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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线安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20-01-31

1.遵守电工作业的一般规定和高处作业规程。

2.在六级以上大风、大雨、浓雾、雷电等情况下,严禁登杆作业。

3.登杆工作前必须检查杆基是否牢固。对新立杆,在杆基未完全牢固以前严禁攀登。对于明显倾斜,杆根腐蚀,以及冲刷、起土、上拔的电杆应先行加固,或支好架杆,打好帮桩和临时拉线后再上杆。凡需要松动导线、地线、拉线的电杆应先检查杆根并打好临时拉线或支好架杆后再行上杆。使用脚扣、登高板应符合安全规定。

4.杆上作业时,地面应有人监护。材料、工具要用吊绳传递。杆下坠物范围内不准站人,现场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

5.杆上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牢固构件上,不得拴在横担或瓷瓶上,应防止安全带从杆顶脱出。

6.使用梯子时要有人扶持或绑牢。

7.登杆进行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机械传动的油开关或刀闸开关时,应戴绝缘手套。没有机械传动机构的刀闸开关、跌落式保险器等应使用绝缘棒并戴绝缘手套操作。登杆进行倒闸操作人员,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

8.多人同登一杆时,应在各自选择好自己的工作位置后,一道开始工作,上下杆时,勿紧跟前者,须等前者到达工作位置或地面后,第二人再开始上、下杆。

9.断开的断路器、刀闸开关的操作机构应加锁。跌落式保险器的保险管应取下,并应在断路器或刀闸开关的操作机构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10.在停电线路上开始工作前,必须先在工作现场逐相验电并挂接地线。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

11.线路经本人验明确实无电后,工作人员应立即在工作地段两端及可能送电的分支路线挂接地线。挂接地线时要先接好地端、后接导线端。拆线时,次序应相反。装拆接地线应使用绝缘棒或戴绝缘手套。接地线必须用多股软铜线组成,截面面积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临时接地极应打入地下不小于0.6米。接地电阻应符合要求。

12.线路停电作业必须得到变电所值班员(或调度员)的“已拉开电源,挂好接地线,许可开工”的通知,并办好工作票手续,在有人监护的情况下才能在工作现场验电并挂接地线,然后上杆工作。

工作结束后,必须检查线路状况及线路上有无遗留的工具、材料等,查明全部工作人员已由杆上撤回后,才能拆除现场接地线,报告检修工作完成,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严禁约时停、送电。

13.在杆上进行不停电工作时,必须经过危险作业审批。工作人员活动范围与带电导线距离不得小于表13―1的规定。

表13―1在带电线路杆塔上工作的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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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停电检修线路如果和另―回路交叉或接近,以致工作时可能和另一回路导线接触或接近距离达到表13-2距离以内时,则另一回路也应停电并接地。

表13―2与其它电力线路邻近或交叉时的工作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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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同杆架设的两回路导线或平行架设的两回路导线,二个回路停电检修,另一回路带电时,工作负责人必须详细查明确实停电的线路,向工作人员仔细交待哪一个线路停电,哪一个线路带电,哪些杆塔许可上杆,以及注意事项,并设人监护。

16.不停电或部分停屯工作时,每一杆塔都应设专人监护。

17.挖坑时注意事项:

(1)挖坑前必须调查地下管道,电缆等地下设施情况。事先要和主管单位联系,做好防护措施,对施工人员要交待清楚,并加强守护;

(2)在超过1.5米深的坑内工作时,抛土要特别注意,防止土石回落坑内;

(3)在松软土地挖坑,应加挡板,撑木等防止塌方;

(4)在居民区、交通道路附近挖坑时,应设遮栏,夜间挂红灯;

(5)石坑、冻土坑打眼时应检查锤把锤头及钢钎。打锤人应站在扶钎人侧面,严禁站在对面,并不得戴手套打锤,扶钎人应带安全帽。

18.立杆与撤杆注意事项:

(1)必须设专人统一指挥,统一联系信号,遵守有关电气安装规范;

(2)立、撤杆过程中,杆坑内严禁有人工作。除指挥人及指定人员外,其它人员必须远离杆下在1.2倍杆高的距离以外;

(3)立杆及修整杆坑时,应有防止杆身滚动,倾斜的措施,如采取用叉杆和拉绳控制等(拉绳与地面夹角应为45°左右),

(4)电杆已立起并符合规定要求后,应及时回填杆坑,并分层夯实,牢固后,方可撤去叉杆及拉绳;

(5)在撤杆工作中,拆除杆上导线前,应先检查杆根,采取防止倒杆措施。在挖坑前应先绑好拉绳;

(6)使用吊车立,撤杆时,应与吊车司机密切配合,遵守起重工、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钢丝绳应吊在杆的适当位置,防止电杆突然倾倒。

19.放线、撤线与紧线工作都应设专人统一指挥。紧线时应检查导线有无障碍物挂住。工作人员不得跨在导线上或站在导线内角侧。紧、撤线前应先检查拉线、拉桩及杆根。如不能适用时,应加设临时拉线加固。

严禁采用突然剪断导线的办法松线。

20.在交叉跨越各种线路、道路等处放、撤线时,必须先取得主管部门同意,采取安全措施,如搭设可靠的跨越架,在路口设专人看守等。

21.杆上工作完毕后,应使用脚扣或升降板等下杆。严禁甩掉脚扣,从拉线绳上或抱杆快速溜滑。

22.使用喷灯工作时,其油量不得超过容积的3/4。打气要适当。不得使用漏油,漏气的喷灯。

在高压设备附近使用喷灯时,火焰与带电部分的距离为:电压在10千伏及以下者不得小于1.5米,电压在10千伏。以上者不得小于3米。在充油设备及易燃材料旁,禁止使用喷灯和火炉。

篇2:外线安装电工操作规程

1、挖坑时安全注意事项:

①挖坑首先查明施工地点有无地下管道、电缆等地下设施,并与有关单位联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妥善解决。

②在居民区、交通道路附近和靠近建筑物挖坑时,应设遮栏,夜间应设虹灯标志。

③挖坑深度超过1.5m时,要防止抛土回落坑内。

④在松软土地挖坑时,应加挡板、撑木等防止塌方。

2、立杆与撤杆注直事项:

①必须设专人统一指挥,严格遵守电业安装规范。

②立、撤杆过程中,杆坑内不准有人工作,除指挥人员及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必须离开距杆长1.5~2倍的距离以外。

③立杆和修整杆坑时,应有防止杆身滚动、倾斜的措施。

④立杆时,当杆塔离地0.5m时,应全面检查各受力点后,再继续起吊,起立约60°后应减缓速度,再次检查各侧提绳的受力情况,待电杆立起并符合规定时,应及时回填杆坑,并分层夯实后,方可撤去保护装置。

⑤撤杆时,先检查杆根并做好防止倒杆措施。挖坑前,先绑好拉绳。拆除杆上导线时,应用绳索拴牢缓慢放线,严禁直接断放线。

3、放线、撤线与紧线时,都应设专人统一指挥。工作人员不准跨在导线上或站在导线角内侧。紧、撤线前应先检查拉线、拉杆及杆根是否牢固,必要时应设临时拉线加固。

4、在交叉跨越各种线路、道路等处放、撤线时,必须先取得有关部门的同意,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搭设可靠的跨越架,在路口设专人看守等。

篇3:外线电工作业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各项规章制度。

2.在线路施工时,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着工作装。

3.外线高空作业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高空作业必须使用保险带(对地3米以上为高空),蹬杆前应检查蹬杆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电杆根部是否牢固可靠。木杆腐朽严重者,应采取可靠的防倒措施,方可蹬杆。

(2)新立的电杆,在基坑没有填平夯实以前不准上杆作业。

(3)保险带应系在电杆或牢固的构件上,不得系在电杆端头上。

(4)在有过往行人地段时,应在施工杆(塔)周围架设防护栏,禁止行人靠近,防止高空坠物伤人。

(5)杆塔施工时,严禁向上或向下抛扔物件。

(6)攀蹬杆塔时应检查随身物件,以防坠落。

(7)高空作业时,要有防止工具、金具坠落的措施,地面应有人监护。

4.倒闸操作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倒闸操作必须填写“倒闸操作票”,操作时使用合格的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2)倒闸操作应按规定顺序逐项进行,操作完毕后,应进行复查。

(3)雷雨天气时,一般不进行倒闸操作,必须操作时,要有可靠的防雷雨措施。

(4)在变压器台上操作时,应先拉开低压开关,后停高压熔断器,恢复时顺序相反;停分支熔断器时,应取下熔断器熔体。

(5)发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可不等待命令先行拉开电源开关,但事后应立即向变(配)电所值班员及领导汇报。

5.高低压电气设备维修作业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在变压器、电容器台上工作时,至少应由两人进行。

(2)更换变压器或调整相序后,应检查电压和相位是否正确。

(3)拉合高低压熔断器,必须使用绝缘工具,不许赤手摘挂高压熔断器。

(4)变压器台上的预防性试验工作应有专人监护。

(5)落地式变压器台,应设遮栏并加锁。

(6)对停电的电容器或有电容的线路或设备,均应充分放电,对有静电感应的设备,应接地线后才能接触。放电时需用有限流电阻的专用放电棒,放电人员应戴绝缘手套。经重复放电、验电后方可开始工作。

6.挂接地线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线路经过验电确认无电压后,各工作班(组)应立即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如有电压感应到停电线路上时,应加挂接地线。

(2)同杆架设多层电力线路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

(3)挂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连接要可靠,不准缠绕,拆接地线时程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绝缘棒或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

(4)若杆塔无接地引下线时,可采用临时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下深度不得小于0.6米。

(5)接地线应有接地和短路导线构成的成套接地线。成套接地线必须采用多股软铜线组成,其截面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严禁使用其他导线用作接地线和短路线。

7.带电作业按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各项规定执行。

8.铜导线与铝导线连接处,必须使用铜铝过渡线夹。

9.巡线人员禁止攀蹬杆塔。

10.对任何违反规程的命令不应执行,并向发令人说明理由,必要时报告上一级领导。

11.施工前,工作负责人要向全体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讲清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

12.工作前要认真清点、检查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备件、工具。安全用具必须完好、可靠。

13.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停送电、装拆短路接地线,挂停电作业警示牌。有反送电可能的刀闸,加绝缘隔板。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已停电的通知后,指令安全负责人进行验电,在确认线路已停电无误后,立即下令在作业区两端装设短路接地线,经安全负责人检查合格后,通知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方可发令开始作业。

14.新建高压架空线路或撤除高压线路,在施工前应根据新建高压线路施工设计或撤除线路的任务对以下情况进行一次实地勘查,并根据实地勘察情况编制作业计划和安全措施,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1)线路走向沿途的地形、地貌、植被、道路、建筑物情况。

(2)电杆(塔)、电缆(线)滚筒等物件的运输路线、拟采用的运输方式。

(3)沿途的施工障碍情况。

(4)施工线路与其他线路、设施等的跨越情况。

(5)待接入或待断开处的供电线路情况。

(6)需要进行爆破施工,应按照规程要求对其爆破点及周围环境进行认真勘察,并做好爆破前的相应准备工作。

15.线路巡视工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1)巡线工作应由有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巡线时必须由2人进行。观察线路途经地带及其周围环境对线路的影响情况,用望远镜观察架空线路及金具和杆塔顶部有无异常现象。

(2)巡线应沿线路外侧进行。大风天气巡线应沿线路上风侧行进,以免触及断落的导线。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即使明知线路已停电,也应认为随时有

篇4:煤矿外线电工作业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各项规章制度。

2.在线路施工时,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着工作装。

3.外线高空作业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高空作业必须使用保险带(对地3米以上为高空),蹬杆前应检查蹬杆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电杆根部是否牢固可靠。木杆腐朽严重者,应采取可靠的防倒措施,方可蹬杆。

(2)新立的电杆,在基坑没有填平夯实以前不准上杆作业。

(3)保险带应系在电杆或牢固的构件上,不得系在电杆端头上。

(4)在有过往行人地段时,应在施工杆(塔)周围架设防护栏,禁止行人靠近,防止高空坠物伤人。

(5)杆塔施工时,严禁向上或向下抛扔物件。

(6)攀蹬杆塔时应检查随身物件,以防坠落。

(7)高空作业时,要有防止工具、金具坠落的措施,地面应有人监护。

4.倒闸操作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倒闸操作必须填写“倒闸操作票”,操作时使用合格的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2)倒闸操作应按规定顺序逐项进行,操作完毕后,应进行复查。

(3)雷雨天气时,一般不进行倒闸操作,必须操作时,要有可靠的防雷雨措施。

(4)在变压器台上操作时,应先拉开低压开关,后停高压熔断器,恢复时顺序相反;停分支熔断器时,应取下熔断器熔体。

(5)发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可不等待命令先行拉开电源开关,但事后应立即向变(配)电所值班员及领导汇报。

5.高低压电气设备维修作业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在变压器、电容器台上工作时,至少应由两人进行。

(2)更换变压器或调整相序后,应检查电压和相位是否正确。

(3)拉合高低压熔断器,必须使用绝缘工具,不许赤手摘挂高压熔断器。

(4)变压器台上的预防性试验工作应有专人监护。

(5)落地式变压器台,应设遮栏并加锁。

(6)对停电的电容器或有电容的线路或设备,均应充分放电,对有静电感应的设备,应接地线后才能接触。放电时需用有限流电阻的专用放电棒,放电人员应戴绝缘手套。经重复放电、验电后方可开始工作。

6.挂接地线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线路经过验电确认无电压后,各工作班(组)应立即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如有电压感应到停电线路上时,应加挂接地线。

(2)同杆架设多层电力线路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

(3)挂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连接要可靠,不准缠绕,拆接地线时程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绝缘棒或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

(4)若杆塔无接地引下线时,可采用临时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下深度不得小于0.6米。

(5)接地线应有接地和短路导线构成的成套接地线。成套接地线必须采用多股软铜线组成,其截面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严禁使用其他导线用作接地线和短路线。

7.带电作业按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各项规定执行。

8.铜导线与铝导线连接处,必须使用铜铝过渡线夹。

9.巡线人员禁止攀蹬杆塔。

10.对任何违反规程的命令不应执行,并向发令人说明理由,必要时报告上一级领导。

11.施工前,工作负责人要向全体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讲清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

12.工作前要认真清点、检查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备件、工具。安全用具必须完好、可靠。

13.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停送电、装拆短路接地线,挂停电作业警示牌。有反送电可能的刀闸,加绝缘隔板。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已停电的通知后,指令安全负责人进行验电,在确认线路已停电无误后,立即下令在作业区两端装设短路接地线,经安全负责人检查合格后,通知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方可发令开始作业。

14.新建高压架空线路或撤除高压线路,在施工前应根据新建高压线路施工设计或撤除线路的任务对以下情况进行一次实地勘查,并根据实地勘察情况编制作业计划和安全措施,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1)线路走向沿途的地形、地貌、植被、道路、建筑物情况。

(2)电杆(塔)、电缆(线)滚筒等物件的运输路线、拟采用的运输方式。

(3)沿途的施工障碍情况。

(4)施工线路与其他线路、设施等的跨越情况。

(5)待接入或待断开处的供电线路情况。

(6)需要进行爆破施工,应按照规程要求对其爆破点及周围环境进行认真勘察,并做好爆破前的相应准备工作。

15.线路巡视工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1)巡线工作应由有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巡线时必须由2人进行。观察线路途经地带及其周围环境对线路的影响情况,用望远镜观察架空线路及金具和杆塔顶部有无异常现象。

(2)巡线应沿线路外侧进行。大风天气巡线应沿线路上风侧行进,以免触及断落的导线。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即使明知线路已停电,也应认为随时有送电的可能。

(3)巡线人员发现导线断落地面或悬吊空中以及其他异常情况后,应设人

监护,防止行人靠近故障地点20米以内,并迅速报告领导,等候处理。

16.线路检修、维护工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1)线路停电检修或在高低压设备上工作,应填写工作票并发作业牌。在高压线路或设备上工作时,应由主管电气、供电工作的领导或技术人员填写工作票,一式两份,交值班长或变(配)电值班员,审核操作程序无误后,由值班长或变(配)电值班员签发交给工作负责人。停电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交回值班长或变(配)电值班员。

(2)工作票签发人应负下列责任:

①工作开始前向有关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

②正确和安全的组织工作;

③指导工作人员遵守规程,执行安全措施。

(3)工作负责人应由工作票书面指定的有实践经验的人担任:

(4)在部分停电和邻近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

(5)在多路出线的工作地段检修时,工作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指明带电和停电线路,并做好监护工作,防止误蹬电杆。一般停电检修时,互相之间应做好监护工作。

(6)外线高空作业时必须遵守本规程有关高空作业的安全规定。

(7)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检查设备完好、地线收撤情况。人员、工具、材料应全部撤离现场,经检查正常后方可交回作业牌。工作负责人与调度联系停、送电时,双方要复诵无误。严禁约定时间停、送电。

(8)在变压器台上测量低压电源时,可使用钳型电流表。应注意不得触及其他带电部分,防止相间短路。

(9)测量带电线路导线的弛度、交叉跨越距离时,应使用测量仅器进行测量计算。严禁使用钢圈尺、皮尺、线尺测量或抛挂绝缘绳的方法测量。

(10)测量电杆、变压器台、避雷器的接地电阻或解开及恢复接地引线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接触与地断开的接地线。解开地线时,应先解开导体端,后解开接地端,恢复时相反。

(11)砍伐靠近带电线路的树木时,不得蹬杆。树木和绳索不得接触导线。人和绳索应与导线保持安全距离,并系好保险带。

(12)为防止树木(树枝)倒落在导线上,应设法用绳索将树木(树枝)拉向远离导线方向。绳索应有足够长度,以免拉绳人被倒落的树木(树枝)砸伤。树枝接触高压带电导线时,严禁用手去取。砍剪的树枝离带电导线很近时,若没有可靠的控制措施,必须申请停电后再进行操作。

(13)砍剪的树木(树枝)下面应有专人监护,防止砸伤行人。

(14)工作中遇有雷电或远方雷鸣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17.装运工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1)装运长、大件时,应遵守起重工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2)运输前指定专人对运输道路进行调查,以确定运输路线。对易发生事故的坡路、弯路、冰雪路等处,应向运输人员及司机交待清楚。

(3)装运货物,必须绑扎牢固。装运重物或超高超长大件时,车箱内不准坐人,禁止客货混装。

(4)运输及装卸货物、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起吊物下面不得站人,运输过程中防止重心偏斜。

(5)用绳子牵引电杆及其他重物上坡时,必须将电杆及其他重物绑牢,绳子不得触磨地面。电杆两侧5米内不得有人。用专用运杆车运输时,车厢两旁不准坐人。

18.基础施工:

(1)挖掘松软土质或流沙时,应保持其自然坡度,或用挡板、沉箱以防倒塌。此项工作至少有两人在一起操作。

(2)杆坑的边缘不准堆放重物,以防压塌基坑。坑深超过1.5米时应戴安全帽。

(3)岩石基础打眼时,撑钎人应戴安全帽、手套、眼镜,打锤人不得戴手套,防止脱手伤人。

(4)同一地点的炮眼,待全部打完后,方可装药。

(5)放炮地点周围建筑物,不符合安全距离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6)土石方坑放炮前,应将工具材料全部撤离现场,所有工作人员撤到放炮的反方向,石坑200米,土坑100米,裸露药包爆破300米以外隐蔽。如深孔加大药量时,可适当增加安全距离。

(7)放炮人员应由专职工种或受过爆破专业培训的人员担任,并设专人监护。采用电雷管放炮时,连线与放炮必须由同一人进行。

(8)雷管与导火索连接要紧密,禁止碰击雷管部分。

(9)放炮人员应根据导火索燃烧速度,确定其长度,一般不少于600毫米。

(10)往炮眼内装药时,必须使用木棍捣实,不准使用钎子。

(11)放炮时遇有瞎炮时,需等待20分钟后,再进行处理,可在孔内灌水使炸药失效,轻轻取出雷管。放炮工作结束后。剩余雷管应当场销毁或作妥善处理,严禁个人收藏。

(12)点炮人在同一地点不能同时点炮4个以上。必要时可集体连接导火索。在坑内点炮时,必须有撤离现场措施。

(13)不准在瞎炮处继续打眼,重新打眼时,要离开瞎炮处600毫米处与原炮眼平行打眼。

19.立杆、撤杆:

(1)立杆、撤杆要有专人指挥。立、撤杆前现场负责人向全班人员讲明分工、立撤杆方法、注意事项,详细说明指挥信号,并检查工作人员熟悉信号程度。

(2)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上立、撤电杆时,应设专人看守。

(3)组立杆塔所设的地锚,根据不同的地质及受力情况加以确定,利利用树桩和大石块代替地锚时,必须经现场负责人检查后方可使用。

(4)起重杆塔应使用合格的起重设备,当起立的杆塔稍离开地面时,起吊暂停,对各受力点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继续起吊。

(5)起立杆塔前,应清理场地。主牵引地锚、杆塔中心、桅杆顶、尾绳应在一条直线上。

(6)杆塔起立过程中,除指挥人员和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撤出杆塔高度的1.2倍以外。

(7)起立杆塔用的桅杆,应受力均匀,不得左右倾斜。

(8)杆塔起立过程中,不准下坑找正,应暂停起立,可在地面进行清理或用绳索帮助找正,工作人员必须站在起立电杆的两侧,并有专人监护。

(9)在起立过程中,不准攀登杆塔。当杆塔起立45°后,应减缓起立速度,注意拉紧各侧拉绳。

(10)使用吊车立、撤电杆时,钢丝绳套应吊在电杆的适当位置,防止电杆突然倾倒,并在电杆上部两侧拴上拉绳,控制电杆摆动方向。

(11)在撤杆工作前,应先检查杆根,采取防止倒杆措施,再拆除杆上导线。在挖坑前应先在电杆上部适当位置两侧绑好拉绳。

(12)已经立起的电杆,只有在杆基回土夯实、完全牢固后,方可撤去叉杆及拉绳。

20.放线、撤线、紧线:

(1)放线、撤线和紧线工作,均应设专人统一指挥,有统一信号,紧线工具及设备应保持性能良好。

(2)交叉跨越各种线路、铁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线时,应先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好跨越架、在路口设专人持信号旗看守等。

(3)放线要有专人领线,并时刻注意信号。放线用的滑车要固定牢固,转动灵活,并设专人看守。

(4)工作人员应站在导线走向半径外侧,放线、紧线遇有障碍时,及时发出信号。

(5)放、紧、撤线过程中,跨越架必须设专人看守,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发出停止过线信号。

(6)爆破压接时,工作人员离开现场雷管开口端反向30米以外,一般在市区繁华地带不准进行爆破压接。

(7)跨越需停电的高压线时,停电、验电后挂地线,地线应在导线两端分别挂起。

(8)搭跨架必须牢固,比新建线路的横担长3米,并和线路中心位置一致,跨高压线路应可靠封顶。

(9)搭架用的绳索一般用耐磨的尼龙绳、棕绳或麻绳,一定要防止导线磨断绳索。接近带电体部分,禁止使用铁线绑扎。

(10)在带电线路上搭跨越架的操作人员应站在架子远离电源的外侧。

(11)跨越架与带电体最小距离:

电压等级3~10千伏35~110千伏

水平与垂直距离1.0米1.5~2.0米

对地线距离0.5米

(12)搭跨越架时人身、工具材料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3~10千伏0.6米

35千伏1.0米

110千伏1.5米

(13)跨越架与铁路、公路、通讯线路、低压线路的最小距离:

铁路公路低压通讯线

水平2.5米0.6米 0.6米

垂直6.0米5.5米0.6米

21.每日下班后,工作负责人应详细填写工作记录。

22.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与安全负责人一起,亲自检查线路施工地段的情况,组织清点人员、工具材料,拆除接地线,经检查正常后,工作负责人向调度汇报并联系送电,待线路正常送电后,工作人员方可撤离现场。

篇5:外线安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挖坑时安全注意事项:

①挖坑首先查明施工地点有无地下管道、电缆等地下设施,并与有关单位联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妥善解决。

②在居民区、交通道路附近和靠近建筑物挖坑时,应设遮栏,夜间应设虹灯标志。

③挖坑深度超过1.5m时,要防止抛土回落坑内。

④在松软土地挖坑时,应加挡板、撑木等防止塌方。

2.立杆与撤杆注直事项:

①必须设专人统一指挥,严格遵守电业安装规范。

②立、撤杆过程中,杆坑内不准有人工作,除指挥人员及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必须离开距杆长1.5~2倍的距离以外。

③立杆和修整杆坑时,应有防止杆身滚动、倾斜的措施。

④立杆时,当杆塔离地0.5m时,应全面检查各受力点后,再继续起吊,起立约60°后应减缓速度,再次检查各侧提绳的受力情况,待电杆立起并符合规定时,应及时回填杆坑,并分层夯实后,方可撤去保护装置。

⑤撤杆时,先检查杆根并做好防止倒杆措施。挖坑前,先绑好拉绳。拆除杆上导线时,应用绳索拴牢缓慢放线,严禁直接断放线。

3.放线、撤线与紧线时,都应设专人统一指挥。工作人员不准跨在导线上或站在导线角内侧。紧、撤线前应先检查拉线、拉杆及杆根是否牢固,必要时应设临时拉线加固。

4.在交叉跨越各种线路、道路等处放、撤线时,必须先取得有关部门的同意,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搭设可靠的跨越架,在路口设专人看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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