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式龙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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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式龙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20-01-30

一、开车前应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重。

二、必须听从信号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三、司机必须在确认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开车前应先鸣铃。

四、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器代替停车开关,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五、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起重机跨到另一台起重机。

六、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七、两台桥吊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八、运行时,桥吊与桥吊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

九、检修桥吊应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和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十、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十一、桥吊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

十二、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锁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十三、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十四、露天桥吊遇有风暴、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赛垫块卡牢。

十五、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十六、龙门吊机除执行上述条款外,行驶时还应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十七、司机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规则不吊;

4、桥吊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着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8、带棱角缺口未垫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液态或流体盛装过满不吊。

十八、工作完毕,桥吊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断电源。

篇2:单梁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一、起重机工作前

1、带驾驶室的单梁桥式起重机、司机接班开车前,应对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按点检卡片的要求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以排除。

2、地面操纵的单梁桥式起重机,每班应有专人负责按点检卡片的要求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以排除。

3、操作者必须在确认走台或轨道上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当电源断路器上加锁或有告示牌时,应由原有关人除掉后方可闭合主电源。

二、起重机工作中

1、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2、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

(3)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

(4)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5)抱闸或其它制动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6)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7)歪拉斜挂不吊;

(8)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9)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

(10)带棱角块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3、发现异常,立即停机,切断电源,检查原因并及时排除。

三、起重机工作后

1、将起重机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刀闸,切断电源。

2、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3、做好交接班工作。

篇3:桥式起重机操作维护规程

(1)操作者必须熟悉起重机的结构和性能,经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能进行独立操作,并应遵守安全守则。

(2)按照润滑规定加足润滑油料,加油后要将油箱、油杯等的盖子盖好。

(3)每班开动前必须进行以下各项检查:

①吊钩钩头、滑轮有无缺陷;

②钢丝绳是否完好,在卷筒上固定是否牢固,有无脱槽现象;

③大车、小车及起升机构的制器是否安全可靠;

④各传动机构是否正常,各安全开关是否灵敏可靠,起升限位及大小车限位是否正常;

⑤行车运行时有无异音。

若发现缺陷或不正常现象,应即进行调整、检修,不得迁就使用。

(4)开车前,应将所有控制器手柄扳至零位,关好门窗,鸣铃示警后方可开车。

(5)起车要平稳,并逐挡加速:对起升机构每档的转换时间可控制在1-2秒;对运行机构每档转换时间应不小于3秒;对大起重量的行车各档转换时间应在6-18秒,视起重量而定,严禁高档启动。

(6)严禁超规范使用起重机,必须遵守《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中“十不吊”的规定。

(7)每班每一次起吊重物时(或在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m后,将重物下放,以检查制动器的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8)操纵控制器时,必须按档次进行,要保护被吊物平稳,吊钩转动时不准起升,防止钢丝绳出槽。

(9)大、小车行驶接近终点时,应降低速度,严禁用终点开关作为停车手段,也不准用反车达到制动目的。

(10)操作者在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

①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行驶时;

②起重机行驶在视线不清处时,要连续鸣铃报警;③起重机行驶接近跨内另一起重机时;

④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11)禁止起重机吊着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起重机吊着重物时,操作者和挂索人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12)起重机运行时,禁止人员上下,禁止在轨道上或行走台上行走,也不许从事检修。(13)有两个吊钩的起重机,在主、副钩换用时和两钩高度相近时,必须单独工作,以免两钩相撞。

(14)两个吊钩的起重机不准两钩同时吊两个物件,不工作的吊钩必须升到接近极限位置高度,吊钩上不准挂着钢丝绳。

(15)同一跨度内有多台起重机工作时,必须保持1.5m距离,以防相撞。工作需要靠近时,应经邻机同意,但最小距离应>0.3m。

(16)禁止两台起重机同吊一重物。在特殊情况下需要两台同吊时,应采取安全措施,且每台起重机均不得超过负荷,并由总机动师或总工程师在现场指挥,方可起吊。

(17)在正常工作中变换运行方向时,必须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当机构安全停止转动后再行换向开车。

(18)电器各保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不准随意调整和更换。

(19)工作中,制动器、轴承和电器等部位有过热、异音或异常现象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检修。

(20)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在风力>6级或遇雨时应停止工作。不工作时必须将起重机开至指定位置停放,并可靠地固定好。

(21)如系有磁盘、抓斗的起重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使用磁盘或抓斗工作时,必须保证电缆和钢丝绳运动速度一致,不得使磁盘、抓斗转动,以免电缆和钢丝绳相互缠绕发生事故;

②不准用电磁盘吊运温度在200℃以上的工件;

③使用抓斗时,不准抓取整块物件,避免在吊运中滑落;

④当发现电磁盘有残磁时(切断电源后有部分重物不脱离电磁盘),应停止运转,进行检修。

(22)吊运作业完毕后,将起重机开到指定地点,小车开到驾驶室一端,吊钩升起,全部控制扳到“零位”,切断电源,并清扫擦试,保持整洁。并做好当班运行记录和交换班工作。

篇4: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1.开机前的检查

1.1检查行车各部位是否有异常现象,尤其是检查主横梁连接处。

1.2检查车轮,不应有裂缝、压痕及磨损超限,上述缺陷深度超过3mm时,应立即更换。

1.3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折断达19丝时,钢丝绳表面有明显磨损时,均应立即更换。

2.操作步骤

2.1试车:在无载荷情况下,接通电源,开动并检查各运转机构,控制系统和安全装置,检查和调整电动葫芦的制动器,均应灵敏准确、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2.2工作完毕后,把电动葫芦和操作按钮盘移到安全位置后,切断电源。

3.操作注意事项:

3.1本起重不适用于有火灾危险、BAOZHA危险的介质中,和相对湿度大于85%,充满腐蚀性气体场所里工作,以及用来吊运熔化金属和有毒易燃易爆物品。

3.2不得超过起重机规定的起重量使用。

3.3不允许同时按住使电动葫芦朝正反两个方向转动的控制按钮。

3.4吊动工件时,操作人员与工件应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吊运前方应无人、无障碍。操作人员跟车行走时,应注意防止拌倒。

3.5控制电缆不要拉得过紧,要保持按钮盘有活动的余地。

3.6不准倾斜起吊或拖拉重物。

3.7限位器为保护装置,不得当开关使用。严禁无导绳或限位器操作,并应经常检查导绳器(限位器)和限位开关的灵敏度。

3.8电源开关箱的钥匙由指定人员管理,电动葫芦必须有专人定期保养、检查、润滑,以免出现事故。

3.9当起重机刹车不灵时,应调整电动制动弹簧的松紧度。

3.10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悬挂重物,以免使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篇5: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桥式起重机是横架于车间、仓库及露天堆放场的上方,用来吊运各种物体的机械设备,通常称为“天车”或“行车”。它是机械工业、冶金工业和化学工业应用最广泛的一种起重机械。在现代工业企业中,是实现生产过程机械化和自动化、减轻繁重的体力劳动、提高生产效率的重要设备之一,使用桥式起重机应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1.行车必须处于正常状态,特别是安全装置,如制动机构、声光、信号、联锁装置等都必须灵敏完好。

2.工作过程中操作人员要集中精力,起吊前先空转,然后起吊,吊物离地100~150mms如发现起吊物捆缚不紧时,应重新捆缚。开车前应先发出信号铃;吊物不得从人头上越过,天车开动时,严禁修理、检查、加油和擦试机件,在运行中发现故障必须立即停车。

3.工作终止时,要把天车停在停车线上,把吊钩升到位,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把所有的控制器、操纵杆放到零位上,并拉掉电源开关,锁上驾驶室门。

4.桥式起重机必须装设可靠灵敏的安全装置。一般设有缓冲器、限位器(行程限位器、起升限位器)、起重限制器、防风夹轨钳等。

5.起重机所有带电部分的外壳,应可靠接地,以免发生操作人员的意外触电事故。小车轨道不是焊接在主梁上时,亦应采取焊接接地,降变压器应按规定在低压侧接地。

6.桥式起重机在下列情况下不得起吊;

(1)无人指挥或指挥信号不正确。

(2)行车设备有缺陷或安全装置失灵。

(3)超负荷起吊或设备质量不清楚。

(4)人站在起吊物上或起吊物下,用吊车挂钩吊人。

(5)光线阴暗,视物不清。

(6)起吊物有尖锐棱角或斜拉斜提,没有采取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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