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厂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 制度大全
制度大全 导航

机厂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20-01-27

1.禁止超负荷使用,不准许倾斜起吊荷重及做拖拉工具使用。

2.操纵人员在工作中,应随时注意钢丝绳在卷筒上脱槽或绕有双层的不良情况,并及时排除。起吊时要注意检查钓头和起吊绳的可靠性。

3.勿使盘式制动器之制动片上沾有油垢,盘式制动器可用弹簧调整,使其制动距离在最大负荷时亦不得超过80毫米。

4.应经常检查钢丝绳及涂油,若断丝和磨损达到报废规定应进行更换。

5.应及时加油足够的润滑油,润滑油应干净,不得含有杂质和污垢。

6.行车不用时,不许把重物悬于空中,要把它停到规定的地方;吊钩升至地面2米以上的位置,然后切断电源。

7.有车应有专人管理,应至少在半月内全面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要经常检查行车电气设备绝缘状况和接地电阻值,以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

篇2:人行车司机操作规程

一、人行车司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熟悉人行车的构造、性能,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上岗。

二、在每次开车前,必须得到把钩工允许或得到开车指令后才可发同开车信号。发出的信号必须准确、清晰,开车信号发出后,严禁人员再上下车。

三、人行车司机必须坐在规定的司机座位上,任何人不得与司机并坐一起。

四、严格按规定信号发点,时刻做好发出停车信号的准备,以备出现意外时及时发出停车信号。

五、当人行车行近停车位置时,必须做好发出停车信号的准备,以便及时准确停车。

六、在运行中,出现飞车或人行车掉道等危险情况时,必须启动手动落闸机构,使人行车制动,同时发出停车信号。

七、人行车停车摘钩时,必须停放牢靠、放稳。

篇3:压风机房手动桥式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1.禁止超负荷使用(10吨),不准许倾斜起吊荷重及做拖拉工具使用。

2.操纵人员在工作中,应随时注意钢丝绳在卷筒上脱槽或绕有双层的不良情况,并及时排除。起吊时要注意检查钓头和起吊绳的可靠性。

3.应经常检查钢丝绳及涂油,若断丝和磨损达到报废规定应进行更换。

4.应及时加油足够的润滑油,润滑油应干净,不得含有杂质和污垢。

5.行车不用时,不许把重物悬于空中,要把它停到规定的地方;吊钩升至地面2米以上的位置,然后切断电源。

6.行车应有专人管理,应至少在半月内全面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手动拉链应定期检查,发现有链断等情况应及时处理。

8.在使用行车铁链时要注意防止铁链滑脱。

篇4:主井桥式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1.禁止超负荷使用(10吨),不准许倾斜起吊荷重及做拖拉工具使用。

2.操纵人员在工作中,应随时注意钢丝绳在卷筒上脱槽或绕有双层的不良情况,并及时排除。起吊时要注意检查钓头和起吊绳的可靠性。

3.应及时加油足够的润滑油,润滑油应干净,不得含有杂质和污垢。

4.行车不用时,不许把重物悬于空中,要把它停到规定的地方。

5.行车应有专人管理,应至少在半月内全面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篇5:行车调度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必须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2条必须熟悉本矿运输系统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能绘制电机车运行图表和填写行车记录,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认真履行职责。

第3条必须掌握运输系统各个环节的车场、巷道、各巷道的长短、行车时间、轨道、道岔、行车信号、通讯设备、煤仓、翻车机、机车、矿车和提升主副井的情况,还要掌握各机车司机的情况,掌握各采掘区队本班的生产情况及辅助单位的需用车辆情况,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调度作业。

第4条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调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离岗时,必须由其他行车调度工或熟悉调度工作的运输队、组领导人员顶岗,并向顶岗人员交待清楚注意事项。

二、安全规定

第5条对运输系统的信号集中闭塞装置或通讯、信号等设施要严格管理、正规操作、合理使用,使其充分发挥作用,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6条必须在现场进行交接班。交接班时要交待清楚下列情况:

1.行车信号、安全设施情况,有无事故及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2.上一班运输任务完成情况和煤仓贮煤情况。

3.线路上有无施工人员及施工的地点、时间、内容、负责人等情况。

4.机车和矿车的数量及分布情况。

5.各级领导的指示和上级调度部门的通知等。

第7条运送特殊设备、材料及大型物件时,必须严格按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调度。

第8条运输工作中设备或行车信号等发生故障时,要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处理,不准甩掉保护装置或带病运行。

第9条运输工作中发生较大事故时,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组织力量进行处理。

第10条运输工作中发生人身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时,要立即向领导和上级调度部门汇报,并采取应急措施,调动人力、物力、车辆进行抢救。

三、正常操作

第11条根据领导的指示或上级调度部门的调度和上一班的遗留问题,结合本班的运输任务,统筹安排,及时调配车辆运送,努力提高电机车运输效率和矿车周转率。

第12条随时了解各采区出煤和煤仓贮煤情况,对于出煤集中、煤仓容量小的采区,要作为重点优先供车,尽量均?运输,做到既不影响生产,又不积压车辆。

第13条随时掌握各掘进区(队)用车及存车情况,以便及时调配车辆。

第14条在交叉道口或单轨区段的行车调度,按下列要求进行:

1.利用信号集中闭塞系统或通讯、信号等手段及时掌握空、重车进出情况。

2.如有两个方向列车要同时经过一个交叉道口或单轨区段时,要密切监视信号、集中闭塞装置的自动闭塞情况。

3.无自动控制装置的,要提前发出信号,合理安排会车地点,一般情况要停空车、让重车。

第15条在运输线路上施工或维修时,应按下列情况办理:

1.工作量不大,又不危及行车安全的施工或维修,可利用行车间隔时间进行,并明确告诉电机车司机前段有人工作,应注意观察。

2.凡有碍行车安全的施工,须持有施工任务书和安全措施,并在施工地点可能来车方向各端60米处设置停车防护信号,方准施工。

3.要根据施工或维修现场情况,通知电机车司机在经过该施工区段前停车或慢速通过。

第16条在运输工作中,如遇到列车中有损坏的矿车或运煤列车中有装设备、矸石、杂物的车辆时,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