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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井桥式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20-01-26

1.禁止超负荷使用(10吨),不准许倾斜起吊荷重及做拖拉工具使用。

2.操纵人员在工作中,应随时注意钢丝绳在卷筒上脱槽或绕有双层的不良情况,并及时排除。起吊时要注意检查钓头和起吊绳的可靠性。

3.应及时加油足够的润滑油,润滑油应干净,不得含有杂质和污垢。

4.行车不用时,不许把重物悬于空中,要把它停到规定的地方。

5.行车应有专人管理,应至少在半月内全面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篇2:桥式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1、行车操纵工上班前不准饮酒。操纵时要精神饱满,精力集中,在操纵室内不准吃东西、吸烟、闲谈,更不准开玩笑。工作中不准打瞌睡。

2、行车上有两人以上工作时,事先没有联系和通知,不准擅自开动或离开行车。操纵职员因事离开工作室时,应将吊钩升到较高位置,将控制器放到零位,封闭紧急开关,拉下保护配电盘刀闸。非行车工不准随便进进工作室,检验职员得到行车工同意或者领导安排方能进进。

3、启动行车应用手柄开关操纵,停行车不要用安全装置往关。不准用人体其它部位转动控制器,以防在异常情况下,来不及采取紧急安全措施。

4、如遇忽然停电,电压下降或其它特殊情况,使吊钩上的重物无法放下时,行车工应用紧急信号通知下面职员立即让开,并立即将危险区域用绳索栓围起来,不准任何人进进危险区域。

5、多人挂钩操纵时,操纵职员只能服从预先确定的指挥职员的指挥。吊运中发生紧急情况时,任何人都可以发出停止作业信号,行车工应紧急停车。

6、开车前一定要叫铃示意。行车工发现指挥信号不明时,应询问清楚,确认指挥信号有错误会引起事故时有权拒尽执行指挥指令。

7、当发现物体重量接近最大容许负荷时,一定要进行试吊,不要离地面太高,离地面高度H≤0.5米。经试吊检查,安全可靠,方可正式起吊。

8、在吊运过程中,一般被吊物要高出地面0.5米以上,吊件下面不准站人,吊件不准从人体上方通过。

9、控制器应逐步开动,不要将控制器手柄从顺转位置直接猛转到反转位置(特殊情况例外)。应先把控制器转到零位,再换反方向,否则吊起的重物轻易晃动摇摆而发生事故,或因销子、轴受到过大扭力发生故障。

篇3:桥式行车起重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安全注意事项:

(1)使用行车前,首先检查行车地控开关(遥控器)是否完好无损,并点按开关,查看大车两侧行走是否同步、制动是否灵敏;电动葫芦行走、制动是否正常,并确认吊钩升降、导绳器左右行驶、钢丝绳是否缠绕整齐等性能正常后再进行操作。

(2)每次使用钢丝绳、吊钳(卡)前要进行检查,查看钢丝绳有没有断丝、断股,U形卡和卸扣的螺栓、螺丝、螺帽有无松动,开口销有无脱落。

(3)起重的构件、钢材,要满足行车、钢丝绳和吊具的承载力要求,严禁超载作业。

(4)钩吊构件前必须将行车停在所吊构件、钢材的正上方,不允许歪拉斜吊。斜挂、斜拉、斜吊构件会造成导绳器损坏。在移动行车时,应升高吊钩至车间构件之上(运行路线上),防止吊钩碰撞其他构件,待行车到达构件正上方时,才下降吊钩。

(5)电动葫芦导绳器的损坏往往会造成起升限位器扭曲变型失去其对吊钩的上下限位功能,这样在上升时,容易造成吊钩挤压电动葫芦外壳,从而造成电动葫芦外壳变型、钢丝绳滚筒挤扁、滚筒上钢丝绳绞乱、钢丝绳断丝断股、吊钩防护罩变型、吊钩滑轮破损、构件或吊钩坠落伤人等隐患或事故。

(6)当用夹具将钢材、构件锁紧后,点动起钩按钮,试吊查看构件是否平稳,平稳后方可移动。

(7)构件在晃动中产生的惯性力会使构件脱钩、脱卡、脱绳,也会造成行车或钢丝绳的承载力加重,致使钢丝绳断裂发生危险事故。

(8)行车在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一只手握住地控开关,另一只手扶着构件,保持平稳匀速运行。同时,人与构件之间保持一定距离防止发生危险(严禁站在构件的两侧)。

(9)在车间起重作业时,禁止一名员工同时操作2台地控或摇控行车吊移、翻转构件和钢材。

(10)当准备将构件(物体)从甲地运到乙地时,首先要查看所吊的构件(物体)的外观尺寸,了解所经路段有无他人在作业,放置构件(物体)的场地是否有障碍物。

(11)两人以上起吊、转运构件时,相互之间要密切配合、集中精力、统一指挥,发现异常情况沉着冷静、及时处理。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每台起重机的起重量应不超过额定起重量的80%,并进行合理的载荷分配。同时明确吊装总指挥和中间指挥,统一指挥信号。

篇4:桥式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1、行车操作工上班前不准饮酒。操作时要精神饱满,精力集中,在操作室内不准吃东西、吸烟、闲谈,更不准开玩笑。工作中不准打瞌睡。

2、行车上有两人以上工作时,事先没有联系和通知,不准擅自开动或离开行车。操作人员因事离开工作室时,应将吊钩升到较高位置,将控制器放到零位,关闭紧急开关,拉下保护配电盘刀闸。非行车工不准随便进入工作室,检修人员得到行车工同意或者领导安排方能进入。

3、启动行车应用手柄开关操作,停行车不要用安全装置去关。不准用人体其它部位转动控制器,以防在异常情况下,来不及采取紧急安全措施。

4、如遇突然停电,电压下降或其它特殊情况,使吊钩上的重物无法放下时,行车工应用紧急信号通知下面人员立即让开,并立即将危险区域用绳子栓围起来,不准任何人进入危险区域。

5、多人挂钩操作时,操作人员只能服从预先确定的指挥人员的指挥。吊运中发生紧急情况时,任何人都可以发出停止作业信号,行车工应紧急停车。

6、开车前一定要鸣铃示意。行车工发现指挥信号不明时,应询问清楚,确认指挥信号有错误会引起事故时有权拒绝执行指挥指令。

7、当发现物体重量接近最大容许负荷时,一定要进行试吊,不要离地面太高,离地面高度H≤0.5米。经试吊检查,安全可靠,方可正式起吊。

8、在吊运过程中,一般被吊物要高出地面0.5米以上,吊件下面不准站人,吊件不准从人体上方通过。

9、控制器应逐步开动,不要将控制器手柄从顺转位置直接猛转到反转位置(特殊情况例外)。应先把控制器转到零位,再换反方向,否则吊起的重物容易晃动摇摆而发生事故,或因销子、轴受到过大扭力发生故障。

篇5:桥式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者必须熟悉行车的结构和性能,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进行独立操作;

二、按照润滑图表加足润滑油,加油后将油箱、油环等的盖子盖好;

三、每次开动前必须进行以下各项检查:

(1)吊钩钩头、滑轮有无缺陷、钢丝绳是否完好,在卷筒上固定是否牢固,有无脱槽现象;

(2)大车、小车及起升机构的制动器是否完全可靠;

(3)各传动机构是否正常,各安全开关是否灵敏可靠,起升限位及大小车限位是否正常;

(4)行车运行时有无异常。

四、“七不吊”规定:

(1)超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存放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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