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一般规定) - 制度大全
制度大全 导航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一般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20-01-25

第一节施工现场

第1条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第2条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机司机、打桩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第3条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地面3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档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第4条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同意。

第5条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第6条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第7条工地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坡度不得大于3%。铁轨终点应有车档,车辆的制动闸和挂钩要完好可靠。

第8条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距坑边距离。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第9条调配酸溶液,应先将酸缓慢的注入水中,搅拌均匀,严禁将水倒入酸中。贮存酸液的容器应加盖和设有标志。

第10条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

第二节机电设备

第11条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第12条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第13条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第14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的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第15条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第16条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第17条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第18条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第19条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曝晒、碰撞;氧气瓶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第20条X光或γ射线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

第21条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体验。

第三节高空作业

第22条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第23条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第24条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第25条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

篇2: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前言)

1.建筑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生产班组(队)在接受生产任务时,应同时组织班组(队)全体人员听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讲解,凡没有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低或未向全体作业人员讲解,班组(队)有权拒绝接受任务,并提出意见。

3.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

3.1电工作业;

3.2锅炉司炉和压力容器作业;

3.3起重机械作业;

3.4金属焊接(含气割)作业;

3.5金属无损检测作业;

3.6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3.7单位内行驶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获得《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外埠来京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安全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明,向本市劳动安全监察机关或其委托单位申请换领《北京市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后,方准独立进行特种作业操作。学徒工必须办理学习证,在监护人的指导下操作,严禁无证作业。

4.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5.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无妨碍本工种的疾病和具有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6.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得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

7.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作业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8.建筑施工工人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不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9.班组(队)长,每日上班前,必须召集所辖班组(队)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安全状况及本班组(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知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记录。

10.班组(队)长和班组(队)专(兼)职安全员必须每日上班前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解决;重大隐患,报告领导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解决;重大隐患,报告领导解决,严禁冒险作业。作业过程中应巡视检查,随时纠正违章行为,解决新的不安全隐患;下班前进行确认检查,机电是否拉闸、断电、门上锁,用火是否熄灭,施工垃圾自产自清,日产日清,活完料净场地清,确认无误,方可离开现场。

1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颏带;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m以上(含2m)]悬崖和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投掷物料,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12.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禁止乘坐非乘人的垂直运输设备上。

13.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和警告、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14.上班作业前应认真察看在施工程洞口、临边安全防护和脚手架护身栏、挡脚板、立网是否齐全、牢固;脚手板是否按要求间距放正、绑牢,有无探头板和空隙。

15.六级以上强风和大雨、大雪、大雾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和起重吊装作业。

16.作业中出现不安全险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组织撤离危险区域,报告领导解决,不准冒险作业。

17.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前严禁上架子作业。

18.在沟、槽、坑内作业必须经常检查沟、槽、坑壁的稳定状况,上下沟、槽、坑必须走坡道或梯子。

9.施工现场用火,应申请办理用火证,并派专人看火,严禁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

篇3: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中小型机械)

1.卷扬机

1.1卷扬机司机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作业,并应专人专机。

1.2卷扬机安装的位置必须选择视线良好,远离危险作业区域的地点。卷扬机距第一导向轮(地轮)的水平距离应在15m左右。“从卷筒中心线到第一导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15倍,无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20倍。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中心垂直”。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俗称开口葫芦)。

1.3卷扬机后面应埋设地锚与卷扬机底座用钢丝绳拴牢,并应在底座前面打桩。

1.4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应至少保留3~5圈。导向滑轮至卷扬机卷筒的钢丝绳,凡经过通道处必须遮护。

1.5卷扬机安装完毕必须按标准进行检验,并进行空载、动载、超载试验:

(1)空载试验:即不加荷载,按操作中各种动作反复进行,并试验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

(2)动载试验:即按规定的最大载荷进行动作运行。

(3)超载试验:一般在第一次使用前,或经大修后按额定载荷的110%~125%逐渐加荷进行。

1.6每日班前应对卷扬机、钢丝绳、地锚、地轮等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试空车运行,合格后方可正式作业。

1.7卷扬机在运行中,操作人员(司机)不得擅离岗位。

1.8卷扬机司机必须听视信号,当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必须停机待信号明确后方可继续作业。

1.9吊物在空中停留时,除用制动器外并应用棘轮保险卡牢。作业中如遇突然停电必须先切断电源,然后按动刹车慢慢地放松,将吊物匀速缓缓地放至地面。

1.10保养设备必须在停机后进行,严禁在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或加油。

1.11夜间作业,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装置。

1.12卷扬机不得超吊或拖拉超过额定重量的物件。

1.13司机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锁好闸箱。

2.混凝土搅拌机

2.1混凝土搅拌机的操作人员(司机)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非司机操作。

2.2混凝土搅拌机安装必须平稳牢固,轮胎应卸下保存(长期使用),并应搭设防雨、防砸的保温工作棚。操作台应保持整洁,棚内设给水设施,棚外应设沉淀池,必须排水畅通,并应装设除尘设备。

2.3每日必须进行班前、班中、班后“三检制”,其检查内容:

(1)每日上班前应检查机棚内环境和机械是否有障碍物。检查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和安全防护装置应灵敏可靠,轨道滑轮良好正常,机身平稳,确认无误方可合闸试车。经2~3min运转,滚筒转动平稳,不跳动、不跑偏、无异常声响后,方可正式操作。

(2)班中司机不得擅离岗位。应随时观察发现不正常现象或异常音响,应将搅拌筒内存料放出。停机拉闸断电(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警示牌)后进行检查修理。

(3)班后应将机械内外刷干净,并将料斗升起,挂牢双保险钩后,拉闸断电并锁好电箱门。

2.4搅拌机不得超负荷使用。运转中严禁维修保养,严禁用工具伸入搅拌机内扒料。若遇中途停电时,必须将料卸出。

2.5强制式搅拌机的骨料必须按规定粒径的允许值供料,严禁使用超大骨料。

2.6砂堆板结需要捣松时,必须两人,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必须站在安全稳妥的地方,并有安全措施。严禁盲目冒险作业。

2.7机械运转中,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查看或探摸等作业。

2.8料斗提升时,严禁在料斗下操和或穿行。清理斗坑时,必须将料斗挂牢双保险钩后方可清理。

2.9冬季停机后,必须将水泵及贮水罐中的水放净。

2.10运输搅拌机应办

篇4:电缆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程开工前,对地下管线和周围构筑物、建筑物进行认真、充分、足够的调查了解。要在施工现场对地下管线的径路、技术要求等进行认真、充分的实地调查,掌握地下管线的整个状况。

2、与地下管线和周围构筑物、建筑物维修单位进行密切联系,请他们对地下管线和周围构筑物、建筑物的技术要求、维护状况、地下管线的径路等做详细的介绍,并向对方介绍本项目工程的详细情况及施工要求。对于在工程施工中,可能对地下管线和周围构筑物、建筑物造成损坏的地方与对方进行充分的研究,充分采纳对方对其进行保护的意见和要求。

3、开挖作业应有可靠的防护和抢修措施,在有地下管线的地方挖沟、坑时应了解地下设施的用途、埋设位置作好防护后方允许施工。如遇突发意外、设备被损伤情况,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及时上报项目部并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同时采取应急措施组织抢修。

应急包是现场进行第一时间紧急处理的工具与基本物资,由电缆工程现场带工人员负责,并且应急包应每天带往施工现场。应急包内工具材料不允许挪用其他非紧急用途。应急包内应至少包含以下工具材料:剥线钳、电工刀、裁纸刀、电缆跳线、电气胶带、热缩套管、钢锯、标准电工工具。应急包原则上应保证每个作业点一个,用于现场第一时间处理,以现场减小影响为第一目标。

4、禁止污染道碴,每次上班应准备够防护用编织带。编织带应有足够的宽度,不够宽时两块塔起来使用。编织带使用必须压好边角。在路基薄弱地段(如土太松、路肩太窄等)应放电缆时再挖,尽快回填。

5、挖沟作业人员保持3-5米以上的间距,所用工具木柄与铁器结合应牢固,防止甩脱伤人。挖沟、坑的弃土应距沟、坑边0.4m以外,堆土高度不高于1.5m;坑底面积小于1.5m2时,坑内不得有两人及以上人员同时作业,沟、坑深大于1m时,不得一人单独作业,挖坑深度大于1.5m时坑内人员应带安全帽。

6、当挖沟、坑影响行人妨碍交通或站内作业时,应在施工地点3-5m处加设防护,并应当天回填夯实。如需过夜时,应采取防止人员坠落的安全措施。在有倒塌危险的房屋、围墙附近开挖时应对其临时加固。

7、不得破坏路基设施,当不得已破坏水沟、边坡、路肩等线路设施,在电缆敷设后应立分段及时恢复。回填电缆沟应及时将挖出的土石全部回填并踩实或夯实,表面应隆起,不留积水坑,下雨季节要安排专人巡视已挖过沟的地段,暴雨时应24小时值班。

8、雨季施工时要严格控制开挖沟、坑数量,做好排水、防洪措施,开挖后应及时敷设电缆,并分层夯实回填,原则上不允许敞口过夜,敞口期间必须采取措施并加强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以确保路基稳定和行车、施工安全。

9、人工架设光、电缆盘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起重架起架较高或在斜坡上架起重架时,应设起重架临时拉线;

2)盘轴应水平,光、电缆盘应保持在两起重架的中央;

3)电缆盘应架设稳固,最底部距离地面不大于100mm,并有制动措施。轴杠保持水平,电缆应从盘底下拉出。

10、人工抬放光、电缆盘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人负重应适度并应有统一指挥;

2)施工人员应用同侧肩抬放,拐弯时人应站在光、电缆外侧,下坡、跨沟渠和拐弯处应设防护人员。

3)穿越管道、过障碍处应有专人操作。

4)抬运光、电缆过隧道或在铁路路肩上时,不应将光、电缆曲伸到限界以内。抬运光、电缆过铁路线时,应在统一指挥下平行跨越。

5)扛电缆人员听到叫停命令后,应立即顺序放下电缆,应用手轻轻放下,禁止猛向地下扔。电缆摆在地上后,将弯曲部分拉向远离铁路的一侧,检查自已的前后是否有电缆侵入限界。如有立即将侵入部分拉出限界以外。

篇5:幕墙工程施工防火安全管理规程

幕墙工程施工防火安全管理

在施工中要针对火警隐患,严格控制火源和执行动火过程中的安全焊接措施。

⑴从事电焊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掌握焊接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操作。操作时应持证上岗。徒工学习期间,不能单独操作,必须在师傅的监护下进行操作;

⑵严格执行用火审批程序和制度。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申请手续,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和消防保卫或安全技术部门检查批准,领取用火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操作;

⑶进行电焊前,应由施工员或班组长向操作、看火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所有交、直流电的金属外壳,都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或接零,焊接的金属设备、结构本身要接地;任何领导不能以任何借口纵容焊工进行冒险操作,焊接时,必须设接火斗,防火看护人;

⑷有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化学危险品的的容器、管道各设备,在未彻底清洗干净前,不得进行焊接;

⑸遇有五级以上大风气候时,施工现场的高空各露天焊接作业应停止,雨雪天后应先清除施工地点的积水、积雪后方可施焊;

⑹领导及生产技术人员,要合理安排工艺和编排施工进度程序,在有可燃材料保温的部位,不准进行焊割接作业。必要时,应在工艺安排各施工方法上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焊接作业不准与油漆、喷漆、脱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

⑺焊接结束或离开操作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赤热的焊嘴、焊钳以及焊条头等,禁止放在易燃、易燃物品和可燃物上;

⑻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焊接工具设备。各种用电设备、照明设备在露天使用时时必须设有防水防雨设施,各种设备的防护罩必须齐全。电焊的导线不能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也不能与气焊的软管或气体的导管放在一起。焊把线各气焊的软管不得从生产、使用、储存、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穿过;

⑼焊接现场、临时库房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危险性较大的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⑽看火(监护)人员作业指导书:

a、清理焊接部位附近的易燃、可燃物品;对不能清除的易燃、可燃物品要用水浇湿或盖上石棉布等非燃材料,以隔绝火星;

b、要坚守岗位,不能兼顾其它工作,要与电焊工密切配合,随时注视焊接周围的情况,一旦起火及时扑救;

c、在高空焊接时,要用非燃材料做成接火盘和风档(即接火斗),以接住和控制火花的溅落;

d、在焊接过程中,要随时进行检查,操作结束后,要对焊接地点进行仔细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离开。在隐蔽场所或部位焊接操作完毕后,0.5至4小时内要反复检查,以防阴燃起火;

e、要根据情况,备好适用的灭火器材和防火设备(石棉布、接火盘、风档等)、做好灭火准备;

f、发现电焊操作人员违反电焊防火管理规定、操作规程或动火部位有火灾、爆炸危险时,有权责令停止操作,收回动火许可证及操作证,并及时向领导或保卫部门汇报;

g、无名、牌的电气设备不得随意接通电源,各种电气设备的出厂证、合格证应齐全;

h、手电钻、冲击钻、电动改锥等电动工具须作绝缘电压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i、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j、五级风以上禁止动电气焊。

⑾电焊工的操作作业指导书:

a、焊工在操作前,要严格检查所用工具(包括电焊机设备、线路敷设、电缆线的接点等),使用的工具均应符合标准,保持完好状态;

b、电焊机应有单独开关,装在防火、防雨的闸箱内,电焊机应设防雨棚(罩)。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该机的1.5倍,保险丝不准用铜丝或铁丝代替;

c、焊接部位必须与氧气瓶、乙炔瓶、乙炔发生器及各种易燃、可燃材料隔离,二瓶之间不得小于5m,与明火之间不得小于10m;

⑿电焊机必须设有专用接地线,直接放在焊件上,接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各种管道、避雷引下线和金属架上借路使用,防止接触火花,造成起火事故;

⒀电焊机一、二次线应用线鼻子压接牢固,同时应加装防护罩,防止松动、短路放弧,引燃可燃物;

⒁严格执行防火规定和操作规程,操作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与看火人员密切配合,防止引起火灾。

⒂人身安全防护措施:

a.安装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安全帽。要选择合格产品,有检验部门批量验证和工厂检验合格证;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检查安全帽是否损坏,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施工人员带安全帽时必须系好下额带,以防发生高处坠落,帽飞人落的现象。

b.高空施工操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选用合格产品,有厂家永久字样的商标及合格证。进入现场必须检`查安全带是否完好,安全带必须挂在牢固结实的地方。

c.施工人员应配置工具袋、工具箱,以防工具的掉落。工具用后放入工具袋、工具箱内。施工中待用物料放置时距洞口及楼板沿水平距离1米以上。收工后,做到工完场清。

d.在高层建筑幕墙与上部结构施工交叉作业时,结构施工层下方须挑出3米以上的防护装置,如果架设安全网有困难,可采用其他有效方法,保证安全施工。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