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维修钳工(胶带输送机维修钳工)操作规程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熟知自己的职责范围,掌握所维修设备的技术特性,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有关规定。
2.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
3、每天要对机械各部位、制动系统、落煤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检修前要备齐所用工具材料配件,并要保证安好,起吊用具安全系数大于6倍。
5、检修前对所检修的设备要切断或关闭电源、水源、风源等,并挂检修作业警告牌。
6、在倾角大于15度施工地点,下方不准有人同时作业。
7、使用起重机滑子时要选好起吊点,重物下方不准有人,并要与起吊物有一定安全距离,找好退路。
8、使用长工具要注意周围工作人员,在仓口检修时要戴好安全带。
9、严禁带电检修,严禁将手指伸入孔内探查,带电时严禁身体各部位进入转动件之间。
10、检修结束后必须与司机联系好,检查所有人员均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可送电试运转,做好检修记录。
11、检修结束后应清理好现场,做到环境标准化。
篇2:井下维修钳工操作规程(预备队)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有关规定。
2、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
3、了解组装间设备及综采设备性能、构造、工作原理及日常检修内容,掌握组装、分解的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
4、检查绞车制动系统是否完好灵活可靠,施闸时闸把不得达到水平位置,检查绞车基础完好,钢丝绳磨损或变形是否超限。
5、检修前要将设备停电、闭锁、挂检修警告牌,并与相关设备司机及相关人员联系好。
6、液压泵站及液压管路检修维护前,挂检修作业牌,将液压系统卸压后方可作业,其他人员不得借机作业。
7、拆除设备前,对生锈的螺丝、连接件进行涂油或上松动剂,拆卸时用专用工具,严禁破坏性拆除。
8、检修结束后,清理好施工现场,做到环境标准化。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使用铁锤打砸金属部件时易被飞溅金属碎屑刺伤眼睛,联接件对接过程中易造成挤压受伤。
2、在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为防止意外事故,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3、为了避免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电设备腔内留下不安全隐患,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核对,并在试转前,由专人复查一次。
篇3:维修钳工的操作规程
1.钳工工作台应在中间设金属挡网,以免铁屑飞溅,榔头脱手等伤人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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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类扳手应按照螺丝、螺栓、螺母的规格选用,松紧零件应注意正反方向。
4.凡属淬火和其他硬脆材料、配件,严禁用锤猛击。打锤操作不许戴手套,并注意是否威胁他人安全。
5.在下列情况下应立即切断电动工具的电源:
5.1停电时。
5.2休息或离开工作岗位时。
5.3处理故障时。
5.4换工具、夹具和工件时。
6.设备安装
6.1新到设备必须熟读设备说明书,看懂图纸资料及技术资料、参数、掌握设备性能,熟悉设备结构和动作程序,按照设备管理规程规定验收设备,并清洁注油,有条件时必须地面试车。
6.2设备安装前,必须按照设计要求或有关规定验收安装场所是否满足要求,验收安装基础是否符合要求。
6.3设备安装结束后,对于混凝土浇灌的基础,必须进行必要的保养期。进行必要的试车,并配合电工进行必要的技术测试。
7.设备检修
7.1检修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结构、性能、所用配件规格型号,熟悉设备部件、配件拆卸安装顺序。
7.2按照运转人员提供的情况,检查确定故障部位。
7.2.1设备故障一般应停机检修,凡停机检查发现的故障未处理前,严禁再次开车检查。
7.2.2设备需开机确诊时,必须根据司机提供的现象:声音、温度等,在确保不导致事故扩大时,方可开机诊断事故。
7.3检修中更换的零件、配件,必须与原件具有相同型号、相同材料、相同技术性能。代用品亦必须保证技术性能。
7.4零件的拆装必须视材质、膨胀系数、包容面积、配合情况等因素而定。对于热装、热拆必须控制温度,以免降低材料性能。用油加热时,其温度不得超过所用油的闪点。
7.5在需用锤击打零件进行拆卸时,必须垫木垫或金属物,决不可直接打击,击打力的作用点应对准零件中心,击打力适当。不允许击打的零件严禁击打。
7.6设备检修中润滑油、液压油的添补,应与原油具有相同的牌号和粘度,严禁不同牌号的润滑油液混用。
7.7设备检修后,维修人员必须全部清理检修工具,并试车检查,作好各种记录。
7.8设备调试。特别是液压系统调试,必须按照调试要求,按顺序进行,切不可颠倒调试程序,以免造成事故。
8.设备、备件保管
8.1设备、备件必须防锈、防腐。要妥善保存,并建帐、上卡。
8.2重要备件必须严格存放地点的温度、湿度、空气中的粉尘及酸碱性。
8.3细长轴类零件必须垂直悬挂存放,以免弯曲。
8.4做好零件回收,维修与报废的检查、测量和标定工作,为零件的修理和报废做准备。
篇4:煤矿矿井大型设备维修钳工作业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不得做与本职无关的工作,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2.维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人。
3.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
4.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等,并挂“有人作业”警示牌。
5.高空和井筒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6.禁止血压不正常,有心脏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合从事高空和井筒作业的人员参加高空或井筒作业。
7.高空和并筒禁止上下平行作业,若必须上下平行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
8.禁止在设备运转中调整制动闸。
9.需要在井下焊接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10.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11.熟悉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及安全。
12.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量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
13.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14.作业前要检查各种工具是否完好,否则不准使用。
15.维修人员对所负责范围内设备每班的巡回检查和日常维护内容如下:
(1)检查所维护的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2)对设备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理。
(3)对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4)检查设备各部液压油量、油质和润滑油量、油质应符合规定要求。
16.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17.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18.拆卸设备必须按预定的顺序进行,对有相对固定位置或对号入座的零部件,拆卸前应做好标记。
19.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20.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21.拆装机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垫。
22.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以防落入杂物、淋水等。
23.在装配滚动轴承时,又无条件进行轴承预热处理时,应优先采用顶压装配,也可用软金属衬垫进行锤击。
24.在对设备进行换油或加油时,油脂的牌号、用途和质量应符合规定,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
25.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的验收,需盘车的设备,必须做盘车试验,检查设备的传动情况。
26.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转工作,应由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由司机操作的,在主要部位应设专人进行监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7.设备经下列检修工作后,应进行试运转:
(1)设备经过修换轴承。
(2)电动机经过解体大修,调整转子,定子间隙。
(3)提升系统修换罐道、罐道梁,更换天轮、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及钢丝绳,调整、检修制动系统,解体大修绞车本体。
(4)主通风机经过解体大修,更换叶片,调整叶片安装角度
(5)主排水泵修换本体主要部件后。
(6)压风机解体检修、更换主要部件或调整进出气阀、安全阀、换传动胶带或调整气缸余隙、轴瓦、十字头、曲轴等处间隙后。
(7)减速器更换齿轮后。
(8)其他在检修任务书上所规定进行试运转的项目。
28.试运转时,监视人员应特别注意以下两点:
(1)轴承润滑等转动部分的情况及温度。
(2)转动及传动部分的震动情况,转动声音及润滑情况。
29.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设备的零、部件去装配其他机械。
30.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传递必须拴好吊绳、禁止抛掷。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工具应拴好保险绳,防止坠落。
31.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32.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核对。对设备内部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腔内,在试运转前应由专人复查一次。
33.检修中被临时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护装置,应指定专人进行恢复,并确保动作可靠。
34.试运转前必须移去设备上的物件。
35.检修结束后应会同司机及使用维护负责人共同验收,验收中发现检修质量不合格,验收人员应通知施工负责人,及时加以处理。
36.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等,双方签字,并将检修资料整理存档。
37.搞好检修现场的环境卫生,检修清洗零部件的废液,应倒入指定的容器内,严禁随便乱倒。烧焊后的余火必须彻底熄灭,以防发生火灾。
篇5:矿井维修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维修工必须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能独立工作,并经考核合格者担任。
第2条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独立从事维修工作。
第3条维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人。
第4条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后,维修工应接受司机及有关负责人的验收。
第5条维修工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6条检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要求。
第7条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工作。
二、作业前的准备
第8条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量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并认真检查和试验,确保检修顺利进行及安全操作。
第9条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等,并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警告牌。
第10条条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证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三、维修作业
第11条维修人员对所负责范围内设备每班的巡回检查和日常维护内容如下:
1、检查所维护的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2、对设备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理。
3、对有关的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4、检查设备各部位液压油量、油质和润滑油量、油质应符合规定要求。
第12条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修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第13条要熟练掌握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及安全。
第14条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第15条拆卸设备时,必须按予定的顺序进行,对有相对固定位置或对号入座的零部件,拆卸时应做好标记。
第16条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第17条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筒的机件时,用有安全防护措施。
第18条拆卸机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垫。
第19条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以防落入杂物、淋水等。
第20条在装配滚动轴承时,又元条件进行轴承预热处理时,应用软金属衬垫进行锤击或顶压装配。
第21条在对设备进行换油或加油时,油脂的牌号、用途和质量应符合规定,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
第22条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的验收,检查设备的传动情况。
第23条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转工作,应由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由司机操作的,在主要部位应设专人进行监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24条设备经下列检修工作后,应进行试运转:
1、设备经过修换轴承。
2、电动机经过解体大修,调整转子,定子间隙。
3、提升系统修换罐道、罐道梁,更换天轮、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及钢丝绳,
4、调整、检修制动系统,大修绞车本体。
5、主通风机经过大修,更换叶片,调整叶片安装角度。
6、压风机修换本体或主要部件。
7、主排水泵修换本体或主要部件。
8、减速器更换齿轮。
9、其他在检修任务书上所规定进行试运转的项目。
第25条试运转时,监护人员应特别注意一下两点:
1、轴承等转动部分的温度。
2、转动及传动部分的震动情况,转动声音及润滑情况。
第26条高空和井筒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
第27条高空和井筒禁止上下平行作业,若必须上下平行作业时,应制定相应的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认真执行。
第28条禁止血压不正常,有心脏病、癫痫病及其它不适合从事高空和井筒作业的人员参加高空或井筒作业。
第29条禁止设备在运转中调整制动闸。
第30条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设备的零、部件去装配其它机械。
第31条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传递必须拴好吊绳、禁止抛掷、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工具应拴好保险绳,防止坠落。
第32条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第33条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上一级技术领导批准。
第34条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
第35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中不准打闹,禁止饮酒。
四、收尾工作
第36条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对设备内部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腔内,在试运转前应由专人复查一次。
第37条检修中被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护装置,应指定专人进行恢复,并确保动作可靠。
第38条试运转前必须清除设备上的浮放物件。检修清洗零部件的废液,应倒入指定容器内,严禁随便乱倒;烧焊后的余火必须彻底熄火,以防发生火灾。
第39条检修结束后会同司机及使用维护责任人共同验收,验收中发现检修质量不合格,验收人员应通知施工负责人,及时加以处理,如发生争执应报告机电主管技术人员处理。
第40条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等,双方签字,并将检修资料整理存档。
第41条搞好检修现场的环境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