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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说明

编辑:制度大全2020-01-20

1、目的

本规程用于指导操作者正确操作和使用设备。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指导电梯设备的操作与安全操作。

3、管理内容

3.1操作规程

3.1.1电梯工必须是经专业培训经批准持证上岗的专职人员。

3.1.2在开启厅门进入轿箱之前,必须注意轿箱是否停在该层。

3.1.3开启厅门、轿箱门应用电梯门锁匙;开启轿箱内照明,将电梯上下开动数次检查是否正常。

3.1.4当电梯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揿按急停、警铃按钮(对用手柄开并控制的电梯,即将手柄回至零位),通知专职维修人员。

3.1.5运行时如发生停电,对于手柄开关控制的电梯,手柄应回零位。

3.1.6平层准确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再平层,行驶停止后方可换向。

3.1.7载荷应尽可能较妥地安放在轿箱中间,不应超额定载荷。

3.1.8禁用检修速度作为正常行驶,或揿按检修、急停按钮作为正常行驶中消除信号之用。

3.1.9当电梯使用完毕(操作者离开轿箱时),应将轿箱停于基站,断开轿箱电源开关,关闭厅门。

3.2安全操作规程

3.2.1进入轿厢之前,必须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进入之后,应检查操纵箱、灯、风扇等是否完整。

3.2.2开机之前必须查看交接班记录,检查急停开关是否可靠有效,门未关闭能否起动,这些检查正常后上下试运行一次,注意观察运行声响平层准确性,一切正常后方可投入载重运行。

3.2.3班中应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坚守岗位,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需离开轿厢时,应将其停于基站,断开电源开关,关好门,并告知去向。

3.2.4严禁运载易燃易爆物品。

3.2.5严禁在层门轿门打开情况下,按应急按扭进行正常运行。

3.2.6应注意制止乘客及货物依靠在轿门上。

3.2.7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通知检修人员进行检修并认真做好检修记录。

3.2.8下班后,应将电梯驶回基站停放,作好交接班记录,关闭电源开关,关好门。

3.2.9严禁超载运行,货物应摆轿厢中间,严禁在检修状态载货、载客运行。

3.2.10运行中突然停电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方可离开,并及时报告车间管理人员。

3.2.11设备检修,维护保养等应在基站挂"设备检修"标示牌。

篇2:电梯驾驶安全操作规程

1、基本要求

1.1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

1.2电梯驾驶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1.3电梯驾驶人员必须熟悉所操作电梯的性能、功能,认真阅读本台电梯的使用维护说明书。

1.4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操作有安全合格标志的电梯。

2电梯行驶前的检查和准备。

2.1开启层门进入轿厢之前,需要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2.2轿厢内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在使用前必须先将照明灯打开。

2.3每天开始工作前,将电梯上下空载运行数次,无异常现象后方可使用。

2.4层门关闭后,从层门外不能用手拨启,当层门、轿门未关闭时电梯不能正常启动。

2.5平层精确度应无明显变化。

2.2.6经常清洁轿厢内、层门及乘客可见部分。

3.电梯在行驶中应注意。

3.1在服务时间内,不可擅自离岗,如必须离岗时或电梯停用时,应断开电源并将厅门关闭锁好。

3.2驾驶员应负责监督控制轿厢的载重量,不得超载使用电梯,乘客电梯不允许作货梯使用。

3.3不允许装载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员同意和批准并制定安全保护措施后才可装运。

3.4严禁在层门开启的情况下,启动或保持电梯检修和正常运行状态;也不允许用检修操作来代替正常电梯运行操作。

3.5电梯的厅门、层门电气开关等安全装置不能短接,也不可用其他物件塞住,使其失效而不能起到应有的安全作用。

3.6不允许利用轿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的开启,来装运长物件。

3.7应劝阻乘客在行驶中,勿倚靠在轿厢门上。

3.8轿厢顶上部,除电梯固有设备外,不得放置他物。

3.9当电梯运行时不得对电梯进行擦油、润滑等工作或对电梯部件进行修理。

3.10在行驶中应用揿扭开关或手柄开关来“开”或“停”,不可利用电源开关或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来“开”或“停”电梯,更不可利用物件塞住控制开关来开动轿厢上下运行。

3.11行驶中,驾驶人员和随乘人员不可把手、头、脚伸出轿外,也不可在厅门外把手、头、脚伸入井道内,以防轧碰事故。

4、当发生以下故障时,电梯应立即停用,并报管理人员或检修人及时进行修理。

4.1层、轿门关闭后电梯不能正常行驶;

4.2电梯速度显著变化时;

4.3层、轿门关闭前电梯自行行驶时;

4.4行驶方向与选定方向相反时;

4.5内选、平层、快速、召唤和指层信号失灵时(驾驶员应立即揿按急停按钮);

4.6发觉有异常噪声,较大振动和冲击时;

4.7当轿厢在额定载重下,有超越端站位置而继续运行时;

4.8安全钳误动作时;

4.9接触到电梯的任何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时;

4.10发觉电气部件因过热而发出焦热的臭味时;

5电梯发生紧急事故时的操作。

5.1因电梯安全装置动作或外电停电而中途停机时,一方面告诉乘客不要惊慌,严禁拨门外逃,一方面通过电梯厢内的紧急报警装置通知外界前来救助。

5.2电梯突然失控发生超速运行,虽然断电,还无法控制时,可能造成钢丝绳断裂而使轿厢坠落,或可能因漏电而造成轿厢自动行驶的,驾驶人员首先应按揿急停按钮,断开电源,就近停层。如电梯继续运行,则应重新接通电源,操作按钮使电梯逆向运行,如果轿厢仍自行行驶无法控制,应再切断电源,驾驶人员应保持冷静,等待安全装置自动发生作用,使轿厢停止,切勿跳出轿厢,同时告诉随乘人员将脚跟提起,使全身重量由脚尖支撑,并用手扶住轿厢,以防止轿厢冲顶或冲底而发生伤亡事故。

5.3发生电气火灾时,应切断电源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前来抢救,在电源未切断前应用干粉、1211或二氧化碳等灭火机进行扑救。

5.4遇井道底坑积水和底坑内电气设备被浸在水中,应将全部电源切断后,方可把水排除掉,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5.6电梯发生事故,驾驶人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移动的现场须设好标记,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听候处理。

6电梯使用完毕后的操作。

6.1写好当班设备运行记录,发现存在故障分别转告接班人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6.2做好轿厢四壁底板各层站厅门地坎的垃圾和厅门口的清洁卫生工作。

6.3将电梯停靠在基站,关掉电梯内电源开关,层楼指示,轿厢照明,关闭锁上电梯厅门、轿门,防止他人进入轿厢内开动电梯。

6.4在潮汛期间,工作结束或工作时基站受潮汛影响,应开离基站。

篇3:人货电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施工升降机的安装和拆卸工作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并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

2、地基应浇制混凝土基础,其承载能力应大于150kPa,地基上平整度允许偏差为10mm,并应有排水措施。

3、应保证升降机的整体稳定性,升降机导轨架的纵向中线至建筑物外墙的距离宜选择较小的安装尺寸。

4、导轨架安装时,应用经纬仪对升降机在两个方向进行测量校准,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其高度的5/10000。

5、导轨架顶端自由高度、导轨架与附壁距离、导轨架的两附壁连接点距离和最低附壁点高度均不得超过出厂规定。

6、升降机专用开关箱应设在架底附近便于操作的位置,馈电容量应满足升降机直接启动的要求,箱内必须设短路、过载、相序、断相及零位保护等装置。升降机所有电气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

7、升降机梯笼周围2.5m范围内应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楼层平台通道应平整牢固,出入口应设防护栏杆。全行程四周不得有危害安全运行的障碍物。

8、夜班作业的升降机应在全行程上装设足够的照明和楼层编号标志灯。

9、升降机安装后,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对基础和附壁支架以及升降机架设安装质量、精度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技术试验,经试验合格验收签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10、升降机的防坠安全器,在使用中不得任意拆检调整,需要拆检调整时或每用满一年后,均应由生产厂或指定的认可单位进行调整、检修或鉴定。

11、新安装的升降机必须经过坠落试验。升降机在使用中每隔三个月,应进行一次坠落试验。试验程序应按使用说明书进行,当试验中梯笼坠落超过1.2m制动距离时,应查明原因,并应调整防坠安全器,切实保证不超过1.2m制动距离。试验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发生一次防坠动作,均必须对防坠安全器进行复位。

12、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2.1结构无变形,连接螺栓无松动;

12.2齿条与齿轮、导向轮与导轨均结合正常;

12.3钢丝绳固定良好,无异常磨损;

12.4运行范围内无障碍。13、启动前,应检查并确认电缆、接地线完整无损,控制开关在零位。电源接通后,应检查确认电压正常,应测试无漏电现象。应试验并确认各限位装置、梯笼、围护门等处的电气连锁装置良好可靠,电气仪表灵敏有效。启动后应进行空载升降试验,测定各传动机构制动器效能,确认正常后,方可开始作业。

14升降机在每班首次载重运行时,必须从最低层上升,严禁自上而下进行。当首次载重运行梯笼升离地面1~2m时,应停机试验制动器的可靠性;当发现制动效果不良时,应调整或修复后方可运行。

15、梯笼内乘人或载物时,应使荷载均匀分布,不得偏重。严禁超载运行。

16、操作人员应根据指挥信号操作。作业前应鸣声示意。在升降机未切断总电源开关之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17、当升降机运行中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并采用有效措施将梯笼降到底层,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在运行中发现电气失控时,应立即按下急停按钮;在未排除故障前,不得打开急停按钮。

18、升降机在大雨、大雾、六级以上大风以及导轨架、电缆结冰时,必须停止运行,并将梯笼降到底层,切断电源,暴风雨后,应对升降机各有关安全装置进行一次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

19升降机运行到最上层或最下层时,严禁用行程限位开关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20、当升降机在运行中由于断电或其他原因而中途停止时,可进行手动下降,将电动机尾端制动电磁铁手动释放拉手缓缓向外拉出,使梯笼缓慢地向下滑行。梯笼下滑时,不得超过额定运行速度,手动下降必须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操纵。

21、作业后,应将梯笼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拨到零位,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闭锁梯笼门和围护门。

22、司机在每班作业前检查及作业情况应做好记录,多班作业应履行交接班手续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23、拆卸升降机前,必须对升降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经检查电磁制动器的间隙应符合要求,主传动机构运行正常,将吊笼升至导轨顶端,使对重着地,再上升500mm左右停止,吊笼应不发生下滑现象,方可进行拆卸。

24装拆人员作业时不准穿硬底鞋和高跟鞋,衣着要灵便。拆卸时,必须设置安全警戒区域,并有专人进行监护。

篇4:电梯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梯作业人员在电梯正常行驶时应遵守:

1、严禁电梯超载运行;

2、需要电梯作业人员操作的电梯,司机应站在操纵盘前用手指操作电梯,禁止用身体或脚来代替操作,更不可用竹竿木条来代替操作:

3、禁止用牙签之类的东西塞住控制按纽来操作电梯:

a、不允许乘客电梯经常作为载货电梯使用;

b、严禁装运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c、严禁在厅、轿门开启情况下,用检修速度作为正常行驶;

d、不允许揿按检修、急停按钮作为正常行驶中消除信号之用;

e、不允许开启轿厢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来装运超长物件;

f、当物件装进轿厢内后,应先查看所载的物件有否伸出轿厢外,尤其是轿厢内有两个以上门的更应注意;

4、门区是电梯轿厢内危险的地方,劝告乘客勿依靠轿门;

5、等候装载物或人员时,驾驶人员和其他人员不可站在轿厢和井道厅门之间,应站在轿厢内或井道厅门外面等候;

6、轿顶上部,不得放置它物,轿厢内不得悬吊物品;

7、严禁以手动轿门、厅门的启闭作为电梯的起动或停止;

8、载荷重心应尽可能稳妥的放置在轿厢中间,以免在运行中倾倒;

9、厅外按钮操纵的电梯(包括杂物电梯)操纵禁止事项:

i.严禁载入;

ii.严禁把头伸入井道内呼叫;

iii.严禁用厅门急停开关或开启厅门来争抢电梯使用。

二、电梯司机在协助维修保养时应:

1、维修人员在轿顶进行维修时,司机应将轿内检修运行开关转换至检修状态;

2、司机要服从维修人员的指挥,并按照维修人员的指令进行操作;

3、对门刀时,应该站在操纵盘前,用双手操作。

三、电梯作业人员在电梯停驶后的工作:

1、当电梯每日工作完毕后停驶时,驾驶人员应将轿厢返回至底层基站;

2、在离开轿厢前,应检查轿厢内外情况,做好清洁工作后,将轿厢内照明灯关闭,并切断电源;

3、离开轿厢后,应将轿门和厅门关闭,并关闭电锁;

4、运转班驾驶人员要建立交接班制度,当班要做好电梯运行交班记录及接班注意事项。

四、电梯三角钥匙存放、管理、运用事项:

1、电梯钥匙要由专人保管使用,正确使用电梯钥匙,若电梯钥匙使用不当,将有可能造成电梯门开启人堕落的严重事故;扶梯钥匙使用不当,将有可能造成扶梯启动时伤人的事故。

2、使用三角钥匙的人员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操作上岗证,使用时请注意,轿厢有可能不在本层,有堕落危险,故开启厅门后应确认轿厢在本层后方可进入。

篇5: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大纲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的管理,规范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制定本大纲。

第二条本大纲适用于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

第三条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分别由省级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考核机构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取得《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第四条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

(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身体健康,无癫痫、精神病、心脏病、高血压、突发性昏厥、色盲等妨碍作业的疾病及生理缺陷;

(四)具有三个月以上的申请项目的工作经验。

第五条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的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两部分。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考试,考试内容见附件1。各部分知识所占比例为:

(一)基本知识,占总分的10%

(二)专业与安全知识,占总分的70%

(三)法规、安全技术规范与标准知识,占总分的20%

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在操作现场进行,考试内容见附件2。

第七条本大纲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大纲自2006年月日起实施。《广东省特种机电设备作业人

员培训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粤质技监[2000]177号)有关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大纲内容同时废止。

附件1-1

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理论知识考试内容

一、安全生产法律知识

(一)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二)安全生产法

(三)行政法规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

3.工伤保险条例

(四)电梯、起重机械技术标准

1.电梯、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2.电梯、起重机械操作规程

二、安全生产技术

(一)机械电气安全基础知识

1.机械安全基础知识

2.电气安全基础知识

3.机械电气防火防爆基础知识

(二)电梯、起重机械安全技术

1.电梯、起重机械安全基础知识

2.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生产技术

三、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一)安全生产管理概述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三)安全生产监督监察

(四)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四、事故管理

(一)事故预防

(二)事故报告

(三)事故调查

(四)事故分析

(五)事故处理与整改措施

(六)典型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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