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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固定式)的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20-01-19

塔式起重机(固定式)的操作规程:

1、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照原厂规定进行,并制订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组)在队(组)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偏差值不得超过3/1000。

3、起重机专用的临时配电箱,宜设置在塔吊附近,电源开关应合乎规定要求。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缆。

4、起重机必须安装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

5、起重机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6、起重机作业前重点检查:

(1)起重机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2)起重机各齿轮箱、液压油箱位应符合标准;

(3)起重机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4)起重机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5)起重机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7、起重机在中波无线电厂广播发射天线附近施工时,凡与起重机接触的作业人员,均应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

8、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9、起重机空载运转,检查回转、起重、变幅等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10、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11、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端部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是1m。

12、起重机提升重量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3、起重机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4、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在每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时的允许载荷,对超载荷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15、将每个控制开关拨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16、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如遇八级大风时,应另拉缆风绳与地锚或建筑物固定。

17、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带安全带。

篇2:起重机的事故原因及应对办法

1、起重机事故的发生原因主要包括人的因素和设备因素两个方面,其中人的因素主要是由于管理者或使用者心存侥幸、省事和逆反等心理原因从而产生非理智行为,物的因素主要是由于设备未按要求进行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和保养,特别是未按要求进行检验,带"病"运行,从而埋下安全隐患。

占比例较大的起重机事故起因主要有:

a、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如超载或未确认吊运物品重量,斜拉斜吊,吊重下站人、吊重捆扎不可靠,吊钩挂钩不可靠和操作人员不具备资格等;

b、设备安全保护装置未装或失效。如起升高度限位器、起重量限制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防脱钩装置、运行极限限位器等未装或失效,设备接地或接零不可靠,漏电保护不可靠等;

c、检查、检验工作未按要求进行。如未建立并执行定期检查制度(班前检、周检和月检等),未按要求报监督检验机构进行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导致设备带"病";

d、检修作止时无安全监护人员或无警示牌。如相邻设备运行未监护,地面供电开关未挂警示牌等;

e、使用维修等作止人员未按规定穿戴防护劳保用品;

f、塔式起重机安装或拆卸未按规定程序进行;

g、起重机作业时未能保证设备及吊运物品与作业环境中电线的安全距离。

2、针对起重机事故的各种起因,使用单位应与制造、安装和维修单位以及起重机械监察部门、监督检验机构密切配合,加强管理工作,贯彻各项检验制度,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使用单位必须至少做好以下工作:

a、切实加强安全思想工作,从安全工作人员到操作、维修和检查人员都要培养安全意识,自觉避免不安全行为;

b、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

c、制定完善的检查、检验制度并严格执行;

d、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3、起重伤害事故的处理

起重伤害事故的处理,一般可分为事故现场处理、事故详情调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处理结案等五个阶段,事故所在单位应注意:

1)、发生起重伤害事故后,所在单位必须尽一切可能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和国家财产,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并应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可能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等,均不得人为地破坏,如果为抢救受伤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必须做好标志、照相和详细记录。

2)、在处理现场的同时,所在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概况,用电话、电报或其他快速办法报告当地安全监督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

3)、对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清楚后,即应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1)、应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的事故,包括:

a、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使职工无幸可循;

b、未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职工未取得合格证,即令上岗作业;

c、起重设备未进行定期检修,未经安全检验合格,或设备存在缺陷仍允许使用;

d、明知设备在不安全环境中作止,而不采取防护措施。

(2)、追究肇事者或有关人员责任的事故,包括:

a、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

b、发现紧急情况未报告,未采取紧急措施;

c、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或擅自升动设备。

篇3:桥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作业前准备的安全要求

1、持有合格证的司机方可独立操作起重机,非司机勿进入驾驶室。

2、认真作好交接班工作,交接人应向接班人介绍情况,接班人应阅读交接日记,并对起重机进行检查。

3、正确穿戴劳保用品,上班前不得饮酒,酒后禁止吊运工作。

4、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及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5、检查大车和小车及路轨周围,确认无人及无障碍物时才可合主电源,电源电压应在330伏以上。

6、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手柄置于零位。

7、对起重机进行空载运行实验,各限位开关,紧急开关,制动器应灵敏可靠。

二、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1、司机应集中精神操作,密切注意周围情况,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有下述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应进行操作:

(1)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及斜拉斜吊等。

(2)结构或零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坏达到报废标准等。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等。

(4)被吊物体上人或浮置物。

(5)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等。

3、扳转或推拉控制器的手轮或手柄时用力要均匀,逐级变换档位。

4、正常运转过程不得利用限位开关,紧急开关及反向停车。

5、不得在有荷载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的制动器。

6、开车及升,降物件前,必须鸣铃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以断续铃声报警。

7、吊运时,吊运不得从人和重要设备的上空通过。

8、吊钩上升???下降时,钢丝绳应位于卷筒和滑轮绳槽内。吊钩下降到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持3圈以上。

9、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10、所吊重物所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量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的吊运。

11、起重机运行中,发生机件损坏等故障,应放下所吊物价,关闭总电源,报告领导组织检修。不得在运行中进行维修。

12、起重机运行中,遇到突然停电时,应把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吊钩上吊有物件时,应在重物下方的危险范围,作围栏和指示,禁止人员从吊物下面通过。

13、严禁司机操纵起重机与同跨起重机碰壁撞,同一轨道各起重机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米。

14、两台起重机协同吊运同一物件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承受的荷载均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若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应降低额定起重能力至80%,吊运时,工程师应在场指导。

15、在起重机分两层运行的场所,上层起重机工作时,下层起重机与它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米,上层起重机的吊钩没有上升到极限位置时,下层起重机不允许通过或开到它的下面,上层起重机落钩时必须与下层起重机取得联系,得到回答信号后才能落钩。

16、轨道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当风力大于六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住。

三、作业结束的安全要求

1、将吊钩升至较高位置,小车开到远离大车滑线的近端梁处,大车升到起重机的停车位置,

2、取物装置是电磁盘和抓斗的,应将其放落到地面上。

3、把所有控制器扳到零位,并拉下保护柜刀开关。

4、对露天工作的???重机,并将大车,小车固定牢靠,防风吹袭发生事故。

5、对起重机在运行中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故障及维修和处理情况全部记入交接班本。

6、按交接班制度办理交接班手续,起重机是单班工作的,或接班司机未到时需把运行情况向班组长汇报,经准许后方可离机下班。

篇4:龙门行走起重机操作规程

一、系统构造及原理

系统由一台主机、一台显示器和一个测量吊钩吊重的拉力传感器组成。

二、控制系统

●吊机动作通过液压或者电液压来控制,每个动作可以从最小到最大速度进行连续无级控制。

●控制系统动作操作提供平稳的控制和最佳的“平稳移动”性能,以及极快的操作和快速的响应时间。

●液压系统冷却方式为风冷式,吊机开机后,可根据操作环境的需要,有操作者选择自动、手动控制启动或停止冷却装置。

●行走和变幅运动分别由左操作台的两个手柄操作,行走操作手柄是电液控制,变幅操作手柄是液压控制。

?行走系统设有限位、超载保护、强制行走控制装置,实现行走运动自动限位停止、卸载保护控制。

?变幅系统设有限位、限位前缓冲、超载保护控制装置,实现变幅运动自动限位停止、卸载保护以及限位前缓冲控制

●回转和起升运动由又操作台的一个液压控制手柄操作,通过手柄90度两种方向操作实现回转和起升两个操作转换

注:右手柄是一个十字操作手柄,当手柄偏移两个垂直方向处于0°-90°之间时,实现起升与回转两个运动的联动。手柄由0°向90°(或者90°向0°)偏移,一个动作的运动速度就会降慢,另外一个动作的运动速度就会升高。

?回转系统设有超载保护控制装置,实现回转运动卸载保护停止控制

?起升系统设有限位、超载保护控制装置,实现起升运动自动限位停止、卸载保护控制

●系统操作手柄的设置可以进行起升与回转或变幅与回转两个运动的联动

●另外,液压系统设有应急释放装置,在液压源发生故障时可以通过手柄控制,实现吊机的回转、变幅、下降操作将吊机上的负载送到安全地方卸下。

三、安全系统

龙门行走、起重机起升、变幅和回转机构均设有自动制动装置,该装置同主动力系统控制油路无关,一旦某种原因因失去动力或者压力,所有动作将自动停止;另外,液压系统的主控制阀内设有所有动作的安全阀,实现所有动作的过载保护。

●龙门行走的方向设有限位及缓冲装置

?限位装置设在行程终了前1m,龙门行走到该位置碰到龙门开关时,龙门行走将自动停止,用强制操纵按钮可以使龙门继续前行至缓冲装置行程终了。

?如果操纵失灵,龙门前行碰到缓冲装置,缓冲同时油压升高,通过液压系统安全阀打开阀门卸荷,龙门行走将自动停止。

●吊钩上、下限位装置

?吊钩设有上、下限位装置,当吊钩升降达到限位位置时,

绞车转动自动停止,同时吊钩限位指示灯和蜂鸣器发出声光报警。

●变幅限位及缓冲装置

?变幅限位有油缸行程来决定,在油缸行程终了时,油压升高,液压系统安全阀打开阀门卸荷,变幅运动自动停止。

?变幅运动设有达到上、下限位前的减速装置,到达该位置时获得信号,通过系统切换变幅运动将自动减速。

●应急释放装置

?在吊车失去能量供应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应急释放系统,把吊车上的重物放到安全位置。

?操纵台上设有手动应急操作标识牌,用于断电情况下应急操作指导。

●电器保护

?短路保护

?失压保护

?电机过载保护

?电机驱潮气

?计时器

●超载限制器实时监控

监测和限制吊机的吊重

采用超载限制器,能够对吊钩进行实时监控,并在90%额定吊重时进行预报警;在110%额定吊重时进行最后报警,同时自动停止吊机向危险方向的动作,使吊机一直工作在安全范围内。通过带背光的液晶显示器,能够实时显示实际吊重。

四、操作说明

●在驾驶室内张贴有龙门行走起重机正常操作程序和应急操作程序,按操作程序就可以进行起重机的操作。作为操作员应了解以下操作要求:

五、操作员操作注意事项:

●操作员须有合格证

18岁以下的人员不允许操作吊机

目前,仍未有有关于吊机操作员须有合格证的立法要求,但操作员需要具备有关吊机安全系统和操作方法的良好基础知识。

●操作员应熟练掌握本机的动作操作

通过操作相应的手柄,即可实现需要的吊机动。

本机的动作操作手柄一共有3个,分别安装在座椅扶手的前面功能分别如下:

?位于左操作台的两个手柄操作,分别用来行走和变幅运动的操作

靠后布置的手柄用来行走动作操作

靠前布置的手柄用来变幅运动操作

?位于右操作台的一个手柄是回转和起升运动操作的一个公用手柄。

通过手柄十字操作实现回转和起升两个动作操作转换

●在吊机工作时,必须缓慢,平稳地操作手柄,尽量避免悬挂负载的摆动。

●在吊机起吊重物后行走前,必须进行吊臂变幅,当变幅到电机工作半径小于16m时才能进行龙门行走。

●在吊机工作时,要随时观察吊臂角度,从装在吊臂根部的机械半径指示器读出。

●在操作绞车上升和吊臂上升动作时,以及当吊臂角度正接近其最大值和吊钩接近吊钩停止时,必须格外小心,因为负载可能会碰到吊臂的下侧。

●操作员须一直能看见负载的起落处,或与能看见起落处的人员保持直接的联系。

●操作员上吊机前必须检查吊机周围有无障碍物阻挡,各保险栓是否处于打开位,液压系统各个环节有无漏油情况。

篇5:NK系列汽车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NK系列汽车吊的操作人员,执行本规程前必须熟悉随机说明书。

二、编制依据:

1、《起重机械技术手册》

2、SEPC3《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3、SEPC3《安全管理制度》

三、操作规程:

基本规定:

1、司机必须身体健康,经体格检查证明无精神病、高血压、心脏病、视力听力不正常等禁忌性疾病。

2、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达到下列要求:

1)熟悉起重机的结构、原理和工作性能;

2)熟悉安全操作及保养规程;

3)熟悉起重工的工作信号、手势和规则;

4)具有操作维护起重机的基本技能;

5)掌握各调整、控制部位的操作方法;

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单独上岗工作。

3、新机或经大修以及技术性能改造的起重机,应经试吊鉴定合格,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

4、超过予修期而仍需要运行的,必需通过技术鉴定,规定允许超期使用,采取相应措施,并经安质部门、机械科及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继续使用。

5、起重机应配备专职司机和助手各一名。助手必须在司机的精心指导下方可操作,起吊重要物件时,必须由专职司机操作。

6、司机严禁酒后操作起重机、作业和驾驶。

7、非正式司机,严禁上机驾驶和操作起重机作业。

8、必须保持起重机内外零部件完整,否则,要及时恢复。

9、起重机上的幅度指示装置,力矩(重量)限制器或荷重计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应保持完好,禁止拆封。不得以安全保护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

10、起生机吊着重物时,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室,更不允许长时间停留于空中或过夜。作业时,司机不得从事或操作无关的事情或与他人闲谈。

11、夜间作业时,机上及作业地点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12、遇六级以上大风或雷雨、大雾时,应停止作业。

13、起重机在公路上行驶时,要严格执行汽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无驾驶证者严禁开车。

14、起重机应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要求司机灵活使用。

15、用汽油清洗机体或机件时,严禁烟火,清理完毕后,要及时处理干净。保持车辆清洁。

16、起重机作业时不允许同时操作三个动作,满载状态不得同时操作两个动作。

(一)起重机运行前规定:

在发动机启动前必须做好下述准备工作:

1)检查燃油箱油量是否充足;

2)检查冷却水量是否充足;

3)检查液压油箱的油位及各油管接头联接状态是否良好;

4)检查机油油量是否充足;

5)各部位联接螺栓及润滑部位的状况是否良好;

6)检查轮胎气压是否达到规定标准;

7)发动机皮带的检紧度是否合适(2cm/10kgf)

8)变速操作杆是否在空档位置。

(二)起重机行驶和作业规定:

1、经检查一切正常后,方可上机启动发动机。

2、发动机启动时间每次不得超过10s,一次起动未成,约停30s后,方可再次启动。

3、在冬季(20℃以下)发动机要先预热20~30s后再起动。起动后进行5~10分钟的预热运转,必要时进行强制式预热运转。使油温上升至20℃以上,水温60℃以上,然后方可行驶或作业。

4、在机油压力和水温没达到规定的最低标准之前,不允许高速运转。不允许发动机在无负荷状态长时间高速成运转。

5、起重机必须在基础可靠、安全、平整、支腿全伸(或半伸)状态作业。(NK250E可在半伸状态下使用,其它不允许)没有自动力矩保护装置的汽车起重机不得在半伸状态下作业。

6、起重机作业时,应使轮胎不接触地面。

7、作业时,任何人不得扳动支腿操作机构,如果需要再次调整支腿时,必须将重物放至地面,臂杆收回且转至正前或正后方位即可。

8、放支腿时,应先放后支腿,后放前支腿;收支腿时,应先收前支腿,后收后支腿。

9、臂杆变幅应平稳,严禁猛然起落臂杆。

10、起吊作业应在起重机的侧向和后向进行。向前回转时,臂杆中心线不得超过支腿中心。前区不得进行起重作业。

11、臂杆伸缩时,要保证同时伸缩的两节必须同步。严禁带载增幅。缩回臂杆时,臂杆角度不得太小,逐级缩回。

12、严禁起重机超负荷运行。

13、定期检查吊钩及钢丝绳的完好情况,确保安全。

14、严禁带载进行自由降落,各执行机构的离合器必须上安全锁。

15、起重机作业时,严禁检修、调整和保养液压系统等。

16、起重机作业时,起吊钢丝绳在卷筒上的余量不得小于6圈。

17、操作室内严禁堆放有碍操作的物品,非操作人员严禁上机操作和进入操作室。

18、司机应严格遵守“十不吊”内容规定。

19、昼量避免双机抬吊工作。确因工作需要时,必须在两机性能相同或相似,负荷分配均匀,荷重不得超过两机总起重量的80%(max)起吊动作协调一致,禁止回转动作,严格服从统一指挥。

20、起重机作业时,臂杆与带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下表值。

220/33015435~11010~203~101以下电压值(KV)

6/754321.5安全距离(m)

21、外伸臂杆时要将吊钩落下避免造成钢丝绳过卷使吊钩顶坏。

22、起重作业要停机时,须将重物落地,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长时间停留或过夜。

23、满负荷起吊重物时,待重物离地10cm后,检查重物捆绑牢固平稳性,制动可靠性,起重机稳定性,确认正常后,方可继续起吊。

24、要正确使用、维护力矩限制器或载荷计,以防起重机超载或发生倾覆。

25、汽车式起重机行驶时要做到下列要求:

1)将起重机的回转止动锁和回转制动锁好。

2)吊钩在长距离行驶时要用钢索固定在保险杠上。

3)起重机外部严禁乘人。

4)通过桥梁、涵洞及架空导线时,应有充分的思想准备,不能冒险强过。

26、做好起重机停机后的检查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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