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夯机的安全操作
(1)担任强夯作业的主机,应按照强夯等级的要求经过计算选用。用履带式起重机作主机的,应执行履带式起重机的有关规定。
(2)夯机的作业场地应平整,门架底座与夯机着地部位应保持水平,当下沉超过100mm时,应重新垫高。
(3)强夯机械的门架、横梁、脱钩器等主要结构和部件的材料及制作质量,应经过严格检查,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得使用。
(4)夯机在工作状态时,起重臂仰角应置于70°。
(5)梯形门架支腿不得前后错位,门架支腿在未支稳垫实前,不得提锤。
(6)变换夯位后,应重新检查门架支腿,确认稳固可靠,然后再将锤提升100~300mm,检查整机的稳定性,确认可靠后,方可作业。
(7)夯锤下落后,在吊钩尚未降至夯锤吊环附近前,操作人员不得提前下坑挂钩。从坑中提锤时,严禁挂钩人员站在锤上随锤提升。
(8)当夯锤留有相应的通气孔在作业中出现堵塞现象时,应随时清理。但严禁在锤下进行清理。
(9)当夯坑内有积水或因粘土产生的锤底吸附力增大时,应采取措施排除,不得强行提锤。
(10)转移夯点时,夯锤应由辅机协助转移,门架随夯机移动前,支腿离地面高度不得超过500mm。
(11)作业后,应将夯锤下降,放实在地面上。在非作业时严禁将锤悬挂在空中。
篇2:强夯地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进人施工现场人员应戴好安全帽,施工操作人员应穿戴好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凡患有高血压症及视力不佳的人员,不得进行机上作业。
3)施工现场应全面规划,并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其现场道路应平坦、坚实、畅通,交叉点及危险地区,应设明显标志。
4)各种机电设备的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具有上岗证书,懂得本机械的构造、性能、操作规程,能维护保养和排除一般故障。
5)驾驶人员及操作者,须领取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驾驶证或操作证后方准开车。禁止其他人员擅自开车或开机。
6)粉化石灰、石灰过筛及使用水泥的操作人员,必须配戴口罩、眼镜、手套等。
7)电气设备的电源,应按有关规定架设安装;电气设备均须有良好的接地接零,接地电阻不大于4Ω,并装有可靠的触电保护装置。
8)使用夯打操作工艺时,严禁夯击电缆线。
9)为减少吊锤机械吊臂在夯锤下落时的晃动及反弹,应专门设置吊臂撑杆系统。每天开机前,必须检查吊锤机械各部位是否正常及钢丝绳有无磨损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吊锤机械停稳并对好坑位后方可进行强夯作业,起吊夯锤时速度应均匀,夯锤或挂钩不得碰吊臂,应在适当位置挂废汽车外胎加以保护。
11)夯锤起吊后,吊臂和夯锤下15m内不得站人。非工作人员应远离夯击点30m以外。
干燥天气作业,可在夯击点附近洒水降尘。吊锤机械驾驶室前面宜在不影响视线的前提下设置防护罩。驾驶人员应戴防护眼镜,预防落锤弹起砂石,击碎驾驶室玻璃伤害驾驶员眼睛。
篇3:强夯地基施工安全技术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应戴好安全帽,施工操作人员穿戴好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凡患有高血压及视力不清等症的人员,不得进行机上作业。
3.施工现场应全面规划,并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其现场道路应平坦、坚实、畅通,交叉点及危险地区,应设明显标志。
4.各种机电设备的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具有上岗证书,懂得本机械的构造、性能、操作规程,能维护保养和排除一般故障。
5.驾驶人员及操作者,须领取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驾驶证或操作证后方准开车。禁止其他人员擅自开车或开机。
6.粉化石灰、石灰过筛及使用水泥的操作人员,必须配戴口罩、眼镜、手套等。
7.电气设备的电源,应按有关规定架设安装;电气设备均须有良好的接地接零,接地电阻不大于4Ω,并装有可靠的触电保护装置。
8.使用夯打操作工艺时,严禁夯击电缆线。
9.为减少吊锤机械吊臂在夯锤下落时的晃动及反弹,应专门设置吊臂撑杆系统。每天开机前,必须检查吊锤机械各部位是否正常及钢丝绳有无磨损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吊锤机械停稳并对好坑位后方可进行强夯作业,起吊夯锤时速度应均匀,夯锤或挂钩不得碰吊臂,应在适当位置挂废汽车外胎加以保护。
11.夯锤起吊后,吊臂和夯锤下15m内不得站人。非工作人员应远离夯击点30m以外。
12.干燥天气作业,可在夯击点附近洒水降尘。吊锤机械驾驶室前面宜在不影响视线的前提下设置防护罩。驾驶人员应戴防护眼镜,预防落锤弹起砂石,击碎驾驶室玻璃伤害驾驶员眼睛。
篇4:强夯机安全措施
强夯机顾名思义为:强:强行、强迫;夯:夯实、夯打;机:机械。其工作原理为:通过起吊设备将重锤提升至一定高度,依靠锤的自重将地基进行夯实,达到加固地基,提高地基承载力等目的。因强夯机作业时需将重物提升一定高度,属特种作业机械,施工作业时,应对其进行全过程安全监控,以保证施工安全。
一、夯前检查
强夯前应对夯机的起重机、滑轮组及脱钩器等全面检查。
1、检查钢筋丝的完好,有无断丝现象,润滑是否均匀,钢筋绳接头是否连接牢固。
2、滑轮组有良好的润滑,接接销是否有磨损,端头应固定牢固。
3、自动脱钩装置应与钢丝绳连接牢固,接头应检查,脱钩有无损伤,连接销应完整无磨损,端头应有锁定卡,将销子固定。
4、提升架各节支脚应连接牢固,螺栓的型号应符合相关要求,不应有松动,全部栓眼均应配足螺栓,不能出现空眼现象。上横梁应检查焊接部位是否完整,不应有损伤,连接销应固定。
5、操作室外侧应设置有效防护网,作业时,防护网应将整个观察窗覆盖,并固定于观察窗上。
6、机械配重应按照相关起重要求进行设置,不允许私自更改配重物重量。
二、夯机施工
1、现场从事强夯作业人员需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同时必须持有从业操作合格证。
2、强夯开始前应确定臂杆角度,控制在70-75度为宜。在夯架脱钩处应采用胶皮或废旧轮胎对提升架进行保护。
3、夯锤起吊前应先试吊,确定挂钩与锤连接稳固后,才能进行起吊作业。
4、起吊夯锤保持匀速,不得高空长时间停留,严禁急升猛降,防锤脱落。夯锤排气孔应经常检查,防止气孔堵塞,气孔堵塞时应及时疏通。
5、夯机挪动时,应确定支架与地面胶离并保持有30cm以上的高度,附近不应有人员、机械等,方可进行挪动。对行走部位应进行检查,确认行走轮在履带内,如出现脱轨现象,应立即停止移动,并解除机械外力,机械进行反方向行走,行走轮归位到轨槽内,方可继续挪位。
6、停止作业时,将夯锤落至地面。
7、夯锤起吊后,臂杆和夯锤下及附近15m范围内严禁站人。
8、应定期对起吊装置、钢丝绳、连接销等进行检查,如发现有磨损或断丝现象应急时进行更换。
9、现场如出现6级以上强风时,应停止强夯作业,如风力较大时,应将起重臂放倒,防止机械倾倒。
10、主夯操作手应与辅助手相互配合,在第一次锤击完成后,辅助手应在吊钩落下至锤钩附时再进行挂钩作业,主夯手应确定挂钩下部无作业人员时,进行挂钩的下放。
三、现场作业安全
1、夯施工产生的噪声不应大于《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界限》(GB12523)的规定,强夯场地与建筑物间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振或防振措施。当强夯施工所产生的震动对邻近建筑物或设备会产生有害影响时,应设置监测点,并采取控隔振沟等隔振减震措施。
2、一般即有建筑50m范围内不宜采用强夯措施。
3、当桥台附近,涵洞附近需进行强夯时,可先进行路基范围的强夯后,再施工桥台、涵洞。
4、干燥天气进行强夯时宜洒水降尘。
5、强夯作业时,应对作业区周边50m范围内进行防护,并作出醒目标识及警戒,防止机械、人、蓄误入造成伤害。
6、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每次夯锤起吊时,应确认吊钩与锤挂接牢固,不能出现虚钩现象,操作手起吊时,应在周边挂钩人员离开后再进行。
7、施工作业时,必须设置专人进行强夯指挥,车辆挪动时,必须经指挥员同意才可挪动,防止机械落入夯坑。
8、强夯作业现场应按照相关标准设置作业区段,明确现场作业范围。
篇5:强夯机使用安全作业指导书
一、吊装措施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操作证上岗。
2、参加吊装作业人员应培训合格后方可作业。
3、施工现场设吊装作业专职安全员,对吊装现场进行安全防护。
4、起吊前须由专职安全员对现场进行巡视,检查现场是否有高压线、低压线、临时用电线及对起重机、人工吊装作业有安全隐患的障碍物。并向现场施工负责人报告,如存在安全隐患,决不允许起。
5、起重机、人工吊装作业,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护。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6、起吊前所有人员都必须远离吊机回转半径和吊物的下方。
7、在雨天、风力等于或大于五级时,严禁进行吊装作业。
8、吊装零星材料、小件工具等,须用结实的工具袋装好后捆绑吊运。
9、吊装作业时不得随意抛掷材料物体、工具,防止滑脱伤人等意外事故。
10、起吊构件时,速度不应太快,不得在高空停留过久,严禁猛升猛降,以防构件脱落。
二、使用措施
1、担任强夯作业的主机,应按照强夯等级的要求经过计算选用。用履带式起重机作主机的,应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一20**)第4.2节规定。
2、夯机的作业场地应平整,门架底座与夯机着地部位应保持水平,当下沉超过100mm时,应重新垫高。
3、强夯机械的门架、横梁、脱钩器等主要结构和部件的材料及制作质量,应经过严格检查,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得使用。
4、夯机在工作状态时,起重臂仰角应置于70°。
5、梯形门架支腿不得前后错位,门架支腿在未支稳垫实前,不得提锤。
6、变换夯位后,应重新检查门架支腿,确认稳固可靠,然后再将锤提升100~300mm,检查整机的稳定性,确认可靠后,方可作业。
7、夯锤下落后,在吊钩尚未降至夯锤吊环附近前,操作人员不得提前下坑挂钩。从坑中提锤时,严禁挂钩人员站在锤上随锤提升。
8、当夯锤留有相应的通气孔在作业中出现堵塞现象时,应随时清理。但严禁在锤下进行清理。
9、当夯坑内有积水或因乳土产生的锤底吸附力增大时,应采取措施排除,不得强行提锤。
10、转移夯点时,夯锤应由辅机协助转移,门架随夯机移动前,支腿离地面高度不得超过500mm。
11、作业后,应将夯锤下降,放实在地面上。在非作业时严禁将锤悬停在空中。
三、场内行走措施
1、强夯机如需带载行走,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行走道路应坚实平整,重物应在起重机正前方向,重物离地面不得大于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转弯不应过急,路面凹凸不平时,不得转弯,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
2、强夯机上下坡道时应无载行走,上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小,下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大,严禁下坡空档滑行。
3、对于坡度较大的地方,需在行走前由推土机进行维修整理后才通过。
4、夯机行走时,需配备专人进行跟随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