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装设备装卸技术介绍
(1)按作业对象(货物形态)可分为:
①单件作业法。即单件逐件货物作业;
②集装作业法。吊装指将货物集零为整(集装化)后再行装卸搬运的方法。这种方法又可按集装化方式不同,分为集装箱作业法、托盘作业法、货捆作业法、滑板作业法、挂车作业法(驮背式运输);
③散装作业法。是指对诸如煤炭、矿石、建材等大宗货物通常采用的散装、散卸方法,以及近来随着粮食、食糖、水泥、化肥、化工原料等的作业量增大,为提高装卸效率,降低成本而趋向采用散装、卸散的方法。散装散卸方法主要分为:重力法(利用货物的位能完成装卸;倾翻法(利用运输工具的载货部分倾翻完成卸货);机械法(利用各种抓、铲、舀等机器完成装卸);气力输送法利用风机在管道内形成气流,依靠气体的动能或压差输送货物)。
(2)按作业手段及组织水平,可分为人工作业法;机械化作业法;综合机构化作业法。
(3)按装卸设备作业原理,可分为间歇式作业法(如包装货件、笨重货物等的装卸搬运是断续、间歇、重复、循环进行的)和连续性作业法。
(4)吊装按作业方式,可分为吊装吊卸法(也称垂直装卸法)和滚装滚卸法(也称水平装卸法)。
篇2:设备吊装的安全操作规程
1、三角架(三木塔)下脚应相对固定,倒链应挂在正中,移动时应防止倾倒。
2、装运重心高、偏心大或易滚动的设备等,应合理搁置,并采取稳固措施。
3、用顶升法装车,托梁应有足够的长度和强度。顶升速度应一致,前后应交错进行,高差不宜过大。
4、用滚动法装卸车时,滚道的坡度不得大于20度,滚道的搭设应平整、坚实,接头错开。滚动的速度不宜太快,必要时应设溜绳。在滚道一侧的车体下面应用枕木垫实。
5、使用管子(滚杠)拖运设备,管子的粗细应一致,其长应比托板宽度长50厘米。填管子,大拇指应放在管子的上表面,其他四指伸入管内,严禁戴手套和一把抓管子。
6、旋转法起吊时,设备的中心线、桅杆和基础中心应在同一平面内。采用多根主缆风时,应有调节受力的装置。在滑车组的相反方向应有制动措施。
7、采用人字桅杆起板法吊装时,桅杆两腿之间的夹角应不大于45度,受力方向应在两腿的中间。桅杆的高度,应为设备长度的1/2.5~1/2。桅杆两腿和设备绞座应放在一起。
8、滑行法吊装应遵守下列各项:
1)、两桅杆或四桅杆吊装时,桅杆的前倾或后仰应一致,并选用同种型号同速卷扬机。
2)、设备直径大于3米时应设两套溜绳,其间要有平衡轮调节,使滑车受力一致;设备直径小于3米时,可设一套溜绳,但设备中心线、溜绳与基础中心应在同一直线上。
3)、溜绳的滑车组,应有防止扭转的措施。
4)、负载的独脚桅杆倾斜时,应用卷扬机松缆风绳,并确保缆风绳受力均匀。
2.15“十不吊”操作规定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砼块、石块、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叠放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m,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篇3:机械设备及起重吊装职业安全注意事项
机械设备及起重吊装职业安全主要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起重机械租赁、使用、安装、拆卸、检测和人员培训考核等应严格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北京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北京市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监督管理规定》等规定进行
2.机械设备操作应保证专机专人,持证上岗;施工现场的起重吊装必须由专业队伍进行,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起重吊装作业前应划定施工作业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专职的监护人员;起重回转半径与高压电线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3.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可靠;群塔作业方案中,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式起重机臂架端部与相邻塔式起重机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塔式起重机吊装作业时,吊物严禁超出施工现场的范围。
4.塔式起重机吊装作业时,应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信号不清不准吊;吊物下方有人站立不准吊;吊物上站人不准吊;埋在地下物不准吊;斜拉斜牵物不准吊;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零散物主(特别是小钢横板)不装容器不准吊;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立式构件、大模板不用卡环不准吊;六级以上强风、大雾天影响视力和大雨时不准吊。
5.外用电梯的安装与拆除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外用电梯的制动装置、上下极限限位、门联锁装置必须齐全灵敏有效,安装完成后进行吊笼的防坠落试验;外用电梯司机必须持证上岗;设备接通电源后,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6.施工现场的木工、钢筋、混凝土、卷扬机械、空气压缩机必须搭设防砸、防雨的操作棚;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装验收手续,并在明显部位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负责人的标牌。
7.施工现场机械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运行中禁止维护保养;操作人员离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凡钢丝绳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或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篇4:煤矿大型设备吊装安全技术措施
一、编制说明:
现矿主井皮带液力耦合器弹性件频繁磨损,经矿领导研究决定更换一台液力耦合器为摩擦式联轴器,同时对电机和减速器传动中心进行校准。为了规范大型设备及配件的起吊行为,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下列安全技术措施:
二、施工时间:2012年月日--月日
三、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施工负责人:机电队长蔡富贵
施工总负责人:机电矿长李先方
四、上岗条件:
1、所有参加起吊施工的人员必须在施工前由技术人员带领认真学习本措施,所有施工人员学习后,在措施上签字后方可上岗作业。
2、熟悉相关设备拆卸、安装、起吊、运输的规定及要求。
3、能够正确使用各种起吊工具,会操作吊运机械。
4、身体状况适应起吊作业。
五、大件起吊安全技术措施:
a)进行起吊及搬运作业时必须指定安全负责人统一指挥,所有施工人员要精力集中,严禁说笑打闹,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b)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工作前不准喝酒,必须认真熟悉现场的作业环境,每个人都要根据各自的分工,选择好出现不安全情况时的躲避空间或路线。
c)起重机械、工具、卡具和绳索(绳套)等要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试验,每次使用前应由施工负责人与安全负责人共同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不合格的严禁使用,检查完毕后要填写施工日志,以备检查。
d)选择起吊点前,必须对起吊重物进行重量核算,然后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合理选择起吊点,起吊吊环必须能够承担所有起吊物品中最大物件重量的2倍以上拉力。
e)在使用链条作为起吊点时,事先必须对链条连接部进行检查,确保确保起吊安全。
f)用手拉葫芦起吊重物时,首先应检查悬吊梁(架)或起吊点的强度和稳定性。起吊重物时,施工负责人必须对起吊点或梁(架)的状态进行监护,如有异常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确认安全后,方能进行作业。
g)各种(手拉、电动)葫芦的单件起吊重量不得超过规定值的80%(在垂直角度上适用)。各种葫芦在使用前必须对其磨损情况及完好情况进行检查、试吊,以确保葫芦在使用过程中安全可靠,在使用过程中严禁单链进行操作;在进行起吊作业时要求使用相应的绳扣或其它专用工具对被起吊物进行固定,然后使用起吊钩进行起吊,拉小链时应双手均匀用力,不得过猛过快,主链发生卡阻时必须检查卡阻原因并及时处理,严禁强行拉拽,起吊重物需要悬空停留时,应将手拉小链拴在大链上。
h)在物件进行起吊前,必须根据物件的形状及重量合理选择起吊点,以确保起吊物件的重心和稳定性。若单台起吊设备无法满足物件重量起吊要求的,对大件设备应合理拆分为若干部件,根据物件重量、体积、形状选择合理的起吊设备及吊具。
i)在任何情况下,严禁用人体重量来平衡被吊运的重物。不得站在重物上起吊。进行起重作业时,不能站在重物下面(下边)起重臂下或重物运动前方等不安全的地方,只能在重物侧面作业。严禁用手直接校正被重物张紧的吊绳、吊具。
j)将起吊绳逐渐张紧,使物体微离地面,进行试吊。检查物体平衡,捆绑应无松动,吊运工具、机械正常无异响。如有异常应立即停止吊运,将物体放回地面进行处理。
k)被吊物件的活动部件必须采取可靠的固定方式,或卸下分别进行吊运。起吊完毕后,起吊物件要放置平稳,不得将物体压住管线或堵塞巷道,然后拆除起吊用具。
l)大件起吊时要试吊1—2次,确认可靠后在进行正式起吊作业;起吊大链与垂直线间的夹角严禁超过12度作业,在有角度起吊作业时,必须对大件采取防回荡措施或人员要躲开大件可能的回荡范围。
m)用人力搬抬重物时,要有专人统一指挥,齐心协力,喊齐口号,防止伤人或损坏设备,所有人员要做好互保联保,自主保安。
n)大型设备在悬吊下,施工人员在使用撬棍平移设备时。悬吊的设备底平面与支持面(地面)高度不得超过10mm,每次平移距离不得超过15mm。平移过程中,施工负责人必须时时对设备悬挂状态进行监控。施工人员在使用撬棍平移设备时,统一号令,平移前方和左右两面不得站人。
o)在吊装前,主机皮带不得运行。皮带控制电源开关必须打到停止位置,并悬挂“有人施工禁止送电”等明显标志,有专人看守。
p)设备安装必须按照设备使用说明进行,施工前必须对设备性能、外形尺寸以及构造等相关技术参数进行学习,并做到初步了解。
q)其它事项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等相关规定。
篇5:大型设备吊装安全技术措施
一、编制说明:
现矿主井皮带液力耦合器弹性件频繁磨损,经矿领导研究决定更换一台液力耦合器为摩擦式联轴器,同时对电机和减速器传动中心进行校准。为了规范大型设备及配件的起吊行为,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下列安全技术措施:
二、施工时间:2012年月日--月日
三、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施工负责人:机电队长蔡富贵
施工总负责人:机电矿长李先方
四、上岗条件:
1、所有参加起吊施工的人员必须在施工前由技术人员带领认真学习本措施,所有施工人员学习后,在措施上签字后方可上岗作业。
2、熟悉相关设备拆卸、安装、起吊、运输的规定及要求。
3、能够正确使用各种起吊工具,会操作吊运机械。
4、身体状况适应起吊作业。
五、大件起吊安全技术措施:
a)进行起吊及搬运作业时必须指定安全负责人统一指挥,所有施工人员要精力集中,严禁说笑打闹,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b)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工作前不准喝酒,必须认真熟悉现场的作业环境,每个人都要根据各自的分工,选择好出现不安全情况时的躲避空间或路线。
c)起重机械、工具、卡具和绳索(绳套)等要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试验,每次使用前应由施工负责人与安全负责人共同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不合格的严禁使用,检查完毕后要填写施工日志,以备检查。
d)选择起吊点前,必须对起吊重物进行重量核算,然后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合理选择起吊点,起吊吊环必须能够承担所有起吊物品中最大物件重量的2倍以上拉力。
e)在使用链条作为起吊点时,事先必须对链条连接部进行检查,确保确保起吊安全。
f)用手拉葫芦起吊重物时,首先应检查悬吊梁(架)或起吊点的强度和稳定性。起吊重物时,施工负责人必须对起吊点或梁(架)的状态进行监护,如有异常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确认安全后,方能进行作业。
g)各种(手拉、电动)葫芦的单件起吊重量不得超过规定值的80%(在垂直角度上适用)。各种葫芦在使用前必须对其磨损情况及完好情况进行检查、试吊,以确保葫芦在使用过程中安全可靠,在使用过程中严禁单链进行操作;在进行起吊作业时要求使用相应的绳扣或其它专用工具对被起吊物进行固定,然后使用起吊钩进行起吊,拉小链时应双手均匀用力,不得过猛过快,主链发生卡阻时必须检查卡阻原因并及时处理,严禁强行拉拽,起吊重物需要悬空停留时,应将手拉小链拴在大链上。
h)在物件进行起吊前,必须根据物件的形状及重量合理选择起吊点,以确保起吊物件的重心和稳定性。若单台起吊设备无法满足物件重量起吊要求的,对大件设备应合理拆分为若干部件,根据物件重量、体积、形状选择合理的起吊设备及吊具。
i)在任何情况下,严禁用人体重量来平衡被吊运的重物。不得站在重物上起吊。进行起重作业时,不能站在重物下面(下边)起重臂下或重物运动前方等不安全的地方,只能在重物侧面作业。严禁用手直接校正被重物张紧的吊绳、吊具。
j)将起吊绳逐渐张紧,使物体微离地面,进行试吊。检查物体平衡,捆绑应无松动,吊运工具、机械正常无异响。如有异常应立即停止吊运,将物体放回地面进行处理。
k)被吊物件的活动部件必须采取可靠的固定方式,或卸下分别进行吊运。起吊完毕后,起吊物件要放置平稳,不得将物体压住管线或堵塞巷道,然后拆除起吊用具。
l)大件起吊时要试吊1-2次,确认可靠后在进行正式起吊作业;起吊大链与垂直线间的夹角严禁超过12度作业,在有角度起吊作业时,必须对大件采取防回荡措施或人员要躲开大件可能的回荡范围。
m)用人力搬抬重物时,要有专人统一指挥,齐心协力,喊齐口号,防止伤人或损坏设备,所有人员要做好互保联保,自主保安。
n)大型设备在悬吊下,施工人员在使用撬棍平移设备时。悬吊的设备底平面与支持面(地面)高度不得超过10mm,每次平移距离不得超过15mm。平移过程中,施工负责人必须时时对设备悬挂状态进行监控。施工人员在使用撬棍平移设备时,统一号令,平移前方和左右两面不得站人。
o)在吊装前,主机皮带不得运行。皮带控制电源开关必须打到停止位置,并悬挂“有人施工禁止送电”等明显标志,有专人看守。
p)设备安装必须按照设备使用说明进行,施工前必须对设备性能、外形尺寸以及构造等相关技术参数进行学习,并做到初步了解。
q)其它事项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