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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气钢瓶倒残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20-01-14

1.将钢瓶角阀与倒残回收软管连接牢固,打开残液罐气、液相阀门,开启角阀和倒残工艺管线的气相阀门,关闭倒残工艺管线的液相阀;

2.按液化石油气压缩机操作规程启动压缩机,将气态液化石油气由残液罐抽出,经压缩机加压后进入钢瓶。当钢瓶内压力大于残液罐中的压力后(一般升高0.2-0.4MPa)关闭倒残工艺管线的气相阀,同时停止压缩机运转;

3.使用钢瓶倒残架,翻转钢瓶,使钢瓶嘴向下,开启倒残工艺管线的液相阀,钢瓶内残液经液相管流入残液罐;

4.当残液回收完毕,关闭倒残工艺管线液相阀、钢瓶角阀,拆除倒残回收软管,关闭倒残工艺管线及残液罐的所有阀门。

篇2: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使用常识规范

液化石油气瓶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广泛使用,使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便捷、舒适。但又具有易燃、易爆的特点,因此运输和使用中都存在着极大的危险性。国内外曾多次发生重大的液化石油气着火;爆炸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违法充装与不正确的使用则是事故的直接起因。

正确使用液化石油气瓶应先对气瓶进行外观检查来确定它是否符合要求:

1.从颜色上看瓶体应是银灰色的,上边应有大红色的“液化石油气”字样,并有充装单位名称,如锈迹斑斓且没有漆色的气瓶不能使用。

2.无任何制造标志的气瓶;或有制造厂,但不是国家定点厂出的不能使用

3.未贴警示标签的气瓶,及护拦上没打上有充装许可证的充装站钢印标记的气瓶不能使用。

4.气瓶护罩松动或脱落的气瓶,以及底座脱落、变形或其它缺陷影响其直立的气瓶不能使用。

5.没有检验标志的气瓶、或过期未检的气瓶不能使用。(≤35.5L(15kg)液化石油气瓶每4年检验一次,118L(50kg)液化石油气瓶每3年检验一次)

6.气瓶上标示的出厂年限,至今已超过15年的属报废气瓶不能使用。

7.瓶阀应密封完好无泄漏。

8.发现有纵向焊缝或螺旋焊缝的气瓶不能使用。

但在使用中我们还更应注意:

1.必须使用已取得充装许可证的充装单位提供的气瓶。

2.气瓶应放在阴凉处,避免潮湿,与炉盘、暖气相隔不少于1米以上,严禁火烤或拿热水浸泡、日晒或倒放使用,移动气瓶应关闭角阀。运输时应严禁撞击、叠放和滚动。

3.点火前应注意室内是否有液化石油气味,检查是否有漏气现象。

4.随时检查胶管是否有老化、漏气,管的两端连接处是否严密,减压阀是否失灵。

5.液化石油气灶使用时,应先点火后开气(点火时阀门不应开打太大)使用中防止锅中物品沸腾后溢出,将火熄灭而跑气发生火灾爆炸。

发生火灾,应立即关闭直角阀,采取灭火措施,同时将棉被之类物件,用水浸湿将气瓶盖住,也可达到窒息灭火的目的。

篇3: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对新用的钢瓶必须认真检查。新灌气瓶在首次使用之前,应进行宏观(包括嗅觉)检查,并采用涂刷肥皂水的方法检查瓶体以及角阀、减压阀、胶管等接口部位是否有漏器气。液化石油气中含有少量的硫化物,具有刺鼻气味。钢瓶一旦漏气,会很快刺激嗅觉,此时应迅速打开窗通风换气,并与周围的火源隔离,然后查明漏气的部位和原因,采取对策,予以消除。

2.钢瓶在使用时应有人看管,特别是用小火或瓶内气体即将用完,以及烧开水、做稀饭时,更不能离人。因为小火容易被风吹灭;当一瓶气接近用完时,火焰会很快变小而熄灭;当沸水或饭汤溢出时更容易将火浇灭。此时虽然火已经熄灭,但炉具继续向外供气,很容易造成熏人或火灾事故。一旦发现火焰自行熄灭,应立即关闭瓶阀断绝气源,并迅速打开门窗通风换气,待经过一段时间确认是室内已无液化石油气积存时,方可重新点燃使用。

3.钢瓶位置不要靠近热源。在正常情况下,一只YSP-10型钢瓶的气化量可达0.5㎡/h,而一只YZ-9型炉具同时点燃两个火眼时,实际耗气量仅0.18㎡/h,所以,在常温下满足钢瓶内气化所需要的热量是足够的。钢瓶距离炉具应不小于1m,更无须利用其他热源(如暖气片、火炉、火墙等)来加热。即使在瓶内积存的残液较多,炉具点不着火的情况下,也绝不可采用火烤或热水烫瓶底等加热方法来强制气化。

4.使用液化石油气的房屋应注意通风换气。一般家庭用户使用液化石油气日耗量约0.5㎏,相应耗用空气量为89㎡以上,随着室内空气中氧气的大量消耗,二氧化碳和水蒸汽不断增加,会使人感到不舒适,特别在冬季,还可能发生窒息,因此,应注意室内外通风透气。

5.钢瓶必须直立使用。如果将钢瓶卧放或倒置,瓶内液态石油气未经气化即直接通过减压器(未经减压作用)流向炉具。当液态石油气从炉具喷出变为气体时,体积迅速膨胀250倍,相当于将炉具的喷嘴面积突然扩大250倍,致使火焰窜得很高,根本无法使用,甚至因此而引起火灾。

6.点火方法。正确的点火方法是“火等气”,即先拧开钢瓶角阀和减压器上的开关,再划着火柴,并移近火眼,然后用另一只手稍微拧开炉具上的开关进行点火。这样可使少量液化石油气与空气中的氧气一边互相扩散混合,一边发生燃烧,因而燃烧速度缓慢。(自动点火的无需此举)。

7.火焰调节。液化石油气正常燃烧时的火焰应呈蓝色,内外两层火焰应清晰可见,而且紧贴火孔燃烧。如果在燃烧时出现红黄色火焰或冒黑烟,说明内空气不足,燃烧不完全,此时烟气中含有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等以后害气体物质,会污染空气,影响人体健康。因此,应适当调节炉具的调风板,加大空气的供给量,使火焰逐渐变短,直至达到完全燃烧;如果火焰发紫,且火焰不稳定,甚至发生脱火现象,说明空气量过大,此时需要关小炉具的调风板,减少空气的供给量,直至达到完全燃烧。

8.消防措施。液化石油气在使用中一旦发生火警,必须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将火扑灭。首先要切断火源。如果是胶管或炉具漏气起火,应迅速关闭钢瓶角阀,火焰即可自行熄灭。如果是减压器或角阀漏气起火,可用湿毛巾或湿被将着火点盖严,使之与空气隔绝,待火焰熄灭后迅速将钢瓶移至安全地点进行前面检查,对症处理。

篇4:液化石油气站钢瓶运输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运瓶汽车要专人驾驶和专人押运,车槽内应辅设胶板,钢瓶不得泄漏。驾驶员和押运员要有处理紧急事故和排除故障的能力,并持有效资质证件方可上岗。

第二条装车后,驾驶员必须检查钢瓶放置是否合乎规定,车槽是否关好。

第三条钢瓶要有两条防护胶圈,严禁双层码放或卧放,要妥善固定,防止碰撞。

第四条中途发现有漏气瓶时,处理不了要放在车槽后面,不得靠近驾驶室。

第五条运瓶汽车在运输途中不准停车,特殊情况,驾驶员不得远离,处理不了时及时与有关部门或交通警察联系。

第六条运瓶车严禁携带其它物品。

第七条运瓶车进出站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km/h。

第八条运瓶车途中行驶速度不得超过40km/h,注意安全行车。

第九条做好日常维护,注意及时清理垃圾和污物,保持清洁畅通。

篇5:液化石油气钢瓶倒残操作规程

1.将钢瓶角阀与倒残回收软管连接牢固,打开残液罐气、液相阀门,开启角阀和倒残工艺管线的气相阀门,关闭倒残工艺管线的液相阀;

2.按液化石油气压缩机操作规程启动压缩机,将气态液化石油气由残液罐抽出,经压缩机加压后进入钢瓶。当钢瓶内压力大于残液罐中的压力后(一般升高0.2-0.4MPa)关闭倒残工艺管线的气相阀,同时停止压缩机运转;

3.使用钢瓶倒残架,翻转钢瓶,使钢瓶嘴向下,开启倒残工艺管线的液相阀,钢瓶内残液经液相管流入残液罐;

4.当残液回收完毕,关闭倒残工艺管线液相阀、钢瓶角阀,拆除倒残回收软管,关闭倒残工艺管线及残液罐的所有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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