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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及起重吊装职业安全注意事项

编辑:制度大全2020-01-13

机械设备及起重吊装职业安全主要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起重机械租赁、使用、安装、拆卸、检测和人员培训考核等应严格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北京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北京市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监督管理规定》等规定进行

2.机械设备操作应保证专机专人,持证上岗;施工现场的起重吊装必须由专业队伍进行,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起重吊装作业前应划定施工作业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专职的监护人员;起重回转半径与高压电线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3.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可靠;群塔作业方案中,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式起重机臂架端部与相邻塔式起重机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塔式起重机吊装作业时,吊物严禁超出施工现场的范围。

4.塔式起重机吊装作业时,应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信号不清不准吊;吊物下方有人站立不准吊;吊物上站人不准吊;埋在地下物不准吊;斜拉斜牵物不准吊;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零散物主(特别是小钢横板)不装容器不准吊;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立式构件、大模板不用卡环不准吊;六级以上强风、大雾天影响视力和大雨时不准吊。

5.外用电梯的安装与拆除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外用电梯的制动装置、上下极限限位、门联锁装置必须齐全灵敏有效,安装完成后进行吊笼的防坠落试验;外用电梯司机必须持证上岗;设备接通电源后,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6.施工现场的木工、钢筋、混凝土、卷扬机械、空气压缩机必须搭设防砸、防雨的操作棚;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装验收手续,并在明显部位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负责人的标牌。

7.施工现场机械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运行中禁止维护保养;操作人员离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凡钢丝绳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或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篇2:起重吊装机械安全操作技术

1、起重机的内燃机、电动机和电气、液压装置部分,应执行JGJ33-20**第3.1节、第3.2节、第3.4节及附录C的规定。

2、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3、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起重机作业提供足够的工作场地,清除或避开起重臂起落及回转半径内的障碍物。

4、各类起重机应装有音响清晰的喇叭、电铃或汽笛等信号装置。在起重臂、吊钩、平衡重等转动体上应标以鲜明的色彩标志。

5、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6、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地面及作业层(高空)的指挥人员均应采用对讲机等有效的通讯联络进行指挥。

7、在露天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8、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9、操作人员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示意。

10、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11、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使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并写出专题报告,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作业。

12、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13、起吊重物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再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体。易散落物件应使用吊笼栅栏固定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的物件,应按标记绑扎后起吊。吊索与物件的夹角宜采用45°~60°,且不得小于30°,吊索与物件棱角之间应加垫块。

14、起吊载荷达到起重机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0~500mm后,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对易晃动的重物应拴拉绳。

15、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应平稳、均匀,不得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应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做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不得带载自由下降。

16、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17、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1的规定。

18、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应有钢丝绳制造厂的签发的产品技术性能和质量的证明文件。当无证明文件时,必须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9、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形式、规格及强度应符合该型起重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钢丝绳与卷筒应连接牢固,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应至少保留三圈,收放钢丝绳时应防止钢丝绳打环、扭结、弯折和乱绳,不得使用扭结、变形的钢丝绳。使用编结的钢丝绳,其编结部分在运行中不得通过卷筒和滑轮。

20、钢丝绳采用编结固接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并不应小于300mm,其编结部分应捆扎细钢丝。当采用绳卡固接时,与钢丝绳直径匹配的绳卡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最后一个绳卡距绳头的长度不得小于140mm.绳卡滑鞍(夹板)应在钢丝绳承载时受力的一侧,“U”螺栓应在钢丝绳的尾端,不得正反交错。绳卡初次固定后,应待钢丝绳受力后再度紧固,并宜拧紧到使两绳直径高度压扁1/3.作业中应经常检查紧固情况。

21、每班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及钢丝绳的连接部位。当钢丝绳在一个节距内断丝根数达到或超过表3根数时,应予报废。当钢丝绳表面锈蚀或磨损使钢丝绳直径显著减少时,应将表3报废标准按表4折减,并按折减后的断丝数报废。

22、向转动的卷筒上缠绕钢丝绳时,不得用手拉或脚踩来引导钢丝绳。钢丝绳涂抹润滑脂,必须在停止运转后进行。

23、起重机的吊钩和吊环严禁补焊。当出现下列的情况之一时应更换:

⑴表面有裂纹、破口;

⑵危险断面及钩颈有永久变形;

⑶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高度10%;

⑷吊钩衬套磨损超过原厚度50%;

⑸心轴(销子)磨损超过其直径的3%~5%.

24、当起重机制动器的制动鼓表面磨损达1.5~2.0mm(小直径取小值,大直径取大值)时,应更换制动鼓;同样,当起重机制动器的制动带磨损超过厚度50%时,应更换制动带。

篇3: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要求

1、起重吊装的“十不吊”规定

⑴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⑵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⑶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绑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⑷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卡环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板不准双拼吊。

⑸吊砌块必须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⑹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⑺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⑻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m,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⑼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⑽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2、常用起重吊装机具设备的安全使用

此部分内容主要涉及相应常用机具设备的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在此不做为内容学习,但大家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必须按相应规程的规定指导和要求施工。具体内容可参见建设部20**年7月30日颁布的行业标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或J119――20**)及集团公司设运物【20**】207号文《关于印发

篇4:起重吊装拖运安全安全操作的一般规定

(1)施工前应由技术人员同有施工经验的工人研究制定方案,向参加操作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要求操作时精神集中,听从统一指挥。

(2)注意施工环境,检查作业范围内有无危险地段和架空电力线路及其它障碍物。必要时应设禁区。作业人员视危险程度挂安全带,戴安全帽。

(3)所有受力杆件、钢丝绳、起升动力及锚固设施均应校算其受力强度,安全系数不小于3.0,钢丝绳安全系数应根据使用情况确定:即缆风绳为3.5;缆索起重机、承重机3.75;手动起重设备4.5;机动起重设备5~6;作吊索无弯曲6~7,作捆绑吊索8~10(其钢丝绳因磨损、断丝应按标准折减受力强度至报废)。

(4)所有拖拉绳(缆风绳)需用直径12.5mm以上的钢丝绳,且需设专用地锚。不准拴在电杆、树木或脚手架上。地锚必须根据受力大小按标准埋设、选位适宜,拖拉绳与地面夹角不宜大于45°,如条件有限应适当加深地锚埋设以增大垂直方向的压力。

(5)起重用钢丝绳只允许插接,插接长度应为20~25d(钢丝绳直径)且不小于300mm,凡通过滑轮的钢丝绳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接头;用于拖拉绳的可以卡接,卡子方向应一致,间距为5~6d,U形螺栓扣在钢丝绳的尾端,压板应压在受力绳上;绳索(千斤绳)两头插成环套的插接长度应不少于15d且不得短于300mm。

(6)使用几根钢丝绳作索具或用一根钢丝绳绕成几个分支起吊重物时,必须使每根或每个分支钢比绳均匀受力,钢丝绳与地面水平夹有不得小于30°。

(7)索具与重物遭到有尖锐棱角触点,须用麻袋、木板等衬垫,且应按钢丝绳变形角度降低破断拉力。

(8)有钢丝绳兜吊圆柱物体时,随着吊绳曲率的变化,其破断拉力也会有所降低见表。

(9)新立或经过移位后的起重设备,在开始吊重前应慎重地采取试吊,即将重物吊起距地面20~30cm时停车察看,若钢丝绳、支撑杆件、地锚等设施出现危险征象,应采取加固或其它措施。

(10)滑轮的挂钩在无防止其钢丝绳脱钩装置时,须用10#以上铅丝封钩。

(11)牵引绳和水平导向滑轮受力时,严禁在其内侧三角区站或行走。

(12)捆扎重物人员、挂钩人员要注意吊钩、钢丝绳是否完好。吊物要捆扎牢靠,吊钩要找准重心。吊物要垂直,不准斜吊或斜拉。物体吊起时,禁止人员站在吊物之上,其下方禁止有人。

篇5:机械设备组装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

1.搜集专业领域内的技术信息和研发趋势,做好项目调研和技术评估工作;

2.做好基于本岗项目职权范围内的机械研发、设计和开发;

3.负责对相关产品开发项目的机械方面进行可行性论证;

4.参与进行设计研发过程中的相关技术试验,参与跟踪新产品试制过程;

5.参与撰写新产品研发报告;

6.参与在生产、装配、调试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工作;

7.协助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和售后维护中的技术问题;

8.参与分析、讨论和编撰产品机械方面的技术标准、文档、对策,设计成本控制方案。

任职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机械相关专业毕业;

2.8年以上机械设计工作经验;

3.熟练使用AutoCAD,Solidworks等三维制图软件;

4.主导重要案件整线规划、设计、审核;

5.有液晶行业:背光组装,笔记本、手机检测组装设计能力者佳;

6.精通设计制造、各种机械结构及传动、机械制造工艺及气动、液压等应用;

7.工作认真踏实,责任心强。必须是1本1本学历哪怕是硕士也必须1本学历出身岗位职责:

1.搜集专业领域内的技术信息和研发趋势,做好项目调研和技术评估工作;

2.做好基于本岗项目职权范围内的机械研发、设计和开发;

3.负责对相关产品开发项目的机械方面进行可行性论证;

4.参与进行设计研发过程中的相关技术试验,参与跟踪新产品试制过程;

5.参与撰写新产品研发报告;

6.参与在生产、装配、调试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工作;

7.协助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和售后维护中的技术问题;

8.参与分析、讨论和编撰产品机械方面的技术标准、文档、对策,设计成本控制方案。

任职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机械相关专业毕业;

2.8年以上机械设计工作经验;

3.熟练使用AutoCAD,Solidworks等三维制图软件;

4.主导重要案件整线规划、设计、审核;

5.有液晶行业:背光组装,笔记本、手机检测组装设计能力者佳;

6.精通设计制造、各种机械结构及传动、机械制造工艺及气动、液压等应用;

7.工作认真踏实,责任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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