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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院长岗位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8-28

养老机构院长职责描述:

1.全面主持养老院运营管理工作,协助公司全面主持养老项目筹建工作,包括市场开发与品牌建设、运营体系建设、队伍建设等;

2.结合北京区域市场以及企业特点,设计相应的服务和业务模式,制定相应的市场拓展及品牌推广计划,达到最佳经营效果;

3.研究并掌握市场的变化和发展情况,建立价格体系,与老龄委、民政局、医院、旅行社、健康管理等外部机构有良好的关系渠道;

4.快速组建运营管理团队并进行内部人才梯队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医疗和养老服务;

5.负责制定并实施养老项目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养老项目改革目标方案,实施养老项目健全质量管理措施,建立并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并落实养老项目综合目标责任制,确保奖惩兑现。

任职要求:

1.年龄35岁以上,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医学、护理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背景;

2.热爱并愿意从事养老行业,具有良好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意识,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

3.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综合管控能力,应变能力强;

4.熟悉国内外养老机构的管理模式、服务流程、质量控制及养老设施、设备运营管理等;

5.在医院或养老机构担任过中、高层管理岗,具有医院或养老机构运营管理5年以上工作经验;

6.具有较强的企业管理能力及团队管理能力,独立负责过养老院的运营;

7.具有较强的市场行情分析、判断能力,具有一定的战略思维与高度;

8.工作细致认真,沟通与协调能力好,亲和力和服务意识强;

9.1年以上助理类工作经验,有本行业同岗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篇2:养老机构运营经理岗位职责

职位描述:

1.制定养老机构运营与管理工作,制定工作计划保障养老机构经营工作有序开展并达成预期目标;

2.做好各类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和相关人员培训工作,防范差错事故发生,一旦发生能沉着应对处理,并及时上报;

3.负责站点预算及成本控制;

4.负责站点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和绩效管理;

5.负责与社区、街道、居委、政府、医院等部门养老资源的对接与、联系并进行整合工作;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任职要求:

1.专科以上学历,养老机构中高层管理经验,熟悉养老机构的管理模式,服务流程,熟悉行业法律法规;

2.良好的领导管理、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并有良好的紧急事件处理能力;

3.具备医疗、护理、老年护理、和其他管理知识;

4.具有出色的领导、判断能力,擅于工作计划及目标拟定与执行;

5.具有医学相关教育背景优先,持医疗、护理职称者优先。

篇3:生产副院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提出贯彻的具体意见,组织落实。对在全院实施国家和上级单位各项劳动保护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负责。

2.组织编制年度设计安全目标计划,经行政正职审批后组织实施。接受安全第一责任者的委托负责组织分析全院设计安全形势,召开月度安全分析会,制定全院安全工作方案。

3.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落实各设计生产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4.协助行政正职具体组织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和“安全周”活动。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包括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要落实到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限期完成。

5.协助行政正职负责分管设计生产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设计安全监察体系的作用,经常听取安全管理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支持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安全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6.参加或主持(行政正职不在时)院每月一次的安全分析会,主持定期的安全生产碰头会,及时确定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7.经常深入生产一线,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落实安全奖惩办法。每月至少参加一次部门一级的安全分析活动。

8.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安全事故现场会,对事故做到“三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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