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安全生产基本常识手册模版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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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厂安全生产基本常识手册模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4

一、安全生产基本概念1、安全与危险安全与危险是相对的概念,安全是指生产系统中人员免遭不可承受危险的伤害;危险是指系统中存在导致发生不期望后果的可能性超过人们的承受程度。2、危险源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3、事故与事故隐患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事故隐患泛指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4、三不伤害三不伤害是我国为减少人为事故而采取的在作业中作业人员的一个互相监督原则,具体为: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首先确保自己不违章,保证不伤害到自己,不去伤害到别人。要做到不被别人伤害,这就要求我们要有良好的自我保护意识,要及时制止他人违章。制止他人违章既保护了自己,也保护了他人,同时也保护了别的许多人。5、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我国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6、安全保证体系为实现电力安全生产,由人员、设备、管理构成的有机整体。安全保证体系要保证企业在完成电力生产过程中实现安全、可靠,要解决安全生产在实施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闭环管理过程中,谁对哪些工作负有安全责任,在哪些范围内负责,负什么样的责任,使企业生产的每项工作、每个人员都时时、处处考虑安全问题,落实好安全保证措施。安全保证体系对完成安全生产工作负有职责。7、安全监督体系电力企业内部自上而下、各个层次的安全监察部门和人员,构成电力企业的安全监督体系。安全监督体系直接对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安全主管领导负责。要监督、监察安全保证体系在完成生产任务的全过程中,是否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是否落实了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技术措施,是否保证了企业生产的安全可靠。安全监督体系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监督监察的职责。8、四不放过安全事故处理实行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9、两措反事故措施和安全生产技术劳动保护措施。反事故措施是指企业为防止设备事故发生及由此诱发的生产安全事故,保证设备安全可靠运行为目的所采取的技术组织措施。安全技术劳动措施是指企业为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止伤害和职业危害、改善劳动条件和保证生产安全所采取的技术组织措施。10、两票三制两票:工作票、操作票;三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11、工作票三种人是指执行工作票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12、电气“五防”一防止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二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负荷开关、接触器;三防止接地开关处于闭合位置时关合断路器、负荷开关;四防止在带电时误合接地开关;五防止误入带电室。13、违章指挥企业负责人和有关管理人员法制观念淡薄,缺乏安全知识,思想上存有幸心理,对国家、集体的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明知不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条件,仍指挥作业人员冒险作业。14、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没有安全生产常识,不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或者在知道基本安全知识的情况下,在作业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顾国家、集体的财产和他人、自己的生命安全,擅自作业,冒险蛮干。15、违反劳动纪律上班时不知道劳动纪律,或者不遵守劳动纪律,违反劳动纪律进行冒险作业,造成不安全因素。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1、安全生产知情权和建议权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与安全生产的有关情况:一是存在的危险因素;二是防范措施;三是事故应急措施。同时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有建议权。2、工伤保险赔偿权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依法为其办理工伤保险。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为种种原因,可能发生意外伤害、职业病以及由此造成的死亡,在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亲属有权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一般以现金形式体现。3、三级安全生产教育三级教育系指厂级、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教育。厂级教育是针对新入厂的从业劳动者进行的初步的安全教育;车间教育是了解车间的规章制度及车间内的危险区、典型案例等;班组教育是了解本工段或生产班组安全生产情况性质和操作规程(或运行规程)等。4、劳动防护用品主要有: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绝缘鞋、电气焊防护面罩、防护眼镜、防毒面具、防尘口罩、防化服、防火服、降噪耳塞等,是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所必须佩戴的劳动防护用品。5、安全标识安全标识牌根据其用途,可分为警告类、允许类、提示类、禁止类。一般应设在生产场所的危险部位、重大危险源等与安全有关的醒目位置。安全标识以红色为禁止标志,用于禁止人们的不安全行为;黄色是警告标志,用以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避免可能发生的危险;蓝色为指令标志,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取防范措施;绿色是提示标志,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允许通过、疏散方向等。6、危险化学品安全储存(1)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的仓库,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器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处置方法。(2)易自燃或者遇显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严格控制温度与湿度。(3)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应在炎热季节采取降温措施。7、危险化学品安全装运运输车辆应专车专用,并有明显标志;装运甲乙类危险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工作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运装时要轻拿轻放;装运危险化学品时不得客货混载,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危险化学品的车辆。8、电动工具的正确使用易燃易爆工作环境不得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以免酿成火灾、爆炸事故。操作者应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认真检查接零和绝缘情况,电缆线不得有接头,长度不超过5米。9、警惕机械伤害机械操作人员工作前应穿好工作服,袖口扎紧,佩戴安全帽,操作旋转设备时不得戴手套;设备运转前要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机械设备传动、转动危险部位应安装设置安全防护罩,检修作业前应先断电、停机进行。10、焊接作业注意事项焊工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领取操作证;易燃易爆作业场所须采取安全措施;容器内施工须采用低压(电压小于36V)照明和通风,并设专人现场监护;焊接前应了解焊割物品的使用情况和构造;盛装过易燃易爆物体的容器管道须彻底清洗和处理并在打开盖子的情况下作业;不得焊割用可燃材料充作保温、隔音设施的部位;不得焊割压力管道和密闭容器;焊接场所附近有易燃物品的,必须清除或采取安全措施;在禁火区内作业,须采取严格隔离等安全措施。11、高处作业原则高处作业“不登高”的原则:体弱有病不登高;暴雨、大雾、六级以上大风不登高;雷雨天气不登高;脚手架、跳板不扎牢不登高;梯子撑脚打滑不稳不登高;高压线旁无遮拦防护不登高。照明不足不登高;携带笨重物件不登高;没有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不登高;石棉瓦上无跳板不登高;家族中人有眩晕病史的不登高。12、起重搬运的安全起重司机、司索工、指挥人员应持证上岗,吊装物下面不得站人;作业时,应轻装轻卸捆扎牢固,平稳起吊,不准超负荷作业;起吊设备的钢丝绳、吊钩等应定期检验,不得带病运行。13、发电厂重点防火部位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的部位和场所。一般指燃料处理及油罐区、脱硫吸收塔、输煤皮带、控制室、调度室,通信机房、计算机房、档案室、锅炉燃油及制粉系统、汽轮机油系统、氢气系统及制氢站、变压器、电缆间及隧道、蓄电池室、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天然气前置模块区以及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认定的其他部位和场所。三、进入施工现场的基本安全纪律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2、穿拖鞋、高跟鞋、赤脚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3、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非操作者严禁进入危险区域;特种作业必须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4、凡1.5m以上的高处作业无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先挂牢后再作业。5、高处作业材料和工具等物件不得从上往下抛。6、穿硬底鞋及鞋底光滑的不得进行登高作业。7、机械设备、机具使用,必须贯彻“定人、定机”制度;未经有关人员同意,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使用。8、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和可靠保护接零,方可启动使用。9、未经有关人员批准,不得随意拆除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装置;因作业需要拆除的,作业完毕后,必须立即恢复。10、井字架吊篮、料斗不准乘人。11、酒后不准上班作业,班中不允许饮酒。12、严禁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严禁没有佩戴劳保用品情况下到施工工地找人。四、电气设备的作业安全电力企业在严格执行“两票三制”的情况下,还必须注意以下安全措施:1、电气设备和低空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的带电设施应该安装于人体碰不着的处所(地方);否则必须设有安全遮栏和显明的警告标志。2、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可熔保险器或者自动空气开关。3、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的,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记、防雷装置等,不准随意拆除或非法占用。4、行灯的电压不能超过36伏特,在使用前必须采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5、发生大量蒸汽、气体、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密闭式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者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6、电气设备和线路都要符合规格,并且应该定期检修。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时,应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必须经电气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始工作,现场停、送电,必须由组长或现场负责人发布停电、验电、恢复送电命令,其他人员不得指挥。7、检查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示牌,并设专人监护。停电牌必须谁挂谁取,非工作人员严禁合闸。开关在合闸前要细心检查,确认无人检修时方准予合闸。8、不带电维修作业,使用第二种工作票,带电作业使用第一种工作票。9、工作票三种人的身份必须严格区分,并明确自己的工作责任,一项工作中每一个人只能担当一种身份。10、工作票签发人的安全责任:(1)工作的必要性和安全性;(2)工作票上所填写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3)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11、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安全责任:(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2)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给予补充;(3)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维修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4)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5)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安全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6)工作班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变动是否合适。12、工作许可人安全责任:(1)负责审核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2)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时予以补充;(3)负责检查检修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4)对工作票所列内容及发生很小疑问,也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做详细补充。13、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1)工作票制度;(2)工作许可制度;(3)工作监护制度;(4)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14、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1)停电;(2)验电;(3)接地;(4)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围栏)。15、突发停电应急措施(1)工厂必须预先在各个车间的主要操作区(如中控室)、高低压配电室、关键设备处及危险区域安装设置应急照明灯;(2)负责巡检人员配备手提应急灯或手电筒;(3)按照工厂突发停电应急预案进行逐项操作,有条不紊地进行;(4)停电后分区域逐台关闭用电设施动力箱,严禁带负荷设备不拉闸的情况;(5)来电后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恢复送电的工作,按操作顺序逐台恢复送电。16、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安全要求:(1)高低压配电柜的地面上按要求铺设绝缘垫板,对进行操作的电工要求穿戴好绝缘鞋和绝缘手套;(2)运行人员应熟悉电气设备,并持有相应的高低压操作证方可以上岗;单独值班人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还应有实际工作经验;(3)高压设备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单人值班或单人操作:A、室内高压设备的隔离室设有遮拦,遮拦高度在1.7米以上,安装牢固并加锁者;B、室内高压设备断路器(开关)的操动机构(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之隔离或安装有远方操动机构(操作机构)者。(4)无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工作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拦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拦时,应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下表的安全距离: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10及以下(13.8)0.707507.20①20、351.0010008.7063(66)、1101.50±50及以上1.502203.00±5006.003304.00±6608.405005.00±8009.30注:表中未列电压等级按高一档电压等级安全距离。750KV数据是按海拔2000m校正的,其他等级数据按海拔1000m校正。17、作业场所用电安全供电系统三相四线制(三相五线制)的电气设备要采取保护接零措施,三相三线制的电气设备要采取保护接地措施;电气线路必须保证绝缘良好,使用临时电气线路,应架空或进行穿管保护。露天、潮湿、易燃易爆等作业场所,电气设备、线路须采取防护措施。18、电气检修的安全注意事项(1)电气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2)必须带电检修时,应经主管电气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员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3)在停电线路和设备上装设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4)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5)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KV及以下的为1.5米;10KV以上的为3米。(6)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按照规定选用熔丝,不得任意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五、触电事故的紧急施救1、触电是由于电流通过人体所致的损伤。症状如下:强烈的电流通过身体,在一瞬间,人立刻就会爆毙或因休克而昏倒,身体也会有局部灼伤情形;局部表现有不同程度的烧伤、出血、焦黑等现象。2、切断电源并确定伤者已绝缘身体不带电。无法关断电源时,可以用木棒、木板等绝缘体将电线挑离触电者的身体。救援者最好戴上橡皮绝缘手套,穿橡胶运动鞋等,切忌用手去拉触电者,不能因而救心切而忘了自身安全。3、若伤者神志清醒,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防止继发性休克或心衰。4、伤者丧失意识时要立即呼叫120,并尝试唤醒伤者,伤者若呼吸停止、心跳存在,就地平卧解松伤者衣扣,通畅气道,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有条件的可实施气管插管、加压氧气人工呼吸。5、心跳停止,呼吸存在者,应立即做胸外心脏按压。6、呼吸心跳均停止者,则应在人工呼吸的同时施行胸外心脏按压,以建立呼吸和循环,恢复全身器官的氧供应。现场抢救最好能两人分别施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脏按压,以1:5的比例进行,即人工呼吸1次,心脏按压5次。如现场抢救仅有1人,用15:2的比例进行胸外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即先作胸外心脏按压15次,再口对口人工呼吸2次,如此交替进行,抢救一定要坚持到底。7、处理触电伤者时,应注意有无其他损伤。如触电后弹离电源或自高空跌下,常并发颅脑外伤、血气胸、内脏破裂、四肢和骨盆骨折等。如有外伤、灼伤均需同时处理。8、现场抢救中,不要随意移动伤员,若确需移动时,抢救中断时间不应超过30秒。移动伤员或将其送医院,除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并在背部垫以平硬宽木板外,应继续抢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继续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在医务人员到达前救治不能中止。六、机械设备的安全工作1、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电锯、靠近地面的联轴器、转轴、皮带轮和飞轮等危险部分,都要安设防护装置。2、有压力的机械施压部分都要设有安全装置。3、机器的转动摩擦部分,可设有自动加油装置或者蓄油器;如果采用人工加油,要使用长嘴注油器,难于加油的,应该在停机状态下注油。4、起重机应该标明起重吨位,并且有信号装置。桥式起重机应该设有卷扬限制器、起重量控制器、行程限位器、缓冲器和自动联锁装置。5、起重机应该由专门训练并考试合格的专职人员驾驶。6、起重机的挂钩及钢丝绳都要符合规格,并且应该经常检查。7、起重机在使用的时候,不能超负荷、超速度和斜吊;并且禁止任何人站在吊运物品中或者在下面停留和行走。8、起重机应该规定统一的指挥信号或通过对讲机联络指挥操作。七、消防与灭火知识根据物质燃烧原理,灭火的基本方法就是破坏物质燃烧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燃烧的反应过程所采取的一些措施。1、灭火方法主要有:(1)冷却灭火法;(2)隔离灭火法;(3)窒息灭火法;(4)抑制灭火法等四种。2、灭火器按充装的灭火剂可分为以下五类:(1)干粉类的灭火器,充装的灭火剂有碳酸氢钠或磷酸铵盐灭火剂;(2)二氧化碳灭火器;(3)泡沫型灭火器;(4)水型灭火器;(5)卤代烷型灭火器(俗称1211灭火器和1301灭火器)。3、灭火应注意事项:(1)发现火警,要立即扑救,努力把火灾消灭在初起阶段;(2)电器设备或线路发生火灾,必须要先切断电源,带电灭火应使用二氧化碳、干粉等不导电的灭火剂灭火,不得使用水、酸碱和泡沫等导电灭火剂;(3)不得用水、酸碱和泡沫等灭火剂来扑灭油类火灾;(4)灭火时,要注意自身和他人安全,防止爆炸、中毒、触电等事故的发生。4、灭火器的操作要点是:(1)拔:即拔掉保险销;(2)压:使劲捏压气门夹;(3)喷:将干粉喷管瞄准火源根部均匀喷洒;(4)站:室内火灾选择有退路的地方站位,室外火灾选择火源的上风口站位。八、烫伤与热烧伤的急救处理1、清除束缚物如手表,戒指等可造成热滞留的东西脱去,如有粘黏应以剪刀沿伤口周围剪开;2、不要将其水泡弄破;3、烫伤:如果皮肤没破,将烫伤部位浸入干净的冷水中或进行冷敷,以减轻疼痛;4、热烧伤:不要清洗伤口!如果皮肤没有破损,用纱布蘸清凉、干净水将烧伤部位浸湿或冷敷以减轻疼痛;5、在烫烧伤部位敷盖消毒纱布;6、用绷带松松的绑住纱布,以防止皮肤接触空气;7、让患者平躺下;8、不要让患者喝任何流体;9、打电话呼叫120,送医院治疗。九、使用氧气瓶需要采取的安全措施为了保证安全,使用氧气瓶时应采用以下措施:1、使用前要仔细观看气瓶肩部球面部分的标志。特别是注意“下次试压时间”。并在使用过程中按照要求定期对气瓶作技术检验。不得使用超过应检期限的气瓶。2、使用时,首先要做外部检查,检查重点是瓶阀、接管螺纹、减压器等。如果发现有漏气、滑扣、表针动作不灵或“爬高”等,应及时维修,切忌随便处理。禁止带压拧紧阀杆,调整垫料。检查漏气时应用肥皂水,不得使用明火。3、气瓶与电焊在同一场使用时,瓶底应垫上绝缘物,以防气瓶带电。与气瓶接触的管道和设备要有接地装置,防止由于产生静电造成燃烧或爆炸。4、冬季使用气瓶时,瓶阀或减压器可能出现结霜现象,或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严禁用火烘烤或用铁器敲击瓶阀,也不能猛拧减压器的调节螺丝,以防气体大量冲出造成事故。5、在使用和贮运气瓶过程中,应避免剧烈震动和撞击。搬运气瓶要轻装轻卸,必须用专门的抬架或小推车,禁止直接使用钢丝绳等吊运氧气瓶。使用和贮存时,应用栏杆或支架对气瓶加以固定,防止倾倒。6、氧气瓶应远离高温、明火和熔融金属飞溅物〔相距10米以上〕,夏季使用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7、开启瓶阀或减压器时动作要缓慢,以防喷出高速气流中的静电火花放电、固体微粒的碰撞热和磨擦热、气体受突然压缩时放出的热量(绝热压缩)等引起氧气瓶和减压器爆炸着火。8、氧气瓶中氧气不能全部用尽,应留有余气0.2~0.3MPa,使气瓶保持正压,并关紧阀门防止漏气。目的是预防可燃气倒流入瓶,而且在充气时便于化验瓶内气体成分。9、氧气瓶阀不得沾染油脂,不得用沾有油脂的工具、手套或油污工作服等接触瓶阀和减压器。10、以上安全措施,对氩气瓶和等离子弧焊等焊接工艺使用的其它气瓶,如氩气瓶、氮气瓶也基本适用。十、使用乙炔瓶需要采取的安全措施使用乙炔瓶的安全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1、同使用氧气瓶安全措施的1-5条。2、必须用合格的乙炔专用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3、当瓶体表面温度超过40℃(手摸有些烫手),应立即停止使用,在采取水降温并妥善处理后,送充气单位检查。4、乙炔瓶存放和使用时只能直立,不能横躺卧放,以防乙炔流出引起燃烧爆炸。5、乙炔瓶直立靠牢后应静候15分钟左右,才能装上减压器使用。开启乙炔瓶的瓶阀时,不要超过一圈半,最多只开3~4圈。6、存放乙炔瓶的室内场所应注意通风换气,防止泄漏的乙炔气滞留,形成爆炸气团。

篇2:垃圾焚烧发电厂安全生产常识手册

一、安全生产基本概念

1、安全与危险

安全与危险是相对的概念,危险是指系统中存在导致发生不期望后果的可能性超过人们的承受程度;安全是指生产系统中人员免遭不可承受危险的伤害。

2、危险源

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

3、事故与事故隐患

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事故隐患泛指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4、违章指挥

***企业负责人和有关管理人员法制观念淡薄,缺乏安全知识,思想上存有幸心理,对国家、集体的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明知不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条件,仍指挥作业人员冒险作业。

5、违章作业

***作业人员没有安全生产常识,不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或者在知道基本安全知识的情况下,在作业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顾国家、集体的财产和他人、自己的生命安全,擅自作业,冒险蛮干。

6、违反劳动纪律

上班时不知道劳动纪律,或者不遵守劳动纪律,违反劳动纪律进行冒险作业,造成不安全因素。

7、三不伤害

三不伤害就是指“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首先确保自己不违章,保证不伤害到自己,不去伤害到别人。要做到不被别人伤害,这就要求我们要有良好的自我保护意识,要及时制止他人违章。制止他人违章既保护了自己,也保护了他人,同时也保护了别的许多人。

8、四不放过

安全事故处理实行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周围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患措施不放过、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

9、安全生产方针

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10、安全生产的共同心愿

企业与职工的共同心愿是“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

11、安全措施四同时

在进行建设、生产及维修等项工作时,要把安全措施同时考虑、同时布置、同时落实、同时考核。

12、电力企业的“两票三制”

“两票”即工作票和操作票,“三制”为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和定期试验切换制度。

13、安全生产的“两会一活动”

两会是指:班前会和班后会;一活动是指:安全活动日。

14、季节安全活动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按季节可划分为春夏秋冬四季,春季重点检查防雷接地工作,夏季重点检查防暑降温工作,秋季重点检查消防防火工作,冬季重点检查防污闪工作。

15、工作票三种人

是指执行工作票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

16、安全生产警示语

安全源于小心谨慎,事故来自麻痹大意。

违章指挥等于杀人,违规操作等于自杀。

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1、安全生产知情权和建议权

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与安全生产的有关情况:一是存在的危险因素;二是防范措施;三是事故应急措施。同时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有建议权。

2、工伤保险赔偿权

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依法为其办理工伤保险。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为种种原因,可能发生意外伤害、职业病以及由此造成的死亡,在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亲属有权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一般以现金形式体现。

3、三级安全生产教育

三级教育系指厂级、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教育。厂级教育是针对新入厂的从业劳动者进行的初步的安全教育;车间教育是了解车间的规章制度及车间内的危险区、典型案例等;班组教育是了解本工段或生产班组安全生产情况性质和操作规程(或运行规程)等。

4、劳动防护用品

主要有: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绝缘鞋、电气焊防护面罩、防护眼镜、防毒面具、防尘口罩、防化服、防火服、降噪耳塞等,是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所必须佩戴的劳动防护用品。

5、安全标识

一般应设在生产场所的危险部位、重大危险源等处,设置醒目的和固定的安全标识牌,给人以警示。安全标识以红色为禁止标志,用于禁止人们的不安全行为;黄色是警告标志,用以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避免可能发生的危险;蓝色为指令标志,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取防范措施;绿色是提示标志,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允许通过、疏散方向等。

6、危险化学品安全储存

(1)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的仓库,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器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处置方法。

(2)易自燃或者遇显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严格控制温度与湿度。

(3)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应在炎热季节采取降温措施。

7、危险化学品安全装运

运输车辆应专车专用,并有明显标志;装运甲乙类危险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工作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运装时要轻拿轻放;装运危险化学品时不得客货混载,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危险化学品的车辆。

8、防止硫化氢中毒

凡是有机物积聚发酵、腐败的场所,如垃圾储坑、化粪池、下水道、污水池、集水井、电缆井、地窖、沼气池、酒精发酵池,都有可能产生硫化氢气体。硫化氢气体溶于水,有臭鸡蛋味,一旦被吸入,就会造成硫化氢中毒,甚至死亡。因此,有可能接触硫化氢的作业,必须先行强力通风,逸散硫化氢气体;同时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开始作业;作业人员还需佩戴空气呼吸器,并系好安全绳;作业时现场要设监护人员,工作场所禁止吸烟。

9、防止甲烷中毒

进入垃圾储坑、渗滤液储存池等可能产生甲烷气体的场所,应首先办好工作票手续,必须采取防止甲烷气体中毒的强力通风、换气等有效措施。同时进行检测(有甲烷浓度报警仪更好)合格(浓度﹤0.5%)后,方可开始作业;作业人员还需佩戴防毒面具(或空气呼吸器),系好安全绳;作业时现场要设监护人员,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对甲烷中毒昏迷者,要立即掐其人中穴,同时赶紧送医院救治;对心跳、呼吸停止的应立即实施心肺复苏术(即胸外挤压、人工呼吸施救措施),然后迅速送医院抢救。切记:一边送一边救,不能中断。

10、电动工具的正确使用

易燃易爆工作环境不得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以免酿成火灾、爆炸

事故。操作者应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认真检查接零和绝缘情况,电缆线不得有接头,长度不超过5米。

11、警惕机械伤害

机械操作人员工作前应穿好工作服,袖口扎紧,佩戴安全帽,操作旋转设备时不得戴手套;设备运转前要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机械设备传动、转动危险部位应安装设置安全防护罩,检修作业前应先断电、停机进行。

12、焊接作业注意事项

焊工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领取操作证;易燃易爆作业场所须采取安全措施;容器内施工须采用低压(电压小于36V)照明和通风,并设专人现场监护;焊接前应了解焊割物品的使用情况和构造;盛装过易燃易爆物体的容器管道须彻底清洗和处理并在打开盖子的情况下作业;不得焊割用可燃材料充作保温、隔音设施的部位;不得焊割压力管道和密闭容器;焊接场所附近有易燃物品的,必须清除或采取安全措施;在禁火区内作业,须采取严格隔离等安全措施。

13、高处作业原则

高处作业“不登高”的原则:体弱有病不登高;暴雨、大雾、六级以上大风不登高;雷雨天气不登高;脚手架、跳板不扎牢不登高;梯子撑脚打滑不稳不登高;高压线旁无遮拦防护不登高。照明不足不登高;携带笨重物件不登高;没有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不登高;石棉瓦上无跳板不登高;家族中人有眩晕病史的不登高。

14、起重搬运的安全***起重司机、司索工、指挥人员应持证上岗,吊装物下面不得站人;作业时应轻装轻卸捆扎牢固,平稳起吊,不准超负荷作业;起吊设备的钢丝绳、吊钩等应定期检验,不得带病运行。

15、正确使用农药

在对垃圾储坑进行消毒杀菌或对绿化树木消灭病虫害时,应尽可能选用高效低毒的农药产品,每次用药量不能过大;应注意高温时节农药毒性,注意个人防护和对绿化作物的危害和影响;喷洒时站在上风口处,穿戴防护用品;作业完毕后,要清洗全身,避免中毒。

16、施工现场的主要安全事故

建筑业属于事故多发的高危待行业,其中高处坠落、触电事故、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事故等五种较为常见,占事故总数的95%以上,称为“五大伤害”。

其它建筑施工易发生的事故还有火灾、中毒和窒息、火药爆炸、车辆伤害、起重伤害、淹溺、灼烫、锅炉等压力容器爆炸、其它爆炸、其他伤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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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进入施工现场的基本安全纪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穿拖鞋、高跟鞋、赤脚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3、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非操作者严禁进入危险区域;特种作业必须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

4、凡1.5m以上的高处作业无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先挂牢后再作业。

5、高处作业材料和工具等物件不得从上往下抛。

6、穿硬底鞋及鞋底光滑的不得进行登高作业。

7、机械设备、机具使用,必须贯彻“定人、定机”制度;未经有关人员同意,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8、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和可靠保护接零,方可启动使用。

9、未经有关人员批准,不得随意拆除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装置;因作业需要拆除的,作业完毕后,必须立即恢复。

10、井字架吊篮、料斗不准乘人。

11、酒后不准上班作业,班中不允许饮酒。

12、严禁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严禁没有佩戴劳保用品情况下到施工工地找人。

四、电气设备的作业安全

电力企业在严格执行“两票三制”的情况下,还必须注意以下安全措施:

1、电气设备和低空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的带电设施应该安装于人体碰不着的处所(地方);否则必须设有安全遮栏和显明的警告标志。

2、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可熔保险器或者自动空气开关。

3、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的,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记、防雷装置等,不准随意拆除或非法占用。

4、行灯的电压不能超过36伏特,在使用前必须采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5、发生大量蒸汽、气体、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密闭式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者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6、电气设备和线路都要符合规格,并且应该定期检修。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时,应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必须经电气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始工作,现场停、送电,必须由组长或现场负责人发布停电、验电、恢复送电命令,其他人员不得指挥。

7、检查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示牌,并设专人监护。停电牌必须谁挂谁取,非工作人员严禁合闸。开关在合闸前要细心检查,确认无人检修时方准予合闸。

8、不带电维修作业,使用第二种工作票,带电作业使用第一种工作票。

9、工作票三种人的身份必须严格区分,并明确自己的工作责任,一项工作中每一个人只能担当一种身份。

10、工作票签发人的安全责任:

①工作的必要性和安全性;

②工作票上所填写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③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

11、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安全责任:

①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②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给予补充;

③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维修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

④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⑤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安全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

⑥工作班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变动是否合适。

12、工作许可人安全责任:

①负责审核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②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时予以补充;

③负责检查检修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④对工作票所列内容及发生很小疑问,也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做详细补充。

13、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①工作票制度?②工作许可制度?③工作监护制度

④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14、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①停电②验电③接地?④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围栏)

15、突发停电应急措施

①工厂必须预先在各个车间的主要操作区(如中控室)、高低压配电室、关键设备处及危险区域安装设置应急照明灯;

②负责巡检人员配备手提应急灯或手电筒;

③按照工厂突发停电应急预案进行逐项操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④停电后分区域逐台关闭用电设施动力箱,严禁带负荷设备不拉闸的情况;

⑤来电后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恢复送电的工作,按操作顺序逐台恢复送电。

16、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安全要求:

①高低压配电柜的地面上按要求铺设绝缘垫板,对进行操作的电工要求穿戴好绝缘鞋和绝缘手套;

②运行人员应熟悉电气设备,并持有相应的高低压操作证方可以上岗;单独值班人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还应有实际工作经验。

③高压设备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单人值班或单人操作;

A、室内高压设备的隔离室设有遮拦,遮拦高度在1.7米以上,安装牢固并加锁者;

B、室内高压设备断路器(开关)的操动机构(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之隔离或安装有远方操动机构(操作机构)者。

④无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工作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拦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拦时,应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下表的安全距离:

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

10及以下(13.8)?0.70?750?7.20①?

20、35?1.00?1000?8.70?

63(66)、110?1.50?±50及以上?1.50?

220?3.00?±500?6.00?

330?4.00?±660?8.40?

500?5.00?±800?9.30?

?注?表中未列电压等级按高一档电压等级安全距离。

①750KV数据是按海拔2000m见证的,其他等级数据按海拔1000m校正。

17、作业场所用电安全

供电系统三相四线制(三相五线制)的电气设备要采取保护接零措施,三相三线制的电气设备要采取保护接地措施;电气线路必须保证绝缘良好,使用临时电气线路,应架空或进行穿管保护。露天、潮湿、易燃易爆等作业场所,电气设备、线路须采取防护措施。

18、电气检修的安全注意事项

***①电气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

***②必须带电检修时,应经主管电气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员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③在停电线路和设备上装设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④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⑤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KV及以下的为1.5米;10KV以上的为3米。

?⑥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按照规定选用熔丝,不得任意用其他金属丝代替。

五、如何预防触电事故

触电事故发生往往很突然,而且在极短的时间内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但不应认为触电事故是不能防止的。为了防止触电事故,应当研究触电事故规律,以便制订有效的安全措施。根据对触电事故的分析,从触电事故的发生频率来看,可找到以下规律:

1、触电事故季节性明显。国内、外统计资料表明,每年的二三季度事故多,6~9月最集中。主要是由于这段时间天气炎热、人体衣单而多汗,触电危险性增大,还由于这段时间多雨、潮湿、电气设备绝缘性能降低等。

2、低压设备触电事故多。国内、外统计资料表明,低压触电事故远多于高压触电事故。主要是由于低压设备远多于高压设备,与之接触的人又比较缺乏电气安全知识的缘故。

3、携带式设备和移动式设备触电事故多。主要是由于这些设备需要经常移动,工作条件较差,容易发生故障,而且经常在人紧握之下工作的缘故。

4、电气连接部位触电事故多。电气事故多发生在分支线、接户线、地爬线、接线端、压线头、电线接头、电缆头、灯座、插头、插座、控制器、开关、接触器、熔断器等处。主要是由于这些连接部位机械牢固性较差,电气可靠性也较低,容易出现故障的缘故。

5、农村触电事故多。据我国部分省、市统计资料表明,农村触电事故为城市的6倍。主要是由于农村用电条件差、设备简陋、人员技术水平低、管理不严、电气安全知识缺乏的缘故。

6、冶金、矿业、建筑、机械行业触电事故多。由于这些行业有潮湿、高温、现场情况复杂、移动式设备和携带式设备多或现场金属设备多等不利因素存在,因此触电事故较多。

7、青年、中年以及非电工事故多。主要是由于这些人多是操作者,即都是接触电气设备的工作人员;另外也由于经验不足,电气

安全知识也不足的缘故。

8、误操作事故多。主要是由于安全教育与技术培训不够,以及安全措施不完备的缘故。

六、触电事故的紧急施救

1、触电是由于电流通过人体所致的损伤。症状如下:

强烈的电流通过身体,在一瞬间,人立刻就会爆毙或因休克而昏倒,身体也会有局部灼伤情形;局部表现有不同程度的烧伤、出血、焦黑等现象。

2、切断电源并确定伤者已绝缘身体不带电。无法关断电源时,可以用木棒、木板等绝缘体将电线挑离触电者的身体。救援者最好戴上橡皮绝缘手套,穿橡胶运动鞋等,切忌用手去拉触电者,不能因而救心切而忘了自身安全。

3、若伤者神志清醒,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防止继发性休克或心衰。

4、伤者丧失意识时要立即呼叫120,并尝试唤醒伤者,伤者若呼吸停止、心跳存在,就地平卧解松伤者衣扣,通畅气道,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有条件的可实施气管插管、加压氧气人工呼吸。

5、心跳停止,呼吸存在者,应立即做胸外心脏按压。

6、呼吸心跳均停止者,则应在人工呼吸的同时施行胸外心脏按压,以建立呼吸和循环,恢复全身器官的氧供应。现场抢救最好能两人分别施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脏按压,以1:5的比例进行,即人工呼吸1次,心脏按压5次。如现场抢救仅有1人,用15:2的比例进行胸外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即先作胸外心脏按压15次,再口对口人工呼吸2次,如此交替进行,抢救一定要坚持到底。

7、处理触电伤者时,应注意有无其他损伤。如触电后弹离电源或自高空跌下,常并发颅脑外伤、血气胸、内脏破裂、四肢和骨盆骨折等。如有外伤、灼伤均需同时处理。

8、现场抢救中,不要随意移动伤员,若确需移动时,抢救中断时间不应超过30秒。移动伤员或将其送医院,除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并在背部垫以平硬宽木板外,应继续抢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继续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在医务人员到达前救治不能中止。

七、机械设备的安全工作

1、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电锯、靠近地面的联轴器、转轴、皮带轮和飞轮等危险部分,都要安设防护装置。

2、有压力的机械施压部分都要设有安全装置。

3、机器的转动摩擦部分,可设有自动加油装置或者蓄油器;如果采用人工加油,要使用长嘴注油器,难于加油的,应该在停机状态下注油。

4、起重机应该标明起重吨位,并且有信号装置。桥式起重机应该设有卷扬限制器、起重量控制器、行程限位器、缓冲器和自动联锁装置。

5、起重机应该由专门训练并考试合格的专职人员驾驶。

6、起重机的挂钩及钢丝绳都要符合规格,并且应该经常检查。

7、起重机在使用的时候,不能超负荷、超速度和斜吊;并且禁止任何人站在吊运物品中或者在下面停留和行走。

8、起重机应该规定统一的指挥信号或通过对讲机联络指挥操作。

八、消防与防火知识

根据物质燃烧原理,灭火的基本方法就是破坏物质燃烧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燃烧的反应过程所采取的一些措施。灭火方法主要有①冷却灭火法;②隔离灭火法;③窒息灭火法;④抑制灭火法等四种。火电厂的设备大部分是带电设备,一般情况下不宜优先采用能够传电消防水栓、泡沫灭火器。将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是最为理想,即付出的努力最少,火灾损失最为轻微。因此要求每一位公民一旦发现火情,应立即采取一切可行的办法,消灭火灾。并一边报警或通知他人支援,若属于大火状态,打119电话通知消防队,讲明火灾的具体地点。?***1、灭火器是一种可由人力移动的轻便灭火器具,它能在其内部压力作用下,将所充装的灭火剂喷出,用来扑救火灾。灭火器种类繁多,其适用范围也有所不同,只有正确选择灭火器的类型,才能有效地扑救不同种类的火灾,达到预期的效果,我国现行的国家标准将灭火器分为手提式灭火器和车推式灭火器。下面就人们经常见到和接触到的手提式灭火器分类、适用范围及使用方法作简要的说明。?***2、灭火器按充装的灭火剂可分为以下五类

①干粉类的灭火器,充装的灭火剂有碳酸氢钠或磷酸铵盐灭火剂;

②二氧化碳灭火器;

③泡沫型灭火器;

④水型灭火器;

⑤卤代烷型灭火器(俗称1211灭火器和1301灭火器)。

3、灭火器的操作要点是:①拔;即拔掉保险销。②压;使劲捏压气门夹。③喷;将干粉喷管瞄准火源根部均匀喷洒。④站;室内火灾选择有退路的地方站位,室外火灾选择火源的上风口站位。

九、烫伤与热烧伤的急救处理:

1、清除束缚物如手表,戒指等可造成热滞留的东西脱去,如有粘黏应以剪刀沿伤口周围剪开;

2、不要将其水泡弄破;

3、烫伤:如果皮肤没破,将烫伤部位浸入干净的冷水中或进行冷敷,以减轻疼痛;

4、热烧伤:不要清洗伤口!如果皮肤没有破损,用纱布蘸清凉,干净水将烧伤部位浸湿或冷敷以减轻疼痛;

5、在烫烧伤部位敷盖消毒纱布;

6、用绷带松松的绑住纱布,以防止皮肤接触空气;

7、让患者平躺下;

8、不要让患者喝任何流体;

9、打电话呼叫120,送医院治疗。

十、特殊垃圾处理的安全保卫工作

为了促进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杜绝处理特殊垃圾发生安全事故或责任事故,树立现代文明企业形象,现对特殊垃圾的处理做如下说明:

1、本说明所指的特殊垃圾,系指按合同质量提供的垃圾以外,经报环卫处批准的其他要求处理、焚烧的垃圾或可燃物品。

2、特殊垃圾进厂、处理的批准权限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没有批准权限。

3、接到处理特殊垃圾通知后,必须立即与具有批准权限的人员联系,得到批准后方可允许特殊垃圾进厂和处理。

4、处理特殊垃圾的单位必须如实填写《特殊垃圾处理登记表》后,电子汽车衡司磅人员才能给予称重和记录。

5、凡是装载特殊垃圾没有在《特殊垃圾登记表》上登记的所有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卸料大厅。

6、卸料大厅值班人员在具有特殊垃圾处理批准权限人员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与要求处理的单位人员一起对特殊垃圾进行监督卸料。

7、卸料大厅设专人负责安全保卫警戒,要求卸料必需干净,严禁哄抢、截留等违规行为,不允许无关人员在垃圾卸料门旁边逗留。

8、处理部门必须严格按厂领导指示进行处理,禁止拖延时间和处理不完全。

9、特殊垃圾处理完毕后,要求处理方和处理方的代表应在《特殊垃圾处理登记表》上签名予以确认。

10、将进入垃圾储坑的检修通道门锁上,严禁进入垃圾储坑哄抢、寻找特殊垃圾;

11、做好特殊垃圾处理全过程的安全保卫工作和保密工作。

十一、使用氧气瓶需要采取的安全措施

为了保证安全,使用氧气瓶时应采用以下措施:

1、使用前要仔细观看气瓶肩部球面部分的标志。特别是注意“下次试压时间”。并在使用过程中按照要求定期对气瓶作技术检验。不得使用超过应检期限的气瓶。

2、使用时,首先要做外部检查,检查重点是瓶阀、接管螺纹、减压器等。如果发现有漏气、滑扣、表针动作不灵或“爬高”等,应及时维修,切忌随便处理。禁止带压拧紧阀杆,调整垫料。检查漏气时应用肥皂水,不得使用明火。

3、气瓶与电焊在同一场使用时,瓶底应垫上绝缘物,以防气瓶带电。与气瓶接触的管道和设备要有接地装置,防止由于产生静电造成燃烧或爆炸。

4、冬季使用气瓶时,瓶阀或减压器可能出现结霜现象,或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严禁用火烘烤或用铁器敲击瓶阀,也不能猛拧减压器的调节螺丝,以防气体大量冲出造成事故。

5、在使用和贮运气瓶过程中,应避免剧烈震动和撞击。

搬运气瓶要轻装轻卸,必须用专门的抬架或小推车,禁止直接使用钢丝绳等吊运氧气瓶。使用和贮存时,应用栏杆或支架对气瓶加以固定,防止倾倒。

6、氧气瓶应远离高温、明火和熔融金属飞溅物〔相距10米以上〕,夏季使用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7、开启瓶阀或减压器时动作要缓慢,以防喷出高速气流中的静电火花放电、固体微粒的碰撞热和磨擦热、气体受突然压缩时放出的热量(绝热压缩)等引起氧气瓶和减压器爆炸着火。

8、氧气瓶中氧气不能全部用尽,应留有余气0.2~0.3MPa,使气瓶保持正压,并关紧阀门防止漏气。目的是预防可燃气倒流入瓶,而且在充气时便于化验瓶内气体成分。

9、氧气瓶阀不得沾染油脂,不得用沾有油脂的工具、手套或油污工作服等接触瓶阀和减压器。

10、以上安全措施,对氩气瓶和等离子弧焊等焊接工艺使用的其它气瓶,如氩气瓶、氮气瓶也基本适用。

十二、使用乙炔瓶需要采取的安全措施

使用乙炔瓶的安全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1、同使用氧气瓶安全措施的(1)~(5)条。

2、必须用合格的乙炔专用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

3、瓶体表面温度不得超过40℃(手摸有些烫手),应立即停止使用,在采取水降温并妥善处理后,送充气单位检查。

4、乙炔瓶存放和使用时只能直立,不能横躺卧放,以防乙炔流出引起燃烧爆炸。

5、乙炔瓶直立靠牢后应静候15分钟左右,才能装上减压器使用。开启乙炔瓶的瓶阀时,不要超过一圈半,最多只开3~4圈。

6、存放乙炔瓶的室内场所应注意通风换气,防止泄漏的乙炔气滞留,形成爆炸气团。

二O一二年三月九日

篇3:发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一、总?则

1、为进一步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积极性,实现安全生产层层把关人人控制的局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2、各单位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对在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或不能完成安全生产指标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3、安全生产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安全生产奖惩贯彻分级管理,以责论处,奖罚对应的原则。

4、本规定适用于**发电厂各单位、解释权归厂部;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奖励条款

1、安全生产奖分配执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规定》条款。

2、电厂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2.1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条件: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年内实现安全生产3个100天。

2.2安全生产先进集体每年评选不超过三个:部门(或科室)一个,车间一个,班组一个。

2.3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条件:对安全生产做出特殊贡献的、自身安全档案中所列考核控制指标均完成的人员。

2.4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每年评选不超过八个人:机关生产管理人员一人,各部、车间管理人员一人,班组长二人,基层生产人员四人。

2.5对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给予表彰和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5000元。

2.6对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3000元。

3、各部门于每年一月五日前上报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申请表(见附表),经厂部审核后批准。

三、处罚条款

1、发生人身重伤以上事故、重大设备事故,执行**煤电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事故的处理规定》条款。

2、发生人身轻伤事故,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下岗三个月、罚款5000元的处罚,对事故次要责任者罚款3000元。

3、发生一般设备事故,对主要责任者给予下岗半年、罚款全部经济损失的5%的处罚,对次要责任者罚款5000元。

4、机组发生了非计划停运或其他一类障碍,对事故单位给予罚款全部经济损失的2%的处罚。

5、发生二类障碍事件,执行《设备可靠性考核管理规定》条款。

6、发生一般性违章行为,执行《**发电厂违章处罚条例》条款。

四、附则

1、本规定中有关事故的定性,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及国务院、劳动部、公安部等有关法规执行。事故的认定,以调查组的事故报告结论为准。

2、各部门应根据煤电公司与电厂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并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

篇4:大唐发电厂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安全生产危急事件(以下简称危急事件)的发生,减轻危急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办法》要求,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结合我厂的实际制定的,该规定主要用于规范大唐南京发电厂危急事件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大唐南京发电厂各公司和相关职能部室。

第四条危急事件的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本规定中的危急事件是指影响企业安全生产,并对企业安全生产构成重大威胁的洪水、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企业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重大及以上或对电网影响较大的设备、电网事故等。

第六条危急事件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危急事件的预防、报告、救援、处理及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第七条危急事件管理工作实行厂长负责制,厂长是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厂的危急事件管理工作。

第八条为了做好危急事件发生后应急救援和生产恢复工作,厂部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厂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厂长总工程师

组员:安监部、设备部部、经营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思政部、厂办、厂工会、监审部、发电部、检修公司、燃料部、物资部、粉煤灰运输公司、物业公司、总公司第一责任人及事故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

第九条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要动员全体职工,并积极依靠地方政府部门、集团公司和社会力量共同做好。本厂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参与危急事件发生后紧急救援的义务。

第二章责任制

第十条危急事件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政府部门和上级部门关于危急事件处理的重大部署;危急事件发生后,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应急救援方案,组织现场应急处理;

二、针对企业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危急事件应急预案;

三、根据应急预案,组织相应的应急队伍,并进行专门的技能培训和演练。负责危急发生时的抢修和生产、生活恢复等各项工作;

四、及时按规定向政府部门和集团公司如实报告危急事件发生及处理情况;

五、危急事件处理完毕后,认真分析危急事件发生的原因,总结危急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形成总结报告。

第十一条各成员职责:

一、厂部公办室:接到安全生产危急事件发生的报告后,请示组长宣布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方案,并及时通知各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协调各成员的现场救援工作,必要时请求集团公司和社会力量给予援助。

二、安全监察部:负责危急事件管理的日常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各类危急事件处理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工作的模拟演习;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取证,同时尽快向集团公司、市安监局等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事件简况和进展情况,向组长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对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在事故调查组的领导下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三、厂办保卫:负责事故现场警戒和事故抢救现场秩序的维护,及时向公安部门汇报事故简况并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四、人力资源部:参与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五、厂工会:及时向上级工会部门汇报事故简况并参与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六、物业公司:负责制定人员烫伤、高空坠落、触电和中毒等人身伤害事件的现场救治预案,准备好救治药品;第一时间内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对伤员的救治,并及时联系专业医务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将伤者送至医院救治。

七、设备部:参与危急事件原因的调查与分析,从技术角度上提出防范措施,以便对预案及时进行修改。

第三章危急事件的预防

第十二条危急事件管理工作应着眼于预防,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综合治理,及时排除危险源,防患于未然,做好危急事件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认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动态检查与整改、危险点分析与预控、技术监控、缺陷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及时消除设备存在的缺陷和隐患,努力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不断加强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有效防范各类人身和设备、电网事故的发生。

第十四条做好各种事故预想工作,尤其是可能对电网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预想工作;定期开展各类反事故演习,提高职工事故应急处理能力,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五条认真落实《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要求,保证消防设施的完整,并定期检查更换;加强对防火的薄弱环节的监控,防止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对于洪水、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根据地方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信息通报,结合本厂实际进行分析,积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强对主厂房、主要设备和设施的定期检查和检测,及时进行加固和改造处理,达到相关标准,提高抗击自然灾害的能力。

第十七条要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做好生产现场和职工食堂的卫生清洁和消毒工作,做好化学物品等危险品的运输、存放、使用工作,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紧密依靠政府有关部门,防止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第四章危急事件应急预案

第十八条对于可能发生的各种危急事件,要针对每一类危急事件的特点进行具体分析,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报集团公司批审和备案。必要时要报政府部门审批或备案。

应急预案应不断修订,以适应情况和条件的变化。

第十九条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

应急报告、指挥渠道的通讯保障;

抢险救援的人员、资金、物资准备;

危急事件的评估准备;

应急行动方案;

生产、生活维护或恢复方案。

第二十条针对每一类危急事件,根据需要要组建相应的抢险救援队伍。同时定期开展危急事件的抢险救援的演习工作,提高抢险救援队伍的技能水平,保障抢险救援的有效进行。

第五章危急事件的报告和处理

第二十一条危急事件发生后,应立即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告至集团公司。人身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自然灾害等发生后还要报告市政府有关部门。

第二十二条发生生产人身死亡事故,重大及以上或对电网影响较大的设备和电网事故,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要求进行处理,按职责分工要求,妥善保护好事故现场,听从事故调查组的指挥,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分析等工作。

第二十三条发生洪水、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时,在报告集团公司的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及时疏散危险人群,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安排好救济物资的供应,妥善安排群众生活。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按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工作。

第二十四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在报告给集团公司的同时,紧急启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保证应急处理所必须的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实施救援。特殊情况下,对相关人员进行疏散或隔离,防止事态的扩大。

第二十五条洪水、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要积极配合和依托当地政府部门,服从统一的调度指挥。积极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

第二十六条各类危急事件结束后,要对设备和设施状况进行针对性的检查。必要时,应开展技术鉴定工作,认真查找设备和设施在危急事件后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第二十七条对于危急事件后的生产、生活恢复等,要按照上级的部署,集中力量,积极动员,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第六章奖励和惩罚

第二十八条对于在危急事件预防及危急事件处理过程中作出贡献、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厂部将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重大有功人员的奖励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二十九条对违反本规定,对危急事件预防不力,或处理不当,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触犯《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律构成犯罪的,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规定结合《大唐南京大唐南京发电厂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并执行。

第三十条本规定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5:大唐发电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大唐南京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的工作,明确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委会及安委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安委会是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决策及议事协调机构,不代替有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安委会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目标,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三条安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安委会成员组成。主任由厂长担任,副主任由党委书记、各分管厂长、总工程师担任,检修副总工程师、运行副总工程师、各部门主任、经理为安委会成员。安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安委会成员变更时,经大唐南京发电厂有关领导同意后由安监部印发通知进行调整。

第四条安委会下设安委会办公室,挂靠安全监察部。由安全监察部主任担任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组员由安监部专职、相关部门安全员担任。

第二章安委会主要职责

第五条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大唐集团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监督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协调安全生产职责的划分。

第七条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第八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和保证体系,保障两个体系的正常运转,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九条制定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目标,审查保证措施,并对各单位的完成情况实施考核,提出奖惩建议。

第十条研究审定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

第十一条做好重大的反事故技术措施、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保障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并监督落实。

第十二条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审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部署重大的安全生产活动。

第三章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第十三条具体负责安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归口大唐南京发电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传达政府、行业及集团公司、大唐江苏分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第十五条组织安全监督网络开展日常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重大问题。

第十六条组织落实安委会提出的各项措施、要求,监督各单位的贯彻落实。

第十七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活动。

第十八条拟定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目标,经安委会审定后落实,提出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意见。

第十九条组织安全生产信息交流,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管理的新思路,推广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手段。

第二十条负责安委会会议的统筹工作,制定年度会议计划,收集整理会议议题,负责会议记录,并形成纪要。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二十一条安委会会议由安委会主任主持,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有关会务工作。会议情况以纪要形式,印发各部室、公司。

第二十二条安委会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主任认为必要时可临时召开专题会议。

第二十三条安全监察部、设备部、发电部、检修公司每季度对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提出需经安委会讨论的重点问题,规划下季度重点工作,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安委会办公室。

第二十四条安委会会议应主要包括以下议程:

(一)会议由主管安全生产副厂长主持;

(二)生产副厂长传达、贯彻国务院及上级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决定等;

(三)安全监察部、设备部、发电部、检修公司分别汇报本部门上季度安全生产主要工作和目前面临的形势,提出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建议。

(四)分管副厂长点评分管部门、公司的上季度安全生产主要工作和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五)厂长解决近阶段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重点。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由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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