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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业务学习制度模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4

篇一:教师业务学习制度范文

一、教师应参加学校定期进行的业务学习、学校集中专题培训、继续教育学习以及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学习,每逢星期三下午为业务学习时间。由教导主任负责,由学校教导处、教研组制订全学期的教研和业务学习计划,确定每次学习的主要内容。

二、学校安排的外出听课、培训、校内辅导学习,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学习和听课、评课及其他活动,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迟到、早退,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要提前履行请假手续,向教导主任请假,记载出勤情况。

三、教研组业务学习时间,由各组、各室负责人召集,组织教师相互交流教学经验或进行集体备课等活动。

四、业务学习纳入教师的继续教育课时和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晋升职务、职称的重要依据,每学期每人必须达到上级规定的培训学时,业务学习缺席达20%以上,不能评选为先进。

五、凡参加学习人员必须思想集中,积极发言,认真做笔记,不得看与本次学习无关的其他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六、坚持教学与科研相结合,以教学为中心,以教科研促教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与水平。

七、教师间互相学习,共同促进,有不懂的问题,互相请教。

八、每次学习按安排的位置就坐,期末每位教师将学习笔记交校长室查阅。

篇二:

一、每周一(单周)由教导处或教研组长组织举办业务学习。

二、学习时间不准迟到、早退,无故缺席者作旷工处理并扣除该项考核积分。

三、每次学习必须按计划,有领导、有组织、有目的,内容要实,主持人必须先备好学习内容,语言精练,主题明确。

四、学习时要带好有关资料,认真做好笔记,虚心听取他人的发言,严守纪律,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会客或接待家长、学生。

五、学习内容由教导处、教研组选学和教师个人选学相结合。

六、学习要记录,要将所学内容记入业务学习笔记本。

七、学期结束,教师将业务学习笔记交教研组长上交教导处审查。

八、学校教导处每月举行一次业务学习笔记评展,评展结果记入个人教学量化积分。

篇三:

为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培养新世纪所需人才,任课教师必须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和专业理论知识,不断充实和完善自我。为此,结合我校现有学习制度,重新制订完善我校任课教师业务学习制度。

1、要正确认识继续教育的重要性,加强现代教育理论的学习与研究,不断更新教育理念。要按照学校的要求,积极学习现代教育理论的有关书籍,记好学习笔记,每学年不少于1万字。同时,要结合教学实际,积极撰写论文、论著。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术活动。

2、要加强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不断更新专业理论知识。青年教师要通过在职、离职学习等方式,提高自己的学历层次,以适应新形势下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3、根据课程改革的要求,要注重本学科以外各科知识的学习。

4、要积极参与本学科或其它学科的课题研究,并积极撰写论文。每学年每位任课教师论文至少一篇(校级或校级以上)。

5、要积极参与备课组集体备课活动,并主动发表自己的见解。作为主备人,所备教案要有水平,上档次。

6、要积极参与听课、评课活动,每学期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

7、加强常规教学各环节的研究,提高各个教学环节的科学性、高效性。

8、做好“分类推进、因材施教、保优推边”工作,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

9、积极参加学校、上级组织的优质课、教学能手评选,人人争当教学能手。

10、双周周三下午为集体业务学习时间,平时坚持自学,并写到青年教师研究会的点滴积累,及时反思并上传到教育博客中。

篇四:

1、学校实行两周一次的教师业务学习制度。

2、教师业务学习一般以教研组为单位(各处、室的科任教师按学科分配到相关教研组),在教研组长主持下认真开展。

3、教师业务学习不得无故缺席,有特殊情况需向教务处请假。各处、室行政人员学习时间可安排工作会议,由处、室领导事先通知相关教研组长。

4、教师业务学习内容由教务处统一部署或由教研组长自行安排。主要有:期初工作安排、学科授课计划的制订、期中或期末考试试卷命题(或试卷分析)、教学工作检查与评估、各类教学研讨活动、专题业务知识学习及讨论等。

5、教师业务学习出勤率及学习情况与个人年终考核及组、室评优直接挂钩。各教研组长要做好考勤及活动记录。

篇五:

1、根据国内外幼教新形势结合本园具体实际,认真学习幼儿教育理论知识,不断吸收新的信息,提高自身能力。

2、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纲要》,以《规程》和《纲要》为依据,研究制订好各类教育教学计划。

3、隔周组织教师业务学习一次,交流幼教信息。业余时间教师认真阅读幼教理论书籍、刊物,积极撰写教育反思,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4、将理论知识运用于教育教学实践,深入钻研教材,结合本班幼儿年龄特点和实际发展水平设计活动方案,突出重点,突破难点。

5、全体教职工必须积极参加业务学习,态度认真,不得迟到、早退,学习时间做其他事,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6、按时完成学习时布置的学习任务。

7、坚持开展普通话教学,进入幼儿园请讲普通话,我们的教师和幼儿从入园到离园全部要求用普通话交谈,学期结束对幼儿普通话进行口语测试。

8、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汉字,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是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应当从提高国民素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高度来认识学校教育教学应当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这一法律规定,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尽快消除当前学校中仍有用方言和不规范字进行教学的现象,把学校的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再提高一步。

9、全园上岗教师学历合格率要求达到100%,要85.7%的教师获得大专学历。要求100%的教师通过学习获得了普通话二级甲等、计算机合格证和教师资格证,保育教师也个持证上岗。

篇2:教师申诉制度

篇一:教师申诉制度范文

第一条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目的意义

教师申诉制度是教师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损害时,依照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的规定,向主管的级部(处室),直至学校申诉理由、请求处理,获得恢复和补救的一个法律途径的制度。

第三条申诉范围

以下情况,教师可以提出申诉:

(1)教师认为所在级部(处室)、学校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申诉。包括教师在职务聘任、教学科研、工作条件、民主管理、培训进修、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待遇、退休等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2)是否确实侵犯了教师的合法权益,要通过申诉后的查办,才能确认。

(3)教师对受理申诉的级部(处室)直至学校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

第四条受理组织

(1)受理组织依次为申诉人所在处(室)、学校办公会或教代会;

(2)教师对其所在级部(处室)提出申诉的,受理申诉的组织为学校校长办公会或教代会;

(3)教师提出申诉应向组织提出,不要向所在级部(处室)的个人提出,否则将按一般的群众来信办理。

第五条申诉分类

教师申诉的管辖,是指所在级部(处室)之间受理教师申诉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教师申诉制度的管辖分为隶属管辖、地域管辖、选择管辖、移送管辖等。

(1)隶属管辖。指教师提出申诉时,应当向其所在级部(处室)提出申诉。

(2)地域管辖。指学校聘任的教师提出申诉时,按照级部(处室)的管理权限,由所在级部(处室)受理。

(3)选择管辖。指教师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级部(处室)之间选择一个,提起申诉。

(4)移送管辖。指所在级部(处室)对不属于其管辖范围的申诉案件,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级部(处室)办理,同时告知申诉人。

受理申诉的级部(处室)对案件的查办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诉教师,不得拖延推诿。

第六条申诉程序

教师申诉应当履行以下程序:

教师申诉制度由申诉提出、受理和处理三个环节组成,并依次序进行。

(1)教师提出申诉,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

(2)主管的级部(处室)接到申诉书后,应对申诉人的资格和申诉的条件进行审查,分别不同情况,做出如下处理:

①对于符合申诉条件的应予以受理;

②对于不符合申诉条件的,可以答复申诉人不予受理;

③对于申诉书未说清申诉理由和要求的,要求重新提交申诉书。

(3)应诉有关级部(处室)对受理的申诉案件,应当进行全面的调查核实。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①其所在级部(处室)的管理行为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适用法律法规正确、事实清楚,可以维持原处理结果;

②管理行为存在着程序上的不足,决定被申诉人补正;

③对于被申诉人不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责的,决定限期改正;

④管理行为的一部分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错误的,可以变更原处理结果或不适用部分;

⑤管理行为所依据的内部规章制度与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可撤消其原处理决定。

教师对学校提出申诉的,受理申诉的组织为船山区教育局;

(4)教师对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的,受理申诉的机关可以是同级人民政府或者是上一级人民政府对口的行政主管部门。

对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的申诉,申诉人可以在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选择受理的机关。

第七条附则

(1)学校职员、工人及其他在聘人员适用本规定。

(2)本规定解释权和修改权归校长办公会或教代会。

篇二:

为了依法维护我校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教师校内申诉制度。

一、教师申诉的范围:

我校教师认为下列合法权益受到学校侵犯的,可以提出校内申诉。

(l)教师认为学校侵犯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这里的合法权益,包括《教师法》规定的职务聘任、教学科研、工作条件、民主管理、培训进修、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待遇、退休等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2)教师对学校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

(3)教师认为校内有关部门或其他成员侵犯其合法权益,要求学校处理的,可以提出申诉。

二、成立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

组长:校长、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副校长、党支部委员、党支部副书记

成员:教务主任、工会主席三、我校教师应当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30日内向教师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诉申请书须写明申诉人的自然状况和被申诉人的自然状况,申诉要求的事实与理由,提出申诉的日期。申诉申请书一式三份。书写申诉申请书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诉,由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进行笔录,并告之被申诉人。

四、校内教师申诉委员会在收到申诉申请书的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申诉申请书副本须同时送达被申诉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诉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申诉人对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学校的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诉。

五、校内教师申诉委员会成员参与校内申诉案件的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必须回避,教师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申诉事项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

六、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应当在接到申诉申请书并决定受理的30日内,做出处理决定。

七、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受理申诉案件后,对申诉内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并做笔录,并交申请当事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盖章。

八、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如果当事人自愿,可以主持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并由当事人签字,调解书与处理决定具有同等效力。

九、调查取证

(1)学校申诉办公室接到教师申诉材料后,组成三人以上的调查组,对申诉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作笔录。

(2)属校内申诉办公室受理的申诉案件,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取得佐证材料,然后召开校内申诉委员会以及申诉对象等方面人员参加的听证会,进一步核实案由。

(3)调查、听证过程的笔录以及听政材料的记录,由当事人签字后存入档案。

十、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对受理的申诉案件,经过审理,可以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被申诉人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未对申诉人的合法权益构成侵犯的,驳回申诉请求。

(二)被申诉人不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责并且对申诉人的合法权益构成侵犯的,责令其限期改正。

(三)被申诉人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对申诉人合法权益构成侵犯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适当的行政处分;对申诉人造成财产、人身损害的,根据民事法律的有关条款做出处理,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送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做出申诉处理决定,制出申诉处理决定书,由委员会主任署名,并加盖校内教师申诉委员会印章。申诉处理决定书与学校行政办公会议做出的处理决定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申诉当事人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申诉处理决定书的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起申诉,逾期未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的,申诉处理决定即发生效力。

十二、附则

(1)学校职员、工人及其他在聘人员适用本规定。

(2)本规定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或教代会。

(3)此申诉制度作为学校《章程》附件,经学校教职工大会通过后执行。

(4)本规定自20**年3月1日执行。

篇三:

第一条保障教师依法行使申诉的权利,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保障、监督学校及各个处室、年级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教师,是指我校具有教师资格、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成立“教师申诉委员会”,专门受理教师的申诉。申诉委员会由学校党组织、校行政、校工会领导和教师代表5--7人组成。

第四条教师(以下称申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

(一)认为在人事安排、职务聘任、教育科研、民主管理、培训进修、考核奖惩、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

(二)不服学校及其各处室、年级做出的处理决定的。(三)认为在病休、退休或者退职后未能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的。

(四)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教师应当享受的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

第五条下列情况,教师不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

(一)认为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及其派出所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二)认为没有隶属关系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不是学校行为,而是其他教师、学生、社会人员等。

第六条申诉方法和步骤

(一)填写申诉申请书。申诉申请书应写明以下内容:

1.申诉人基本情况;

2.被申诉人基本情况;

3.申诉请求;

4.事实与理由;

5.提出申诉的时间;

6.附有关证据材料。

(二)向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递交申诉申请书。教师申诉原则上要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确实不能书面申请的,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受理申诉的人员应当当场记录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等。

(三)申诉处理

1.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接到申诉人的申诉申请书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在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果受理,则书面通知申诉人;如果不受理,则书面说明不受理的理由。

2.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受理申诉后,应当从决定受理的次日起30日内做出申诉处理决定,并制作申诉处理决定书,送达申诉当事人。

3.申诉人对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做出的不受理决定、处理决定书、书面回复等不服者,可以向学校申请复议,也可以向新华区教育局提请申诉。对区教育局的处理回复仍然不服者,可以按有关法定程序提请诉讼。

第七条申诉处理决定之前,申诉人要求撤回申诉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申诉,接受和撤回申诉都要作好记载。

第八条申诉人在自动撤回申诉或者接到受理申诉处理决定后,不得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申诉。

第九条任何部门、年级组和个人不得阻拦、压制教师依法进行申诉,不得对申诉人打击报复或者陷害。

第十条申诉人应当依法据实提出申诉,不得故意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匿材料,不得制造假证诬陷他人。

第十一条申诉人故意提供虚假材料,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应当澄清事实,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故意制造假证、诬陷他人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二条申诉人向学校提出申诉,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学校及其处室、年级做出的处理决定之日起1年内提出。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出申诉的,经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批准可以延长期限。如申诉人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提出申诉,教师申诉委员会可以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教师申诉委员会应当合法、公正、及时地处理申诉人的申诉,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经查证,对确实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及时给予澄清和纠正,给教师造成的损失要及时给予补偿。

第十四条学校及各处室、年级侵犯了教师的合法权益,学校向受侵害的教师实行名誉恢复和经济补偿后,应当对有过错的相关责任人适当追偿。

第十五条受理申诉的人员是被申诉人,或者受理申诉的人员本人及其近亲属与申诉事项有利害关系,或者与申诉事项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申诉事项公正处理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申诉人有权要求回避。回避决定由教师申诉委员会做出。

第十六条受理申诉的人员,对申诉人依法提出的申诉,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或者故意拖延推诿,在规定期限内不做出申诉处理决定的,由学校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经济、行政责任;造成申诉人财产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在各处室工作的教育教学辅助人员的申诉,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

篇四:教师申诉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规保护教师合法权益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育行政执法的实际,为维护广大人民教师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申诉范围

1.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教师法》规定的教师合法权益的;

2.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规定不服的;

3.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侵犯《教师法》规定的教师合法权益的。

二、受理申诉部门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主任,书记为副主任的《教师申诉办公室》;

2.学校《教师申诉办公室》为受理教师申诉的机构。

三、申诉程序

1.教师向学校《教师申诉办公室》指出书面申诉材料;

2.申诉人须写明申诉人的自然情况,被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理由及其他有关情况;

3.教师对申诉范围中规定的第一项、第二项情况提出申诉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受理申诉机关送申诉书,教师对申诉范围中规定的第三项情况提出申诉,由有关行政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或者其上一级行政部门受理。

四、调查、听证办法

1.学校申诉办公室接到教师申诉材料后,组成三人以上的调查组,对申诉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作笔录。

2.学校内申诉办公室受理的申诉案件,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取得佐证材料,然后召开学校领导、教师以及申诉对象等方面人员参加的听证会,进一步核实案由。

3.调查、听证过程的笔录或听证材料的记录,由当事人签字后存入档案。

五、处理

学校或上级部门自收到申诉书起30日内对申诉作出决定,受理申诉的人民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也赢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包括:

1.维护原处理结果;

2.变更原处理结果;

3.撤销原处理结果。

教师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向原受理申诉机关隶属的人民政府申诉复核,属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范围的,可以依法申诉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

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诉书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决定,并应制作复议决定书。

受理申诉机关的主办人员对教师提出的申诉不得推诿拖延,否则按情节轻重,由其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本制度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

篇五: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昌邑区第二实验小学校《章程》,制定学校教师申诉制度。

2、本办法适用于本校教师对下列情况提出的申诉:对学校违反《教师法》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教师对学校作出处理决定不服的;

3、教师对学校提出申诉的受理申诉部门是学校调解委员会。

4、教师提出申诉,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学校交送申诉书,申诉书应该写明如下内容:

(1)申诉人基本情况;

(2)被申诉人的基本情况;

(3)要求受理部门进行处理的具体要求;

(4)申诉有关事实依据和法律、政策依据及陈述理由等;

(5)写明或交付有关物证、书证或复印件。

5、学校部门接到申诉书后,应对申诉人资格和申诉的条件进行审查,分别不同情况做出如下处理:

(1)对于符合申诉条件的应予以受理;

(2)对不符合申诉条件的,可以答复申诉人不受理;

(3)对于申诉书未说清申诉理由和要求的,要求重新提交申诉书。

6、学校部门自收到申诉书的次日起10日内对申诉作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包括:

(1)维持原处理结果;

(2)变更原处理结果;

(3)撤消原处理结果;

(4)教师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向上一级教育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属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范围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

7、本制度执行中具体问题,由学校校务委员负责解释。

篇3:教师队伍管理制度模版

篇一:教师队伍管理制度范文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管理制度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和制度保障,是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可以说,教师管理制度的改革不但事关教育体制改革的成败,而且事关整个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健全教师管理制度,目前具有良好的时机和现实条件。一方面,国家对此高度重视,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另一方面,当前全国师范专业毕业生已经出现供过于求的局面,整体上看,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矛盾已由数量不足转向质量提升,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健全教师管理制度的目的,就是要严格教师资质,提升教师素质,努力形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同时,要造就一批教育家、一批优秀的校长,实现总理所描绘的“中国得有成千上万的教育家来办学”的蓝图。

当前,我国已基本形成较为完备的教师管理体系,为教师队伍的建设提供了必要的制度支撑。但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现行教师管理制度也逐步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教师入口把关不严、人员能进不能出、职务能上不能下等问题。健全教师管理制度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主要工作。

第一,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经过一段时间的建设和发展,我国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的局面有了很大改观,但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要完善并严格教师准入制度,特别是在现有教师任职资格标准的基础上,提高教师任职学历标准和品行要求,促使现有教师队伍中未达标教师努力达标,且不再接受未达标者加入教师队伍。

第二,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认证制度。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最基本要求。我国现行发放的教师资格证书并无时限的规定,已不能满足教育实践发展对教师职业能力不断提升的要求。为此,要在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的基础上,加强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制度。

第三,完善中小学编制标准。我国城乡义务教育存在不均衡发展的现状,传统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城市高于城镇、城镇高于农村的现象还仍然存在。因此要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统筹和推进城乡教师队伍的合理配置、均衡发展,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同时,高度重视农村教师编制及其对农村教育发展的影响,对农村边远地区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实行政策倾斜。

第四,健全中小学和职业学校教师职务(职称)系列。职务(职称)制度是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现有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制度建立于1966年,1983年gg开放之初对其进行了恢复调整,需要改革和创新我国教师职务(职称)制度,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在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完善中小学、职业学校教师的职称结构,提高中小学、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并吸收更多优秀人才从教。

第五,完善教师退出机制。要在健全和完善教师社会保障的基础上,完善中小学教师退出机制。通过正常的教师引进和退出机制,可以清理出不适应教育教学的工作人员,让愿意从教、有能力从教且热爱教育的优秀人才能够进入教师队伍并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第六,加强校长队伍的管理制度建设。校长在教师队伍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一个好校长就是一所好学校。当前需要制定校长任职资格标准,促进校长专业化,提高校长管理水平;另外要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长的流动机制,建立中小学校长定期交流制度,探索实施校长特设岗位和对口支援制度,鼓励优秀校长或管理人才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地区学校任职。

教师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为此,要深入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改革计划。可先行在不同类型学校中分批次、有步骤地开展试点,将前期试点的经验成果推广应用到全国。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改革中发挥好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的作用,为改革提供坚实的配套制度支持和条件保障,确保改革工作的扎实推进,以探索出更加符合我国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的教师管理体制。

篇二:

为了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中小学教师的调配、编制管理以及自然减员的补充,均由县(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凡从省外调入的中小学教师,都要认真做好考核工作,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由省内往省外或由教育系统调往外系统的,凡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中学教师和具有中师以上文化程度的小学教师以及虽不具备上述相应学历,但确有教学经验的教师,都要严格控制,并须经县9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对违反规定调出的,除要追回教师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教师的调配工作,要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偏僻地区,加强薄弱环节,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教师从农村调往县城,城郊或县城调往市区的必须严格控制。要鼓励城镇教师去农村或偏僻地区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取定期轮换的办法,分期分批抽调地方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实行教师职务聘任制或任命制的学校,如确因编制或职务限额的限制暂不能被任用的教师,要动员和鼓励他们到农村学校去工作。

三、除党政机关选拔县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外,一律不准到中小学抽调干部或教师。各部门对长期借调的教师,在本规定发布后三个月内必须将其退回原学校;逾期不退者,学校停发工资。

四、高、中等师范院校毕业生的分配、派遣由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并要按照辽政发〔1986〕89号文件有关规定办理。师范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后,连续工作满五年,经批准方可调动。新分配的毕业生报考高一级师范院校的,必须工作二年以上、本人表现好并经学校同意和县(区)教育部门批准。

五、为了加强普通中小学的师资力量,今后各类专业学校和各高等学校,都不准从中学抽调教师;同时,中学也不要从小学抽调骨干教师。

六、中小学教师中不具备培训条件或经过系统培训仍不胜任教学工作的,可调整安排做其他行政工作或调到其他部门工作。

七、要建立健全教师考核制度。对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态度、教学业务能力、教学效果、文化程度等要进行全面考核,并将主要考核材料归入本人档案,作为评聘职务的主要依据。

八、要加强中小学教师的档案管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档案,由县(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配备专人管理。凡属教师离职进修、在职培训以及业务考察、考核、任用、奖惩等有关材料,必须及时整理归档。

九、对教育和教学工作成绩突出的教师,要予以表彰和鼓励。给教职工晋级或授予称号的,须由县(区)以上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对校级干部的奖励,须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教师、职员、工人给予开除留用以上处分的,须经县(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对学校领导干部的处分,由其任命机关批准。

十、要加强民办教师的管理。辞退民办教师,须报县(区)教育局批准,并收回任用证书。各地一律不得再吸收新的民办教师,一经发现,必须坚决清退,并要追究领导者和承办人的责任。已由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的(含”五大”、”中函”毕业生),在五年内不准调动。

各市可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教师管理办法。同时,还可就中小学教师的任用、职责、考核、奖惩、培训进修等问题,制定实施细则,使我省教师队伍的管理更加完善。

本规定也适用于职(农)业中学、盲聋哑和弱智儿童学校、工读学校、中等师范和教师进修院校。

篇三:

一、工作期间参加每月一次学校组织的教师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的学习。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师德,完成教育教学工作。

三、未达大专学历的中青年教师(年龄女性40岁以下,男性45岁以下)应参加提高学历学习。

四、做好安全工作,教师行为符合《教师工作安全行为规范》的规定。

五、按校本培训工作的要求,每位教师每学期做到听3节所任学科年级的课程;上2节公开课;开展2次教改实验或教研活动。每学年写800字以上的实验总结或论文。所在学校要做好培训登记和归档工作。

六、按要求参加各种培训、教研活动和业务竞赛活动。

七、工作期间参加每月一次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业务学习

篇四: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十分重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明确指出要以农村教师为重点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以中青年教师和创新团队为重点建设高素质高校教师队伍。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是我国实现教育现代化,形成学习型社会和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的基本条件和重要保障。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必须健全教师管理制度。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必须坚持四个“有利于”的基本原则。

一是有利于“促进公平”这一国家教育基本政策的贯彻落实。由于农村和边远地区的教育乃是我国整个教育体系的薄弱环节,教师管理制度的改革必须有利于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队伍的稳定、充实和优化。因此,必须创新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补充机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机制,继续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并完善高校毕业生代偿机制,鼓励他们去农村和边远地区从教。同时,国家对长期在条件艰苦的农村和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应该实施待遇倾斜政策并改善其基本工作及生活条件。

二是有利于完成“提高质量”这一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要提高教育质量,就必须提高教师质量;只有建立了良好的管理制度,才可能涌现出大量的优秀教师。要提高教师的水平与质量,关键是要大幅度提高他们的专业化水平,因此,必须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制定并严格执行教师资格标准,完善教师资格考试、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管理,严把教师的入口关和使用关。校长的任职资格也应该标准化和专业化,以利于提升校长的管理水平。

三是有利于完善激励机制,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完善教师职务或职称制度方面,不仅应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或职称系列,而且应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或职称(职业学校也可探索此项改革),为高水平教师脱颖而出、激励教师提升专业化水平创造条件。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自身应该加强教师管理,加强学校岗位管理,创新聘用方式,规范用人行为,完善退出机制。

四是有利于学校的改革创新,形成不同学校不同的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造就一批教育家和教学名师。要培养有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年轻一代,教育工作和教育活动本身必须不断创新,而不是墨守成规。教师管理制度的设计与推行,也必须考虑到有利于形成创新氛围和创新机制,有利于造就一批教育家和教学名师,形成一种千帆竞秀,百舸争流的局面。

一些地方的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比较好地体现了上述基本原则。例如,北京市关于《城镇优秀教师赴农村学校任教的政策研究》,着眼于促进教育公平和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试图通过教师管理制度方面的一系列创新工作(涉及教师编制、人事关系、工资待遇、考核评价、住房交通、专业发展等多项内容),吸引城镇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骨干教师到远郊区县农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发挥高水平教师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以期提升农村教师素质和农村教育质量,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再如广西试图通过开展教师资格考试和注册制度试点,建立比较科学和有效的教师资格考试机制,严把教师入关口,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及5年一轮的教师资格注册制度,同时通过建立能进能出的教师队伍管理机制,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上海市《探索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改革》的试点方案也比较有特色。该方案着眼于培养一大批懂教育、精管理的校长队伍,通过建立校长专业标准、校长准入制度、校长职级制度、校长培训制度,完善校长过程培养机制、校长选拔任用机制和校长激励机制,构建上海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推动校长职业化和专业化的发展。

篇4:幼儿园教师考核制度

篇一:幼儿园教师岗位考核制度

一、师德(10分)

1、违反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惩处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2、对违背吉林市教师师德禁令之一者造成校级影响的扣2分,造成镇级影响扣5分,造成市级以上影响的扣10分,同时当年不评优、不晋级。

3、违反学校“十不准’’的发现一次视情节扣1—2分。

4、教师在爱工作中没有履行自己工作职责的发现一次视情节扣1一2分。。

5、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视情节每次扣卜一2分。

6、不服从学校人事分配和工作安排的视情节扣卜一5分。

7、上班时间不得干私活或使用学校禁止的电器设备等,每发现一次扣2分。

8、政治、业务学习,(或无记录)学校会议及各种活动缺一次扣0。5分

二、考勤(10分)

1、病、事假每天扣0.5分,病、事假每天扣1O元,病假一周以上(以镇级以上诊断为依据,住院治疗的依据上级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2、迟到、早退或不按时签到的每次扣0.2分,并罚款现金5.0O元。

3、旷职一天,扣1O分(事前不请假,事后又不及时补假,视为旷职),迟到、早退月累计3次以上,或事假超三天,绩效工资按50%发放,事假超五天的停发下月绩效工资。且一年内不准评优、晋级。

4、临时请假,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月累计每够4小时按半天扣分,累计间假够一小时扣2元。

5、教师工作中(包括值周、值通勤车、)漏岗一次扣4分,并罚款2O元(由于工作需要,在休息时间工作,记存休,有存休可在本学期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可以休,不休者期末累记一天加0。5分。

6、月考核满勤加1分。

三、教育教学(带班教师)(50分)

1、按时完成各类计划及总结,教学日记和教案等业务工作,并按时接受检查,未完成者一项扣1分。按时参加个人备课、集体备课,并形成记录,缺项者每项扣1分。认真做好上下午交接工作,并做好记录,无记录的每次扣1分。因记录不详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带班教师自己负责。并扣当事人5分。

2、能自制有质量的玩教具,每学期8件(每月2件),未完成者,每少一件扣1分。

3、教师每周听课2节(教学活动除外),有评议,有记录,杜绝抄袭课案,无评议,抄袭一节扣1分。

4、对纲要、规程等教材考试按活动方案加分。

5、安全无事故,出现事故及时上报领导。一旦发现意外事故视情节轻重带班教师在场扣除1分,因离岗闲谈造成的事故扣除5分,并付幼儿医药费的金额,费用超出百元以上的带班教师扣医药费的百分之五。

6、做好晨检记录及幼儿药品的记载,记录填写不详的扣除1分。

7、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并做好跟踪记录,无记录的扣除0.5分。

8、自串课、改课,特殊情况请示领导,经允许方可改课,每月不超二次,超出者每次扣O.5分,私自串课的每次扣1分。

9、遵守一日常规活动,保证各类活动时间(晨检、晨间谈话、上课、户外活动,两操,午睡按时上床,起床)有效地利用大型玩具,户外活动时保育员必须配合教师组织活动,不按时的每项扣O.5分,户外活动保育员不跟班的每次扣1分。

l0、经常与家长沟通,做好家访记录及幼儿缺勤记录。及时向家长反馈幼儿在园情况(磕碰,学习表现等),未及时反映、瞒报者后果自负,扣5分,付幼儿医药费的百分之百。

11、除饭前饭后组织幼儿看电视外,其它时间不得看电视,违者每次扣1分。

12、认真做好家长接送幼儿签到工作,因从带班教师手中接走幼儿出现的幼儿走失事故由带班教师负责,并扣带班教师5分。

四、教育环境(保育员)(50分)

l、卫生工作做到每天一小扫,每周大扫除。班级两室卫生及走廊卫生整洁,地面、窗台擦干净,物品各归其位,没有灰尘,一处不整洁扣0.5分。

2、毛巾、水杯及玩具摆放整齐,定期(每周三)消毒,做不到的每项扣O.5分。

3、寝室被整齐,床单拉紧、扫平,窗帘挂好,定期让家长洗换床单,毛巾、窗帘。做不到的每项扣O.5分。

4、垃圾、纸篓每天必须倒干净,禁止乱放垃圾。没做到的每次扣0.5分,严禁让幼儿帮助倒垃圾,发现一次扣1分,出现安全事故由教师自负。

5、做好除两室之外的其他担当区卫生工作,达不到卫生要求的,每处扣0.5分。

6、配合带班教师组织指导幼儿餐前洗手,洗手人数一次不能超过10人,没有做到的扣保育员及带班教师各0.5分。

7、保育员送餐具、开饭时必须穿工作服、带口罩。不得让幼儿帮助取饭菜,发现一次扣2分。出现问题保育员自己负责。

8、按时组织幼儿午餐,指导培养幼儿养成良好的进餐习惯,不讲话、不掉饭粒、不剩饭、不偏食,没有组织的午餐扣0.5分,前提开饭的扣保育员O。5分。

9、餐前或进餐过程中,不处理问题,不批评幼儿,保证幼儿足够的饭量及用餐时间,做不到的每项扣0.5分。

10、开饭时间,保育员不准打扫卫生,违反一次扣0.5分。

11、配合教师组织幼儿上床休息,将幼儿比较厚的衣服脱下,按顺序叠好,放在幼儿脚边,组织幼儿将鞋子摆放整齐,午间配合教师组织幼儿起床、穿鞋、穿衣服。做不到的每项扣O.5分。

12、幼儿有拉尿裤子情况时,保育员及时处理幼儿衣裤净,没做到的每次扣1分。

13、做好两室通风,消毒工作,不按时完成的每项扣O.5分。

14、协助班任做好幼儿及班级备品登记,管理好物品。不认真记录的每次扣0.5分。

15、保育员每天负责关好门窗,灯。没做到的每次扣1分,出现的事故由保育员负责。

五、工作表现(2O分)

1、全体教师服从园领导分配的临时工作任务,未及时完成的每项扣O.5分。

2、完成自己所承担的卫生工作,经检查不合格每处扣0.5分。

3、值周教师按时认真接送每一位幼儿并做好交接记录,无记录的每次扣1分(要求补上),因记录不详实造成家长与幼儿园纠纷的由值日教师承担全部责任。

4、值周教师负责锁好幼儿园处大门,及走廊窗户,没做到的每次扣1分,出现的事故由值周教师负责,不按时值周的教师每次扣1分,出现安全事故由值周教师自己负责。

5、班级不得堆放私人物品,违者每次扣当事人0.5分。

6、班组备品摆放合理、整齐,经检查不合格的每项扣保育员及带班教师各O.5分。

7、工作期间不得干私活,不得闲谈及串班,违者每次扣O.5分,不经请示到其他班级的扣当事人及带班教师各0.5分。

8、对待家长及幼儿要热情周到,出现家长向园领导反映或领导检查时发现的每次扣1分。

9、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及例会,不及时参加或笔记不全的每次扣0.5分。

10、上操时全园教师都要出操。未出操的教师每次扣1分。

11、开会、学习或带班期间关闭手机,不得接打电话或发送短信,不得闲谈或听MP3。违者一次扣2分。

12、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及学校举办的各项活动,不参加的或不完成任务的每次扣1分。

13、班级备品丢失的,扣该班主任1分,并由该班主任自己赔偿。

14、教师不得催促家长早接幼儿,发现一次扣1分。

15、教师不得因各种理由劝退幼儿,发现一次扣5分,并大会通报批评。

16、根据班级需要,班组三人共同完成本班教育环境的设计,相互合作,没做到的班组每人扣1分。

六:教育科研(5分)

1、做好各种科研材料的记录与积累。每少一次扣0.1分。

2、认真做好师徒听课记录,每少一次扣O.1分。

3、科研课案每学期一篇,没有的口0.5分。

4、撰写论文(每学期一篇)没有扣0.3分。

参加论文交流活动(基础分一分)评为优秀论文的加0、2分,参加县级以上论文评比评上等级的按学校考核细则相应加分。

5、个人成果按考核细则加分。

6、积极参与幼儿园课题组织的科研活动(基础分1分,评为优秀的加O、1分)

7、学期末依据考核总分评出校级教科研先进个人。

8、论文等材料在国家级报刊发表的颁发奖金150元,省级报刊发表的颁发奖金100元,在吉林市级报刊发表的颁发奖金50元。

七、定项加分

1、班长、组长期末每人加0、5分。

2、期末累计班级三人平均分,按高低顺序评出优秀班组,评为优秀者每个加O、5分。

篇二:幼儿园教师岗位考核制度

为了促进本园健康、快速的发展,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管理,切实提高保教保育质量,从我园实际情况出发,特制定如下细则:

一、师德师风

1、自觉自愿参加园内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每天加10分。举行集体活动注意谈吐仪表,影响幼儿园形象者、不服从安排者、无故不参加者、扣2---10分。

2、任何情况下,不得与家长发生争吵,否则根据情节酌情扣1---5分。

3、不得在教职工之间相互说长道短、挑拨离间搞不团结,发现一次扣5分。

4、严格使用普通话,发现一次不说普通话扣2分。

5、不体罚、变相体罚幼儿,发现一次扣2---5分。

6、对家长及有关人员来园咨询,热情主动给予解释,态度较好加2分,不理睬扣2分。

7、分班之后,不能私自调动幼儿和互相调课,发现一次扣5分。

8、不管任何原因给家长做工作劝幼儿退学者,发现一次扣5分。

9、获家长、社会好评的,或在上级检查中获得高度评价者酌情奖励2---10分。

10、为本园发展献计献策或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奖励2---10分。

二、政治业务

1、学习开会时间,请假一次扣3分,迟到扣1分,无故缺席扣5分。

2、每周听课一节,听一次加2分,无记录、评议不加分,少听一节扣2分。

3、园内学习、教研一次加1分。

4、每月两篇教学随笔或教育笔记、一篇钢笔字、一幅简笔画、一篇毛(粉)笔字,月底交送,按时交送按质量分别加3---5分,否则,扣3---5分。

三、保教工作

1、按时完成各项计划总结,每项加2分,缺一项扣2分。

2、提前一周备课,不得照抄教参,每节课后要有教后感,检查时评定等级,依次加3分、2分、1分,检查时缺一次扣2分。

3、观察记录、周计划以班为单位,每周一放学前交,按时交者各加1分,迟交者各扣1分,不交者各扣2分。

4、家园联系栏和版报按要求、时间更换的班级,其成员各奖2分,否则各扣2分。

5、要求按时上交的各类资料,不按时交者扣2分。

6、游戏活动组织有创新、有意义,被推行、肯定加1---5分。

7、按照一日活动表开展活动,机动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幼儿消极等待,教师不组织幼儿活动者扣2分。

8、上班时间干私活、聊天、串岗、当幼儿面吃零食,发现一次扣3分。

9、上班、午休时间躺幼儿床上睡觉扣2分。

10、上班时间洗衣服一次扣3分。

11、私自调班一次扣2分。

12、户外活动聚众聊天、不照看幼儿,发现一次扣2分。

13、班级每月无安全事故发生各加5分,如发生安全事故,属教师责任时,根据情况酌情扣1-10分。

14、幼儿屙尿裤子要及时处理,未发现或未处理者主、配班老师各扣3分。

15、发现幼儿穿反鞋、未扣扣子或扣错扣子、无系鞋带、衣裤未穿整齐、蓬头垢面等,发现一人扣2分。

16、每天下午主班带领幼儿进行户外游戏活动,不组织游戏者扣2分;活动组织生动、有趣,幼儿积极性高,效果较好者加2分。

17、午休注意室内温度,帮幼儿盖好被子,不适当一人扣2分。

18、冬天幼儿午休,必须脱掉外衣,否则发现一人次扣1分。

四、考勤制度

1、周全勤奖2分,月全勤奖10分,期全勤奖50分。(不重复奖,按最高奖加分)

2、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十分钟内扣1元,十分钟到三十分钟之间扣3元,三十分钟后按旷工半天处理。

3、请假一天扣10元,均分给搭班教师;旷工一天扣30元。超过三天者,请中心校主任批准。

4、请假必须写请假条,并调整好自己的课上报园长,上班时再把课补上。课不安排者,园内安排,一天扣20元。

5、累计请假两周者,不享受福利待遇。(正常产假,公派学习、公差、公假除外)

6、按有关规定产假三个月,流产3天,婚假3天,丧假直系3天,旁系1天。

7、自学考试(持通知准假)、公事外出不扣钱。

8、本班教师休公假、考试、公事等,有幼儿园给另外两名教师补贴,一天人均5元。

9、哺乳时间为40分钟,由门卫计时,超时按2执行。

10、由园长批准加班一日加20分。

五、卫生保健

1、每天早上教室开窗通风,保证室内空气流通,及时打扫整理教室和午休起床后寝室卫生、被褥整理,不及时者扣2分。(保育员)

2、周五上午9:00-10:00到厨房进行餐具消毒,不按时者扣1分,不消毒者扣3分。(保育员)

3、按时户外活动,不按时者扣1分,不出去户外活动者扣2分。(主班)

4、按时、按量喂药,漏服扣2分,错服按情节严重扣5-10分。(保育员)

5、教室书包、课本及幼儿外套等物品摆放有序,否则发现一次扣2分。(保育员)

六、后勤

1、下班时间不关水、电、门窗一项扣班主任2分,其它扣1分;私用电器,发现一次扣5分;室内乱拉乱扯者一次扣2分。

2、教室里不能有剩饭剩菜,或将饭菜倒进卫生间,发现一次扣3分;教育幼儿不能往卫生间下水道扔杂物,由此原因若造成水道堵塞,上、下楼两个班级各扣5分。

3、幼儿园开饭时间为早上8:10分,中午11:30分,无故提前打饭者,发现一次扣2分。

4、空调按时开关,不按时开关发现一次扣2---5分。

5、在二楼走廊、园内玩具上晒衣物、鞋子一次扣2分。(水裙除外)

6、私拿、私藏幼儿园食品、公物,发现一次扣2-10分。

七、其它

1、招生完成当期任务者加5分,超额完成者加7分,完不成者扣2分,一个没有完成者扣5分。

2、流失流失一人扣5分,以此累积。(搬家除外)

3、超员定额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超一人班级教师各加5元。

4、补贴班级两个教师时,按三个教师工作量补贴。

5、排演节目奖励大型活动根据质量评出优、良、中、差,根据情况进行奖励。

6、交费按规定时间收缴一人奖5元,少交或迟交一人扣5元。按时按量完成交费任务奖100分元。(对准班级)

7、接车每天补贴教师10元。

8、上级检查工作,受到批评者一次扣20分。

9、工作积极主动,勇挑重担,任劳任怨者酌情奖励5-10分。

本细则自宣布之日起试实行。

篇三:幼儿园教师岗位考核制度

一、师德(100分)

1、热爱祖国,热爱幼教事业,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20分)有违法违纪现象如参与赌博被查处、参加*组织及违法组织活动扣5分,被园长点名批评一次扣2分。

2、为人师表,爱护幼儿,有良好的师德(25分)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造成较坏影响的一次扣2分;有损坏教师形象、学校形象的言行,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者扣5分;家长评价一人次不合格的扣0.1分,5人次以上的扣5分。有乱收费行为的有关责任人扣5分,造成较坏影响的当年考核不合格。

3、热爱岗位,职责落实,全身心投入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工作不失职(25分)擅离职守一次扣1分,因擅自离岗或工作失职造成幼儿较轻安全事故的扣2分;失职行为性质严重的扣5分,当年考核不合格。

4、服从分配,团结协作(20分)故意不完成学校布置工作任务的一次扣2分,拒不服从分配给工作造成损失的扣5分;惹是生非、闹不团结或在公共场合争吵者,给责任方一次扣5分;性质严重者认定不合格。

家长评价占:30%

教师互评占:20%

领导评价占:50%

二、业务能力(100分)

1、备课(20分):项目齐全,课时备课突出幼儿特点,方法适合幼儿,课时够,教学反思具体详细。没缺一项扣1分,课时备课差的扣1-5分,每差一课时扣1分,没有反思的扣1-5分。扣完为止。

2、讲课(30分):课堂教学突出以幼儿为主,以游戏活动为主,让孩子在快乐中学习知识。教师语言表达符合幼儿特点,开展的活动符合幼儿年龄特点。课堂教学不超过20-30分钟。

3、专业素质(10分):幼儿教师必须教给孩子3种以上专业技能。比如在折纸、简笔画、讲故事、手工制作、舞蹈、唱歌等方面。缺一项扣2分。

4、教室布置(10分):教室布置符合幼儿年龄特点,有四季变化特点,布置有本班的特色。布置齐全。

5、本簿填写(10分):按时清楚的填写幼儿各种表册,经检查合格。没缺一项扣1分,不清楚的,填差的扣1-5分,扣完为止。

6、教研活、听课活动(20分)按规定参加教研活动,而且主动承担教研活动的,自觉参加业务学习,学习认真,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认真听课,记录认真,讨论发言积极。缺席一次扣1分,不认真的扣1-2分。

三、教师成绩(100分)

1、幼儿综合素质(60分):

由中心小学组织考核小组对幼儿综合素质进行考核:语言(诗歌)、数学、游戏、美术(折剪纸或简笔画)、音乐(唱歌、舞蹈)五方面进行考核,每项12分,实行口试和笔试相结合的形式。有考核小组具体进行考核。

2、幼儿行为习惯培养(40分)

A:听课习惯(10分):能够在教师组织下认真听课,开展活动,不随便说话,随意走动,有较好的听课习惯。

B:写字习惯(10分):幼儿有正确规范的写字习惯,做到三个一“眼离书本一尺远,胸离桌边有一拳,手离笔尖要一寸”

C:卫生习惯(10分):幼儿衣着整洁,干净,个人卫生干净,不乱仍垃圾,不随地吐痰。

D:文明礼仪(10分):幼儿能够使用礼貌用语,小朋友间能够互相问好,见到老师和客人要问好。

以上四种行为习惯的培养检查,重在平时检查,随机察看。按幼儿表现给分。

四、考勤和临时工作(100分,)

1、考勤(70分)

事假一天扣1分,病假一天扣0.5分,旷课一天扣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

2、临时工作(30分)

按时按质的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一项没完成的扣5分,扣完为止。

五、加减分因素

1、加分因素

获得县区级评优课一等奖的加2分,二等奖的加1分三等奖的加1分,获县区级辅导奖的一等奖加0.8分,二等奖的加0.5分,2、减分因素

由于自身疏忽造成的幼儿意外伤害的给学校造成损失的视情节大小扣1-20分,由于自身原因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扣1-5分。

附:期末综合各项得分满分折算为100分,其中第一项权重20%,第二项权重30%,第三项权重45%,第四项权重5%,第五项另外加分。

篇四:幼儿园教师量化考核暂行规定

推行教师量化考核是深化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学园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有利于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为进一步全面客观评估每一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在学园内部营造一个“激励先进、优胜劣汰”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暂行规定》。本规定以百分制计算。

一、师德表现(权数10分)

1、优秀(10分),合格(7分),遵守《师德规范》,表现积极,业绩突出,能起模范带头作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师德表现方面不能定为优秀:①有明显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②上班时仪表不规范者;③上班时间在班上或办公室吃零食者;④有搞第二职业、影响本职工作的现象;⑤工作态度消极应付,接受任务推三托四;⑥同事关系、家校关系紧张,经调查属实者;⑦不自觉节水、节电者;

2、不合格,不得分:表现较差,业绩低劣,不能承担分配的任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师德表现方面定为不合格:①严重违法乱纪,损坏师德形象被查处者;②同期违反计生政策,被查处者;③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性质严重的;④严重失职,酿成重大责任事故的;⑤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教育不改的;⑥搞第二职业,严重影响本职工作的。对响应上级号召,积极参加无偿献血、帮扶贫困生等有意义的社会活动者,当学期每项可奖励1分(以学园最后核实为准,下同)。

二、出勤情况(权数10分)学园设置考勤登记表,由值日导师或值班行政负责考勤登记并及时汇总封存。教师请假1-2天须由园长批准,3天及其以上须由教委办批准,1周以上须送市教委批准,并按有关规定扣发奖金。

1、有下列情况者分别予以扣分。①病假:连续3天以上必须出具医生证明,全学期累计请假5天以下不扣分,请假5天扣1分,请假5天以上每增加1天增扣0.5分;②事假(不包括国家规定的婚、丧、产假及单位公假):全学期累计请假5天以下不扣分,5天扣1分,5天以上每增加1天增扣1分;(病事假单独计算不多于5天,累计则多于5天者,参照病假扣分)。③旷课每节扣1分;④迟到、早退(包括护导)、私自调课每次课扣0.5分;⑤学园会议、学园升旗仪式、学园组织集体活动及各级会议,应参加的教师每缺1次扣0.5分。

2、全学期出满勤的教师奖励2分。①个人自费学历进修不算公假;直系亲属去世,丧假不多于3天;除公假外,只要请假;即不予全勤奖励;②本部分最多扣10分;

三、保教工作(权数50分)每学期对教师的各种教学计划、总结,教案、保教工作等方面按照教学常规管理要求进行2——4次全面检查。

1、各种计划、总结的制定:(权数10分)以下各项要求,每次每缺一项扣1分:①期初制定教学计划,并按时送交学园;②期末写好总结并按时送交学园;③每周认真安排、编写周计划并按时上墙;④每周认真编写教案并按时送交学园:格式符合、条理清楚、目的明确、书写工整、语言简练、能突出重难点。(如发现无教案上课者,每次加扣1分);

2、教育教学工作:(权数10分)每月对教师采取不定时的教学常规检查,其教育教学效果按优、良、合格三个等级进行评定,分别得10分、7分、3分。①教育环境:A、物质环境:提供丰富的材料和教育资源,供幼儿主动自由的探索,满足不同水平幼儿发展的需要(主墙饰、各区角、活动准备);B、精神环境:在师生交往中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为幼儿创造一种平等、宽松、理解、激励的精神环境;②组织活动方式与策略:引导幼儿积极主动的学习,能针对幼儿的能力差异进行个别指导,促进每一个幼儿在原有的水平上发展。③常规遵守:在活动中,幼儿能自觉遵守常规。④重、难点解决:能善于根据目的解决重点、突破难点。

3、保育工作:(权数10分)每月对教师采取不定时的保育工作常规检查,其保育效果按优、良、合格三个等级进行评定,分别得10分、7分、3分。①生活技能指导:认真督促指导各环节幼儿生活技能。(盥洗、上厕、点心、进餐、午睡、穿脱衣服、整理床位、上下楼梯、收拾玩具及生活用具)②班级环境卫生:班级的教玩具卫生安全,按规定清洗、消毒,摆列整齐有序。③班级财产的管理:管理好班级幼儿的生活用具及教玩具。

4、幼儿发展情况:(权数10分)每月对各班幼儿进行随机抽查,检验该阶段幼儿的发展水平,从而检验教师的保教效果。(按原始记录汇总评定,测查合格率达到85%以上、75%以上、65%以上,分别得10分、7分、3分。)

5、教研活动(权数10分)①听课:按规定参加听课、写好记录、参加评课发言,每学期不少于10次,得5分;该参加而不参加者每次扣1分。②教研发言:在教研会议上积极发言者,园级得2分、镇级得3分、晋江市级得4分、泉州市级及以上得5分(发言稿随附)。③

四、班主任工作(权数10分)

1、以下要求每缺一项扣1分:①按时完成班级工作计划、班级常规、班级工作总结;②按时准确完成班级变动生花名册、学生花名册、文化户口册的填写及滚动工作;

2、每学期学园组织对各班班级常规进行评定,按原始记录汇总评定优、良、合格,分别可得10分、7分、3分。①班级计划实施:认真执行班级工作计划,有措施,班级工作有条不紊;②班级常规:各环节有秩序地进行,幼儿自觉遵守常规;③班级环境卫生:班级周边环境清洁卫生、教玩具排列有序;④班级财产的管理:管理好班级幼儿的生活用具及教玩具;⑤能认真处理好班级日常事务。

3、班主任工作量以每班40人为基准(小班35人)(小小班30人),每增加5人可奖励0.5分(最多奖励1分),现生数按四舍五入法计算。

五、家长工作(权数10分):以下要求每缺一项扣1分:①每学期召开1一2次家长会;②每学期开展2次家长开放日活动(并附书面记录);③家教宣传栏每学期至少4次(交底稿);④每学期每生至少家访一次(并填写家长记录簿);(上门家访要求达到75%以上,达到90%以上可另奖励1分)⑤当班教师如发现幼儿有异常现象,能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并做妥善安排;

六、教师获奖(权数10分):

1、教师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素质竞赛、课堂教学竞赛,获园级一、二等奖者分别得2、1分;获镇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得3、2、1分;获晋江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5、4、3分;获泉州市级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得7、6、5分,逐级选送只计算最高级别一次。

2、开研究、示范课,按相应级别二等奖计算得分。

3、公开课的指导教师,核实后与参赛同得分,多人指导的共同摊分。

4、指导学生临场竞赛得奖分:由学园选送入围者,(班科任中的同科目老师,每师可取一人次得0.5分,入围得分与指导老师得分不重累加)获镇级一、二、三等奖指导老师分别得2、1.5、1分;获晋江市级一、二、三等奖指导老师分别得3、2.5、2分;获泉州市级及其以上一、二、三等奖指导老师分别得4、3.5、3分;逐级选送只计算最高级别一次,同次比赛只取高奖一人计分,多人指导共同摊分。5、若竞赛取名次不评等次,列前2名者按一等奖计算;列第3、4名者按二等奖计算;其余名次按三等奖计算。6、送书面、实物作品参赛,按临场竞赛奖分二分之一计算。7、撰写经验总结、教育教学论文收入汇编或发表于相应级别刊物者(合作者共同摊分)园刊级得1分、学区级得2分、晋江市级得3分、泉州市级得4分、省级得5分、CN级得5分(ISBN汇编按学区计得2分)。若一稿多投或逐级选送只计算最高级别一次。

七、行政工作(权数10分):

1、专职园长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全学期总分在教师平均分的基础上奖励10%(不旅行职责或工作不得力者可不加分或酌情给分);兼职园长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奖励职分10分,或个人全学期总分在教师平均分的基础上奖励10%。附:园长工作职责: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精神,全面主持处理学园的日常事务工作。①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必须完成学园园务工作计划,并召开全体教职工讨论分析计划的可行性;期末写好园务总结,并召开全体教职工总结会,全面、客观的总结过去,为下学期计划做准备;②每周一次组织全体教师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并写好记录;③每月分别对全园教育教学、保育、卫生保健、安全卫生、家长工作等方面进行8次全面的检查指导,并写好检查指导记录;④每月对各师(16人)的上课情况分别进行听课检查,并写好听课检查记录,及时进行指导;⑤每学期组织主持一次家委会,一次“家长学校”讲座,并写好会议记录;⑥期初、期末分别对各部门、各年段、各班级的工作计划、常规、总结,进行检查指导;⑦管理好幼儿园的档案工作,学期期末收集整理档案资料,并组织人员进行装订归档。2、兼职业务园长和兼职后勤园长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全学期可奖励职务分5-6分。附:业务园长职责:①期初制定保教社区工作计划,期末写好总结;②每两周组织主持1次教研活动,学习、研讨有关的教育教学观念、方法、措施和要求;③每周对各班班主任的周计划、年段长的教案分别进行1次检查指导;④每月下班听课,对每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分别进行至少1次的检查指导,并写好记录和阶段小结;后勤园长职责:①期初制定后勤计划,期末写好后勤总结;②每两周组织一次后勤人员会议,学习有关保教观念、知识和保育技能;③每月对幼儿的伙食营养、卫生保健、环境卫生、物质生活资料的供应(包括修缮)进行4次全面的检查指导,保证后勤工作为保教工作和幼儿生活提供良好的服务,并写好检查记录和阶段小结;④每学期召开两次膳委会,并写好记录;⑤每学期计划好经费预算,计划开支、合理使用财务,每月做好财务工作。

3、年段长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奖励3-5分。

附:年段长工作职责:①期初制定年段工作计划,期末进行年段工作总结;②每周检查指导该段教师的教案书写情况,并写好检查记录;③每两周组织一次段务工作会议,讨论安排本段近期工作或集体备课;④每月对本段教师进行1-2次的下班听课,检查指导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班级常规的开展情况,并做好记录。

4、保健医生(兼教具室保管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每学期总分取教师的平均分。附:保健医生工作职责:①期初制定全园卫生保健工作计划,期末进行卫生保健工作总结;②每月一次阶段工作小结;③每天上午7:30-9:00,为幼儿进行晨检工作,9:00-11:00登记全园幼儿出勤情况、检查保育员、炊事员的工作情况,11:00—1:00巡视幼儿进餐、午睡情况,下午2:00-3:30巡视幼儿起床、点心情况和指导保育员分发幼儿餐点及卫生消毒工作,写好检查记录,3:30-4:30负责教具室的管理,4:30-4:50检查各班环境卫生,4:50-5:30消毒幼儿寝室;④每三个月为全园幼儿测身高、体重1次,每半年测视力1次,同时做好记录和统计工作,并将情况报告送交各班主任;⑤按时完成11种表册卡的填写统计工作;⑥管理好全园教职工和幼儿的健康档案,并按时做好统计小结;⑦每周认真执行教玩具的出借制度,定期清点核对,并填写出借、归还手续;⑧做好教具室的财产管理、登记造册,保证教具室的财产不丢失,每学期对学园的财产进行全面的清点核对。

八、奖惩办法

1、量化考核奖励办法全园提留量化考核基金/全体教师量化考核总分×个人得分=个人奖金

2、学园奖惩:对量化总分在学园名列前茅的教师,给予通报表扬,并在聘任、评优、晋级、提干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每学期从幼儿的管理费中筹集一定量资金,作为量化考核的提留金,对教师按考核结果进行奖励;学期量化考核不合格者给予通报批评,连续两学期量化不合格者给予解聘。85分以上为优、85—80分为良、80—75分为合格、75以下为不合格本《暂行规定》实行按月份考评登记,学期累计结算,兑现奖惩。

篇五:幼儿园教师岗位考核制度

1、建立教职工工作考核制度,对教职工从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2、教职工的考核分为月考核、学期考核、学年考核。

3、月考核内容包括:出勤情况、工作态度、履行本岗职责情况、工作效果等。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不同时期的要求及各岗工作范围拟定考核具体项目。把结果记录在案并进行公示,作为月考核奖发放的依据。

4、学期考核中,教师平时月考核占60%,家长工作15%,幼儿发展评估15%,参与学习教研情况5%,安全工作5%。职工平时工作占80%,家长工作占20%。

5、年考核:每年度两个学期的考核成绩综合起来,即成为学年考评成绩。

6、月考核、学期考核、学年考核是实施奖惩、教职工晋级评定职称、推优评优、评选骨干教师、竞岗、选送外出学习等工作的依据。

7、考核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确保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真实性、公正性。

8、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幼儿园的考核评估,通过考核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促进工作质量的提高。

篇5:幼儿园教师培训制度

篇一:幼儿园教师培训制度范文

1、教师要积极进行自我培训、自我提高,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

2、坚持业务学习制度,有计划地安排业务学习内容,使教师不断获得新的信息,了解幼教发展动态。

3、提倡互帮、互学,有经验的骨干教师要对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做好师带徒工作记录。

4、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针,每学期邀请专家或同行来园讲学或交流,并根据需要有计划的选送教师外出学习。

5、每学期进行一次业务素质与能力的竞赛,实施岗位练兵。

6、幼儿园对新教师的培养采用导师制。为每一位新教师配备一位教学经验丰富、业务能力过硬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对新教师的成长尽职尽责。

篇二:

为了不断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加强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师要积极进行自我培训、自我提高,形成在某一领域的突出特长。鼓励教师利用业余时间进修,对业余进修或自修(本专业)成绩合格及获得有关证书者,幼儿园可负担部分费用。

二、提倡互帮、互学,有丰富经验的教师要带徒弟,传授经验。定期举办各种培训班,如英语、声乐、舞蹈、美工等,并进行考核评比。

三、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方针,每学期邀请专家或同行来园讲学,交流。每学期组织一次全员性的参观,并根据不同需要,送派教师到各地学习。学习结束每人要写2000——3000字的学习心得,并对全园教师进行二次培训或做1-2节观摩课展示。

四、坚持业务学习制度,有计划的安排业务学习内容,使全体教师不断获取新的信息,了解幼教发展动态。

五、每两年举行一次“教坛新秀”、“骨干教师”的评比。有计划的组织和选派教师参加各种形式的园内学习、外出学习、参观及培训。

篇三:

为了认真搞好教师培训工作,完成培训任务提高教师的教育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实施条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帮助青年教师更快地适应幼儿园保教工作和管理方式,为今后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对新分配的青年教师,开学初对其进行上岗前的培训。思想政治培训由幼儿园统一组织安排,培训内容为教育法规、时事政治、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本园规章制度等;业务培训有教学处组织,培训内容为新《纲要》、教育理念、活动设计、保教工作以及班级管理等。

二、教师培训以参加园内培训为主,选派外出培训为辅。参加县、市、省级培训的教师,要认真做好培训笔记,培训后,要将培训情况向全体教师进行汇报。

三、组织青年教师积极参加各种类型的教学竞赛活动,各教研组要强化平时的帮练活动。做到在活动中培养,在活动中帮助提高。

四、鼓励他们积极参加业余文化进修学习,提高青年教师的文化素质,幼儿园在排课上给予支持,时间上给予保证。

五、坚持对青年教师的听课,并及时进行讲评。

六、鼓励青年教师参加各级实验专题的研究课写实验报告,总结实验体会,写实验方案。

七、建立教师培训业务档案,记录教师培训情况;受聘教师应备有培训笔记本,记录本人参加思想政治和业务培训的内容及心得体会。

篇四:幼儿园园本培训制度

1、成立幼儿园本培训领导小组,全权负责园本培训的计划、安排、组织与实施。

2、后勤为园本培训提供场地、材料等必要条件。

3、教职工按时参与园本培训活动,不得迟到和早退,更不准无故缺席,每次活动作好考勤记录。考勤结果纳入期月考核。

4、教师积极主动参与各种形式的园本培训,参加各项培训活动时必须遵守该项活动的培训要求、安排和相关规章制度,教师的参加情况纳入期月考核。

5、在园本培训中,提供讲座与示范活动的教师在期末考核中按标准加分奖励。

6、对于在园本评比活动中获得名次的班级或教师,按该次活动的奖励办法给予奖励,并在期考核中加分奖励。

篇五:

1.认真贯彻国家幼教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热爱、尊重幼儿,教育幼儿要做到热心、耐心、细心、诚心、关心。因材施教,因人施教,坚持积极正面教育,做到为人师表,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或恐吓、讽刺、挖苦幼儿等伤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对幼儿不歧视,不偏爱,一视同仁,要注意幼儿的安全,加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教育。

2.全面负责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结合本班实际,认真做好并执行教学计划,每天要精心准备好课,上好课,确保教学质量。搞好所在班级教育、卫生、保健及生活护理等工作。使幼儿在体、智、德、美几方面得到发展。

3.尊重家长,相互信任。教师要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虚心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取得家长对自己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商讨符合幼儿特点和个体差异的教育措施,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务。

4.要树立优良的学风,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业务学习。不断探索教学规律,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提高保教质量。

5.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如有事情事先声明。上班时间不擅自离开幼儿园。上班时间安心、专心、不聊天、不串班、不做私事。对工作要热情、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尽职尽责。

6.教师在园期间要拥有健康向上的心态,举止大方,仪表端正,穿着得体,符合教师的职业特点,有教师风度。谈吐文雅,礼貌待人。不讲有损教师形象的话,不做有任何有失教师礼仪的举止,反对行为粗暴、出言不逊。

7.同事之间互相关心,互相尊重,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不传闲话,不恶意对人。相互团结,相互交流,共同进步,发挥才干。提倡大局观念、整体观念,强调交流合作,反对个人主义。服从工作需要,听从安排,不拈轻怕重、讨价还价。提倡严以律己,反对自由放任的不良习气。

8.保持园所环境清洁,将各种用品存放在固定地方,用完后能及时归还原处。勤俭节约,爱护公物,处处做好幼儿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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