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拉葫芦安全检验技术操作规程
1吊钩应无裂纹、严重变形和磨损。
2链条应无裂纹、严重变形和磨损。
3起重链条的销子应牢固。
4手拉链条无掉链和滑链现象。
5起重链条无扭结现象。
6轮轴及制动器安全可靠。
7各传动部分应灵活。
8吊挂手拉葫芦的绳索及支架、横梁应牢固可靠。
9使用时,应先慢慢起升,待起重链条销张紧后,检查各部位应无异常,并试验摩擦片、棘轮、制动器的自锁(刹车)功能是否可靠,然后方可操作。
10倾斜或水平使用时,要注意调整拉链方向,使之顺应链轮方向,防止拉链脱槽或卡链。水平使用时,还应在拉链入口处加垫承托链条。
11起吊前核实重物重量,不得超载使用。
12拉链时应均匀加力,不得猛拉。拉链人数根据葫芦的起重能力决定,起重量在2t以下的只用1人拉链即可,起重量大于2t的可用2人拉链,如在规定人数内拉不动链条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不可增人猛拉,以免拉断链条,造成事故。
13起吊重物过程中,如需将重物在空中悬停一段时间,应将手拉链拴在起重链上,防止自锁机构失灵。
14每年应用煤油清洗机件,转动部分要经常加油润滑,但切勿将润滑油渗进摩擦片造成自锁机构失灵。
15清洗、检修后的葫芦应进行空载和载荷试验。
16葫芦应存放在干燥处,防止受潮、生锈、腐蚀。
篇2:工贸行车电动葫芦工安全操作规程
1、行牟工必须持证上岗正确穿戴劳保用品。
2、开牟前应检查各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行牟工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牟启动时应先鸣铃。
4、行牟工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上运行必须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牟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牟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牟跨越到另一台行牟。
5、检修牟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6、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7、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构不准离开驾驶室。
8、露天行牟遇有暴风、雷雨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牟轮前后应塞垫德清县安监局敬告本规程汇编仅供参考企业应根据实际工种配置制定、完善本单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块卡牢。
9、龙门吊行牟工安全操作按本规程执行。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设专人监视和指挥。工作完后应锁紧所有的防风夹轨甜。
10、行牟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①重量不明或超过负荷不吊;②指挥信号不明、光线暗淡、视线不良不吊;③吊绳和附件拥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④歪拉斜挂不吊;⑤物件有尖锐棱角未垫好不吊;⑥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⑦起吊的重物上有人不吊;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吊;⑨行牟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⑩吊钩直接挂重物不吊。
11、不准将物件吊起后长时间停在空中吊物行走其高度一般不超过一米慢起慢落移动时要鸣铃。
12、在吊运的工作物上不准站人。
13、驾驶室应配有灭火器材。
14、工作完毕行牟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牟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断电源。
篇3:工贸手动葫芦工安全操作规程
1.起吊用的葫芦不准超负荷使用。
2.起吊物件时,必须捆缚牢固可靠。吊具、吊索应在允许负荷范围内工作。
3.用两个葫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必须经有关人员同意,并要有专人指挥,负荷应均匀分担,操作人员动作要协调一致。
4.放下物件时,必须缓慢轻放,不允许自由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