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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部员工适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通则

编辑:制度大全2023-11-13

1、目的

为了确保员工在运输行车组织过程中的各级风险和重要环境因素都能够有效地控制。从而保证运输行车组织过程中的员工人身安全和避免企业的财产损失,使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特制订本安全通则。

2、适用范围

适用运输部所有员工(包括相关方)。

3、作业指导

3.1员工(包括新入厂、代培、实习、转岗、参加学习人员)必须主动接受安全环保教育。

3.2不准穿高跟鞋上下班,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按规定穿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3.3工作时间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集中思想。

3.4遵守劳动纪律,严禁酒后上岗和班中饮酒,工作场所禁止打闹、看小说、织毛衣,严禁脱岗、陪岗、串岗、睡岗等岗位无关的活动。

3.5熟悉、掌握。使用《行车组织规则》中适应本岗位的有关条款。

3.6严格遵守工艺技术、设备使用维护检修规程,正确使用本岗位的设备、工具,禁止随意开动他人使用的设备、设施。

3.7熟悉公司内各种安全信号、安全标志,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和移动各种防护装置。

3.8有举报现场隐患的义务和提出改善作业环境的权力,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挥。

3.9发生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

3.10不准随便将与工作无关的人带入生产现场闲游、玩耍和参观,不得在易燃易爆、有毒气体区域内逗留和吸烟,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出入要害岗位。

3.11上、下班及下工地途中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坐骑摩托必须戴好头盔。

3.12在标识有"不准吸烟"和"关闭手机"字样的重点防火、防爆部位,公共场合、会场等地,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3.13爱护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壳,不得破坏花草树木。

3.14节约资源,杜绝不必要的水、电消耗。

3.15保持岗位整洁,工具物品摆放有序,确保废弃物(如废油抹布、废旧电池、废色带等)放入指定地点并分类清楚。

3.16冬天用炭炉取暧时,要保持通风良好,防止煤气中毒,用电取暧器时要注意电线老化,不要让湿手接触电器,防止触电,用蒸气取暧时不要直接接触蒸气以防烫伤。

篇2:船闸应急保障中心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落实责任,健全机制,查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基本原则,规范应急保障作业的安全操作行为,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反违章工作机制,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苏北航务处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应急调度室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制订及安全作业指导、培训、检查、考核、总结与评比等工作。

第三条安全操作规程分为:潜水安全操作规程、电气安全操作规程、机械安全操作规程、测量安全操作规程、船闸检测安全操作规程及测量船安全操作规程六类。

第四条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各个部门从事的作业项目的特点制订,分为施工前准备、施工过程、施工结束三个阶段的操作规范及安全危险点的控制。

第五条每一类安全操作规程后都附有安全操作检查表,供每个部门在作业时自检、中心职能部门监督检查对照打分时使用。

第六条部门负责人应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

第七条应急保障作业准备阶段,要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准备好自查表格。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自查自纠,杜绝违章现象。

第八条中心将组织进行抽查。并对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评,考核情况纳入应急保障作业考核,并作为对作业组和个人的考核依据。

第九条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并对项目负责人和当事人予以处罚。对自查时造假、敷衍的项目负责人和现场安全员进行处罚。

第十条抽查工作根据得分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95分以上为优秀,90-94分为良好、80-89分为合格,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因主观原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以及发生安全事故的,为不合格。有下列违章违章行为的该项作业评为不合格等级:

饮酒后进行作业的。

高空作业未采取防护措施的。

水上作业未穿救生衣的。

第十一条安全考核等级考核如达不到优良等级:考核为合格等级的,作业组内部要进行检查反省,在作业项目全面测评时,安全方面将不予奖励。考核为不合格的,在作业项目全面测评时将对本次作业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应急保障作业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将项目相应的安全生产合同、自查表、抽查表等安全方面的资料报应急调度室备案。

第十三条健全安全培训制度。分层级、分专业、分工种开展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能知识、安全监督管理等培训,从安全素质和技能培训上提高各级人员辩识违章、纠正违章和防止违章的能力。

第十四条执行安全违章“四不放过”。对每起安全违章行为,应做到原因分析清楚,整改责任落实到人,整改措施到位、相关人员受到教育。

第十五条建立安全违章曝光制度。在网站、公示栏等开辟反违章通报专栏,对违章现象予以曝光,形成反违章舆论监督氛围。

第十六条开展违章人员告诫教育。对严重违章的人员和多次发生严重违章或违章导致事故发生的人员,在责任追究的同时,应进行离岗教育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十七条开展违章统计分析。以月、季、年为周期,统计违章现象,分析违章规律,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定期在月度例会、安全生产分析会上通报有关情况。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中心应急调度室负责解释。

篇3:运输企业交通安全教育制度

为了深化运输企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覆盖面,坚决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一、各中队(所室)要督促联系的运输企业建立完善企业内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对客运企业驾驶人、车主、管理人员每个月宣传教育不低于2次,对货运企业驾驶人、车主、管理人员每个月宣传教育不低于1次。

二、客货运企业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时,联系该企业的中队(所室)要派员参加,及时传递交通安全管理信息,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通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

三、各中队(所室)要督促联系的客运企业(含场站)建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阵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内容每年更新不低于3次。客运企业要根据交通安全管理情况悬挂宣传标语、播放宣传光碟。

四、各中队(所室)要建立联系的运输企业法人代表定期宣传工作机制,在8月底前,会同交通、安监召集辖区内运输企业法人代表,组织召开交通安全宣讲会,在运输企业中开展“文明驾驶明星”、“百万公里安全驾驶明星”评比活动,进一步深化“文明交通进企业”工作。

篇4:汛期安全行车措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为确保汛期行车安全,特根据《铁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铁运〔2005〕182)第四章“汛期安全行车措施”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工务系统细则

2.1加强汛期值班力量。要坚持干部昼夜值班制度,汛期,各单位要做好轨道车、汽车司机的安排工作,安排专人值班,随时掌握防洪信息,各工务段,九江桥工、支线综合、鹰潭工机段防洪办至少要有2人以上专职日常防洪工作,其它系统要有1人负责日常防洪工作。主汛期各工务(桥工、支线综合、鹰潭工机)段要安排专人轮流昼夜值班。站段防洪办要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为提高日常工作质量创造条件。

2.2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预防预警。

2.2.1各工务段,九江桥工、支线综合、鹰潭工机段加强与当地市县气象、水利、水文部门联系,签订合同,建立信息联系,及时获取重要雨情、水情、库情信息;要有专人经常观看带有铁路线的卫星云图、雷达图(维艾思气象信息网每小时刷新全国铁路沿线的降雨云图网址),充分利用铁路沿线雨量计,对管内雨情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控。各级防洪主管工程师对管内重要天气过程,要力求做到“了解中期、掌握短期、跟踪实况、及时预警”。汛期工务段、车间和班组负责人要每天了解降雨情况和未来天气预报。沪昆线160km/h以上地段,车间、班组应力求及时掌握局部雨情雨强,快速应对,安排上道巡检,尽早发现隐患。

2.2.2细化降雨量警戒制度。对所有高度危险地段,汛期必须派人看守,对中度危险地段,汛期实行以雨为令、分段包保、冒雨检查。以雨为令要建立在对雨量及时准确观测的基础上,根据设备抗洪能力分区段制定雨量警戒线,确定降雨量注意、危急警戒值。为了确保提速铁路汛期安全,各工务站段要研究塌方断道与雨量值的关系,提供科学的警戒线数值,严格《关于发布路局汛期桥梁洪水警戒制度的通知》(工桥〔2006〕68号)规定的降雨量(洪水位)警戒防范制度。进入汛期,当降雨未达到注意警戒值时,各雨量观察点注意雨量观测;当降雨量(洪水位)达注意警戒值时,有专人24小时负责雨量观测,并向段调度汇报雨情,向相关线桥车间、巡养站、工区通报雨情;工务段调度及时向工务处调度汇报雨情,向有关线桥车间、施工单位或指挥部调度通报雨情,相关工程指挥部应及时将雨情传达到各有关施工单位。当降雨量达到危急警戒值时,雨量观测员除向相关线桥车间、巡养站、工区通报雨情及向段调度汇报雨情外,还应每隔30分钟向段调度汇报一次雨情;工务段调度除向相关单位通报雨情外,还应向降雨区段的车务段、机务段值班室通报雨情,并每隔1小时在路局防洪办网页上刷新一次最新雨量数据;此时工务处调度向调度所,以及机务处调度通报雨情,路局有关部门要适时浏览路局防洪网页(“防洪信息日报表”或“危险信息”),及时掌握雨情。

2.2.3落实分段包保,加强雨中检查。工务部门雨季责任区段划分要覆盖到管内所有线路、路桥设备(责任区段划分不得有断带),分段包保到班组。每一个班组长都要明确自己的包保地段,各线路、路桥车间主任要做到心中有数,能督促班组适时上道检查。遇大雨及以上强降雨,要安排技术干部添乘机车检查。当降雨量(洪水位)达注意警戒值时,包保区段的工区(巡养站)必须对汛期重点危险地点及可能发生水害的处所进行检查,并与各抢修机械点进行试联系,可适当扣平板车备用;当降雨量(洪水位)达危险警戒值时,该区段工务人员必须停止正常的养护维修作业,全员上道分批轮班检查全部设备,工务段、车间安排添乘机车、开行轨道车、摘单机或其他方式进入区间检查,在雨停24小时以后方可停止巡查;当连续雨量超过危急警戒值可能发生水害时,对高度危险地点加强看守,必须增加出巡密度,增加添乘机车加强检查区间,超危急警戒线区段大型抢修机械上平板车待命。当连续降雨超过危急警戒线,降雨强度不减,开始发生水害时,各工务段根据添乘检查情况及地面巡查报告,经与路局防洪办研究,可以考虑调整区间列车运行条件,如大区间减速慢行甚至封锁检查等。

2.2.4加强雨后检查。注意雨后对设备的检查。各站段防洪技术主管、车间主任、工班长等是雨后检查的主要力量。要对防洪重点地段、水害地段及铁路周边环境认真进行检查,对管内设备动态变化做到心中有数。对水损设备如路基冲沟、陷坑、挡墙裂缝等要及时安排整治,重要病害逐级汇报。工务巡道工除对线路进行正常巡查外,要加强对防洪重点地段的巡视。

2.2.5严格汛期防洪添乘检查制度。当降雨量有一处达到注意警戒值的线路,要求安排干部添乘每趟重点列车即Z、D字头列车;有干部添乘机车或(轨道车)检查区间,添乘交路覆盖管内线路;添乘人员应按要求及时向工务处调度汇报添乘情况(开车前向工调汇报添乘车次、司机姓名、机车型号等)。当连续降雨量超过危急警戒值、降雨强度不减、开始发生水害时,各工务段要及时将添乘检查情况及地面巡查情况向路局报告,经路局防洪指挥部研究后,予以调整区间列车运行条件。

2.2.6充分发挥机车乘务员汛期行车安全的最后保障作用。工务段要将汛危地段通告有关机务段,机务段要在机车上公告各汛危地段,突出提示重点了望观测处所,需限速时,立即报告列车调度员,由列车调度员布置机车乘务员限速运行。一旦发生灾害,能有效停车,防止事故的发生、扩大。对于设置看守需守机联控的危险地段,机务、工务要认真执行“守机”联控制度。机车司机必须严格执行瞭望制度。

2.2.7加强防洪抢险工作,全力以赴抢通水害。一旦灾害发生,工务线桥路工长(车间主任),必须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把水害初步情况汇报到工务段、工务段汇报到路局。工务段领导和技术人员要尽快赶到现场,进一步查明详细灾情,提出抢修方案,及时报告路局,启动有关应急预案。段领导赶赴现场的同时,要同时组织材料、机械、劳力同步赶往现场,以便及时投入抢修。人工抢修时间在2小时内的不动用大修机械,在2小时以上的申请动用机械,要早决策,早计划。要及时联系电务、供电等单位,同时做好现场电话、照明等工作,电务、供电等单位要积极配合,协同做好水害抢修工作。工务工区或施工单位在接到水害信息后,立即逐级向上报告,从发现时刻算起,工务段调度在10分钟内报达路局工务处调度,若遇断道或需慢行,则同时报路局调度所,并在1小时内书面汇报水害情况。特殊情况下,现场水害准确信息传递至路局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发生险情时,应坚决贯彻“先防护后处理”的原则,及时报告、及时慢行、封锁区间或拦停列车,“宁错拦,不错放”,杜绝冒险放行列车。前方情况不明,可能出现险情时,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放行旅客列车,工务段、车间通过车站向行调申请登乘单机、轨道车检查,查明情况妥善处理。

2.3做好防洪信息汇报和水害统计工作。

2.3.1汛期要建立防洪信息定期汇报制度。各工务段,九江桥工、支线综合段,每日7时前整理好前一日防洪信息并按规定格式上报至防洪办网页指定位置,没有发生水害断道或水害慢行也要坚持报告。影响行车的水害,现场水害信息(包括图片、录像资料)必须及时上传至上级部门,以供领导分析、指挥决策,不得延误抢修时机。各单位一定要保证必要的硬件投入,按照铁道部防洪办有关要求,安装、培训铁路防洪信息系统,将有关水害信息及时、准确上报。路局科研所要进一步完善防洪网。

第三章电务系统细则

3.1加强汛期值班力量。电务系统各单位和铁通公司加强汛期值班、抢险指挥及信息传递工作。各单位汛期要安排专业人员及专职司机昼夜值班,应急抢修人员坚守岗位,一旦发生水害、雷害,保证抢险人员、物资和应急设备迅速到位,本着“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以最快的速度恢复设备正常使用,确保铁路运输生产需要。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的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能随时联系,所有人员坚守岗位,随叫随到。严格值班和交班制度,加强与当地气象、水利部门、路局防洪办的联系,及时了解汛情和水文资料,重要情况及时上报防汛指挥部。

3.2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预防预警。

3.2.1铁路局电务处调度接铁道部电务调度或路局应急管理办公室(总值班室)、救援指挥中心、路局调度所值班主任启动应急通信的通知后,确定救援等级,并立即通知铁通南昌铁道事业部调度和相关电务段调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同时通知处领导。处领导必须亲自到路局调度所了解险情,并根据需要指派人员赶赴抢险现场或亲自赶赴现场,同时安排一名处领导在调度所协调抢险处理,随时调配救援人员和抢修器材。

3.2.2各级调度要及时掌握应急通信救援工作的动态进程,尤其对图传工作各个环节需有详细的记录。实施应急通信人员要及时汇报进展情况,逐级上报至电务处调度。到达现场后手机、静图传送平行作业,图片应有铁路参照物并能反映现场情况。

3.2.3通信网络的应急工作要按照全程全网、协调配合的原则办理。其指挥关系为:网管中心→上部端站→下部端站。电务段通信网络的应急通信工作接受相关铁通分公司指挥中心的调度与指挥,并应建立日常协调配合制度和联系方式。福州电务段要加强与铁通公司的联系,协调和理顺应急通信中相互间的关系,根据全程全网的原则,严格按应急通信指挥流程组织做好应急通信。

3.2.4铁通省网管中心要根据省公司网运部下达的应急预案处理指令,协调、指挥相关节点的通信网络中心机房(端站),并对紧急事件的发展情况进行分析、汇总、报告。各市公司网管和维护中心作为应急预案的实施实体,在接到上级指挥命令时,负责对电路、设备等的更换、倒代操作以及相关数据的更改、制作等工作。

3.2.5救援现场的应急通信工作要接受现场负责人的指挥,做好应急电话的挂接与守侯,应急图像的拍摄与传输等工作。

3.2.6闽赣两省铁通分公司、电务段在接到启动通信应急预案和抢险救援命令后,相关应急通信行动部门应立即奔赴事件现场,并在1小时内接通“117”立接台至事件现场的应急抢险电话、铁路局救援指挥中心(调度所)至事件现场的应急抢险专用电话或行调电话以及铁路专网自动电话。

3.2.7各级应急通信人员赶赴现场安装电话、电力照明时必须同时携带专用手机,在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下,做到应急电话安装和现场图像上传同步进行。

3.2.8落实分段包保,加强雨中、雨后检查。防洪设备检查实行分段、分线、领导包保和记名检查制度,检查责任落实到人。汛期电务段应组织人员对管内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是电缆沟、排水沟进行检查清理,保证排水畅通。防洪期间,各车间、工区对水害危险地段的设备应特别加强巡视检查,发现问题除采取临时措施外,要及时上报。

3.2.9全面认真排查设备安全隐患,防微杜渐,加强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段对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安全造成危害的检查。汛期认真执行雨前、雨中、雨后对通信、信号线路进行巡回检查的制度,做到隐患、险情及时发现和处理,确保设备状态良好。

3.2.10加强对新的路基及工程施工地段的巡视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边坡处的高柱信号机、区间设备、新设备、驼峰缓行器等设备的基础情况,以及铁路应急通信设备、区间通话柱、桥隧守护和道口通信、信号、电力设备等,对基础不牢的及时采取措施加固。

3.2.11对各种箱盒、信号机构、电动转辙机等室外设备要加强密封检查,确保汛期正常工作。

3.2.12加强汛期通信网络、信号微机监测、运行监测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充分发挥通信网管及微机监测作用,把故障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2.13加强机车信号、机车监控装置、铁路专用通信、无线列调设备检查、测试工作,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汛期机车出入库检查、测试工作,严禁代签、预签,漏检漏修或只检不修、简化作业程序等违章违规作业,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纠,确保无线列调、机车监控装置、机车信号设备的正常使用,保证站、车电台通话良好。

3.2.14认真执行铁道部和路局绿化办要求,加强危树的检查和处理,落实危树的修枝砍伐工作,对可能侵限、遮挡信号的危树,采取削顶、截枝、砍伐等措施,抓紧进行处理。

3.2.15对铁路运输重要电路采用不同路由、不同传输系统进行多种保护措施,充分发挥和利用网络自愈功能,保证长途传输网、交换网、数据网、互联网以及铁路其他重要业务网络的畅通。

3.2.16铁通分公司各电话所指定专人负责对“117”立接台进行检查,保证运用良好,发生抢险或紧急情况时,能迅速、准确地接通抢险电话,保证站、车及抢险地段通话良好,静图服务器24小时开机,设备处于自动转发状态,确保抢险现场通信畅通。

3.2.17对应急备品备件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应急备品备件全部配备到位,状态良好。严格按应急备品备件管理制度,备足相应抢修料具,满足抢险需要。

3.2.18加强对通信、信号设备设备防雷装置及防雷地线检查测试,在汛期前做到一次全面检查测试,确保接地电阻合格。对发生雷害设备及雷害站(场)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确保设备良好。

3.2.19加强防洪抢险工作,全力以赴抢通水害。发生水害时各单位和部门要及时上报灾情,把发生时间、地点、损失情况,调查清楚向各自防汛指挥部汇报,并及时上报电务处调度及路局相关部门和领导,同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积极组织抢修。各单位值班领导应在10分钟内赶到各自调度室组织指挥抢险或故障处理。发生险情后,各单位主要领导应亲自组织指挥抢险(修)工作,如发生较为严重险情时,各单位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要树立大局观念,积极配合好其它系统的防洪抢险。出现灾害事故白天应在15分钟,晚上应在20分钟内出发,到达现场后,在场干部应立即与现场总指挥取得联系,按现场总指挥要求协调抢险。

3.3做好防洪信息汇报和水害统计工作。

3.3.1汛期要建立防洪信息定期汇报制度。影响行车的水害,现场水害信息(包括图片、录像资料)必须及时上传至上级部门,以供领导分析、指挥决策,不得延误抢修时机。

第四章机务系统细则

4.1机务站段

4.1.1加强汛期值班力量。机务系统各部门、要坚持干部昼夜值班制度。汛期,各机务段领导、运用部门负责人必须保持与路局调度所和工务部门的联系,随时了解各区段雨情,并通过出乘前的“三交三问”向出乘机车乘务员传达,并利用适当的通讯方式向途中机车乘务员传达天气变化情况。同时安排好汽车司机的值班工作。各救援列车加强值班,做好随时出动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救援列车出动,运用车间负责人及抢修队应随救援列车一同出动。段领导应迅速赶往现场,及时了解现场情况,组织制定救援初步方案,到达现场后,按方案及时组织救援。在台风、防洪期间接到水害报告,立即向领导汇报,启动台风、防洪应急响应程序。因水害引起行车事故时,按照行车事故等级启动相应的行车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4.1.2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预防预警。

4.1.2.1所有人员在接路局抢险通知后,在20分钟内必须赶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根据路局防洪命令,赶赴抢险现场或在调度所指挥抢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本系统防洪防台的组织工作,按照路局的指令要求,安全迅速有序地确保抢修抢险任务的全面完成。其他人员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按要求赶赴现场,统一协助抢修抢险工作的顺利实施。

4.1.2.2发生灾情救援时,须顾全大局,严肃防洪纪律,服从统一指挥,机务段必须有一名主管副段长在机调室组织抢险工作。

4.1.2.3遇线路中断,需实施客车迂回运行时,机务段必须根据路局机调安排,组织好质量良好的机车上线,由货运机车担当迂回客车任务时,应组织运用、安全干部添乘把关。

4.1.2.4由于自然灾害中断行车,遇机车乘务员在车站滞留时,必须服从调度集中统一指挥,克服一切困难就地调休,机务段应努力做好换机车、换班、送食品等工作。

4.1.2.5根据防洪抢险的需要,机务段对路局调度所安排的取送抢险救灾路料、设备及人员的路用列车,必须在最短时间内保证机车上线运行。

4.1.2.6在雨季,机车乘务员必须严格执行非正常行车办法的各项规定,认真了望,发现有危及行车安全的迹象时,果断采取限速运行、停车检查等安全措施,及时向车站和调度部门汇报。

4.1.2.7认真执行车机联控和守机联控,遇大暴雨能见度差时,应适当降低速度,情况不明时,应做到“宁可错停,绝不盲行”。应注意收集有关雨量和桥梁警戒值的信息,向机车乘务员传达。运行中机车乘务员应严格按调度命令的要求,控制列车运行速度。发现有工务人员显示信号或接到车站通知时,严格按其要求执行。

4.1.2.8加强添乘和设备检查。严格汛期防洪添乘制度,当运行区段的降雨量达注意警戒值时,机务段须安排干部添乘机车。

4.1.2.9做好救援设备、机具的检查保养工作,确保状态良好。在防洪期间,救援列车起重机暂时停止进行小修。

4.1.3做好防洪信息汇报和水害统计工作。汛期要建立防洪信息定期汇报制度。影响行车的水害,现场水害信息(包括图片、录像资料)必须及时上传至上级部门,以供领导分析、指挥决策,不得延误抢修时机。

4.2供电站段

4.2.1加强汛期值班力量。防洪期间供电段领导(工程师)应坚持日夜值班,遇有大雨或暴风雨天气时,段防洪领导小组、专业技术人员、车间防洪指挥组要加强值班,一旦发生水害,积极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全力抢险,迅速抢通线路。遇有险情抢修,供电段应指派专人做好后勤工作。

4.2.2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预防预警。

4.2.2.1加强设备检查。汛前,对应急备品备件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特别是电力抢修发电机、照明灯具、变压器等应认真检查,确保应急备品备件全部配备到位,状态良好。严格按应急备品备件管理制度,备足相应抢修料具,满足抢险需要。主汛期,电力部门应组织人员对管内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是管内靠近山坡、路基边坡、河边、沟边的电杆(特别是高坡填方基础)和拉线基础、可能侵限的树木、毛竹、茅草,全面测试接地电阻,对绝缘子、避雷器、变压器、开关箱的状况也应认真巡查。各车间、网工区、各变电所(特别是外福、鹰厦线)除按有关规定进行巡视外,遇有暴雨时应增加管内巡视次数,并将巡视情况记录到巡视台帐中。对水害危险地段的设备应特别加强巡视检查,发现问题除采取临时措施外,要及时上报。

4.2.2.2供电段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配备《接触网工区防洪材料贮备定额》,各接触网工区做好接触网防洪抢修料具的检查,并认真做好所缺料具的申报补充,同时还应对抢修铁塔等专用抢修工具的状况进行检查。主汛期到来之时,对各变电所的避雷器进行一次全面测试,及时更换状态不良的避雷器。

4.2.2.3轨道车司机应认真学习部颁《技规》、《轨道车管理规则》,局颁《行车组织办法》,掌握汛期重点危险区段,接触网工区应督促司机加强轨道车维护保养,保证轨道车的车况良好,做好应付各类突发事件的准备。

4.2.2.4供电段要树立大局观念,积极配合好其它站段的防洪抢险。供电段人员到达洪灾事故现场后,立即与现场总指挥取得联系,按现场总指挥要求设置抢修照明器具,进行相关供电和机具、人员运送的配合工作。如抢修作业范围较大,现有的照明器具不能满足照度要求,现场干部应立即向段调度汇报,同时根据现场情况决定是否增加照明器具,照明器具在数量和容量上不能满足要求时,应临时外接变压器,并使变压器的安全距离符合要求。同时立即对接触网破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把水害地点、时间、雨情、灾情概况及抢修方案实施情况、预计通车时间等上报(灾情发生后30分钟内上报)。段供电调度于当日以书面形式向路局电调、机务处提供抢修过程、现场遗留问题、下步修复安排。段、车间干部在场由段、车间干部与现场总指挥取得联系,按现场总指挥要求组织抢险。干部不在场,由现场工作人员与现场总指挥取得联系。现场配合工作要严格按安全规程操作。遇特殊情况由现场总指挥向供电调度反映,供电调度通知网工区座台人员,座台人员再通知抢修工作领导人。供电段应根据现场其它单位的进展,合理安排接触网的抢修。如机具无法上道,先安排好地面作业和供电作业准备工作。

4.2.2.5所有抢修作业,本着“先通后复、先通一线”原则。水害后的接触网抢修视具体情况采用一次性恢复或临时性恢复。

4.2.3做好防洪信息汇报和水害统计工作。汛期要建立防洪信息定期汇报制度。影响行车的水害,现场水害信息(包括图片、录像资料)必须及时上传至上级部门,以供领导分析、指挥决策,不得延误抢修时机。

第五章运输系统细则

5.1调度细则

5.1.1列车调度员接到现场关于出现险情的报告后,应立即向值班主任报告。

5.1.2值班主任接到天气恶劣,有强降雨的信息后,应立即向管内各站段发布天气通报,提前做好应急准备,要求管内各站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车辆防溜工作。接到列车调度员关于线路发生水害或强台风中断行车的信息后应在2分钟内到列调台组织抢险的安排好列车扣停工作,并按防洪、地质灾害处置流程图向有关单位进行报告和通报,对需要救援列车出动的及时发布救援列车开行、救援队出动命令,布置机车调度员、计划调度员通知有关站段安排救援列车开行,同时报告调度所主任(副)。并根据需要通知有关单位装接事故现场电话及架设照明设备。

5.1.3严格重要信息通报制度,凡各工种(岗位)需要上报铁道部的重要信息必须经铁路局主管领导准许方可上报。

5.1.4抢险组织办法

5.1.4.1调度所主任(副)接到报告后,必须最短时间内到达调度台,并根据调度所主任的分工实施抢险方案。白天:副主任甲负责列调台抢险期间列车运行调整及调度命令把关;副主任乙负责落实救援列车、路用列车开行,救援及抢险路料、机具的运输;副主任丙负责旅客列车的扣停、迂回计划安排。夜间:副主任甲负责列调台抢险期间列车运行调整及调度命令把关;副主任乙负责落实救援列车、路用列车开行,救援及抢险路料、机具的运输;负责旅客列车的扣停、迂回计划安排。各分管副主任按照主任的分工,根据抢险实施方案,组织相关工种实施兑现,并向调度所主任或路局领导汇报。

5.1.4.2值班主任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及时安排抢险路料的运输(挂运),保证抢险材料及时装车和挂运,按防洪要求迅速将抢险用料运输到指定地点。

5.1.4.3绘制灾害现场示意图,保持与现场联系,掌握抢险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做出险情通报,必要时向铁道部调度报告。

5.1.4.4迅速制定客货列车疏解方案,以旅客列车安全和抢险、救灾列车为中心,迅速在三等以上车站安排旅客列车在途中的扣停。

5.1.4.5计划调度员接到报告后,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向有关站布置开行抢险路用列车,组织编组、区段站在最短的时间内编组抢险物资路用列车。

5.1.4.6机车调度员接到关于抢险信息后,应根据要求及时安排好机车,并布置机务段指派干部添乘。

5.1.4.7货运调度员接到抢险信息后,及时落实防洪路料的存放地点,并按抢险要求及时安排抢险路料的装车工作。

5.1.4.8客运调度员接到抢险信息后,应根据情况向管内各客运站发布做好旅客滞留准备工作的通报,并做好旅客列车在途中折返、迂回的计划。

5.1.4.9列车调度员接到警戒报告后,根据车站值班员的申请,及时发布封锁区间或限速运行的调度命令;密切监听列车无线通信设备,掌握区间列车运行情况;接到警戒消除报告后,根据车站值班员的申请,及时发布开通区间或恢复常速的调度命令。

5.2车务站段细则

5.2.1车站值班员:

5.2.1.1接到雨量达到注意、紧急警戒值报告后,立即向列车调度员、车站站长、站段值班室汇报;

5.2.1.2接到危及行车安全报告后,禁止向区间放行列车,如区间已放行列车直接利用列车无线通信设备呼叫司机停车,并立即向列车调度员报告。

5.2.1.3根据工务部门在运统-46登记内容,及时向列车调度员申请线路封锁或限速运行的调度命令;亲自或指示助理值班员将列车调度员的限速命令传递给司机,并密切监控控制台及监听列车无线通信设备,掌握区间列车运行情况。

5.2.1.4险情消除后,根据工务部门在运统-46销记内容,及时向列车调度员申请线路开通或线路恢复常速的调度命令。

5.2.2车站站长:

5.2.2.1加强汛期值班,接到车站值班员险情报告后,赴行车室把关;

5.2.2.2掌握情况后,及时向站段值班室汇报;

5.2.2.3严把运统-46登销记关、调度命令签收传递关、向险情地段开行列车关等。

5.3货运系统细则

5.3.1各单位必须加强汛期值班制度,随时掌握防洪信息,遇重大险情要及时向路局汇报,及时准确完成防洪防汛任务。

5.3.2加强货运设施的安全管理。做好货场、仓库及货物堆码管理及防汛防雨工作,对露天存放货物苫盖篷布的必须使用绳索加固,防止被大风掀起造成货物损失。

5.3.3确保货场、仓库、雨棚、站台的安全通道,防止雨天路滑叉车掉下站台,保证机械作业和人身安全。

5.3.4各单位要结合装卸机械的防风安全工作,对各作业点的装卸机械的安全装置进行逐台检查,确保地锚装置、制动器、风速仪、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性能可靠。暴雨或六级以上大风装卸机械要停止作业,确保安全措施实施到位。

5.3.5各站段及装卸公司要加强生产组织工作,制定、完善防洪工作预案,一旦需要必须及时启动,确保机械设备及劳力的调配,满足防洪工作的要求。

5.3.6工务等部门用于防洪工作的机械设备、物质运输应重点掌握,及时装运,不得延误。装载加固由车站负责,相关费用向路局防洪指挥部办公室清算。

5.3.7确保汛期危险货物的运输安全,装卸车时间应尽可能避开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保证装卸车作业规范、无误。

5.4客运系统

5.4.1因受水害影响造成旅客列车晚点、停运和迂回运输时,列车和车站要及时启动《南昌铁路局恶劣天气下客运组织应急预案》。列车长和客运值班员须及时了解掌握原因,及时主动、耐心细致做好列车晚点、停运和迂回运输原因通报、解释、安抚和按章改签、退票等工作。客运各岗位工作人员必须进一步落实“首问首诉”制,不得相互推诿扯皮。

5.4.2对抗洪抢险的物资,各站必须要优先承运、优先装车,力争尽快运抵目的地。

5.4.3在列车晚点、迂回运输时,列车长应组织召开“三乘”会议,加强车厢巡视,了解掌握旅客具体困难,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5.4.4相关车站要根据晚点和迂回列车要求,及时做好客车上水、餐料补给、食品供应等服务工作。

5.4.5在列车大面积晚点和迂回运输的情况下,各停靠站主管站长(副)必须到站台、候车室等关键部位组织客运工作人员做好服务工作。

第六章基建系统细则

6.1汛期,各项目管理机构严格落实干部防洪值班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好雨量达到注意、危急警戒值的工作。防洪值班人员要设专人24小时值班,必须与当地防汛、气象、水利和铁路工务部门加强联系,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的变化,并根据本单位制定的雨量达到注意、危急警戒值,督促各施工单位及时布置防范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洪抢险的相关准备工作。

6.2各项目管理机构防洪工作组要加强对各施工单位防洪抢险工作的队伍人员、材料、机具检查工作。认真做好既有路基边坡、邻近既有线施工基坑、场地的排水和防护,要确保水沟、涵洞等排水设备畅通,保证营业线设备安全。

6.3各项目管理机构要加强雨中、雨后检查工作,要求施工单位对营业线施工地段认真执行分段负责、冒雨检查和洪水通过危险地点检查监督制度。重点病害地段要派人看守,加强巡查,及时汇报。

第七章其他

7.1保证信息通畅。在防洪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信畅通,通信设备、手机不得关闭。业务人员要经常主动地与工务、电务等重点防洪单位联系,及时解决问题,防患于未然。

7.2及时汇报。各有关人员,凡遇有防洪信息,必须做好记录,不得推诿扯皮,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遇有重要情况可直接向段长、路局业务处领导报告。

7.3特事特办。防洪期间的应急物资的采购供应、运输要以应急为重,可以打破常规,以保证供应为标准。对时间紧迫的应急物资供应,必要手续可在之后的2个工作日补齐,可以先行各种供应作业。

7.4准确及时。越是紧急重大事项越要细心把关。业务、仓库、运务要认真核对需求、凭证、实物、地点、时间要求,避免忙中出错,贻误战机。

7.5确保安全。尤其要确保运输车辆的安全。出车要认真执行三检制度。

7.6要充分考虑路况、天气情况。在天气恶劣、道路情况复杂的情况下,安排得力干部把关、护送。

7.8供水部门要加强对水源及供水设施的防护,要制定应急措施,保证饮水卫生。

7.9铁路土地管理和安全监察、护路部门要经常检查并及时制止在铁路用地范围内开发建设、开垦种植、挖塘修渠、采砂采石、取土弃土等破坏路基稳定、影响泄洪的活动,并配合路局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7.10计划、财务部门负责落实防洪水害等款源,按规定分别在成本费用、基建、更新改造、大修等项目中安排。

7.11劳卫部门负责对铁路职工实施奖励与惩处、抢修现场的卫生防疫和协调解决医疗救护工作。

7.12生活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抢修现场生活物资供应、医疗救护和配合卫生防疫工作。

7.13公安部门负责维护好救灾现场、滞留旅客车站和滞留旅客列车的治安秩序;防范和打击破坏、哄抢、拆盗等违法犯罪活动,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旅客的疏散转移等工作。

7.14各级安全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贯彻落实防洪细则和有关防洪法规的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根据雨情、汛情及时采取预防措施,保证行车安全。

7.15宣传部门负责宣传工作。

7.16各级各部门做好防洪信息汇报和水害统计工作。其他非工务单位,也必须将灾情抢险有关信息全面、及时、准确上报路局防洪办,没有及时准确上报灾情信息的,防洪办将不再安排自然灾害损失及抢险、复旧费用的清算。路局各业务处室要加强本系统的灾害损失统计的业务指导和督促工作。

篇5:安列班轨道班班长安全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各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

2、结合司助人员的技能、心理素质、安全意识等,合理安排班组作业人员的工作,对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对不适合岗位工作的人员有权提出转岗建议。

3、按期召开班组周末例会,总结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

4、经常组织作业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

5、严格执行施工前点名检查制度、召开安全预想会制度并做好记录。

6、监督检查班组作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7、出工前,组织作业人员对工器具进行安全质量检查,杜绝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

8、作业完毕,确认无安全质量隐患方可组织撤离现场。

9、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向上级汇报,并采取措施组织抢救。

10、有权拒绝、纠正上级的违章指挥和强制操作人员冒险作业的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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