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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票据管理制度(3)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8

公司票据管理制度(三)

为了加强有力会计核算工作,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票据妥善保管,特制定本制度:

一、支票由出纳员专人保管。领用支票进领用人需填写领用支票审批单,由总经理审批并由财务总监认证后向出纳员领用,领用人负责收回相关单据并及时到财务部办理有关报销手续。

二、原则上不准签发空白抬头或金额的支票,如确实需要,应由总经理、财务总监同意,并在支票上填上最高限额,由领用人员负责收回相关的报销凭证,由财务人员核对是否准确。

三、建立支票领用备查簿,依序登记领用人,领用支票日期及注销日期等。

四、对已作废支票,与支票存根放在一起,并加盖“作废”印章后妥善保管。

五、发票由主管会计专人保管和负责核对,建立发票领用登记簿,定期对空白发票及领用的发票进行检查。

六、仓库验收单、领用单每月必须定期核对后,交会计部门入帐,并装订保管。

七、出纳的支出单据,由出纳登记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后,经会计核对后,交会计入帐。

篇2:学校票据管理制度(5)

学校票据管理制度(五)

为了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票据管理规定,建立健全票据内部管理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发放、领用、结存和核销手续。特作如下规定:

一、收据必须是财政局购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不得以其他收据代替。

二、收据有专人负责购买、保管,领用人在收据用完后,交回保管员,每年年底,保管员将用完收据连号整理后交档案室存档,不得擅自销毁。保管员要核查原始凭证的签名手续。

三、开具的收据应按规定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应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大小写金额符合规定,全部联一次复写开具,内容完全一致。

四、开错收据应在收据上加盖“作废”章,重新开具收据,不得在开错的收据上涂改。

五、不重复开收据,对丢失的收据联,只能出书面证明,证明中注明开票日期、收据名称、对方单位名称、内容、金额、收据编号。

六、收据存根联保持完整,开错的“作废”收据必须粘附在收据本中全部保存,不得私自销毁。

七、收据不得转让、转借、代开,不得拆本使用收据,不得自行扩大收费范围,各种收据不得混淆使用。

篇3:H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二)

收费票据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稽核的重要依据,为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医院各项收入完全纳入财务统一管理的轨道,维护经济秩序,堵绝漏洞,防患于未然,特对收费票据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一)收费票据的管理

1.收费票据由财务科专职票据保管员负责验收、保管、核销,出纳员不得兼任收费票据的保管或核销。

2.医疗收费票据仅限于在医院进行医疗服务时使用,不得用于非医疗商业活动,不得向外单位转让、借用或出售。

3.票据保管员对收费票据的库存数要每月核对一次,每月编报《票据库存分类总表》和《票据购领明细表》,《票据库存分类总表》按规定存档。

4.使用收费票据的部门,发现遗失、短少票据或存根的,应及时向票据保管员报告,由票据保管员负责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或印刷厂反映,必要时应当在报刊上声明作废。

(二)收费票据的购置、领用、核销

1、收费票据的购置

(1)往来款收款收据、医疗收费票据(门诊、住院),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制,并指定专人凭《票据准购证》,向区财政局综合科票据管理中心购买。

(2)其他如住院预交款收据、救护车收据、病历卡等由医院通过招标,由总务科统一办理印刷。

(3)购入收费票据后,须由财务科票据保管员验收入库,登记收费票据的购入日期、名称、起止号码、数量,并注明购入和印刷渠道。

2、收费票据的领用

(1)出纳、门诊、住院收费员领取收费票据时,必须填写《领用收费票据登记册》的有关内容并签字,票据保管员在收费系统输入票据起讫号码之后方可使用。票据保管员按领用人设明细帐、按票据种类分别登记《票据库存分类总帐》和《票据购领明细帐》。

(2)门诊收费员凭病历收费领用单直接到票据保管员处领取等额病历卡。

(3)其他人员需领用病历,必须经财务科长审批。

(4)病历卡的作废报损由票据保管员验证把关。

3、收费票据退费、作废的规定

(1)退费、作废票据,要求同时收回一式二联(收据联、核算联),并经医生和药房确认。

(2)若出现部分退费的情况,先按上述操作流程,把原收据作全额退费处理,然后补开实收收据。

(3)作废、退号的挂号收据,要求就诊联、报销联齐全。

(4)一月终了,所有的退费、作废票据分别按收费人员统计,上缴财务科,由票据保管员审核其退费、作废票据手续是否规范,并与电脑收费系统显示的退费、作废记录核对,杜绝漏洞,防患于未然。

4、收费票据的核销

(1)门诊、住院收费票据启用必须输入号码,用完后自动销号,主要靠票据保管员审核其退费、作废票据来加以监督。

(2)往来款收款收据以领用人交回的存根联为依据,并与记帐联逐张核对、销号。

(3)凡领用收费票据未核销的,除特殊原因外,不得再予领取;领用人必须按收据顺序号启用收费票据,若发现有跳号使用的现象,票据保管员要查明原因。

篇4:中学学校票据使用和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票据使用和管理制度

目前我校使用的票据有《天津市财政局统一收据》、《天津市财政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证》和《天津市中小学学杂费专用收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票据使用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如下:

1.各种票据由会计部门统一购领、保管和使用,其他部门和个人一律不购进、掌管及使用。

2.购进收据要及时在收据登记本上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收据名称、数量、起止号、领购人姓名。

3.开具票据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项全部联一次性复写如实开具。

4.使用收据必须按照收据号码顺序使用,一次书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并加盖本单位财务印章或票据专用章。

5.对已经使用但未使用完的票据转年不再使用,并把未用的所有联加盖“作废”章。

6.用完的收据存根,按年度、月份和收据号码由出纳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妥善保管。年终结账时移交会计归档。

7.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未经批准不得拆本儿使用票据。

8.《天津市财政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证》的使用,其摘要必须按照《收费许可证》项目填写,一字不差。《收费许可证》上没有的项目不能开具此票据。

篇5:三民医院收款票据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收款票据管理制度5

为了加强医院票据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医院各项收入完全纳入财务统一管理,维护经济秩序,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燃,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款票据种类及使用范围

(一)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

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分为统一收款票据和专用收款票据两大类。

1、统一收款票据是指能够适应一般的收费需要,具有通用性的收款票据(如: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服务性收入收款收据和往来款收款收据)。

2、专用收款票据是指统一收款票据不能满足收费的特殊需要,根据收费特点特别制作的票据(如:挂号收据、门诊、住院收款收据、住院病人预交款收据等)。

(二)医院财务科监制的收费票据

医院财务科监制的收费票据是指与服务对象发生经济往来,并在医院内部使用的收款票据(如:内部收据)。

二、收款票据的购置、领用登记、核销

(一)收款票据的购置

1、医院使用的行政事业性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以及门诊电脑收费票据、门诊电脑挂号就诊卡、住院处电脑收费收据、住院预缴款收据须由财务科指定的票据管理员持省以上权限部门批准的收费文件和收费许可证、单位介绍信,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票据准购证》。单位每次凭《票据准购证》核准的种类、数量及单位核批盖章的票据印制申请表,向市财政局综合处票据管理中心领购票据。

2、医院内部收费票据由财务科根据业务需要,提供票据种类、格式、数量等内容的印制计划,经院领导批准由相关科室办理。

(二)收费票据的领用登记

1、医院领回盖有省财政厅票据监制章的收费票据后,须由财务科票据管理员验收入库,登记收费票据的购入日期、名称、起止号码、规格、数量及金额。

2、收费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填写《收费票据登记册》的有关内容并签字,票据保管员按人设分户账,按票据种类分别进行登记。

3、行政事业性统一收款票据由出纳领用。

(三)收费票据的退费、作废的规定

1、收费票据退费的规定(包括药费、检查费、治疗费的退费)

(1)退费时要求收回原收款收据(药品退费可以退药单代替统计联)、相关科室退费凭证及医生、相关科室签名作为退费凭证依据。

(2)退费前须核对相关科室出具的同意退费证明和盖有"收费章"的交款凭证及原收款收据等是否相符,并要求病人姓名、收费项目、金额相符。

(3)若出现部分退费的情况,先按上述操作流程,把原收据作全额退费处理,然后补开实收收据。

(4)退费票据连同收款日报表交财务科。

2、收费票据作废的规定

作废票据要求一式二联齐全,并且必须是当天结账前发生的事项,作废后必须在票据上说明作废原因,并由其他当班人员签字证明。

3、挂号收据作废、退号的规定

作废、退号的挂号收据,要求就诊联、报销联齐全,并且必须是与当天挂号收据、号码、姓名保持一致,同时将作废、退号的挂号收据连同收款日报表交财务科。

4、收费票据的退费、作废及挂号就诊卡的作废、退号的单据号码必须与收款收据日报表所列项目的区间号码保持一致。

5、收费票据定位错误的收据,要求一式二联齐全,注明作废的原因,同时将号码手工补写于收款收据日报表,以免漏销。

(四)票据的核销

1、交回的收费收据存根联,票据核销员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销号时以存根联(或记账联)的报表为依据,具体依据如下:

(1)门诊收款收据:以经审核后的门诊收费员及账单(经确认已缴款,下同)中的收款收据区间号码及日报表为依据。

(2)住院收费收据:以经审核后的住院收费员日报表中的收款收据区间号码及日报表为依据。

(3)挂号收据:以经审核后的挂号收据区间号码及结账单为依据。

(4)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款收据:以领用人交回的存根联为依据,并与记账联金额逐张核对。

2、医院自制收费票据销号时,以票据存根联及经确认已收款的凭证为核销依据。

3、凡领用收费票据未核销的,除特殊原因外不得再予领取。领用人必须按收据顺序号启用收费票据,若发现有跳号使用的现象,核销员要查明原因。

4、对发生退费、作废票据等情况,核销人员应逐张逐项审查、核对、确保收款的正确性。

三、票据的管理

(一)收费票据由财务科指定专人负责购置、验收、保管、核销。出纳不得兼任收款收据的保管或核销。

(二)医疗收费票据仅限于在医院进行医疗服务时使用,不得用于非医疗商业活动,不得向外单位转让、借用或出售。禁止私印、伪造、变造收费票据。

(三)票据管理员对票据的库存数量要每月核对一次,每季编报票据收、发、存报表和已领未销号收费票据明细报表。领、发、存账表按规定存档。

(四)使用收费票据的部门,遗失、短少票据或存根的,应及时向票据管理员报告,由票据管理员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应当在报刊上声明作废。

(五)未用完的订本式收据不得跨年使用,年度终了应收回并对空页逐张盖"作废"戳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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