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公司财务管理规定
广告传媒公司财务管理规定
(一)付款规定
1、付款前,由该笔业务的业务员认真填写《用款申批单》,清楚写明收款单位、收款单位帐号、单价、总金额、及相对应的收款单位发(票)号、双方订立的合同编号等,交部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审核无误后报总经理、执行董事签字同意再到财务部付款。凡未按流程审批的财务部不得付款。
2、支票或汇票开具后,首先由出纳审查,再由该笔业务的业务员审查,最后交给收款单位时请其自己再次核查,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失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并请接收人签收,以便于以后的核对工作。否则,对责任人处以500元罚款,再犯加倍,造成公司损失的须照实赔偿。
(二)工资发放
公司员工工资发放时间,原则上定在每月中旬(15日)。根据实际,可采取现金发放或打卡方式。
(三)单据及票据的管理
所有单据和票据等的交接,如交单、联系单、押汇申请等,无论是银行对我们的交接还是公司内部的交接,都必须请对方签收。财务部以外的其他人员拿回任何单据都必须先交给财务部指定的专人进行处理。若无故拖延或遗忘,处以200元罚款,再犯加倍,造成公司损失的须照实赔偿。
(四)台帐登记
每笔业务由该笔业务员负责按照台帐上的要求详细、及时、逐项登记在台帐本上。若无故拖延或有遗忘、遗漏,将处以罚款;第一次扣除当月工资的10%,第二次及以上扣除当月工资的20%。
(五)业务汇总与核对帐目、报表
财务部在每月5日交工作小结时将每月的台帐及业务汇总上交总经理,内容包括当月的盈利或亏损,以便从当年一月到该月的累计。会计必须每月进行帐目的核对。
财务部要做好财会基础工作,帐簿、凭证、报表需一致。每月底将报表报送总经理、执行董事。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每月报一次。
(六)发(票)管理
1、公司发(票)由财务部专人管理。由该笔业务的业务员认真填写《发(票)申批单》,清楚写明收款单位、单价、总金额、双方订立的合同编号等,交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再到财务部开具。未按流程审批的不得开具发(票)。否则,对责任人处以500元罚款,再犯加倍,造成公司损失的须照实赔偿。
2、公司报账的发(票)必须有经手人签字并注明使用途径,然后由总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按照规定入账。
(七)固定资产管理
每项固定资产逐笔登记编号以便对固定资产进行控制、清点折旧,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由财务部和办公室负责)。
(八)其他
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本规定另行制定详细财务管理制度
篇2:财务回避管理规定
财务回避管理规定
第1条回避流程:
1、由当事人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当事人没有及时提出申请的其所在部门应当主动向人事部提出回避申请。
2、人事部收到回避申请后,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分析和研究,并经总经理同意后,在一个月内给予回复或处理。
3、企业将对优秀的员工或客户进行妥善地调整和安排。
第2条责任管理:
1、部门经理:每个部门经理应当认识到回避制度的重要性,应当在部门会议上经常提起回避制度。
2、人事部:应当定期宣贯回避制度和每半年组织检查。
第3条奖惩:
1、需要回避的员工或其部门经理没有提出申请回避的,经查实属于故意隐瞒不报的,时间达6个月以上者,该员工给予解聘,并视情节轻重对该部门经理进行处罚。
2、员工拒不服从调整岗位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3、对举报超过6个月没有主动申请回避的员工,经核实后给予100-500元的奖励。
篇3:财务借款管理规定范例
财务借款管理规定
一、借款一般要求
1、公事需要才能借款,私事不能借款。
2、一般情况下,不允许重复借款,即借款人员只能在公司出纳处有一张借条。如果借款人因特殊情况还在外地出差,而又需要借款,允许重复借款。
3、借条必须写明返款时间或报销时间,由出纳负责跟踪催款,并及时向财务经理和财务总监反馈情况。
4、借条存在出纳处,在报销时直接扣减报销人员款项或催交现金。备用金由会计入账,严格控制备用金额度,杜绝公款私用,财务部门随时检查和要求交回备用金,并根据实际需要再给予办理备用金借款。
二、借款责任
1、如果造成损失,部门总监或经理承担60%的经济责任,总经理或总裁承担30%的经济责任,财务经理或财务总监承担10%的经济责任。
2、借款期限已到而出纳没有及时催款或没有反馈的,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出纳承担。
三、借款权限
1、借款金额在3000元以下的,由各部门总监(或经理)审核和财务经理审批,但借款期限不能超过1个月,超过一个月的由财务总监审批;借款金额在3000-10000元的,由各部门总监(或经理)和财务总监共同审核,由总经理审批;借款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由各部门总监(或经理)和财务总监共同审核,经总经理审确认后,上报总裁审批。
2、重复借款:累计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由各部门总监(或经理)和财务总监审核,由总经理审批;累计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由总裁审批。
四、借款管理说明:
1、借款人报销金额不够抵借款的应当以现金归返。如果需要再借款,一般情况下,应当先返款再借款,才能证实借款人借款是用在公事上。如果在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报销而需要再借款的,必须将前期的每笔借款在同一张的“借款单”上详细说明,让所有签字人员知道借款的情况和个人应当承担的责任。
2、借条一般情况下不在会计处入账,而存在出纳处。这主要为了避免借款人在借款时,审核和审批人既要核实账上是否有借款,又要核实出纳处是否有借款,给审核审批工作带来复杂性。同时,由出纳在源头直接把关,有利于问题的快速反应,有利于责任分配管理。
篇4:管理处财务管理规定
*处财务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根据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处的公证业务收费及其它经费,由财务人员统一管理。本处财务人员设会计和出纳。财务人员在处主任的统一领导下,依照财务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进行管理、收入和支出。
本处按规定接受审计监督并向温州市司法局报送年度财务报表。
办公室主任负责对财务人员的管理和对执行财务制度、财经纪律进行监督。
第二条:根据需要,并经批准设立的所有银行帐户和财务印章由财务人员统一管理。
第三条:办理公证实行统一收费制度,由本处指定专人收费,特殊情况可由公证人员代收,收取的公证费应于当日交给财务人员,不得挪用。
第四条:公证收费应使用税务部门核准的发票。
第五条:财务开支应遵循厉行节约,认真核算,手续健全,严格审批的原则。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违反财经纪律,未经处主任批准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支付。
第六条:公证业务现金收入应依法、依规进行管理和使用。因工作需要借款须经处主任审批,完成工作任务后三天内报销结帐。
第七条:支票的保管、领用和签发,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银行有关规定,领用支票须经处主任审批同意,并办理领用登记手续,使用后三日内核销。领用者应按批准的用途和限额使用支票。
篇5:A民营医院财务管理规定
民营医院财务管理规定
1、预算编制按照事业发展计划,采取院领导、财务处、业务部门相结合的办法。由财务科拟定医院年度预算,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报主管部门批准后,由财务处统一掌握执行。
2、收支预算要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对预算年度的预测编制。支出要量入为出,略有结余。
3、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计划所规定的用途,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和手续,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4、购置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和大型修缮(拆改建)项目,要事先进行可行性论证和评议,提出可行性方案,经审计科审计后,报院领导审批,方可购买和实施。
5、在院长统一领导下,各项支出由财务处统一安排,掌握使用,根据批准的预算,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按制度规定及定额标准,实行指标控制。
6、各职能科室预算内开支,要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由财务处审核后执行。超预算或计划外开支,有关科室要提出书面报告,交财务处审核后,由院长批准执行。
7、固定资产实行财务处负责总账,管理部门负责明细账,使用科室负责台账(建卡)的三级账卡制度。
8、低值易耗品实行"定额管理、定期核销、科室核算"的管理方法,根据各科室的实际消耗情况,核定消耗定额,按定额以旧换新。
9、药品实行"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的管理办法,合理核定药库和药房储备资金。
10、卫生材料和其它材料按照"计划采购、定量定额供应"的管理办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购买。
11、专项资金的管理,遵循"先提后用、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用途和开支范围以及开支标准办理。
12、凡固定资产、办公用品、药品、卫生材料等财产物资的购买,必须办理入库,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以购列支。
13、本规定未尽事宜,按有关制度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