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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消防设施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2

酒店消防设施的管理规定

一、非火警的情况下,未经批准,不准用消防水。

二、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拆除、损坏安装好的各种消防报警探头。

三、未经批准,不准进入酒店消防控制中心或消防水泵房。

四、非火警的情况下,不准按动设置,包括在楼层各区域的手动报警按钮及消防防排烟、防火卷帘等按钮;不准随意用酒店各个区域的消防对讲电话。

五、非火警的情况下,或未经批准,不准随意关或开消防栓系统、喷淋系统在正常运作下的阀门。

六、非火警的情况下,不准随意使用酒店的消防器材。

七、不准在消防通道内堆放垃圾或作其它用途。

八、不准随意拿酒店内已经安装好的消防应急灯作其它用途。

九、不准损坏酒店内已经安装好的疏散指示标志和改动标志的方向,所有的消防设备、设施专业的工程人员要定期保养、测试,保持正常运作。

十、如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事故后果追究法律责任。

篇2:消防系统设施器材划分规定

1、总则

1.1各消防系统的使用、维修原则上按生产设备系统责任范围划分。

1.2办公场所配置的消防器材、设施由所在办公责任单位负责。

1.3本规定中的名词解释:

使用(单位):就是指主要使用该系统、设施、器材,并负责日常运行、巡检、保管、清扫、试验、更换的单位。使用单位也是本单位所辖范围内的防火责任单位。

维修(单位):就是指主要负责对该系统、设施消缺、检修的单位。

使用(单位)与维修(单位)可以是一个单位,也可以是不同的单位。

消防系统:指消防设备及管道阀门、喷淋装置等。

消防设施:指消防栓井(盖)、消防栓箱、消防器材箱、砂箱、消防锹、镐、桶及支架、防火隔离门等。

消防器材:指灭火器、消防水龙带、消防水枪。

2、具体划分分工规定:

1.1发电部:

(1)汽机厂房、锅炉厂房、风机间、循环水泵房、消防泵间、柴油发电机室、热网泵站、除灰空压机室、气化空压机室、电除尘厂房、启动炉、脱水仓楼、油区和工程试验楼五楼、六楼等所有消防系统、设施、消防器材的使用。

(2)化学间、全厂泵房、污油处理室、沉渣室、全厂空压机室、氢站、油处理室内外的消防系统、设施、器材的使用。

(3)主变场地、220KV开关场、500KV开关场、单控室、网控室、各配电室、各变电所内的消防系统、设施、器材的使用。

(4)各控制室的烟雾报警装置的运行监视和发生火灾报警的检查。

2.2锅炉车间:

(1)全厂生产建筑外的消防水(外网)系统、设施的使用、维修。

(2)1#塔楼、风磨车库、风磨检修间、监理楼消防水系统、设施、器材的使用和维修。

(3)锅炉厂房、风机间、油区、柴油发电机室、电除尘厂房、除灰空压机室、气化空压机室、脱水仓楼、启动炉锅炉间的消防系统、设施机械部分的维修,柴油消防泵柴油机的维修。

(4)电气车间、热工车间所使用的消防水系统管道、阀门、喷头等机务部分的维修。

(5)柴油消防泵柴油机的维修,油区泡沫灭火剂的更换。

2.3汽机车间:

(1)汽机厂房、热网泵站、循环水泵房、循环水切换间(消防泵房),启动炉汽机间消防系统、设施机械部分的维修。

(2)2#塔楼消防系统、设施、器材的使用和维修。

2.4电气车间:

(1)行政楼侧楼、蓄电池室、通讯楼、远动机房、电缆沟、电缆夹层、电缆竖井的消防系统、设施、消防器材的使用。

(2)通讯楼烟雾报警装置、电缆沟、夹层消防探头和消防水系统喷淋装置保管和巡检。

(3)各消防泵控制及电气部分的维修。

(4)电缆沟、电缆夹层和各配电室通风机、照明的使用维修。

2.5热工车间:

(1)所在工程试验楼一楼、二楼、四楼等工作场所消防系统、设施、器材的使用。

(2)单控室后部、#1、#2计算机房、#1、#2机YKTC小间消防系统、设施、器材的使用。

(3)各消防泵的热工联锁回路的维修。

(4)计算机气体消防成套装置(除管道、阀门、喷头等机务部分)的使用维修。

四、消防水系统定期轮换、试验

为使消防水系统安全可靠运行,保证其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根据发电部的有关规定特对消防系统的定期轮换、试验周期公布如下:

1、柴油消防泵、消防供水泵、消防升压泵每15天进行一次带负荷试验工作。

2、VH01、VH03消防泵每15天进行一次定期轮换工作。

3、油区泡沫消防泵、两台冷却泵每月5日白班进行试验工作。

4、启动炉消防泵每月5日白班进行一次定期轮换工作。

5、每月上旬发电部负责对烟雾自动报警器做一次声、光显示检验,每季第一个月上旬检修部电气专业负责,发电部配合做一次烟雾自动报警传动试验。

6、每月各专业对本专业所辖的消防水系统的阀门、消防栓进行活动试验一次,地下栓每季度活动一次。

7、以上各设备的轮换、试验中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运行操作规程、事先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杜绝跑水、影响机组安全的事件发生。

8、如因设备缺陷或系统问题无法在规定的日期进行轮换、试验、必须向值长、生技、安监汇报。在具备条件时及时进行轮换、试验工作。

五、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由使用单位制定所需计划,由生产部负责审核上报。每年由生产部组织各单位对全厂消防器材、设施进行全面定检工作。

2、新采购的消防器材、设施必须有合格证,生产部组织使用单位按有关规定抽检验收。

3、使用单位应对各部位配备的消防器材、设施实行“定点、定数、定器种”的三定管理,建立台帐,且有本单位平面布置简图。非火警、火灾情况,一律不准随意乱动、使用,因特殊需要时必须经当值值长批准,生产部安监同意。

4、对报警系统停用、运行方式的改变,必须经值长批准,厂部安监同意。

5、对火警、火灾使用损耗的消防器材和设施由责任单位或个人按器材和设施的50%赔偿。对由于使用单位保管不善丢失、腐烂、损坏的按价赔偿。

六、消防安全检查

1、消防安全检查执行四级检查制度,即厂(生产部)季检;部门(车间)月检,班组周检,岗位责任人日检。

2、除定期四检外,厂、生产部门(车间)、班组还应根据生产实际和季节性特点有针对性的临时性、季节性、节日性检查。

3、每月25日前,各单位将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情况上报生产部安监。

4、每月30日前,生产部安监将汇总后的全厂消防检查情况汇报厂消防委员会。

篇3:大京发电厂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规定

一、分布在全厂的消防器材是扑灭初始火灾的主要设备,每位职工都应很好爱护。

二、全厂所属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的配备由厂安监部根据各部位防火需要进行统一计划与配备。安监部消防管理专职负责质量监督和检验,确保消防器材合格率达100%。

三、配置在现场的消防器材属于现场设备的一部分,各部门所配置的消防器材应按所属设备区域划分进行定置管理,由所在部门、班组、岗位负责,做到定点、定位、定责任人。

四、各责任所在部门、班组、岗位应对所属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打扫卫生,发现不符合规范要求时,应及时报告安监部。

五、各部门、班组的消防器材,应有台帐记录,做到帐物相符。并经常进行检查,部门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组每月不少于一次,岗位每周不少于一次,列入交接班进行交接。对擅自动用者有权进行制止。

六、各类消防器材、工具设备,非火灾情况下,未经安监部领导和消防专职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和移动位置,如确因工作需要移动消防器材,需征得安监部同意并在工作完成后及时复位。

七、室内外消防栓、消防箱应有明显的编号和标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埋压、圈占和损坏消火栓。室内消火栓3米范围内禁止堆放任何物品,室外消火栓15米范围内禁止堆放任何物品,禁止堵塞消防通道和妨碍消火栓的使用。

八、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将现场消防器材转让,借与其他单位和个人。

九、擅自移动、挪用、偷窃、损坏消防器材者,按有关规定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直至追究法律责任。所在部门、班组及个人应积极配合安监部调查、取证和处理。

十、发生火灾后或大量消防器材定期更换时,责任单位要协助安监部进行消防器材的调配工作。

篇4:自动消防设施检查维护规定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管理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系统完整好用。

一、日工作

1、每天人工巡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探器一次;

2、每天测试一次消防电话通话功能;

3、每天分别通过手动和按照预设控制逻辑自动控制选择广播分区、启动或停止应急广播;

二、月工作

1、每月检查一次探测器模拟火灾报警;

2、每月检查一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每月启动一次消火栓泵、喷淋泵、稳压泵;

4、每月对消防栓泵和消火栓管道阀门启动检查一次;

5、每月对消火栓泵远距离启动按钮和消火栓压检测一次;

6、每月对市政供水及消防水池,水箱情况检查一次。

7、每月对防烟排烟风机和阀门启动检查一次;

8、每月对电梯机房事故照明、消防电源、电梯迫降检查一次。

9、广播切换至事故状态每月联动一次。

10、每月联动一次喷淋泵、消火栓泵、防烟排烟风机、切断楼层电源、消防电梯、普通电梯迫降、切断空调、新风电源

每次检查、测试后认真做好记录,存档备查。对消防设施出现的故障应在当天内及时修复。对一时难以修复的重大故障,工程部应及时向单位领导和当地消防部门报告,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以确保安全。

三、年工作

配合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公司,每年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要求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篇5:消防设施维护办法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移动通信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和正常运行,降低潜在的火灾风险并防止火灾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2005)、《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的通信生产局房、通信生产综合楼、通信客服用房、生产管理用房、营销渠道用房、移动通信基站等移动通信建筑内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第三条移动通信建筑内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本规定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因违反本规定的要求而导致事故和损失的,应追究相关领导和失职人员的责任。

第五条安全管理部门是移动通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并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标准和规定,建立本企业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制定消防设施维护工作计划。(二)根据本规定的要求选择适当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并签订维护保养合同。(三)负责消防设施维护资金的申报、使用和管理。(四)检查消防设施的运行和维护情况,监督、考核维护保养企业。(五)依据本公司制定的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处罚。(六)建立并及时更新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档案文件。

第六条本规定的解释和修改权属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七条移动通信建筑内的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即应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和监控工作状态,不得擅自断电、停运或长期故障工作,并按照本规定对下列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

(一)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二)吸气式火灾探测报警系统;(三)自动灭火系统;(四)室内外消火栓系统;(五)防烟排烟与通风空调系统;(六)防火门及活动式防火分隔设施;(七)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八)消防电梯、消防通讯设备及火灾应急广播系统;(九)消防供电和配电系统;(十)消防供水系统;(十一)建筑灭火器;

(十二)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疏散门。

第八条移动通信建筑消防设施应由具备消防专业资质的企业进行维护保养,从事维护保养的人员,应经过消防部门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持有所维护保养的自动报警、气体灭火等设备供应商发放的培训合格证书。

第九条移动通信建筑消防设施应按照本规定中的维护周期、检查内容及检测方法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并填写相应的检查记录表格。

第十条应建立消防设施故障报告和故障消除登记制度,发现设备故障或非正常状态,应及时组织检测和修复。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停系统的,需经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第十一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在接到故障申报后,当场有条件解决的应当立即解决;没有条件当场解决的,应当在24小时内解决;需要由产品供应商解决的,不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解决,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解决。

第十二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应对维护保养工作负责,消防设施在发生火灾时不能正常使用并由此造成不良后果的,应追究维护保养企业的责任。

第十三条合用、租用移动通信建筑内的消防设施维护,应在租用协议或委托维护协议中明确消防设施维护的主管单位及责任,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消防设施维护工作的主管单位应按时向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交消防设施的检测和运行报告,并承担由于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转而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消防设施的维护要求:

(一)消防设施的维护包括日常检查、定期维护和年终检测。日常检查由专业维护保养企业或消防值班人员进行,定期维护和年终检测由专业维护保养企业承担。

(二)移动通信基站内的消防设施每季度至少应进行一次巡检。

(三)消防控制室的设备应24小时监控,确保及时发现并处臵故障和火灾报警。消防控制室应配备专职值班人员,每班不少于2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经过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四)对消防设施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暂不能处臵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修复。

(五)消防设施维护企业应每年提供消防设施的年终检测报告,综合评价消防系统的性能及改进措施,并报安全管理部门确认。

(六)每年由具备检测资质的单位对通信生产局房、通信生产综合楼、通信客服用房、生产管理用房至少进行一次消防设施检测,对不合格项及时进行整改。安全管理部门可采取邀请第三方检测等方式对维护保养工作进行评估。

(七)消防设施的维护和检测,应保障通信生产设备的安全,不得影响通信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消防设施维护的测试方法和技术要求:

(一)消防设施维护的周期性检测应依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的相关规定进行。

(二)消防设施维护的检测工具和设备,可参照《消防监督技术装备配备》(GA502-2004)有关消防设施检测装备的要求配臵。

第十六条应建立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档案,档案应包含的内容:

(一)消防设施验收文件、消防产品及系统使用说明书、系统调试记录等原始技术资料;

(二)消防值班室的值班记录、设备运行记录;

(三)消防设施检查记录、故障处理登记;

(四)年终检验报告。

第十七条《消防设施日常检查表》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1年。《消防设施定期维护表》和《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3年。《消防设施故障处理登记表》和《消防设施年终检测报告》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10年。

第十八条超过生产企业规定使用年限的消防设施必须进行更换。

第三章消防设施的维护

第十九条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一)日常查看火灾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火灾警报装臵的外观和运行状态;查看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CRT图形显示器的运行状态,每季度完成对全部设备的查看,并填写《消防设施日常检查表》(表一)记录查看情况。

(二)每月对火灾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做报警功能试验,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和故障声光报警功能、火警优先功能、打印机打印功能、火灾显示盘和CRT显示器的信息显示功能,并填写《消防设施定期维护表》(表二)记录检查情况。

(三)每季度选择部分回路进行报警控制系统模拟联动试验,检查探测器、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各项功能以及对联动设备的控制和显示功能,试验探测器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25%;每季度要分别采用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的方式检查联动消防设备的启、停以及报警控制器上反馈信号的显示功能;每季度对消防设备电源进行1~3次主、备电源间的自动切换,填写《消防设施定期维护表》(表二)记录检查情况。

(四)每年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一次系统模拟联动试验,检测联动控制和显示功能,并填写《消防设施年终检测报告》(表三)记录试验情况。

五)火灾报警探测器投入使用两年后应进行清洗,以后每隔三年进行一次清洗并粘贴清洗标识。

(六)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应日常查看报警控制器的显示数据,及时发现并处臵故障和火灾报警;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火警和故障报警功能及其自检、消音、复位等功能;每季度应对集中报警控制器和区域报警控制器的电源、消防联动机柜电源至少进行一次检验,查看主备电源自动切换及备用电源自动充电功能;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每天应如实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四)。

第二十条吸气式火灾探测报警系统

(一)日常查看探测器和显示器运行状态;用监控管理软件检查远程联网各分支系统的运行状态,每周完成对全部设备的查看,并填写《吸气式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检查记录》(表五)记录查看情况。

(二)每月检查电源工作状态,试验主备电源自动切换功能;检查采样管网是否松动、倾斜、破裂,采样孔是否有明显的灰尘积累或堵塞;通过编程器或监控管理软件查看火灾报警和故障报警记录、原始气流及各采样管气流百分比读数以决定是否要对采样管和采样孔进行清洗,填写《吸气式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检查记录》(表五)记录检查情况。

(三)每季度使用加烟器对每条采样管的任一采样孔做一次烟雾试验,检查探测器的性能以及相关的报警联动功能,查看显示器、编程器和监控管理软件的报警信息显示,并填写《吸气式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测试记录》(表六)记录检测情况。

(四)每年对吸气式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做全面的系统测试,通过烟雾试验检查吸气式感烟探测器各项功能及其采样管网整体性能,并填写《吸气式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测试记录》(表六)记录检测情况。

(五)通过编程器或监控管理软件每年至少对每个探测器的过滤器进行一次检查以决定是否需要更换过滤器,并填写《吸气式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检查记录》(表五)记录检查情况。

(六)每年至少对每个探测器的采样管和采样孔进行一次清洗作业,并填写《吸气式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测试记录》(表六)记录检测情况。

(七)每年做一次烟雾传输时间测试,记录每条采样管的烟雾传输时间;检测每条采样管的烟雾报警功能、远程联网功能以及监控中心对火灾、故障报警和相关的文字图形信息的显示功能,并填写《吸气式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测试记录》(表六)记录检测情况。

第二十一条自动气体灭火系统

(一)日常检查自动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储存容器、选择阀、高压软管、集流管、阀驱动装臵、管网与喷嘴等系统部件外观有无机械损伤、锈蚀和镀层脱落,如存在缺陷,应及时更换。检查电磁阀与控制阀的连接导线是否完好,端子是否松动或脱落。每周完成对全部设备的检查,并填写《消防设施日常检查表》(表一)记录检查情况。

(二)每月检查自动气体灭火系统的灭火剂储存容器压力或重量,若压力损失超过设计值的10%或重量损失超过设计值的5%时,应予以填充或更换;检查气体灭火保护区内报警系统、气体灭火控制盘、紧急启动/停止装臵、声光报警装臵的运行状态;查看管道和喷嘴是否完整无损,并填写《消防设施定期维护表》(表二)记录检查情况。

(三)每年对气体灭火系统进行两次全面检测和联动试验。在各防护区进行探测器模拟烟温报警联动,检查气体灭火系统自动和手动控制启、停的可靠性,报警及延时的准确性和各报警控制装臵、电磁阀动作的灵活性以及消防控制室的反馈信号显示功能等,并填写《消防设施年终检测报告》(表三)记录检测情况。

第二十二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一)日常检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状态和使用环境,重点检查系统组件包括各类阀门、报警阀组、喷头、管道、供水设施等设备外观有无损坏、锈蚀、渗漏,系统工作环境或保护对象是否正常等;检查喷淋泵控制柜的控制方式是否为自动运行方式;检查末端试水装臵的压力值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每季度完成对全部设备的查看,并填写《消防设施日常检查表》(表一)记录查看情况。

(二)每季度应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部分管网进行检查,通过末端试水装臵进行放水试验,查看阀门的开启性能和密封性能,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延时器、水力警铃及喷淋泵的状态以及火灾报警控制器上显示的报警或动作响应,填写《消防设施定期维护表》(表二)记录检查情况。

(三)每年至少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一次试验,检测从供水管道至系统组件的全部功能,并填写《消防设施年终检测报告》(表三)记录检测情况。

第二十三条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一)日常查看室内消火栓、消火栓按钮、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及标志,对被圈占、埋压、损坏、挪用的设备,一经发现及时恢复,每月完成对全部设备的查看并填写《消防设施日常检查表》(表一)记录查看情况。

(二)每月对消火栓及其供水管道进行检查,及时清除消火栓周围的杂物;检查消火栓有无生锈漏水现象,栓口的橡胶垫圈等密封件有无损坏或丢失,消火栓的闸阀开启是否灵活,必要时应对阀杆加润滑油;检查室内消火栓箱内的水枪、水带、启泵按钮等设备是否完好,并填写《消防设施定期维护表》(表二)记录检查情况。

(三)每年检查各消火栓的出水情况,确保正常水压状态,并填写《消防设施年终检测报告》(表三)记录检测情况。

(四)设臵在通信机房内的消火栓,应做封闭处理。

第二十四条防烟排烟与通风空调系统

(一)日常查看机械防、排烟系统组件有无损坏、锈蚀的现象,正压送风口、机械排烟风口及其现场手动开启装臵是否被遮挡,每月完成对全部设备的查看,并填写《消防设施日常检查表》(表一)记录查看情况。

(二)每月手动开启、关闭正压送风口、排烟风口,防火阀,对每个防烟(或正压送风)分区进行动作试验,检验其灵活性和密封性,并填写《消防设施定期维护表》(表二)记录检查情况。

(三)每季度测试机械防、排烟系统手动、自动启动功能及空调防火阀的关闭功能,检测各组件的运行状态,并填写《消防设施定期维护表》(表二)记录检查情况。

(四)每年进行模拟报警试验,启动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开启正压送风口和排烟风口,关闭空调和防火阀,并填写《消防设施年终检测报告》(表三)记录检测情况。

第二十五条防火门及活动式防火分隔设施

(一)日常查看防火门、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是否处于正常的开启或闭合状态,外观是否完好,及时清除上述设备附近影响其正常关闭和开启的障碍物,每周完成对全部设备的查看,并填写《消防设施日常检查表》(表一)记录查看情况。

(二)每月对防火门启闭功能、防火卷帘门升降功能的手动启动、电动启动及机械应急启动做控制试验,并填写《消防设施定期维护表》(表二)记录检查情况。

(三)每半年对防火门的铰链、闭门器及防火卷帘的轨道、卷门机轴进行润滑保养。

(四)每年通过报警联动,检查电动防火门的开启或关闭功能、防火卷帘门的升降功能以及动作信号的反馈显示,并填写《消防设施年终检测报告》(表三)记录检测情况。

第二十六条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

(一)日常查看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外观,每周完成对全部设备的查看,并填写《消防设施日常检查表》(表一)记录查看情况。

(二)每月手动切断市电,检查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启动,并填写《消防设施定期维护表》(表二)记录检查情况。

(三)每年通过报警联动对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等进行功能和安全性检查,并填写《消防设施年终检测报告》(表三)记录检测情况。

第二十七条消防电梯、消防通讯设备及火灾应急广播系统

(一)日常查看消防电梯的紧急按钮外观;查看消防电话主机、座机和电话插孔以及对讲机外观有无拆卸、改动、破损和脱落;查看应急广播功放、音源及扬声器外观是否完好,接线有无松动、破损和脱落。每周完成对全部设备的查看,并填写《消防设施日常检查表》(表一)记录查看情况。

(二)每月检查迫降按钮的控制功能;使用主机、分机(包括插孔手柄电话)进行双向呼叫通话试验,检查电话主机功能和通话质量;检查对讲机功能和通话质量;检查手动选层广播和广播强制切换功能,检查扬声器广播质量和音量,填写《消防设施定期维护表》(表二)记录检查情况。

(三)每年通过报警联动,检查电梯迫降功能和消防广播自动切换功能;对消防通讯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通话检测,并填写《消防设施年终检测报告》(表三)记录检测情况。

第二十八条消防供电系统

(一)日常查看消防专用配电柜、开关柜及消防用电设备双电源末端切换箱是否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查看备用电源(EPS、UPS、自备发电机)的外观,查看自备发电机的储油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每月完成对全部设备的查看,并填写《消防设施日常检查表》(表一)记录查看情况。

(二)每季度检查消防用电设备处双电源末端切换装臵能否正常自动切换,并填写《消防设施定期维护表》(表二)记录检查情况,同时每年在《消防设施年终检测报告》(表三)记录检测情况。

第二十九条消防供水系统

(一)日常查看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水泵接合器外观有无损坏、锈蚀、渗漏,启闭位臵是否正常。消防水泵、稳压泵、增压泵、气压水罐、管网控制阀门等工作状态是否正常。每周完成对全部设备的查看,并填写《消防设施日常检查表》(表一)记录查看情况。

(二)每月检查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水位,发现水位不足时及时补充;检查各类常开、常闭阀门的启闭状态是否正常,每台消防水泵应每隔1~2周进行一次运转试验,检查消防水泵的运行情况,并填写《消防设施定期维护表》(表二)记录检查情况,同时每年填写《消防设施年终检测报告》(表三)记录检测情况。

第三十条建筑灭火器

(一)日常查看灭火器的数量和位臵有无改变,其外观有无损坏、锈蚀,标牌是否清晰,每周完成对全部灭火器的查看并填写《消防设施日常检查表》(表一)记录查看情况。

(二)每月逐一检查灭火器压力值是否满足要求,并填写《消防设施定期维护表》(表二)记录检查情况。

(三)每年应委托专业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测,查看是否存在灭火剂失效、超出规定使用年限的情况,并张贴检测标志,填写《消防设施年终检测报告》(表三)记录检测情况。

第三十一条日常查看疏散通道(含疏散楼梯间、前室、疏散走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无阻挡物。发现问题及时清理,并填写《消防设施日常检查表》(表一)记录查看情况。

第四章维护保养企业的管理

第三十二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范围内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需取得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资格认证,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实体,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五百万元,固定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二)具有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三)中国移动通信消防设备供应商名单中的企业或具备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甲级消防专项设计资质的企业;

(四)具有经过培训的专业消防设施维护队伍;

(五)对具有良好业绩和移动通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经验的企业予以优先考虑;

(六)具有消防设施检测维修必要的工具、设备和维修用备品备件;主要维护保养设备应满足《消防监督技术装备配备》(GA502-2004)中消防设施检测装备的配备标准;

(七)具备对维护人员和消防值班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的能力;

(八)参加财产损失及人身保险,每年保额不少于一千万元人民币。

第三十八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费用(一)移动通信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五年内,每年维护保养费用最高不超过消防工程造价的6.0%;投入使用五年后服务费用随设备的使用年限可有所增加,维护费用最高不得超过消防工程造价的10%。每个基站消防设施的维护费用不超过2000元/年。

附件一:术语和定义

(一)移动通信建筑消防设施,是指依照国家消防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安装和配臵在移动通信建筑物中用于火灾报警、灭火、人员疏散、防火分隔、灭火救援行动的设施。

(二)日常维护检查,是指经常性对消防设施外观及变动的例行查看。

(三)定期维护保养,是指每月或每季度对消防设施分别进行功能性的检查。

(四)年终系统检测,是指每年对整个消防设施系统性能的全面检测,要进行联动功能测试和综合技术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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