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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学生自主会的细则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2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学生自主会细则,希望大家喜欢。

我们的目标:

把学生会建设为同学之家、师生之桥、干部之校。

我们的宗旨:

全心全意为全体学生服务,代表广大学生利益,反映学生意愿,沟通学校领导及各部门与学生的联系,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以全面发展。培养领导型的学生干部。

学生会工作守则:

为了更好地开展学生会工作,充分发挥学生会的桥梁和纽带用,使工作能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定如下守则:

一、明确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gg开放,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二服从党、团组织的领导和指导,密切配合学校的各项工作。

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做同学们的忠实代表,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

四、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五、维护学生会荣誉,保守学生会秘密,执行学生会工作决议,爱护学生会财产。

六、注重自身修养,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工作,勤奋学习。

七、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团结同学,谦虚谨慎,不骄不躁。

八、学生会成员本着"分工不分家"的原则,相互帮助,团结协作。

青岛开发区第二中学学生会制度:

学生会是政教处领导下的学生群众性组织,它是代表和维护学生利益及要求的一个学生职能部门。全校学生必须自觉接受学生会的领导、督促和检查,积极支持学生会的工作。

一、学生会组织原则:

1、校学生会由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和教师代表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一年。

2、全校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听取学生会工作报告,采纳和接受学生的建议和要求。

3、学生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二、学生会组成

1、校学生会以主席团为领导核心,包括学生会主席一人,副主席二人。在主席团以下设五个职能部,包括学习部、宣传部、纪检部、文体部、生活部。各职能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各两人。各部下设日常工作检查组,负责全校的日常检查工作。2、学生会下属各班设班委会,包括班长一人和班委若干人。由班级大会选举产生;负责班级内部各项事务。

三、学生会干部:

(一)基本素质

1、热心公务,积极为同学服务,不计个人得失。

2、剔除私心杂念,工作公平、公正。

3、团结,齐心,相互协作。

4、严于律己,处处以身作则。

5、谦虚谨慎,广泛听取老师学生的意见。

6、言必信,行必果,讲究诚信。

(二)工作职责

主席:全面主持学生会工作,负责向政教处请示汇报工作,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负责制定学生会学期工作计划;检查和督促各部门的工作;考核学生会各干部工作情况,并于每学年提出一次调整方案。定期召开学生会委员会会议。定期组织检查班长工作笔记本。

副主席:帮助学生会主席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分年级工作),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及时向主席反映;参与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并制定个人工作计划;完成主席交办的各种任务并在主席不在时代理主席职务并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各部部长:负责主持本部的日常工作,召开班级委员的工作会议;负责向上级汇报情况,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制定本部的工作计划;检查督促本部委员的工作和班级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学习部:

1、围绕学风建设,开展各种科技活动、演讲比赛、征文活动、快乐英语等方面的活动;

2、引导同学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掌握学习方法,培养同学严谨求实的作风;定期召开学习委员会议,检查工作,并配合政教处搞好班级学风考核、学习经验交流会等活动。

3、经常了解和向有关部门(政教处或教导处)反映同学们的学习情况和对教学工作的意见,配合学校解决同学们学习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4、指导、协调、监督各班学习委员的工作。

生活部:

1、具体负责各班班容、卫生、学生的衣着、发型等进行检查和评比。

2、选拔、培养和管理好一批高素质的检查员。

3、定期召开检查员、卫生委员会议,及时收集情况,反映意见,布置工作。

4、帮助处理同学们的生活方面的问题,如分发各信件、失物登记和认领工作等。

5、负责宿舍和餐厅的卫生纪律。

文体部:

1、积极开展各项文化体育活动,提高广大同学的文艺修养、身体素质,帮助同学活跃身心,陶冶情操。

2、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负责协助教师组织校内大型文艺演出和参加校外文艺演出的工作;组织、举办校级各类文艺比赛,宣传校内文艺动态,发掘校内的文艺人才,组建校园文艺团体和一些有关文艺的兴趣小组。组织各类体育运动比赛,倡导良好的赛风,丰富同学课余生活。

3、指导、协调、监督各班文娱委员和体育委员的工作。

4、完成政教处、团委及学生会布置的其它工作。

纪检部:

1、负责全校的班级日常管理工作,对全校各年级各班的纪律,校园的安全,学生的文明礼仪,校卡的佩带,乱吃零食等问题进行检查。

2、选拔优秀的学生检查队伍,组织检查并定期汇总反馈。

3、负责校门口的安全,安排校门口的礼仪岗。

4、组织优秀的检察队伍,检查三操和及校外的*活动

宣传部:

1、负责协助学校进行校园文化建设,督促、带领各班的宣传委员作好宣传工作。

2、负责校园广播,及时的宣传各种正确的舆论,促进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

3、组织黑板报和手抄报的评比工作。

4、协助校报的采编和编辑等工作。

5、负责组织升旗仪式,包括审查国旗下讲话稿、培训升旗手、播放国歌等工作。

*****注:在大型活动中各部分配的活动可能与原来职责不相同,但分配到的工作一定要认真负责,各部之间要相互配合,及时沟通,出现情况及时提出,保证活动中各部负责的工作,流畅无阻。

四、各项制度

(一)例会制度

1、学生会联席会议定于每月召开一次。由校主席召集各分会干部、各班班长,对上一阶段校工作进行总结(书面材料)、交流,并讨论下一阶段的工作,以做好各部门之间的调配。

2、学生会部长会议每周一次(每周星期一中午)。

3、有重要情况要随时召集布置。

(二)干部考评制度

1、每学期期末由班主任对本班的学生会干部在班内的表现进行评定打分;满分10分,0.5分为一档。(9-10分~优;7-8.5分~良;5~6.5分一般;1-4.5分~较差)

2、学期期末由主席负责对各部门干部工作进行考评,满分10分,0.5分为一档。(9-10分~优;7-8.5分~良;5~6.5分一般;1-4.5分~较差),具体内容如下:

3、(1)各部门组织的活动:各部门每学期举办活动不少于一次,活动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影响较好的酌情加0.1-0.5分;(2)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未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的扣0.1-0.5分;

(3)例会出勤:缺勤0.2/次,迟到0.1/次。

4、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干部不具备评优资格:

(1)在任期间违犯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处分者。

(2)在任期间由于工作不负责被停职,撤职务者。

(3)学生干部工作评定成绩中出现"较差"成绩者。

(4)学生干部工作评定成绩中出现两次或两次以上"一般"成绩者。

5、期期末综合以上情况,对每位干部进行考核评分,按得分高低评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并向区级、市级推荐。

(三)经费制度

学生会活动所需物资和经费由学校调拨,本着节约的原则合理开支。

学生会竞选通知

为了培养学生的责任感、领导能力、互助合作精神和民主意识,真正实现学生在学校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学校决定成立学生会。由学生会辅助学校来更好的服务于广大同学,不断的丰富校园文化。

本届学生会成员的产生,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笔试、公开演讲等环节选举产生。竞选过程:

一、自愿报名。如果你觉得自己有教强的工作能力和过人的特长,请你务必给自己一次机会,你只需填报一份儿“学生会竞选申请表”,并于2004年9月1日教之政教处。记住:且莫埋没了自己!

二、进行笔试。凡报名者都有参加笔试的机会,笔试的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文学常识、地理和历史知识、制定工作计划、现场作文等。

三、演讲辩论。根据笔试成绩确定演讲比赛名单,学生就自己想担任的职务进行述职演讲,由教师现场打分评选。

篇2:中学小学部班主任考核细则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小学部班主任的考核细则,希望大家喜欢。

一、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内容:

1、能及时制订本学期班主任工作计划,迟交者扣2分,不交者扣5分。

2、能认真组织好每次的班队活动课,班队主题活动每两周一次(要按时上交材料)未举行的一次扣5分(未上交材料的一次扣2分)。

3、每天上好晨会课,少上一次扣2分。

4、能积极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活动,每缺一次扣5分,迟到一次扣2分。

5、能按时参加学校组织召开的班主任会议,迟到或早退者扣2分,无故缺席者扣5分。

6、平时能按时上交资料,迟交者扣2分,不交者扣5分。学期结束前,能及时撰写班主任工作总结,迟交者扣2分,不交者扣5分。

二、学生常规管理

㈠礼仪

1、少先队员在校园内都要佩戴红领巾,如不佩戴,发现一人次扣1分。(上体育课或参加劳动可除外)

2、举行升旗仪式或重大*活动时,队员服装整洁,不得随便讲话,不得随便走动,无特殊情况不准留在教室。如不遵守,有一人次扣1分。

3、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发生矛盾能克制礼让,如不能做到,有一人次扣1分。

4、擅自带零食的(自备白开水除外),发现一人次扣10分。

5、有意损害其它班级形象的发现一人次扣3分(如:乱扔纸屑到其他班级的卫生区等)。

㈡卫生

1、卫生区

有纸屑杂物,每发现一处扣1分。

2、教室及走廊

①地面有杂物每发现一处扣1分,未拖扣2分。

②垃圾未及时清理,门、窗(含窗台)、讲台有明显积尘或过期张贴物,发现一处扣1分。

③劳动工具、桌椅等放置不整齐,桌肚内杂物未及时清理的,发现一处扣1分。

④墙壁有一处污迹扣2分。(如本班学生发现他班学生弄脏的,则扣他班的分,并及时将墙壁上的污迹处理干净。)

3、公共卫生

①在公共场所随地扔纸屑、杂物、吐痰、乱倒垃圾、乱写乱画,发现一次扣2分。

②注意公共厕所卫生,做到大小便入池,如发现违反一次扣2分。

㈢活动纪律

1、校内、外活动、*要有组织、有纪律,每缺一次扣5分,迟到一次扣2分。

2、队员上、下楼梯要文明,一律靠右走,慢步轻声,不得随便跳、挤、推等,不准大声吵闹,发现一次扣2分。

3、课间不得追逐打闹,不做危险的事,不得践踏草坪,攀爬栏杆、树木等,课外活动要有组织地进行,如违反扣2分。

㈣路队

1、放学不排路队扣5分,在路队上打打闹闹,队形不整,随意下队的发现一人次扣1分。

2、放学后,无故在学校逗留的,每一人次扣1分。

3、整队放学时,要服从值日老师或值日学生指挥,有争抢、拥挤现象的班级扣5分。

4、放学后,不关锁门窗,不熄教室灯、走廊灯,不关电扇等,发现一次扣1分。

5、学生骑车直接进入校园,或在校园内骑车,发现一次扣1分。接送学生的家长需在指定地点接送(南汕头路,北大连路),有一人次扣1分。

6、路队无故无人护送则在例会上点名。

㈤两操

1、课间操:班级跑着进场或队列不整齐的扣1分。在入场曲停止后,未能按班排好队的扣2分,做操时随便讲话的一人次扣1分,班级未经批准不做操的扣3分。

2、眼保健操:未做或不认真做的,一人次扣1分。

㈥公物维护

自觉维护门窗、桌椅、灯具等公物,如发现故意破坏的,每人次扣5分,并照原价赔偿。

㈦出勤

按时上学、放学,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如发现不遵守的,每人次扣1分。

二、加分细则

1、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如:爱心活动、义务劳动、与不良社会现象作斗争等,成绩显著,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有一人次加5分。

2、板报、橱窗、卫生打扫除等评比中,获奖班级加5分。

3、能积极向校红领巾广播输送稿件,被录用的每篇加5分。

三、班主任津贴发放:

班主任津贴发放按以下办法进行:

班主任考核津贴:根据少先队提供的常规检查成绩及德育处等部门提供的检查记录算出各班的得分,按得分高低发放津贴。

篇3:学校德育工作人员工作量化的考核细则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德育工作人员工作量化考核细则,希望对大家有用。

为了打造出一支团结协作、依法执教、育人为本的德育团队,学校决定对政教处主任、副主任、团委书记、年级组长、班主任、值日教师等德育工作人员实行量化考核机制,以激励他们更好地做好各项管理工作,使我们的校园变得安全和谐、干净美丽。

一、政教处主任工作职责:

1、负责政教处全面工作。

2、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要求,每学期初制定德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学期末撰写德育工作总结。

3、根据《中学德育大纲》和学校特点,完善校规校纪等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协助分管校长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每学期邀请法制副校长或派出所干警等至少开展一次法制教育讲座。

5、协助分管校长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教育讲座或安全演练活动。

6、负责家长学校的组织管理工作,制定家长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家长会。

7、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心理健康讲座或专题活动。

8、负责学校关工委日常工作,撰写计划、总结。

9、负责“朝阳读书”和主题读书活动,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征文比赛等活动。

10、负责制定每学期国旗下讲话安排并主持每周一的升旗仪式活动。

11、负责德育档案的建立、整理、归档工作。

12、审批校级德育方面各类优秀学生,审核学生的操行鉴定,审阅区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干部”的报批材料。

13、检查班主任工作“两册”和科任教师家访手册,并做好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4、及时处理学生突发事件。

15、积极完成校长室交给的临时性任务或其他工作。

二、政教处副主任工作职责:

1、以《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市创建“双优班”活动标准》为主要内容,制度或修订切合学校实际的创“双优班”活动方案,学期末撰写创“双优班”活动总结。

2、加强常规检查,认真做好每周双优班考核量化的统计,创造良好的校风和学风。

3、负责班主任队伍建设工作,选配新学年班主任人选名单,提交校长室审批。

4、指导班主任开展工作,每月定期召开一次班主任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

5、指导班主任开好主题班会。

6、指导班主任写好学生评语。

7、学期末对班级及班主任工作的最终评估和考核。

8、负责后进生帮教工作,指导班主任、科任教师做好后进生教育转化工作,学期初确定帮教对象,期末回收后进生转化跟踪记录表。

9、协助分管校长贯彻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抓好校风、班风,抓好学生仪容仪表等方面的养成教育,每周定期或不定期对学生进行日常行为规范检查,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

10、及时处理学生突发事件。

11、积极完成校长室交给的临时性任务或其他工作。

三、团委书记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团委的全面工作。每学期初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学期末撰写工作总结。

2、负责学生会工作,组织学生干部开展活动,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能力。

3、负责广播室的工作,选好广播员,做好学生中重大活动及好人好事的表扬报道工作,广播稿等资料的收集、整理。

4、每周定期召开团干部会议,做好对学生会、团支部的领导工作,指导学生会和团支部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

5、做好学校团员的发展工作,组织好团日活动。

6、负责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做好学校宣传工作,负责布置好学校宣传橱窗,组织出好学校黑板报,并组织对各班黑板报的检查评比。

7、负责学生社团活动章程制定、情况检查、评估考核,资料的收集、整理。

8、负责学校“爱心助学”工作,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发放的审核工作。

9、负责学校开展学雷锋活动工作。

10、组织好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学雷锋积极分子等的评选与表彰工作。

11、负责团委档案的建立、整理、归档工作。

12、积极完成校长室交给的临时性任务或其他工作。

四、年级组长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政教处、教导处的工作安排,结合年级实际制定本年级组教育教学工作具体实施计划。

2、在政教处领导下,负责本年级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贯彻《中学德育大纲》,指导班主任工作,抓好本年级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特别是每日纪律、卫生的检查指导工作,做好学生的思想转化,特别是处理好个别事件和个别学生工作,对违纪学生提出处罚意见,报政教处备案。

3、协助政教处做好班主任量化管理工作。

4、开展好年级组的体育活动,协助教导处开展好大课间活动等。

5、指导班主任开好主题班会。

6、组织好年级组的家长会,确定每期家长会的主题和备好教案,报政教处备案。

7、协助校长室开展新生学前教育工作。

8、经常深入课堂、操场等学生活动的场所,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问题要报告校长室及有关部门。

9、组织好年级组教师和学生会议。

10、积极完成校长室及有关部门交给的临时性任务或其他工作。

五、班主任工作职责:

1、每学期初制定班级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学期末撰写班主任工作总结或后进生帮教工作总结。

2、以《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要求并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利用班会课经常组织学生学习、宣传,使其入脑入心,并督促学生在日常生活中认真执行。

3、按《创“双优班”活动方案》和《班主任绩效考核方案》要求进行班级的日常管理,建立班级常规,严格选拔班干部,指导班委会和本班的团支部工作。

4、每周一升旗仪式,班主任到场维持纪律,整队进出场。

5、大课间活动班主任必须在场组织活动,不许擅自离开。

6、班会必须必须保证时间按时开展,做到形式多样、有内容、有教育意义,并及时作好记录,小结等工作。每学期组织一次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爱国教育、集体主义教育、民族养成教育、文明礼仪教育、安全法制教育等。

7、班主任要熟知每个学生的思想、学习、身体状况,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做好个别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对学生违纪事件进行批评教育,并主动与家长联系争取家长的配合,妥善处理各种偶发事件。

8、班主任家访、召开家长会要按要求完成任务,并做好记录。家长会之前要拟写家长会上的发言稿,会议期间要做好家长反映情况记录,并妥善解决反映的问题。

9、教育学生爱护学校的花草、树木、墙面、宣传版面等公共设施和教室的课桌、凳、窗、门、教室的灯、风扇等设施。

10、组织学生做好清洁区卫生、教室卫生(包括桌椅摆放)、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

11、班级板报内容做到与当前教育内容和活动相吻合,办出自己的特色。

12、班级文化建设有特色,布置整洁,无破损。

13、做好本班学生操行评定和有关奖惩的工作。

14、学期末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手册》有关工作。

15、学期末做好班主任“两册”有关工作。

16、积极完成校长室及有关部门交给的临时性任务或其他工作。

六、值日教师工作职责:

1、值日时间于当天下午7:30至第二天下午7:30,手机应处于开机状态。

2、检查学生早读、上课、大课间活动、午晚休、晚自修、日常行为规范及教师上课等日常工作情况并做好创“双优班”活动记录,检查时做到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3、值日教师在课间必须到岗,加强巡视。制止学生在教室或走廊上追逐打闹及大声喧哗,防止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制止学生破坏公共设施及教室里的物品;禁止学生随意进出其它班级教室。

4、协助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遇打架、哄闹等偶发事件要加以制止教育,并及时向政教处报告。

5、值日教师都要参加大课间活动,维护秩序。

6、中午、下午放学,值日教师站在校门口协助保安维持秩序,指导学生安全、有序离校。阻止闲杂人员等随便进入校园。

7、周五下午放学后或节假日要按照校长室安排的站岗地点按时到岗,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排除安全隐患,为学校创造良好的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8、值日组长监督值日老师完成值日岗位责任,认真负责地做好对值日老师工作的评估。

9、值日教师如因病、因事、因公不能参加值日,应向值日组长说明且请人代替值日,代值日者应认真做好该岗位的值日工作。

七、量化考核办法:

1、负责班主任工作的政教处副主任考核班主任和年级组长工作,值日组长考核值日教师,周五下午放学后或节假日站岗的由各岗点负责人考核,政教处主任、副主任、团委书记由校长室考核。校长室每周公布当周量化考核结果,学期总评。

2、量化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评优评先、年度考核挂钩。

3、责任人的各项任务没有按时完成的,每项、次扣10元。所扣款来自班级管理方面的绩效工资。班主任的按《班主任绩效考核方案》条款,值日教师每学期每人400元,年级组长每学期每人200元,政教处主任、副主任、团委书记等中层领导每学期每人取班主任的最高值。

4、推荐区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参考学期、学年的量化考核结果。

篇4:某厂职工行政处分实施细则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份厂职工行政处分实施细则,希望对大家有用。

第一条根据《厂职工奖惩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职工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企业可依据其过错的轻重,及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大小,对其本人或负有管理、领导责任的人员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行政处分。

第三条经常迟到、早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5次以上的,给予警告处分。

第四条连续旷工3天以上(不含节假日,下同)7天以下,或1年内累计旷工7天以上15天以下的,给予警告处分。

第五条没有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任务,对整体工作带来影响的给予警告处分;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记过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记大过处分;造成特大损失的视情节给予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处分。

第六条工作时间脱岗、睡觉、干私活,或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一年内发生3次以上的给予警告处分;影响工作,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记过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记大过处分;造成特大损失的视情节给予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处分。

第七条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调动、指挥的,给予警告处分。影响工作,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记过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记大过处分;造成特大损失的视情节给予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处分。

第八条酗酒、寻衅闹事、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给予记过处分;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记大过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降级处分;造成特大损失的视情节给予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处分。

第九条在对外交往中,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给企业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记过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记大过处分;造成特大损失的视情节给予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处分。

第十条丢失保密文件及人事、技术档案资料等,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

第十一条造成企业知识产权被侵犯或泄露企业秘密的,直接责任者给予警告处分;造成较大损失的直接责任者给予记过处分,负有管理责任的给予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直接责任者给予记大过处分,负有管理责任的给予记过处分;造成特大损失的直接责任者给予留用查看处分,负有管理责任的给予撤职处分。

第十二条有盗窃、诈骗等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者,视情节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处分。负有管理责任的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

第十三条疏于防范,造成企业财产被盗、被骗、丢失,造成较大损失的直接责任者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处分,对负有管理责任的给予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直接责任者给予记大过处分,负有管理责任的给予记过处分,负有领导责任的给予警告处分;造成特大损失的直接责任者视情节给予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处分,负有管理责任的给予记大过处分,负有领导责任的给予记过处分。

第十四条利用职务之便,侵占企业财物或挥霍浪费的,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处分;对重大以上损失负有管理责任的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处分;对特大损失负有领导责任的给予警告处分。

第十五条违反国家、企业治安管理的相关规定或者有破坏计算机网络安全行为的,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处分;受到治安拘留处罚的视情节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处分。

第十六条发生重大技术操作事故、发生重大以上设备事故的直接责任者,视情节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处分;对负有管理责任的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处分。

第十七条发生伤亡事故的有关责任者:

(一)重伤事故

1、发生一次重伤1-2人事故的主要责任者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处分;负有主要管理责任的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处分;

2、发生一次重伤3人以上事故的重要和主要责任者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负有重要和主要管理责任的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二)死亡事故

1、发生一次死亡1人的死亡事故的重要和主要责任者,视情节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处分;负有主要管理责任的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

2、发生一次死亡2人或死亡1人并重伤2人以上(含2人)、轻伤5人以上的事故,重要和主要责任者视情节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处分;负有重要和主要管理责任的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

3、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重大死亡事故,重要和主要责任者视情节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处分,负有重要和主要管理责任的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处分;

4、发生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死亡事故加重处罚。

第十八条发生火灾事故的有关责任者:

㈠一般火灾事故

⒈发生一般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财产损失严重的,视情节给予主要责任者警告、记过处分;负有主要管理责任的视情节给予警告处分。

⒉发生一般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产生重大影响的,视情节给予重要和主要责任者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负有重要和主要管理责任的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处分。

㈡重大火灾事故

⒈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财产损失严重的,视情节给予重要和主要责任者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负有重要和主要管理责任的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⒉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产生重大影响的,视情节给予重要和主要责任者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处分;负有重要和主要管理责任的视情节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

㈢特大火灾事故

⒈发生特大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财产损失严重,视情节给予重要和主要责任者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处分;负有重要和主要管理责任的视情节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

⒉发生特大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产生重大影响的,视情节给予重要和主要责任者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处分;负有重要和主要管理责任的视情节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处分。

第十九条发生伤亡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急性中毒事故,提供伪证,伪造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视情节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

第二十条专业管理人员、副科级以上干部违章指挥,发生技术操作、设备、火灾、安全等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记过处分;造成特大损失的视情节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处分。

第二十一条触犯刑律,被司法机关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缓刑的以及被劳动教养的给予留用察看处分。

第二十二条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视情节给予降级、撤职处分;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留用察看处分。

第二十三条触犯刑律,被判处有期以上徒刑(不含缓刑)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四条受到留用察看处分期间无悔改表现或又犯有严重错误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五条给予职工留用察看处分,察看期限为1至2年。对被判刑缓刑2年以上的,可适当延长留用察看期。职工留用察看期间计算工龄。职工在留用察看期间发基本生活费,计算劳动保险待遇时可将本人原工资作为基数。对留用察看期间出色完成各项任务或有立功表现的,经处分审批单位核实,可决定减少留用察看期或取消留用察看期。

第二十六条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操作、设备、伤亡、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以上损失,以及涉及领导干部责任的,由行政监察部门负责审理。

第二十七条给予职工行政处分按以下程序审批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处理决定:

㈠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由厂长办公会决定,经征求工会意见,操作岗位人员报上级劳动工资部门备案,管理、技术岗位人员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在本单位内公布;

㈡留用察看处分由厂长办公会讨论,经征求工会意见,操作岗位人员报上级工会、劳动工资部门审批,管理、技术岗位人员报上级工会、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在本单位内公布;

㈢副科级以上干部撤职处分按管理权限决定,经征求工会意见后予以公布,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㈣开除处分由厂长提出,经厂职代会讨论通过,操作岗位人员报上级工会、劳动工资部门审批,管理、技术岗位人员报上级工会、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在本单位内公布。

第二十八条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职工在受处分满6个月以后,受到降级、撤职处分的职工在满一年以后,受到留用察看处分的职工在被批准恢复为正式职工以后,恢复正常职工待遇。

第二十九条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如本人不服,可以在公布处分决定后十日内提出申诉,或通过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或到上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但在未改变原处分决定以前,仍按原处分决定执行。

篇5:公司聘用人员管理细则

你是否因为找不到聘用人员管理细则而苦恼,没关系,小编帮你。

一、总则

(一)为加强对**局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浙江**系统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浙*人[**]85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临时聘用人员是指不占用**正式编制(指行政、事业编制),与我局签订临时性聘用合同的,在**岗位上从事辅助性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在后勤服务岗位上工作的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分为高级、中级、初级和一般技术人员四个层次;后勤服务岗位分为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和普通工。

(三)局政工处为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部门。

(四)聘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和解除,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五)各部门应充分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严格控制,合理使用临时聘用人员。

二、招聘要求

(一)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招聘临时人员时,应事前将用人理由、聘请人数、计划安排岗位等情况以书面材料报政工处,经局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聘用。招聘条件和招聘程序按《浙江**系统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浙*人[2002]85号)执行。

(二)临时聘用人员按公安、计生部门和我局的规定,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聘请临时工作人员须体检合格,并审核身份证、户口簿、待业证(或失业证、务工证)、计划生育证明(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学历证明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同时提交体检报告和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一份备案。

2、聘请外地临时工作人员,还需在我局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3、聘请从事食堂工作的临时工作人员须持有卫生健康证。

4、聘请驾驶员须持有驾驶证及有关部门提供的安全行车证明。

5、聘请在微机、水电等特殊工程岗位的临时人员,应持有相关部门培训证明及上岗证。

(三)新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均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根据工作任务、职责范围和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按《浙江**系统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三、工资福利待遇

(一)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福利根据工作岗位和本人实际工作能力及贡献大小,参照本市同类人员的收入情况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

(二)临时聘用人员的月工资一般由基础工资、岗位津贴和奖金等组成,其待遇与考勤及工作表现挂钩。试用期工资和聘用期工资标准详见附表。

(三)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聘用人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金。

(四)合同制聘用人员的医药费按《**局职工医疗费报销管理暂行办法》(**政[20o2]64号)执行。

(五)临时聘用人员原则上不解决住房。

四、管理制度

(一)临时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考核、请病事假、教育培训等)由用人部门负责,并按局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二)用人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明确其岗位的工作范围和标准,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三)临时聘用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局相关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四)用人部门要根据临时聘用人员的工作性质,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按月对临时聘用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政工处作为奖金发放的依据。

(五)临时聘用人员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局相关规章制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六)临时聘用人员在工作中造成质量、安全事故,视情节轻重由本人作出检查并扣发1—3个月工资、津贴和奖金;严重的作辞退处理;对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除解聘外还要追究责任。

(七)对一年内考核2次不合格的临时聘用人员将解除合同。

(八)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临时聘用人员需办理工作交接、归还所借公物和钱款手续后,方可离局。

(九)用人部门要在年终结合日常考核情况对临时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于每年12月l0日前将本部门下一年度临时聘用人员增减计划报政工处,局政工处汇总并经领导集体研究后报省局人事处。

五、附则

1、如浙江局有新的规定,按新的规定执行。

2、本实施细则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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