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学院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建工学院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8
;?>

建工学院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我院会计档案的管理,确保财务信息安全和完整,特制定本办法,请认真执行。

一、数据资料管理与保管

计算机内数据文件及其备份和作为会计档案资料打印输出的各种凭证、账册、报表,应按有关财会制度使用、保管。

⒈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的输出及保管。

现金、银行存款收付业务要做到日清月结。现金、银行存款记帐凭证一律由出纳员加盖个人印章并在所附原始凭证加盖现金收(付)讫和转账讫。当日工作结束后打印出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页,由出纳人员核对现金库存,相符后出纳员及主管负责人在账页上盖章,银行存款每月要由非出纳人员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经主管负责人审核无误后,由出纳和主管负责人签字盖章,按月编页码装订成册,加盖封印。年终将各月现金日记帐按规定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封印妥善保管。

⒉记帐凭证的保管

记帐凭证主要是指机制凭证,经审核制单人员审核原始凭证无误后输入计算机,并加盖会计主管、记账员(输入)、出纳员、制单审核人名章及经办人(领、交款人)签字确认。当日工作结束,记帐凭证需经复核人员稽核无误盖章后,连同科目汇总表一起按规定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⒊科目汇总表、账户余额表、账簿打印时间

⑴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帐每天打印。

⑵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每月由非出纳人员编制一次。

⑶总分类账、各明细科目余额表每月打印一次。

⑷记帐凭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转账凭证)的科目汇总表每日打印一次,并同该日记帐凭证一起装订。

⑸会计报表、计算表、分析表,按管理要求和时间打印输出,经财务负责人审核无误后签字生效。

⒋其他

由机器打印输出的会计档案发生缺损时,必须补充打印,并要求操作人员和财务主管在打印输出的账页上签字盖章。

二、数据备份管理

⒈由于会计核算数据的重要性,当日数据必须当日进行备份。

⒉在日常工作中,准备三套软盘循环使用,每张软盘采取隔日备份的方法,以避免意外和人为错误造成对工作的干扰。

⒊需要做备份的包括系统设置文件、科目代码文件、期初余额文件、本月账务文件、报表文件及其他核算子系统的数据文件。

⒋计算机内凭证及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报表等,按月做两套软盘备份,或在两台以上计算机中备份,备份软盘应交会计档案保管人员分别放置不同地方妥善保管,并注意防火、防磁、防潮、防尘。

三、会计档案管理

财务处会计档案的管理由财务处长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档案登记清册,详细记录会计档案的存档、借阅、移交等相关事项。

⒈会计档案存档必须办理相关手续,打印输出的凭证帐册、报表,必须有会计主管的签章才能存档保管。

⒉为保证备份数据的安全,备份软盘必须贴上保护标签,装入磁盘盒,存放在安全、洁净、防热、防潮、防磁的场所。

⒊由打印输出的凭证、帐册、报表等书面形式的会计档案,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保管期限和方式管理。

⒋随计算机配置而来的操作系统、各类应用程序软件以及购买的商品化会计核算系统软件和以上软件的备份磁盘,作为会计档案按规定保管。

⒌各类会计档案的查询、借阅,必须经过会计主管审批同意并签章,填写档案借阅登记清册。如果对备份磁盘的操作可能危及该盘的完整性,应制作该备份磁盘的复制件,使用复制件进行操作。

⒍必须加强会计档案的保密工作,任何人如有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毁损数据文件、账册、备份磁盘等行为,将受到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⒎会计档案由财务处移交给学院档案室后,其管理办法按照《学院档案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党建工作责任制办公室工作制度党支部工作制度

资料员工作内容民主生活会制度董事长助理职责

篇2:建工学院加强货币资金管理规定

;?>

建工学院关于加强货币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单位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信用卡存款、在途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学院本部财务,学院内部各单位(如校产、后勤集团等)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结合学院有关内部会计控制的规定,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现金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学院院长对本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二章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第六条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单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单位票据、银行结算凭证与财务专用章、名章不能由一个人管理。

单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七条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并定期进行岗位轮换。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保守单位秘密,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八条对货币资金业务实行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不得经办现金业务,经办人应明确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第九条审批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第十条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具体程序如下:

(一)支付申请。学院有关部门和个人用款时,要提前向审批人提交支付申请,填写《借款单》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二)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三)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四)办理支付。出纳人员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并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第十一条对于重要的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审批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禁止对重大的货币资金支付实行“一支笔”决策审批的做法。任何个人都无权决定划转巨额货币资金,严格防范货币资金的贪污、侵占、挪用等非法行为。

第十二条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第三章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第十三条加强对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单位在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限额内支付现金,不能任意超过库存限额,超过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十四条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现金结算范围使用现金,不属于现金结算范围的款项支付一律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学院有关部门和人员办理业务需要现金超过1000元的,必须提前通知财务处,经批准后方可支取使用。

第十五条现金收入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单位自身的支出,因特殊情况需坐支现金的,应事先报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

对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第十六条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要写明用途,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帐,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不得“白条顶库”;不准用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

第十七条按照《支付结算办法》、《银行帐户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帐户的管理,按规定在银行开立帐户,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等结算。

第十八条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帐户,不得在多家银行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不得在同一家银行的几个分支机构开立一般存款帐户。

学院财务部门要定期检查、清理银行帐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银行存款帐户只供本单位使用,不准出租、出借、套用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和控制要加强。

第十九条严格遵守结算纪律和结算制度: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如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帐户。

第二十条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帐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余银行余额对帐单调节相符。取在银行帐户核对过程中发现的未达账项,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二十一条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余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四章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必须经财务处长或主管会计的批准或同意、专人负责,同时对票据的背书转让、注销(作废)等环节的控制,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第二十三条有关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应由财务处长或起授权的主管会计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专人保管。严禁一个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的手续。

第二十四条确保各种有价证券的安全完整,取有短缺,必须查明原因,追究保管人的责任。

第五章安全防范

第二十五条加强与货币资金业务有关的人员安全防范知识的学习,熟悉安全防范的要求和规定,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第二十六条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

必须存放在保险柜内,保险柜钥匙必须由专人(现金出纳人员)使用和保管,应随身携带,不得随意乱放,也不得在下班后放在办公桌内。保险柜密码应专人使用,严格保密,平时不用保险柜时号码要拨乱。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在当日送存银行,严禁存放在保险柜中或私自带回家;如果来不及送存银行的,出纳人员要及时报告财务处长,视数额大小酌情处理。

第二十七条下班时必须进行安全检查。检查门窗是否关好、保险柜是否锁好、报警器是否正常。非上班时间出入财务办公室,一定要与学院门卫取得联系。

第二十八条从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存、取现金必须2人以上,存取大额现金(一般超过1万元以上)必须提前与学院办公室和保卫处取得联系,派专人和专车前往,无关人员严禁搭车。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建立对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第三十条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货币资金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二)货币资金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三)支付款项印章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办理付款业务所需的全部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现象

(四)票据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票据的购买、领用、保管手续是否健全,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五)对现金出纳岗位是否进行不定期的突击检查。

第三十一条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货币资金那边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发布之日起施行。

宣传部职责办公室职责Qiquha.COM班干部职责

团支书职责总经理职责董事长职责

篇3:建工学院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

建工学院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我院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严格执行上机操作规程,现制定我院会计电算化系统

操作管理制度,请认真执行。

一、系统使用管理

⒈在系统投入运行前,由系统管理员确定本电算化系统的合法有权使用人员及其操作权限,并报财务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在系统内授予其使用权。运行中需要增减使用人员,按同样手续办理。

⒉对使用人员明确划分使用操作权限,形成分工牵制的内部制约机制。

⒊本系统原则上专机专用,谢绝无关人员使用机器做其他工作。

⒋建立非操作人员“计算机使用登记簿”制度,上机前须登记方可用机。

⒌任何人员不得直接打开数据库文件进行操作,不允许随意增、删、改数据、原程序和数据库文件结构。

⒍出纳人员不允许进行系统性的操作。

⒎操作人员应严格在规定范围内对系统进行操作,负责数据的输入、运算、记帐和打印有关帐表。

⒏存档数据、软盘、帐表和文档资料等由系统管理员按规定保管、移交。

⒐系统管理员必须做好日常检查监督工作,发现不规范使用应及时制止,并采取措施避免同样情况再次发生。

二、上机操作规程

⒈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合格并经系统管理员正式认可的人员,才能上机操作。

⒉非操作人员上机操作,应进行上机操作登记,填写姓名、上机时间、操作内容,供系统管理员检查核实。

⒊操作人员上机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检查计算机的运行情况,发现运行异常要及时通知系统管理人员处理。

⒋操作人员的操作密码应注意保密,不能随意泄露,密码要不定期变更。

⒌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权限操作,不得越权或擅自上机操作。

⒍复核人员在稽核过程中如发现差错,应及时反映给操作人员及系统管理员。对已输入计算机的数据,在记帐前发现差错,可按凭证进行修改;在记帐后发现差错,必须另作凭证,按规定冲销纠正。任何人不能随意修改账目。

⒎每日记帐工作完毕后都要做好备份工作,以防发生意外事故,备份的数据软盘,由财务处妥善保管。

⒏在系统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如要离开工作现场,必须在离开前退出系统,以防止其他人员越权操作。

⒐任何人如有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毁坏命令程序、数据文件、帐册、软盘等行为,依照《会计法》的规定,将受到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⒑系统管理员要妥善保管上机操作记录。定期检查、打印并装订成册。

三、财务处理程序

⒈财务系统初始化

在初次建立会计电算化系统时,需要进行系统初始化工作,在会计主管授权下进行设置会计科目、帐本格式、凭证类型、期初余额等项内容的设定。

⒉财务系统更改

系统正常运行期间,任何对财务系统的修改变动,都必须得到会计主管的批准。

⒊日常财务处理

⑴凭证处理

系统输入的记帐凭证是机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要按照国家财会制度的有关规定编制,对不真实、不合理的原始数据、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确切、不完整的原始数据和凭证应予以退还,并要求更改和补充。

机制记帐凭证的编制。机制记帐凭证是指计算机根据财务管理系统软件的要求,依据正确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并打印的记帐凭证。机制记帐凭证须经复核后,再由财务处理系统进行记帐处理。

机制记帐凭证编制前,要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输入计算机及打印出的记帐凭证必须做到科目使用正确,数字准确无误,摘要简单、明了、规范。打印出的机制记帐凭证需加盖制单审核人、记帐员(输入)及会计主管名章,如为收付款凭证还需加盖出纳员印章及经办人(领交款人)签字,连同所附原始凭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⑵记帐凭证的审核与保管

A、记帐凭证必须经有关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登账处理。

B、操作员每输入以张凭证,结束前要自审一次,无误后再按结束键。

C、输入计算机的凭证、单据应由制单人、审核员、记帐员、财务处负责人、收付款凭证应由出纳员签章经办人签字后方可为有效凭证。

D、已输入的记帐凭证应在输入操作完毕后,打印科目汇总表并装订成册,交会计档案资料保管员存档保管。

E、同一张凭证,制单和复核不能是同一个人。

⑶帐表打印和结账

A、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需要每天打印,并应与出纳员库存现金核对无误。

B、银行余额调节表每月编制一次。

C、在结账前按有关规定做好当月各类财务数据和报表的备份工作。

D、月底,以上工作正确完成后,由系统管理员进行结帐,系统自动生成下月期初余额。

E、每年年末必须将全部账簿打印输出,装订成册,作为会计档案保存。

⑷会计报表

A、单位应根据账簿数据准确编制或计算机自动生成会计报表。账表之间的数据必须衔接一致。

B、会计报表、计算表、分析表,按软件系统功能及管理要求月末打印输出,经有关财务负责人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方可生效。

C、单位上报会计主管部门的会计报表格式与要求,按会计主管部门的统一设计和布置。

D、单位如需以软盘和书面形式上报报表,软盘和书面报表的数据一致,书面报表必须由机器打印并按规定由有关人员签字盖章。

业主委员会职责党支部工作职责QiqUHa.coM党务公开制度

集团公司章程股份公司章程投资公司章程

篇4:建工学院会计软件硬件数据管理制度

;?>

建工学院会计软件、硬件及数据管理制度

一、网络系统管理

⒈计算机应做到专机专用,不得用于其他工作,以确保机房设备及计算机正常运行。

⒉除被允许操作财务软件的人员和系统管理员外,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使用。

⒊计算机必须配备不间断电源,以避免意外断电造成核算数据丢失,影响系统运行。

⒋计算机禁止使用外来启动盘启动计算机,禁止用外来软盘传递数据,禁止在财务系统计算机上运行非法软件和游戏软件,以防止计算机感染病毒,破坏系统程序和数据。

⒌有上下级单位送来的数据盘,必须先进行磁盘病毒检测,无病毒方能上机使用。

⒍计算机发生故障应及时维护,如果没有能力维护,应及时与计算机维护商取得联系。

⒎财务软件运行中发生错误时,应及时排除,如无法处理,应及时与财务软件销售商取得联系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⒏建立财务系统备份用计算机、刻录机,按规定时间进行备份与书面形式的会计核算资料一并由专人妥善保管。

⒐计算机操作系统、财务软件机文档资料视同会计档案,要由专人妥善保管,保管期截止到该软件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后的五年。

二、系统软件、硬件的维护

⒈系统管理员负责整个系统硬件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⒉对正在使用的财务系统软件进行修改、对通用会计软件进行升版和计算机硬件设备更换等工作,须经财务负责人的批准,系统管理人员和维护人员要负责安装、调试全过程,直至运行正常。

⒊系统发生故障和出现异常时,系统管理员要组织人员及时排除,恢复正常运行环境。

⒋操作员在每日工作前要对计算机硬件及软件系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及时通知系统管理人员处理。

⒌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硬件故障,系统管理人员要认真进行故障分析,与维护人员共同维护,并做好检查维修记录。

三、数据管理

⒈财务文档资料、计算机数据资料的保管,由财务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定期移交档案保管人员管理。

⒉计算机系统会计数据的管理,由系统管理员负责。当日数据、月末、年末数据要及时复制备份,做到分地存放妥善保管。

⒊系统管理员要对计算机系统定期进行病毒预防检测,以保证系统数据的安全。

⒋财务计算机系统要采取专线单独供电,并配备UPS电源,防止因电路问题造成财务数据的丢失。

质保部制度质检部制度QiquHa.Com质监局制度

质监站制度质监制度质管制度

篇5:建工学院内部会计管理体系

;?>

建工学院内部会计管理体系

为了更好的搞好财务管理,依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及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财务会计

管理的需要,建立我院的内部会计管理体系。

一、院长对会计工作的领导职责

我院法定代表人是院长,院长对会计工作承担领导责任,同时还对保存和提供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这些责任主要包括:

⒈ 领导学院财务处及其财会人员和其他人员遵守、执行《会计法》、《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规章和制度。

⒉ 确保会计资料(包括会计凭证、帐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等相关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

⒊ 保障学院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

⒋ 对依法办事、抵制违反会计法规行为的会计人员不得实行打击报复。

二、学院财务处及其负责人的职责权限

(一)学院财务处长的职责权限

⒈ 全面履行财务处的职责。

⒉ 负责对财务处的会计人员配备和岗位设置;对主管会计人员和其他会计人员的业绩进行考核;对会计人员的聘任、调动、奖惩向院长提出意见。

⒊ 负责组织财务处会计人员岗位培训和任职期间的职业道德教育,会计知识更新及业务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⒋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

⒌ 积极组织收、缴学院各项收入,筹集学院所需的发展资金。

⒍ 组织编制财务预算和决算,分配各项教育经费。

⒎ 负责一般财务收支的审批。

⒏ 参加涉及学院财务收支和资金有关的会议、经济合同或协议的签订。

⒐ 负责协调、沟通财务处与学院领导和基层单位的关系;加强学院财务处与外部相关单位的联系。

⒑ 定期向院长和职代会汇报学院财务收支和财务状况。

(二)财务处及其人员的职权

发现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其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向财务处长报告,由财务处长向院长报告,查明原因做出处理。具体职权如下:

⒈ 执行《会计法》及国家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等法规和制度。

⒉ 严格执行预算,对超支的经费不予报销,节约的余额结转下年使用;对特殊情况下超支的经费,应向财务处长报告,由财务处长提出处理意见。

⒊ 依法办理会计业务,每月及时向处长提供科目汇总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随时报告财务收支中的异常或重大收支情况。

⒋ 依法进行会计监督。

通过对会计凭证的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如:只有金额而没有数量、单价;无经办人和签章等)予以退回,要求补充更正;对金额错误的原始凭证不得更正,只能重开。

通过财产清查,发现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的,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或由财务处长报请学院院长处理。

⒌ 制止、揭发违反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⒍ 按照“票款分离”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足额地将行政事业性收费上缴财政专户。

7. 做好全院政府采购有关事宜。按照规定的政府采购目录和项目汇总学院各系、部、处、室全年设备、材料、物品的采购数量、金额等,编制上报政府采购计划。

三、财务处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

⒈ 由人事处提供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基本情况和工资情况;师资培训计划;行政管理人员岗位津贴的发放及福利分配情况等。

⒉ 由后勤管理处提报基建计划、维修计划、一般设备、物品采购计划及相关政府采购计划、清产核资相关资料,以及代表学院与后勤集团签定为学院提供有偿服务协议等。

⒊ 教务处提供学生人数、班级、系别和学籍变动情况;教学计划、学生实习班级、标准;各单位利用教学设施对外有偿服务情况;教学人员课时补贴发放计划、外聘人员情况;教学设备采购计划等。

⒋ 成教学院提供成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人员培训计划、人数、收费等情况。

⒌ 科研处提供各类科研项目计划和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监督学院直属校办产业创收上缴情况。

⒍ 学生处负责提供招生计划和录取新生名单;学生奖学金、特困生补助、国家奖学金等的发放;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事宜。

⒎ 自负盈亏单位应及时向学院上缴有关费用(包括单位按工资总额缴纳的 2% 工会经费、 10% 住房公积金、 6.5% 职工医疗保险、 1% 的失业保险、 2.5% 职工福利费等)。

⒏ 各系、部、处室及有关单位有上缴收入的必须及时足额上缴,财务处有权督促缴纳。

⒐ 财务处向各系、部、处室及有关单位下达各项预算,并监督其执行。

四、财务处会计核算组织形式

实行集中管理,财务处统一收支,实行一级会计核算,各系部、处室不设财务。校办产业和后勤集团财务相对独立,不在学院财务处核算,但其固定资产由学院统一管理。

凡属学院财务收支,均应由学院财务处统一核算和管理,学院各系部、处室的收支必须统一到财务处,实行收支两条线,未经财务处同意,任何单位不得自行收取各项费用。各单位主管的各项收费,均应直接交到财务处,并由财务处开具收据,各类收入按规定用途及比例使用、分配,各单位有提成的收入应由财务处做暂存款管理,随支随报。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联络处制度股东制度QiQuha.Com能源制度

自动化制度船务制度艺术制度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