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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制度范文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2

培训的目的是为了让公司人员不断地进步及号召大家的力量,激发员工的斗志,下面企业管理网就为大家整理了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仅供参考。

第一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扎实的业务素质、创新意识和开拓思想,应做到:

1.不断开拓,勇于创新;

2.勇于接受新事物、新思想、新观念,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应具备的创新意识:

1.经营理念上的不断创新;

2.新产品的不断引进和开发;

3.不断开拓新市场;

4.不断开拓新领域。

第三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应着重培养的优良品质:

1.爱心、责任心、使命感;

2.独立经营的态度;

3.谦虚谨慎的生活态度;

4.诚实、守信的经营方针;

5.服务社会的高尚品质。

第四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须以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为目的。

第五条高层管理人员应随时进行市场调查研究,根据市场新的变化不断调整经营策略,及时迎合迅速发展的市场需求。

第六条高层管理人员应随时进行市场调查研究,并根据市场变化确定公司营销基本策略:

1.确定研究主题,决定研究的目标;

2.进行广泛的市场调查,并对市场调查结果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

3.对竞争对手进行认真的分析调查;

4.根据市场变化情况,确定营销策略。

中层管理人员培训

第七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基本目标是:

1.明确公司的基本战略目标和基本经营方针;

2.培训相应的管理和领导能力;

3.培训相应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第八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培训应坚持:

1.支持下属,理解下属,为下属的发展创造合理的空间;

2.合理安排,使下属有公平感;

3.真诚守信;

4.发布命令或进行指导时要善于思考。

第九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的条件:

1.具备相关工作的知识技能;

2.熟练掌握本公司的管理方法;

3.熟练掌握教育培训技巧;

4.努力培养作为领导者应具备的高尚人格。

第十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能力:

1.计划能力

(1)明确工作的目的和方针;

(2)掌握相关事实;

(3)以科学规范的方式从事调查;

(4)拟定实葬方案。

2.组织能为

(1)分析具体的工作目标和方针;

(2)分析并决定职务内容;

(3)设置机构,制订组织图表;

(4)选任下属人员。

3.控制能力

(1)执行制订的客观标准和规范;

(2)严格实施标准,及时向上级反馈。

第十一条中层管理人员应采用下列指示的方法:

1.口头指示

(1)条理清楚,切合主题,思想明确;

(2)确定实行的时间、期限、场所等;

(3)保证传达明确性;

(4)明确注意事项;

(5)回答问题有耐心。

2.书面指示

(1)明确标明目标,逐条例举;

(2)明确要注意的问题;

(3)必要时用口头命令补充;

(4)检查命令的执行程度。

第十二条中层管理人员贯彻指示的要求:

1.整理指示相关内容;

2.严格遵循贯彻程序;

3.确认下属已彻底理解指示;

4.使下属乐于接受指示,并改进他们的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三条中层管理人员人际关系的处理要求:

1.乐于接受批评和建议;

2.善于合作;

3.不越权行事;

4.不得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来。

第十四条中层管理人员接见下属的要求如下:

1.选择适当的场所,以亲切的态度使下属放松;

2.涉及私人问题时确保为下属保密;

3.留心倾听,适当询问,使下属无所不谈;

4.应注意不要轻易承诺。

第十五条中层管理人员为维持正常的工作关系应注意:

1.认识到人是有差异的,尊重下属的人格;

2.把握工作人员的共同心理和需要;

3.公平对待下属,不偏不倚;

4.培养下属的工作称极性,重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且对他们正确的意见保留;

5.妥善解决下属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六条中层管理人员配置人力时应注意:

1.根据每位员工的知识、能力安排合适的职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2.给下属以适当的鼓励,使其在工作中具有成就感,形成良好的开端,增强工作的积极性;

3.有效地实施训练,增强下属的工作能力。

第十七条中层管理人员对待下属时应注意:

1.不要对下属抱有成见和偏见。

2.不以个人偏好衡量别人。

3.冷静观察实际工作情况,不要使下属产生受人监视的感觉。

4.利用日常的接触、面谈、调查,多从侧面了解下属;严守下属的秘密;公私分明。

第十八条中层管理人员发挥下属积极性应注意:

1.适时对员工加以称赞,即使是细微行为也不要忽视;同时不可以忽视默默无闻、踏实肯干的下属。

2.授予下属权责后,不要做不必要的干涉,同时尽可能以商量的口气而不是下命令的方式分派工作。

3.鼓励下属提出自己的见解,并诚心接受,尊重下属的意见。

4.鼓励并尊重下属的研究、发明,培养其创造性。

5.使下属充分认识到所从事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到自己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员,产生荣誉心。

第十九条中层管理人员批评下属时应注意:

1.要选择合适的时间,要冷静,避免冲动;

2.在适当的场所,最好是无其他人在场的情况下;

3.适可而止,不可无端地讽刺,一味指责;

4.不要拐弯抹角,要举出事实;

5.寓激励于批评中。

第二十条中层管理人员培养后备人选时应注意:

1.考察后备人选的判断力;

2.考察后备人选的独立行动能力;

3.培养后备雄的协调、沟通勤,

4.培养后备人选的分析能力;

5.提高代理人的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

基层管理人员

第二十一条基层管理人员是负责本公司实际工作的最基层管理者,他们与公司内部各级的关系是:

1.和上级的关系—辅助上级;

2.和下级的关系—指挥监督下属;

3.横向关系—与各部门同事互助协作。

第二十二条基层管理人员的基本责任有:

1.按预定工作进度、程序组织生产;

2.保证产品的质量;

3.降低生产成本。

第二十三条基层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职责有:

1.向新员工解释公司有关政策、传授工作技术,指导新员工工作;

2.培训下属使其有晋升机会;

3.培训后补人员;

4.其他教育培训职责。

第二十四条基层管理人员处理人际关系应注意:

1.对下关系:进行家庭调查;举行聚会、郊游;为下属排忧解难。

2.对上关系:反映员工意见,听取上级要求,报告自己的建议和看法。

3.横向关系:与其他部门的同事通力合作。

4.积极开展对外活动,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形成良好的公共关系。

第二十五条基层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的能力有:

1.、领导能力及管理能力;

2.组织协调能力;

3.丰富的想象能力,敏锐的观察力;

4.丰富的知识和熟练的工作技能。

第二十六条基层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种类:

1.后备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2.培训发展计划;

3.再培训计划;

4.调职、晋升教育培训。

第二十七条考核管理基层人员教育培训应注意:

1.出勤率;

2.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3.产品的质量;

4.原材料的节约情况;

5.加班费用的控制。

第二十八条高层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须授予基层管理人员合理的权力,并且进行必要的教育培训。

附则

第二十九条凡公司管理人员(含高层、中层、基层)的教育培训均按本制度执行。

制度公司员工培训制度

篇2:岗前人员培训制度范本

岗前人员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岗前培训的目标是使新进出口员了解本公司情况及规章制度,便于新进人员能更快胜任未来工作并遵守规定。

第二条凡新进人员必须参加本公司举办的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其具体实施办法依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岗前培训的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公司创业史;

2.公司业务;

3.公司组织机构;

4.公司管理制度;

5.所担任业务工作情况、业务知识。

第四条凡新进人员先进行五至八天培训,每隔二周举行一次。

第五条新人员的培训,人事部门应事先制定日程安排计划表,培训进度记录及工作技能评定标准表。

第二章培训阶段

第六条对于新进人员的岗前培训,按工作环境与程序可分为三个阶段:

1.公司总部的培训;

2.主管部门的培训;

3.实地训练。

第七条公司总部的培训须重点进行以下各项:

1.公司状况;

2.参观公司的各部门及其本人未来的工作岗位环境;

3.介绍其岗位特征及如何与其他部门配合;

4.熟悉公司产品的性能、包装及价格;

5.市场销售情况分析;

6.对市场上同类产品及厂家要有相应的了解;

7.聘用专家实施口才培训。

第八条各部门的教育培训负责人必须是新进人员的未来主管和实地训练负责人。

第九条各部门教育培训的重点在于实际操作技术的培训,其要点如下:

1.每天的日常工作及可能的临时性业务;

2.从事未来工作的技能及从事工作的方法;

3.时间运筹和时间管理;

4.工作任务达成率;

5.综合评估。

第十条各部门教育培训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经验,并掌握相应的工作技术,必须强调与实地训练密切配合。

第十一条实地训练即在一位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尝试从事即将开展的工作。指导者应协助受培训者完成工作,并随时指出注意事项和应改进的地方。

第十二条对于从事指导培训的人员,公司视情况发给相应奖金,要求必须精益求精,圆满完成指导培训的工作。

第十三条为有效达到教育培训的目标,应酌情安排、灵活制订上述教育培训上述教育培训阶段的计划,并严格予以实施。

第三章教育培训的内容

第十四条教育培训的内容,各公司、部门可以根据自己本身的特点自行安排,但必须具备下列三项:

1.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教育培训;

2.程序规划的教育培训;

3.工作态度与市场信息收集方法的教育培训。

第十五条必须确保通过新进人员教育培训,使具有相应的基本知识,熟悉公司的组织结构、目标、政策、经营方针、产品及其特性等内容、并对公司的性质及发展有一个初步了解。

第十六条凡新进人员,都应对他们进行系统的教育培训,培养他们工作中的进间管理和计划能力,从而使其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通过适当的组织和协调工作,按一定的程序达到工作目标。

第十七条教育培训要讲求效率,按一定的计划和步骤促进培训成功和公司发展。

第十八条态度与语言的教育培训的目的在于提高公司新进人员的乐观、自信的精神和积极的态度,以热忱服务、信誉至上的信念履行职责。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篇3:辐射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制度范本

根据《放射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单位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单位辐射工作人员包含放射源装置操作人员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人员。

二、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必须通过环境保护部门举办的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尤其是新进、转岗人员的,必须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方可持证上岗。

三、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为四年,到期前,必须参加复训并取得合格证。

四、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计划由辐射安全与防护领导小组负责拟定,并报单位批准实施。

五、定期组织辐射工作人员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各项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规章制度。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篇4:电能计量人员培训考核评比奖惩制度

电能计量人员培训、考核、评比、奖惩制度

1计量是实现单位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的测量。所有测量过程控制及确认工作都由具备一定素质、相应资格、受过培训、有经验、有能力、取证上岗的人员来实施,并受到监督。为了明确电能计量人员培训、考核、评比、奖惩的工作程序及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计量人员包括从事计量管理、计量监督、计量技术人员,以及计量检定、测试和修理的人员。计量人员的种类划分与资格要求,详见计量人员管理程序中第5.1款与第5.2款规定。

3对计量人员的培训分为取得资格前培训和具有资格后培训。取得资格前的培训是随着计量检测体系的建立而进行的。培训应按有关规定要求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而对计量人员取得资格后的培训是应测量水平发展的需要。伴随着测量管理新方法的采用与新技术的进步,以及计量检测水平的提高,都要求对计量人员注以新的知识与活力,以增强业务能力。此外,本部门人员的变动、人员一职多能的要求等,更需要培训,应成为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活动。

4计量人员培训考核内容

a)对所有计量人员都要求了解和掌握计量的基本知识,计量检测体系所依据的国家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以及国家计量法令和上级颁发的有关法规、制度、文件,本企业制定的计量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等。努力学习计量测试技术,不断提高计量管理、检定和测试水平;

b)计量检定(或校准)、调试、修理、操作人员,要掌握或了解相关的测量设备原理、结构、性能、使用和溯源等方面知识,同时,应根据电力系统或《全国计量检定人员考核规则》的考核内容中对计量理论知识和计量检定实际操作技能的要求,取得《计量检定员证》;

c)计量技术人员要掌握基本的误差理论和统计方法,要熟知相关的测量技术文件,要具备有当环境条件、测量不确定度等对测量设备计量特性有影响时的修正技术知识,有对相关的测量设备检定(或校准)间隔确认技能,并掌握或了解其他有关的技术知识,包括测量新技术、溯源新方法等知识;

d)计量管理人员应掌握法制计量和科学计量管理的基本知识,测量设备配置和管理的知识,以及先进计量管理方法的了解和掌握;

e)计量检测体系(内部)审核人员,不仅要了解各方面计量管理和测量技术知识,还要不断提高对其掌握的程度,以增强对体系审核的能力。同时要更多地了解体系审核的方法和技巧,进一步提高审核效率和审核质量。对于已开展完善计量检测体系确认的企业,应通过省级考核,取得“企业计量内审员证”。

5计量人员培训方式以自学为主,内培与外培学习相结合为辅,学以致用,提高技能为原则,形式可多种多样,可讲授、自学、函授、使用计算机培训软件、现场操作等。对培训的内容应不公司限于上款所列的培训考核内容。电能计量部应根据需要和发展积极考虑培训内容的设置,应制定长期或短期培训计划,尽可能落实到每个计量人员,并将培训结果记录在案。

6从事电能计量检定人员必须取得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履行对社会开展强制检定、非强制检定的计量授权,还必须取得当地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计量检定员考核取证不及格的,视实际情况扣发奖金,并允许限期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及格的,应调离本岗位检定工作。对于具备资格后培训成绩优秀者,给予鼓励或奖励;成绩达不到要求者,给予批评或扣发奖金。

7为保证计量工作的有效进行,对于熟悉业务的计量检定、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无特殊理由不应任意调动工作。由于计量人员调动频繁,影响检定质量或造成计量工作失误时,应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8评办法以对照电能计量部各级计量人员岗位职责履行情况为主进行考评,由部主任会同营销部领导每半年进行一次初评,年终进行总评。

10对模范地执行计量法令、法规,在计量管理及计量技术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计量人员,给予适当的精神或物资奖励;对改进计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者,按[87]水电电生字第53号水利电力部计量管理工作规定的第五十二条有关规定精神给予奖励。

11对违反国家计量法令、法规、技术规范,国家或行业计量规程,本企业计量规章制度,以及计量人员失职,造成经济损失者,应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或行政处分,直至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

篇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办法制度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素质,直接关系到重要岗位的作业安危,对煤矿安全生产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为此,必须重视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

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一、特种作业人员的选择

1.年龄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热爱本职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上岗前的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任用与调动

特种作业人员原则上不准随意调整工作岗位。如有工作需要,必须通知劳资科、安监科,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调动。

凡任用未经培训、无证或证件过期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

1.职工学校及用人单位必须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做好初训、复训的申报组织工作。

2.特种作业人员按时参加复训,只有经复训考核合格才能继续从事本工种作业,不合格者要进行复培,经复培仍不合格者,调离原工作岗位。

3.补考不及格者罚款500元。

4.无故不参加复训致使操作资格证作废者罚款1000元,无故不参加补考致使操作资格证作废者罚款1000元,同时给予区长、书记、主管培训的技术员每人次各200元的处罚。

5.特种作业人员在外出培训期间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加强自身素质提高。违反纪律者视情节进行处罚。

6.职工学校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各单位实际情况,定期委派特种作业人员外出培训,各区(科)领导给予配合,对拒不配合的区(科)领导,视情节轻重处罚款,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五、其他外培人员管理,参照上述相关条款执行。

六、本办法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执行上级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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