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酸蓄电池组核对性充放电危险点控制措施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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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酸蓄电池组核对性充放电危险点控制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2

序号作业内容危险点控制措施制订依据一放电器接线,电池端电压测定1.低压触电或直流短路电弧灼伤1.1放电器的绝缘良好,无接地,短路现象,不得带电接,拆放电器。1.2作业人员需穿干操的耐酸靴,戴耐酸手套。安规热机414、420条1.电解液灼伤1.1需穿耐酸靴、戴耐酸手套和护目镜,靴筒不得放在裤子外面。1.2作业现场备有调制好的苏打水溶液和清洁水。1.3配制电解液时,需将浓硫酸少量缓慢地注入水中,并不断地搅。严禁将蒸馏水注入浓硫酸中。1.4使用浮式重计测试验比重和抽、注电解液时,不得用力过孟地挤压胶襄。二比重测试电解液配制,电池液面调整,外壳清擦,基础台清洗2.直流蓄电2.1作业人员穿干燥的耐酸靴,戴耐酸手套。

篇2:核对性充放电技术措施要求

核对性充放电用于检查蓄电池组的实际容量和健康水平,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检修处理,保证蓄电池的正常运行。因此,正确的进行核对性充放电是蓄电池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

一、核对性充放电前的准备工作:

1、仪器、仪表、工具的准备工作

(1)放电仪,其额定电流应大于放电电流的1.2倍,并能任意调节所需电流值.

(2)4位半数字万用表一块。

(3)专用蓄电池电缆200M,额定电流应大于试验电流的1.2倍(变电站装设2组蓄电池的不做准备)

(4)蓄电池专用工具(具体视蓄电池的型号而异)、带绝缘包扎的常用工具。

(5)充放电程序控制及监测实时数据的笔记本电脑一台。

二、核对性充放电步骤:

1、放电:

(1)蓄电池与直流系统脱线:检查I、II段母线电压正常、直流负荷电流正常,两段母线电压近似一致,合上母联开关(或刀闸),检查I、II段母线电压正常、直流负荷电流正常。拉开准备进行核对性放电的蓄电池组刀闸及对应的充电机直流输出开关、交流输入开关,检查母线电压正常、直流负荷电流正常。

(2)接入放电仪,设定蓄电池组放电终止电压、单体电池终止电压、放电电流、放电时间和放电容量。

(3)合上放电开关,蓄电池开始放电,在放电过程中要严密监视放电设备的运行情况以及蓄电池电压变化情况,检查蓄电池的外观有无变化。

2、充电:蓄电池放完电后,应立即进行充电。

(1)充电接线:将放电用负载测试仪拆除,用蓄电池组对应的充电机对蓄电池组在与直流系统脱线的情况下进行充电,用控制充电程序的电脑随时监测充电进程。

(2)充电方法:

(1)带有均充功能的充电机(日佳、长河)手动转换到均充状态,充电时间应掌握在20小时左右,(均充电压2.35V),充电电流减小到0.1I10并稳定3小时不变,可认为充电终止。

(2)其他型号充电机,应采用恒流(0.1C10),限压(单只:GF2.30V,GFD、GM为2.30-2.35V)方式充电。充电时密切监测充电电流,应保持恒定并随时调整,充电电压不能超出允许值(2.35V*NN为蓄电池只数)。

(3)充电容量:应保证充入容量为放出容量的120%。

三、核对性充放电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进行充放电,应以10小时率的电流进行,放电终止电压单体1.8V,严禁用小电流放电。

2、进行充放电时,环境温度应控制在10--30?C之间。

3、充放电过程中要及时正确的监视测量,发现落后电池及时检修处理。

4、测量蓄电池电压的表记应使用4位半数字万用表,保证测量的准确性。

5、不得出现过充、过放及欠充现象。

6、若电池组的容量达不到额定容量的80%以上,经放充三次容量仍达不到额定容量的80%以上,可视为年限已到应更换,若合格,将电池组恢复正常运行。

篇3:直流系统蓄电池充放电方案安全技术措施

项目名称:直流系统蓄电池充放电

工作时间:2013年04月07日--2013年04月09日

工作地点:主厂房#2蓄电池室

现场负责人:刘建军

安全监护人:刘海斌

工作负责人:董东

工作人员:?检修维护部继电保护班

一、工作前的准备

1、将所需工器具及备品备件准备好,并检查工器具是否完好。

2、在开工前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事故预想。

3、在开工之前应与运行人员配合,将蓄电池组从直流系统分离出来,改变运行方式对蓄电池进行均充,电压设置为244V。

4、使用#2机组Ⅱ段直流母线带#2机组直流系统,在蓄电池充放电期间,尽量减少开关操作。

二、直流系统蓄电池概述:

我厂直流系统蓄电池容量为800Ah,该设备可保证我厂正常运行情况下的各种直流负荷的供电,同时也能满足事故状态下的事故照明及直流油泵的正常运行。直流系统蓄电池运行维护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直流系统运行是否稳定、供电是否可靠,决定着我厂主系统运行的可靠性。

三、本次蓄电池充放电总体安排:

此次充放电将蓄电池组退出运行,由#2机组Ⅱ段直流母线提供电源,将#2机组Ⅰ段104个蓄电池全部投入充放电,同时通过在放电过程中对蓄电池组的现场记录值进行分析,为确保充放电过程中直流系统的稳定运行,在充放电过程中随时注意观察蓄电池单体电池电压不低于1.8V,为保证充放电过程中出现意外时,及时提供电源做准备,当在充放电过程#2机组Ⅱ段直流母线充电装置发生故障时或系统故障时,立即将蓄电池投入运行,确保正常的直流供电。

四、技术措施:

(一)放?电(10小时放电率)

1、从蓄电池组出线侧铜排接线柱端处接放电电缆至放电装置直流输入接线柱,红色接正极,黑色接负极。

2、取检修电源箱交流220V电源接至蓄电池放电装置。

3、检查放电接线,控制接线,确认正确无误。

4、检查并调整当前运行方式,将1ZK切换至Ⅱ段母线位置,3ZK位置指向Ⅰ段母线位置,检查直流系统供电正常。

5、检查放电回路接线正确后,将放电装置控制器上电。设置参数后,开始放电。

6、放电电流不超过10小时率的电流。即放电电流控制在80A。放电量应为额定容量的80%以上。放电期间,始终将放电电流保持在80A左右。

7、前3个小时之内,每小时测量一次单个蓄电池的电压及室内温度,并做好记录。

8、后2小时之内,每0.5小时测量一次单个蓄电池的电压及室内温度,,并做好记录。

9、在蓄电池放电后期,测量单个蓄电池的电压,若单体蓄电池电压低于1.8V后停放电设备,停止放电。

(二)充?电(80A恒流充电)

1、在终止放电工作结束后,检查蓄电池温度符合规定即可开始充电。

2、本厂使用GFM阀控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充电时采用恒压限流的充电方法进行充电。

3、对Ⅰ段蓄电池进行均充,检查1ZK处于Ⅱ段母线位置,将3ZK切换至Ⅱ段母线位置,检查直流系统供电正常。

4、充电柜系统根据蓄电池的工作状况,自动运行充电程序,控制充电器对蓄电池进行均充或浮充,使蓄电池始终运行在最佳状态。

5、开启充电机管理系统,调整充电电压为244V(2.35V*104),充电限流80A,开启手动均充。开始对蓄电池进行充电(充电时间约10小时-16小时)。电池组亏电较深,充电电流大,则进入恒流充电阶段。当电池电压逐渐上升至均充电压,充电电流开始减小至电池组限流值以下,电池充电进入恒压充电阶段。充电电流继续下降,当小于“均充转浮充电流”时,开始进入浮充状态。$h2Y"

6、充电开始后,每间隔2小时测量一次单个电池的电压及室内温度,并做好记录。

(三)直流系统恢复运行:

1、蓄电池充放电结束后,观察蓄电池无异常现象,即可将蓄电池恢复为运行状态。

2、直流系统运行正常后,结束工作票,结束蓄电池充放电工作。

五、安全措施:

1、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应办理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2、充放电期间,电气运行人员应密切监视直流母线电压,如有下降应立即通知现场工作人员进行调整,如发现直流系统失电的现象,立即关闭放电装置并将1ZK切换至Ⅰ段位置,检查3ZK指向Ⅰ段位置,检查直流母线电压正常,以保证直流系统的正常运行,检查并排除故障后再恢复开始的充放电运行方式。

3、放电过程中,若在短时间内,发现个别蓄电池电压降到1.8V以下,应及时汇报,并做好记录。

4、充放电过程中,应在蓄电池室内及放电设备附近配备足够的灭火器。

5、充电期间,蓄电池单体温度保持在15--40℃之间,最高不得超过45℃。若温度过高,应采取有效措施降温。

6、若发现个别蓄电池极板有弯曲、变形、开裂、脱落等现象,及时汇报,必要时停止充放电工作。

7、在充电过程中,应监视充放电电流保持在80A。

8、开始充电,蓄电池室内严禁有明火现象,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9、蓄电池室通风设备应齐全,并能可靠投入运行。

六、注意事项:

1、本次采用大电流放电,恒压限流充电方式进行,充放电过程中应密切监视蓄电池极板的变化情况。

2、充放电过程中,请值长及有关运行单位领导,要求运行人员尽量减少合闸操作。

七、危险因素及控制措施

(一)危险因素:火灾

控制措施:1、严禁烟火。

2、室内通风良好,门窗密闭。

3、配备消防器材。

(二)危险因素:蓄电池爆炸

控制措施:1、严密监视蓄电池的温度。

2、当温度超过50℃时,应立即停止充放电工作,当温度降到27℃以下时再继续充放电工作。

3、保证室内的轴流风机设备完好,确保室内温度在规定范围内。

检修维护部继电保护班

?2013年04月05日

篇4:直流系统蓄电池充放电方案安全措施

项目名称:直流系统蓄电池充放电

工作时间:2009年10月11日--2009年10月14日

工作地点:主厂房#2蓄电池室

现场负责人:刘建军

安全监护人:刘海斌

技术负责人:暴素先

工作负责人:董东

工作人员:检修维护部继电保护班

一、工作前的准备

1、将所需工器具及备品备件准备好,并检查工器具是否完好。

2、在开工前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事故预想。

3、在开工之前应与运行人员配合,将蓄电池组从直流系统分离出来,改变运行方式对蓄电池进行均充,电压设置为244V。

4、使用#2机组Ⅱ段直流母线带#2机组直流系统,在蓄电池充放电期间,尽量减少开关操作。

二、直流系统蓄电池概述:

我厂直流系统蓄电池容量为800Ah,该设备可保证我厂正常运行情况下的各种直流负荷的供电,同时也能满足事故状态下的事故照明及直流油泵的正常运行。直流系统蓄电池运行维护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直流系统运行是否稳定、供电是否可靠,决定着我厂主系统运行的可靠性。

三、本次蓄电池充放电总体安排:

此次充放电将蓄电池组退出运行,由#2机组Ⅱ段直流母线提供电源,将#2机组Ⅰ段104个蓄电池全部投入充放电,同时通过在放电过程中对蓄电池组的现场记录值进行分析,为确保充放电过程中直流系统的稳定运行,在充放电过程中随时注意观察蓄电池单体电池电压不低于1.8V,为保证充放电过程中出现意外时,及时提供电源做准备,当在充放电过程#2机组Ⅱ段直流母线充电装置发生故障时或系统故障时,立即将蓄电池投入运行,确保正常的直流供电。

四、技术措施:

(一)放电(10小时放电率)

1、从蓄电池组出线侧铜排接线柱端处接放电电缆至放电装置直流输入接线柱,红色接正极,黑色接负极。

2、取检修电源箱交流220V电源接至蓄电池放电装置。

3、检查放电接线,控制接线,确认正确无误。

4、检查并调整当前运行方式,将1ZK切换至Ⅱ段母线位置,3ZK位置指向Ⅰ段母线位置,检查直流系统供电正常。

5、检查放电回路接线正确后,将放电装置控制器上电。设置参数后,开始放电。

6、放电电流不超过10小时率的电流。即放电电流控制在80A。放电量应为额定容量的80%以上。放电期间,始终将放电电流保持在80A左右。

7、前3个小时之内,每小时测量一次单个蓄电池的电压及室内温度,并做好记录。

8、后2小时之内,每0.5小时测量一次单个蓄电池的电压及室内温度,,并做好记录。

9、在蓄电池放电后期,测量单个蓄电池的电压,若单体蓄电池电压低于1.8V后停放电设备,停止放电。

(二)充电(80A恒流充电)

1、在终止放电工作结束后,检查蓄电池温度符合规定即可开始充电。

2、本厂使用GFM阀控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充电时采用恒压限流的充电方法进行充电。

3、对Ⅰ段蓄电池进行均充,检查1ZK处于Ⅱ段母线位置,将3ZK切换至Ⅱ段母线位置,检查直流系统供电正常。

4、充电柜系统根据蓄电池的工作状况,自动运行充电程序,控制充电器对蓄电池进行均充或浮充,使蓄电池始终运行在最佳状态。

5、开启充电机管理系统,调整充电电压为244V(2.35V*104),充电限流80A,开启手动均充。开始对蓄电池进行充电(充电时间约10小时-16小时)。电池组亏电较深,充电电流大,则进入恒流充电阶段。当电池电压逐渐上升至均充电压,充电电流开始减小至电池组限流值以下,电池充电进入恒压充电阶段。充电电流继续下降,当小于“均充转浮充电流”时,开始进入浮充状态。$h2Y"

6、充电开始后,每间隔2小时测量一次单个电池的电压及室内温度,并做好记录。

(三)直流系统恢复运行:

1、蓄电池充放电结束后,观察蓄电池无异常现象,即可将蓄电池恢复为运行状态。

2、直流系统运行正常后,结束工作票,结束蓄电池充放电工作。

五、安全措施:

1、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应办理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2、充放电期间,电气运行人员应密切监视直流母线电压,如有下降应立即通知现场工作人员进行调整,如发现直流系统失电的现象,立即关闭放电装置并将1ZK切换至Ⅰ段位置,检查3ZK指向Ⅰ段位置,检查直流母线电压正常,以保证直流系统的正常运行,检查并排除故障后再恢复开始的充放电运行方式。

3、放电过程中,若在短时间内,发现个别蓄电池电压降到1.8V以下,应及时汇报,并做好记录。

4、充放电过程中,应在蓄电池室内及放电设备附近配备足够的灭火器。

5、充电期间,蓄电池单体温度保持在15--40℃之间,最高不得超过45℃。若温度过高,应采取有效措施降温。

6、若发现个别蓄电池极板有弯曲、变形、开裂、脱落等现象,及时汇报,必要时停止充放电工作。

7、在充电过程中,应监视充放电电流保持在80A。

8、开始充电,蓄电池室内严禁有明火现象,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9、蓄电池室通风设备应齐全,并能可靠投入运行。

六、注意事项:

1、本次采用大电流放电,恒压限流充电方式进行,充放电过程中应密切监视蓄电池极板的变化情况。

2、充放电过程中,请值长及有关运行单位领导,要求运行人员尽量减少合闸操作。

七、危险因素及控制措施

(一)危险因素:火灾

控制措施:1、严禁烟火。

2、室内通风良好,门窗密闭。

3、配备消防器材。

(二)危险因素:蓄电池爆炸

控制措施:1、严密监视蓄电池的温度。

2、当温度超过50℃时,应立即停止充放电工作,当温度降到27℃以下时再继续充放电工作。

3、保证室内的轴流风机设备完好,确保室内温度在规定范围内。

检修维护部继电保护班

2009年10月10日

篇5:防爆蓄电池单轨吊机车运行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为保证单轨吊机车的运行及调运物料的安全,特制订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运行标准

?1、单轨吊车场、充电硐室、换装站必须设有充足的照明。

?2、轨道线路终点或机车运输终点处,必须装设轨端阻车器、警示灯光、警示牌板装置,以提醒司机准确停车。

?3、单轨吊车场、道岔(前、后20m)、充电硐室、换装站两端必须设有警示牌板。道岔断开处安设阻车器。

?4、巷道沿途每隔50m应设置巷标。

?5、单轨吊司机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持证上岗(电机车司机证);每班开车前要对单轨吊的吊挂情况和制动装置、液压系统、灯、铃、连接螺栓等部件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完好后方可运行。

6、轨道线路质量符合标准,特殊地点不能满足安全间隙的必须报运输副总批准后方可运行。

二、使用规定

1、严格执行单轨吊运输考核制度。

2、单轨吊车使用单位计划物料时,一次最少计划3天的物料(即每次运料的数量一般应满足3个圆班的生产需要),以确保物料能够集中进出,提高单轨吊的使用效率,应急使用要通过调度室安排单轨吊进料。

3、单轨吊车由调度室负责根据生产需要统一调配并通知运搬区,安排司机调车,并安排专人对轨道线路挡车设施进行处理,清理轨道、车场的人员并进行把关,确保轨道无人施工、逗留和行走。通知相关单位疏通单轨吊运行线路(车场的车辆及沿途物料等)。

4、单轨吊车在主平巷轨道上运行前,由调度室通知相关单位疏通单轨吊运行线路(车场的车辆及沿途物料等)。

5、除个人必须随身携带的工具(如维修工具、钳子、扳手等),其他物品一律用单轨吊运输。

三、运行规定

?1、运行过程中发现机车的电控系统、吊挂情况和制动装置、液压系统、灯、铃等部件等出现异常应立即停车处理。

?2、正常运行中,必须设跟车工(由使用物料单位提供),机车前后50m内严禁行人,上下坡道严禁行人或施工。行走人员必须走人行道,机运合一巷道不得有人行走和施工。因特殊情况(新安装单轨吊试车、试验支架车、试验模型车等)确需跟车时,必须由施工单位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并严格执行。跟车工必须在牵引车前(后)方10m以外(坡道处,应站在坡道上方)行走,并负责打道岔、开风门等工作,发现异常立即警示停车,进行处理。

?3、严禁设备不完好时开车,严禁轨道线路不合格时开车,严禁超负荷运行。

?4、运行时,单轨吊机车司机在必须在前进方向操作室。工作时,必须精力集中。

?5、司机不准在车下开车,以防机车倾斜挤人。暂时离开岗位时,应闭锁电源开关。

6、机车运行到车场、道岔、充电硐室、换装站、弯道、上下坡、卸载点前20m必须减速(0.5m/s)鸣笛示警。

?7、运送综采支架、特殊物料及≥5吨的物料时车速不超过1m/s,其他物料

不超过1.5m/s。

?四、检修制度

?2、每班要对机车的制动装置进行全面检查一次并填写检查记录。

?3、每班要对机车的各种保护装置进行试验一次并填写试验记录。

?4、每班要对机车的吊挂装置、连接装置进行全面检查一次并填写检查记录。

?5、每天要对机车的承载装置及固定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一次并填写检查记录。

?6、每月要对机车的电控系统、液压系统、起吊装置进行全面检查一次并填写检查记录。

?7、每年要对机车进行全面检查一次并填写检查记录。

?5、驱动轮、承载轮、制动闸块磨损量超过标准规定的应及时更换,连接轴销及其它连接件磨损量超过原规格的15%时应及时更换。

?五、蓄电池管理制度

1、蓄电池的充电

?(1)、充电前认真检查充电机充电插销的正负极与蓄电池极性相同闭锁复位后,方可送电充电。

?(2)、充电前必须将透气螺塞全部打开,充电结束后再盖齐。

?(3)、蓄电池每次使用后,电压降到214V应进行完全充电,蓄电池充电电流保持在62A,充电时间7~10小时后,延续充电3~5小时,充电电流31A,充电量应不低于上次使用中放电量的120%,充电电压达到302V停止充电。

?(4)、充电过程中电解液温度必须保持在45℃以下,如有超过45℃的趋势,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5)、保持蓄电池电解液液面高出极板20~25mm,达不到要求时及时补加蒸馏水,严禁使用防尘水或水沟水,严禁水量不足时使用或充电。

?(6)、蓄电池进行充电或使用时,保险管严禁使用铜、铁丝代替。

?(7)、蓄电池充放电过程应做好详细记录。

2、蓄电池的维护

?(1)、严禁低电压使用,单体蓄电池的电压不得低于1.70V。

?(2)、保持蓄电池面貌清洁,严禁蓄电池内落入任何有害杂质(金属碎屑、水泥、沙)。

?(3)、蓄电池应避免过充电、过放电及充电不足。

?(4)、每周对电解液酸比重测试一次,并做好记录,电解液密度达不到1.23g/cm3时,及时调配。

六、装车规定

?1、起吊重物时符合以下要求:

?(1)起吊位置应留有操作人员躲闪重物突然下落或歪倒方向的间隙。

?(2)起吊重物时,操作人员注意观察吊链运行情况,防止断链伤人。

?(3)装卸物料,要清理周围闲杂人员。

?(4)操作人员应避开重物可能突然下落或歪倒方向的地点操作。

?(5)起吊物料时,必须保持物料重心平衡,不得出现歪斜。

2、起吊载荷要符合起吊梁吨位16T,严禁超负荷提升。

3、集装箱装载物料的高度不得超过1.5米,并且不得超过起吊臂,起吊物距地面100mm以上。

4、起吊单件物料宽度不得超过1.5米,高度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过6米,重量不得超过16吨,超过16吨的物料应解体吊运,长物料使用专用吊装链或绳套吊装、捆绑。运送超长物料时,使用单位应制定特殊措施。

?5、起吊物料必须使起吊梁两钩载荷均匀,并且高低水平一致,严禁拖拉物料。

6、起吊大型设备(液压支架)必须悬挂专用起吊梁。

7、使用机车专用集装箱起吊时,集装箱专用挂钩应挂牢固。

8、吊运一吨矿车必须使用专用矿车集装箱。严禁直接吊运一吨矿车。

七、乘人规定

运行人行车时,须设押车工且持证上岗。人行车尾部挂红灯警示。

?2、押车工坐在人行车尾部外侧第一个座位上,通过观察窗随时观察运行前方情况。

3、司机要与押车工通过哨子作为行车、停车信号。二声哨响为机车运行,一声哨响为停车,一声哨长响为紧急停车。

4、押车工检查乘坐人员坐稳后,吹哨通知司机可以行车,当司机听到可以行车信号后,回复二声哨响信号后,方可运行机车。

5、到达目的地后,押车工吹哨发出停车信号,通知司机停车;当机车停稳后,押车工通知乘车人员下车。

6、当押车工发现有异常情况无法继续前行时,要立即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司机听到紧急停车信号后,要采取有效措施紧急停车。

7、押车工负责维持乘人秩序,乘车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候车区域内乘车,人车未到位严禁走出候车区域。

?8、人车每排乘坐两人,不得超员乘车,押车工负责清点人数。以乘车人员坐到座位上为判断标准。

?9、乘车人员在乘坐单轨吊人行车时,不得携带超长、超重、利器等物品上车。身体不得探出车外。

?10、人员要在车辆停稳后先下后上。

11、严禁人员和物料混合运输。

?12、押车工在运行人行车前,必须先检查人行车的连接装置、吊挂装置及车体安全可靠后,方可挂人行车,否则不得运行并立即通知维修单位组织处理。

?八、管理制度

?1、机车管理单位建立建全检修制度、保护试验记录、设备点检记录、事故分析记录和蓄电池检查检修充放电记录。

?2、运输专业对单轨吊轨道线路进行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单轨吊车轨道线路的吊挂锚杆(锚索),确保吊挂锚杆(锚索)可靠无失效,对检查不合格的项目要督促整改并严格考核。

九、运行与操作

?1、每台机车运行时必须配备一名司机,一名跟车工(使用物料单位)主要负责开车、吊装物资、操作道岔、操作风门、设备检查维护等工作。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手指口述操作要领》执行。

?2、单轨吊司机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持证上岗;每班开车前要对单轨吊的吊挂情况、制动装置、液压系统、灯、铃、连接螺栓等部件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完好方可运行。

?严禁司机在设备不完好、吊挂不可靠、超负荷、车外开车。

?3、运行过程中发现机车的吊挂情况、制动装置、液压系统、灯、铃等部件出现异常,应立即停车处理。

?4、单轨吊正常运行中,机车前后50m内严禁行人或施工。因特殊情况(新安装单轨吊试车、试验支架模型等)确需跟车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并严格执行。

?5、起吊和下放物品时,在距起吊物5m范围内不得有人。

?6、机车脱轨坠落处理

?⑴、处理前,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检查所用工具、连接装置、起吊设备、起吊固定点符合规定后,方准施工。

?⑵、起吊时,非作业人员严禁在起吊物5m范围内逗留。现场作业人员要集中精力,注意状况,确保自身安全。

?7、单轨吊因故在中途损坏无法运行而确需将其运出时,必须由可靠的制动措施,防止跑车事故发生。

?十、技术要求

?(1)、吊链采用φ18×64mm及以上的园环链悬,吊链铅垂偏角不得大于60o。

?(2)、轨道线路的连接螺栓,必须采用直径不小于φ20mm的高强螺栓(材质宜采用40Cr),长度符合设计,紧固牢靠,配齐弹平垫圈。严禁采用普通螺栓代替高强螺栓。

?(3)、轨道线路悬吊高度保证运输物料下方与底板距离,不得小于0.1m。

?(4)、轨道接头平整度:水平、垂直偏差均不得大于2mm。

?(5)、方向:接头摆角水平方向不超过3o,垂直方向不超过7o。直线段目视直顺,轨道无明显变形。曲线段,曲线圆顺,水平曲率半径不小于4m,垂直曲率半径不小于10m。

?(6)、下轨面接头轨缝,直线段不得大于6mm,曲线段不得大于3mm。

?(7)、轨道规格、扣件规格及焊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8)、轨道终点应装设轨端阻车器,以防发生发生机车脱轨坠车事故。

?十一、安全规定

?1、操作时,司机保持正常自然姿势,坐在座位上,经常目视前方,注意观察轨道、道岔及轨道联接情况,右手控制操作手把,脚踏安全阀,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

?2、司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车前离开司机室。司机暂时离开岗位时,不得关闭发动机和车灯。(使用钥匙闭锁驾驶室控制器)过道岔时注意道岔闭合情况,防止机车脱轨造成事故。

?3、起吊物料时,必须吊稳,吊平衡,货载不得超过规定,否则拒绝开车。

?4、接到发车信号后,先鸣笛示警,然后敞闸并将主令控制手把扳到相应位置,使车速逐渐增加到相应速度位置。

?5、接到停车信号后,将主令控制器手把打倒停止位置,并操作制动装置,使机车制动。

十二、正常操作

?1、每台机车必须有一名司机,一名跟车工(使用物料单位),司机在前进方向操作室负责观察机车进行情况,防止物料碰撞造成事故。

?2、用鸣笛、哨子联系开车准备情况,打开机车前照明灯和尾灯,鸣号发出开车警号。

?3、右手操作速度控制阀,使机车向前运行。

?4、开车后先让机车低速运行几分钟再缓慢加速,直至全速运行。

?5、起吊梁上的工作链不起吊物料,在机车运行时,必须将链固定(收回),以防机车运行时摆动撞击巷道内的设施造成事故。

?6、机车在运行中非紧急情况下,严禁使用紧急制动停车。

?7、机车在巷道里原地不行走、不工作时,超过20分钟应关闭油泵电机。

司机暂时离开机车前必须拔出钥匙,并妥善保管。

?起吊物料:

?1、将机车起吊工作手把推到起吊工作位。

?2、操作起吊梁操作阀,使起吊梁工作链上升,下落吊装物料。

?3、使用机车专用集装箱起吊时,集装箱专门用挂钩应挂牢固,长材物料使用专用吊装链或绳套吊装、捆绑物料必须牢靠、平稳起吊。

?4、起吊物料必须使起吊梁两钩载荷均匀,并且高低水平一致。起吊载荷要符合起吊梁吨位要求,拒绝超载起吊。

?5、起吊大型设备(液压支架)

(1)、起吊梁架与大件设备吊运时必须吊挂牢固。

(2)、起吊大件设备不得超高、超宽,离地面高度大于100mm,起吊后物料底面与巷道底板平行。

(3)、承载起吊臂必须均匀分配。

(4)、行速度控制在1.5m/s内。

?6、卸放物料时,不得在斜坡上卸料。必须平稳可靠,防止倾倒伤人,损坏物料,做到轻放易卸。

特殊操作

1、机车过弯道、风门、道岔、交岔点、换装站、机车站台等各处时,应提前30米减速运行,速度限制在1米/秒内鸣笛通过。

2、单轨吊运载人员时,必须加挂运人专用车,不准乘坐物料车。

3、运输人员必须在指定地点上下车,严禁中途停车上下人。

4、人员运输必须有押车工,司机开车前必须得到押车工的准确指令,否则不准开车。

5、途中因故障停车,必须在机车前后设置停车警示后,方可检查机车。

6、机车在出现故障或在斜坡上行使时,可以使用绞车牵引,但必须有措施。

所有单轨吊司机及维修工必须认真学习本安全措施方可进行操作。

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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