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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2

1?目的

?规范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的安全措施,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工作。

2?范围

?适用于强电人员日常工作。

3?职责

3.1?公用设备维护部强电负责人负责监督和检查安全工作。

3.2?公用设备维护部强电值班员负责在工作中遵守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4?工作内容

4.1?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必须完成下列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4.2?断开电源。在工作场所必须断开电源设备,包括需检修的带电部分的电源、工作范围安全距离小于0.7m(10KV)的带电部分及工作人员后面或两侧无遮拦或其他可行安全措施的带电部分。在断开电源时,必须使检修设备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高压柜的手动机构处于断开位置时,都应用锁锁住。

4.3?验电。检验电气设备上有无电压时,必须使用合格的验电器,验电前应在带电母线上检测一下验电器,确认验电器确实是合格产品。验电时应在电气设备的两侧的各相分别进行。

4.4?装设接地线。将检修设备的三项短路并接,可以放掉检修设备的剩余电荷,这也是防止突然来电,保护工作人员安全的唯一可行安全措施。装、拆接地线必须由两人进行,若仅有单人值班,则只允许用接地开关接地。

4.5?悬挂指示牌和装设遮拦。在工作点四周应安设标示牌和遮拦,有关的操作开关手柄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标示牌。

4.6?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下列组织措施:工作票制度;工作查活及交底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和转移制度;工作终结和送电制度。

4.7?工作票制度

4.7.1?工作票是准许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书面手续,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学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

4.7.2?其方式有下列三种:

4.7.2.1口头或电话命令。

4.7.3?在《配电设备运行表格》备注栏填写工作范围如下:

4.7.3.1在高压电气设备(包括线路)上需要全部或部分停电工作;

4.7.3.2进行其它(如二次回路等)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技术措施的工作。

4.7.?工作许可人:在配电室内是当班人员。在线路上为值班调度员,有权申请发电人员,变电所值班员或领导指定人员担任其安全责任为: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常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既使发生很小的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做详细补充;值班的安全责任为:负责审查工作的必要性和检修是否与批准期限相符以及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工作班成员的安全责任为:认真执行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得互相兼任。工作票的填学应清楚整洁,不得任意涂改。工作票执行后,保存日期应不小于三个月。

4.8工作查验及交底制度

4.8.1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根据工作任务到现场查清楚电源和工作范围以及设备编号等,并根据查活情况,制定现场安全措施,填好工作票。

4.8.2工作负责人应根据工作任务和现场情况提出所使用的安全用具,起重工具和材料等,并指定专人检查。工作前一天,应查清楚所使用的材料,根据是否合格。

4.8.3工作负责人应对停电范围的周围环境,道路等情况做好调查,尤其运输较重设备时,应事先指定安全措施。

4.8.4工作责任人对于工作范围内交叉跨越和平行线路,邻近线路或带电设备以及有自备发电机者,应调查清楚,并应确定装设接地线的部位及接地线组线。

4.8.5现场实施安全措施后,应再次向全体工作人员指明邻近带电设备和交叉带电线路等情况。

4.9工作许可制度

4.9.1?工作许可人(值班员)应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并应完成施工现场的安措施。

4.9.2在配电室内工作,工作许可人应同工作负责人检查停电范围内已实施的安全措施,加装接地线,遮拦和标示牌等,并指明邻近带电部位。在工作地点,应以手触试停电设备,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

4.9.3工作负责人及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及工作项目。工作许可人不应改变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如需改变,须事先取得工作负责人的同意。

4.9.4在配电室出线电缆的另一端的停电工作,应得到送电端的值班员或调度员的许可,并做好现场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始工作。

4.9.5在线路上停电工作,工作负责人应得到值班员或调度员许可,拉开有关配电室或线路隔离开关等,并做好现场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始工作。

4.9.6在工作过程中,当工作许可人发现有违反安全工作规程或拆除安全措施时,应及时命令停止工作,并进行更正。

4.10工作监护制度

4.10.1?工作监护制度是保障人身安全及操作正确的主要保护措施。监护人的安全技术等级应高于操作人。监护人一般由工作负责人担任。

4.10.2?带电作业或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应设专职监护人。工作人员服从监护人的指挥。监护人不得离开现场。监护人在执行监护时,不应兼做其它工作。

4.10.3?监护人或专职监护人因故离开现场时,应由工作负责人事先指派了解有关安全措施的人员接替监护,使监护工作不致间断。

4.10.4?监护人所监护的内容:

4.10.4.1部分停电时,应始终对所有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进行监护,使其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

4.10.4.2带电作业时,应监护所有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不应小于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以及工具使用是否正确,工作位置是否安全,操作方法是否正确等。

4.10.4.3监护人发现工作人员中有不正确的动作时,应及时纠正,必要时令其停止工作。

4.10.5?监护人可监护人数的规定。

4.10.6?设备(线路)全部停电,一个人所监护的人数不予限制。

4.10.7?在部分停电设备周围,不是全部设有可靠的遮拦以防止触电时。则一个监护人在室内最多可监护三人。

4.11?工作间断和工作转移制度

4.11.1?工作间断时,全部人员应撤离现场,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保存,所有安全措施不能变动。继续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必须向全体员工重申安全措施。

4.11.2?在配电室内连续进行一日以上工作时,工作班每日收工时,应将工作票交给值班员,填好实际收工时间,次日开始工作前,必须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方可开始工作。

4.11.3?对于连续性的工作,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全部安全措施由值班员在开工前一次做完,不需要办理转移手续,但转移到下一个工作地点时,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人员交代停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4.11.4?工作间断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送电时,值班员应得到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并通知全体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并完成下列措施后,方可提前送电:

4.11.4.1拆除临时遮拦,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拦和原标示牌;

4.11.4.2对于较复杂或工作面较大的工作,必须在有通道派专人看守,以使告诉工作人员“设备已经合闸送电,不能继续工作。”看守人在工作票未收回前,不应离开守候地点。

4.11.5检修工作结束以前,若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可按下列规定进行:

4.11.5.1全体人员撤离工作地点;

4.11.5.2将该系统所有工作票收回,拆除临时遮拦,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拦和标示牌;

4.11.5.3工作负责人和值班人员进行全面检查无误后,应由值班员进行试加压试验。工作班若需要继续工作时,应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4.12?工作终结和送电制度

4.12.1?工作完毕后,工作人员应清扫整理现场,清点工具,检查临时接地线是否拆除,被检修的短路设备,隔离开关等应该做拉合试验,试验后应处于检修前的位置。(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范围内做周密检查,正确无误后,召集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宣布工作终结后,方可办理送电手续)。

4.12.2?在配电室内工作,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会同值班人共同对设备进行检查,特别对短路设备,隔离开关的分合位置应与工作票相符,各项检查无误后,在工作票上填写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字后,方可宣布工作终结。

4.12.3?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前,值班人员严禁检修设备合闸关电。

4.12.4?检修工作中如需部分设备(线路)先恢复送电时,工作票应收回。如对未完成工作需继续进行时,应重新填写工作票。

4.12.5?工作终结,送电前应检查的工作如下:

4.12.5.1?拆除的接地线组数是否相同,确认接地刀闸是否断开;

4.12.5.2?所装的临时遮拦,标示牌是否拆除,永久安全遮拦和标示牌的等安全措施是否恢复;

4.12.5.3?所有断电设备及隔离开关的分合位置是否与工作票规定的位置相符,设备上有无遗漏工具材料;

4.12.5.4?线路工作应检查工作线的项序及短路设备,隔离开关的分合位置是否符合检修前的情况,交叉跨越是否符合规定;

4.12.5.5?送点后,值班人员对投入运行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正常运行后报告工作负责人,工作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5?相关文件:无

6?相关记录

?《配电设备运行表格》

篇2:保证电气设备长期稳定运行措施

1严格控制工艺指标。发电区各专业人员必须在现场紧随进度,并监督安装过程中的不规范、不达标的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处理,坚决不给投产试车留隐患。所有安装中的明显接点必须在设备投运前亲手紧固一遍。

2严格把守设备试验关,尤其是各附属设备的耐压试验、短路试验以及联锁试验。

3断路器投运前必须手动、自动试验断路器跳合闸,严禁将拒绝跳闸的断路器投入运行;开关柜设有保证安全操作的程序连锁,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不得随意操作或强行操作,否则会造成设备损坏或引起人身伤亡事故;开关储能故障时严禁投入运行。

4在正常运行条件下,断路器的工作电流、最大工作电压、开断电流不得超过额定值;变压器的工作温度、工作电流、最大工作电压不得超过额定值;发电机、励磁变以及无刷励磁机的工作温度、工作电流、最大工作电压、额定负荷不得超过额定值。

5所有运行中的断路器,应将开关“远方/就地”切换开关切至“远方”

位置,禁止使用手动机械分闸或就地操作按纽分闸。只有在遥控失灵或当人身及设备事故而来不及远方操作时,方可就地分闸,且应先解除重合闸,再手动分闸

6电缆投运前必须完整清洁;电缆头接触良好,无松动断股和锈蚀现象;电缆沟内支架应紧固,无松动和锈蚀现象。

7互感器投运前必须检查一次熔断器接触良好,无短路现象;套管外部清洁,无破损、放电现象;连接部分无过热松动现象;接地部分应完整良好。

8避雷器投入前应检查上、下部引线接线牢固、无松动断线;绝缘瓷瓶完整、无裂纹、破损或放电痕迹;地线完好,接触牢固。

9隔离刀闸位置应符合运行方式;刀闸(含真空开关一次触头)接触良好,无过热,无放电,无明显的松动或振动;支持瓷瓶应清洁、完整、无裂缝;刀闸定位销位置应准确。

10电容器运行前检查应检查:

1)电容器外观检查良好,接线正确。

2)三相间的容量应平衡,其误差不超过一相总容量的5%。

3)各接点应接触良好,外壳及构架接地的电容器组与接地网的连接应牢固可靠。

4)电容器组相连的设备,电览合格。

5)电容器组的保护经校验合格、设定值真确。

11发电机启动前的检查:

1发电机外部清洁,测温表计齐全,机壳内照明良好,轴承绝缘良好,无金属短路现象。

2对静态励磁装置,按厂家说明书进行检查。

3对PTCT按配电装置规程进行检查,PT二次不得短路,CT不准开路。

4发电机出口开关应在断开位置,静态励磁在工作位置,激励电源应合入。

5所有网门应关好,内部清洁,无杂物。

6发电机开机前一次系统各部件,除试验设备外,现场不准有任何检修工具及杂物。

7静态励磁引入转子的电源刀闸应在合入位置。

8检查仪表、继电保护、自动装置、静态励磁装置:

(1)表计完整指示到零位,引线齐全。

(2)保护装置按继电保护规程进行检查。

12发电机启动前的试验:

1用2500V摇表测量发电机定子线圈电阻,应不小于上次的1/3,或绝对值不低于13MΩ,并应测量R60/R15≥1.3,否则应报告值班长及有关领导。

2用500V摇表测量励磁回路的绝缘电阻,其值不小于0.5兆欧。

3频繁开停机(停机不超过一周),可不测绝缘,但停机后必须测绝缘。

4试验灭磁开关和发电机开关联锁:

a.合发电机真空开关。

b.合灭磁开关时,发电机真空开关应跳闸。

5合灭磁开关和发电机开关后,按汽机盘上的事故按钮,灭磁开关和发电机开关应跳开,并应有“汽机保护动作”报警。

6试验联络信号完好、正确。

上述检查试验完毕后,将情况报告值班长,得到值班长许可后,方可启动机组。发电机转动后即认为定子带电,任何人不得在发电机回路上进行工作。

13变压器投入前的检查:

(1)工作票应全部收回,经现场验收检查后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拆除变压器所有临时接地线、标示牌、临时遮栏,恢复固定遮栏。

(2)干式变压器应检查现场无杂物,各部件齐全,温度报警器齐全,网门应关好。

(3)充油变压器油位、油色正常,有油质实验报告,并与当时的油温相适应。

(4)套管各部件清洁无垢、无裂纹、无放电痕迹。

(5)变压器分接开关位置与运行要求一致,三相分接头应一致。

(6)变压器一次引线应正确接头,并涂有明显的相色,外壳接地线应牢固,外部清洁。

(7)保护测量信号及控制回路的接线正确,各项保护传动试验动作正确,定值符合电网运行要求,保护软硬压板均在投入位置。

(8)变压器绝缘试验合格,无遗漏试验项目,油的简化试验和绝缘强度应合格。

(9)变压器上无遗留物,照明充足,并清理现场。

14变压器的冲击试验,新机组为5次,每次间隔不小于5分钟。

15电动机启动前的准备、操作及注意事项

(1)将有关开关、二次电源置于断开位置,将小车开关或抽屉开关拉出置检修位置。

(2)测定绝缘时包括电缆线路,测静子对地绝缘及相间是否连通。

(3)电动机的停、送电操作,应由电气值班员进行,而起动、停止操作由电动机所带的机械部分的值班员进行。

(4)电动机正常情况下,允许冷态启动2~3次,热态启动1次,只有在事故处理及启动时间在2~3秒内的电机可以多启动1次(当找平衡时,启动间隔不应小于半小时)。

(5)电动机启动后应检查电机有无异音。

(6)电机一般应在空载或轻载下起动。

16电动机启动前的检查:

(1)有关电机的工作票已全部收回,安全措施拆除完毕。

(2)电机周围无杂物、无漏水、无漏气现象。

(3)接线牢固、正确,接线盒完整,机械部分已具备启动条件。

(4)保护完好,定值正确,信号灯具齐全。

(5)开关、刀闸、电缆、熔断器、热偶等完好、正常。

(6)地脚螺丝、接地线紧固、完好。

(7)电机外壳和起动设备的金属外壳是否可靠接地或接零。

(8)检查三相电源是否正常,是否过高或过低。

(9)联轴器的螺栓和销子是否紧固,电机转动是否灵活,有无摩擦、卡住、串动及不正常声音。

17设备投运后,应加强设备的定期巡检。每小时应对所属设备区域巡检一次。

18备自投开关的投入规定:正常运行中备自投开关应在热备位置,备自投压板应投入。

篇3:在电气设备工作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措施

1、目的

规范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的安全措施,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工作。

2、范围

适用于强电人员日常工作。

3、职责

3.1维修部经理负责监督和检查安全工作。

3.2主管、电工负责在工作中遵守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4、程序及要求

4.1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必须完成下列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4.1.1断电。在工作场所必须断开电源的设备:包括需检修设备的带电部分的电源、工作范围安全距离小于0.7m(10KV)的带电部分及工作人员后面或两侧无遮栏或其他可行安全措施的带电部分。在断开电源时,必须使检修设备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高压柜的手动机构处于断开位置时,都应用锁锁住。

4.1.2验电。检验电气设备上有无电压时,必须使用合格的验电器,验电前应在带电母线上检测一下验电器,确认验电器确实是合格产品。验电时应在电气设备的两侧的各相分别进行。

4.1.3装设接地线。将检修设备的三项短路并接,可以放掉检修设备的剩余电荷,这也是防止突然来电,保护工作人员安全的唯一可行安全措施。装、拆接地线必须由两人进行,若仅有单人值班,则只允许用接地开关接地。

4.1.4悬挂指示牌和装设遮栏。在工作点四周应安设标示牌和遮栏,有关的操作开关手柄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标示牌。

4.2工作许可

4.2.1工作许可人(值班员)应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并应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

4.2.2在配电室内工作,工作许可人应同工作负责人检查停电范围内已实施的安全措施。如装接地线,遮拦和标示牌等,并指明邻近带电部位。在工作地点,应以验电器(手)触试停电设备,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

4.2.3工作负责人及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及工作项目。工作许可人不应改变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如需改变,须事先取得工作负责人的同意。

4.2.4在配电室出线电缆的另一端头的停电工作,应得到送电端的值班员的许可,并做好现场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始工作。

4.2.5在线路上停电工作,工作负责人应得到值班员许可,拉开有关配电室或线路隔离开关等,并做好现场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始工作。

4.2.6在工作过程中,当工作许可人发现有违反安全工作规程或拆除安全措施时,应及时命令停止工作,并进行更正。

4.3工作监护制度

4.3.1工作监护制度是保障人身安全及操作正确的主要保护措施。监护人的安全技术等级应高于操作人。

4.3.2带电作业或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应设专职监护人。工作人员应服从监护人的指挥。监护人不得离开现场。监护人在执行监护时,不应兼做其它工作。

4.3.3监护人或专职监护人因故离开现场时,应由工作负责人事先指派了解有关安全措施的人员接替监护,使监护工作不致间断。

4.3.4监护人所监护的内容:

4.3.4.1部分停电时,应始终对所有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进行监护,使其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

4.3.4.2带电作业时,应监护所有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不应小于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以及工具使用是否正确,工作位置是否安全,操作方法是否正确等;

4.3.4.3监护人发现工作人员中有不正确的动作时,应及时纠正,必要时令其停止工作。

4.3.5监护人可监护人数的规定。

4.3.6设备(线路)全部停电,一个人所监护的人数不予限制;

4.3.7在部分停电设备周围,不是全部设有可靠的遮拦以防止触电时,则一个监护人在室内最多可监护三人;

4.4工作终结和送电制度

4.4.1工作完毕后,工作人员应清扫整理现场,清点工具,检查临时接地线是否拆除,被检修的短路设备,隔离开关等应做拉合试验,试验后应处于检修前的位置。(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范围内做周密检查,正确无误后,召集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宣布工作终结后,方可办理送电手续)。

4.4.2在配电室内工作,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会同值班人共同对设备进行检查,特别对短路设备,隔离开关的分合位置应与工作票相符,各项检查无误后,在工作票上填写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字后,方可宣布工作终结。

4.4.3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前,值班人员严禁检修设备合闸送电。

4.4.4检修工作中如需部分设备(线路)先恢复送电时,工作票应收回。如对未完成工作需继续进行时,应重新填写工作票。

4.4.5工作终结,送电前应检查的工作如下:

4.4.5.1拆除的接地线组数是否相同,确认接地刀闸是否断开;

4.4.5.2所装的临时遮栏,标示牌是否拆除,永久安全遮栏和标示牌等安全措施是否恢复;

4.4.5.3所有断路设备及隔离开关的分合位置是否与工作票规定的位置相符,设备上有无遗漏工具和材料;

4.4.5.4线路工作应检查工作线的项序及短路设备,隔离开关的分合位置是否符合检修前的情况,交叉跨越是否符合规定;

4.4.5.5送电后,值班员对投入运行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正常运行后报告工作负责人,工作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5、质量记录

《配电室工作票》、《操作票》

6、检查与考核

维修部对电气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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