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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临时用电保证措施要求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2

5.1一般规定5.1.1施工用电设备数量在5台及以上,或用电设备容量在50kW及以上时,应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5.1.2施工用电应建立用电安全技术挡案,定期经项目负责人检验签字。5.1.3施工现场应定期对电工和用电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5.1.4施工用电应定期检测。5.2用电环境5.2.1与外电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生活设施和堆放构件、材料等。②在架空线路一侧施工时,在建工程应与架空线路边线之间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安全操作距离不得小于下表数值: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表5.2.1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缘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架空线路电压1kV以下1—10kV35—110kV154—220kV最小安全操作距离4m6m8m10m③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缘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5.2.2对外电架空线路的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施工现场不能满足第8.2.1条中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按现行行业规范规定搭设防护设施并设置警告标志。②在架空线路一侧或上方搭设或拆除防护屏障等设施时,必须停电后作业,并设监护人员。5.2.3对易燃、易爆物和腐蚀介质的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电气设备周围应无可能导致电气火灾的易燃、易爆物和导致绝缘损坏的腐蚀介质,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理。5.2.4对机械损伤的防护应符合以下规定:电气设备设置场所应能避免物体打击、撞击等机械伤害,否则应做防护处理。5.2.5雷电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施工现场内的施工升降机、钢管脚手架等金属设施,若在相临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以外且在下表规定范围之内时,应按有关规定安装防雷装置。表5.2.2地区年平均雷暴日(d)金属设施高度(m)≤15≤5015<,<40≤3240≤,<90≤20≤90及雷害特别严重地区≤12施工现场内金属设施需安装防雷装置的规定注:地区年平均雷暴日可查阅《建筑施工用电安全技术规范》。②防雷装置的避雷针(接闪器)可采用φ20钢筋,长度应为1~2m;当利用金属构架做引下线时,应保证构架之间的电气连接;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Ω。5.3接地、接零5.3.1施工用电基本保护系统应符合以下规定:施工用电应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380/22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其保护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1.施工现场由专用变压器供电时,应将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直接接地,并采用TN桽接零保护系统。2.施工现场由专用发电机供电时,必须将发电机的中性点直接接地,并采用TN桽接零保护系统,且应独立设置。3.当施工现场直接由市电(电力部门变压器)等非专用变压器供电时,其基本接地、接零方式应与原有市电供电系统保持一致。在同一供电系统中,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4.在供电端为三相四线供电的接零保护(TN)系统中,应将进户处的中性线(N线)重复接地,并同时由接地点另引出保护零线(PE线),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5.3.2施工用电保护接零与重复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PE线)连接。2.保护零线应符合下列规定:1)保护零线应自专用变压器、发电机中性点处,或配电室、总配电箱进线处的中性线(N线)上引出;2)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绝缘导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使用绿/黄双色线做负荷线;3)保护零线(PE线)必须与工作零线(N线)相隔离,严禁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混用。4)保护零线上不得装设控制开关或熔断器;5)保护零线的截面不应小于对应工作零线截面。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截面不应小于2.5mm2的多股绝缘铜线。3.保护零线的重复接地点不得少于三处,应分别设置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以及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5.3.3施工用电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2.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重复接地应与保护零线连接,每处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5.3.4施工用电配电室应符合下列规定:1.配电室应靠近电源,接近负荷中心,应便于线路的引入和引出,并有防止雨雪和小动物出入措施。2。配电柜应符合下列要求:1)柜两端应做接地(接零);2)柜应做名称、用途、分路标记;3)柜不得直接挂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4)柜或线路维修时应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停止作业时断电上锁。5.3.5施工用电自备电源应符合下列规定:1.发电机组电源应与外电线路联锁,严禁并列运行;2.发电机组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并应独立设置,与外电源隔离。5.4配电线路5.4.1施工用电架空线路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架空线路应采用绝缘导线,并经横担和绝缘子架设在专用电杆上;2.架空导线截面应满足计算负荷、线路末端电压偏移(不大于5%)和机械强度要求;3.架空敷设档距不应大于35m,线间距离不应小于0.3m。4.架空线敷设高度应满足下列要求:1)距施工现场地面不小于4m;2)距机动车道不小于6m;3)距铁路轨道不小于7.5m;4)距暂设工程和地面堆放物顶端不小于2.5m;5)距交叉电力线路:0.4kV线路不小于1.2m;10kV线路不小于2.5m。5.4.2施工用电电缆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不得沿地面明设;2埋地敷设深度不应小于0.6m,并应覆盖硬质保护层;穿越建筑物、道路等易受损伤的场所时,应另加防护套管;3.架空敷设时,应沿墙或电杆做绝缘固定,电缆最大弧垂处距地面不得小于2.5m;4.在建工程内的电缆线路应采用电缆埋地穿管引入,沿工程竖井、垂直孔洞,逐层固定,电缆水平敷设高度不应小于1.8m;5.5配电箱及开关箱5.5.1施工用电应实行三级配电,即设置总配电箱或室内总配电柜、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级配电装置。开关箱以下应为用电设备。5.5.2施工用电动力配电与照明配电宜分箱设置,当合置在同一箱内时,动力与照明配电应分路设置。5.5.3施工用电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厚度为1.2-2.0mm)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不得使用木质配电箱、开关箱及木质电器安装板。5.5.4施工用电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无外来物体撞击的地方,其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5.5.5施工用电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严禁于地面上拖拉。5.5.6施工用电开关箱应实行“一机一闸”制,不得设置分路开关。5.5.7施工用电配电箱、开关箱中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短路保护器、过载保护器,其额定值和动作整定值应与其负荷相适应。总配电箱、开关柜中还应装设漏电保护器。5.5.8施工用电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参数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开关箱(末级)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使用于潮湿场所时,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2.总配电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I)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t)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I.t≤30mA.S)。5.6照明5.6.1施工照明供电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1.一般场所,照明电压应为220V。2.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粉尘和狭窄场所,照明电压不应大于36V。3.潮湿和易触及照明线路场所,照明电压不应大于24V。4.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应大于12V。5.行灯电压不应大于36V。5.6.2施工用电照明变压器必须为隔离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5.6.3施工照明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m。5.6.4施工照明使用220V碘钨灯应固定安装,其高度不应低于3m,距易燃物不得小于500mm,并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不得将220V碘钨灯做移动照明。5.6.5施工用电照明器具的形式和防护等级应与环境条件相适应。5.6.6需要夜间或暗处施工的场所,必须配置应急照明电源。5.6.7夜间可能影响行人、车辆、飞机等安全通行的施工部位或设施、设备,必须设置红色警戒照明。

篇2:雨季临时用电电气安全技术保证措施要求

针对雨季易发生触电伤人事故的特点,对现场临电的线路、配电箱、设备等可能遭受雨淋、水淹、线路绝缘易损坏等情况,依据临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制定出具体的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一)雨季防雷措施

1、人身防雷措施:

(1)雷雨时,停止野外露天作业。

(2)雷雨时,尽量离开铁丝网、金属晒衣绳、烟筒、孤树等。

(3)雷雨时,应关闭门窗,防止球形雷进入室内,尽量离开各种进户线1.5米以外。

2、高大设施的防雷措施:

高度在20米以上的建筑物四周的塔吊、竖井架、脚手架均需作避雷针、避雷接地引下线,其接地装置可利用在建工程的基础钢筋,引下线可单独敷设Φ8圆钢或利用在建工程的防雷接地引下柱子主筋或利用可靠连接的设备的金属结构体,经常检测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并做好记录。

3、高层建筑施工作业层的防雷措施:

可利用加高一层在建工程的防雷接地引下线柱子主筋做避雷针,实现临时防雷的方法,此时一定要校验操作层(面)上的设备、脚手架等是否早其有效保护范围内。

(二)雨季电器安全管理措施

1、雨季施工前,对现场配电线路、机电绝缘、设备(配电箱)的防雨性能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并做好记录,对现场设有防雷保护的设备,应检查避雷针、引下线的连接质量,并检测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并做好记录。雨季施工中,要求施工现场每周必须进行一次定期检查,雨后必须经过巡视检查,认为合格后,设备方可投入运行。

2、设雨季电气安全管理小组,做好雨季电气安全管理和电气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

3、现场配电箱的管理(拉闸设备断电、关箱门加锁、清理箱内及周边杂草杂物)、电气设备防雨覆盖等实行归口责任管理(由使用者负责管理),电工负责公共配电箱的管理及所有配电箱、开关、线路的安装和维修工作,其他人员不可乱动。

篇3:临时用电安全保证措施

1、电气操作人员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对电气设备工具要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凡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工具要停止使用。

2、电工人员严禁带电操作,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线,正确使用电工器具。

3、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做接地或接零保护,在总箱、开关箱内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实行两极漏电保护。

4、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禁止用其它金属丝代替,并且需与设备容量相匹配。

5、施工现场严禁使用塑料线,所使用绝缘导线型号及截面必须符合临电设计。

6、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各种绝缘防护用品,不得违章操作。

7、当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机灭火,严禁使用或采用灭火剂灭火。

8、凡移动式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9、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固定在配电箱箱体内,金属板与配电箱体重作电气连接。

10、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各种电器应按规定的位置紧固在安装板上,

不得歪斜和松动,并且电器设备之间,设备与板四周的距离应符合有关工艺标准的要求。

11、配电箱、开关箱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1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导线的型号和截面应严格执行临电图纸的标截面。各种仪表之间的连接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铜蕊导线,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13、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应设在箱体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14、各种箱体的金属构架、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正常不带电金属底座,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经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15、配电箱后面的排线需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用卡钉固定在盘板上,盘板引出及引入的导线应留出适当余量,以便检修。

项目部:

二00八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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