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网配电典型作业防止较大以上人身事故措施要求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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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网配电典型作业防止较大以上人身事故措施要求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2

1?一般规定农网配电作业中,以下作业类型安全风险相对较高:放线、撤线与紧线作业;邻近带电线路或带电设备施工;立(撤)杆塔、补装杆塔构件;在移动平台、构筑物上作业;在地质条件较为复杂的她段从事土石方工程、进人深沟(洞)作业;电力设施受灾后抢修作业;起重作业和复杂环境中的人力运输;配电抢修作业。1.1?对于安全风险相对较高的农网配电作业,一应根据工作任务的复杂性、作业环境等因素,实行分级勘察。1.1.1?下述作业项目,一般应由县供电企业分管领导组织勘察:(1)跨越10(6)千伏带电线路;(2)跨越铁路、高速公路;(3)发生重大灾害后恢复供电等作业环境复杂、易造成较大及以上人身事故的工作;(4)网(省)、市供电企业规定应由其组织勘察的其他作业项目。1.1.2?下述作业项月,一般应由县供电企业生产技术部门组织勘察:(1)跨越不由本单位运行管理的线路;(2)跨越三级及以上公路、通航河流;(3)对同杆塔架设多回线路中的某回线路实施停电作业、邻近带电线路作业等环境较为复杂、易造成较大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的工作;(4)从事放(撤)线、立(撤)杆作业,且施工中导线、工器具以及其他非绝缘物可能触及(邻近)带电线路、设备;(5)在地下管线(如电力、燃气、石油管线等)附近开挖;(6)网(省)、市、_县供电企业规定应由其组织勘察的其他作业项目。1.1.3?下述作业项目,一般应由县供电企业生产工区负责组织勘察:(1)地质条件较为复杂的土石方工程;(2)在交叉跨(穿)越的地段更换绝缘子、调整弧垂;(3)撤除导线,杆塔;(4)跨越低压带电线路;(5)网(省)、市、县供电企业规定应由其组织勘察的其他作业项目。1.1.4?下述作业项目,县调宜派员参加现场勘察:(1)放(撤)线跨(穿)越2条及以上10(6)千伏及以上线路;(2)发生重大灾害后恢复供电等作业环境复杂、易造成较大及以上人身事故的工作;(3)网(省)、市供电企业规定应由其参加勘察的其他作业项目。1.2?对安全风险相对较高的农网检修、施工作业,县供电企业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应根据勘察记录,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监督、施工作业单位人员等分析现场工作条件,在清楚作业环境基础上,确定作业全过程中的危险点,制定危险点预控措施;并落实到施工(即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及施工方案)和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中。1.3?基层单位负责人要经常深人现场进行督导。生产技术部门、安全监察部门应加强对现场作业的指导和监督。1.4?应建立作业风险平估制度,对作业风险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对安全风险较高的作业,应强化对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管理。2?防止在防线、撤线与紧线作业中发生较大及以上人身事故【提示】此类作业,主要防止作业过程中因倒杆塔和触电,造成较大及以上人身事故。如撤(紧)线时,要防止杆塔因受力失去平衡而倾倒;跨越铁路、公路、通航河流时,要防止交通工具拖拽导线而拉倒杆塔;防止施工中跨越公路的导线挂、扯交通工具而引发交通事故;跨(穿)越带电线路、邻近带电线路施工时,防止非绝缘体与带电体接触,造成作业人员触电。2.1?一般安全要求2.1.1?根据现场勘察情况,绘制与工作线路交叉、平行(邻近)、跨(穿)越线路图,施工方案由县供电包企业生产领导(总工)批准;跨越带电的线路、电气化铁路、高速公路的施工方案报地(市)公司批准。2.1.2?施工前,工作负责人与现场监护人要共同逐项确认工作地段跨(穿)越线路的安全措施已按施工方案落实到位,不存在遗漏或其他问题。2.1.3?施工前,应认真检查放线、撤线和紧线等作业工器具,满足安全施工要求。2.1.4?施工时,搭设或拆除跨越架应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相关规定。搭设跨铁路、高速公路的跨越架,还应事先与被跨越设施的管理单位取得联系,得到批准后方可实施,必要时请其派员监督。2.1.5?放线、撤线和紧线作业应设专人统一指挥,统一联络信号,并做到通讯畅通,并派人跟踪观察导线与牵引绳连接处受力情况。2.2?防止杆塔在施工中失去平衡倒塌2.2.1?撤线作业,勘察时应先检查电杆的杆根(基础)、拉线是否牢固,电杆埋深是否足够。对拉线及拉线棒锈蚀严重的杆塔,应增设临时拉线;对有环裂纹、露筋严重的电杆,应先采取补强、加固措施后,再进行撤线作业。2.2.2?更换导线作业,对锈蚀严重的拉线及拉线棒,有环裂纹、露筋严重的电杆,应先予以更换。2.2.3?紧(撤)线作业,应对杆塔主要受力点进行受力分析和计算,明确临锚的布置位置及要求,牵引锚桩的设置应满足安全施工措施的规定。2.2.4?耐张杆塔要先安装临时拉线。断线时,应使用机械或绳索使导线缓慢落地,严禁采用突然剪断导线的方法松线。2.3?防止交通工具拖拽导线,拉倒杆塔2.3.1?跨越铁路、公路、通航河流施工,施工前应向其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施工时,请其配合。2.3.1.1?跨越公路施工时,应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2处及以上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看守。需要时,应申请交通管理部门采取封路等限制措施,确保施工安全。2.3.1.2?跨越通航河流施工时,应请航监部门配合,必要时采取封航措施。2.3.2?采取搭设跨越架跨越铁路、公路,作业过程中跨越架应有专人看守,看守人与工作负责人应保持通信畅通,信号统一、清楚。2.3.3?跨越铁路、公路、通航河流施工,放线、撤线与紧线过程中,除在杆上渡线的人员外,在牵引导线时,其他人员不得在杆塔上作业。2.4?跨越电力线路施工时的要求2.4.1?跨越电力线路施工时,被跨越的线路一般应停电并接地。2.4.2?如果采取无跨越架跨越带电电力线路施工时,必须按照带电作业的要求组织施工,并由从事带电作业的专业人员承担作业任务。一同时,加强现场安全监护,实施专人监护。2.4.3?搭设跨越架带电跨越施工的要求2.4.3.1?施工前,应停用被跨越的10(6)kV带电线路的“重合闸”装置。施工期间,若该线路发生故障跳闸时,在未取得施工工作负责人同意前,严禁强送电。2.4.3.2?牵引工具及导线应接地,并使用绝缘牵引绳。跨越档相邻两侧杆塔上的放线滑车应使用闭口滑车并可靠接地。2.4.3.3?作业过程中,跨越处应有专人看守,看守人与工作负责人应保持通信通畅。2.4.3.4?作业人员不得在跨越架内侧攀登或作业,并严禁从封架顶上通过。导线通过跨越架时,应用绝缘绳作引渡,严禁采用由人带线头或抛扔钢丝绳的方法进行;引渡或牵引过程中,跨越架上不得有人。2.5?穿越带电线路施工时的要求2.5.1?勘察和制定施工方案时,应校核施工线路与被穿越线路的交叉距离,考虑施工中导线的跳跃后,应满足表2-l规定的安全距离,否则几被穿越线路应停电并予接地(对配电线路安全距离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调整路径等方式进行)。表2-1?安?全?距?离交叉(邻近)电力线路电压等级(kV)10及以下35(20)110(66)220330500安全距离(m)1.02.53.04.05.06.02.5.2?若在线路上拔地段穿越带电线路,应验算导线在自由状态下与带电线路的距离,在考虑施工中导线的跳跃后,应满足表2-1规定的安全距离,并采取以下措施:2.5.2.1?牵引导线时,应在被穿越线路的下方埋设桩锚,将导线压放到桩锚上的滑轮内。2.5.2.2?紧线、挂线时,在穿越档内可采用绝缘无极绳环,控制导线的跳跃,保持与带电线路的安全距离。2.6?在同杆塔架设的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进行放(撤)线时的要求2.6.1?此类作业的施工“三措一案”,须由地(市)公司批准。2.6.2?在同杆塔架设的多回线路的上层线路放(撤)导线工作,下层线路应停电,并予接地。同杆塔架设的线路停电登杆作业,杆塔上所有10kV及以下的线路必须停电并予接地。2.6.3?登杆塔和在杆塔上工作时,每基有人工作的杆塔都应设专人监护。作业人员登杆作业前,应认真核对停电检修线路的双重编号无误,核对杆塔色标,判别标识无误,方可在监护下登杆作业。2.6.4?作业人员的活动范围及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等与带电部位的距离,应满足表2-2中的安全距离。表2-2与带电体最小安全距离带电体的电压等级(kV)≤1035110(66)220330500工器具、安装构件、导线、地线与带电体的距离(m)2.03.54.05.06.07.0作业人员的活动范围与带电体的距离(m)1.72.02.54.05.06.02.6.5?严禁进入带电线路横担或在该横担上放置任何物件。严禁在杆塔上盘卷或放开绑线。2.6.6?在停电线路一侧吊起或向下放落工具、材料等物体时,应使用绝缘绳传递,物件与带电导线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2-2的规定。2.6.7?防线、撤线与紧线与紧线时,应控制导线或架空地线摆(跳)动,保持与带电线路的安全距离。2.6.8?应采用绝缘牵引绳牵引导线,绞车等牵引工具应接地,放落和架设过程中的导线亦应接地,以防止产生感应电。2.6.9?施工时要注意气象变化,遇有5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3?防止在立(撤)杆塔、补装杆塔构件作业中发生较大及以上人身事故【提示】此类作业,主要是防止触电、杆塔坍塌和重物打击造成较大及以上人身事故。如,防止立(撤)杆塔、补装构件时发生倾倒、坍塌,发生人员高处坠落,造成物体打击;邻近带电设备作业时,物件与带电设备接触,造成触电。3.1?一般安全要求3.1.1?立(撤)杆塔等大型作业应根据现场勘察结果,对危险性、复杂性和难度较大的施工任务,如邻近带电设备、泥沼地、杆塔严重倾斜、杆塔构件缺失严重等条件下组织施工,应制定“三措一案”和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并经本单位生产领导(总工)批准后执行。3.1.2?立(撤)杆塔应设专人统一指挥。开工前,要交待施工方法、指挥信号,并组织对安全、组织、技术措施进行学习,工作人员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服从指挥。3.1.3?在新立杆塔的杆基尚未完全夯实前,严禁攀登。多人上下同一杆塔时应逐个进行。杆塔上有人工作时,严禁调整或拆除拉线。3.1.4?同一杆塔上有多人作业时,应指定专人负责本杆塔上的安全及技术工作,并监护杆塔上作业人员。31.5?在山坡上立杆时应注意拉绳的角度,以确保施工人员安全。3.1.6?临时拉线的地锚应埋设牢固,回填土逐层夯实,一个锚桩上的临时拉线不得超过两根,临时拉线绑扎工作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3.1.7?利用已有杆塔立(撤)杆,应先检查杆塔强度及根部的牢固程度,必要时增设临时拉线并补强。3.2?在人流密集区、邻近道路施工时的要求3.2.1?在人流密集区附近立(撤)杆时,应划定警戒范围、设置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看守,疏导行人。3.2.2?邻近道路施工时,应制定相应的交通组织方案,并设警戒范围或警告标志,必要时请交警部门实施交通管制。3.3?立(撤)杆塔时,防止倒杆塔的要求3.3.1?撤除老旧钢筋混凝土电杆时,应检查电杆埋设深度,电杆是否完好,电杆有环裂纹或露筋严重时,应加固后,作业人员再登杆;撤线前,应在转角杆、终端杆的承力反方向打好临时拉线。3.3.2?严禁随意整体拉倒旧电杆或在电杆上有导线的情况下整体放倒。3.3.3?使用抱杆立(撤)杆塔时,抱杆下部应固定牢固,在松软土质处立杆时,应防止抱杆沉陷的措施;在坚硬或冰雪冻结的地面上立杆时,应有防止抱杆滑移的措施;当抱杆受力后发生不均匀沉陷时,应及时调整。3.3.4?立杆过程中除指定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应在离开杆塔高度的1.2倍距离以外,所有人员不得站在正在起立的杆塔下或牵引系统下方。如需下坑拔正杆根时,应停止牵引,在工作负责人指导监护下并站在起立方向外侧工作。3.3.5?电杆起立到700后应减缓速度、并注意各侧拉线,起立至800时,停止牵引,用临时拉线调整杆塔。3.3.6?牵引时,不得利用树木或外露岩石作受力桩川庙时拉线不得固定在有可能移动或其他不可靠的物体上。牵引时应安排专人密切监视锚桩的受力情况,如有异常要立即停止牵引作业。临时拉线应在永久拉线全部安装完毕承力后方可拆除。3.3.7?使用吊车立(撤)杆时,绳套应绑在杆塔重心位置之上的适当位置,并采取增加临时拉绳等措施防止杆塔倾倒、摇摆。3.4?邻近带电设备施工时防止触电的要求3.4.1?应设专人监护。整体组立(撤)杆塔时,杆塔与带电设备的距离应大于倒杆距离(杆塔最边缘至杆塔全高加上表2-2中最小安全距离)。3.4.2?拉线、临时拉线、施工机具、牵引绳及材料在立(撤)杆过程中,应能保证与带电设备的距离不小于表2-2规定的安全距离,否则,带电设备应停电并予接地。严禁采取举起、拨开带电导线等方式来增加电气距离。3.5?采用顶杆(叉杆)竖立电杆时的基本安全要求3.5.1?顶杆(叉杆)只可用于竖立8米以下拔梢杆;立杆时必须由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工作负责人。3.5.2?施工人员应均匀分布在电杆两边,在杆梢离地1.5m时应立即使用顶杆(叉杆),并配合人力前移顶杆(叉杆)。电杆起立到700时应减缓速度,注意调整好各侧拉绳,防止电杆失去平衡发生倒杆。3.6?补装杆塔构件时防止垮塌的要求3.6.1?作业前应检查拉线、基础和杆塔受力状况。对倾斜严重或铁件缺失严重的杆塔,应采取加设临时拉绳、支撑杆等措施对杆塔进行临时加固。3.6.2?作业过程中,应按顺序装拆,不得随意拆除受力构件,如确需拆除时,应预先作好补强措施。4?防止在平台、构筑物上作业中发生较大及以上人身事故【提示】此类作业,主要是防止发生平台倾倒、构筑物塌陷,以及在带电设施附近作业时发生触电,造成较大及以上人身事故。4.1?应由专业人员搭设脚手架、高处作业平台。使用中不得超过额定载荷。4.2?作业时,移动式脚手架、高处作业平台应与牢固的构件绑牢,并将其滚轮固定住。移动脚手架、高处作业平台前,脚手架上、平台上的材料、工具等应清理干净,在架上作业的人员回到地面或牢固的工作面后,方可移动。4.3?凡高度超过2米的脚手架、作业平台,在可能发生坠落面侧应设置固定式防护栏杆。平台的工作面应采取防滑措施。在没有设置防护栏杆的脚手架、作业平台上工作,或坠落相对高度超过1.5米以上时,必须使用安全带等可靠的安全措施。4.4?邻近带电设备作业时,在脚手架、平台上作业的人员、工具材料与带电设4.5?在屋面安装配电变压器时的基本安全要求4.5.1?安装前应验算屋面的承载强度。吊装变压器工作应设专人指挥和监护。4.5.2?安装前要对屋面的上部、周围建筑物及电力设施进行勘察,确定吊车摆放位置,保证吊装过程中吊臂、钢丝绳、变压器与周围建筑物及带电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5?防止在土石方工程、进入深沟(洞)作业中发生较大及以上人身事故【提示】此类作业,主要是防止挖沟(洞)时发生垮塌;作业人员进人深沟(洞)时发生窒息、气体中毒造成较大及以上人身事故;沟(洞)中作业,损坏运行中电缆,造成触电;使用的移动电器漏电,造成触电。5.1?开挖泥水坑、流沙坑等施工作业,施工所用电动抽水泵及其他移动电气设备应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5.2?坑洞开挖,不用挡土板时,坑壁应留有适当坡度,一般参照表5-1预留。表5-1??坡度土质类别砂土、砾土、淤泥砂质黏土黏土、黄土硬黏土坡度(深:宽)1:0.751:0.51:0.31:0.155.3?在城镇、居民区及交通道路附近挖沟(坑),应与管理或产权单位取得联系,查明地下设施种类、走向、位置、埋深,最好能够取得地下设施施工图、走向图等。已开挖的沟(坑)应设盖板或可靠遮拦,挂警告标牌,夜间设置警示照明灯,并设专人看守。5.4?在电缆及煤气(天然气)管道等地下设施附近开挖时,应事先取得有关运行管理单位的同意。必要时,请其派人到现场监护。严禁用冲击工具或机械挖掘。5.5?开挖中,发现不能辨认的物品,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报告,严禁随意敲击或耍弄。5.6?在松软土质挖坑洞时,应采取加挡板、撑木等防止塌方的措施,不得由下部掏挖土层。采用的挡板、撑木等强度要符合作业现场需要。堆放的材料、渣土,距坑边距离应大于0.8米,且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米。严禁作业人员在坑内休息。5.7?爆破作业应由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应有专人指挥。正式实施爆破前,其他人员必须撤到安全地带。同时应检查危险区内是否有人停留,并派专人警戒,严禁任何人进人危险区。遇有哑炮时,应至少等20分钟后再行处理,非排爆专业人员不得靠近。5.8?在下水道、煤气(天然气)管线、潮湿地、垃圾堆或有腐质物等的附近从事挖沟(坑)时,应在地面上设监护人;在挖深超过2米的沟(坑)时,应采取如戴防毒面具、带救生绳,并向坑中送风等安全措施。监护人应密切注意沟(坑)内的工作人员,防止人员气体中毒。5.9?电缆井内工作时,禁止只打开一只井盖(单眼井除外)乙进人电缆井内作业,应先用吹风机排除浊气,再用气体检测仪检查井内易燃易爆及有毒气体的含量是否超标。电缆沟的盖板开启后,应自然通风一段时间后再进人沟内工作。电缆井内工作时,通风设备应保持常开,以保证空气流通。6?防止在重大灾害后抢修电力设施中发生较大及以上人身事故【提示】抢修作特点:运行方式调整多;用户自备发电机发电时,可能造成反送电:杆塔及基础受损;参与抢修作业人员较多。要坚持统一指挥,加强现场督导。为此应将停电、故障线路视为带电线路,在所有可能来电侧验电接地。6.1?发生重大灾害后的电力设施抢修工作应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畅通信息。6.2?各级调度要向抗灾抢修指挥人员及时通报运行方式的变化及已恢复的线路情况。6.3?加强对用户自备电源使用管理。加大对灾后自备发电机使用情况的检查、登记,安装可靠的闭锁装置确保与电网隔离,防止发生反送电。6.4?抢修因灾受损的电力设施前,运行管理单位应会同抢修单位进行现场勘察。现场勘察时应查明工作范围内线路受损的情况及线路交叉跨越、自备电源和双电源情况。6.5?外单位抢修队伍参与抢修作业,须由设施的运行管理单位派专人具体负责与调度联系,办理相关的工作许可手续,并落实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设施抢修完毕后,恢复送电前,运行管理单位应会问外单位抢修队伍,对抢修后的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按程序汇报、送电。7?防止在起重作业和人力运输中发生较大及以上人身事故【提示】此类作业,主要是防止起重机械倾翻、防止被起吊(搬移)物体倾翻,造成物体打击;防止装卸物件时滚动或翻倒;防止在带电设备附近吊装时发生触电。7.1?起重机械起吊物品时,不得超过额定荷载。吊件重量达到起重机额定负荷的95%时,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由起重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指导。7.2?起吊前,工作负责人应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包括吊绳。特别是确认起重机四个垂直支腿应支撑在牢固可靠硬实的地面上,确保起重机不会因起吊过程中重心变化而发生倾覆。确认牢固可靠后,方可作业。起吊时,应设专人指挥,统一信号,起吊时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7.3?吊件吊起10厘米时应暂停,检查吊车四个支腿受力是否均衡,检查吊车整体平衡度,检查吊车制动装置,检查捆绑物体的牢固度,上述检查确认完好后方可继续起吊。7.4?起吊物应绑牢,吊钩悬挂点应与吊物在同一垂线上,吊钩钢丝绳应垂直,严禁偏拉斜吊;落钩时应防止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吊物未固定好严禁松钩。7.5?在起吊过程中,受力钢丝绳的周围、上下方、内角侧和起吊物的下面,严禁有人逗留和通过。吊运重物不得从人头顶通过,吊臂旋转半径以内严禁站人。7.6?起吊成堆物件时,应采取防止滚动或翻倒的措施。钢筋混凝土电杆应分层起吊,每次吊起前,剩余电杆应用木楔掩牢,防止散堆伤人。7.7?吊件不得长时间悬空停留;短时间停留时,操作人员、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7.8?吊车在带电设备下方或附近吊装时,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有技术人员在场指导。吊车操作人员应与地面现场监护人及工作负责人保持实时通讯畅通。吊车应接地,严禁起重臂跨越带电线路进行作业,起重臂及吊件的任何部位与带电体(在最大偏斜时)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表7-1的规定。拉绳应使用绝缘绳。表7-1?起重机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电压等级(kV)<11~2035~与线路最大风偏时的安全距离(m)1.52.04.06.07.08.57.9?人力运输的道路应事先清除障碍物;抬运笨重物件或电杆,经过山区道路,其宽度不宜小于1.2米,坡度不宜大于1:4。7.10?重大物件不得直接用肩扛运;抬运时应步调一致,同起同落,并有人指挥。7.11?雨雪后抬运物件时,应有防滑措施。8?防止在配电抢修作业中发生较大及以上人身事故【提示】此类作业,因事发突然,作业准备时间短,容易发生因勘察不到位、抢修方案不周全、安全措施不全面,发生因同杆架设路灯线路带电、自备发电机返送电、断落的导线与带电线路接触,造成较大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8.1?配电抢修应使用应急抢修单,做好防触电(反送电)、防高坠、防倒断杆等的安全措施。8.2?抢修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应认真勘察作业现场,开出抢修单。应特别注意事故应急抢修现场保留的带电部位或注意事项(环境、人、机具等)和双电源情况。8.3?配电抢修涉及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必须得到调度许可后方可进行抢修工作。8.4?因好、故障而停电的线路应视为随时有来电可能,应在高低压各侧验电、装设接地线。8.5?因外力破坏造成配电线路断杆(线),抢修工作开始前,应仔细检查断杆(线)两侧的电杆是否断裂,并做好防止倒(断)杆的措施。8.6?配电电缆抢修时还应遵守以下要求:8.6.1?电缆故障声测定点时,禁止直接用手触摸电缆外皮或冒烟小洞。8.6.2?据电缆以前,应与电缆走向图图纸核对相符,并使用专用仪器(如感应法)确切证实电缆无电后,用接地的带绝缘柄的铁钎钉人电缆芯后,方可工作。扶绝缘柄的人应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其他人员应距离8米以外。8.7?抢修现场应严格履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技术措施。工作负责人要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明确抢修任务、工作程序、人员安排、抢修中危险点及控制措施。工作负责人应认真监护,随时提醒,必要时应设专人监护。8.8?抢修中涉及环网柜、电缆分支箱等设备的,应根据一次系统接线示意图,明确验电、接地装置位置。在知晓现场设备接线方式的情况下,进行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8.9?抢修任务完成后,工作负责人要组织抢修人员清理抢修现场,确保所有抢修人员已经全部撤离,接地线已经拆除,设备具备恢复送电条件时,方可向工作许可人汇报。

篇2:配电室代运行方案规程

变(配)电室代运行维护的工作范围划分如下:(一)我公司负责代运行维护的范围:配电室内10kv受电柜至低压柜各出线开关负荷侧接线端子内(不含电缆接线端子及螺栓)的运行、维护工作。(二)受电柜以上的10KV高压进线电缆由电力公司负责维护管理。(三)低压出线柜的低压负荷出线接线端子(含电缆接线端子及螺栓)及以下用电设备由用户(甲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为用户提供变(配)电室代运行管理服务。(一)、服务的内容包括:1、在合同范围内按照北京地区变、配电站(室)运行规程、调度规程及各项有关操作规程,对变、配电室内设备专人进行二十四小时值班运行管理;负责对变、配电室内设备,进行巡视检查、抄表记录、倒闸操作、缺陷消除以及其他日常的运行维护和管理。2、发生故障时及时准确的对故障设备,进行隔离和抢修事故处理,并负责因运行方式改变或发生重大事故时增加的临时性检查和修复工作。杜绝因操作不当或事故处理不当,直接波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事故,确保电气系统以及电气设备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3、为用户制定合理的运行方式,做好无功功率的管理,负责变配电室内部的防火、防盗、防小动物、安全保卫以及环境、设备卫生等工作。(二)代运行服务的主要项目:1、变(配)电室专人二十四小时值班运行管理;2、对代运行电气设备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及缺陷处理;3、根据用户供电主管部门或用户的要求,进行高、低压电气设备的倒闸操作;4、有关监测表计的定期观察、记录,建立设备运行档案,为用户科学、合理用电提出建议;5、协助用户完善各项现场操作规程,为用户提供技术咨询,指导用户做好设备运行、管理及安全工作;6、随时为用户提供维护范围内设备的各类异常情况、事故应急处理;7、做好变(配)电室内部防火、防小动物、安全保卫以及环境、设备卫生等工作。用户委托我公司提供代运行及维护服务,用户变(配)电室应具备下列运行维护的基本条件。在提供服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条件做好交接验收工作。如果用户现场条件不具备,我公司可协助用户完善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一)设备及环境情况1、变(配)电室设备运行状态良好,无重大缺陷,运行正常;2、变(配)电室内照明设备齐全(备有应急灯或事故照明),光线充足,便于运行、维护、检修工作(电缆夹层为24V低压照明灯);3、变(配)电室土建符合设计图纸要求,门、窗采光通风良好,门锁齐全,孔洞堵严或装有护网,门口设有验收合格的防鼠档板,房顶无漏水现象,电缆夹层无渗、漏水现象,如果配电室内湿度较大.还需要配备适当的通风、除湿设备,满足设备运行需要;4、室内消防设施齐全,应配有足量经检验合格期内的干粉灭火器,门窗防火,门朝外开;5、变(配)电室备有供暖或空调设备、卫生间等设施,卫生间有上下水;6、配电室值班室内应设置直拨电话一部,保证通讯畅通,每月办公电话费经双方协商在合同中约定。(二)工具、办公用品及相关运行资料1、应配齐足量能满足检修和日常倒闸操作需要的绝缘及安全工具:绝缘手套、10KV验电笔、接地线以及安全标识牌若干(数量见附表);2、应配齐电工工具及测试仪表;3、每个值班室内应设置办公桌、椅、文件柜一套、备有电子挂钟及必要的办公用具;4、每个配电室室内应配备2个温湿度计;5、应配齐运行值班交接班记录本、运行日报表、工作票、操作票值班物品等各类运行用的表格记录(以上第1,2,3,4项由委托方完善,第5项由受托方完善)。(三)甲方应提供的整理齐全的技术资料1、配电室各有关图纸齐全(设计图、厂家图)2、各设备说明书齐全3、继电保护定值单及配电室设备交接试验报告1、按照《北京地区电力规程汇编》规定,10KV电压等级的用户、设备容量在630KVA及以上者,应安排专人值班。2、按照《北京地区电力规程汇编》规定,10KV电压等级的用户、设备容量在630KVA及以上,双路及以上电源供电,应安排全天24小时专人值班。每班不少于两人,且应明确其中一人为值长。基本上岗要求、经医师鉴定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参见《北京地区电气规程汇编》P62页规定)2、具备必要的电气维修知识;值班员持有相关行业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3、所有上岗人员应通过公司安全部门审查合格;4、经我公司技术部门组织针对用户配电室电气设备(系统)的基本情况和可能的运行方式的技术培训,以及现场运行操作规程的培训;掌握主要设备的技术规范和性能;熟悉一次、二次图纸和产品说明书;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5、由公司专职安全人员组织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责任书》。6、运行人员工作期间仪表及着装要求1)工作服、绝缘鞋穿戴整齐;2)男性不得留过长头发、不能有染发现象;3)安全帽擦拭干净;4)接听电话文明用语、配电室来人接待礼貌规范。(三)、代运行人员配置情况序号人员配置工作方式总配电室分配电室工作职责1站长值班1名-日常安全技术运行管理及操作监护(除特殊情况需要,平时周六、日不安排值班)2值班员倒班4名-日常巡视、倒闸操作、故障应急处理(四)、人员培训1、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的培训简述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的形成,讲解《劳动法》、《安全生产法》以及《职业病防治法》中的有关事宜。2、供电安全规程的培训结合实际事故案例,细化讲解《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指导日常性安全工作。3、电气现场运行规程及反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培训4、公司其他相关制度规定的培训其中包含《文明礼仪知识》、《保密知识》、《人员日常考核办法》等规定。5、实际工作能力培训依据工作流程和标准,培养员工在对设备的操作、巡视、维护和故障处理的实际动手能力,经常性的组织反事故演习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表格记录1、应建立的各项记录:1)运行值班日志2)设备巡视及负荷记录3)配电室人员出入记录4)预防小动物措施、消防器材、安全工器具检查记录5)技术培训及反事故演习记录6)设备缺陷记录7)设备检修、试验及传动记录8)?开关掉闸记录9)?安全活动记录10)停、送电票及施工许可票11)第一种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12)倒闸操作票配合完成的工作1、提供甲方授权的发布“配电室内停、送电及倒闸操作指令”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2、提供甲方授权的“有权签发工作票”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3、提供甲方指定的现场工作协调人名单及联系方式。注:以上被授权人员应留存亲笔签名笔迹七、附表序号物品名称规格单位备注1低压电笔1支电工检修专用工具一套2皮五连带皮带1套3钳子8寸1把4尖嘴钳6寸1把5电工刀1把6一字改锥8-10寸1把7十字改锥8-10寸1把8偏口钳6寸1把9一字改锥4-6寸1把10十字改锥4-6寸1把11活扳手8寸1把12红外测温仪1个13文件柜1个值班公用工具柜1个14应急灯可充电2个15兆欧表2500V1块16兆欧表1000V1块17兆欧表500V1块18指针万用表1块19警示牌1套20变电地线2组21灭火器6支22办公桌1个23办公椅2把24石英钟1个25取暖电油汀2个26电话部27笤帚、拖把、簸萁、水桶等1套清洁室内卫生

篇3:10KV配电装置拆接引配合高压试验危险点控制措施

序号作业内容危险点控制措施制订依据一断路器、隔离开关的分合闸试验1.配合不当,伤害作业人员1.1进行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分、合闸操作前,需检查设备上确已无人工作。二母联电缆和馈出线电缆拆、接引线及所用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一次侧拆、接引线(拆、装高压熔丝)1.拆装引线时碰伤手,金属屑剌伤手1.1戴手套和正确选用工具。2.在窄小的空间作业碰伤头部2.1工作中必须戴好安全帽。2.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随时提醒可能误碰部位。3.电缆残余电荷电击作业人员3.1工作前将电缆对地放电三馈电线路在室外穿墙套管处拆、接引线拆装,室外二次主母线接点拆、接1.作业人员在高处掉落摔伤1.1作业人员需正确使用安全带。1.2使用梯子作业时,需设专人扶持或将上端系在牢固的部件上。2.地线等重物掉落打伤人2.1必须戴好安全帽。2.2作业人员的站立位置应选择适当。四绝缘试验1.误触碰试验设备造成触电1.1清除与试验工作无关的人员。1.2被试设备周围装设临时遮栏,或设专人看守。安规电气213条2.设备试验后的残余电荷电击,引发其他伤害2.1试验项目完成后,立即将被试设备对地放电

篇4:配电作业防止触电事故重点措施要求

1.?配调、运行和检修机构设置及其主要职责

1.1.?各单位应明确具有配电调度职能的机构(以下简称配调)和具有配电运行管理职能的机构(以下简称配电运行机构),负责受理配电工作申请、操作和变更配电设备状态、以及现场工作的许可等。

1.2.?许可现场工作的职责一般应由配调负责,也可以由配电运行机构负责,具体要求应在本单位相应的管理制度中予以明确。

1.3.?配电运行机构可以是配电运行班,也可以是配电操作班等。配电运行机构是配电设备的主人,其设置的原则是:“配电设备的主人唯一”。

1.4.?配调和配电运行机构的职责应清晰明确。

(1)必须明确配调的调度管辖范围

(2)必须明确配电运行机构的设备管理范围

(3)必须明确配调与配电运行机构之间的关系

(4)必须明确配电检修、抢修、客户报修等检修单位与配调、配电运行机构的关系,规范工作申请、工作许可等流程。

(5)必须明确配调和地区电网调度的管辖范围及相互之间的关系。个别公司,没有单独设立配调,由地调承担了配调的职能,这种情况下,也应明确两者业务上的管辖范围和相互关系。

1.5.?分配给配调的职责权限,应保证其能够准确掌握所辖设备的状态,并完全控制其状态。

2.?配电设备的管辖与操作

2.1.?配调管辖范围内的设备操作应依据调度指令(含调度口令)进行。各单位的“配调管辖范围”应以书面方式明确,并下达到各有关单位。

2.2.?配调指令的执行人(即依据调度命令进行现场操作的人员)原则上为配电运行机构人员,也可以为检修人员。对于检修人员操作,应根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2.3.3.3条有关“检修人员操作”的要求,对操作人员实施培训、考核,并履行批准、公布程序。

3.?配电接线图管理

3.1.?各单位应有与现场实际对应的配电系统一次接线图、线路条图,并保证及时更新。为此,应建立完善的配电系统接线图管理规定,并做到:

(1)明确配电系统一次接线图和线路条图管理部门,指定专人维护、修改、发布;

(2)明确系统图的修改依据、变更流程、审核发布要求;

(3)明确系统图维护工作中各环节的责任。

3.2.?配电系统一次接线图和配电线路条图等基础资料的管理可采用分层管理的模式。一般情况下,配调应为配电系统一次接线图的管理部门,配电运行机构应为配电线路条图的管理部门。对于配调管辖范围以外的高压支线和低压线,其一次接线图应由配电运行机构归口管理。

3.3.?在配电线路条图中,应将同杆架设的所有线路画在一张图上,或将同杆架设的所有线路备注清楚。

3.4.?在配电线路条图中,宜标注双电源客户接入点和系统中验电接地装置的安装位置。

4.?配电高压双电源客户管理

4.1.?配调应书面告知配电高压双电源客户有关双电源操作的调度要求,防止反送电引发事故。对于双电源专线客户,应与之签订双电源调度协议,明确双电源操作管理要求。

4.2.?为了防止反送电,高压双电源客户应加装防止反送电的防误操作闭锁装置。

4.3.?在高压双电源客户线路的系统接入点,应设置跌落保险或带隔离刀闸的断路器,以满足检修工作时有明显断开点的要求。

目前,如果高压双电源客户的系统接入点处未装设跌落保险或断路器和隔离刀闸,应抓紧改造;未改造之前,线路检修时必须在客户侧设置明显断开点,并按照4.4条之规定复核确认客户的操作是否符合要求。

4.4.?在配电设备上停电作业时,如需高压双电源客户配合进行检修操作(如:拉开客户端断路器和装设接地线等),则应在客户完成相关操作后,由配电运行机构人员(或用电监察人员)到现场复核确认。

5.?配电设备的标识标志

5.1.?配电线路杆塔和配电变压器等主设备上均应有主供电源明确、设备走向清晰、描述唯一的双重编号标示牌。标示牌装设和维护应遵循以下原则:

(1)配调管辖范围内的配电设备名称应由配调命名编号,并按照规定程序下达设备名称和编号。其余配电设备的名称由配电运行机构命名。

(2)配电设备的命名与编号应按照确定的规则进行。

5.2.?标志牌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配电线路、杆塔、箱变、配电台区的名称与编号,以及断路器、刀闸、跌落保险等由配调管辖并下令操作的设备的名称与编号,应在现场明确标识。

(2)现场设备上,应根据设备运行环境悬挂必要的安全警示牌,如在人员容易攀登部位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示牌,等等。

(3)在配电双电源客户线路接入点处,应设置“谨防反送电”的警示标识。在有低压备用电源或自备发电机的客户线路,其系统接入点处也应设置该警示标识。

(4)配电设备停电操作后,应在配电设备操作把手附近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跌落式熔断器停电操作后应将熔管取下,如果不取下,则应在杆塔上、跌落保险附近、适当的位置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

6.?配电设备的明显断开点

6.1.?配电系统检修工作中需要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在停电区域的强电源侧设有明显的断开点。强电源侧是指该侧存在10千伏(包括6千伏)及以上可能送电至工作地点的电源;低压400伏电源通过配电变压器反送至工作地点的,不属于强电源侧。

为此,配网设备须符合以下要求:

(1)柱上断路器(包括联络断路器)附近应设置有明显断开点的刀闸;

(2)配电双电源客户线路的接入点,应设置跌落保险或断路器和刀闸,用于设置明显断开点。

(3)环网柜等箱式设备,无法观察到明显断开点的,应按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2.3.6.10条的规定执行,现场设备至少提供两个指示,以两个指示发生对应变化来断定箱式设备是否已经分断。

7.?配电设备验电接地装置

7.1.?架空绝缘导线至少应在各分支线接入点、分段断路器两侧设置验电接地装置,考虑现场操作柱上断路器后验电接地操作的实际情况,柱上断路器两侧的验电接地装置可采取在相邻杆设置的方式。为防止耐张杆处设置验电接地环影响导线的紧固程度,耐张杆处的验电接地环应在相邻杆设置。

7.2.?绝缘化的柱上变压器高低压侧均应设置验电接地装置,配电变压器台架上高压侧的验电接地装置应设置在第一支路保险器以下(具备第1、2支路保险器的配电变压器的验电接地装置应装设在两个支路保险器之间)。

7.3.?配电系统中应用的环网柜、电缆分支箱等箱式设备宜在设备中设置验电接地装置,对无法设置验电接地装置的,应具备间接验电条件,并在设备中设置具备闭锁功能的接地刀。

7.4.?对配电系统中不具备开关操作功能的箱式电缆设备,如可插拔的电缆分支箱等,应进行设备改造,更换成带隔离刀及接地刀的箱式电缆设备。

7.5.?为保证便携式接地线的接地端可靠接地,凡是接地端无法直接入地的杆塔,应事先在杆塔基础处布置相应的接地点。

7.6.?配电变压器的中性点严禁作为工作接地线和操作接地线的接地端。

7.7.?杆塔上外挂弱电线路时,承载钢线应按规定接地,以防钢线带电造成人身触电伤害。

8.?作业前现场勘察

8.1.?配电现场作业前应进行现场勘察,查看现场施工(检修)作业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危险点等。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准确了解现场情况,保证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齐全完备。必要时,应会同配电运行机构人员到现场共同勘察。

9.?配电工作申请

9.1.?各单位应建立规范的“配电工作申请制度”,凡需要变更(或限定)配调管辖设备状态的工作,必须向配调提出“工作申请”。工作申请的流程由本单位相应制度明确。

9.2.?配电工作申请流程一般有两种模式。第一种模式,检修单位直接向配调报送“停电申请”;第二种模式,检修单位向配电运行机构报送“停电申请”,并由配电运行机构核查后报配调。各单位可根据自己的管理情况,确定本单位的停电申请报送流程。

9.3.?配电客户的工作申请,应由配电客户管理部门代为办理。客户管理部门应妥善保管客户提交的有关工作申请的原始材料。有调度协议的客户,其工作申请流程,可另行明确规定。

9.4.?需要停电的配电工作,申请单中应说明申请停电的范围(设备双重编号),并附有接线示意图,标明申请停电的区域。

10.?配电工作票

10.1.?配电工作票签发人和许可人,严禁兼任该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10.2.?同一配电电缆上的工作,应办理一张工作票,由同一个工作负责人组织工作。

10.3.?使用应急抢修单时,除注明抢修工作任务、现场安全措施外,还应标明现场操作设备的双重名称和具体位置。

10.4.?应急抢修单的使用应符合《安规》线路部分2.3.5条省公司“贯彻意见”的规定,禁止随意使用应急抢修单从事工作,尤其是不属于抢修性质的检修工作不得使用应急抢修单。

11.?停电工作明显断开点的设置以及停电、验电与接地

11.1.?配电设备停电检修,必须在可能来电的强电源侧方向设置明显断开点。并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

(1)单电源供电的设备,须将电源侧断路器和隔离刀闸拉开;

(2)环网供电的设备,除了在电源侧设置明显断开点外,还必须将环网联络处的断路器和隔离刀闸拉开;

(3)必须在可能反送电至工作地点的客户分支线处,将支路保险(或断路器和隔离刀闸)断开。

(4)禁止在强电源侧无明显断开点的情况下(例如:只经过断路器触头分断)从事配电设备上的工作;禁止无接地线或接地线装设不齐全的情况下冒险作业。

11.2.?配电设备停电检修,除了将可能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所有高压设备停电外,还应该将工作区域的低压设备停电,将不满足安全距离要求的邻近高压带电设备停电;必须在工作地点可能来电的各方验电并装设接地线。

11.3.?在配电变压器台架上检修,除在高压侧装设接地线外,还应在配电变压器低压负荷开关线路侧装设接地线。

11.4.?在10千伏(或6千伏,以下同)高压线路上工作,为防止400伏客户小容量400伏电源(发电机等)通过配变反送至高压线路上,应将配变低压负荷开关拉开,并将高压支路保险断开。当采取上述措施有困难时,可以在工作地点10千伏线路可能来电的方向装设可靠的三相短路接地线,防止低压小电源客户反送电,并满足以下要求:

(1)接地线应装设在工作区域邻近的杆塔上,不能装设在工作区域内;

(2)接地线应直接短接10千伏线路并接地,接地线与工作地点间不应经过熔断器;

(3)接地线的线径和接触电阻、接地桩的接地电阻必须符合《安规》要求。

11.5.?为防止在10千伏线路上工作时发生低压触电,禁止低压线路超越10千伏分段开关,即禁止低压线路垮台区供电。

11.6.?电缆停电后,应在电缆的受电侧验电,方能证明停电范围正确,以防错停电。在电缆受电侧验电的人员应由工作许可人指派,工作许可人在得到停电范围正确的汇报后,才能许可工作。

12.?配电工作许可

12.1.?进行工作许可时,许可人应保证待检修的设备已经处于检修状态。所谓配电设备的检修状态,是指设备的电源已经断开,操作接地线均已经按照要求装设完毕。其中,操作接地线是指调度管辖设备的检修状态接地线(或接地刀),装设和拆除均由调度下令进行;

12.2.?操作接地的装设原则:检修设备可能来电的方向如果存在强电源,则应在合适的位置装设操作接地。有可能反送电的双电源客户线路,也应按照强电源对待。

12.3.?现场工作负责人得到工作许可后,还应该根据现场工作安全需要,指挥工作班成员在工作地段附近验电并加挂接地线。这种由检修人员根据需要自行加挂的接地线称为工作接地线。工作接地线的装设与拆除由检修人员负责。

12.4.?操作接地线和工作接地线均应载入工作票。工作终结汇报前,工作负责人应负责拆除加挂的工作接地线,同时注意不要变动操作接地线。操作接地线应由配调下令拆除。

12.5.?配电作业现场的操作接地线符合工作接地要求时,可以将其视作工作接地线。

13.?工作终结

13.1.?工作负责人向许可人汇报工作终结时,必须明确汇报“本工作班人员已经全部撤离、作业现场的工作接地线已经全部拆除、设备已具备送电条件”等内容,系统的接线方式发生变化时,负责人还应明确汇报接线方式的变化情况。

13.2.?许可人接到工作负责人的完工报告,准备恢复送电时,应核实当日许可工作区段是否有其它作业班组。只有所有工作班均汇报工作终结后,才可恢复送电。

篇5:配电站安全作业指导书范本

1.?目的

为规范配电站的安全作业管理,特制定此作业指导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配电站的安全作业。

3.管理规定

3.1工作前,必须检查工具、测量仪表和防护工具是否完好,学员或代培人员必须有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指导,否则不准参与电气工作。凡从事电气操作者必须学会触电急救、人工呼吸等方法。

3.2?任何电器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及。在电气设备上作停电工作时必须先用试电笔或棒,查明该设备已确实无电压、然后再将一头接地,地线要牢固,要把地线的一头接在确定无电的设备上。然后才能操作。

3.3?电气设备不准在运行中拆卸修理。必须在停车后切断设备电源,取下熔断器,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并验明无电后,方可进行工作。

3.4?临时工作中断或每班开始工作前,都必须重新检查电源确已断开,并验明无电。

3.5?每次维修结束时,必须清点所带工具、零件,以防遗失和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

3.6?专门检修人员修理电气设备时,要向维修班长报告并做好记录。完工后要作好交待并共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

3.7?低压设备上必须进行带电工作时,要经领导批准,并要有专人监护。工作时要戴工作帽,穿长袖衣服,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进行。邻近相带电部分和接地金属部分应用绝缘板隔开。严禁使用锉刀、钢尺等进行工作。

3.8?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

3.9带电装卸熔断器管时,要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熔断器的容量要与设备和线路安装容量适应。

3.10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接零)。接地(接零)线要符合标准。有电设备不准断开外壳接地(接零)线。

3.11电器或线路拆除后,可能来电的线头必须及时用绝缘胶布包扎好。

3.12安装灯头时,开关必须接在火线上,灯口螺纹必须接在零线上。

3.13临时装设的电气设备必须将金属外壳接地(接零)。严禁将电动工具的外壳地线(接零线)和工作零线拧在一起插入插座,必须使用两线带地或三线带地插座,或者将外壳接地(接零线)单独接到接地(接零)干线上,以防接触不良时引起外壳带电。用橡套软电缆连接移动设备时,专供保护接地(接零)的芯线上不许有工作电流通过。

3.14动力配电盘、配电箱、开关、变压器等各种电气设备附近,不准堆放各种易燃、易爆、潮湿和其它影响操作的物件。

3.15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地面之间的角度以75°±5°为宜,使用时要有防滑措施和设人监护。没有搭勾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住梯子。使用人字梯时拉绳必须牢固。

3.16使用喷灯时,油量不得超过容积的四分之三。打气要适当。不得使用漏油、漏气的喷灯。不准在易燃物品附近将喷灯点火。

3.17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要装设防触电保护器,或使用隔离变压器,否则必须戴绝缘手套,站在绝缘垫上工作。

3.18在配电室内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前,必须经值班电工检查,同意后方可使用。雷雨天不准在室外使用移动式电动工具和电焊机等。

3.19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穿绝缘软底鞋,不准投掷工具和材料,不准在母线上蹲坐。安全带绑在能抗住身体重量又能压不坏的结构上,扶梯者要戴安全帽,监护高处作业。禁止非工作人员在下面通行,作业区应拦上隔离装置,并标明“禁止通行”的牌子。

3.20全部线路装置完工后,应用摇表(迈格)测验电线间及电线与地间之绝缘电阻应合格。使用摇表时,先要注意使用范围,并有两人操作.被测量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先停电、放电、检查线路,确认无人工作,方可进行测量。

3.21钳形电流表只能测500伏以下的电气设备和线路。使用前要检查绝缘手柄是否良好,量程是否合适。每次只能测一相。测量时钳口不准与另一相接触,也不准碰地。如测量裸导线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3.22用普通电流表测量电流时,必须先连好线再送电。注意电流互感器二次侧不准开路,电压互感器二次侧不得短路。

3.23从事仪表带电测量时,必须有专人读表。测量用的导线绝缘要良好,应用正规表棒,不准用软裸线代替。

3.24使用临时接地器,要注意以下几点:

a.临时接地器只用于系统的变配电间和大型复杂的从母线上或低盘中直接引线的电器设备的停电检修时使用;

b.凡是装临时接地器的设备和线路,都应挂“已接地”的警告牌;

c.装接地器前,必须先停电,放电后再逐相验电后再进行工作;

d.装接地器时,先装接地一边,后接到三相导体上。拆除时,顺序应相反;

e.接地器和警告牌没有拆除前,不能合闸送电。

3.25500V以下接地网路与一切电气设备接地要牢靠。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3.26短路地线要用多股铜芯线,截面须大于25平方毫米,接地干线和零线应接在便

于检查的地方,并装有保险的防护装置。

?3.27电气设备接地线必须用螺丝拧紧(不准用锡焊),如利用铁架房架管道接地时,

要清除接触点的锈和油漆,并要作试验检查。

?3.28未经允许不准接临时线,如经批准,不得超过一个月,过期必须拆除或改装。

?3.29电动工具和临时照明,严禁直接在开关上挂导线或直接钩在电线上,一定要安装

在合格的插座板上。

?3.30分支线路的电线截面缩小的地方都要装设可熔保险器(禁止在地线上接装保险

器)以防止短路导线过热损坏绝缘,并禁止使用其他金属代替保险丝。

?3.31更换闸刀开关熔断的保险丝时,必须先将设备的磁力开关停掉,然后切断闸刀开

方可更换。

?3.32新装电动机或长久放置专用的电动机,在送电前应测量线圈的绝缘电阻,确定线

圈绝缘良好后方可使用,机座必须接地。

?3.33电动机发生过热或异声异味时,必须立即停止运转,应进行检修,防止发生事故,

500KW以上的电动机,应附设电流表及过电流保护装置。

?3.34凡遇电机或被策动的设备轴承温度过高,发生冒烟现象及因使用不善,使线圈内

部溅入水分时,均应停机检修,排除故障后方可运行。

3.35更换带有蔽露型可熔片在任何情况下,均应断电进行。检查电动机时禁止用手拨

动风扇叶子,必须先卸下罩壳,盘动皮带进行检查。

3.36在不可能切除电源的情况下,如需要更换管型或螺旋型熔断保险在允许的电压下

进行。但必须戴防护眼镜及绝缘手套,绝缘鞋等,在无负荷时切换。

?3.37带电作业,除报批准外,更需要采取周密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遵守带电作

业规定,并应有专人做监护工作。在操作低压盘时,盘后严禁站人。

3.38低压电缆停送电拉合刀闸时,其他人员应撤到安全处。

3.39在处理故障要操作无灭弧装置的刀闸开关时,如果故障原因不清楚不准操作。

3.40安全电压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选用,如手提照明灯,高度不足2.5米的一般照明灯采用36伏;工作地狭窄,行动困难以及周围有大面积接地等环境,如金属容器内、地沟井内的手提照明采用12伏安全供电,一律由双圈隔离变压器供电,严禁用电阻降压或自耦变压器降压供电。

3.41停电检修下列设备时应办工作票:

a.室外电缆和架空线路;

b.变压器的二次侧接头、铝母线、铜母线和低压盘;

c.本单位无控制总闸的维修时,需要总配电室停电的;

d.联络线和联络刀闸;

e.从母线和低压盘引线时。

4.注意事项

4.1没有收回工作票之前,任何人都不得送电。

4.2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刻切断电源,并使用干粉灭火器,严禁用水灭火。

?4.3万一发生触电事故,除立即切断电源进行人工呼吸法,并从速送卫生所(医务室)

急救,严禁任意打强心针

?4.4从事电气工作,不仅要保护本人的生命安全,而且在你一举一动的操作过程中都

关注到大多数操作人的生命安全,因此必须把安全用责任感提到最大的高度,以

防人身事故及设备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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