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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电作业指导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2

目的

为加强我公司低压带电作业安全工作,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现根据有关规程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指导书。

使用范围

适用于我公司属下的400V电气设备

定义

低压带电作业是指在不停电的低压设备上的工作。

对于一些可以不停电的工作,没有偶然触及带电部分的危险工作,或作业人员使用绝缘辅助安全用具直接接触带电体及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均可进行低压带电作业。

职责

各班班长应做好现场安全技术措施,选择好适当的人员,办理低压带电作业许可手续,做好安全交底,把好安全工作的关口。

工作人员应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做好安全带电工作。

管理内容和方法

一)低压带电作业应保障人身安全、设备运行安全的原则下,可以不间断供电的情况下进行工作。

二)带电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应先视察工作地点确认可行后,填写《低压带电作业票》,列明工作地点、电压等级、安全措施、作业人、监护人等。《低压带电作业票》要主管工程师以上领导签字后,方可进行工作。

三)如下情况严禁带电作业

1、变压器低压出线

2、没有开关或保险的设备

3、有雷电或在雨天要进行户外作业或作业地点风力在5级以上

4、相间或相对地的间隙过小,难以做好安全措施的低压配电柜或电容柜

四)如下情况不宜带电作业

1、工作地点潮湿无法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

2、夜间作业

五)带电作业人员,监护人应有带电作业的安全知识、技能和经验的人担任,新人员和没有带电作业经验的人员不能单独担任带电作业和监护工作、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应精神饱满,不能让精神欠佳的人员担任作业和监护工作。

六)低压带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至少要一个监护人,监护人不得做其他工作,带电作业应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并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必须穿工作服。戴手套可以防止作业时手触及带电体;戴安全帽可以防止作业过程中头部同时触及带电体及接地的金属盘架,造成头部接近短路或头部碰伤;穿长袖工作服可防止手臂同时触及带电和接地体引起短路和烧伤事故。禁止赤臂或卷起袖口工作。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

七)在带电的低压配电盘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短路的绝缘隔离措施。在带电的低压配电盘上工作时,为防止人体或作业工具同时触及两相带电体或一相带电体与接地体,在作业前,将相与相间或相与地(盘构架)间用绝缘板隔离,以免作业过程中引起短路事故。

八)接触带电导线前必须认真检查导线绝缘胶皮是否完整,如有破损要马上用绝缘胶布包扎好,对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前,作业人员不得在线间穿越,人体不能同时接触两根导线。

九)断开导线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开零线,搭接导线时顺序相反,先接零线,后接火线。三相四线制线路正常情况下接有动力及照明等各类单、三相负荷。当带电断开该低压线时,如先断开了零线,则因各相负荷不平衡使该电源系统中性点会出现较大数值的位移电压,造成零线带电,断开时将会产生电弧,亦相当于带电断负荷的情形。所以应严格执行规程规定,当带电断开线路时,应先断火线后断地线,接通时则应先接零线后接火线。切断火线时,必须先用钳型测量电流,电流较大时,必选戴护目镜,用手柄长的钳子,并有防止弧光线间短路的措施。

十)低压带电工作必须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而且带电部分只能位于检修人员的一侧;若其他侧还带有带电部分而又无法采取安全措施,则必须将其他侧的电源切断。

十一)带电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必须间断进行,以免工作人员注意力分散而发生事故。

十二)低压带电工作前操作人员须检查绝缘安全用具是否存在损坏、受潮、变形、失灵、试验过期情况,确定绝缘无疑。

十三)所有工具都必须有完整的绝缘手柄,并须有监护人员再次检查绝缘确定无疑。不停电检修使用的绝缘安全用具应经过检查和试验。

十四)在带电作业过程中如设备突然停电,应视设备仍然带电。

十五)带电安装有互感器的计量装置时,应防止电磁式电流互感器二次开路和电磁式或电容式电压互感器二次短路。在带电的电度表和二次回路上工作时,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断开电流回路时应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专用端子短路,不许带负荷拆入表尾线。

篇2:500kV交流输电线路带电更换间隔棒作业指导书

1.适用范围1、适用于等电位法更换交流500kV输电线路导线间隔棒2、如采用其他作业方式,应另行编写作业指导书,但其格式、流程不变2.引用文件GB6568.1—2000带电作业用屏蔽服装GB/T18037—2000带电作业工具基本技术要求与设计导则GB13035—2003带电作业用绝缘绳索GB13034—2003带电作业用绝缘滑车GB/T14286—20**带电作业工具设备术语GB/T2900.55—20**电工术语(带电作业)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2005年试行)DL779—20**带电作业用绝缘绳索类工具国家电力公司1997.7《带电作业管理制度》国家电力公司1997.10《带电作业操作导则》安徽省电力公司《输电线路质量标准》安徽省电力公司《输电线路管理维护标准》3.修前准备3.1准备工作安排√序号内容标准责任人备注1现场勘察杆塔周围环境,缺陷部位和严重程度,导地线规格,绝缘子规格,地形状况等。判断能否采用带电作业2查阅有关资料1.了解有关导线资料,根据导线的荷载,确定使用工具的型号;

2.了解系统接线的运行方式,判断是否需要停用重合闸3了解现场气象条件判断是否符合安规对带电作业要求4组织现场作业人员学习作业指导书掌握整个操作程序,理解工作任务及操作中的危险点及控制措施5人员要求带电作业人员必须有有效资格证及上岗证,身体及精神状态良好;年度《安规》考试合格;3.2工器具√序号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备注1等电位吊篮500kV套12单口绝缘滑车个23绝缘传递绳根24绝缘保护绳根45绝缘绳套根16屏蔽服Ⅱ型套47绝缘安全带根48万用表块19防潮布块110兆欧表5000V块111温湿度仪个112风速风向仪个1拆装间隔棒专用工具绝缘工器具机械及电气强度均应满足安规要求,周期预防性及检查性试验合格3.3材料√序号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备注1间隔棒只

3.4危险点分析√序号危险点预控措施1高空坠落1、检查登塔工具,如安全带、安全帽、后备保护等是否完整可靠;2、登塔时检查脚钉是否牢靠,并做好防坠落措施;3、杆塔上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帽(等电位电工除外)和安全带,安全带应系在牢固的构件上,系好后必须检查扣环是否扣牢;4、塔上作业转位时不得失去安全保护;2触电1、杆塔上作业时要与带电体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2、杆塔下必须设专人监护,必要时可增设塔上监护人;3高空落物伤人1、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2、塔上作业人员要防止掉落东西,使用的工具、材料应放在工具袋里;3、工器具、材料要用绳索传递;4、作业点正下方严禁人员逗留;4工器具失灵1、使用的工器具要定期检查,使用前必须经专人检查,保证合格、配套、灵活好用;3.5安全措施√序号内容1如遇雷、雨、雪、雾不得进行带电作业,风力大于5级及空气相对湿度大于80%时,不得进行带电作业2和调度联系确定停用重合闸3进入工作现场人员一律佩戴安全帽、胸牌,工作现场根据需要设置明显标志、围栏,防止闲杂人员进入4在杆、塔上工作,必须使用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在杆塔上作业转位时,不得失去安全带保护。登塔平稳,手脚不乱,安全带系在牢固构件上且位置合理,便于作业5带电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6在带电作业过程中如遇设备突然停电,作业人员应视设备仍然带电7地电位作业,人身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3.4m。绝缘绳承力工具有效绝缘长度不得小于3.7m8绝缘工具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其是否损坏、变形、失灵。操作绝缘工具时应戴清洁、干燥的手套,并应防止绝缘工具在使用中脏污和受潮9所有工器具应定期试验,不合格的带电作业工具严禁带入工作现场10在走线时,导线与交叉跨越安全距离要满足安规要求,过间隔棒时要做好双重保护,防止高空坠落;11拆除旧间隔棒时,做好防止坠物措施。塔上人员使用的工具材料应使用绳索传递,地面人员严禁在作业点垂直下方活动。12等电位作业电工应穿合格全套屏蔽服,各部位连接可靠,转移电位时严禁1号、2号电工头部充放电,人体裸露部分与带电体的距离大于0.4m3.6作业分工√序号作业内容分组负责人作业人员1工作负责人1名2工作监护人1名3塔上地电位电工2名(3号、4号)在横担合适位置安装滑车及绝缘传递绳并送等电位电工1号、2号电工(1号、2号)进入电场更换间隔棒4地面电工2名,负责配合塔上电工传递材料、工器具4.作业程序4.1开工√序号内容作业人员签字1工作负责人办理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2调度通知已停用重合闸,许可工作3工作负责人组织全体工作人员戴好安全帽在现场列队宣读工作票、交代工作任务、安全措施、注意事项,工作班成员明确后,进行签字。工作负责人发布开始工作的命令4.2作业内容及标准√序号号作业内容作业步骤及标准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责任人1检查工具1.正确佩戴个人安全用具:大小合适,锁扣自如。由负责人监督检查2.派专人对所需工具进行测量,检查工具数量1.绝缘工具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其是否损坏、变形、失灵。并用5000V兆欧表进行分段绝缘检测,电阻值不小于700MΩ;2.用万用表测量屏蔽服衣裤最远端点间阻值不大于20Ω2登塔1.3号、4号电工携带绝缘传递绳登塔,在作业相横担合适位置将绝缘传递绳、绝缘滑车装好2.1号、2号电工登塔1.登塔人员应穿合格全套屏蔽服,各部位连接可靠;2.攀登杆塔前检查脚钉是否可靠;3.塔上人员登塔及塔上作业中应使用安全带并始终不得失去安全带保护3传递工器具3号、4号电工与地面电工配合把吊篮传递上塔杆塔上下传递工具绳扣应正确可靠,现场人员须佩戴安全帽4安装吊篮3号、4号电工配合在作业点合适位置装好吊篮安装吊篮时,应使吊篮与四分裂导线下导线水平位置相同5等电位进入强电场1号、2号电工在3号、4号电工配合下利用吊篮进入强电场与导线等电位,并携带绝缘递绳、滑车。1.1号、2号电工穿合格全套屏蔽服,各部位连接可靠;2.1号、2号电工通过吊篮进入强电场时要满足组合间隙4m;3.距导线0.4m处用引流棒搭接导线等电位;4.1号、2号电工工作时保持对邻相5m的安全距离6更换间隔棒1.1号、2号电工携带绝缘递绳、滑车,沿导线行走至需更换的间隔棒处,分别位于该间隔棒两侧,吊上新间隔棒;2.1号、2号电工先在紧靠原间隔棒位置,安装新间隔棒,再拆除原间隔棒;3.1号电工将旧间隔棒传至地面。1.走线前检查安全带扣环是否扣牢,过间隔棒时要做好双重保护;2.掌握人身的重心,保持平稳,防止导线翻身3.在走线时,导线与交叉跨越安全距离要满足6m7退出强电场1、1号、2号电工检查导线上无遗留物后返回至原等电位处;2、在3号、4号电工配合下利用吊篮退出强电场。1.1号、2号电工再次检查屏蔽服各部位连接是否可靠;2.在退出电位时要满足组合间隙4m的安全距离,退出电位时手脚不得伸出吊篮外;3.距导线0.4m处迅速用手或引流棒退出强电场,并使用绝缘保护绳,不得失去后备保护8返回地面1.1号、2号下塔;2.3号、4号电工拆除吊篮传至地面,检查塔上无遗留物后携带绝缘传递绳下塔;3.工作结束。塔上人员使用的工具材料应使用绝缘传递绳传递,下塔时动作应平稳协调。4.3竣工√序号内容负责人签字1清理现场及工具,认真检查杆塔上有无遗留物,工作负责人全面检查工作完成情况,确认无误后撤离现场,做到人走场清2通知调度并终结工作票4.4消缺记录√序号缺陷内容消缺人员签字4.5验收总结序号检修总结1验收评价2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4.6指导书执行情况评估评估内容符合性优可操作项良不可操作项可操作性优修改项良遗漏项存在问题改进意见5附录现场情况说明作业示意图

篇3:在带电杆塔上带电作业工作安全措施卡

单位班组工作负责人工作任务工作票编号工作危险点1、高空坠落2、触电伤害3、落物伤人安全措施规程规定1、攀登杆塔前应认真检查杆根、拉线、脚钉、脚扣等是否完整可靠。2、杆塔上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及人身二防,带好安全帽。安全带要系在牢固的构件上,转位时不得失去保护。3、杆塔上工作人员及所携带的工具、材料对带电体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20KV—1.8m;110KV—1m;35KV—0.6m。4、上下传递工器具、材料必须使用绝缘无极绳、绝缘安全带,风力不大于5级,并设专人监护。5、杆塔上有静电感应时工作人员应穿全套静电服。6、高空作业应使用工具袋防止掉东西。7、工作现场人员应戴安全帽,杆上人员应防止掉东西,使用的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不得乱仍。杆下应防止行人逗留。

篇4:大厦工程电气低压电带电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大厦施工电气低压电带电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zz大厦

施工单位

设备名称

作业内容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施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一般要求

1)安装工作宜从上至下进行,避免立体交叉作业,防止伤人和损坏设备。

2)凡两人以上安装或操作同一设备时,应建立呼唤应答制。

3)设置或就位设备时,不应将脚放在设备的下方,防止压伤。

4)使用扳手时,不准套上管子。

2.在电压低于250V的电力设备上工作一般亦须停电,如必须在低压带电设备上工作应设监护人,并按下列规定进行:

1)使用带绝缘柄的工具,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垫上。

2)不得同时接触导电部分和接地部分,也不得同时接触两相导线。

3)未脱离设备的导电部分和接地部分,不得与站在地面上的人员接触或互相传递料具和其他物品。

4)穿干燥紧袖工作服,戴工作帽,禁止赤臂或卷起袖口工作。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注:参考文献[11]

篇5:带电作业技术制度

带电作业技术管理制度

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带电作业工作的领导,提高其管理水平,保证作业安全,促进带电作业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力系统开展带电作业的基层单位(指发电厂、供电局、电业局、供电公司、下同)及其上级管理机关(省局和网局)。

第3条

带电作业是我国电力生产的一项重要革新成果,已成为电气设备的常用检修测试方法之一。它对电网安全经济运行、提高供电可靠性和社会经济效益意义重大,因此,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积极推广应用,使其发挥应有作用。

第4条

带电作业是一个技术性较强操作安全水平要求较高的特殊工种。因此,凡开展带电作业的单位,对作业人员必须坚持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允许参加批准项目的作业。

第5条各网局、省局可根据本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制订相应的补充规定,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并报上级机关备案。

第一章带电作业的组织管理

第6条水电部生产司负责全国带电作业的领导与管理工作。

第7条各网局(省局)的带电作业工作,由网局(省局)生产局长(或总工程师)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生产(技)处负责。

第8条

各网局(省局)生产(技)处设专职或兼职带电作业专业工程师,负责编制全网(省)带电作业发展(包括人员培训)规划:组织交流带电作业新经验;督促执行有关带电作业的规章制度;组织带电作业新项目、新工具研制和技术鉴定;大力推进带电作业新工具、新技术;组织并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分析,制订反事故措施;每年做好专业总结上报。

第9条各网局(省局)科技处根据电力系统发展和生产需要,编制带电作业科研规划,并督促实施。

第10条各网局(省局)所辖的电力试验研究院(省中心试验研究所)的任务如下:

1.在网局(省局)领导下,积极参与各基层单位进行带电作业技术发展研究的科学试验,提供试验手段和场地,并进行技术指导。

2.负责各基层单位因受设备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的带电作业工具出厂(验收)试验和预防性试验。

3.收集国内外带电作业情报,不定期汇编带电作业技术动态,为各基层单位提供信息。

4.开展带电作业基础理论研究。

第11条各电力设计院在设计输、变电工程时,应满足带电作业的安全技术要求,并为开展带电作业工作方便和工具通用创造条件。

第12条各基层单位的带电作业由本单位生产局长(或总工程师)统一领导,生技科应设带电作业负责人,其具体任务是:

1.认真贯彻有关规程制度和技术文件;

2.编制年度带电作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编制带电作业现场操作规程;

4.负责带电作业人员的培训;

5.参加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根据带电作业安全条件提出意见;

6.协助作业班组编写或审核复杂的带电作业项目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7.参加带电作业事故调查和分析;

8.除每年二月做好年度总结上报外,还应及时完成专业总结,以不断提高带电作业技术和管理水平。

第13条

各基层单位应制订出车间(工区、所、场、队、处等,下同)和带电作业班组的技术管理职责范围,并配备适当的专、兼职人员,以达到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各尽其责的目的。

第二章带电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与管理

第14条各网局(省局)应建立带电作业培训中心,配备模拟设备和场地,有计划地对全网(省)带电作业人员分期分批进行轮训,以逐步提高他们的技术素质。

第15条根据网局(省局)安排,各基层单位带电作业专责人协助教育科编制本单位的年度培训计划,并认真执行。

第16条带电作业新人员*的培训

对新参加带电作业人员,要指派带电作业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和技工向他们逐条讲解《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带电作业部分、《带电作业现场操作规程》,并组织他们学习电工基础和带电作业基本知识,绝缘材料性能,常用工具的构造、规格、性能、用途、使用范围和操作方法。

上述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后,还需经过模拟实际操作训练(运行设备上操作考核,只有全部符合要求,才能发给合格证和附录一,略),参加经批准的带电作业项目操作。

*所谓带电作业新人员,系指由线路工改为带电作业工或从技工学校新分配的人员,而不是指未转正的学徒工。

第17条带电作业人员的日常培训

带电作业的日常培训,每月应不少于4小时。学习内容包括:带电作业基本知识和规程制度;实际操作练习;技术问答和考问讲解;复杂项目作业前的技术交底以及事故实例学习等。

第18条工作负责人(包括监护人,下同)的培训

工作负责人是带电作业现场操作的组织者,安全措施的实施者,责任重大,因此,除一般带电作业的培训外,还需进行工作负责人的专门培训。培训内容为:工作负责人的组织能力;处理作业中的意外情况的应变能力和理论知识,以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第19条

带电作业人员的考核(包括规程考试和基本知识的考试)。每年不少于一次。考试前一周,应通知被考人。考试成绩应登记在带电作业合格证内。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应在半个月内补考,仍不及格者,收回合格证,并按有关规定扣发奖金,直到考试合格为止。

第20条带电作业人员的管理

1.带电作业是在不停电的设备上进行的特殊作业,要求作业人员具有一定的技术水平和专业知识,因此,人员的配备应从电力技校、中专毕业生或三级及以上的线路工中选择,学徒工不允许参加带电作业。

2.带电作业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人员变动应征求本单位带电作业负责人意见,并经总工程师批准。

3.带电作业人员脱离带电作业三个月以上者,应重新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带电作业部分考试,并履行批准手续。

4.带电作业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票签发人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条件和程序审批。

第三章带电作业项目管理与计划实施

第21条常规项目的管理

常规项目系指操作简单,使用常用工具进行经常性作业的项目,如更换绝缘子,断、接引等。各基层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列出常规带电作业项目。

常规项目必须编制相应的现场操作规程,由基层单位带电作业专责人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第22条新项目的管理

新项目系指本单位以往未进行过的带电作业项目,带电作业新项目必须编制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现场模拟操作,确认安全可靠,经本单位带电作业专责人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到带电设备上应用。

新项目转为常规项目前,必须经过技术鉴定,取得技术鉴定书(附录二,略)。技术鉴定小组由基层单位带电作业专责人、生技科、安监科有关人员和有经验的带电作业人员组成,在总工程师主持下进行。

技术鉴定应准备下列资料:

1.新工具组装图及机械、电气试验报告;

2.新项目或新工具研制总结;

3.现场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第23条科研项目的管理

科研项目系指难度大而复杂需要进行研究试验的带电作业新项目。

带电作业科研项目,由各基层单位科技管理部门,根据生产需要,确定课题,组织力量攻关。经试验和试用确认成功后,由课题承担单位准备好研制报告、试验报告、现场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试操作和试用报告等资料,申请技术鉴定。

科研项目的技术鉴定,由下达课题单位主持,参加人选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

科研项目通过鉴定后并经总工程师批准,才能逐步推广应用。

第24条带电作业处理紧急缺陷或事故抢修,应符合批准的带电作业项目,否则,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订可靠的安全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的方可进行。

第25条各基层单位带电作业专责人应根据生产需要,于年底编制出次年带电作业计划,经总工程师批准后下达执行。

第26条各基层单位的车间与带电作业班组应有月、季带电作业计划,以保证年带电作业计划的实施。

计划变动时,应申明理由,办理变更手续。计划完成后,车间的专、兼职人员应及时统计、分析和上报。

第四章带电作业工具管理

第27条带电作业所需工具、材料,由车间专、兼职人员编制清册,每年申请一次,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提请物资供应部门按技术要求和计划采购。

对一些特殊要求的材料和工具,在征得物资供应部门同意后,可派熟悉带电作业的人员外出负责购置。

第28条外购材料、工具或自制工具,均需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进行验收试验或出厂试验,在取得合格证(附录三、四,略)后才允许投入现场使用。

第29条带电作业工具的预防性试验(包括电气和机械试验)结果和有效日期应填入试验卡片,加盖合格章后才能继续使用。

第30条带电作业绝缘工具试验不合格者,应找出原因,进行处理,再经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否则,必须淘汰。

第31条带电作业工具管理

1.带电作业工具应有永久性编号,在一个基层单位范围内,不允许出现相同的编号。

2.带电作业工具用毕入库前,工具保管员应进行外观检查和验收,发现缺陷,应及时处理并试验合格,否则不能继续使用。

3.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运输、使用等其他方面规定均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执行。

4.已淘汰的工具,应有“×”明显标志,并清出工具房。

第32条为保证带电作业工具处于良好状态,带电班应配备专用带电作业工具(程)车。

第五章带电作业资料管理

第33条

每次完成带电作业后,工作负责人应及时在“带电作业登记表”上(附录七)逐栏登记存档备查。并作为年度统计依据。年度统计从元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

第34条开展带电作业的车间和班组应备有下列技术资料和记录。

1.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带电作业技术管理制度》、《带电作业操作导则》及本单位制订的《带电作业现场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

2.经总工程师批准的带电作业项目一览表(附录八,略)和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名单;

3.带电作业分项需要工具卡片(附录九,略);

4.带电作业登记表(附录七,略);

5.带电作业工具清册(附录十,略);

6.带电作业工具及绝缘材料技术证明书或使用说明书;

7.带电作业工具预防性试验卡(附录五、六,略);

8.带电作业新项目、新工具(指自制工具)技术鉴定书及其附件;

9.带电作业技术培训和培训考核记录簿;

10.带电作业不安全情况、事故障碍记录簿;

11.班组工作日记簿;

12.线路和变电站一次结线图;

13.有关电气设备参数一览表。

第六章带电作业奖罚制度

第35条各基层单位应按下列内容建立具体的奖励制度,以促进带电作业发展。

1.研制成功并用于生产的带电作业新工具、新项目应纳入每年双革评奖内容,及时给予奖励;

2.对带电作业人员实行按实际操作天数给予补贴。

第36条带电作业人员有下述情形之一者,应扣发津贴和奖金:

1.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

2.出现不安全情况或造成未遂事故;

3.造成带电作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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