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安全管理措施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安全管理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1

1施工临时用电方案1.1概况本工程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根据JGJ46-88临时用电规范而设计。根据表内临时用电设备负荷统计,安装容量1250KVA,计算容量1194.8KVA。完全可以满足施工用电要求;另自备200KW、120KW柴油发电机各1台;为确保施工用电可靠,合理节约能源。在供电结构上合理安排。加强管理。1.2负荷计算表用电设备名称数量(台)型号及名牌技术数据合计功率Pe(KW)混凝土输送泵1HBT60.13.90S?90KW?380V90KW插入式振捣器5JQ221-2?1.1KW380V5×1.1=5.5KW平板振捣器12F112.2KW380V2.2KW电焊机6*D1-185?12KVA单380V?6×12=72KVA水泵3Y132S1-222KW?380V3×22=66KW潜水泵3WQY4KW380V3×4=12KW潜水泵3QY65-72.2KW?380V3×2.2=6.6KW闪光对焊机1125kvA?单380V125KW钢筋弯曲机1?2.2KW380V2.2KW钢筋切断机1?3KW?380V3KW钢筋调直机13KW?380V3KW反循环钻机1060KW?380V10×60=600KW根据上表,总计视在计算负荷(总需要供电设备容量)SPeSP大Sj=1.103(K1+K2??+K3Se)=1086.3KVA??cosw?cosw为了简化计算照明用电取施工用电10%,则:Sj=1.1×1086.3=1194.8KVA1.3变压器设置根据施工用电总负荷及在考虑工期要求的前提下(钻机自备发电机供电不足及其他原因),特于阳平河特大桥设250KVA变压器1台、315KVA变压器1台,同时供生活驻地用电。1.4导线选择采用2(BV-3×120+1×70)架空敷设。1.5安全用电技术措施1、工地配电必须按TN-S系统设置保护接零系统,实行三相五线制,杜绝疏漏。所有接零接地处必须保证可靠的电气连接。保护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严禁混用。2、设置总配电箱,门向外开,配锁,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配电箱、开关箱应有防雨措施,安装位置周围不得有杂物,便于操作。(2)由总配电箱引至工地各分配电箱电源回路,采用BV铜芯导线架空或套钢管埋地敷设。(3)高空作业用电,套PVC塑料管引上,不准沿脚手架敷设。3、用电设备与开关箱间距不大于3M,与配电箱间距不大于30M,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选用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秒,水泵及特别潮湿场所,漏电动作电流应选用15mA。4、配电箱、开关箱上设危险标志。5、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同一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与防雷接地可使用并联于基础防雷接地网,所有接地电阻值≤4Ω。6、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7、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8、正常情况时,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露导电部分应作保护接零:(1)电机、局部照明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2)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3)配电箱(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4)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物料提升机,均设接地装置。10、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再做重复接地。11、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制(含插座)。12、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门处。移动式配电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胶套绝缘电缆。13、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现场电工专人管理。14、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天检查一次,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1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16、潜水泵的负荷线必须采用YHS型防水橡皮护套电缆,不得承受任何外力。17、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不得大于24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工作的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伏。18、使用行灯的电源电压不超过36伏,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灯头无开关,灯泡外部有保护网。19、产生振动的机械设备的PE线的重复接地不少于两处。1.6现场照明1、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2、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3、钠灯、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5m以上,灯线不得靠近灯具表面。4、投光灯的底座应安装牢固,按需要光轴方向将框轴拧紧固定。5、灯具内的接线必须牢固,灯具外的接线必须做可靠的绝缘包扎。2安全用电管理措施2.1电气防火技术措施(1)合理配置、整定、更换各种保护电器,对电路和设备的过载、短路故障进行可靠的保护。(2)在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堆放易燃、易爆和强腐蚀介质,不使用火源。(3)在总配电房配置干粉灭火器材,并禁止烟火。(4)加强电气设备相间和相——地间绝缘,防止闪烁。(5)合理设置防雷装置。2.1电气防火组织措施(1)建立电气防火责任制,加强电气防火重点场所烟火管理制度,并设置禁止烟火标志。(2)建立电气防火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2现场安全用电措施1、现场的电缆线必须架空或埋地,埋地后要设标记。2、施工现场的各种用电机具定期检查,必要时进行绝缘性能测定,定期对漏电保护器进行试验并做好记录。3、配电箱位置按施组设计布置,配电箱必须有符合要求的接地装置,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保险,箱门上锁。4、临时用电设备必须符合操作规程。5、保险丝规格按计算确定,严禁用金属丝代替。6、架空线路用木杆设置架空,杆距25~30米,高度4~5米,线路平直。7、施工现场防火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动员大家发扬主人翁精神,人人参与,发现有火灾隐患及时采取相对应的措施,并上报主管领导。彻底消灭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各现场消防器材设专人负责管理。2.3现场电气安全管理措施一、工现场建立电气安全管理和责任制度,由专职电工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电气安全。二、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有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1、凡是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绝缘,并防护以及保持安全距离等措施;2、电气设备和电力线路的造型必须按国家标准限定安全截流量;3、所有电气设备的外壳必须具备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4、所有的临时电源和移动电具必须设置有效的漏电保护开关;5、在十分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等导体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使用安全电压(不高于36V)。6、有醒目的电气安全标志。7、经常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检查,对电气绝缘、接地接零电阻、漏电保护器等开关是否完好。8、专职电工有权绝迹执行违反电气安全规程的指令,有权制止违反用电安全行为。3现场电工岗位责任制1、对施工现场供电系统安全运行负全责。2、负责现场用电设备的安装拆除及维修工作。3、对现场用电负责分配、供给及使用的交底。4、对管段内各施工现场的用电,负责指导、监督,对违反电气操作,使用有权制止和停止供电。5、对违反电气规定乱接电器的行为进行制止并及时向现场主管领导汇报。6、对现场所有电气按时进行巡视检查、维修、登记工作。7、负责宣传安全用电和触电急救工作。7.5安全用电措施电气操作人员取得“电工作业操作证”后,持证上岗作业。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的规程、条例进行操作。各单位对管段内的施工用电和各种电气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进行施工用电设计,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方式。现场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Ω;供电线路始段、末端作重复接地。自备发电机组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Ω。发电机组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保证漏电保护器与设备相匹配,定期检查。在金属容器内作业或特别潮湿的环境中使用12V安全电压;在隧道开挖工作面和其它易发生电击危险场所使用36V安全电压。本隧道设有斜井,施工中设两路独立的电源供电,当一路电源停电时,另一路电源能保证全部负荷的供电。洞内配电变压器不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方式。架空线采用绝缘导线,并架设在专用电杆上。架空线路之间及与各种设施之间最小安全距离满足规定要求。横跨通道地段,其架设高度保证满足安全和限高要求。电线、电缆横穿路面的进行挖沟暗埋处理。洞内成洞地段固定的电线路,采用绝缘良好的胶皮线架设。施工地段的临时电线路采用橡套电缆。36V变压器设在安全、干燥处,机壳接地。洞内动力干线的每一个分支线,均装设开关及保险装置。严禁在动力线上加挂照明设施。洞内作业地段设置足够的照明,满足规定的照度标准。漏水地段照明采用防水灯头和灯罩。各单位的安全用电,结合每月施工安全大检查同步进行。发现安全用电隐患,填写“不符合整改通知单”及时进行整改,将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间及验证情况认真落实。电气设备按规定设置醒目的、与之相关的标示牌、警示牌、安全操作规程。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高压设备或跨越拦杆工作;严禁带电搬迁。在全部停电和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先完成停电、验电放电等安全措施。检修、搬迁带电电气设备时切断电源,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并设专人看管。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并站在绝缘板上。手持电气操作设备的操作柄或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份,设置良好的绝缘,并在使用前严格检查。办公场所和宿舍,按规定统一配置电线路,安装触电保护器。不得私接电源线、电源插座。

篇2: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部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建立相关的管理文件和档案资料。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明确职责,并建立电工值班室和配电室,确定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现场各类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确定检修和维护责任人。

3.临时用电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电缆线路必须按规定沿附着物敷设或采用埋地方式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4.各类施工活动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和监护措施。

5.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

6.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固定式配电箱应设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

7.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规范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8.在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9.现场金属架构物(照明灯架、垂直提升装置、超高脚手架)和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10.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依据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采用绝缘型的手持电动工具。工具的绝缘状态、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维修和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负责。

11.一般场所采用220V电源照明的必须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装漏电保护器。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2.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根据用途按规定安装照明灯具和使用电器具。食堂的照明和炊事机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现场凡有人员经过和施工活动的场所,必须提供足够的照明。

13.使用行灯和低压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6V,行灯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胶线。行灯和低压灯的变压器应装设在电箱内,符合户外电气安装要求。

14.现场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明,必须采用密闭式防雨灯具。碘钨灯的金属灯具和金属支架应做良好接零保护,金属架杆手持部位采取绝缘措施。电源线使用护套电缆线,电源侧装设漏电保护器。

15.使用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电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电焊把线应使用专用橡套多股软铜电缆线,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电焊机装设应采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电焊机要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

1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级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7.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器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时,必须切断电源,拆除电气连接并悬挂警示标牌。试车和调试时应确定操作程序和设立专人监护。

篇3: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4)

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四)

施工现场触电未遂事故时有发生,其原因主要是工地管理不力。制度措施不落实,机电人员检查督促不力临时用电搭设没有认真按“规定”执行,违章操作、线路乱拉等现象所造成的,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和贯彻建设部部颁标准,IGI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IGI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下简称“规范”。特制订以下制度,在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规范”的规定,开工前必须认真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

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或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10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主要内容有:1、现场勘察;2、确定电源进线和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配电箱、未级电箱装设位置及线路方向;3、负荷计算;4、绘制电器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5、选择导线截面;6、制订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电器防火措施。

二、加强临时用电技术管理工作,按照“规范”的规定,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技术人员编制,所队(厂分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处技术主管批准后实施,同时施工现场要建立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其主要内容为:1、关于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资料;2、关于技术交底资料;3、关于安全检测记录;4、关于电工维修记录等。

三、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指导,监督工作。是保证临时用电生产安全运行,尤其是保障人身安全、防止触电伤害事故的重要环节。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执行“规范”标准:各单位机电管理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和指导工作,应组织定期学习“规范”,电气作业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技术水平,认真按部颁“规范”搞好现场临时用电搭设,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监督检查。

四、施工现场用电必须实行,三相五线制,三级供电、二级保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未级开关箱)全部要实行铁制配电箱,严禁使用木质配电箱。配电箱内必须设置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够分析、隔离电源的开关电器。配电箱内所有开关电器应与配电线路相对配合。作分路设置,以确保专控,开关箱两用电设备之间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制。防止“一间多机带来的意外伤害事故。

五、加强电气材料管理,对于减少或杜绝电气伤害事故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要严禁使用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无厂、无地名的伪劣产品,购买电器材料必须要到省建委推荐的有生产许可证、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厂家或直销部购买,严禁在市场采购。

篇4:工程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3)

工程项目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三)

1、现场临时供用电设施统一由项目经理部管理。

2、项目经理部设置一名安全用电技术负责人。

3、工地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临电工的工作要在施工组织设计的指导下进行。

4、临电设施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工期长的每年进行一次验收。

5、现场电工人员必须持证作业。

6、经理部电气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作业前向电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7、工长必须对所辖区域或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人员,针对所用的电气设备以及周围环境中可能发生的触电因素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8、临时用电安全器材必须按中建一局集团的要求在定点厂家购买。

9、配电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中建一局集团“配电箱定型册”。

10、经理部每旬组织一次全现场的安全用电检查,发现隐患,要定人、定措施、定时间及时整改。

11、严禁无证人员私自接、拆电气设备和线路。现场任何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乱接线行为和擅自拆除电气设备的行为。

12、任何人不得使用或向别人提供带有故障的或保护装置不全的电气设备、手持电动工具及灯具。

13、使用Ⅰ类电动工具和移动式电气设备的人员必须戴好绝缘手套。

14、维修电工必须做好维修工作记录,值班记录和各种设备的摇测记录。

15、经理部必须建立并完善所有临时用电的内业资料和台账。

篇5: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1、范围

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同时也适用于进入公司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2、职责

2.1临时用电审批程序

1)在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生产必须时,应在安环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2)在申请临时用电前,由生产部专门人员对其作业环境现场检查后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3)生产部对用电单位的作业条件进行确认,采取的有效控制措施,准确填到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上。

4)临时用电作业期间,用电单位和生产部安排专人现场监护。

2.2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管理

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二联,第一联由生产部存档,第二联交临时用电执行人保存。

2)临时用电结束后,安环部及时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登记到临时用电作业台帐。

3)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不得涂改、不得代签,要妥善保管。

2.3临时用电必须严格确定用电时限,超过时限要重新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延期手续,同时办理涉及的相关危险作业许可证手续。

2.4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电工操作证方可施工。严禁擅自接用电源,对擅自接用的按严重违章和窃电处理。电气故障应由电工排除。

2.5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按供电电压等级正确选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

1)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2)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时,不能采用裸线,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得低于2.5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

3)采用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必须设有“走向标志”及安全标志。电缆埋深不得小于0.7米,穿越公路在有可能受到机械伤害的地段应采取保护套管、盖板等措施。

4)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配电箱要有编号和防雨措施,配电盘箱门必须能牢靠关闭。

5)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内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6)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2.6电工工段送电前要对临时用电线路、电气元件进行检查确认,满足送电要求后,方可送电。

2.7临时用电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临时用电的规定,不得变更临时用电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现违章用电,公司有权予以停止供电,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2.8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执行。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