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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交卸手续管理制度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1

交卸手续管理也是人事管理的一部分,下面企业管理网的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一则人事交卸手续管理制度,供大家阅读,仅供参考。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交卸分:

(一)主管人员交卸。

(二)经管人员交卸。

第二条称主管人员者为主管各级单位的人员。称经管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的人员。

第三条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单位人员名册。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三)主管财务及事务。

第四条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所经管的财物事务。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第五条一级单位主管人员交卸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员监交,二级单位以下人员交卸时可由该单位主管人员监交。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的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核定。

第七条主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之日将本章第三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八条经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日将本章第四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九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条经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一条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因特别原因,经核准得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卸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第十二条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于10内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专卖店的人事管理制度

篇2:房地产公司销售部更名转让手续办理程序

房地产公司销售部更名、转让手续的办理程序

更名是指签定合同后更换业主姓名。包括:直系亲属间更名和非直系亲属间更

转让是指客户在交清房款、天然气入户费、花园等费用(按揭客户在偿还完毕银行贷款)后的转让。包括:委托公司转让和自行转让,自行转让视作非直系亲属间更名。

一.客户应提供的手续。

1.更名。(1)原客户(特指原合同上的业主)、新客户的身份证复印件。

(2)原合同原件。

(3)收据原件。

(3)《更名申请》。《更名申请》由原客户亲笔书写,一式两份,上注明购房的时间、位置、客户姓名,原客户自愿更名为新客户***,自愿交纳手续费***,最后原客户签字、盖手印,落时间,经办人签字。

(4)直系亲属间更名还需有说明双方为直系亲属的户口或证明,并在《更名申请》上注明。直系亲属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孙子、孙女、外孙子、外孙女。

2.转让。(1)原客户的身份证复印件。

(2)原合同原件。

(3)收据原件。

(3)《转让委托书》。《转让委托书》由原客户亲笔书写,上注明购房的时间、位置、客户姓名,现委托_____公司代为出售,委托转让的价格,自愿交纳手续费***,最后客户签字、盖手印,落时间,经办人签字。

二.办理的程序。

1.更名。(1)所有原客户持必备手续到售楼处现场,工作人员查验身份。

(2)原客户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亲笔书写《更名申请》。

(3)工作人员复印一份《更名申请》。

(4)《更名申请》原件和原客户、新客户身份证复印件、原合同原件装订在一起,连同《更名申请》复印件交经理,经理审核费用后在《更名申请》的原件、复印件上签字同意,同时《更名申请》等资料存档。

(5)工作人员持《更名申请》复印件带客户到财务处交纳手续费、更换收据,《更名申请》复印件财务留存。

(6)工作人员为客户更换合同。

2.转让。(1)所有原客户持必备手续到售楼处现场,工作人员查验身份及是否已付款完毕,按揭客户是否已付清银行贷款。

(2)原客户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亲笔书写《委托转让书》。

(3)工作人员收回《委托转让书》和原客户身份证复印件、原合同原件、现房钥匙一把,将之装订在一起交主管,主管审核费用,查验是否证件是否已全部收回后在《委托转让书》上签字同意,同时《委托转让书》等资料交主管助理存档。

(4)主管将收回的房屋和经理商量后确定新销售价,告诉所有销售代表可以销售。

(5)在房屋转让成功并收到全部款项后打印《情况说明》,上注明房屋位置,原客户姓名,原客户交款情况,新销售情况,退还客户款项多少,公司赢利多少,经办人签字,主管签字,日期。主管请销售总监报总经理/董事长签字。

(6)《情况说明》原件及其《委托转让书》等资料交主管助理存档。

(7)客户持《情况说明》到财务退款。

三.手续费用。

1.更名(1)直系亲属间更名不收手续费。

(2)非直系亲属间更名:房价款在10万元以内的收取2000元;房价款在10万元以上的收取5000元。

2.转让。(1)自行转让视同非直系亲属间的更名一样收取手续费。

(2)委托转让收取转让总金额的5%的手续费。

四.注意事项。

1.原客户是特指原合同上的业主,有可能是一名或多名,都需到场按上述手续办理。

2.更名、转让都要特别注意查验原客户的身份,特别避免欲离异的夫妻单方面办理,避免非业主拾到购房手续冒名顶替,避免委托办理未持委托书。

3.《更名申请》、《委托转让书》必须原客户亲笔书写,工作人员不得代笔,且须有原客户的签字和手印(右手大拇指)。

4.更名、转让销售的房屋的新合同只能写原合同的价格,特别注意这种转让后的新合同须在新客户交清所有款项后才能带离公司,之前可以以收条的形式代替合同交给新客户。

5.销售代表销售转让房屋须在获得主管通知后进行,不得在未获通知前收取定金、房款、签预定单等,违者自负一切后果并处以500元罚款。

任何销售代表不得私下代客户转让房屋,更名,更不能收受客户的好处费,一经发

现予以除名。

另:

(本规章制度如与原销售部规定有冲突的,以本案为准;如与公司制度有冲突的,以公司制度为准。

篇3:房地产项目前期开发手续流程监督制度

房地产总部项目前期开发手续流程监督制度

目的:

为保证集团公司发展战略认真贯彻,建立良好的项目风险控制体系、审计指标体系和规范项目开发的作业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房地产公司总部下属各个项目公司

发布范围:**房地产公司总部下属各个项目公司

名词解释:

[前期开发手续流程]:指项目从立项到工程施工许可证为止,各个阶段、环节涉及的各项手续的办理流程。

[流程的标准时间]:指项目从立项到工程施工许可证为止,各个阶段、环节涉及的各项手续的办理,按政策法规规定或行业惯例,正常的办理时间。

职责:

总部发展中心风险控制部人员:负责编制项目前期开发手续流程;负责制定项目前期开发手续流程的标准时间指标;负责充分与总部管理中心、成本中心、财务中心、总工办和营销中心沟通项目前期开发手续各个环节时间指标;

项目运行期间负责跟踪和监督项目前期开发手续的完成时间和办理情况;

总部管理中心、成本中心、财务中心、总工办和营销中心人员:配合发展中心制订项目前期开发手续流程的标准时间;配合发展中心下达项目前期开发手续流程的标准时间指标;

项目运行期间配合发展中心跟踪和监督项目前期开发手续的完成时间和办理情况;

各项目公司相关负责部门和人员:负责本项目的前期手续办理;按要求填报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计划;及时和总部各相应中心进行指标控制工作的交流和沟通;根据项目进展和需要,及时调整风险控制措施;如遇到特殊项目或特殊情况,需调整指标,及时上报发展中心或总部其他相关中心部门;

各项目公司下属项目部相关负责部门和人员:负责本项目的前期手续办理;按要求填报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计划;及时和项目公司或总部各相应中心进行指标控制工作的交流和沟通;根据项目进展和需要,及时调整风险控制措施;如遇到特殊项目或特殊情况,需调整指标,及时上报项目公司领导或发展中心及总部其他相关中心部门;

作业内容:

一级开发前期手续流程(祥见附件-一一级开发前期手续流程图)一级开发授权

5.1.1.1签订意向书

a)土地现状调研、钉桩、测绘、评估;

b)初步征地补偿方案;

c)与乡镇政府签订意向书;

5.1.1.2规划可研编制

a)向规委申领规划要点,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b)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1.1.3一级开发授权

提交一级开发申请和实施方案市国土局、发改委、规委、建委等举行联席会议,预审项目可研、规划和征地补偿方案等;

5.1.2预审通过后获得一级开发授权,并签订一级开发合同;立项批复5.1.2.1到计委提交立项报告;计委函之规划局审核;

5.1.2.2规划局会签返计委;计委统一立项,下发立项批复;

5.1.3规划意见书做好整体详细规划,向市规委申请规划意见书;

5.1.4征地批复

5.1.4.1编制一级开发的一书四方案,报国土局审议;

a)建设项目承包说明书

b)农用地转用方案

c)补充耕地方案

d)征地方案

e)供地方案

5.1.4.2向国土局、规划局、建委、乡政府、村公所等部门征求意见,结果报市政府;

5.1.5是政府下文批地拆迁许可证

5.1.5.1冻结户口、入户调查、拆迁协议谈判等工作;

5.1.5.2制定拆迁安置方案,并报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审查;

5.1.5.3审查通过,获取拆迁许可证;

5.1.6土地上市

5.1.6.1核算一级开发成本;

5.1.6.2验收土地;

5.1.6.3在土地中心入市交易;

5.25.2.1二级开发前期开发手续流程(祥见附件--二级开发前期开发手续流程图)立项手续――立项批复

5.2.1.1首先要选定项目,洽谈合同或协议;也可以是考察准备挂牌或已挂牌的项目;

5.2.1.2申请规划要点的规划意见书,(已挂牌项目不需要)向计委申报立项报告;

5.2.1.3计委函至规划局,规划局会签反计委;

5.2.1.4计委下立项批复,要求进行可行性研究;

5.2.1.4如果是公开市场招、拍、挂获取的项目,可以直接从土地中心转立项;

5.2.2规划手续主要包括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

5.2.2.1用地规划许可证

a)项目立项后应及时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建委和规委审核会签;

b)进行画桩,并获取《用地钉桩成果通知单》;

c)进行整体的规划设计,主要是总平面设计,层面、立面设计和重要剖面设计;

d)准备环境影响评估、交通影响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估报告、勘测设计招投标备案;

e)如果是公开市场招、拍、挂获取的项目,需要准备《土地出让转让合同》;

f)手续准备齐全向市规委申请用地规划许可证;

5.2.2.1工程规划许可证

a)准备人防设计审核批准、交通出入口及停车场、园林局绿地率和消防设计审核意见、工程档案登记证明、“七通”服务协议等;

b)向市发改委和市建委申报年度开工计划;此时要交纳一定比例(一般20%以上)的综合地价款;

c)进行全套建设施工图设计,包括总平面设计,各层平面、各向立面设计、各层剖面设计和基础平面、基础剖面图;

d)上报市规划局进行施工图审查。以上手续及其它手续(如立项、用地规划等手续)准备齐全后,获取工程规划许可证;

5.2.3土地手续――国有土地使用证a)缴纳土地出让金,支付土地补偿费;b)准备好公司执照、立项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征地批复、出让合同和出让金、补偿费缴款发票等手续,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5.2.4工程手续――工程施工许可证a)准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征(或相关证明)和施工图审查通知书;标底制作;与中标的工程公司和监理公司签订合同;b)进行招投标工作,c)交纳四源费、准备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和人防施工图备案回执等手续;d)到市建委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

5.2.5其他手续主要是在办理以上主要证件需要准备和办理的其他手续,如注册公司手续、资质级别证明、审定方案通知单、环境影响评估、交通影响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估报告、勘测设计招投标备案、人防设计审核批准、交通出入口及停车场、园林局绿地率和消防设计审核意见、工程档案登记证明、“七通”服务协议等手续;

5.3项目开发手续流程标准时间指标(针对二级开发)

5.3.1立项手续标准时间指标

5.3.1.1如果是公开市场通过招、拍、挂获取的项目,直接从土地中心转立项只需要1-2个工作日;

5.3.1.2非公开市场获取的项目办理各项立项手续,获取立项批复标准时间为45个工作日;

5.3.2规划手续标准时间指标

5.3.2.1项目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所需标准时间为45个工作日,但是不包含办理手续所需的总体设计图纸的出图时间,这需要根据项目设计要求情况而定;

5.3.2.2项目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标准时间为30个工作日,但是不包含办理手续所需的施工图设计图纸的出图时间,这需要根据项目设计要求情况而定;

5.3.3土地手续标准时间指标

5.3.3.1国有土地使用在获得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标准时间为20个工作日;

5.3.3.2办理国有土地使用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和补偿费,故具体办理时间也要根据项目资金安排和运营需要进行调整;

5.3.4工程手续标准时间指标

5.3.4.1项目施工图审查标准时间为35个工作日;这些工作与土地手续办理可同时进行;

5.3.4.2项目招投标工作标准时间为30个工作日;这些工作与土地手续办理可同时进行

5.3.4.2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标准时间为10个工作日;

5.3.5项目前期开发手续流程整体办理标准时间应为180个工作日,折合240个自然日,大约8个月的时间;

5.4.项目前期开发手续流程监督部门

5.4.1项目的立项手续和土地手续的办理主要由发展中心针对项目情况进行监督控制;

5.4.2项目的规划手续和工程手续的办理主要由发展中心配合总部总工办针对项目情况进行监督控制;

5.5项目开发手续流程监督方法

5.5.1项目公司针对项目具体情况,制定项目前期开发手续流程的办理计划,包括办理流程、时间、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上报发展中心审批;

5.5.2经发展中心审核通过的项目开发手续流程的办理计划,总部发展中心风险控制部和总工办安排专门人员组成项目监督小组;

5.5.3监督小组至少3人构成,其组员至少1个发展中心风险控制部人员,1个总工办工程人员,1个总工办设计人员;

5.5.4监督小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运营要求,制定针对性的详细的监督办法,并进行监督控制;

6.6.1奖惩条例:

6.1.1超额完成指标奖励办法奖励标准:能够保证前期开发手续流程的各项质量下,以最短的时间获取了各项开发手续,为项目操作节约大量时间,从而使项目运营获得更好的现金流和收益;

6.1.2奖励金额:根据项目手续超额完成情况和给项目带来的间接收益情况,由项目公司负责人申报;

6.1.3奖励申请和审核:

6.1.3.1项目公司办理前期开发手续的相应部门和责任人,工作达到奖励标准,可以提交书面的奖励申请书;

6.1.3.2奖励申请书经项目公司部门经理和项目总经理签字确认后,上报总部发展中心或总工办,经审核合格,上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6.1.46.1.4.1奖励的兑现奖励采取资金方式兑现的,由集团财务部门向奖励主体发放奖励资金,接受奖励主体提供银行存款帐号;

6.1.4.2团队获得的奖,金可以由团队负责人进行分配和安排,但应将分配或资金使用安排上报管理中心;

6.26.1.1未完成指标惩罚办法惩罚标准:未能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前期开发各项手续,加大了项目操作周期时间,从而使项目运营遭受损失;

6.1.2惩罚金额:根据项目手续未完成情况和给项目带来的间接损失情况,由项目公司负责人申报;

6.1.3惩罚审核:

6.1.3.1项目公司办理前期开发手续的相应部门和责任人,为完成工作达到惩罚标准,总部发展中心或总工办组成的监督小组下达惩罚通知单,上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6.1.4惩罚的兑现

6.1.4.1惩罚通知单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惩罚的金额和方式,发展中心风险控制部和总工办组成的监督小组下达相关部门执行;

7.注意事项:

7.1此制度各项指标为标准开发流程和时间指标,各开发项目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监督审核的指标。

8.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一级开发前期手续流程图

附件:二级开发前期手续流程图

篇4:公司建立工程结算报送手续工程款核查手续二项制度规定

公司关于建立工程结算报送手续、工程款核查手续二项制度的规定

第一条为了不断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保证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规范,公司决定建立工程结算报送手续、工程款核查手续二项制度。

第二条财政部和建设部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活动,于2004年10月20日发布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以下简称369号文)。对工程采用三种方式之一结算(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可调价格)用合同方式约定均进行了明确。

同时规定"对承包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情况发生后,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将其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时支付"工程设计变更价款调整由公司核算部门负责及时调整。

第三条针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369号文)规定如下: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应按以下规定时限进行核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

500万元-2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

2000万元-5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

5000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

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本办法规定或合同约定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

第四条公司制定的工程结算报送手续制度,即《工程结算报送单》是落实(369号文)的一份重要资料,要求有关人员在今后办理与发包人工程结算时,必须采用。

第五条公司制定的工程款核查手续制度,即《工程款核查表》是年终工程核实往来帐项,进行内部审计,对外催要工程款保证时间连续的重要资料,公司要求财务部及有关人员每年必须到有关单位逐个办理。

第六条本规定自二OO七年一月一日起实施。

附表:(一)《工程结算报送单》

(二)《工程款核查表》

篇5:工作责任制度:辞职手续办理

辞职手续办理工作责任制度

1)、员工辞职手续办理

(1)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0天填写书面申请,(试用期内必须提前3天书面申请,否则不结算工资),辞职人员必须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及《辞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辞职人员必须签名加盖指模。辞职申请表一律要求不得写"生病,回家治疗"等类似理由;

(2)未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擅自离职,不退还未领取的工资;

(3)离职时必须将自己所用的柜子(包括文件柜及办公推柜)钥匙、宿舍钥匙、工作工具、工作证及饭卡全部交回相关主管部门,如《辞职申请表》上无相关部门签字确认,一律不给予办理离职手续;

(4)若丢失钥匙、工作证或饭卡,罚款30元/项,若丢失工具按价赔偿;

(5)员工离职后,开据《放行条》后即刻离厂,不得在厂区内逗留,工资将于每月十八号打入账上.不给予结算现金;

(6)将离职人员的姓名及日期记录在《离职人员登记表》并将离职人员的保险手续进行停办;

2)、业务员辞职手续办理

(1)、到人事部领取辞职书,辞职书上面要有副总、品牌经理、及车辆使用意见签名,辞职人员必须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及《辞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辞职人员必须签名加盖指模。辞职申请表一律要求不得写"生病,回家治疗"等类似理由;

(2)、到物流部领取《客户欠款坏帐证明》并到财务部签字。有出口业绩的请到出口部丁小玲处办理好出口费用及客户欠款坏帐证明后到人力资源部签名,业务员必须持有《客户欠款坏帐证明》,人力资源部方可签名,若没有《客户欠款坏帐证明》签名,所造成的欠款坏帐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3)、到品牌经理处办理好《个人业绩表》及车的费用;业绩表上要有经理,副总的签名;

(4)办理好以上三项手续才可以到财务部核对提成,辞职前一天把业绩表交到财务部核对,第二天到财务部签名;

(5)提成发放在跟财务部对好提成的一个星期后打到工行的工资

附件6:《辞职表》、附件7:《辞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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