蕾蓓幼儿园收费制度
蓓蕾幼儿园收费制度
一、实行以学期为主多种形式并存的收费制度,以便于家长根据自身的情况灵活选择。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
(1)月交制:每月交费者,按110元/月人收费,须在每月28、29日交下月费用(仅在暑假入园者,按月交制标准收费)。
(2)季交制:按季度一次性交费三个月者:按100元/月人收费。
(3)期交制:一次性交清一学期费用者,按95元/月人收费。学期中间插班者,学费一次性交至期未者,按期交制标准95元/月人收费。
(4)年交制:一次性交清一年(11个月)费用者,按90元/月人收费。
2.生活费
为方便家长托管孩子,幼儿园提供午餐、课间餐服务。若有特殊需要开小灶者,家园协议定做。具体收费办法如下:
(1)午餐:40元/人月。
(2)课间餐:30元/人月,每日下午一次课间餐。
(3)小灶协议餐:家园协议费用标准,由家长提供食谱定做,每周结算一次。
3.接送费
需要由园方定人定时定点接送者,50元/人月。须一次性交清一学期费用,中途变更或请假均不退此项费用。
4.保险费
35元/年人,此项费用定于新生入园或新学年交费时缴纳,由班主任统一代收,用于办理入园幼儿集体保险。
5.取暖费
100元/人,定于每年的11月10日-15日期间缴纳,用于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期间的统一取暖。
6.降温费
80元/人,定于每年的6月10日-15日期间缴纳,用于当年的6月15日-9月30日期间的统一降温。
7.防疫费、体检费
根据卫生防疫部门或妇幼保健部门的具体通知和实际项目据实收取,由班主任统一代收。
8.教材费
据实收取。定于每年6月10日-15日期间和12月20日-25日期间预收下学期教材费。
二、学杂费实行半月归整制,即每月1-15日期间入园者按全月收费,每月16-31日期间入园者该月按半月收费。
三、生活费根据情况可逐月、也可按季度(三个月)交纳,按实际天数计算费用。
四、接送费、保险费、取暖费、降温费、防疫费、体检费、教材费等,均为幼儿园代收的特殊服务费,中途无论何种原因请假、转学、退学,均不退费、不转让、不顺延。
五、本制度自2012年元月1日起执行。
zz幼儿园
篇2:第1人民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配合医疗服务项目收费工作的日常管理,使之符合国家、省物价管理政策和医院医疗、行政的各项规定,促进医院持续、稳定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医疗服务价格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1组成:
1.1组长:分管院长
1.2副组长:财务科长、药剂科长、护理部主任
1.3成员:各有关科室负责人
各有关科室物价员
2职责:
2.1编制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总体方案;
2.2贯彻执行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时掌握国家、本省物价有关政策的调整,制订和培训本院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具体运作程序和操作规定;制定或会同有关科室制定本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配套政策;
2.3对各科室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并依法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2.4会同物价管理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2.5每季度召开会议,讨论有关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
三、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公室:
1组成:暂由财务科兼管:
财务科长、审计科长(兼职)
物价员(兼职)
2职责:
2.1负责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日常管理和协调,并使之符合国家、本省物价管理和医院医疗、行政的各项规定。督促检查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各项工作的管理和服务质量,及时掌握国家、本省及各地、市、县有关政策的调整,制订和培训本院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具体运作程序和操作规定;
2.2修正和调整本院的医疗服务价格收取;
2.3维护医院计算机中的医疗服务项目管理库;
2.4确定医疗服务项目中医用材料可否收费;
2.5核准各科室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合法性、合理性、准确性;
2.6申报医院新增医疗服务项目
2.7配合省、市县物价管理部门的检查,接受上级物价举报中心和统计局的查询工作;
2.7接待和处理病人对医疗服务价格的投诉以及费用查询;接待病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咨询,尽量满足病人的需求;
2.8根据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需要,结合本院实际情况,提出计算机需求方案;
2.9审核病人医疗费用。
四、各职能部门:
1网管中心:
1.1编制计算机收费管理程序,修改数据库结构;
1.2根据医院管理要求,不断完善住院收费系统所有程序、药房管理系统、部门收入统计、部门收费、手术与麻醉管理、医生站收费、护士站收费、门急诊收费、收费标准管理(医保比例设置)各查询统计软件、检验系统、病案系统、(触摸屏)费用查询系统、财务统计报表等;
1.3负责将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录入计算机,将新增收费价格调整到收费价格库中;
1.4负责各科室收费项目模板的建立,并将常用新收费项目设置到里面。
2财务科:
2.1按照国家和省级物价部门的价格管理政策,执行医院收支管理制度;
2.2依据医院科室成本核算和项目成本核算资料,对新增医疗收费项目进行收费标准的测算、审报工作;
2.3管理和调整收费价格,督促收费制度的执行;
2.4参与医院对收费价格的自查.接待上级检查;
2.5督促检查收费处和住院部对收费价格准确性的掌握;
2.6每月底编制各类记帐月报表,报上级相关部门。
3设备科:
3.1根据医院物资采购制度,执行医疗设备和医用消耗材料购置管理条例;
3.2严格执行医用消耗材料收费规定的加价幅度。
4药剂科:
4.1根据医院用药管理制度,执行药品价格管理;
4.2严格执行列入集中招标采购药品的招标价格;
4.2对未列入招标采购的药品,零售价按有关政策规定的限价执行。
五、各收费科室:
5.1各科设兼职收费管理员;
5.2严格按照2005版《江苏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执行服务项目价格的收费;
5.3任何科室及个人不得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提高标准、扩大范围收费;不得增加收费频次、取消项目继续收费;
5.4遵照医嘱和护理记录收费,不得超过医嘱和护理记录的内容、范围和时间限制的收费;
5.5各科室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遇有问题,及时与财务科联系;
六、价格责任追究制:
发现违反医疗服务价格收费规定作如下处理:
6.1多收病人费用:对直接责任人员批评教育,退回病人违规多收部分;
6.2少收病人费用: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赔偿医院损失;
6.3严重违规收费:报医院奖惩委员会,按奖惩条例执行,扣除直接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绩效工资;
6.4同时参照省物价局和省卫生厅有关“价格违规行为处理”政策执行。
费用查询电话:***财务科:8***药剂科:***2护理部:****网管中心:***
篇3:第1人民医院收费管理科工作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收费管理科工作制度
1、严格贯彻执行《浙江省医疗收费标准》,提高收费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执行物价部门的有关政策,及时调整各项医疗费用标准;负责新增医疗收费项目的成本测算、审批和呈报等工作。
3、定期抽查医疗收费标准执行情况,并进行奖惩措施。
4、负责收款凭证、预缴款凭证、收费通知单的管理。
5、负责病人欠费的催款事项,协调并配合处理交通事故的费用催缴。
6、接待并认真处理是否需要有关物价投诉等工作。
篇4:第1人民医院住院收费处工作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收费处工作制度
1、根据《**省医疗收费标准》和《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办理病员入院预交款、中途交费、出院结算事宜。
2、主动配合各病区搞好收费管理,协助病区做好病人费用催收制度,尽量减少欠费。
3、严格遵守微机操作规程,各种记费单据应准确及时录入,避免漏费发生,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各种资料、报表及时上报。
4、病人出院由主管医师决定,住院收费处凭病区签发出院通知单办理病员出院手续。
5、对出院病人的各项费用,要及时结帐,根据当日病人出入院财务数据,编制住院收入报表,并将当日收取的支票或款项如数上交财务处或存入银行。月末应按财务处的规定及时编制有关月报表。
6、坚持秉公办事,热情接待病人,虚心听取病人意见,提高服务质量。
7、保管好各种印章、票据、会计档案及资料。
8、病区收费主任全面负责本部门日常工作,按月排班,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与主管部门联系。
篇5:第1人民医院门诊挂号收费工作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门诊挂号、收费工作制度
1、根据《浙江省医疗收费标准》和《医疗财务管理制度》,办理门诊病人挂号、收费工作。
2、挂号室、收费处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集中精力、勤奋工作、态度和蔼、语言文明、热情周到、解释耐心。
3、收费员提前作好准备,准时开设服务,严格遵守微机操作规程,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提高工作效率,尽量减少排长队现象。
4、准确掌握各种收费标准,及时核对金额,禁止乱收费和弄虚作假。
5、收据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晰,准确无误,印章清晰,接收现金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
6、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备用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不准挪用公款。每天编制日报表,做到日清日结,并将当日收取的款项如数存入银行,与报表核对无误后,将银行缴款单、报表及票据存根交财务处稽核会计。月末应按财务处的规定及时编制有关月报表。
7、处理病人退款,凡退款者须持有关凭证,符合退款手续的方可退款。当日发生者可由原收费员退款,其余时间只要手续完备,应给予办理,不得推诿。
8、工作时间不得撤离岗位,不准由外人代替收费员开据收费,否则追查处理。
9、门诊挂号室、收费处严禁闲杂人员入内,保证资金安全,做好清洁卫生。
10、门诊收费处主任全面负责本部门日常工作,按月排班,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与主管部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