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管理体系测量分析改进
8.1总则
公司应规定、策划和实施为确保整合型管理体系体系符合性和实现持续改进所需的监视及测量分析和改进活动,对顾客满意情况、内部审核、施工过程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状况及工程的监视和测量、不合格品和不符合的控制、持续改进等过程进行策划,做出规定并组织实施,同时进行数据分析,选用适当的统计方法证实建筑产品的符合性,确保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及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有效性。通过相关数据的记录、收集和分析及适当统计技术的应用,提出并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办公室负责过程和监视活动的监督管理。
8.2监视和测量
8.2.1顾客满意
公司由经营预算处负责对顾客满意程度的有关信息进行监视、记录、分析和改进。各部门应及时识别并了解顾客及相关方对施工过程及交付后的服务、工程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满意程度,并予以记录,分析和利用,以评价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并明确可以改进的领域,当发出或评审后确认顾客的满意程度存在需要改进的要求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以满足顾客的要求。
8.2.1.1经营预算处汇总顾客来访、来电、信函等形式反馈的需求信息,并随时注意收集、整理顾客的意见、抱怨、并进行统计分析,制定切实有效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达到顾客满意。
8.2.1.2经营预算处组织,质量技术处配合做好工程竣工后的服务工作,每年通过工程质量回访、电话、电子邮件、问卷调查等方式,对顾客满意程度进行一次调查。
项目部负责在施工过程中收集顾客反馈信息,及时报告质量技术处。对收集到的顾客满意调查的有关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得出结果,找出差距,作为改进的依据,并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通过管理评审做出改进的措施和决定,并组织实施,以增进顾客满意,持续改进管理体系。
8.2.1.3顾客满意信息的分析、利用:
顾客满意度分五等:很满意、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对顾客满意度评定可用单项评定或综合评定,以满意度评定项目前乘以权重系数,以确定项目的重要度,权重系数见下表:
项目很满意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
权重系数1.00.80.60.30
经营预算处对顾客满意的信息通过调查表和顾客来信来函登记,统计顾客满意度并加以分析,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满意度%二∑(感受项目×统计频次×权重系数)/调查频次总数×100%
经营预算处对顾客满意度每半年进行一次测量、统计分析,评定前向顾客发出《顾客满意度调查表》
经营预算处要将顾客满意信息分析输入公司管理评审,用来评价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与顾客和市场要求的差距,在竞争中所处的位置和识别可改进的机会,最终作出决策。
对顾客不满意的事项,经营预算处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经营预算处负责建立并保存与顾客沟通档案。
8.2.2内部审核
公司由办公室负责制定《内部审核控制程序》。按策划的时间间隔进行内部审核,验证公司整合型管理体系管理是否符合策划的安排,是否符合GB/T1900l一2000、GB/T2400l-1996和GB/T2800l一200l标准的要求,是否有效实施与保持否有效地满足方针和目标,并为管理体系的改进寻求机会,以确保管理体系的持续有效运行。
8.2.2.1管理者代表负责策划内部审核工作,组织办公室编制"年度内部审核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8.2.2.2每年安排一次全面的内部审核,如需要,可根据各项活动的实际情况,安排专项审核。管理者代表审批具体审核实施计划并任命审核组长,审核组成员必须由经过内审核员培训的人员担任,审核过程按审核计划进行,由与被审核方无关的内审员执行,审核相关记录由内审员负责整理,并交办公室保存。审核结束后,由被审核方对审核组发现的不合格采取纠正措施,整改的结果由办公室负责组织验证。
8.2.2.3每次审核前,审核组长负责编制《内部审核实施计划》,报管理者代表审批,审核组应在实施审核前5天向受审核部门发出书面审核通知。
8.2.2.4审核工作顺序为:
年度内审计划-->审核实施计划-->现场审核-->提出纠正措施-->验证结果-->审核报告。
8.2.2.5审核员应通过面谈、查阅文件、现场观察、检测等活动对管理体系运转情况进行现场审核。
8.2.2.6审核员收集客观证据,整理审核结果,填写不合格
报告,提交审核组长确认。
8.2.2.7审核组长在完成全部审核后,编写审核报告,报管理者代表审批;
8.2.2.8审核组在未次会上发布审核报告并下发不合格报告,限期整改。
8.2.2.9受审核部门接到不合格报告后。在查明原因的基础上,制订纠正措施,在规定的日期内整改完毕,并进行自检,形成自检结论,上报办公室。
8.2.2.10办公室负责按〈记录控制程序》的有关要求收集并妥善保存内部审核全部资料,以作为管理评审时的资料。
8.2.2.1l相关文件:
《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记录控制程序》
8.2.3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办公室负责整合型管理体系过程监视和测量的组织实施。
8.2.3.1公司通过管理评审、内外部审核及日常公叫各部门、项目部对所控制过程运行情况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监视和测量。来实现对管理体系全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8.2.3.2根据监视和测量结果,如发现过程运行情况末达到预期结果时,由相关部门采取相应纠正和纠正措施实施并验证。具体按《事故、事件管理程序》进行控制。
8.2.3.3在过程和测量及其后采取的措施中,采用适当统计技术,进行统计分析。
a.施工过程的测量监视应用于确认和保持每一个过程持续满足其预期的目的和能力。
b.项目部通过对过程的检查和验收,监视和测量各职能班组::制定的专业目标的完成情况,公司各职能部门通过对项目部的日常检查,对项目部制定的整合型管理体系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监视和测量。
c.通过对测量结果使用适当的统计方法,评价每一个过程满足要求的能力。
d.当过程未达到策划的结果时,公司各项目部应在适当时采取纠正措施,以确保施工过程的适宜性。
8.2.4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在工程形成的各个阶段通过进货检验和试验过程检验和试验、最终检验和试验,对工程项目进行监视和测量,以验证工程要求得到满足。
8.2.4.1进货检验和试验
(1)物资设备处负责对进货检验或验证的监督,项目部要严格控制施工材料、零部件的外观检查和检测报告验证。
(2)项目部对公司采购和顾客提供的物资,包括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在进场时按规定对其进行外观、证件检查,并保存证件、作好记录,重要材料应进行复验。
(3)在确定进货检验和试验的批量、数量和内容时,应确保满足规范、规定要求,同时所提供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应齐全有效。
8.2.4.2过程检验和试验
(1)质量技术处负责施工过程检验和试验的控制。
(2)项目部在组织施工时,对施工过程(工序施工、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监控,不合格的坚决返工,使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3)项目部负责按照规定要求,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检验和试验工作。
(4)只有经检验试验合格的过程或工序才能转入下道工序。
8.2.4.3最终检验和试验
(1)质量技术处负责最终检验和试验。
(2)必须在各项检验和试验工作已完成并全部合格,技术资料齐全后方可进行最终检验和试验。
(3)在工程竣工交付之前,应完成所有的验证活动,并确认合格,否则不得竣工验收。当法律法规规定需进行法定检验的,还须经相应机构认可。
(4)项目部负责最终检验和试验的具体实施工作。
对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先由项目经理部按照国家规定的验评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此前,对基础、结构和内外装饰的施工质量,按照地方主管部门的规定,由地方质量监督部门分阶段验收。公司质量技术处审核项目部的自检记录和竣工申请报告,报公司管理者代表审批后,在管理者代表主持下,公司组成施工质量检查小组,对竣工交付工程质量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在此基础上组织正式验收活动,争取一次验收合格。
(5)竣工验收时,应有负责质量的有关领导和部室参加,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8.2.4.4检验和试验记录
检验和试验记录按《记录控制程序》的规定要求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以证明工程已按规定的标准检验和试验合格,并将此作为工程资料存档和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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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检验和试验的内容包括:采购产品、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
b.采购产品的检验和试验:试样抽取由项目部实施,水泥、钢材、防水材料等重要材料不得紧急放行。过程检验、试验不得例外转序。
c.文字性资料应齐全,有关人员应签字认可。
d.当测量和监视(检验和试验)结果表明工程满足了现阶段的各项要求,方可交付顾客,如交付时发生不满足需让步接收的情况,必须满足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由公司总工和顾客批准。
8.2.4.5相关文件:
《记录控制程序》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8.2.5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监测和测量
公司应对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和重大风险的运行活动的关键特性进行例行监测和测量,同时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目标指标管理方案,运行控制和适用法律法规遵守情况,事故、事件、疾病等进行常规的、主动的和被动的监视和测量。
(1)生产安全处负责制定《绩效监视和测量管理程序》,并组织实施。
(2)生产安全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环境行为参数;
(3)各部门应对环境行为参数进行监测和测量,根据环境因素确定监测点、监测项目、监测方法和监测频次,、并做好记录。
(4)生产安全处年底对各种监测和测量结果进行评价。
(5)生产安全处负责对《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程序》及作业指导书的执行情况、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完成情况及环保法律法规的遵循情况进行检查。
(6)监测和测量结果超标时,应重新测量一次,若仍超标,则按《事故、事件管理程序》进行控制,并将处理结果上报生产安全处。
(7)监测设备、设施的使用及维护见《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8)公司生产安全处负责实施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监测和监督活动。
8.2.5.1相关文件:
《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程序》
《事故、事件管理程序》
8.3不合格品和不合格控制
8.3.1不合格品控制
公司质量技术处负责制定《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确保对施工过程中的不合格品得到识别和进行有效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并监督指导部门、项目部对该程序的实施。
8.3.1.l不合格品控制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准确地判定不合格品存在的事实,做好记录。
(2)采用适当的标记予以标识,及时采取隔离措施。
(3)评价不合格品性质和严重程度,确定不合格品的处置方法及有关部门职责和权限。
(4)根据处置决定,对不合格品的转移、储存及后序工作实施控制。
(5)通知与不合格品相关的部门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品。
8.3.1.2在检验和试验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时,检验人员应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对其标识、记录和隔离(可行时),并通知与不合格品相关的部门,防止由于疏忽而使用或放行不合格品。
8.3.1.3不合格品的评审
(1)一般不合格品,由检验人员自行评定,确定整改方案,予以记录。
(2)重要物资发生不合格时,由物资设备处组织评审。
(3)严重不合格品由生产安全处组织评审。
8.3.1.4不合格品的处置
一般不合格品的处置由项目部决定,重要物资及顾客提供物资不合格品的处置由物资设备处决定,严重不合格品及过程的处置山生产安全处决定。
不合格的处置形式:
(1)进行返工,以达到规定要求;
(2)返修或不经返修而作为让步接收;
(3)降级使用;
(4)拒收或报废。
8.3.1.5有合同规定时经顾客批准,让步使用或接收不合格品。
8.3.1.6返修、返工后,应重新进行验证。
>8.3.1.7当工程交付后,在保修期内,工程质量出现不合格时,经营预算处及时与顾客协商解决,结合质量技术处采取适当的纠正和纠正措施,确保满足顾客正当要求。
8.3.1.8相关文件: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8.3.2事故、事件及不符合的控制
纠正和预防违章的发生,减少因违章而产生的环境影响和伤亡事故,对事故、事件不符合进行调查、处理,采取必要措施,避免产生新的不符合。公司生产安全处负责制定《事故、事件管理程序》并组织实施。
8.3.2.l重大事故、事件不符合由公司生产安全处组织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由产生部门具体实施,生产安全处验证实施效果。
8.3.2.2一般事故、事件不符合由产生部门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实施。
8.3.2.3各部门对体系运行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发出通知,由受检查部门采取措施,检查部门对实施效果进行验证。
8.3.2.4对体系内、外审中发生的不符合项,责任单位分析产生不符合的原因制定并实施纠正措施,审核组负责对实施效果进行验证。
8.3.2.5各项目部在日常运行中负责分析潜在不符合的原因,控制预防措施,对于发观的事故、事件及不符合,分析具体产生的原因并控制纠正措施,确保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
8.2.3.6所制定的纠正、预防措施应与问题的严重性和伴随的环境影响和面临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相适应,并在实施前通过风险评价过程对其进行评审,以免带来更大的风险。
8.4数据分析
公司质量技术处负责统计技术应用的管理。通过应用统计技术,收集、整理、分析适当的数据,以证实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并作为改进的依据。
8.4.1为了证实整合型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并识别改进机会,公司各有关部门应收集并分析有关的数据。
a.质量技术处负责收集:施工过程检查产生的数据、环境绩效数据、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数据。
b.物资设备处负责收集:材料、物资及施工机械设备供方的数据。
c.经营预算处负责收集:顾客满意程度的各种信息。
d.项目部负责提供施工过程控制方面的相关信息。
8.4.2数据来源包括:
a.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数据;
b.与运行能力有关的数据;
c.顾客满意度调查结果;
d.环境绩效数据;
e.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数据。
8.4.3对数据作出分析和评价提供以下信息:
a.顾客满意程度;
b.工程和服务与产品要求的符合性:
c.过程和工程产品的特性和趋势,包括采取预防措施的机会;
d.供方工程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行为及合作的状况。
8.4.4各部门应将分析的结果及时报质量技术处,由质量技术处进行传递。
8.4.5所有数据分析结果均应评审,以识别是否需要进行改进。
8.4.6各相关部门在收集分析数据时常用的方法有:抽样检测、排列图、调查表、因果图等。
8.4.7质量技术处负责统计技术的应用指导。分析结果提交管理评审,作为评价公司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及确定改进方向的依据。
8.5改进
8.5.1持续改进
公司通过建立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内部审核、数据分析,纠正和预防措施,以及管理评审等活动的开展,选择改进机会,并将上述工作纳入公司各层次的日常管理工作,促进整合型管理体系管理的持续改进。
a.通过制定整合型管理体系目标,明确改进的方向。
b.通过整合型管理体系方针的建立与实施,营造一个激励改进的氛围与环境。
c.通过内外部审核结果、数据分析来进行持续改进。
d.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及其他适用的措施,实现改进。
e.在管理评审中,评审体系现状,确定改进目标。
8.5.1.1日常的改进活动由各部门负责组织。应利用对有关数据的分析结果,为持续改进提供信息。同时主管部门应明确改进的区域,确定改进项目,按《不符合、纠
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来实现管理体系各过程的持续改进。公司每季度召开施工协调会。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分析工程质量状况、环境管理状况和职业健康安全状况,针对存在问题,做出相应的改进活动安排,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8.5.l.2对于重大的、长远的改进项目,通过开展管理评审,评价管理体系变更及持续改进的需要,经总经理批准后,并适当配置资源山责任部门予以实施。质量技术处负责按计划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并进行跟踪和验证。
8.5.2纠正措施
为了消除管理体系运行和施工全过程中已发现的不合格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再发生。公司由质量技术处负责制定《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并监督实施,办公室、生产安全处、经营预算处分别组织实施。
8.5.2.1采取纠正措施的时机:
(1)管理体系审核中发现不合格时:
(2)管理评审中发现体系缺陷时;
(3)施工过程中和竣工验收中发现不合格时;
(4)接到顾客投诉或顾客对同类问题连续提出抱怨时;
(5)环境监视和测量中发现的不符合时;
(6)同一供方连续两批次发生不合格时。
8.5.2.2当内、外管理体系审核中发现不合格时,由办公室按《内部审核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采取纠正措施。
8.5.2.3当管理评审中针对体系缺陷而提出整改建议时,由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实施相应的整改/改进措施。
8.5.2.4当施工中和竣工验收中发现不合格时,由质量技术处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经管理者代表确认后实施。生产安全处负责进行跟踪和验证。
8.5.2.5当接到顾客投诉或顾客对同类问题连续提出抱怨时,由经营预算处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经管理者代表确认后实施。经营预算处负责跟踪和验证。
8.5.2.6当同一供方连续两批次出现批量不合格时,由物资设备处或项目部组织评审,采取相应纠正措施。物资设备处跟踪和验证。
8.5.2.7当环境监视和测量中发现环境行为不符合时,生产安全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针对不符合进行调查和处理,并进行原因分析,采取切实有效的纠正措施,经管理者代表确认后实施。
8.5.2.8当职业健康安全监视和测量中发现行为不符合时,生产安全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针对不符合、事故、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分析原因,采取切实有效的纠正措施,以管理者代表确认后实施。生产安全处跟踪和验证。
8.5.2.9在制定纠正措施时应考虑相关因素的影响问题。纠正措施应与不符合的原因、严重性和伴随的环境影响和危险源、风险相适应。在纠正措施实施前应通过风险评价过程对其进行评审,以防止带来更大的风险。
8.5.2.10在分析不合格原因时,可选用适宜的统计技术进行统计分析。
8.5.2.1l当纠正措施确认无效时,由相应部门重新采取措施,直到确认有效。当纠正措施确认有效,涉及相关文件更改时,按《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8.5.2.12相关部门负责按《记录控制程序》的有关要求保存纠正措施控制的相关记录。
8.5.2.13质量技术处负责对各部门的纠正措施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验,对所定措施的有效性进行验证。
8.5.3预防措施
为了消除产生问题的潜在原因,防止发生不合格。公司由质量技术处负责制定《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并监督实施,办公室、生产安全处、经营预算处分别组织实施。
8.5.3.1公司通过管理评审、内部审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的测量和监视、顾客及相关方意见、活动监视等识别潜在不合格,并分析其原因。
8.5.3.2各部门将收集到的可能产生潜在不合格的有关信息,及时传递给质量技术处。,质量技术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统计分析。当发现不合格迹象时,可随时建议管理者代表组织召开分析会,评价采取预防措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明确责任部门,制定预防措施,经管理者代表确认后由责任部门实施。质量技术处负责执行情况的跟踪并评价措施的有效性。
8.5.3.3生产安全处负责组织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活动信息、资料进行分析,当发现不符合迹象时,组织相关部门分析潜在原因,制定预防措施,经管理代表确认后组织实施,生产安全处负责措施执行情况的跟踪和验证。
8.5.3.4在对信息、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时,可选用适宜的统计技术,
8.5.3.5预防措施应与不符合原因、严重性和伴随的环境影响、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相适应。
8.5.3.6当预防措施确认无效时,由相关部门重新采取措施
,直到确认有效。
8.5.3.7相关部门按《记录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保存预防措施控制的相关记录。
8.5.3.8评价采取预防措施的客观要求。
8.5.3.9按照潜在不合格与不符合的特性,通过整合型管理体系管理方案、专项技术措施、技术交底等形式制定预防措施,并予以实施。
8.5.3.10跟踪并记录预防措施的效果。评审所采取的预防措施。
8.5.3.11在制定预防措施时应考虑风险、利益和成本问题,并在措施实施前通过风险评价过程对其进评审,以防止带来更大的风险。
8.5.3.12相关文件:
《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事故、事件管理程序》
《文件控制程序》
《记录控制程序》
篇2:中建某局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程序文件
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1目的
对施工生产中所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有效的控制,确保其处于受控状态,满足规定的使用要求。
2适用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分类、购置、检定和校准、标识、发放、搬运和贮存、维护和保养的控制内容和方法,适用于工程局工程施工所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管理和控制。
3引用文件
3.1中建三局ZJS.QM101《质量手册》
3.2中建三局ZJS.QM203《记录控制程序》
4术语和定义
本程序采用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和局《质量手册》中相关的术语和定义。
5职责
5.1局科技部负责本程序的制定和修改,对全局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实施进行检查和指导。
5.2公司、分公司工程技术部门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归口管理,建立本单位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台帐,负责制定并实施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检定和校准工作计划,并负责使用状态的检查。
5.3监视和测量装置的使用部门和项目经理部,设专(兼)职计量员负责该程序的执行,根据部门和项目的特点和实施监视和测量活动的需要,确定所需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并对其进行管理。按周检计划送检,作好使用对比校准,发现异常,立即会同负责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部门处理,负责对所使用的辅助测量设备进行校验。每季度向公司工程部报送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台帐报表。确保所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装置满足要求。
6、措施和方法
6.1监视和测量装置按技术要求和使用程度分为A、B两类:
a)A类设备: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强制检定的设备;
b)B类设备:可进行自校、比对的设备。
6.2监视和测量装置的购置
6.2.1需购置监视和测量装置时,提出申请。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由采购部门负责采购。
6.2.2购进的装置由采购人员通知计量部门或人员会同有关人员进行
验收检查,验收合格的装置可由使用部门领出使用。其设备资料由公
司、分公司工程技术部门保存。
6.2.3监视和测量装置的调用和借用要办理调拨和借用手续。使用单
位对设备、仪器的检定或校准情况进行检查,未经检定或校准的,或
超过检定周期的,必须进行检定或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
6.2.4新购置或封存后重新启用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必须经检定或校准
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6.3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检定和校准
6.3.1A类设备按国家规定的检定周期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
(校验);B类设备按《自校检测设备的校验规程》规定执行。对新
购的A、B类设备首次使用前检定或校准。
6.3.2B类设备自校使用的基准器具按A类设备进行控制。
6.3.3辅助测量设备,按照所在地区统一规定的测量设备校验规程进
行校验,没有校验规程的,根据设备技术要求或使用要求自编校验方
法,报公司、分公司工程技术部门会同局科技部审核批准后执行。
6.3.4对于连续运转装置运行期间不能拆卸,固定在施工设备本体上
无法拆卸的监视装置,计量员要加强管理,并按设备检修周期由设备
人员同步检修。
6.3.5公司、分公司工程技术部门制定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周期检定、
校准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批,由所在的部门和项目经理部的计量员,按
照计划安排时间和地点及时送检、校准或进行现场检定、校准,并把
检定、校准结果原件及计划实施情况表交公司、分公司工程技术部门,
使用部门保留一份复印件备查。
6.3.6当计算机软件用于监视和测量时,要确认其满足预期用途的能
力,首次使用前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或机构进行确认。当软、硬件
升级,软件不能正常运行时,进行再确认。
6.4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标识控制
6.4.1监视和测量装置设备经检定和校准后,由计量员在设备上粘贴
相应的标识。
6.4.2校准标识表明其确认状态,分别为《合格》、《准用》、《停用》:
a)《合格》标识,表明对有国家、地方和部门检定规程的测量设
备按规程检定后处于合格的状态。该标识采用绿色,并有清楚的“合
格”字样及有效日期;
b)《准用》标识,表明测量设备的部分功能或量限得到确认,处
于合格状态。经确认的部分可以是检定的方式也可以是校验的方式。
该标识有清楚的“准用”字样,颜色采用黄色;
c)《停用》标识,贴有该标识的测量设备,任何人不得使用。是
对发现故障、超差、超周期及停用测量设备采取的强制管理措施。该
标识采用红色并有清楚的“停用”字样。
6.4.3合格、准用标识粘贴期限为该设备的有效期。
6.4.4停用标识粘贴期限至该设备校淮合格为止。
6.4.5监视和测量装置标识破损和脱落,由计量员验证情况,重新确
认标识。
6.5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发放
发放时,发放人与接收人共同确认计量器具的有效性,严禁不合
格的监视和测量装置投入使用。
6.6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搬运和贮存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搬运和贮存条件,要与其要求的条件相一致,
防止其损坏或失效。
6.7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维护和保养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使用人员,按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
日常维护保养,保证其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6.8监视和测量装置的使用
6.8.1监视和测量装置的使用人员,要具备相应的能力,为使装置的性能进入适于使用状态的调整或必要时的再调整,必须按照装置的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
6.8.2为防止可能使测量结果失效的调整、维修,由计量员送具有相应资格和条件的人员、单位或厂家调整、维修,严禁私自拆卸。
6.8.3监视和测量装置的使用人员在使用前,检查计量器具是否正常,是否在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不在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的计量器具。
6.8.4当发现装置不能正常使用时,计量员对该装置进行恢复性的调
整,或送维修检定,同时,使用合格的装置,对以往测量结果进行复核,如复核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对被测量的产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规定执行。
6.8.5当使用人员对测量结果有怀疑时,要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复核已测数据的有效性,如复核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对被测量的产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规定执行。
6.8.6当检定或校准发现装置不合格时,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追溯已测数据的有效性,对不符合要求的测量结果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8.7当监视和测量装置超过有效期或不能正常使用时,禁止使用,计量员告知使用人,并在装置上作《停用》标识,在台帐上备注。
6.9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降级和报废
当监视和测量装置不能满足规定要求或不能正常工作,经送修理检定或校准仍达不到规定要求,但还可降级使用、限用的,由计量员在器具上标识,在台帐上备注。对无使用价值的,由计量员办理报废手续,并撤离现场,在台帐上注销。
6.10监督和检查
6.10.1局科技部每年对公司的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执行情况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6.10.2公司、分公司工程技术部门每半年对使用装置的部门和项目经理部执行情况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6.10.3局和公司、分公司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作好相应的记录。
7支持性文件
7.1《自校检测设备的校验规程》
8记录
8.1表212―01《年第季度计量器具明细表》
8.2表212―02《计量器具周检计划与实施情况明细表》
8.3《检定证书》
8.4《检定结果通知书》
篇3:中建某局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程序文件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1目的
通过对原材料、半成品、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位工程的检验和试验进行控制,确保经检验和试验合格的产品才能放行和交付。
2适用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产品的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的类型、内容和方法,适用于工程局工程施工中对各种原材料、半成品、工序产品、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位工程的检验和试验。
3引用文件
3.1中建三局ZJS.QM101《质量手册》
3.2中建三局ZJS.QM216《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3.3GB50300-20**《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4TJ305-77《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通风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3.5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4术语和定义
本程序采用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标准和局《质量手册》中有关的术语以及以下定义:
4.1隐检:指在施工中上一工序的产品被下一工序所掩盖之前的检验。
4.2验收:指工程项目施工活动完成后对其成果进行综合检验。工程项目的施工活动包括工程项目的某一部分(分部分项工程)和工程项目全部
5职责与权限
5.1生产副局长、局总工程师组织局工程部、科技部对工程局产品的监视和测量工作进行检查与指导。局工程部掌握和分析全局工程项目的质量状况,每年至少对全局的工程质量进行一次检查。
5.2公司工程部负责过程产品和最终产品的监视和测量工作。
5.3公司物资部负责对物资的进货检验、试验及其工作的管理。
5.4试验室负责对各项目送检的原材料和半成品进行试验,并将试验结果反馈到送样单位。
5.5项目经理部
5.5.1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的总负责人,负责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
检员等人员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与核定,其中地基与基础分部和主体分部
必须通知公司工程部参加。
5.5.2项目材料组负责进场材料的外观质量检查,对外观质量是否合格作出判
定,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对于需要进行物理力学试验的材料,应在材料进场后
及时会同项目试验员一同取样,必要时,请监理代表现场见证,并及时提供材
质证明材料。
6措施与方法
6.1监视和测量的策划
6.1.1监视和测量的范围包括:
a)自行采购的和顾客提供的原材料、半成品、工程设备的监视和测量;
b)施工过程的监视和测量,包括工序、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
程的检查、评定、核定、验收;施工过程中的半成品的检验与试验,如:砼、
砂浆试验、钢筋焊接接头、钢筋机械连接、防水试验等;
c)单位工程竣工交付前的检查、评定、验收;
d)分包工程的监视和测量的管理;
e)工程保修的监视和测量。
6.1.2产品监视和测量的原则
6.1.2.1只有经过外观检查和物理力学试验被确认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才能被
允许进入现场用于施工。其中,属国外进口的钢材还需进行化学分析测试。
6.1.2.2只有上道工序经检验合格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6.1.2.3所有工序经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分项工程质量的评定与核定,所有分项
工程经检验合格才能进行分部工程质量的评定与核定,所有分部工程经检验合
格后才能进行单位工程质量的评定与核定检验。
6.1.3项目经理部在开工前应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中明确需进行监
视和测量的项目及监视和测量的标准、方式、部位及检验和试验的机构、放行
的单位和人员。若需监视和测量的项目无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项目经理部
技术负责人应负责编制相应的规程,由顾客(监理)、设计方审批后才能实施。
6.2进场物资和半成品的监视和测量
6.2.1外观质量检验
6.2.1.1原材料、半成品进场后,由项目材料员负责按照材料质量标准的规定进
行外观质量的验证。
6.2.1.2验证的内容包括:产品的名称、规格、品种、型号、数量、质量证明书
的指标是否符合质量标准要求,是否与实物一致,如有要求时应进行外观检查
如测量其几何尺寸等。
6.2.1.3顾客提供的产品在进场时应与顾客代表共同验证。
6.2.1.4现场加工的半成品,由主管施工员负责进行外观质量检验。
6.2.2取样和送样
6.2.2.1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或政府主管部门规定必须取样送检的产品,由项
目试验员通知顾客代表进行见证取样,并填写见证取样单,封样后送试验室(检
测中心)或顾客、质量监督站指定的试验检测机构,需进行现场养护的试件,
由项目试验员进行养护。
6.2.2.2需要进行现场试验检测的,由项目试验员负责进行联系。
6.2.3试验工作流程
6.2.3.1送样人向委托的试验机构办理委托试验登记手续。
6.2.3.2试验机构由具有相应资格的试验员按照相应的规范和标准进行试验,将各项试验数据按规定的格式填写《试验原始记录》和试验报告,试验报告经试验室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及时反馈。
6.2.3.3试验委托
现场试验的,由项目试验员及试验单位受理人分别填写《现场检验委托单》,室内试验的,项目试验员及试验单位受理人分别填写《室内检验委托单》。
6.2.3.4试验报告
项目试验员填写
委托试验单后,应记录委托试验单编号、试验名称(编号)、送检日期及试验报告的领取日期,到期后,由项目试验员到试验机构领取试验报告。原材料、构配件的试验报告由项目试验员交项目资料员保存。
6.2.4凡用于工程的A类材料和半成品一律不允许紧急放行。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构配件材料才准许用于现场施工。
6.2.5不合格品的处理
经检验和试验确定为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3过程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6.3.1过程产品的监视和测量应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并按规定进行工程质量等级的检验和试验,过程产品的检验和试验应由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进行。
6.3.2未经监视和测量的产品或监视和测量不合格又未纠正的不得进入下道工序。工程质量检验遵照先工序、再分项、再分部工程,最后单位工程的顺序进行。
6.3.3工序检验
6.3.3.1现场浇灌混凝土时坍落度的控制,由项目质检员监督,项目试验员或砼工长负责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填在混凝土施工日志内。
6.3.3.2隐蔽工程中一般隐检项目在班组施工完毕并自检合格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验,由专业施工员填写隐检记录送相关人员完善其签字认可手续。重大隐检项目如地基验槽则由项目经理组织业主代表、监理、设计、质监站等共同检验,并由专业工长填写隐检记录送参检各方人员签字认可。
6.3.3.3过程产品的试验(如砼试块、砂浆试块、焊接接头、机械连接等)由施工员通知试验员取样,必要时,须通知监理见证取样。
6.3.4分项工程质量检验
6.3.4.1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施工员应随时督促班组按规范及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操作,质检员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分项工程完工后,施工员应在班组进行自检的情况下,按检验批的规定进行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交专职质检员核定。
6.3.4.2项目质检员在核定分项工程质量时,若发现问题或评定失真或评定的等级不合要求,应通知施工员组织整改,经施工员组织重新评定符合要求后再重新核定。并在质量检查日志中记录其部位和整改情况。
6.3.5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检验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指定专人填写《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一般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由项目质检员进行核定,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进行核定。
6.3.6工序产品、分项工程和分部(子分部)工程经检验评定为不合格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规定执行。
6.4最终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6.4.1单位工程按设计内容及合同要求全部完成后,同时水电安装调试检测和消防、电梯检验等专项验收均已完成且符合规范要求,相关资料已汇齐,项目经理部可向公司工程部提出竣工内部验收申请。若遇顾客原因需甩项交工的由顾客作出甩项报告送主管部门审批。
6.4.2工程竣工内部验收前必须将竣工工程技术资料整理齐全或基本齐全,由公司工程部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对缺损的质量保证资料要求项目经理部及时补齐。
6.4.3公司工程部组织项目内部有关人员进行建筑工程的外观观感质量检查,并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综合评定,将检查结果分别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评定资料送公司工程部办理法人代表签字、盖章手续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填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向顾客提供竣工验收申请。
6.4.4参加顾客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会,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6.4.5项目经理与顾客签定《房屋建筑质量保修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填写《单位工程备案检查申请表》,申请备案。
6.4.6分包工程的质量检验
由各分包商对所承建的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并评定质量等级。并将有关记录交项目部,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6.5工程保修的监视和测量
工程保修的监视和测量参照6.1、6.2、6.3、6.4的规定执行。
7支持性文件
7.1中建三总工字[20**]第95号文《中建三局工程总承包公司质量管理办法》
8记录
8.1表215-01《物资检验通知单》
8.2表215-02《物资验证记录》
8.3表215-03《钢材、木材进场计量验收记录》
8.4表215-04《水泥进场计量验收记录》
8.5表215-05《大宗材料进场计量验收记录》
8.6表215-06《紧急放行购进产品记录》
8.7表215-07《取样记录统计表》
8.8表215-08《___年___月份(季度)工程质量统计报表(一)》
8.9表215-09《分项工程质量检验月报(二)》
8.10表215-10《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验收申请报告》
8.11表211-15《料具验收单》
8.12表216-01《不合格品评审处置记录》
8.13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规范中规定的记录、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监理单位规
定的记录按各有关规定执行
篇4:施工项目监视测量办法
施工项目监视和测量办法
项目安全环保部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的监视和测量工作,目的是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及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符合管理目标要求。
项目安全环保部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各部门、管理岗位以及分包单位相关法律法规的遵循情况和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贯彻执行效果进行监视和测量,及时发现不符合,并以适当形式通知相关单位、部门与岗位。
项目例行的监视和测量主要按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进行,填写规定的有关记录;对于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不能完全覆盖的内容,按照本单位相关程序的要求,以《过程监视和测量记录》的形式进行,其内容可包括:
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手册的实施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的执行情况等。
对施工过程中暴露出的安全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违章操作,指挥的不安全行为,文明施工中存在的缺陷情况,应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复查,以确保符合安全文明要求,并做好安全记录。
建立以施工经理为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健全完善安全检查制度,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
对安全防护用品要按照安全保证计划的规定以及合同的规定要求进行检验,杜绝不合格的安全用品进场。
对中小机械、脚手架、安全平网等安全设施要按照安全保证计划的规定以及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后挂牌使用。
项目大型设备安装、安全防护设施等方面的安全验收也属于职业健康安全监视和测量,须按要求进行并留存验收记录。塔吊、施工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要按照经过审批的安装方案规定进行基础验收、塔身验收,大型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后,经本单位垂直运输设备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
特殊类型的脚手架要按安全保证计划中指定的搭设方案进行验收,并每提升一层验收一次,合格后方可使用。
现场施工用电按照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上海市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要求和临时施工用电方案进行检查验收。
对临边、洞口的防护按照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中的安全防护规定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对工地防火按照安全保证计划中的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进行检查,严禁无证或持无效证件上岗与违章作业。
对违者严肃处理。
对员工遵章守纪的情况进行检查,对违章者严肃处理。
项目安全环保部组织各分包商安全员进行每天的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
项目经理部组织召开每周一次安全会议组织、协调、督导安全管理工作。
项目经理部在每周一早上上班前组织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项目安全环保部是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监视和测量的主管部门,负责监视和测量实施和记录管理工作,必要时按项目的实际职能分工,有关的部门/人员予以配合。
对于监测仪器的检验和校准工作,必要时可由安全环保部请外部有资质的单位协助完成。
篇5:某施工项目环境管理体系
施工项目环境管理体系
我单位依据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建立了环境管理体系。在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我们将按照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强化现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保护工作全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周边环境不产生任何超标的环境影响,以确保本工程始终正常顺利施工,创"上海市文明工地"。
为实施环境管理体系的全部要求,我们将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总要求
本项目根据ISO14001标准及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建立项目环境管理体系。
在建立及实施过程中,始终应体现遵章守法、以污染预防为主,满足相关方的环境管理要求,有针对性地不断改善项目的环境行为。
二、环境方针
本项目认真落实本单位的环境方针:倡导积极、健康的环保文化,整合内外的有效资源,遵章守法、防治污染、降低消耗、减少废物,致力于环境绩效的持续改善。
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向本项目员工、业主、分包单位以及施工区周边的相关方宣传本单位的环境方针。项目经理部在会议室、施工场区的显着部位书写或张贴本单位的环境方针。
三、环境目标和指标
由项目经理在正式开工前组织制定并发布本项目的环境目标和指标;
项目的环境目标和指标应具体针对所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
项目环境管理员负责将项目的环境管理目标和指标分解到各层次直至分包各单位。
本项目的环境目标和指标具体为:
四、环境管理方案
按照ISO14001标准4.3.4条款的要求及单位《环境管理计划编制指导》,由项目兼职环境管理员具体编制环境管理方案(计划),并监督其落实。具体方案(计划)对重要环境因素的原则控制要求为:
1、施工噪声排放控制
1)目标和指标
2)控制措施
a)结构施工
混凝土搅拌站采用具有隔音效果的材料进行封闭,以防止噪声扩散;
坚持日常对混凝土输送泵的维修保养,确保其运行始终处于正常状态;
尽可能选用环保型振捣棒,振捣棒使用后及时清理干净;
对混凝土振捣人员进行交底,确保其操作时,不振钢筋和模板,做到快插慢拔,减少空转的时间;
修理钢模板和脚手架钢管时,禁止用大锤敲打,其修理工作应在封闭的工棚内进行;
电锯操作间采用具有隔音效果的材料进行封闭;
模板、脚手架支拆时,应做到轻拿轻放,严禁抛掷;
在塔楼正对居民区方向,在该方向作业面15米范围搭设隔音屏,隔音屏应高于作业面3米以上;
坚持对结构施工期间的噪声检测,发现超标时,及时采取降噪措施。
b)装修及机电工程施工
尽量做到先封闭后施工;
设立石材加工间,并设降噪封闭措施;
使用合格的电锤,并及时在各部位加注机油,增强润滑;
使用电锤开洞、凿眼时,及时在钻头出注油或水;
严禁用铁锤敲打管道及金属工件。
3)责任人
噪声控制措施的落实与监测由项目环保员负责,并及时填写监视测量记录。
2、施工扬尘控制
1)目标和指标
符合上海市各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中关于建筑工地扬尘达标的要求。
2)控制措施
施工场地:本项目在开工初期确保临时环状道路全部硬化,采用20cmC20混凝土铺设;对于现场其他土壤裸露场地,进行绿化或覆盖石子(表面浇筑50厚C15砼)。
对临时道路设专人负责每日洒水和清扫,保持道路清洁湿润。
混凝土及砂浆搅拌:本项目施工全部采用商品混凝土,不在现场搅拌混凝土;
搅拌砂浆时,为防止水泥在搅拌过程中的泄漏扬尘,现场设封闭的水泥库及搅拌站;
砂石堆放场:设围挡,四级风以上时,砂堆用密目网予以覆盖。
3)责任人
施工扬尘控制措施的落实与监测由环保员负责,并及时填写监视测量记录。
3、水污染的控制
1)目标和指标
2)控制措施
雨水管理:项目开工前,在作现场总平面规划时,设计现场雨水管网,并将其与市政雨水管网连接;设计现场污水管网时,应确保不得与雨水管网连接。由项目兼职环保管理员通知进入现场的所有单位和人员,不得将非雨水类污水排入雨水管网。
砂浆搅拌站污水管理:搅拌站设污水沉淀池,污水经过三级沉淀后,进入现场的污水管网;
沉淀池由分包单位每周清理一次,项目环保管理员负责检查;
厕所污水:施工现场设冲水厕所;厕所污水进入化粪池沉淀后,再排入现场污水管网;项目环保管理员与当地环卫部门联络,定期对化粪池进行清理;
其他污水管理:施工现场的所有施工污水;均应经过沉淀后,再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委托分包单位定期清理沉淀池内的泥沙;
3)责任人
水污染控制的责任人为项目环保员,其负责防止水污染的各种控制措施的落实及监督检查,并做好相关监视和测量记录;
4、固体废弃物的控制
1)目标和指标
2)控制措施
对所有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按照本单位统一规定将废弃物分为三类:可回收利用的无毒无害废弃物、不可回收的无毒无害废弃物、有毒有害废弃物;
对废弃物进行标识:对分类存放的各类废弃物,进行明显的标识,即标明废弃物的种类;
对废弃物的收集:
项目设置统一的废弃物临时存放点,存放点配备收集桶(箱),以防止流失、渗漏、扬散;
明确各单位(包括分包)负责废弃物收集工作的责任人及具体职责和范围;
包括分别明确以下范围的责任人员:办公区、生活区、食堂、施工区、垃圾贮存区。
废弃物的处置及运输
内部运输:确保废弃物在运输过程中不遗洒、不混装;
外部运输:对废弃物的外运,必须由具
备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外运前,由项目环保管理员监督,对废弃物进行严密覆盖,防止遗洒。对于有毒有害废弃物的运输,应执行国家或当地的相关法规;
3)责任人
项目环保管理员应清楚掌握废弃物的弃置方向,确保处置符合国家和当地环保要求。
5、光污染的控制
1)目标和指标
2)控制措施
夜间室外照明用的投光灯均设灯罩,透光方向均集中在施工范围;
在围墙附近或距附近居住区较近地段施工时,设密目网屏障遮挡光线照射居民区。
尽量不安排夜间电焊施工,必须进行电焊夜间作业时,焊接区域附近设密目网遮光屏障。
夜间室外照明负责人为项目安全员,夜间电焊作业防止光污染的责任人为作业人。
6、水电资源管理
1)目标指标
2)控制措施
节水:
项目现场安装总水表,施工区安装分水表;
现场使用的所有水阀门均为节水型;
对现场人员进行节水教育;
办公区、施工区均明确一名责任人员,检查水泄漏等,杜绝长流水现象;
施工养护用水及现场道路喷洒等用水,在降水期间,一律使用地下水;在非降水期间,喷洒者应注意节约用水;
冬季施工,做好水管道及管件的保温工作,防止冻怀泄漏。
节电:
项目现场安装总电表,并设专人定期抄表;
对现场人员进行节电教育;
在保证正常施工及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夜间不必要的照明;
办公区使用节能型照明器具,下班前,做到人走灯灭;
夏季(冬季)控制使用空调,在无人办公或气候适宜的的情况下,不开空调;
现场照明禁止使用碘钨灯,生活区严禁使用电炉;
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尽量控制机械操作,减少设备的空转。
3)责任人
项目分别明确:节水负责人、节电负责人、分包节水负责人、分包节电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