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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院病人退费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8

县医院病人退费管理制度

一、门诊病人因故退费,须持有门诊收据联、记账联、检查单或治疗申请单或门诊处方签,经经治医师或药师、相关科室主任在退款发票上签字(章),并注明退款原因,当日退费由原收费窗口直接办理,其余时间的退费在财务科指定的收费窗口办理。

二、收费员对手续完备(姓名、项目、金额)相符的退费,当日交财务科稽核会计通过微机审核(冲账)。对不符合退款手续者,收费员要拒绝退款。

三、收费员在划价收费时,打印病人姓名、项目、金额,必须与处方、检查单相符,不得私自更改姓名,打印出收据后,对未收到该款的收据作废,须将其检查或治疗清单或门诊处方签留作附件证明,由收费员负责签字,注明原因,以示负责。

四、收费员要将当天的退款单及作废收据核对后单独装订,随收费明细账上报,做到日清日结。

五、财务科稽核会计要逐日对退费发票、逐笔复核,对违反制度、私留病人收据、不符合退款手续、舞弊行为的视为贪污,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六、有关检查、治疗科室要密切配合、协作,对收费情况进行监督。严格保管好记账联,科室要在记账联上盖“该项已检查或已治疗或已发药”的戳记,科室有专人负责保管,并汇总交财务科,以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七、本制度自20**年4月6日执行,原《病人退费管理制度》同时作废。

篇2:第4人民医院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第四人民医院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内部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制度

1.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年度收支预算是医院业务收入预测和支出的控制指标,其编制依据:

(1)医院事业发展计划

(2)地方财政经费补助定额和专项补助

(3)本院专项资金和流动资金结余情况

(4)上年度业务收支数据

2.认真执行财务预算,搞好财务决算,加强收支管理,货币资金管理,医疗成本、财产物资管理,组织合理收入,努力节约开支,合理安排和使用各项资金,加强财务分析和监督检查,及时向院长反映预算的执行情况,提供决策依据。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令,遵守财经纪律,在执行财政开支范围、开支标准的前提下,开支审批执行湛港医办字[2004]8号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湛江市第四人民医院药材采购及管理规定〉等制度的通知。

4.根据《医院财务管理办法》设置工作岗位,并实行岗位责任制考核。

5.按照《医院会计制度》实行权责发生制的会计核算基础,采用借贷记账方法,进行会计核算,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上报会计报表。

6.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7.认真做好现金、支票、有价证券的管理,加强对有价票据、凭证、账册、报表的购印、发用、缴销的管理工作,堵塞漏洞。

8.严格执行物价收费政策,按标准进行计价收费,按制度进行结算。

9.会计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办理会计事务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

10.会计人员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职业道德和防止经济犯罪教育,在任期内必须完成再教育课时,并实行岗位责任制考核。

11.医院领导应当支持财务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对做出显着成绩的财务人员给予鼓励和支持。

二、财务收支核算制度

1.按《医院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医院一切业务收入纳入财务管理,医院的费用开支必须按计划、预算执行,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与开支标准。

2.各项业务收入、支出应在制度规定的科目内核算,不得在往来款项账户中核算。

3.专用资金要先提后用,专款专用原则,按规定的用途、范围及标准支出。

4.遵守现金库存限额和支票使用制度,会计和出纳之间分清责任,钱账分管,互相监督。

5.工资及补贴严格执行国家劳资政策和发放标准,按规定工资发放日发放。

6.现金收入必须当天如数存入银行,不得坐支,不得白条抵库。

7.费用的支出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经费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2)符合原始凭证所应有的内容。

(3)有批准人、验收(入库)和经手人签章。

(4)支票存根或汇款单必须填清楚收款人或收款单位、账号、金额。

8.按照《医院会计制度》进行记账、算账、报账。

(1)实行会计电算化所使用的会计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部、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要符合财政局、卫生局的要求。

(2)认真整理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和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和明细账,做到科目准确、数字真实、记载清晰,日清月结,报账及时。

(3)定期进行对账,及时清理全权债务,监督仓库实物验收、定期盘点,保证账证、账账、账物、账表相符。

(4)月末、年终按规定办理结账,编制会计报表数字真实可靠、计算准确、内容完整、分析简明、签章齐全、上报及时。

9.及时整理装订会计凭证、报表、账部必要资料,按制度归档。

10.进行科室经济核算,计算发放全院奖金,为医疗项目成本测算积累数据。

11.财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离职时,必须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三、现金管理制度

1.现金使用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的劳务报酬;

(3)各种劳保、职工福利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出差人员随身携带的旅差费;

(5)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6)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2.遵守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按规定的开支范围办理报销,防止资金的散失和非法使用。

3.严格遵守国家银行现金管理制度,现金收入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4.加强采购资金管理,外地采购需使用较大款额,应通过银行汇款,由当地银行监督支付,不准自带大额现金,或通过邮局汇兑套取现金。

5.出纳人员必须依据合法、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办理现金支付,做到日清月结,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对出纳不定期检查库存现金。

四、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1.医院财产、物资实行财务、仓管、科室三级账务管理。

2.根据国资局、医院财产管理办法对固定资产的购入、领用调拨及报废进行核算和管理,完整记载财产分布状况,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3.固定资产报废必须填写报废单,写明报废原因、原价、使用年限、产地及报废意见,由有关管理部门鉴定报领导审批,按制度规定处理会计账务,报废残值交财务科入账。

4.购入、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固定资产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5.药品管理实行“金额管理、重点统计、实耗实销”的办法,及时入账,定期盘点,库存不超二个月的销量,月末按财务实际药品收入数核销药房药品销售,折算进价为成本支出。

6.卫生材料、其他材料、专项物资按“计划采购、减少积压、保证供应”的原则,加强管理及时登记进、销、存,月末按实际销耗数列支。

7.低值易耗品购进办理验收,领用发生支出的同时登记科室在用数,办理报废时核销。

8.药品、卫生材料、其他材料每季盘点一次,固定财产清查每年最少一次。

五、会计工作交接制度

1.按照会计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归集、整理、装订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部、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隔年度的及时

移交医院综合档案室统一保管。

2.按照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办理会计工作交接。

3.会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按规定将其所管理的工作依次交给接替人。包括:印鉴、现金、会计凭证、账簿、报表、有关文件、规章制度、保险柜钥匙及应交代的事项。

4.会计交接必须有文字记录,移交表一式三份,移交人、接替人、监交人分别签章,存档备查。

六、门诊挂号收费管理制度

1.挂号员每天在开诊前半小时开始挂号。

2.挂号员统一使用广东省医疗机构门诊定额收据。

3.按照物价医疗收费标准收取挂号费和诊金。

4.每天统计挂号和诊金收入,按缴款日报表将现金缴存银行,做到日清月结。

5.每天按缴款金额到财务科有价证券管理员处领回等额票据。

七、门诊计价收费管理制度

1.按照物价医疗收费标准计价收费。

2.收费员必须使用统一的广东省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三联单、公费记账单、门诊计价分类日报表和印章,遵守领用、缴销制度,收据、印章专用,妥善保管。

3.当天的业务收入收款员在下班前,要在电脑上统计打出缴款日报表,现金集中送存银行,缴款书连同收费单存根一并交出纳结账,做到日清月结。

4.财务复核会计每天要核对单据收入与出纳缴银行数相符。

5.病人因特殊原因需退款,收费三联单要齐全,经办人、医师、门诊部、药房要签名证明。

6.凡收入款项必须开具三联收款单,处方、治疗单、检查单等一律附上第三联单据,若有少收、漏收、错收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

八、住院收费管理制度

1.按照物价医疗收费标准收费。

2.收费员必须使用统一的广东省医疗机构住院收费收据三联单、住院收入分类日报表和印章,遵守领用、缴销制度,收据、印章专用,妥善保管。

3.当天的业务收入收款员在下班前,要在电脑上统计打出缴款日报表,现金集中送存银行,缴款书连同收费单存根一并交出纳结账,做到日清月结。

4.财务复核会计每天要核对病人按金收、付金额,出院结算单据收入,并与出纳缴银行数相符。

5.病人住院费用多收或误收的,经物价办核实报告财务科登记,然后由电脑室冲减。

6.凡病人欠费,要求减免的一律由物价办核实收费标准,经院领导签批。

7.凡收入款项必须开具三联收款单,若有少收、漏收、错收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

九、会计监督制度

(一)会计监督制度的原则:

1.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处理一项经济业务的全过程,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分工负责,使在会计程序中自动验证。

2.严格遵守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以及有权办理资金支付的岗位工作;会计机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出纳人员。

3.必须健全和完善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会计工作的国家监督的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

4.会计独立,会计部门与实物管理部门要独立分开。

5.记录完备,所有重要经济业务要有详细记录,并反映在会计报表中。

6.稽核对证,会计部门与管理部门采用稽核方法,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并控制实物和货币支出不超预算定额。

7.明确责任,建立岗位责任制,做到职责明确。

(二)会计监督制度的主要内容

1.货币资金的监督制度

(1)货币资金业务由专职出纳员处理,出纳与会计工作要互相分离,互相监督。

(2)货币资金支出必须有财务核准的凭证,不允许口头承诺和便条顶替。

(3)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除零星小额开支外,单位往来业务支出一律使用银行转账支票或银行汇款结算。

(4)银行存款应根据银行对账单与银行日记账核对一致,并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银行账户不得外借使用。

(5)库存现金应日清月结,出纳日报表与库存现金相符,不能坐支,不能设置小金库,随时抽查库存现金。

(6)门诊、住院收款日报表金额必须与交款金额一致,复核员负责监督收款员和出纳足额解缴银行。

(7)业务收入、转让收入、欠费的收回等必须按项目来源开具收据入账。

(8)统一使用市财政局、税局规定的票据,各种有价票据要做好购进、核销、保存的管理工作。

2.工资发放的监督制度

(1)人员工资(包括在职职工工资,离退休人员费用)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2)每个职工的工资额及各项补贴、津贴依据人事科有关人员及工资变动通知,认真复核。

(3)保证将工资、补贴、津贴如数安全支付给应领工资人员。

3.采购与付款的监督制度

采购与付款控制的关键点围绕“请购-审批-采购-验收-付款”等环节,控制的方法是不相容职务的分离和授权控制。

(1)采购物资要由科室填请购单,写明品名、规格、数量、金额和用途,经领导审批。贵重仪器、设备请购科室必须有可行性报告报医院设备委员会讨论决定。

(2)采购业务应由管理部门专职采购员集中采购,属政府采购、招标项目按有关规定办理采购。

(3)药品统一按政府集中招标采购,新药的采购须预先经医院药事委员会批准。

(4)货物收到后,仓库管理员要验收入库,发票上必须由采购员、收货人、主管院领导签章。

(5)财务部门在付款时要对采购业务所取得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4.盘存业务的监督制度

(1)仓库业务必须专人负责,做到账、物分管。

(2)仓库保管员要按照收到的货物与送货单核对品名、规格、数量、质量、金额,核对无误后,填制验收单,登记仓库明细账后交会计部门,物品的发出应有手续完备的领料单。

(3)仓库核算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季盘点一次,做到账账、账物相符。出现盘盈、盘亏,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审核手续要完备。

(4)调入、赠送、无偿调出、报废的物资要有账务记载和手续。

(5)各类物资的储备额要与业务需要相适应,药库药品储备2个月,药房药品、材料为1至1.5个月。

(6)购进药品按规定计算差价,药品综合加成率应在规定的范围内。

十、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会

计档案收集、立卷、归档的范围

1.会计凭证包括收款、付款、转账凭证及工资表。

2.会计账簿包括总账、各类明细账、现金和银行日记账。

3.会计报表包括月报表、年度会计决算报表。

4.其他会计资料。

(二)会计档案收集、立卷、归档的方法

1.会计凭证由会计人员在每月终后负责收集,审查核对后装订成册,账簿、报表年终进行归集。

2.会计档案的立卷、编目要按照《会计法》的规定进行分类,根据《档案管理规定》中的档案分类编号办法,按机构、期限进行编号、立卷,立卷后编制会计档案目录表,建立会计档案目录清册。

3.会计档案分类安置在档案架上,做到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当年会计档案暂由财务科保管,于次年将整理好的会计档案移交医院档案室保管。

十一、财经纪律、职业道德

(一)财经纪律

1.财务部门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规章制度。

2.会计人员应坚持按会计制度办事。

3.单位领导应依法支持会计人员履行会计核算和监督职责。

4.会计、出纳、收款人员不得挪用公款,不得弄虚作假。

5.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能给予办理。

6.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物价机关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进行的检查和监督。

(二)职业道德

1.财务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财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维护国家和单位的利益,同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3.财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4.财务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为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5.财务人员应当保守医院的财务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同意外,不得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篇3: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五)

第一章总则

发挥财务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工作管理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zz公司,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在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财会机构设置及财会人员岗位职责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可由会计兼任。

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公司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公司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公司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第十七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及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八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九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监交。

第四章支票管理

第二十一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二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三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五章现金管理第二十四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五条除本制度第二十四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六条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七条日常零星开支

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八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九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一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凭发票、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二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三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四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五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第六章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六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七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八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三十九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七章处罚办法第

四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制度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一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篇4:附小会计室安全管理制度

附小会计室安全管理制度

1.会计室是学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财会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会管理制度,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手续完备,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会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方面的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校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3.会计室门窗、墙壁要坚固、防盗,报警设施经常检查,确保有效,使用经公安、技监部门检测合格的保险柜(箱),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出公安机关或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保险柜(箱)应及时关锁,钥匙会计随身携带,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4.财会人员应按现金管理制度使用现金,一般超出现金支付数额的,要使用银行支票支付方式进行结算,特除情况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通知总务处派员护送。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会计室内注意来往人员,陌生人不准进入财会室,非财会人员不准接触保险柜。

6.会计室内不准吸烟或带入其它火种,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篇5:餐厅现金管理制度

餐厅现金管理制度(七)

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现金安全和出纳人员做到有章可循,制定本制度。

一、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现金安全和出纳人员做到有章可循,制定本制度。

二、为保证餐厅营运工作的正常进行,必须保持适量的库存现金。

三、现金的使用,要能保证下面的项目能及时支付:

1.食材的采购费、运输费、加工费。

2.本公司员工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医药费和其他劳务报酬。

3.员工差旅费、学习费、客户的业务招待费。

4.驾车人员的车油费、过路费、过桥费、行车费。

5.员工工伤事故、生活困难和突发事件和临时借款。

6.设备的小型维修的人工费,所需的零配件及其他五金材料费。

7.公司负责人安排的其他小额开支。

四、除保证上项两天的开支外,多余的现金必须及时存入银行。

五、公司现金必须存放在财务室的保险柜内。工资发放的现金袋应争取当天发放完毕,避免在保险柜外放。

六、不准以收抵支,收支必须分开。

七、不准代其他单位收、付现金。

八、不准将公司存帐户借给他人使用。

九、不准以白条或不符合帐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十、不准私设小钱柜。不得将长款存放一边,脱离帐务监督。

十一、出纳人员要认真、逐笔、顺序登记好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每天业终了,应核对帐、款是否相符,月终应与会计核对帐帐、帐实是否相符,如有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调帐。

十二、财务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人员的库存现金进行清查、盘点,如有长短款,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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