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材料质量控制措施
脚手架材料质量控制措施
(一)所有进场材料,采取出入登记制度,进场材料均应有材料合格证明,有怀疑时,应分批抽样送检;经验收合格后,应整齐堆放在指定地点,且挂牌标示,杜绝不合格材料混入场内使用,不合格材料应封存示标识,禁止使用。
(二)钢管材质要求:
1、严重锈蚀、弯曲、有裂缝的钢管严禁使用,使用的钢管应先作好防锈处理,使用的钢管应符合国标3号钢的技术要求,外径不小于48mm,壁厚不小于3.5mm。
2、有脆裂、变形、滑丝的扣件,禁止使用,扣件使用前漫泡柴油作防锈处理后,才能使用,扣件活动部位应灵活转动,当扣件夹紧钢管时,开口处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5mm,直角扣件大于500件,旋转及对接扣件大于150件,批量在场350件以内,应用一批量验收,直角扣件的比量大于3000件时,还应进行扭转刚度试验样本数量为10件。
3、安全网:直接与建设部指定的厂家联系,采购使用合格的"竹福"密目式阻燃安全网,安全网进场时,应核对合格证及防伪标志,严禁假冒产品混入现场。
4、竹脚手板,全部采用新竹脚手板,竹脚手板进场时,应仔细检查竹片的好坏,扣紧竹片的螺栓直径不进小于8mm,间距在500~600,离板端200~250mm,且应现场作受力试验。
篇2:脚手架搭设保证施工质量措施
脚手架搭设保证施工质量措施
(一)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认真执行各项岗位责任制度,项目部成立全面质量管理小组,在施工阶段,应明确各质量控制目标,在操作工序中作三检制度。
(二)坚决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及分段验收制度
1、脚手架搭设前,严格执行三级安技交底制度,每天上班前应举行班会议交底,交底内容应具体、明确,且应有签字记录资料,脚手架搭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交接班签字手续。
2、外架搭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三检制度,每段搭设好后,应先自检,自检合格后,由公司安全科专检,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验收内容应量化,具体详见脚手架检查评分及量化验收表。
3、外脚手架的搭设要加强测量放线工作,在搭设脚手架时,使脚手架的步距、横距始终保持上下一至,使外脚手架搭设的技术与允许偏差,完全控制在规范允许范围之中,具体详见下表:
项目项目技术要求允许偏差
1地基基础表面坚实平整
地基土质符合技术要求
排水不积水
垫层不晃动
底座不滑动、不下陷
2立杆垂直度:Hma*<40mHma*/400
3间距步距偏差±20mm
柱距偏差±50mm
排距偏差±20mm
4大横杆高差杆两端±20mm
同跨同一横截面内高差±10mm
扣件安装中心节点处各扣件高差≤150mm
两根相邻立杆对接扣件高差-50mm
扣件螺栓拧紧扭力距40-70N.M
6剪力撑斜杆与地面的偏差45°-60°
7脚手板外伸偏差、搭接≥100mm+50mm-0mm
(三)、坚持定期检查及维修加固制度:
外架使用过程中,应派专人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限期整改,外架上的施工垃圾应及时派人清理干净。
(四)作好成品保护工作:
施工过程严禁任何人擅自拆除或变动外架的任何构件,若外架阻碍施工操作,应通知外架主管人员,针对现场实际情况,做好变更方案,报上级批准后,才能拆架。
篇3:脚手架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脚手架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一、质量保证措施
1.搭设落地脚手用的构件必须经过质量检验,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2.搭设落地脚手的ф48*3.5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
3.钢管外径、壁厚、端面等的偏差,应分别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4.钢管必须涂有防锈漆。
5.钢管弯曲变形应符合有关规定。
6.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同时,应进行防锈处理。
7.搭设完10-13M高度后应进行验收和检查。
二、安全保证措施
1.所有扣件紧固力矩达到4~5kg?m,现场抽查。
2.斜杆接长不准用对接扣件,必须用2只回转扣件叠交连接,搭接距离不少于1000MM。
3.夜间拆除时,必须配备良好的照明设备。
4.高处作业人员,应严格按高处作业规定执行,遵守安全纪律和搭设、拆除工艺要求。
5.拆除时监护人员必须履行职责,做好监护工作。
6.搭设、拆除时必须戴好安全带。
7.落地脚手搭设做好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工作。
8.高空作业必须遵守高空作业的有关规定;安全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9.脚手架设计施工荷载为2KN/m2。架面施工荷载应均匀分布,避免产生集中荷载和偏心荷载。
10.脚手使用前应对操作人员进行落地脚手施工进行上岗交底。
11.搭设、拆除悬挑脚手和外挑脚手过程中,必须设置安全警戒区。
12.六级以上大风禁止搭设、拆除,夜间及暴雨、大雪等条件也不准进行搭设、拆除的操作。
13.禁止随意拆动脚手架构件、拉结件及安全防护设施,若需进行调整,征得脚手架设计人员同意,由工长下令,才能由脚手架施工人员进行。
14.脚手架拆除时所有杆件、扣件应分离,不允许杆件附着扣件输送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
篇4:脚手架安全质量管理措施
脚手架的安全质量管理措施
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搭设脚手架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4、作业层上的施工荷戴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戴,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5、当有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雨、雾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6、脚手架的安全质量检查
6.1脚手架及其地基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验收:
①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②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③每搭设完一杆(6m高)后。
④达到设计高度后。
⑤遇有大风与大雨后,寒冷区开冻后。
⑥停用超过一个月。
6.2进行脚手架检查验收时应根据下列技术文件:
①施工规范
②施工组织设计及变更文件
③技术交底文件
6.3脚手架使用中,应定期检查下列项目:
①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
②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
③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④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⑤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⑥是否超载。
7、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①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扫地杆。
②连墙件。
8、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9、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10、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11、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齐全。
12、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拦和警戒标志,并派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