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行政方面安全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指挥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做好办公楼、实验楼等楼防盗门的关锁工作。
收银制度
篇2:小学学生公寓门卫安全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学生公寓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门卫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学生管理部门的学生会客登记制度。宿舍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批准,非本区学生和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2、白天学生上课期间,门卫人员应对宿舍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时报告公寓办,也可直接报告保卫部门。
3、上课、上晚自修期间各楼房总门应加锁关闭,对学生宿舍晒凉的衣服掉落地面,要及时拾回,并组织学生认领。
4、学生进入宿舍区,要严加看护,防止陌生人趁机混入;学生带物出门,要注意观察,发现可疑之物要严加盘问。
5、严格交接班制度,上班时间不得离开岗位,严禁请学生代班。
篇3:小学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江河游泳、条件不合格的溜冰场开展溜冰活动等。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篇4:小学学生宿舍安全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楼层安全值日生制,每天有一名学生负责本楼层的门窗关锁、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私拉乱接电源。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篇5:小学学生个人物资安全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应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
3、学生的重要生活用品和学习用品,个人注意保管,严禁放在教室里过夜。
4、学生不提倡佩戴金银手饰、手机、寻呼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