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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出差管理制度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1

一个公司对于出差员工,为加强出差费用管理,保证出差人员的工作和生活需要,都会制定出差管理制度。以下是机关出差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为加强差旅费管理,保证出差人员的工作和生活的需要,本着勤俭节约、强化管理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须办理出差请假手续经由局长审批;出差批准手续交由办公室保管、登记。

二、交通费

1、出差人员需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出部分由个人负担。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标准见下表:

交通工具火车轮船飞机其他交通

工具

级别硬座(硬卧)三等舱经济舱凭据报销

2、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从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硬卧票,凭据报销。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本人实际乘坐火车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

3、出差人员乘坐飞机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局长批准方可乘坐飞机,凭据报销。

三、住宿费

1、出差人员在外住宿标准境内不得超过每人每天150元,境外不得超过每人每天250元,特殊原因需住宿更高星级的,须经局长批准方可入驻。

2、住宿费按出差实际住宿天数计算,超出规定等级标准部分由个人负担。

四、伙食补助费

1、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境内每人每天50元,境外每人每天100元。

2、因特殊原因,需进行业务招待的,须经局长批准后方可安排,发生费用凭票报销。

3、为鼓励出差人员乘坐火车,节约开支,出差人员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的,可凭车票每满12小时加发50元伙食补助费。

五、出差人员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包干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

六、外出参加会议,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会议主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七、出差人员应在回单位后5天内凭票据进行报帐,逾期不再报销。

篇2:出差报告制度范本

出差的员工要进行出差总结报告的撰写,同时公司对于出差员工的管理,出差费用的报销等方面都会制定相关的制度。以下是出差报告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一、目的:明确出差流程,确定出差各项补贴标准,有效控制出差费用,规范出差管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温州市力德实业有限公司所有员工

三、出差审批流程

1、公司人员出差必须填写《出差申请单》,明确出差时间、地点及工作内容,经部门经理确认,部门人员出差,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经分管副总审批即可;部门负责人出差,需由分管副总确认,总经理审批;副总出差由总经理签批。

2、若出差人员需要预支差旅费,必须持审批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单,经审批后方可借支。借款在1000元以下者,由分管副总签字,借款在1000元由以上者,须由总经理签字,总经理不在,可由分管副总代签。

3、出差人员出差前,必须将审批后的《出差申请单》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在出差途中,确因工作需要,调整出差地点和时间,应事先征得部门经理及分管副总同意,并及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新的出差地部分差旅费不予报销,超出时间按旷工处理。

4、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员工出差行程及出差时间,并进行有效监控。

四、差旅费报销标准

1、交通费

(1)依票据报销。出差人员以乘坐普通车、船、火车座票、硬卧为主,坐车时间超过8个小时者,可以乘坐上一级标准。乘坐飞机或火车软卧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需报总经理批准(外地需电话联系征得同意,返回后补办手续),否则超额费用自负。

(2)市内公车费:按出差补贴标准进行报销。

2、住宿费

(1)住宿费报销限于在该地停留两天或以上(指需要安排住宿),原则上要求当日返回;住宿费以实际住宿天数平均计算,超出部分自负。

(2)长期出差:确因工作需要,在同一地方(或相邻)出差天数超过7天以上者,住宿标准下浮20%;

(3)多人出差,同性员工住宿标准下浮15%(异性员工住宿标准不变)。

3、通讯费:为便于公务联系,享有通讯费的员工手机一律不得擅自关机,否则不享有当日通讯费。

4、特殊情况报销标准

(1)赴外地开会(学习)者,若会议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已由主办单位统一开支,或支付的会议费中已包含伙食费、住宿费内容的,不再报销住宿费和伙食费。

(2)出差人员若住宿费、伙食费及车旅费已由客户、公司业务相关单位支付的,不允许再以任何理由向公司报销,违者,一经查实,酌情处以1-2倍罚款。

(3)陪同领导(专指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出差、接待宾客、代表领导出席会议或参加活动按票据实报实销,但要在报销单上加以说明或附会议通知。

(4)出差超过6小时,不足24小时,按职务补贴/24小时*实际出差的时间;

(5)出差家乡无差旅补贴,仅报当日公交车费;

五、差旅费报销规定

1、出差人员差毕报销差旅费必须先到人力资源部确认考勤(即出差时间)后,方可到财务部凭《出差申请单》及票据根据财务制度报销。

2、出差人员差毕,必须一周内向财务部门报销结帐,多退少补,不得拖帐,不足部分可从当月工资中直接扣除。以财务审核日期为准,超过报销期限,要进行处罚,15日内(含)按出差费用金额20%扣除结帐,30日内(含)按出差费用金额30%扣除结帐,30日以上不予报销,并追回欠款。

3、差旅费报销单据要求单据齐全(指车票及住宿发票),粘贴整齐,分类有序,时间地点相符,其单据由出差人员所在部门经理负责核对,财务部审核,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4、如果报销项目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方可执行,事后不予以报销。

5、审批责任:出差报销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审批或审核者把关不严造成差错,要首先追究审批者或审核者责任,并酌情处以差错部分1-2倍的罚款。

六、出差纪律

1、每次出差以车、船、机票的日期为准计算:员工出差于上午10:00前回公司所在地,下午必须回公司上班;于下午20:00前回公司所在地,次日上午必须回公司上班;于下午20:00—24:00回公司所在地,次日上午可晚2个小时上班。

七、附则

1、本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若有异议或不完善之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

2、本制度若有与以往制度相抵触之处,均以本制度为准。

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篇3:出差补助标准

每一个单位对于出差的员工在出差费用方面如何补助,国家对于事业单位等在出差补助方面有哪些执行标准呢以下整理了出差补助标准的相关资料,请参考。

出差补助指的是单位员工因公出差享有的住宿费标准、市内交通费标准、伙食补贴(或误餐补贴)、以及因出差而享有的其他补助(如远离家人,公司给予一定补贴等)。企事业单位出差补助没有明文规定,一般视企业规模大小及公司意愿而定,补助金额参差不齐。一般分为两种情况,即分项目如住宿标准是多少钱一天,市内交通是多少钱一天等,也有的单位实行包干制,即一天多少钱,不再承担住宿、市内交通费及餐饮费。但国家公务员出差补助一般都有明确标准,但各地视经济条件也不尽相同。

管理办法

厅财字[2006]382号

部属各单位、部管各社团: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行[2006]3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办法》在公务人员出差等方面进行了重大改革,这是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改革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

二、本《办法》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后,各地区定点饭店的确定,以及定点饭店的相关信息汇总、发布等工作需要一段时间完成。在此期间,出差人员住宿主要以各地区、各单位的内部宾馆、招待所为主。内部宾馆、招待所接待条件不具备的,一般应住宿在社会上三星级及三星级以下的宾馆、饭店。出差人员暂时按照副部长级人员每人每天600元、司局级人员每人每天300元、处级以下人员每人每天150元标准以下凭据报销。

各地区饭店定点工作完成后,将另行通知。

三、请各单位将收集到的各方面反映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三章住宿费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五章公杂费

第六章参加会议等的差旅费

第七章调动、搬迁的差旅费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中央驻北京市以外地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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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司局以上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单位级别在司局级以下的,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三)副部长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轮船一等舱、飞机头等舱。

第七条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第八条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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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住宿费

第九条财政部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分别确定各级别人员的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

第十条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住宿标准:副部长级人员住套间,司局级人员住标准间,处级以下人员两人住一个标准间。

出差人员必须到定点饭店住宿,住宿费按照定点饭店的收费标准凭据报销。因特殊情况未到定点饭店住宿的,在出差地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

出差到没有定点饭店的地方,住宿费在所在地、市、州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

定点饭店通过招标、协商方式确定,名单另行公布。

第十一条中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暂不实行定点住宿,其住宿费在出差地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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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三条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实行包干办法。出差人员应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回所在单位如实申报,每人每天在50元以内凭接待单位收据据实报销。接待单位收取的伙食费用于抵顶招待费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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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公杂费

第十五条出差人员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

第十六条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公杂费减半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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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参加会议等的差旅费

第十七条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会议主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小型调查研究会等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均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第十八条到基层单位实(见)习、工作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等人员,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在基层单位工作期间,每人每天发放伙食补助费15元,不报销住宿费和公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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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调动、搬迁的差旅费

第十九条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出差的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人员调动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飞机。

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行李、家具等托运费,在每人每公里1元以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以上发生的各项费用,由调入单位报销。

第二十条与工作人员同住的家属(父母、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如果随同调动,其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以及行李、家具托运费等,由调入单位按被调动人员的标准报销。已满16周岁的子女随同被调动人员调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一般工作人员标准报销。

被调动人员的同住家属,应与被调动人员同行。暂时不能同行的,经调入单位同意,可暂留原地。其以后迁移时的旅费,以及被调动人员的非同住家属,经批准迁到被调动人员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旅费,均由被调动人员的调入单位报销。

第二十一条职工搬迁家属的路费。按有关规定,并经组织批准,将原未随同本人居住的配偶(非就业人员)及其同住亲属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由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按第二十条规定报销旅费。

第二十二条由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干部,其差旅费按照解放军总后勤部的有关规定,由所在部队按合理路线、规定标准计算发给,到达调入单位后结算,多退少补,作为增加或减少单位的差旅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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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工作人员出差或调动工作期间,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出差人员不准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请客、送礼、游览。各接待单位要根据各类出差人员住宿费限额标准和伙食补助费包干标准适当安排,不得以任何名义免收或少收食宿费。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补充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实行垂直管理体制的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报财政部备案。

第二十六条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直属机关,参照本办法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差旅费管理办法,由总后勤部参照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实行。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文字[1996]2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纳税

个人因任职而取得的工资、津贴及与任职有关的其他所得,不管是银行划账还是现金、实物发放,都应纳入计税范畴。单位发放的出差租房补贴,应并入个人当月工资计征个税。

篇4:出差补贴标准

对于员工的出差补贴,根据出差的省份,岗位,每个企业给到的员工出差补贴都有不同的标准。以下整理的出差补贴标准的相关资料,可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工作人员出差的工作与生活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出差人员。

第二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差旅杂费。

第三条交通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差旅杂费根据出差人员类别的不同执行不同的报销标准;在等候乘机、乘车时的茶座费及其他费用应由个人自理,不予报销。

第四条依据出差人员工作职责的不同,相应分为总经理、高管、中层和基层四个级别,按不同级别,适用不同的报销标准。

第二章差旅费报销预支规定及程序

第五条出差人必须在《出差申请单》上填写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等必填项目,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手续办妥后到财务部办理借款;关于出差的申请、审批、报告等文档的提交,遵从公司有关规定;未经过审批的,不予借支和报销差旅费。出差申请单由财务部留存,并作为部门费用考核依据。

第六条员工可从公司预借差旅款项,预借款应合理计算,基层人员最高限为每日不超

过人民币300元,并应在《出差申请单》上“暂支数额”栏内注明,如有特殊

出差任务,增加的借款另行提出申请;中层和高层依据出差任务的不同据实提

出申请。

第七条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经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

审批流程: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预算》《借款单》→部门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财务部审核办理借支(经办人持出差预算单申请单和借款单)→行政部备案

第三章差旅费报销标准

第八条依据出差人职位的不同,差旅费实行不同的报销制度,总经理以上人员实行据

实报销制度,其他出差人员执行包干制度,具体包干金额见下表:

类别

级别

火车

飞机

汽车

轮船

一类地区

二类地区

三类地区

住宿

食宿

交通

住宿

食宿

交通

住宿

食宿

交通

总经理

软卧

软座

经济舱

实报

二等舱

高管

软卧

软座

经济舱

实报

二等舱

中层

硬卧

软座

实报

二等舱

基层

硬卧

软座

说明:(1)地州办事处跨区域暂按此标准执行,在本区域内出差另行规定。

(2)股东、总经理、付总连续乘火车超过30小时以上路程,可不经董事长批准乘坐飞机。

(3)超支部分自理,节余不补。

(4)地区类别。

一类地区:北京、上海、重庆、南京、沿海省会及副省级城市。

二类地区:除一类地区以外的省会城市及地级市、一类地区周边的县级市。

三类地区:所有县级城市及地区。

第四章交通费规定

第九条出差时,应根据出差地的远近及业务的紧急程度选择安全、省时、舒适、经济

的交通工具(凭车票报销)。

第十条一般情况,业务员应首选火车硬座;但乘车时间超过6小时,可乘火车硬卧或汽车卧铺,超过六小时坐慢车硬座或快车硬座者,按其硬座票面价的50%奖励给个人。

第十一条遇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需乘火车软卧、火车D字头车次或飞机时,须先申报,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座,(上级领导同意乘坐时飞机票最高不得超过7折,超过时按7折报销),未经批准按同程火车硬卧报销。

第十二条探亲路费报销标准:符合探亲规定的员工,乘火车或汽车的,凭车票实报实销,但总金额不得超过双程为车硬卧票票款;乘飞机的报销本人单程机票

第五章出差住宿规定

第十三条两位以上同性员工前往同一地点出差,原则上须两人同住一间双人房,住宿标准按高级别者为准,同住人员不报销住宿费。

第十四条公司人员到公司有住处的城市出差,原则上住公司住处,不再报销住宿费。

第六章差旅招待费规定

第十二条招待计划及招待费用必须在《出差预算单》上注明,出差在外临时需要宴请时必须电话请示部门经理,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本着节俭成事的原则在审批额度内进行。

第七章差旅费填写规定

第十三条填写要求:报销单上必须完整地填写姓名、部门及职务;

“报销时间”为填写报销单的时间;

“附件张数”为所附原始发票及有关说明的张数。附件应按类别分类,并按

时间顺序粘贴。

“出差事由”应简明、扼要,必须填写;

出发、到达的“时间”、“地点”,基本以票面为准;时间填写到*月*日即可;

“交通工具”,填写城际间交通工具。

“交通费”填写城际间交通费的金额;

“住宿费”,填写根据规定可报销的住宿费;

“其他”,填写订票费、机场建设费、人身保险费等其他费用;

“预借现金”指报销人从公司预借的差旅用现金;

第十四条执行据实报销的人员,依据相关发票等凭据报销,包干人员在出差期间联系业务时,应索取相应的各项支出发票(索取发票票额不低于总包干金额的80%,不得用餐费及非出差期间发生的票据冲抵,手机费除外),以此作为出差的证明单据,并据此报销。如果不能提供总包干金额的80%发票,按实际取得的发票金额进行等比例报销。对于丢失发票的,一般不予报销,如若必须,可由第三者写证明,并交予高层批准且用其他发票补充。

第八章差旅费的报销规定及审批程序

第十五条报销时间应为员工出差返回后的7个工作日之内,并应于报销时退回预借的多余的款项;未按规定结清差旅费用的,不得借领新的差旅预支款项;

第十六条报销日不受周三报销日的限制。

第十七条公司总经理报销,由财务部会签;

第十八条超过七个工作日报销差费,每一天按元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30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经理责任。

第十九条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借款超过2000元,需提前2天报请财务备款;因其他原因借款2日未出差,需将借款交付财务部,待定好出差时间后,重新办理出差借款手续,不能上缴者视为占用公-款处理。

第二十条采取差旅费金额固定的管理方式,超支部分自负。

第二十一条在出差和返程途中乘坐卧铺,未产生住宿费用的,只补助餐费和手机补助,计:中高层人员为元/天,基层为元/天。

第二十二条参加各种图书订货会(包括南京地区),(先申报预算,按预算执行报销)各种费用统一管理统一实报实销。

第二十三条参加经销商组织的会议,经销商提供住宿的,只补助餐费和手机费,补助合计:中高层人员为元/天,基层为元/天。

第二十四条南京市内出差时,交通费只能实报公交车票和地铁票,每天伙食补助10

元。

审批流程:经办人→部门经理审批→财务审核→总经理审批→财务结算。

第八章补充说明

第二十五条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持会议或培训通知,根据实际情况,不再另行单报住宿和伙食补贴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第二十六条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

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上级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第二十七条出差回公司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报账,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出差的行程路线须与出差申请单上标明路线相符。不得乘坐旅游轮船和旅

游专线的汽车,不得绕行。违反规定的,其超出标准的金额,自行承担,

并扣减多行走天数已计列的伙食补助和发生的其它费用,且多行走的天数

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九条维护公司形象,做有修养的职业化营销人。

第三十条举止文明,礼貌谦让,做公司文化与营销理念的传播者。

第三十一条做好客情关系,不提倡与代理商相互吃请,严禁酗酒赌博。

第三十二条立场坚定,讲信誉,严禁欺蒙等短期行为。

第三十三条不接受代理商任何礼物,如无法拒绝应如数上交。

第三十四条严禁泄露公司有关营销政策、销售数据及其他属保密范围内的信息。

第三十五条出差12天以上回公司后,在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可调休一天,出差25天以上回公司后,在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可调休两天,但不得与国家重大节假日连休。

第三十六条出差回公司当天车票时间为9点(含9点)前需到公司上班,否则视为调休一天。11点后当天可直接回家休息。

第三十七条计算天数方式为:出差当天发车时间为11:00前算一天、20:00前算半天,到公司11点后算半天、17:00后算一天。

最后

第四十条本办法解释权在财务部。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企业出差补助规定。

篇5:某公司出差管理办法

公司出差管理办法

1.目的:为使公司员工出差管理有序,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因公出差的员工。

3形式:

3.1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可返回者;

3.2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4申请及批准:

4.1员工出差前应填写《商务旅行申请表》,并办理好审批手续;

4.2申请批准后应及时交人力资源部;

4.3出差的审核批准权限如下:

4.3.1广东省内的当日出差由部门经理批准;

4.3.2广东省外出差及远途出差由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4.3.3出差途中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时间,必须电话请示,并获批准。

5差旅费

5.1广东省内当日出差差旅费支付:

5.1.1交通费

A.尽量利用公司车辆;

B.如暂时无法使用公司车辆,一般情况下乘坐公交巴士,核实车票后,实报实销;

C.紧急情况下可乘坐出租车,但必须事先向部门经理申请并获批准,核实车票后,实报实销。

5.1.2膳食费

标准为每人每餐(午餐、晚餐)RMB$35/餐,或午餐、晚餐合计RMB$70/日。

5.2广东省外当日出差及远途出差差旅费支付

5.2.1交通费:实报实销;

5.2.2膳食费

A.总经理级以上员工,实报实销;

B.海外出差员工,实报实销;

C.其它情况下标准为:

早餐:30元人民币每人每餐,(香港出差以港币计);

若酒店房费已含早餐,则不再计发早餐费。

午餐、晚餐:35元人民币每人每餐,或合计70元人民币,(香港出差以港币计)。

5.2.3住宿费

出差地职务

海外

北京、上海、香港

其它城市

总经理级以上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经理、工程师、主管

实报实销

US$80-100/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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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出差管理办法RMB$400

其它

实报实销

US$80/晚

RMB$300

5.2.3接待费

仅经理级以上人员有权支配接待费,接待费标准由总经理确定,标准以内实报实销。

5.3按标准报销的原则为:凭发票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5.4出差已报销膳食费的员工,不再支付出差当日伙食补贴。

5.5若被长期调往异地工作,相应费用标准需经总经理另行决定。

6差旅费报销

6.1员工出差返回后一周内,应填写《商务旅行费用报告》并附上《商务旅行申请表》复印件,经批准后,交财务部审核办理。

6.2《商务旅行费用报告》应根据以下完成:

6.2.1一份商务旅行费用报告覆盖一次往返旅程。

6.2.2所有费用必须出具发票及有效凭证。

6.2.3涉及接待费,应在费用报告中注明被接待的客人及接待的目的。

7其他规定

7.1员工出差期间将不予申报加班。但法定假日出差除外。若在出差期间已享受访问地的假日,其在出差期间的本地假日将被取消。

8生效日期

200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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