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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公司奖惩规章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1

每一个公司,对于员工的工作行为,工作业绩等都会制定相应的表扬及惩罚措施,以更高的提升工作效率及公司的业绩。以下是一份详细的公司奖惩规章制度,仅供参考。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物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和公司监察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奖励

第六条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七条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八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三节处罚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10.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一条各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二条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分人。

第十三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十四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十五条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十六条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按监察制度规定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

第十七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十八条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单位提议或本人要求,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篇2:X公司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在一个集团公司或中小型企业中,公司为激励员工的工作激情及工作业绩的提升,都会奖惩分明。以下整理了详细的公司奖惩制度实施细则,仅供参考。

1目的

为规范企业员工奖惩方法,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按公司行政制度对全体员工执行奖惩;负责受理各部门提报的奖惩申请;

3.2各部门主管负责提报部门员工各项考核的奖惩申请;

3.3行政部经理负责惩罚项目的最终审批;

3.4总经理或授权人员负责奖励项目的最后审批。

4管理要求

4.1奖励分为五大类:

a.嘉奖

b.记功

c.记大功

d.调薪

e.晋升。

4.1.1嘉奖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嘉奖:

a.完成任务及时出色者;

b.拾金不昧,有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c.助人为乐,热心服务,义务奉献,有具体事实者;

d.具有优秀品德,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者;

e.对公司财物能悉心爱护,表现突出者;

f.本部门或本车间的定置管理达优者(考核主管);

g.能够为公司献策献力,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h.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能顾全大局,对其它部门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协助者。

4.1.2记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和/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500~5000元之间者,予以记功并奖励300元。

a.全年度嘉奖达到五次者记功一次,由行政部统计后,直接报总经理批准;

b.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经济效益;。

c.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d.公司遇到非常事故,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具有功绩者;

e.从事对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者;

f.检举或制止违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在经营管理或质量控制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g.敬业精神或协调能力出色,部门凝聚力强,工作成绩突出,足可为公司楷模者;

h.员工连续一年未请假或迟到早退者,经审查确认后授予全勤记功奖;

i.对提高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者。

j.大胆实施小改小革,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者。

4.1.3记大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和直接经济效益在5000元以上者,予以记大功,并奖励800元。

a.全年度内记功达到五次者记大功一次,由行政部统计后,直接报总经理批准;

b.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能奋不顾身,不避灾难,敢冒风险,救护人员及公司财产脱离危险,因而减少损失者;

c.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建议改进,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成效卓著者;

d.成本控制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e.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4.1.4调薪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调薪,增加工资。

a.达到晋升条件,但暂时职位没有空缺者;

b.一年内记大功达到两次及以上者;

c.工作成绩突出,但尚不足以晋升者;

d.工作性质发生变化,工作量有较大增加者;

4.1.5晋升

对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水平高,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管理水平和协调能力突出的员工,可予以升职,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a.晋升条件

①具备较高职位的技术能力;

②相关的工作经验和资历;

③相应的管理水平、敬业精神和协调能力;

④职位所需的相关培训;

b.晋升程序

①副总级以下人员,可由本人或其主管提出申请,上级主管签署意见,呈交行政部核实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必要时,可由总经理直接予以晋升委任。

②副总及以上级别人员,由总经理或以上人员提议,经董事会讨论核定后予以实施。

c.晋升的员工接到调职通知单后,应于指定日期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d.凡因晋升变动其职务,其薪酬自晋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e.年度内有记大过行为者,取消晋升资格。

4.2惩罚

惩罚的种类有六种

a.警告

b.记过

c.记大过

d.工资降级

e.降职

f.开除、

4.2.1警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300元以下,予以警告。

⑴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10元罚款

a.质量记录填写有错漏者,且造成轻微后果者。(每次)

b.不符合定置管理标识要求,有错标、漏标、摆错或乱摆现象者(每宗);对追查不到责任人的,将处罚该部门主管。

⑵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30元罚款

a.由于工作失误、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轻微者;

b.不能适时完成工作任务,情节轻微者;

c.布置的工作,但届时未完成造成轻微后果,事后无合理解释者;

d.擅离职守,闲游或上班打磕睡者;

e.丢失质量体系文件或管理文件者(责任人不清时,由主管承担);

f.责任心不强,缺乏敬业精神,情节轻微者;

g.对专检项目,质检员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误检或漏检,情节轻微者(注:生产人员由于自检不严,产品质量欠控制,处罚措施相同)。

⑶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50元罚款

a.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b.在公司内喧哗或口角而影响正常秩序,制造纠纷或不和谐之气氛的,情节轻微者;

c.不服从主管合理安排及指导,情节轻微者;

d.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推销物品者;

e.任何违背质量体系文件运作要求的行为,情节轻微者;

f.不能严格控制成本,造成轻微损失者;

g.缺乏团队协作精神,不能接受不同意见,情节轻微者;

h.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i.在任何时间内,借给(用)他人厂牌进出公司者;

h.违反一切安全用电制度者;

i.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工作无关的事情,或在上班时间内干私活者;

j.成品出厂后,引起客户投诉,但尚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者(生产员工及质检员等同处理)

⑷由于疏忽大意等责任原因,直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300以内的,可处以实际损失100%的处罚,以上条款如出现与该条款有冲突的,以该条款为准。

4.2.2记过

警告五次作为记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况)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301~3000元之间者,予以记过。

⑴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100元的罚款

a.未经许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b.本部门或本车间的定置管理不合格者(考核到主管);

c.未经许可擅取同事或企业财物,情节轻微时,除追缴原物品或赔偿原物品价值外,另处以100元的罚款;

⑵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200元的罚款

a.违背体系运作要求,情节严重者(严重不合格、屡犯或拒不改善);

b.工作中酗酒,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d.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浪费,虽尚未造成重大损失,但情节恶劣者;

e.缺乏团队协作精神或敬业精神,不能听取别人意见我行我素,影响相关部门运作,情节恶劣,但尚未构成辞退的;

f.故意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g.机器、车辆、仪器等具有技术性的工具,非经负责人同意,擅自操作,但尚未构成损失者;

h.制造事端,引起争斗或有打架行为的;或行为粗暴、侮辱其他员工的;

i.有严重的失职行为的;

j.更改或伪造企业通告的;

⑶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300元的罚款

a.由于工作失误或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严重者;

b.造谣中伤,散怖谣言及不正确或含有恶意的事,而有损他人的尊严的;

⑷成品出厂后,引起客户投诉的,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由此产生的所有售后服

务费用,对责任人依据4.2.1(5)或4.2.2(5)或4.2.3g条款处罚,并记过一次。(注:若属专检项目,由于质检员质量控制不严,所罚费用由质检员承担70%;生产人员承担30%;因客观原因质检员无法发现的制造不良,引起客户投诉的,由生产者承担全部处罚金额。)

⑸由于失职等责任原因,直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301~3000元经济损失者,可在300元的基础上,加罚超出部分10%的处罚(多人责任造成时,按责任大小分摊),以上条款如出现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

⑹因责任心不强致使图纸(或工艺等)出现错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技术人员,将分

别依据4.2.1(5)或4.2.2(5)或4.2.3g条款予以处罚(注:①若尚未造成损失者予以警告,并罚款30元;②审核人按技术人员处罚金额的20%进行处罚)。

4.2.3记大过

记过五次作为记大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者,尚未构成开除的,予以记大过

a.连续旷工两天,或每月旷工累计超过4天者,如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开除的,将记大过一次,给予一次性罚款200元;

b.擅离职守,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c.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d.不服从工作安排,使公司因此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e.因疏忽大意,致使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的,情节严重,但尚未构成开除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f.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严重浪费,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但尚未构成开除的,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g.由于疏忽大意等责任原因,给公司造成3000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尚未构成开除的,其处罚金额由公司给予裁决;以上条款如出现与该条款有冲突的,以该条款为准。

4.2.4工资降级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工资降级处理。

a.达到降职条件的,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降职者;

b.一年内记大过达到两次,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以开除的

4.2.5降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况),予以降职

a.对于严重违反纪律或者有严重失职行为,使企业利益受重大损失,不宜继续担任

现任职务者;

b.管理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c.技术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d.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不足以胜任者;

e.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生产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f.违背体系运作要求,虽多次纠正,但无有效预防措施或预防措施不当者;

g.精减机构

4.2.6开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开除,并视必要诉诸法律

a.对同事使用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或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情节恶劣者;

b.偷窃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实者,情节较严重者;

c.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足以构成开除的;

d.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e.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f.一年中记大过两次者;

g.连续旷工两天或每月累计旷工超过4天者;

h.挑拨劳资双方感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i.吸食毒品者;

j.伪造或盗用公司印信或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利益、形象受损害者;

k.携带刀枪、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入厂者;

l.故意泄露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m.参加非法组织者;

n.擅离职守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开除者;

o.擅自操作机器、车辆、仪器等技术性工具,构成重大损失者;

p.凡违犯法律,导致公司声誉或业务受损者;

q.利用职权受贿的,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r.因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生产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开除的。

4.3员工功过相抵消规定

公司员工的同年度功过可以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具体规定如下:

4.3.1嘉奖与警告抵消

4.3.2记功五次或嘉奖五次,抵消记过一次或警告五次

4.3.3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五次,抵消记大过一次或记过五次

4.4说明

4.4.1公司设立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行政部每月公布一次资金的去向,以及结存,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4.4.2“奖励申请单”填写时要说明奖励的原因,行政部认真核实奖励事实,并签署意见呈请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

4.4.3“处罚通知单”填写时要说明处罚原因及处罚结果,行政部、行政部认真核实后直接交财务部予以实施;

4.4.4财务部根据经审批的“奖励申请单”或“处罚通知单”予以实施奖惩,处罚在当月的工资中体现,奖励金以现金支付;

4.4.5一项事故或责任,若牵连到多个部门或个人,可依据情节罚金分摊罚金;

4.4.6若奖励事项由多人共同合作完成,其奖金按参加人数进行平均分配;

4.4.7若各部门对奖惩不公或奖罚不明现象,可在3天内直接向行政部投诉纠正,投诉最终仲裁部门为总经理;

4.4.8随公司管理的不断深入,将逐步制订出具体量化的考核方案,作为本制度补充和完善。

4.4.9本制度推行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将进行必要的修改。

5相关文件

5.1《员工手册》

6记录表格

6.1奖励申请单

6.2处罚通知单

────────────

附加说明:

本文件由行政部起草并解释: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审核人:

本文件批准人:

篇3:党支部规章制度

党支部规章制度

政府办公室

党支部规章制度

为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加强办公室支部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我办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习制度

1、每周星期三下午集中学习《章程》、《宪法》、政策、路线、方针,传达党内文件,并做好学习笔记。

2、积极宣传和搞好办公室建设,主动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3、支部要带头自觉参加总支安排的学习任务,安排时间和地点集中学习。

4、定期联系所负责包扶包建村工作,了解情况,掌握信息,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支部成员每月进行一次学习思想汇报,如遇特殊情况随时报告。

二、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按照章程规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1)定期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2)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和具体计划与措施;新党员的发展;预备党员的转正;优秀党员的表彰;违纪党员的处理等。(3)选举支部委员会,补选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等。

2、支部委员会通常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听取汇报、分析党员队伍状况,制订教育管理措施,讨论发展党员工作,研究工会和共青团提出的重大问题,检查总结办公室支部自身建设情况,提出下一阶段工作意见。

3、党小组会通常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其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汇报党员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党内外群众意见和要求,安排布置工作和落实政策等,党小组学习也可结合办公室政治学习进行。

4、党课教育。搞好党课教育是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对党员教育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每年安排两次,党课教育可吸收优秀团员优秀分子和预备党员参加。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1、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开展批评,转变作风,增强团结,促进工作。

2、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发挥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3、民主生活会,要将重大问题交广大党员讨论,充分听取党员意见,集思广益,改进工作。

4、在民主生活会中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作自我批评要不夸大,不缩小,批评别人要根据事实,不能道听途说、无中生有,切实做到摆事实、讲道理,与人为善,治病救人。

5、民主生活会应该以正面教育和自我批评为主,避免出现过火斗争,无原则的纠纷。

6、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达到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增进团结的目的。

四、组织生活会制度

1、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

2、每名党员干部要结合思想工作实际,撰写不少于2500字的党性分析材料,经支部审查修改后,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发言,其它党员要提出诚肯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3、党员干部要根据批评意见,制定整改提高措施,支部要落实专人监督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

五、征求意见制度

1、在大街设置征询意见箱,公布热线电话。

2、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支部党员、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参加的征询意见会。

3、开展走访活动,深入乡镇、部门、包扶包建村征求意见。

4、对征求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制定措施,落实专人进行整改,并将办理结果向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

六、民主监督评价制度

1、每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代表、老干部代表各5人担任义务监督员。

2、每半年召开一次义务监督员座谈会,由政府办主任通报政府办工作运行情况,由义务监督员对政府办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

七、党员活动日制度

1、党员活动日制度是严密组织生活的重要制度,也是党员加强组织观念,享受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的体现。

2、每月15日下午为办公室党员活动日(如遇星期天,可适当调整)。

3、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党内文件。

4、每个共产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在办公室党员和干部面前起模范带头作用,因特殊情况占用学习日,应安排时间补上。

八、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1、党员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为密切党群关系,必须建立联系群众制度。

2、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或采取个别访问的形式,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重大事件及时向群众通报、宣传、教育。

3、支部支委和党员要建立分工联系群众责任制,支委要建立群众联系点,党员要有自己的联系户。定期或不定期的到联系点(户)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接受群众对支部或党员个人的监督。

4、支部和党员的联系点要建立在最基层,支部负责对联系点蹲点情况进行调查落实,对联系群众不到位的情况提出批评并做出总结并向总支汇报。

九、党员谈心制度

1、每季度开展一次谈心活动,谈心面不少于支部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谈心活动要适当吸收非党干部、群众代表参加谈心,并做好个人记录。

3、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十、培养积极分子入党制度

1、支部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建立积极分子队伍,做好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选好发展对象,搞好考察培养、考察记录,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把好党员的入口关、质量关。

2、支部对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期,具备发展条件的要经对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实施发展党员公示制度,进一步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公示对象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并将公示的情况向机关工委申报,机关工委审查同意后方可发展吸收。

3、党员发展对象经机关工委审查同意后,按照要求填写入党申请书,经入党介绍人介绍,支部党员大会通过,逐步上报机关工委审批。

4、预备党员被批准后,按章程规定,在一年的预备期内要进一步教育、考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党支部对考察合格的预备党员应该严格按规定程序讨论、办理转正手续。对考察不合格的应给予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十一、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1、党员民主评议是对党员一个时期(一般是一年)的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的全面评价和考核的重要方法和必要手段。

2、党员民主评议每年年终进行一次,要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要求,结合年终干部考评工作进行。

3、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是,按照章程规定的党员的标准,结合工作总结、党建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经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党员做出正确的评价意见。

4、参加评议的党员要本着认真、负责、严肃的态度,对每一名党员根据本人的实际工作表现给与正确的评价。

5、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先进,鼓励后进,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从而达到提高党员素质的目的,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十二、支部党建目标管理制度

1、为全面加强办公室支部党的建设,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对本单位的党建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党支部书记为党建目标管理第一责任人。

2、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采取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形式,把责任落实到人头,每年由支部书记与各党员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和规范化的管理体系。

3、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内容是: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的制度建设、党建与中心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

4、《目标责任书》实行每半年检查一次,年终考核一次。考核成绩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70--89分)、不合格(69分以下)。凡考核不合格的党员要在支部大会上进行检查,并做出承诺,连续二年考核不合格的,调离本单位。

篇4:机关统计局工作规章制度

统计局机关工作规章制度

为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规范工作行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我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方案工作要求,经研究,制定《**县**局工作规章制度》,全局干部职工必须共同遵守。

一、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坚持每周二上午进行政治理论知识学习,重点学习*、*、*、*等领导人的原著和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每个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学习纪律,保证学习时间和学习质量,并认真作好学习笔记,每季度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政治理论学习由办公室负责组织,拟定学习篇目和学习计划。

二、考勤制度

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坚持上、下班签到制度。当月出满勤者,发给考勤费(岗位补贴)90元。请假(含事假、病假)每天扣发考勤费5元,迟到早退一次扣2元,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10次,取消当月考勤费,无故缺旷一天扣20元,当月累计缺旷3天,取消当月考勤费,考勤由办公室负责,报帐员按月统计核发。

三、撰写统计分析文章奖励制度

为鼓励专业人员撰写有一定份量和质量的统计分析文章和调查报告,实行统计分析稿费奖励制度。统计分析文章在1500字以内,每篇稿费为10元,1500―3000字以内,每篇稿费为20元,3000字以上每篇稿费30元。统计信息每条按稿费5元,凡被县委、政府、《**杂志》和市级部门采用,稿酬增倍计发。被《**统计》等省级以上刊物采用,每条信息50元,每篇分析100元。

四、考核评比奖励制度

1、市局对县局各专业考核评比:我局各专业在市局考核评比中获奖,除市局发给的奖金外,由县局在统计经费中拿出两倍的金额给予奖励。若专业统计在市局考核中不达标,则年度公务员考核定为不称职。

2、县局对基层统计人员评比:为表彰在统计工作中涌现出的基层先进个人,从二OO四年起,每三年进行一次“十佳”优秀统计员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优秀统计员在全县范围内通报表彰,每人奖励300元。

五、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

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整理本局年度统计业务及工作档案,按时立卷归档(每年5月底前),不留存货,未经领导批准,非本局人员不得查阅统计资料档案。年度统计资料上报上级统计部门尚未评估反馈前,不得对外提供,不得提供家庭单项调查资料和按保密制度规定的统计资料。

六、财务管理和公开制度

财务人员和主要领导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杜绝白发票和不合理开支。不得将统计经费挪作他用,重大开支由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办公用品由办公室人员统一经办,大宗物品采购实行政务公开。

七、微机使用与管理制度

微机使用由微机管理人员统一管理,机房内严格防火、防磁、防潮、防尘,不得将易燃易爆及强磁物品带入机房,机房内严禁吸烟、吃零食;严禁吐痰、打牌、下棋、玩电子游戏、大声喧哗、会客等,保持机房安静清洁;上机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不得在打开设备电源后离开机房二十分钟以上;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向外提供磁盘上的统计数据;不得将统计系统外的磁盘在本局微机上操作,不得利用机房设备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微机使用一人一机相对固定机型,未经批准,不得随意使用他人机型;最后离开机房者,必须关断机房所有设施电源和照明电源,关好门、窗。

若违反微机使用与管理规定,造成的一切损失后果自负。

八、工作就餐制度

基层统计人员到县局报送报表或召开专业统计会议确需就餐,实行工作餐制度,就餐标准控制在每餐人均10元以内,县局对口专业人员或办公室陪同来人在指定地点就餐,接待就餐人员记帐应注明接待来人单位、就餐人数和就餐金额。工作餐是否上香烟和酒,接待人员要本着节约的原则自行掌握。

九、车辆管理制度

确保工作用车,做到安全行车,控制公车私用,驾驶员出车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专业人员到市局报送报表,两人以上方能派车(除特殊情况外),未经主管领导批准,谁私自派车,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自负。

十、电话使用制度

严禁拔打与统计工作无关的长途电话,控制拔打与本职工作无关的闲聊电话。若本人因特殊要事需拔打长途电话时,必须告知办公室人员。

**县统计局

二OO五年六月十六日

篇5:防火安全规章制度

安全防火规章制度

安全保卫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局安全工作,维护全局办公秩序,确保局内各项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的规定。加强“四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设专职保卫干事,负责全局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经常开展“四防”教育,认真落实有关制度和措施,经常进行治安、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维护良好的内部秩序。

四、定期不定期召开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工作会议,传达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

五、加强与所在地的公安、消防、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联系,接受公安、消防、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六、值班、值宿人员要按值班、值宿规定做好工作,不得失职,因失职造成后果,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机关内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办公楼防火制度”。

八、全局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保密法》,遵守保密制度。

九、财务部门对现金、票证、有价证券的保管,都必须按银行和公安部门的规定执行。

十、下班前要做到电器断电,闭灯、关窗、锁门、对精密仪器,贵重物品和印信、文件、资料等要指定专人保管,明确责任以防被盗。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进行整改,落实防范措施。

十一、非工作时间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工作人员,需经主管领导同意,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准在机关逗留、住宿。

十二、办公楼内如发现可疑情况或被盗案件,值班、值宿人员要做好保护现场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十三、大风、暴雨(雪)天,领导上岗值班,对重点部位落实责任,死看死守。

办公楼防火制度

一、各科对干部职工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用电、防火教育,对重点防火部位每季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消防器材要摆放合理位置,操作人员要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三、办公楼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个人物品,办公楼内走廊、楼梯口不准摆放物品,以保证楼梯畅通。

四、不准随地扔烟头、火柴杆,下班前关闭电源。

五、不准私接电源和擅自使用电炉子、电暖气、电水壶等电器设备,如发现电器故障,应及时通知办公室维修。

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将按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相应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食堂防火制度

一、伙房内的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炉灶等有火种的设备,要有专人加强管理,要经常检查管道、角阀是否漏气,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禁止用明火检查带气设备。

二、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气要先点火,后开气,气瓶与炉灶要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三、做油炸食品时,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三分之二,油温不得过高或跑油,看管人员不得离开炉灶。

四、所有电气设备,应做防潮处理,保持良好绝缘,开关、闸刀、保险器应装在安全位置。

五、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工作人员要熟悉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

六、工作人员离开伙房时,应熄火,切断不使用电源,关窗,锁门。

七、每天工作完毕后,要确定专人负责查验水、电、气及安全事项落实情况。

档案室、计算机室防火制度

一、档案室与工作办公室要分设。

二、档案室、计算机室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三、严禁吸烟,不准用明火照明或取暖,不准使用电热器具。

四、保持过道畅通,文件柜之间保持一定距离,过道门厅不得堆放物品。

五、室内所有电线、电闸、电灯等要与资料柜保持30公分以上距离。

六、室内要保持清洁,废纸要随时清理,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七、管理人员下班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八、销毁资料按规定进行,禁止在室内用明火销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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