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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院检察长班子成员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1

对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及班子成员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充分调动基层院“一把手”及班子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基层院队伍建设和检察业务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结合我市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县、区检察院检察长及班子成员(任职不足半年者不参加考核)

二、考核方法:由市院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于每年年终根据考核对象所在的基层院年度量化考核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平时考核掌握的情况,进行总体评定,并结合主客观因素,作出对“一把手”及班子成员的评价。

三、考核程序:1、被考核者述职并填写《检察长工作绩效考核表》和《班子成员工作绩效考核表》,要求考核对象对自己一年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并说明自己的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2、民主测评。3、听取中层和干警意见(考核组可自行确定听取意见的范围和方式);4、征询当地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纪委、政法委等部门对“一把手”及班子成员的评价意见;5、查阅有关资料。

四、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2、组织领导能力;3、工作作风;4、工作实绩;5、廉洁自律。

主要考核“一把手”及班子成员在抓好业务、带好队伍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效果。根据“一把手”及班子成员的职责范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单位工作实际情况,逐项考核。

五、考核评定档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三个档次。

1、经考核达到90分以上,符合下列标准者,应评定为优秀档次:①思想政治素质高;②组织领导能力强;③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好;④工作实绩突出;⑤清正廉洁。

2、经考核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多数符合下列标准者,应评定为称职档次:①思想政治素质较高;②组织领导能力较强;③联系群众,工作作风较好;④工作实绩比较突出;⑤能做到廉洁自律。

3、经考核分数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多数符合下列情况者,应评定为基本称职档次:①思想政治素质一般;②组织领导能力较弱;③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某些不足;④能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但工作实绩不突出;⑤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还有差距。

六、奖惩:每年的考核进行年终总评后,检察长评选出前3名、班子成员评选出前10名予以表彰。检察长考核成绩在后2名、班子成员考核成绩在后10名者,进行诫勉谈话,当年不能评为市级以上先进或获得其它荣誉称号。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及反馈:

1.考核结果由考核组提出意见,报市院党组决定。

2.对市院党组审核后的考核结果,应向各县区检察长进行反馈,同时可向市委组织部及县、区党委和人大常委会通报。

3.经考核认为“一把手”不能胜任工作的,可建议进行届中调整。班子成员不能胜任工作、不积极配合“一把手”搞好工作的,可商请调离。

4.考核领导小组将考核工作中形成的材料,交市院政治部干

部处存档。其中《考核表》存入被考核者本人的绩效档案,其它文字材料存入文书档案。

5.考核结果较差的应通知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以向市院提出申诉。

八、考核纪律:

1、考核必须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得分和扣分必须严格按标准执行。考核领导小组成员不负责任或利用职务之便不公正考核者,一经发现将给予党纪处分。

2、考核对象在考核中不积极配合、消极应付、敷衍了事者,将给予扣分。

3、考核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

4、考核对象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总分的50%记分。

八、附则:

1、本办法由市院党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市人民检察院

篇2:党支部创业型领导班子建设考评细则

信用社党支部创业型领导班子建设考评细则

领导班子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环节,只有建设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才能为党的事业的蓬勃发展提供坚实可*的组织保证。党的十六大报告要求:“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和增强团结为重点,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坚强领导集体。”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当前应着力建设创业型领导班子。

一、建设创新型领导班子要按照十六大关于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进一步培养和增强各级领导班子的创新意识。

1、主要考评各级领导班子是否能多想破解难题的招、多思加快发展的法。同时是否积极搭建工作平台,为领导班子提供工作创新的空间。

2、考评“三看三比”(即:看变化比发展进度、看起色比进步程度、看特色比工作优势)等评比竞赛活动,通过活动平台来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创新工作观念、思路、方法,从而达到在创新中推进工作,在创新中加快发展的目的。

二、建设创业型领导班子要按照中央关于以大教育、大培训观念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的要求,把抓好领导班子学习放在干部教育培训的首要位置。

1、主要考评是否以制度建设为抓手,用制度来增强学习的力度。是否制定科学周密的学习培训计划,营造学习的氛围,推动领导干部提高学习的自觉性。

2、考评是否创新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方法、机制,实现组织调学、参加函授、脱产和自学等多种学习形式的有机结合,形成“多轮驱动”的学习新格局。

3、考评是否把学习情况作为考察各级领导班子是否合格的一项硬指标,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建设创业型领导班子要紧紧围绕能有效增进班子团结这一着力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团结型班子创建活动,利用各种活动载体来加强班子团结。

1、主要考评“一把手”在维护班子团结中是否起示范带头作用这一关键点,是否经常组织党政负责人进行研讨座谈,帮助一把手提高维护班子团结的水平和能力,是否能够正确处理好“班长”和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

2、考评从严格党内生活抓起,把规范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时间、程序、内容、要求作为重点,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来达到增进班子团结的目的;

3、是否建立领导班子团结从政定期考察制度,是否及时发现(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查看更多精彩文章请登录原创网站wmjy.com)班子中不利于团结的问题,并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对一些不团结、闹意见的班子集体和个人,是否分清责任,严肃查处。

四、建设创业型领导班子要根据十六大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和群众意愿,确定本地近期、中期和长远的具体奋斗目标,杜绝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做到说有实据、干有实业。

1、主要考评是否按照“在实践中检验班子、识别干部”的原则,作风硬不硬、政绩实不实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首要考评内容。

2、在领导班子中是否树立“发展是硬道理、落实是真本事”的思想导向。

3、是否紧扣工作中心确定实干战场,“在招商引资中见高低、在主攻工业中分胜负、在破解难题中看本领、在加快发展中论英雄”。旗帜鲜明地坚持在实践中重用实干者,惩戒浮夸者。

4、是否在领导班子中形成“*实干出实绩、凭实绩用干部”的思想共识。

五、建设创业型领导班子要从加强监督入手,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执政行为,在重大项目审批、个人收入申报等源头问题上抓好领导班子的廉政建设。

1、是否经常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用典型案例的沉痛教训警示领导干部,在进行思想剖析、反省检查中筑牢清廉从政、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是否定期组织纪检、审计、组织等部门就领导班子的清正廉洁问题进行督查,是否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努力建设让群众放心的好班子。

篇3:创建四好领导班子活动考核办法

关于创建四好领导班子活动的考核办法

关于争创“四好”领导班子活动的考核办法

为加强单位领导班子建设,锻造一支适应企业快速发展的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根据55号文件有关规定,开展争创“四好”领导班子活动,并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非煤办党支部全体成员。

二、考核目标

以建设“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领导班子为目标,不断增强班子的执行力、创造力、凝聚力,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思想解放、干事创业、员工拥护、奋发有为的坚强领导集体,推动公司各项工作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政治素质好

具有敏锐的政治鉴别能力;具有解决难题的管理能力;具有顾全大局的全局意识;具有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具有和谐发展的创新观念;具有适应发展的综合素质。

(二)经营业绩好

优化管理效益高;安全生产创佳绩;任务指标完成好;技术创新成果多。

(三)团结协作好

在干事创业基础上凝心聚力;在共同目标基础上责任分工;在集体领导基础上民主决策;在相互尊重基础上交流沟通。

(四)作风形象好

理论联系实际;忠实履行职责;勤政务实严谨;密切联系群众;清正廉洁自律。

四、考核办法

本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对开展争创“四好”领导班子情况进行自查考核评定。

1、考核评分。按照“四好”内容分四项,政治素质好20分,经营业绩好30分,团结协作好25分,作风形象好25分,总分100分,根据检查情况进行评分。

2、检查考核。采取综合考核小组半年考核与有关部门月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司综合检查考核小组,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了解、民主评议等方法,按照“四好”领导班子考核量化标准,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中检查。

3、否决项。凡在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社会稳定、信访、党风廉政等方面,出现重大问题,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此项不计分;出现两项及以上的,取消评定资格,视为不适应班子。

4、等次划分。根据综合评定得分结果,将领导班子划分为“四好”班子、适应班子、不适应班子三个等次。综合得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且无否决项的,为“四好”班子;综合得分在85分至60分(含60分)的且至多有一项否决项的,为适应班子;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或出现两项及以上否决项的,为不适应班子。对不适应班子按矿规定执行。

五、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非煤办成立争创“四好”领导班子活动领导小组。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为成员,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考核协调等工作。

2、严格标准。“四好”创建活动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只有齐抓共管,严格标准,才能抓出成效。因此,活动相关的数据都严格标准,实事求是,严禁搞形式、走过场。

3、抓好落实。非煤办党支部全体成员要严格按照创建内容和标准,扎扎实实地开展争创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要认真负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加强对活动的组织、指导、检查等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和总结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切实通过开展争创活动,把各基层领导班子建设成开创性更强,结构更加合理,配置更加优化,工作思路更加清晰,精神状态更加饱满,执行力、创造力、凝聚力更强坚强领导集体,为加快我矿非煤产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篇4:公路局党政班子议事规则

公路管理局党政班子议事规则

为全面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十六字”方针,更好地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确保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章程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和省委、市委及交通局党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内容与范围

根据事项的重要程度,分别召开总支委员会和局长办公会。

党总支委员会。由书记召集和主持,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开会,由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和主持。

局长办公会。由局长召集和主持,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开会由局长委托一名副局长召集和主持。副局长、工会主任、总工程师参加会议,办公室主任列席。

党总支委员会和局长办公会议主要议题为:

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令,上级党委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规定及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执行和实施。

2、党总支中心组及局机关和基层党员群众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公路建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的学习、贯彻和实施。

3、党政班子自身建设,包括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以及所属基层党政班子建设,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事务公开的有关内容。

4、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活动,年度和阶段性的重大工作部署。

5、本级职权范围内干部、职工的考核、聘用、选拔、任免、考学、培训、奖励,干部职工的工资调整、退休等工作。

6、听取科室及基层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制订工作意见。研究确定职权内或需要呈报上级审批的奖惩事项,重大典型的培养和宣扬。

7、本局党总支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的决议贯彻执行情况,向上级党组织和上级机关提出重要问题的请示报告,主要工作情况的汇报,向本局党员大会和干部职工大会所做的工作报告,领导班子成员代表本级所作的重要讲话,本局起草的农村公路建设有关方面的重要文件。

8、年度经费预算、决算,重大工程项目的确定,一次性动用5000元以上的经费开支,干部职工的奖金福利。

9、须经总支委员会和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和决定的其它重大问题和事项。

二、议事原则与表决

总支委员会和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问题,应严格坚持以下原则:

1、统一领导的原则。认真履行党总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职能,一切重大问题必须由总支委员会或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在紧急情况下,可由主要负责人临机处置,但事后必须及时报告。严格按照议事内容议事,统缆全局,防止事无巨细、主次不分。

2、集体领导的原则。凡属重大问题都必须由总支委员会或局长办公会民主讨论,集体做出决定。召开总支委员会和局长办公会要尽可能使全体成员到会,成员不超过半数时不能召开。研究干部问题,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通常情况下,书记、副书记应到会。对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班子成员,只要情况允许,应提前征求其意见。

3、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总支委员会和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问题,必须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改变由多数人通过的决议。对意见分歧较大又急需做出决定的问题,应进一步了解情况、交换意见后再做决议。对会议决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声明保留,并有权向上级党委、行政机关提出,但在本级或上级未改变决定之前,必须坚决服从和贯彻执行,行动上不得有任何反对的表示。

总支委员会和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可进行表决。表决可以投票、举手两种形式。

三、议事制度与程序

总支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局长办公会每月不少于一次,可随机召开。其议事程序是:

1、确定议题。会议的议题一般由正副书记(局长)商定。上级党委要求讨论的问题及各班子成员提议讨论的问题,应列为会议议题。会中无特殊情况,不得临时动议。

2、会前通知。会议议题确定以后,一般应提前2天以上通知每个成员;拟安排讨论的重大问题,应将预案提前送每个成员;成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应请假,对议题有意见可在会前提出;会议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内容确定。

3、预案准备。凡需提交会议研究决定的议题,有关科室要事先作好调查论证,认真准备预案,重大问题应准备两个以上预案。涉及干部配备、奖惩及其他重要人事问题,要有初步考察意见。议题内容涉及到两个以上科室的,主办科室应事先进行联系,取得一致意见。难以取得一致意见而必须上报审批的,应如实说明协商情况及有关部门的意见。

4、酝酿论证。班子成员要围绕拟决议的问题个别交换意见,对重要的问题要反复酝酿,对专业性比较强的问题可吸纳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酝酿。要通过各种形式的酝酿,使每个成员对所议决的问题取得比较一致的认识。

5、会议组织。在主持人的召集下,与会人员应围绕确定的议题展开讨论,积极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并明确表示赞成或反对的意见;主持人也应以普通成员的身份参加讨论,发表意见。会议结束或每一议题结束时,主持人应归纳宣布议事结果。

6、会后工作。会议结束后,主持人应将会议情况及时向缺席的成员通报;会议决定的事项,分别由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必要时应整理会议纪要,经会议主持人审签后发各成员和有关部门;在执行决定过程中,如发现决议有失误,应召开相应会议,研究修改意见,及时纠正偏差。

四、议事纪律与责任

班子成员在议事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1、坚持党性原则。议事必须本着对党负责,对单位负责,对农村公路建设负责的态度,坚持党性原则,坚持公道正派,不掺杂个人私心杂念。要顾全大局,心胸开阔,不能因意见不一致而产生矛盾。

2、坚持实事求是。意见的集中和决议的形成,要符合党的组织原则,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上级党委、机关的决定、指示,符合本单位的实际。

3、严守会议秘密。会议的议事经过和结果,除经会议决定公布或在一定范围内传达的以外,必须严守秘密,不得传播、泄露。

4、认真做好记录。对会议所作的决议、决定,各成员发言的主要观点,应完整准确地做好记录,会议结束时经主持人审阅签字后保存。会议记录由承办局机关秘书工作的同志负责。总支委员会会议记录本的调阅须经书记、副书记同意。

决策错误造成工作失误或重大影响的,在集体负责和决策主持人负主要责任的同时,应区别不同情况,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因调查和提供情况失实,导致决策失误,应追究准备部门和具体人的责任;因各成员盲目赞成或反对,导致决策失误,应追究该成员的个人责任;因在执行过程中,违背决议精神造成工作失误和偏差的,应追究执行人的责任;因与会人员泄密、失密,导致决议无法执行或造成损失的,应追究泄密、失密人员的责任。

篇5:党委领导班子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范例

党委领导班子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一、决策重大事项的基本原则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

2、认真学习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坚持在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保证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在地方志编委会的贯彻实施。

3、研究和组织学习上级的各种指示、决定,结合工作实际,不打折扣地认真贯彻执行。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4、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坚持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确保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

5、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坚持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实施科学决策。

二、决策重大事项的议事范围

(一)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

(二)讨论研究全委工作的重要问题

(三)关于干部任免奖惩及调动等事项。

(四)重大投资项目。

(五)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问题

(六)制定出台重大制度、规定。

(七)按有关规定应由党委集体决定的其它重大问题。

三、决策重大事项的基本程序

1、提出预案。预案通常由相关职能科(室)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提出拟决策的重大事项,拟定初步方案后交分管的党委成员提出,特别重大或比较复杂的、敏感的事项,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决策预案,待党委书记审核同意,提请委党委会讨论决定。

2、科学论证。凡涉及地方志全委财务支出、干部选用、群众切身利益等问题时,党委成员要带头搞好调研,充分听取和采纳专家、学者、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坚持从实际出发,用事实说话。

3、沟通酝酿。会议议题和有关材料一般提前3至5天发给党委成员,以便预先熟悉情况准备意见。除干部任免事项外,尽量避免临时动议。

4、召*议。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至2次,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安排。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党委成员召集主持。会议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遇有特殊问题急需决议而党委成员不过半数时,可拟议初步意见,办公室征求未到会党委成员的意见,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委成员同意后,也可作出决议。列席会议人员根据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确定。

5、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会议先由分管成员或有关职能科(室)介绍预案及提出理由、论证结果等情况,然后安排充足时间让党委成员对议题进行讨论。讨论决策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充分发表个人意见。与会人员对议题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和理由。表决应采用投票表决方式,也可采取口头表决或举手表决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委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成员的意见不计入票数。如少数党委成员因故未参加会议,应将讨论决定及时通报,并充分尊重他们的意见。对需要决议的问题产生分歧时,一般应缓定,进一步调查论证、商讨和沟通,必要时向上级请示后,再作决定。决策后,经实践证明不妥的,适时开会讨论修订。

讨论决定的事项,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委会议的,党委成员可以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委会报告。

党委会议作出的决策,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委会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进行。

6、形成会议纪要。每次会议均作详细记录。对有关重要事项,根据需要由办公室或承办科(室)印发会议纪要。以党委名义上报下发的文电,由党委书记签发;书记不在,由临时主持会议的党委成员审核签发。

四、责任追究

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1)违反决策程序的;

(2)未通过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领导个人擅自决策的;

(3)决策时不尊重班子多数委员意见的;

(4)不如实向党委会介绍情况的;

(5)未按上级党委织要求重新议事的;

(6)集体决策出现偏差和失误的;

(7)违反保密纪律的。

上述违反规定的行为,情节轻微的,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应当在党委会上进行检查,接受批评;情节较重并造成后果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诫免谈话;情节严重给事业造成重大损失的,按规定上报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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