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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1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制度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制度

1、贯彻落实国省市综治委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部署,将预青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年有计划、月有中心、周有重点”。

2、成立校长支书“挂帅”的预青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校长室――职能部门――班主任”三级联动、“学校――家庭――社会”多方配合的防范工作机制;坚持例会制度,交流信息、研究对策、布置工作、树立典型、推广经验。

3、落实目标责任,建立考评机制,将预青工作纳入部门与班主任工作目标责任范围,鉴定责任状,并与部门年度考核、班主任月津贴直接挂钩。

4、执行教育部《中小学法制教育大纲》,将法制教育纳入课程计划,渗透到学科教学之中,发挥课堂的法制教育主渠道作用。

5、结合“四五普法”,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讲座、培训、竞赛活动,对青少年进行“两法一条例”的教育,帮助青少年学生牢固树立遵纪守法的思想防线。

6、经常性地开展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规范和矫治学生不良行为,组织远离“黄赌毒”、告别“三室三厅”法制实践活动。

7、聘请法制辅导员或法制副校长,定期来校举办法制报告会,针对青少年的特点,以案例说法理,给青少年学生敲警钟,做到防微杜渐。

8、落实帮教措施,开放“一助一”、“多助一”结对帮扶,做好单亲家庭、后进和困难学生的教育引导转化工作。

9、开展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向青少年普及防范侵害原自护知识,提高青少年防范侵害能力及对违法犯罪自我防范。

10、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室,提高学生的心理知识,矫正学生心理误区,化解学生的心理矛盾,帮助学生树立良好的心态。

11、净化、优化校园教育环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治理,清除校园周围治安隐患。

12、定期召开学生家长会,建立“家教联系卡”,及时报道有关情况;举办“家长学校”,提高家长教育和监护能力。

篇2:乡纪委书记与部门负责人谈话制度实施办法

关于乡纪委书记与部门负责人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

关于乡纪委书记与部门负责人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州、市纪委有关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教育作用,按照关口前移和主动监督的要求,根据*纪字[2004]02号文件要求,特制定乡纪委书记与站所部门负责人谈话制度。

一、谈话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牢记“两个务必”,严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严格坚持廉洁自律、勤政为民,严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通过谈话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不断提高党政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病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为我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高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谈话的范围和对象

(一)谈话人:乡纪委书记或受纪委书记委托的党委委员、四大办公室负责人。

(二)被谈话人:各村委会党政负责人,各部门、站所负责人。

三、谈话内容

(一)领导班子和本人维护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乡党委、政府决议、决定的情况。

(二)领导班子和本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三)领导班子和本人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和接受党内监督的情况。

(四)本人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云南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以及州、市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其他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五)本人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需要交谈的问题。

四、谈话的组织领导

谈话工作在乡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由乡纪委书记或党政联系会议作出安排。

五、谈话方式和安排

(一)谈话的时间、地点由谈话人决定,并提前通知被谈话人。

(二)谈话方式可灵活多样。可采取个别谈话,也可以采取集体谈话的方式。

(三)谈话时机可选择在谈话对象的部门、站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有关问题需要研究、交换意见时;谈话对象本人及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方面存在问题时;谈话对象本人或所管理的部门、站所职工出现违纪案件和行业不正之风时;遇到其他问题需要谈话时。

六、谈话应注意的问题

(一)负责谈话的同志要以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与部门、站所负责人进行坦诚相对、同志式的平等的谈话。

(二)对涉及班子和谈话对象比较敏感的重要问题不能随意表态,并及时向乡党委、市纪委请示、报告。

(三)对需要提请谈话对象注意的问题,该打招呼的打招呼,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要批评。

(四)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有关问题,通过摸清情况,交换意见,沟通思想,求得共识。

(五)对谈话对象请求转达得意见和建议,要认真负责地及时转达。

(六)根据工作需要,谈话时应安排工作人员记录,并将记录整理后妥善保存备查。

***市**乡委员会

篇3:机关事务管理制度范例

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一、工作制度

(一)行政领导负责制。实行主任、科长分级负责制。主任主持全面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扶贫领导小组负责;科长在主任领导下主持科内工作并对主任负责,科室职员在科长领导下工作并对科长负责。

(二)实行民主决策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凡办公室重大工作事宜,均在全体职工讨论的基础上,采纳多数人且正确意见,形成工作决定。

(三)坚持调研工作制。凡办公室干部,年度力争三分之一时间深入基层调研,收集信息,掌握实情和工作主动权,并撰写专题调研报告一份或与简报二期以上。

(四)实施目标管理制。年初制定办公室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量化科室和个人工作责任。办领导负责总目标实施,科长负责科室目标落实,科室各责任人负责工作到位。实施民主评定,半年考核小结,年终全面考核总结。

(五)建立奖惩激励制。强化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既要建立职工实绩档案,又要与个人分配挂钩,兑现奖惩。

二、学习制度

(一)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每月第一、第三周星期五下午为办公室学习时间。政治学习由办领导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安排;业务学习由综合科列出计划,统一安排、实施;党员学习,按党支部统一安排进行。党员、干部、职工在集中学习期间,一般不得缺席。工作人员要自觉、认真利用业余时间自学,不断充实、提高自己。

(二)政治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学理论和法律法规;现代科技知识等。

(三)业务学习内容:重点学习本职业务知识,也要学习其它相关知识,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新理论,不断强化自身,增强本领。

三、会议制度

(一)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传达上级重要会议精神,研究决定办公室重要工作。

(二)办公会议:由办领导主持,每月上旬或下旬召开一次,传达和学习上级重要决定和会议精神,开展形势教育,听取和检查工作完成情况,讨论决定办公室重大工作事宜,安排工作。

(三)从办公室人员少,且均为*党员,以及工作确需的实际出发,支部会和办公室会,亦可合并召开,但务必注重会议质量和效益。

四、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完善监督机制,保持机关高效廉洁,真正做到“门好进,脸好看,事好办”。

(二)坚持扶贫开发工作“十要十不准”,承办项目实行政策、条件、指标、程序、结果“五公开”原则,严格按政策规定及程序办事。

(三)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下基层轻车简从、吃工作餐,不大吃大喝,不打工作麻将,不接受项目单位(含业主)宴请、礼物;合理安排接待开支,严禁私人用公款请客、送礼;公务出差,按规定报销差旅费。

五、文书、档案和印章管理制度

(一)文件审发制度

1、代市委、市政府起草的文件,由办领导审核并签具意见后,方可送市委、市政府“两办”或有关领导审签。

2、办公室文件、材料和外发稿(表册)等,由综合科长审核把关,送办领导签发后方可打印。未经办领导审定签字,不能打印和用印(印章)。

(二)文书运转制度

1、办公室印发的文件,由综合科负责收发的人员做好登记和存档;往来文件和公事信件等由收发人员负责统一拆封、登记,及时送办领导阅批;属科室业务类的,应及时分发相关责任人办理。报刊杂志应做到,及时归类上报夹和按月整理保管。

2、收发人员每周二、五日到市政府文件交换站,领取上级和有关部门发给的文件材料,做好分类登记;对领导审阅后需要办理的文件材料,应按批示及时送交科室经办人阅办,办结收回归档,办结需作文字记录或说明的,亦应规范办理;要妥善保管各类文件和资料,不得遗失和乱传。

3、文件收发、传阅必须及时准确。急件必须在收文2小时内报送办领导签阅,平件必须在收文2天内分发,若因积压造成延误承办、漏办或丢失、失密等,将追究工作责任。

六、作息、值班及请销假制度

(一)作息制度

办公室人员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无故缺勤;凡遇突击性工作任务,有关人员必须加班加点按时完成;凡遇节假日基层有来办事项,必须及时接待办理。

(二)值班制度

实行办领导按月值班,科室人员按周轮流值班制度。值周的同志负责当日来人来访接待、电话、安全保卫、清洁卫生以及领导交办事项。凡遇节假日,由综合科统一安排值班,值班者要搞好交接班,值班期间若有重大事项,及时报告领导。

(三)请销假制度

1、因事或因病请假者,均须写请假条(不含半天)。半天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一天以上报办领导批准,同时将假条交综合科负责考勤的同志,并做好记录和保存。

2、无故缺席或不假离岗者,按所耽误天数,扣减津补贴,并写书面检查。

3、职工休公休假,应年初提出休假计划,以便统筹安排。

七、经费管理制度

(一)实行财务报帐制和经费开支预报制,办公室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开支单据必须有经办人、审核人签名并送办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二)办公室添置办公用品及设备,200元以下需经综合科科长同意,200元以上必须报办领导审批,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添置办公用品及设备,否则,不予报销费用。

(三)严格控制私借公款,杜绝挪用。凡因特殊情况借款,须经办领导批准,并注明归还日期。出差人员借垫现金,返回后5天内结清手续。

(四)报帐员自觉执行现金管理制度,认真核实报销原始凭证,及时向会计结算中心报帐,正确反映会计对应科目,确保帐证、帐款相符。

八、公物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人员自觉爱护财产和公物,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害或有意侵占;凡损害和侵占公物者,必须照价赔偿。

(二)购置新办公设备,由办领导审定,综合科按照办领导意见办理;办公用品购买,需经办人开列清单报送办领导审核批准后,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实施,统一购买分发。

(三)办公室小车管理由办领导和综合科负责。凡因公或特殊情况用车,均须办领导同意;驾驶员要确保小车始终处于安全、正常、整洁状态;小车若需要保养和维修,驾驶员必须报经办领导批准后,方可按要求在指定专业厂维修。

九、安全、保密和综治工作制度

(一)安全、保密和综治工作由办领导负总责,日常工作由综合科按职责落实到责任人。

(二)办公室人员应自觉遵守,不得向家属、子女、亲朋好友透露保密事宜,若有违反,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办公室人员要自觉遵章守纪,要对亲属和子女做好思想教育和法规教育,防止危害社会治安行为的发生。

(四)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办领导对科室的保密工作,每半年检查一次;对安全和综治工作,每季度检查一次。坚持节假日值班,对重点部位要随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十、奖惩制度

(一)凡受上级和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的办公室人员,办公室年终将根据实绩给予奖励。

(二)凡办公室人员撰写反映以工代赈工作的各类文稿,被市级以上刊物采用的,办公室将视其数量、质量,给予作者原稿费3-5倍奖励。

(三)凡办公室人员工作、生活出现违纪事件,均视其情节,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四)每年度根据工作表现和实绩评选先进工作者,并给予表彰奖励,同时落实好上级有关奖惩规定。

附:①保密守则

②扶贫开发工作“十要十不准”

保密守则

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6、不在私人信件中涉及机密;

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9、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10、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扶贫开发工作“十要十不准”

一、要严格按照省、市批准的农村扶贫开发规划办事,不准在各级农村扶贫开发规划以外安排项目立项,使用扶贫资金及填写扶贫贴息贷款确认书。

二、要坚持扶贫资金公示制,不准弄虚作假。

三、要切实按各级各类扶贫资金规定的用途和对象使用扶贫资金,不准改变各类扶贫资金的使用用途,或者将扶贫资金用于扶贫对象以外的任何单位、企业或个人。

四、要坚持执行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不准向任何单位、企业或个人收取任何形式的扶贫基金。

五、要减轻扶贫项目单位和扶贫对扶贫对象的负担,不准收取任何形式的项目准备费。

六、要坚持廉洁奉公,不准扶贫开发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家属、子女以任何名义使用扶贫资金从事经商,办企业和报销各种费用。

七、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不准扶贫开发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回扣、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和礼品。

八、要认真执行《会计法》,不准以任何形式私设单位小金库,帐外帐,或把扶贫资金拨下去又回收单位私用。

九、要对所有破产、倒闭的扶贫项目进行专款审计,不准国家扶贫资金流失。

十、要执行党政机关与企业脱钩的规定,不准扶贫开发机构以任何形式经商、办企业、搞挂靠等形式收取各种费用。

篇4:机关工作人员落实制度奖惩办法

镇机关工作人员落实制度奖惩办法

镇机关工作人员落实制度奖惩办法

为创建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确保我镇各项工作的有效推进,并为年终考核和评优选先提供依据,特制定以下落实制度奖惩办法:

一、检查内容

1、上班考勤

2、节假日值班

3、工作日晚上驻镇值班

4、学习、会议签到

二、检查办法

1、上班签到由党政办负责,每月月底统计一次当月考勤情况,并于次月5日前公布。镇机关行政效能办公室成员、镇领导随时核实签到真实情况和签到时间执行情况。

2、正常上班时间除签到外,还实行不定时点名制度,每月由书记、镇长各抽签点名一次,必要时也可随时点名。

3、周末值班实行抽签检查制度,每月由书记、镇长各抽查1个周末。

4、工作日晚上驻镇情况,由书记、镇长每月定期抽签检查两次。

5、学习、会议签到由党政办负责,每月月底统计一次,并于次月5日前公布考勤情况。

6、党政办在次月10日前将各项制度检查落实情况汇总送交主要领导审核后存档,作为机关人员当月和年终奖惩依据。经济发展办、农场财务科依照考核汇总表予以扣款、发放奖金。

三、奖惩办法

落实制度情况实行计分制,根据得分情况实施奖惩。

1、每日上班规定时间内未签到的,一次扣20分。代签的,双方一次各扣100分,并作出检查。上班时间请假和当天上午补勤的扣10分,请假扣分不计入年终奖金分数内,但请假应事先办好手续、事后请假不补假;补勤应在当天上午,否则视为缺勤。法定假期、住院有正当手续的不扣分。若公事无法签到的应提前报告,由主要领导交代党政办登记。

2、上班时间离岗(因公事,股级以上干部向主要领导、一般干部向分管领导报告),事先未报告,点名时不在位一次扣50分。若下村站公务不需报告,但遇点名时应用所在村村部电话或村干手机向领导报告。

3、节假日值班,检查时擅自离岗的、上级机关下达指令无人接受的,值班人员一次扣20分,并取消本周末值班补贴。

4、工作日晚上驻镇值班,检查时不在位的一次扣10分。

5、学习、会议签到缺席、早退者,一次扣20分。

6、全年被扣积分在150分以下的,则将所扣积分按千分比乘以年终奖金所得金额从年终奖金中扣除;全年被扣分在150分(包括150分)―200分,发放当年年终奖金的80%;全年被扣分在200分(包括200分)―250分,发放当年年终奖金的50%;全年被扣积分超过250分(包括250分),当年年终奖金全部取消,不能评先评优。

7、所有扣分情况每月在《政府信息》公布。

8、凡全年落实制度无扣分的给予年终奖金的15%奖励。

9全年在上班签到、点名、值班无扣分的给予年终奖金的10%奖励。

10、对8、9项受奖人员同时予以通报表扬。

11、得分情况作为年终评议公务员、党员、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5:税务分局廉政制度范本

税务分局廉政制度

廉政制度

为了规范分局工作人员的行为,进一步推动地税系统廉政建设,根据县局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及市、县局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各组人员要做到依法办事,依率计征。不准收人情税、关系税;不准收税不开票;不准越权擅自减免税款和滞纳金。

二、严禁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各组工作人员一律不准接受纳税户的宴请;不准参加纳税人邀请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三、严禁接受或索取不正当收入。不准接受或索取纳税户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不准利用职权向纳税人低价购买商品;不准向纳税人赊欠、借钱、借物;不准到纳税户中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四、严禁参与经商牟利。一律不准从事有偿的中介活动;不准在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包括名誉职务);不准参与投资入股分红;不准利用职权为家属、亲戚及他人的有关纳税事项说情。

五、严禁参与赌博。全体干部职工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对在执行公务活动中参与纳税户赌博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六、自觉遵守党纪政纪,争做遵纪守法模范,严禁行凶斗殴、酗酒闹事及违法乱纪和有损分局形象的行为,若有违反,按有关规定处理。

对违反以上行为者,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人员违法违纪征政处分暂行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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