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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工作制度格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1

民调工作制度调解工作原则

一、依法原则,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

二、自愿平等原则,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三、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调解工作纪律

一、不得徇私舞弊;二、不得对纠纷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三、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四、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五、不得吃请受礼。

调解程序

一、受理纠纷:

1、当事人请求调解的纠纷及时调解;

2、发现纠纷要主动受理及时调解;

二、调查分析:

受理纠纷,要迅速查明纠纷发生的原因和争议焦点,及时判明纠纷性质,是非曲直,进行研究分析;

三、调解:

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充分说理,耐心疏导,学习法律规定,消除隔阂,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议。

汇报制度

一、每周向主管领导汇报一次纠纷排查及调处工作情况;

二、每季向党委会汇报一次纠纷排查及调处工作情况;

三、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部署及时向党委会汇报;

四、每月向司法局汇报工作情况。

登记制度

一、受理民事、经济纠纷应填写登记表;

二、调解民事纠纷,调解结果要进行登记、建档保存;

三、重大疑难案件的讨论研究,要填写案件讨论登记表,登记表要附卷;

四、向司法局请示、报告重大疑难案件,并做好登记。

篇2:某市委全体会议议事与决策规则

市委全体会议议事与决策规则

市委全体会议议事与决策规则

为进一步规范市委全体会议(以下简称全委会)的决策行为,提高科学议事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章程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特制定如下规则:

一、议事与决策范围

(一)研究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宜昌市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以及同级党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意见。

(二)对经常委会审定的全市gg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以及全市财政收支预算年度安排方案、重大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等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作出决策或向市人大提出决策建议。

(三)对常委会确定的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以及事关全局的重要政策、制度进行审议,作出决策。

(四)听取和审议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对常委会及其成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

(五)决定召开党代表大会,讨论拟提交党代表大会审议的有关文件。

(六)选举常委会和书记、副书记。通过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常委会和书记、副书记。

(七)对常委会作出的有关市委委员、候补委员的奖励(不含相关部门颁发的单项奖)、处分决定进行审议,予以确认。

(八)对常委会提名的镇(街办)党政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进行审议表决。

(九)对必须由全委会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二、议事与决策程序

全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全委会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应按下述程序进行:

(一)会前协调。全委会的议题一般由常委会征询委员意见后确定。

(二)准备材料。对拟提交全委会讨论研究的重要议题,常委会要提前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和充分的咨询论证,在此基础上,起草准备会议讨论议案材料和科学论证材料。必要时应准备两个或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论证方案,供与会委员讨论时参考。

(三)提前通知。全委会会议通知、会议议题及有关资料一般应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送达与会人员,并履行签收手续。其中干部问题一般应提前1个工作日另文送达。

(四)充分讨论。与会人员应认真阅读会议通知及有关会议材料,列出发言提纲。全委会由常委会召集并主持,市委书记受常委会委托担任会议主持人。会议先由常委会指定的常委会分管委员或有关部门介绍上会材料,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市委书记不应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须听取其他非常委委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因故未到会委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五)逐项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持赞成与反对意见的人数接近时,可暂缓表决,留待下次会议讨论。会议实行逐项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举手、无记名投票、记名投票等方式。

(六)作出决策。在全委会委员对讨论事项逐项表决的基础上,由会议主持人集中综合全委会委员的表决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策。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全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全委会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向书记请假。市委常委会可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对市委委员、候补委员作出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决定,必须由全委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并报经上级党委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先由常委会作出处理决定,待召开全委会时予以确认。

(七)形成纪要。全委会由市委办公室安排专人记录(讨论干部问题由市纪委或市委组织部安排专人记录)。会议须形成全委会会议决议、公报。会议决议、公报,由市委办公室负责管理归档(干部问题由市纪委或市委组织部负责管理归档)。

经全委会讨论通过以市委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三、集体决策的落实和检查

(一)对市委全委会讨论形成的重大决策、决议,应由常委会集体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并按照分工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应重新按照本规则规定的程序集体讨论决定。

(二)市委办公室、市委督查室应根据书记或副书记的意见,将全委会决议和常委会议研究提出的各项措施分解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落实的时限,对落实情况及时跟踪督办。

(三)承办单位必须将重大事项落实情况,向市委作出书面报告。

四、监督和纪律保证

(一)市委书记和常委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全委会委员的监督。全委会委员要支持书记和常委会的工作,接受书记对自己工作的检查、监督。全委会全体成员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自觉维护全委会的团结统一,互相信任,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互相监督。

(二)坚持全委会重大问题决策议事制度,坚决杜绝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决策。对全委会集体作出的决定、决议,每个委员都必须坚决执行,任何人无权改变集体的决定、决议。

(三)市委全委会及其成员要自觉执行本规则,接受党的代表大会和纪委的监督,接受党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全委会委员对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泄露。

(五)市委全委会委员如有不执行本规则,造成重大影响的,按照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中国共产党枝江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议事与决策规则

(讨论稿)

为进一步规范市委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的集体决策行为,提高科学议事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章程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特制定如下规则:

一、议事与决策范围

(一)研究提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宜昌市委会议精神、重要文件,以及本级党代表大会、全委会决议的意见。

(二)审定全市gg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制定有关政策和改革措施。

(三)研究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对重大违纪案件确定处理意见。

(四)研究决定召开党代表大会、市委全委会、市委工作会议,对应由上述会议决定的事项进行审议或提出意见,讨论拟提交上述会议审议的有关文件。

(五)讨论研究全市财政收支预算年度安排方案和重大建设项目年度计划。

(六)研究确定或调整市委常委工作分工。

(七)研究确定干部管理体制,审定市级机构设置方案。

(八)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讨论决定市委管理干部的推荐、提名、任免、奖惩、调动和年度考核等次,确定向同级国家政权机关推荐的干部人选,讨论和呈报宜昌市委管理的干部人选。

(九)审定以市委名义上报的重要文件和下发的重要文件,以市委名义命名表彰以及向上级党委政府推荐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审定市委领导同志代表市委作的重要工作报告。

(十)研究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政府党组、市政协党组、市人武部党委、市纪委、市法院党组、市检察院党组、各镇(街办)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党组、人民团体党组需要报请市委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

(十一)研究本地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办法。

(十二)其他须由市委常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

二、议事与决策程序

市委常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两次,一般安排在月中和月末,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事和决策,应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按照下述程序进行:

(一)确定议题。常委会委员可提出议题;市委各部门及群团组织党组提出的议题,须经市委分管副书记或常委同意,其中干部议题由市纪委或市委组织部按有关规定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人武部党委,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党组提出的议题,须经市委分管领导同意;市政府各部门报送的议题,应先由市政府讨论。各方面提出的会议议题,由市委办公室汇总并提出安排意见,经市委办公室主任审阅,报市委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审定后,列入市委常委会重大问题议事决策议程。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

(二)准备材料。对拟提交常委会议讨论研究的重要议题,分管常委应在会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认真调研、论证,起草会议讨论材料(包括议案材料和科学论证材料)。会议材料应主题鲜明,文字准确简练。必要时应准备两个或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论证方案,供常委讨论时参考。

(三)提前通知。会议通知和会议议题及有关资料,一般应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送达应到会人员,并履行签收手续。其中干部问题一般应提前1个工作日另文送达。

(四)充分讨论。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后,各位常委应认真阅读,列出酝酿讨论发言提纲。对特别重大的议题,也可根据需要召开市委书记办公会提前酝酿讨论,但不能以书记办公会代替常委会议。常委会议由市委书记或受书记委托的副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先由分管领导或有关部门介绍上会材料,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主持人不应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须听取常委会其他委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因故未到会常委会委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其书面意见应指定专人送达。

(五)逐项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持赞成与反对意见的人数接近时,除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可暂缓表决,留待下次会议讨论。会议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

(六)作出决策。在常委会委员对讨论事项逐项表决的基础上,由会议主持人集中常委会委员的表决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策。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常委会委员的半数为通过。常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常委会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会委员到会方能举行。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常委会议决定的意见应由市委办公室(干部人事问题由市纪委或市委组织部)向未到会的常委会委员通报。

(七)形成纪要。常委会议由市委办公室安排专人记录(讨论干部问题由市纪委或市委组织部安排专人记录),决定事项应编发常委会议纪要。会议记录人员须记录每个议题的讨论、表决情况及最后决定,说明形成决定的依据和理由,明确落实决定的责任及实施监督的办法。会议记录由市委办公室负责管理存档(干部问题由市纪委或市委组织部负责管理存档)。

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常委会议的,书记、副书记或常委会委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常委会报告。

三、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

市委常委是市委常委会议的出席人员。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列席市委常委会议(市委书记兼人大常委会主任的则由常务副主任列席)。是党员的团市委书记可以列席市委常委会议。

市委常委会议讨论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人民团体工作的议题,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人民团体有关领导同志列席。市委常委议军会议,武装部有关负责同志列席。

根据议题需要,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可列席市委常委会议。常委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市委常委会议。

四、会议纪要和会议决策的落实

(一)市委常委会议纪要,由市委办公室主任审核,报市委书记签发。经市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市委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签发。

(二)对市委常委会议决定的重大问题,由常委会委员按照分工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应重新按照本规则规定的程序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人无权擅自改变集体的决定、决议。

市委办公室、市委督查室应将常委会议重大问题决策事项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落实的时限,对落实情况及时跟踪督办。承办单位须将重大事项落实情况向市委作出书面报告。

五、监督和纪律保证

(一)市委书记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常委会委员的监督。常委会委员要支持书记的工作,接受书记对自己工作的检查、监督。常委会全体成员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自觉维护常委会的团结统一,互相信任,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互相监督。

(二)坚持常委会议重大问题决策议事制度,坚决杜绝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决策。对常委会集体作出的决定、决议,每个委员都必须坚决执行。

(三)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要自觉执行本规则,接受全委会和纪委的监督,接受党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常委会委员对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泄露。

(五)市委常委会委员如有不执行本规则,造成重大影响的,按照党内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中国共产党枝江市委员会

书记办公会议事规则

(讨论稿)

为进一步促进市委议事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章程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特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范围

书记办公会是沟通情况、酝酿协商的一种议事形式,不是一级决策机构,不得决定重大问题。书记办公会的议事范围主要包括:

(一)对准备提交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议题进行酝酿和讨论。主要包括:(1)对涉及全市政治、经济、社会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2)酝酿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二)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及时研究,作出决定,并通报市委常委;必要时提交市委常委会审定。

(三)对市委常委会决定的重要事项的组织实施进行协调。

(四)酝酿一个阶段主要工作的部署,研究处理常委日常工作中不宜由市委书记、副书记个人决定,但又不需要市委常委会讨论的问题。

(五)交流日常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二、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

市委书记、副书记是书记办公会出席人员,市委办公室主任、市委政研室主任是书记办公会列席人员,其他列席人员由主持人根据会议议题需要确定。

三、有关要求

(一)书记办公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会议由市委书记主持,也可由市委书记委托的副书记主持。

(二)书记办公会议议题由市委书记、副书记提出,市委办公室主任汇总提出安排意见报市委书记确定,有关事项由相关部门准备。

(三)书记办公会议应有书记办公会成员半数以上到会方能举行。因病因事不能出席会议的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不能出席会议的办公会成员如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提出。

(四)书记办公会商议问题时,应充分讨论,如对议题产生不同意见,一般应当缓议,经进一步交换意见后再进行研究。

四、会议纪要和议定事项的落实

(一)书记办公会由市委办公室主任或市委政研室主任作记录,会后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市委书记或主持会议的副书记签发。

(二)会议确定的事项,由市委督查室负责督办落实。

(三)对确定处理的市委日常工作的重大问题,由市委书记安排分管副书记组织落实。

五、监督和纪律保证

(一)市委书记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副书记的监督。副书记要支持书记的工作,接受书记对自己工作的检查、监督。书记和各副书记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互相信任,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互相监督。

(二)坚持集体议事制度,杜绝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议事。对书记办公会议定的事项,每个成员都必须坚决执行。

(三)书记和各副书记要自觉执行本规则,接受市委常委会、全委会和纪委的监督,接受党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书记和各副书记对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泄露。

(五)书记和各副书记如有不执行本规则,造成重大影响的,按照党内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中国共产党枝江市委员会

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

(讨论稿)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和领导班子成员的整体功能,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根据《中国共产章程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决策内容

凡属方针政策的大事、全局性问题,都应集体决策,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全市“三个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以及阶段性重要工作的布置。

(二)金额较大的财物问题,数额较大的资金投向、支出及贷款,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土地等项目。

(三)干部的任免、使用、提拔以及工作人员的调入调出。

(四)涉及带有法规性质的规章制度,敏感事项的工作制度和程序的制定与修改。

(五)本地区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办法。

(六)其他需要由领导集体研究决策的重大问题。

二、决策程序

对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会前协调。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议题应由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或由部门提出但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在相关领导集体成员之间进行会前协调,然后由领导集体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上会。

(二)准备材料。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准备上会材料(包括议案材料和论证材料),必要时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

(三)提前通知。会议通知(含议题及有关资料)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送达应到会人员,并履行签收手续(其中干部问题须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另文送达)。确实无法书面送达的,应设法用电话或其他形式通知。

(四)充分讨论。会议须有半数以上班子成员到会方能讨论决定重大问题,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班子成员到会方能表决,对属通报性质的重大问题,应在班子成员比较齐全的情况下进行。会议先由分管领导或有关部门介绍上会材料,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会议主持人应在听取领导集体其他成员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因故未到会领导集体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与会人员的讨论意见和未到会领导集体成员的书面意见,要全程记录清楚。

(五)逐项表决。会议实行逐项表决。议题经充分讨论后,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表决可根据议题内容采用口头、举手、记名投票或无记名投票等形式进行,每位成员的表决意见必须记录在案。未到会领导集体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投票结果当场公布。非领导集体成员不参加表决。

(六)形成纪要。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决定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

三、有关要求

(一)不得用碰头会或个别沟通等形式替代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

(二)对会议进行期间临时动议的内容,一般本次会议不议。

(三)如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下次会议再讨论表决。

(四)对于暂不宜公开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向外泄露。

(五)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集体议事及会议表决的,领导集体成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领导集体报告。

四、集体决策的落实和检查

(一)对领导集体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应由领导集体成员按照分工负责督促、检查和落实。

(二)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应由作出该决定的相关会议决定。

(三)市委办公室、市委督查室应将领导集体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落实的时限,对落实情况及时跟踪督办。各承办单位须将重大事项落实情况向市委作出书面报告。

五、违规处理

未经集体议事或会议表决形成决定,又未自行纠正的,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违反本制度其他规定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

市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讨论稿)

为了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规范市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工作,切实转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推进工作落实,促进全市gg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实行市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提高执政能力为核心,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关键,以改进和完善领导工作机制为重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推进工作落实,以点带面,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第二条凡是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市级领导干部都要负责联系一个镇、一个村、一个企业、一个项目、一个文化科技中心户。

第三条市级领导干部主要是通过深入基层蹲点调研、检查督办、总结经验、探索规律、指导工作、解决问题等方式联系基层和群众。

第四条市级领导干部到联系点工作的内容和任务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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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全体会议议事与决策规则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督促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围绕中心工作,抓好督办落实。

(二)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发现典型,以点带面,指导全市工作。

(三)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发展目标和重点工程建设任务,指导和帮助联系点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解决突出问题,搞好协调服务。

(四)结合开展民情走访活动,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真心体察民情民意,认真负责地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对于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指导和帮助联系点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第五条对于联系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反映的突出问题,要认真帮助解决。本人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第六条每个市级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一次深入联系点,并将到联系点的工作情况记入“民情日记”,每年写出1―2篇有份量的调查报告。

第七条领导干部到联系点要认真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轻车简从,不扰民,不增加基层负担,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第八条根据全市总体工作安排,市委每年初对市级领导干部的具体联系单位进行一次调整和明确。市级领导干部若因工作需要或工作变动,其联系点可作相应调整。

第九条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坚持每半年对市级领导干部深入联系点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把到联系点的工作情况作为市级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中国共产党枝江市委员会

民主议事恳谈会制度

(讨论稿)

为充分发扬民主,进一步拓宽群众参政议政渠道,广泛集中民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构筑市委与人民群众交流沟通的平台,促进市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议事原则

(一)公开、公正和平等协商原则;

(二)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实事求是,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原则;

(四)充分酝酿、科学分析和慎重决策原则。

二、议事范围

召开议事恳谈会主要是就重大决策事项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有关人员通报情况,交流沟通思想,听取意见和建议。

(一)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宜昌市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具体落实措施。

(二)听取市委及相关部门近期工作情况报告,并进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讨论全市gg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中长期计划,以及全市财政收支预算年度安排方案,重大项目年度计划等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党的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四)讨论社会治安、干部作风、公益事业发展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市委其它需经民主议事恳谈会集体讨论后作出决策的重大问题。

三、议事对象

市委议事恳谈会参会对象分为邀请和自愿两种。邀请参会人员为市“四大家”相关成员、市人大代表和上级在本市辖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村干部、市直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群众代表等,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家列席。

参会人员的产生由具体承担部门提出建议名单,报市委讨论审定。参会人员一般为30-50人,其中群众代表比例不能低于50%。当自愿参会人员超过会议规模时,市委根据报名情况筛选或自愿参会人员推荐代表参加两种形式确定自愿参会人员。

四、议事程序

市委民主议事恳谈会讨论重大问题,应按照下述程序进行。

(一)确定议题。议事恳谈会议题应提前提出,不得临时动议。市委常委会可提出议题;市委各部门、群团组织党组提出的议题,须经市委分管副书记或常委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人武部党委,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党组提出的议题,须经市委分管领导同意;市政府各部门报送的议题,应先由市政府讨论。各方面提出的议题,由市委办公室汇总,经市委办公室主任阅审,报市委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审定后,列入议事恳谈会议题。

(二)准备材料。议题确定后,分管常委在会前要组织有关部门对议题进行分析论证,召开专题会议讨论议题的初步设想和方案以及需要讨论协商的具体事项,并形成书面材料供讨论时参考。

(三)通知会议。会议通知和会议议题及有关材料应在会议召开前5-10天书面送达应到会人员,并履行签收手续。参会对象接到通知后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调查研究,认真进行分析思考,形成较为成熟的意见和建议。

(四)会议讨论。议事恳谈会一般由市委主要负责人主持,特殊情况可委托副书记主持。对所确定的议题一般可采取逐个讨论的方式进行。参会人员必须紧紧围绕议题,由会议主持人组织有秩序地自由发言,共同商讨解决议题的具体办法。讨论时主持人不能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须广泛听取各方面人员的意见,而后综合参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阐述自己的观点。群众在议事恳谈会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能够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对一时不能答复或解决的,向群众做好说明。

(五)整理记录。议事恳谈会由市委办公室安排专人记录。会议记录人员须记录每个议题的讨论情况,并把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归类整理存档供市委决策参考。

五、意见、建议的落实

(一)议事恳谈会后,市委根据恳谈会综合情况,责成有关部门及时拿出解决议题的初步方案。

(二)一个月内市委召开专题会议,对议题进行研究决策,制定正式的实施方案。

(三)决议形成后,市委根据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或向参会人员反馈。参会人员如有新的意见、建议应及时向市委反映,交换意见。

(四)市委将议事恳谈会后经集体研究所形成的决议交付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负责办理,明确办理时限和工作要求,承办人和承办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六、监督和纪律保证

(一)市委对议事恳谈会负有组织和领导责任,市委书记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广开群众言路,广泛收集各方面意见,不断提高议事、办事的效率和水平。

(二)市委在决议实施过程中或实施结束后邀请参加议事恳谈会的部分成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决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并将落实办理结果公示、通报,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议事恳谈会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若有特殊情况会议主持人也可以提议召开。每次会议必须做到有议有决、有行有果、有始有终,档案资料齐全,保存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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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某小学班主任中队辅导员工作考核细则

小学班主任及中队辅导员工作考核细则

合师附小班主任及中队辅导员工作考核细则

班级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最基本的组织,做好班级管理工作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落实素质教育的重要保证。为了更加客观、科学、真实、全面,有案可查地评价一个班集体,把班主任的荣誉、待遇同班级管理挂起钩来,以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特制定本细则,以便促进班级管理工作。

1、严格学生行为规范,认真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带领学生学习和执行《小学生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搞好班风建设。满分10分,学生违纪一次扣0.5分。(平时检查)

2、坚持课间操、学校*活动,做到快、静、齐,并认真做操、认真听讲,遵守纪律,满分5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做得不好的发现一次扣0.5分。(查值周检查记录和领导平时检查记)

3、负责做好本班清洁卫生、花园责任区管理、大扫除与突击性劳动,满分10分,无故不到位或不清洁一次扣1分。(查值周记录和平时领导检查记载)

4、认真上好晨会、午会、班队活动课,对学生进行常规教育和思想教育,满分5分。未进行或随意性大的,扣3-1分。(抽查)

5、认真开展班级检查达标活动,认真填写班队工作的各类簿记,期末按时上交,满分5分。期末不交或填写不合要求,扣1至3分。(查该手册和记录)

6、按时上交各种材料,满分10分。不按要求或不按时填报,一次扣1分

7、关心后进生的学习、思想,措施得力,有成效,满分5分。根据当班实际情况评分。(查学生)

8、认真组织开好间周一次的班队会活动和一期两次主题班队会。满分10分。主题班队会缺一次扣1分,班队活动缺一次扣0.5分。(查记录)

9、加强与学生家长联系,开好家长会,认真填定家校联系卡。得5分。(查家访记录)。

10、对班上的公共财物(桌椅、门窗、玻璃、持久性清洁用具等)进行妥善保管,满分10分。检查时,根据损坏情况酌情扣分。(查班上实际情况)

11、积极参加扶贫帮困活动,根据开展工作的成效分三等,分别为2分、4分、3分。

12、四、五、六年级按时做好播音工作,每月交广播稿不得少于5篇,满分10分。每少一篇扣0.5分。(查广播站来稿记录,一二三年级按满分计算)

说明1:对班级工作严重失职,并造成重大影响的扣5-10分。

2:加分项目为:突出的好人好事和代表学校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活动,以及其他具有特别成效的工作。视其成效情况酌情加分(需经行政商议后方可加分)

篇4:X县国有企业改革验收工作办法

**县国有企业改革验收工作办法

**县国有企业改革验收工作办法

为了保证国有企业改革质量,加快国企改革步伐,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验收依据

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政策规定和县政府批复企业的改制方案是验收工作的主要依据。

二、验收标准

(一)企业性质变更

1、改制企业是否按县政府批准改制方案中批复的改制形式实施改制。

2、破产解散企业的印章、财务档案等是否移交企业主管部门保存,原企业是否在工商部门注消。

3、实行民营股份制改造的企业,民营公司是否按《公司法》规范组建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4、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改制企业,主管部门是否明确企业年度考核主要经济指标。

(二)职工安置

1、改制方案是否按程序经过职代会或职工同意,同意率是否达到规定比例。

2、是否按企业有效资产合理设置职工置换身份补偿标准,职工补偿金是否发放到位,以资产置换职工身份企业是否履行资产变更手续;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是否按规定领取经济补偿金。

3、职工置换身份补偿标准是否超过县上规定的上限。

4、职工的养老统筹费是否足额补缴,伤残、遗属及离退休等人员是否按政策规定进行补偿。

5、职工与原企业是否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协议书),合同上是否使用县上统一的规范文本。

(三)资产处置

1、改制企业产权清晰,属于企业的资产是否全部登记鉴定;资产评估是否合理,国有资产是否有流失现象。

2、企业资产是否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置。

3、资产处置后,资金支出情况是否合理;涉及的相关税费是否交纳或履行免交手续;县政府明确的优惠政策是否落实到位。

4、剩余的国有资产是否已由企业主管部门代管;资产处置的有关手续是否办理完毕。

(四)债权债务解除

1、债权是否收缴,未收缴部分是否移交企业主管部门收缴;符合核销条件的是否报财政部门核销。

2、银行债务是否签订偿还合同或协议,并按议定数额清理;财政借款是否清算;有关债权债务清理手续是否办理完毕。

3、职工欠企业款项是否了结;企业按规定是否补发在岗人员工资和规定标准的生活费。

(五)档案管理

1、企业原有的各种档案是否整理并全部移交主管部门管理。

2、企业改制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资料、记录是否齐全并交主管部门管理。

3、解除劳动关系后,原职工人事档案是否移交托管或由主管部门代管。

(六)遗留问题

1、留守费用是否提留,留守人员是否按规定人数确定,有关报酬是否明确,留守时限是否确定。

2、改制遗留问题是否理清,有关遗留问题处理意见或方案是否明确。

三、验收程序、方法和要求

1、改制方案批复后,改制企业原则上在一个月内(资产进入市场处置的企业放宽到两个月)开始验收,部门驻企业工作组及企业要按改制有关验收标准对改制企业进行自验,写出总结报告,经主管部门初验后,申报县企改领导小组进行验收。

2、接到申请验收报告后,由县企改领导小组组织县企改办、财政、劳动、审计、监察、国土及相关银行等部门人员专门进行验收。

3、验收工作组采取看资料、开座谈会、走访等形式对企业的改制情况,特别是资产处置、职工安置等进行全面验收,对改制工作进行总体评价。

4、经验收合格的企业,由县企改领导小组出具验收合格文件,视为改制工作完成任务;验收未合格的,要限期补课,重新进行验收。

5、未进行验收的企业,原则上不得办理有关资产转移证明、土地房产证件过户等手续,情况特殊的需经县企改领导小组同意。

篇5:幼儿园中班工作总结范例

  xxxx年幼儿园中班工作总结范文

  在忙忙碌碌中这学期又结束了,在我们的努力下,已经画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在新年来临之际,特此对一学期来的工作做一总结,也值次机会回顾一下工作中的成功和不足。以促使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成功和不足,以促进我们在今后地工作中,更好地开展班级工作,来体现班级中的特色。

  首先,对常规管理常抓不懈,体现班级特色,幼儿升入大班最明显的感觉是人长大了,嗓门大了,活动的劲头更足了,如何保持良好的常规。对这方面我们做了以下努力:我们发现幼儿升入大班后个人荣誉感加强了,他们已经意识到小组长,小班长是他们的奋斗目标。于是,他们针对这一点开始让幼儿轮流做,接着是请小朋友自己推选合适的人,再举手决定,对推选的幼儿要表达自己的想法,例如:***小朋友说:“假如我是小班长,在课堂上我会认真听讲,并让小朋友做守规则的好孩子”;刘琪说:“假如我是小班长,我会帮老师打扫卫生等,这不仅提高了班内常规的正常化,还锻炼了幼儿的语言表达能力,在教学工作中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其次,对幼儿学习习惯的培养也是常规管理的一方面,如:坐姿,握笔姿势,看书姿势等及时指导和纠正,之后幼儿养成好的习惯,在做手工活动中,需要用到的东西,只要提前告诉幼儿,幼儿将能及时的去准备好。这样,不仅减少了老师的的时间,对幼儿来说也是一种自我合理能力的培养,有的幼儿会把自己的一桌东西收拾地井井有条,我们会及时表扬,鼓励大家向这一桌的小朋友学习。

  再次,在常规管理中,一些特殊的孩子需要老师的关心,如:“宗桐祤,徐晓雯比较调皮,行动比较自由,爱和别的小朋友唱反调,我们一方面在日常活动特别留意他,对他们严格要求,在另一方面也要及时地表扬他。所以这一学期他们几个的进步很快,尤其在上课时间,不再故意影响他人,而能积极举手发言了。

  第四,品德教育,在幼儿的日常生活中,要随时关注品德教育的随机性,幼儿在一日常生活中,吃饭,入厕,洗手,睡觉等占去一大半的时间我们发现对幼儿的品德教育的最佳良机,从中培养幼儿良好的品德,如:“上厕所时,不在过道里大声喧哗,跑闹等,可让小组长监督等。”

  最后,在本学期中,幼儿园开展了区域活动,我们班级开设一些活动区域:三味书屋,乐悠城,创意阁,穿越,各个不同区域,各有各的不同,孩子们在区域活动中奥秘和学习。

  我们班还有几个特殊的孩子,一个是朝朋松,体制方面特别弱,很容易感冒,送孩子时特别不放心,所以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做到细心周到,并及时和家长沟通,让家长放心把孩子交到我们手里。

  希望我们下学期不断进步,能帮助大班的小朋友顺利过渡到小学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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