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间网喷安全支护交底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桩间网喷安全支护交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31

交底内容:(一)基本要求:1.作业人员入场前必须经入场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2.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额带,锁好带口;严禁赤背,穿拖鞋;3.作业人员严禁酒后作业,严禁吸烟,禁止追逐打闹,禁止私自动用明火;4.特殊工种持证上岗,衣着要灵便;5.禁止私自拆除移动防护设备,电器设备;6.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7.电锯、电焊等要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严禁使用一机多用机具;8.电锯、电焊等施工机具要有专人负责,持证上岗,严禁戴手套操作,严禁用竹编板等材料包裹锯体,分料器要齐全,不得使用倒顺开关;9.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严禁戴手套使用锤、斧等易脱手工具;10.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振捣设备安全可靠;(二)交底要求:1.焊接工程1.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电、气焊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气焊工,并持证上岗。(在有效期内)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3.电焊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使用头罩或手持面罩,穿干燥工作服,绝缘鞋,用耐火防护手套,耐火的护腿套、套袖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要求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裤脚不准塞在鞋(靴)里,手套套在袖口外。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紧下颚带,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合格的防火安全带,高挂低用。5.进入作业地点后,熟悉作业环境,检查设备及各项安全防护设施。若发现不安全因素、隐患,必须及时处理或向有关部门汇报,确认安全后再进行施工作业。对施工过程中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处理解决。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严禁私自移动和拆除,如需暂时移动和拆除的须报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在确保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包括中途休息)后立即复原。审核人交底人接受交底人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井保存(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编号工程名称大连市地铁一期工程101标段工程施工施工单位北京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交底提要桩间网喷安全交底交底日期2010年7月7日6.严禁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结构钢筋等金属物代替导线。7.焊接电缆横过通道时必须采取穿管,埋入地下或架空等保护措施。8.作业时如遇到以下情况必须切断电源:a.改变电焊机接头;b.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c.转移工作地点搬运焊机时;d.焊机发生故障需要进行检修时;e.更换保险装置时;f.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操作现场时;9.焊工必须站在稳定的操作台上作业,焊机必须放置平稳、牢固,设有良好的接零(接地)保护;10.在狭小空间或金属容器内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脚下垫绝缘垫,作业时间不能过长,应俩人轮流作业,一人作业一人监护,监护人随时注意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是否正确等情况,一旦发现危险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抢救。身体出汗,衣服潮湿时,严禁将身体靠在金属及工件上,以防触电;11.电焊机及金属防护笼(罩)必须有良好的接零(接地)保护;12.电焊机必须使用防触电保护器,并设单独开关箱;13.严禁在起吊部件的过程中,边吊边焊;14.作业完毕必须及时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2、混凝土喷射1喷射机、水箱、风包、注浆罐等应进行密封性能和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2喷射混凝土施工作业中,要经常检查出料弯头、输料管、注浆管和管路接头等有无磨薄、击穿或松脱现象,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3处理机械故障时,必须使设备断电、停风。向施工设备送电、送风前,应通知有关人员。4喷射作业中处理堵管时,应将输料管顺直,必须紧按喷头防止摆动伤人,疏通管路的工作风压不得超0.4MPa。5喷射混凝土施工用的工作台应牢固可靠,并应设置安全护栏。6喷射混凝土作业人员工作时,宜采用电动送风防尘口罩、防尘帽、压风呼吸器等防护用具。审核人交底人接受交底人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井保存(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编号工程名称大连市地铁一期工程101标段工程施工施工单位北京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交底提要桩间网喷安全交底交底日期2010年7月7日7严禁将喷管对准施工人员,以免突然出料时伤人。8喷射作业时,喷管不出料并出现往复摆动时,可能有大石块堵住送料管,此时应立即停机处理,切勿将大石块强行吹出。9用震动疏通的方法处理堵管石,喷射手和辅助操作人员要紧握喷管,以免送风时喷管甩动伤人,处理堵管时,料罐风压不能超过0.4Mp。10处理堵管和清理料罐时,严禁在开动电机、分配盘转动的情况下将手伸入喷管和料罐。11喷射手应配戴防护罩或防护眼镜、胶布雨衣和手套。12适当增加砂石的含水率,是减少搅拌、上料、喷射过程中产生粉尘的有效方法。砂的含水率宜控制在5%~7%,石子含水率宜控制在2%左右。13加强通风和水幕喷雾,对降尘有显著效果。一般通风管距作业面以10~15m为宜。14严格控制工作压力,在满足工艺要求的条件下,风压不宜过大,水灰比要控制适当,避免干喷。

篇2:边坡支护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一、边坡支护的一般规定

1.边坡支护工程中使用天然和人造纤维吊索、吊带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使用中受力时,严禁超过材料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允许拉力。

(2)纤维吊索、吊带应由有资质的企业生产,具有合格证。

(3)用纤维吊索捆绑钢性物体时,应用柔性物衬垫。

(4)各类纤维吊索、吊带应与使用环境相适应,禁止与使用说明书中所规定的不可接触的物质相接触,防止受环境腐蚀。天然纤维不得接触酸、碱等腐蚀介质;人造纤维不得接触有机溶剂,聚酰胺纤维不得接触酸性溶液或气体,聚酯纤维不得接触碱性溶液。

(5)纤维吊索、吊带不得在地面拖拽摩擦,其表面不得沾污泥砂等锐利颗粒杂物。

(6)使用中,纤维吊索软索眼两绳间夹角不得超过30°,吊带软索眼连接处夹角不得超过20°。

(7)吊索和吊带受腐蚀性介质污染后,应及时用清水冲洗;潮湿后不得加热烘干,只能在自然循环空气中晾干。

(8)纤维制品吊索应存放在远离热源、通风干燥、无腐蚀性化学物品场所。

(9)使用潮湿聚酰胺纤维绳吊索、吊带时,其极限工作载荷应减少15%。

(10)人造纤维吊索、吊带的材质应是聚酰胺、聚酯、聚丙烯;*、椰子皮纤维不得制作吊索;直径小于16mm细绳不得用作吊索;直径大于48mm粗绳不宜用作吊索。

(11)当纤维吊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绳被切割、断股、严重擦伤、绳股松散或局部破裂;绳表面纤维严重磨损,局部绳径变细或任一绳股磨损达原绳股1/3;绳索捻距增大;绳索内部绳股间出现破断,有残存碎纤维或纤维颗粒;纤维出现软化或老化,表面粗糙纤维极易剥落,弹性变小、强度减弱;严重折弯或扭曲;绳索发霉变质、酸碱烧伤、热熔化或烧焦;绳索表面过多点状疏松、腐蚀;插接处破损、绳股拉出、索眼损坏;已报废的绳索严禁修补重新使用。

(12)当吊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织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纤维表面粗糙易剥落;吊带出现死结;吊带表面有过多的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裸露。

(13)纤维绳穿过滑轮使用时,轮槽宽度不得小于绳径。

(14)纤维绳索、吊带不得在产品使用说明书所规定温度以外环境使用,且不得在有热源、焊接作业场所使用。

2.用斜道运输应符合下列要求:

(1)支、拆斜道必须由架子工操作。使用前,必须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

(2)防护栏杆的材料、固定方式、搭设方法等要符合安全规定。

(3)斜道应坚实、直顺,不宜设弯道;斜道宽度应较运输车辆宽lm以上,坡度不宜陡于1:6。

(4)斜道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进出口处的栏杆不得伸出栏柱。

(5)施工前,应根据运输车辆的种类、宽度、载重和现场环境状况,对斜道结构进行施工设计,其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各施工阶段荷载的要求。

(6)施工中应经常检查,确认安全;发现隐患必须立即处理,确认合格。

3.在城区、居民区、乡镇、村庄、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及其附近施工时,应集中、快速和倒段施工,减少外露沟槽的时间,维护人行安全。

4.高处作业必须支搭作业平台,并符合下列要求:

(1)脚手架宽度应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在平台宽度范围必须铺满、铺稳脚手板。

(2)支搭、拆除脚手架应符合脚手架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

(3)防护栏杆的底部必须设置牢固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挡脚板下的空隙不得大于lcm;挡脚板上有孔眼时,孔径不得大于2.5cm。

(4)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栏杆和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应为1.2m,下杆离地高度应为50cm~60cm。栏杆柱间距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得大于2m。

(5)栏杆的整体构造和栏杆柱的固定,应使防护栏杆在任何处能承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6)在路堑、沟槽边缘固定栏杆柱时,可采用钢管并锤击沉入地下不小于50cm深;钢管离路堑、沟槽边沿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

(7)上下平台应设安全梯等设施供作业人员之用;作业中应随时检查,确认安全。

(8)在混凝土结构上固定栏杆柱时,采用钢质材料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采用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50×5角钢,其上、下各设一孔,以直径10mm螺栓与木杆件拴牢。

(9)在砌体上固定栏杆柱时,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设预埋件的预制块,并按要求进行固定。

(10)木质栏杆上杆梢径不得小于7cm,下杆梢径不得小于6cm,栏杆柱梢径不得小于7.5cm,并以不小于12号的镀锌钢丝绑扎牢固,绑丝头应顺平向下;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得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得小于14mm,栏杆柱直径不得小于18mm,采用焊接或镀锌钢丝绑扎牢固,绑丝头应顺平向下;钢管横杆、栏杆柱均应采用直径48mm×(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固定或焊接牢固。

5.作业中使用金属吊索具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禁在吊钩上焊补、打孔;吊钩表面应光洁,无剥裂、锐角、毛刺、裂纹等。

(2)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的钢丝绳,编绳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破断拉力的70%计。

(3)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时封闭锁必须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补焊方法修复卡环。

(4)吊索具应由有资质的生产企业生产,具有合格证,并经试吊,确认合格。

(5)钢丝绳切断时,应在切断的两端采取防止松散的措施。

(6)钢丝绳结构形式、规格和强度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用于吊挂和捆绑时,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用于卷扬机时,其安全系数不得小于5。

(7)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的10%;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其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分别报废。

(8)钢丝绳使用完毕,应及时清理干净、加油润滑、理顺盘好,放至库房妥善保管。

6.进人基坑、沟槽和在边坡上施工应检查边坡土壁稳定状况,设攀登设施,确认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确认安全;施工现场应划定作业区,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

7.使用三角架、倒链吊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倒链安装应牢固,使用前应检查吊架、吊钩、链条、轮轴、链盘等部件,确认完好。

(2)倒链使用完毕,应拆卸清洗干净,注加润滑油,组装完好,放至库房妥善保管,保持链条不锈蚀。

(3)拉动链条必须一人操作,严禁两人以上猛拉;作业时应均匀缓进,并与链轮方向一致,不得斜向拽动;严禁人员站在倒链的正下方。

(4)人工移动三脚架时,应先卸除倒链;移动时,必须由作业组长指挥,每支脚必须设人控制,移动应平稳、步调一致。

(5)作业中应经常检查棘爪、棘爪弹簧和齿轮状况,确认制动有效;齿轮应经常加油润滑。

(6)吊物需在空间暂时停留时,必须将小链拴系在大链上。

(7)使用的链葫芦外壳应有额定吨位标记,严禁超载;气温在-10℃以下,不得超过其额定起重量的一半。

(8)使用时,应先松链条、挂牢起吊物、缓慢拉动牵引链条;起重链条受力后,应检查齿轮啮合和自锁装置的工作状况,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起吊作业。

(9)吊装过程中,吊物下方严禁有人。

(10)三角架应置于坚实的地基上,支垫稳固;底脚宜呈等边三角形,支腿应用横杆件连成整体,底脚处应加设木垫板。

(11)三角架的支腿应根据被吊装物的质量进行受力计算确定;三支腿顶部连接点必须牢固。

(12)暂停作业时应将倒链降至地面或平台等安全处。

8.用起重机吊运构件、混凝土、模板等符合下列要求:

(1)操作工和吊装指挥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起重机作业场地应坚实、平整,场地松软时必须加固,并确认合格;在临近沟槽、基坑边作业时,应根据土质、槽(坑)深、槽(坑)壁支护结构情况、起重机械及其吊装构件等质量和环境状况,确定安全距离,且不得小于1.5m。

(3)严禁起重机在电力架空线下方作业,需在线路一侧作业时,机械(含吊物、载物)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必须符合要求。

(4)吊装作业应设信号工指挥;作业前,指挥人员必须检查吊索具、周围环境状况,确认安全。

(5)起吊较大的构件、模板等吊物应拴系拉绳。

(6)作业前,应了解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线路、建(构)筑物和被吊物质量与形状等情况,掌握吊装要点。

9.使用汽车、机动翻斗车应符合运输机械相关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使用手推车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运输杆件材料时,应捆绑牢固。

(2)装土等散状材料时,车应设挡板,运输中不得遗洒。

(3)卸土等散状材料时,应待车辆挡板打开后,方可扬把卸料,严禁撒把。

(4)在坡道上运输应缓慢行驶,控制速度,下坡前方不得有人。

(5)路堑、沟槽边卸料时,距堑、槽边缘不得小于lm,车轮应挡掩牢固,槽下不得有人。

二、边坡支护工程钢筋施工

1.人工搬运钢筋时,作业人员应相互呼应,动作协调;搬运过程中,应随时观察周围环境和架空物状况,确认环境安全;作业中应按指定地点卸料、堆放,码放整齐,不得乱扔、乱堆放;上下传递钢筋时,作业人员必须精神集中、站位安全,上下方人员不得站在同一竖直位置上;需在作业平台上码放钢筋时,必须依据平台的承重能力分散码放,不得超载。

2.钢筋焊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焊接前应按规定进行焊接性能试验,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

(2)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防护镜、工作服、绝缘手套、绝缘鞋等劳动保护用品。

(3)焊接作业现场周围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能满足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作业中应随时检查周围环境,确认安全;施焊前必须履行用火申报手续,经消防管理人员检查,确认消防措施落实并签发用火证。

(5)作业后,必须关机、切断电源、固锁电闸箱、清理场地、灭绝火种,待消除焊料余热后,方可离开现场。

(6)施焊作业时,配合焊接的作业人员必须背向焊接处,并采取防止火花烫伤的措施。

(7)焊工必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8)接地线、焊把线不得搭在电弧、炽热焊件附近和锋利的物体上。

3.使用车辆运输钢筋,钢筋必须捆绑、打摽牢固。现场应设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必须站位于车辆侧面安全处。

4.钢筋加工宜集中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筋加工所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应由专人负责使用管理。

(2)钢筋原材料、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类码放整齐。

(3)应按设计规定的材质、型号、规格配料制作。

(4)现场需设钢筋场时,场地应平整、无障碍物;钢筋原材料、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型号码放整齐;余料等应集中堆放,妥善处置。

(5)钢筋加工场搭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加工场必须配置有效的消防器材,不得存放油、脂和棉丝等易燃品。

(2)加工场不得设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

(3)加工场搭设完成,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使用。

(4)现场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布置加工机具、料场与废料场,并形成运输、消防通道。

(5)各机械旁应设置机械操作程序牌。

(6)加工机具应设工作棚,棚应具有防雨(雪)、防风功能。

(7)含有木材等易燃物的模板加工场,必须设置严禁吸烟和防火标识。

(8)操作台应坚固、安装稳固并置于坚实的地基上。

(9)加工机具应完好,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电气接线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

(10)加工场应单独设置,不得与材料库、生活区、办公区混合设置,场区周围应设围挡。

5.使用起重机吊运较长材料和骨架时,必须使用专用吊具捆绑牢固,并应采取控制摇摆的措施。严禁超载吊运。

6.钢筋绑扎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后应检查,并确认钢筋绑扎牢固、骨架稳定后,方可离开现场。

(2)绑扎横向钢筋时,应先固定两端,定位后方可全面绑扎。

(3)绑扎墙体竖向钢筋时,应采取临时支撑措施,确认稳固后方可作业。

(4)绑扎钢筋的绑丝头应弯向钢筋骨架内侧。

三、边坡支护工程模板施工

1.施工前,应对边坡侧立面挡土墙模板进行施工设计。模板及其支架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应满足各施工阶段荷载的要求,能承受浇筑混凝土的冲击力、混凝土的侧压力和施工中产生的各项荷载。

2.模板与支架宜采用标准件,需加工时,宜由有资质的企业集中生产,具有合格证。

3.支撑连接应牢固,支撑杆件不得撑在不稳定物体上,模板支架不得使用腐朽、锈蚀、扭裂等劣质材料;模板、支架必须置于坚实的基础上。

4.现场加工模板及其附件等应按规格码放整齐;废料、余料应及时清理,集中堆放,妥善处置。

5.支设、组装较大模板时,操作人员必须站位安全,且相互呼应;支撑系统安装完成前,必须采取临时支撑措施,保持稳定。

6.吊运组装模板时,吊点应合理布置,吊点构造应经计算确定,起吊时,吊装模板下方严禁有人。

7.高处安装模板必须设安全梯或斜道,严禁攀登模板和支架上下,上下高处和沟槽必须设攀登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购的安全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自制安全梯应符合下列要求:

梯子必须坚固,梯梁与踏板的连接必须牢固,梯子结构应根据材料性能经受力验算确定;梯子需接长使用时,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一处;连接后的梯梁强度、刚度,不得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刚度,梯脚应置于坚实基面上,放置牢固,不得垫高使用,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攀登高度不宜超过8m;梯子踏板间距宜为30cm,不得缺档;梯子净宽宜为1Ocm~50cm;梯子工作角度宜为75°~15°。

(2)人员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双手扶梯;梯子上有人时,他人不宜上梯。

(3)施工现场可根据环境状况修筑人行土坡道供施工人员使用,人行土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坡道土体应稳定、坚实,宜设阶梯,表层宜硬化处理,无障碍物;宽度不宜小于lm,纵坡不宜陡于1.3;两侧应设边坡,沟槽侧无条件设边坡时,应根据现场情况设防护栏杆;施工中应采取防扬尘措施,并经常维护,保持完好。

(4)采用斜道(马道)时,脚手架必须置于坚固的地基上,斜道宽度不得小于lm,纵坡不得陡于1.3,支搭必须牢固。

8.槽内使用砖砌体做侧模施工前,应根据槽深、土质、现场环境状况等对侧模进行验算,其强度、稳定性应满足各施工阶段荷载的要求;砌体未达到施工设计规定强度,侧模不得承受外力,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槽内。

9.模板拆除应符合下列要求:

(1)模板拆除应待混凝土强度达设计规定后,方可进行。

(2)使用起重机吊装模板应由信号工指挥,吊装前,指挥人员应检查吊点、吊索具和环境状况,确认安全,方可正式起吊;吊装时,吊臂回转范围内严禁有人;吊运模板未放稳定时,不得摘钩。

(3)预拼装组合模板宜整体拆除,拆除时,应按规定方法和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撬、砸、摔和大面积拆落。

(4)暂停拆除模板时,必须将已活动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固定牢固,严禁留有松动或悬挂的模板、杆件。

(5)拆除的模板和支撑应分类码放整齐,带钉木杆件应及时拔钉,尽快清出现场

四、边坡支护工程现浇混凝土施工

1.施工前,使用压缩空气等清除模板内杂物时,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严禁喷嘴对向人,空压机操作工应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电气接线与拆卸必须由电工操作,并符合施工用电相关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

2.高处作业时支搭的脚手架、作业平台应牢固;支搭完成后应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使用。

3.混凝土浇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1)车辆应行驶于安全路线,停置于安全处;混凝土运输车辆进人现场后,应设专人指挥。

(2)施工中,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浇筑程序、分层连续浇筑。

(3)卸料时,车辆应挡掩牢固,卸料下方严禁有人;自卸汽车、机动翻斗车运输、卸料时,应设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应站位于车辆侧面安全处,卸料前应检查周围环境状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向车辆操作工发出卸料指令。

(4)从高处向模板仓内浇筑混凝土时,应使用溜槽或串筒;溜槽、串筒应坚固,串筒应连接牢固。严禁攀登溜槽或串筒作业。

(5)采用混凝土泵车输送混凝土时,严禁泵车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作业,需在其一侧作业时,应满足安全距离要求。

(6)混凝土振动设备应完好;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电气接线、拆卸必须由电工负责,并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使用前应检查,确认安全;作业中应保护缆线,随时检查,发现漏电征兆、电缆破损等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由电工处理。

(7)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模板或支撑上进行浇筑作业。

(8)施工中,应配备模板操作工和架子操作工值守;模板、支撑、作业平台发生位移、变形、沉陷等倒塌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浇筑,施工人员撤出该作业区,经整修、加固,确认安全,方可恢复作业。

(9)使用振动器的作业人员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4.混凝土浇筑完成,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方法养护;覆盖养护应使用阻燃性材料,用后应及时清理,集中放至指定地点。

5.现浇混凝土应经模板、钢筋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进行浇筑。

五、边坡支护工程路堑边坡喷锚支护施工

1.喷锚机具应完好,管路接口应严密,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电气接线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使用前应检查、试运行,确认正常。

2.边坡喷锚支护应依据设计规定自上而下分段、分层进行。

3.喷射混凝土应采用混凝土喷射机,并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时,操作人员应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禁止裸露身体作业。

(2)作业后应卸下喷嘴清理干净,并将喷射机外粘附的混凝土清除干净。

(3)喷射手和机械操作工应有联系信号,送风、加料、停料、停风和发生堵塞时,应及时联系,密切配合。

(4)喷嘴前方严禁站人,喷嘴不得对向人和设备。

(5)作业中暂停时间超过1h和作业后,必须将仓内和输料管内的干混合料全部喷出。

(6)喷射机手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4.支护作业应由作业组长指挥。采用空气压缩机时,其操作工应听从钻孔、注浆操作工的指令;机具发生障碍,必须停机、断电、卸压后方可处理。

5.在边坡支护施工过程中,道路上的车辆应限速行驶,并清除路面上的坚硬物;边坡支护的泄水通道结构和泄水孔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

6.上层支护后,应待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规定,方可开挖下层土方;有爆破作业时,喷射混凝土终凝距下次爆破间隔时间不得小于3h。

7.施工中,作业面下方不得有人;边坡采用圬工砌体支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砂浆拌和、运输和砌体养护应符合相关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

(2)砌筑施工过程应符合相应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

(3)砌体材质、厚度、砂浆标号、砌体养护应符合相关的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

(4)原材料、砂浆等不得堆放在作业区外。

8.安设钢筋(或型钢)骨架与挂网前应清理作业面松土和危石,确认土壁稳定;安骨架应与挖掘土方紧密结合,挖完一层土方后应及时安装骨架,每层骨架应及时形成闭合框架;挂网应及时,并与骨架连接牢固。

9.使用灰浆泵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球阀完好,泵内无干硬灰浆等物,各连接件紧固牢靠,安全阀已调到预定安全压力。

(2)作业后应将输送管道中的灰浆全部泵出,并将泵和输送管道清洗干净。

(3)故障停机时,应先打开泄浆阀使压力下降,再排除故障;灰浆泵压力未达到零时,不得拆卸空气室、安全阀和管道。

10.用空气压缩机配合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开启送气阀前应检查输气管道及其接口,确认畅通、无漏气,并通知有关人员后方可送气。出气口前不得有人。

(2)作业中贮气罐内最大压力不得超过铭牌规定,安全阀应灵敏有效;进、排气阀、轴承和各部件应无异响或过热现象。

(3)空压机作业环境应保持清洁和干燥;贮气罐必须放在通风良好处,半径15m以内不得进行焊接和热加工作业。

(4)运转中发现排气压力突然升高,排气阀、安全阀失效,机械有异响或电动机电刷发生强烈火花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11.在Ⅳ、Ⅴ级岩石中进行喷锚支护施工时,喷锚支护必须紧跟开挖面;作业中应设专人随时观察围岩变化情况,确认安全;应先喷后锚,喷射混凝土厚度不得小于5cm;锚杆施工应在喷射混凝土终凝3h后进行。

12.采用水平钻机钻孔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钻孔时,严禁人员触摸钻杆,人员应避离钻机后方和下方。

(2)钻孔时应连续作业直至达到设计要求。

(3)钻机采用轨道移位时,轨道应安装稳固、水平、顺直,两轨高差、轨距应符合说明书规定,钻机定位后应锁紧止轮器。

(4)采用高压射水辅助钻孔时,排出的泥水、残渣应及时清理,妥善处置,不得漫流。

(5)钻机应安设稳固,小型钻机需辅助后背时,应与后背支撑牢固。

(6)采用套管成孔,用顶推方法拔套管时,必须有牢固的后背;用倒链牵引方法拔套管时,必须有牢固的锚固点。后背与锚固结构应经受力验算,确认安全。

13.作业中,坡面出现坍塌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待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作业。

14.锚杆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锚杆进行拉拔试验、张拉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张拉前方严禁有人;锚杆注浆应连续作业,浆液应饱满,浆液配比应符合设计或施工设计的规定。

(2)锚杆应随喷射混凝土的完成,且达到规定强度后,方可自上而下分层施工。

(3)锚杆锁定48h内,发现有明显应力松弛应补张拉;孔内灌浆达到设计规定强度后,方可放张。

(4)钻孔和注浆前,应检查喷层表面,确认无异常裂缝;作业中应设专人监护支护稳定状况,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至安全地带,待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确认支护稳定后,方可继续作业。

(5)搬运、安装锚杆时,不得碰撞人、设备;锚杆类型、间距、长度、排列方式和锚杆张拉时张拉程序、控制应力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15.注浆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和试验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严禁裸露身体作业。

(2)作业中注浆罐内应保持一定数量的浆液,防止放空后浆液喷出伤人。

(3)作业中遗洒的浆液和刷洗机具、器皿的废液,应及时清理,妥善处置。

(4)注浆机械操作工和浆液配制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5)浆液原材料中有强酸、强碱等时,必须储存在专用库房内,设专人管理,建立领发料制度,且余料必须及时退回。

(6)注浆应分级、逐步升压至控制压力,注浆初始压力不得大于0.1MPa;填充注浆压力宜控制在0.1MPa~0.3MPa。

(7)注浆的材料、配比和控制压力等,必须根据土质情况、施工工艺、设计要求,通过试验确定。浆液材料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16.喷锚支护施工中应采取减少粉尘浓度的措施

篇3:开挖支护(锚杆安装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交底内容:

1、开挖支护(锚杆安装工)安全技术交底

二、安全要求:

安全防护措施:

1、在锚杆作业中,发生的事故多因围岩或喷射混凝土剥落、坍塌所造成的。而围岩、喷射混凝土剥落或坍塌,则是由于清浮石不彻底、凿眼机械的振动、喷射混凝土与受喷面黏结不良等原因所造成的。为了锚杆施工的安全,应加强观察,及早发现危险征兆,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指定专人按规定定期进行锚杆抗拔力试验,防止因锚杆滑脱而造成不安全事故。由于锚杆的种类很多,锚固方式也有多种,若选择不当,或因地下水的影响使锚固用的砂浆流失,将其锚固力不足,从而导致锚杆滑脱造成的人身不安全事故。为此,应指定专人定期检查锚杆抗拔力。

安全操作规程:

1、为了锚杆施工的安全,应加强观察,及早发现危险征兆,及时采取相应的进行处理。

2、指定专人指规定定期进行锚杆抗拔力试验,防止因锚杆滑脱而造成不安全事故。

3、在注浆作业开始前和结束后,应认真检查、清洗机械管道和接头、检查后,还应经过试运转方可正式作业,以防止发生激烈振动、管道堵塞等现象。当发生注浆管路或接头堵塞时,需在消除压力之后,方可进行拆除及维修。

4、各种机械电力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与用品,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试验与日常检查,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者严禁使用。

5、注浆人员及所有进入隧道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穿带防护用品。人人遵守纪律听从统一指挥;同时加强安全保卫,禁止闲杂人员及外人进入隧道施工工地。

安全注意事项:

1、禁止闲杂人员及外人进入隧道施工工地。

2、工人必须遵守纪律听从统一指挥,不得违章操作。

篇4:基坑支护及开挖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所有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

2.现场施工区域应有安全标志和围护设施。

3.基坑施工期间应指定专人负责基坑周围地面变化情况的巡查。如发现裂缝或坍陷,应及时加以分析和处理。

4.坑壁渗水、漏水应及时排除,防止因长期渗漏而使土体破坏,造成挡土结构受损。

5.对拉锚杆件、紧固件及锚桩,应定期进行检查,对滑楔内土方及地面应加强检查和处理。

6.挖土期间,应注意挡土结构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不允许因土方的开挖遭受破坏。

7.其他可参照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篇5:钢木支护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现场支护材料应分类码放整齐,不得随意堆放。支护时,应随支设随供应,不得集中堆放在沟槽、基坑边上。

2.使用起重机从地面向沟槽、基坑内运送支护材料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吊运时,沟槽上下均应划定作业区域,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2)起吊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不得斜吊。

(3)运输车辆和起重机与沟槽、基坑边缘的距离应依荷载、土质、槽深和槽(坑)壁状况确定,且不得小于1.5m。

(4)严禁起重机械超载吊运。

(5)作业时,必须由信号工指挥。起吊前,指挥人员应检查吊点、吊索具和周围环境状况,确认安全。

(6)作业时,机臂回转范围内严禁有人。

(7)起重机、吊索具应完好,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作业前应检查、试运行,确认符合要求。

(8)吊运材料距槽底50cm时,作业人员方可靠近,吊物落地确认稳固或临时支撑牢固后方可摘钩。

3.支护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术质支护材料的材质应均匀、坚实,严禁使用劈裂、腐朽、扭曲和变形的木料。

(2)支护材料的材质、规格、型号应满足施工设计要求。

(3)严禁使用断裂、破损、扭曲、变形和腐蚀的钢材。

4.预钻孔埋置桩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使用机械吊桩时,必须由信号工指挥。吊点应符合施工设计规定。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速度均匀并用控制绳保持桩平稳。向钻孔内吊桩时,严禁手、脚伸人撞孔壁间隙。

(2)埋置桩间隔设置时,相邻两桩间的土壁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应及时安设挡土板挂网喷射护壁混凝土。

(3)钻孔应连续完成。成孔后,应及时埋桩至施工设计高度。

(4)挡土板安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挡土板两端的支承长度应满足施工设计要求。

2)挡土板后的空隙应填实。

3)挡土板拼接应严密。

(5)当桩、墙有支撑或土钉时,支撑、土钉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有横梁的支撑结构,应在横梁连接处或其附近设支撑。横梁为焊接钢梁时,接头位置与近支撑点的距离应在支撑间距的1/3以内。

②施工中,应按照施工设计规定的位置及时安设撑杆或土钉。

③支撑或土钉作业应与挖土密切配合。每层开挖的深度,不得超过底部撑杆或土钉以下30cm,或施工设计规定的位置。

(6)支撑、土钉必须牢固,严禁碰撞。

5.人工锤击沉入木桩支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中,应划定作业区,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2)沉桩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术穷、铁穷、大锤等,确认操作工具完好,发现松动、破损,必须立即修理或更换。

(3)锤击时奔头应对准桩头,严禁用手扶穷头或桩帽。

(4)作业时,必须由作业组长负责指挥,统一信号,作业人员的动作应协调一致。

6.使用人工方法从地面向沟槽、基坑内运送支护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运送材料过程中,被运送物下方严禁有人,槽内作业人员必须位于安全地带。

(2)使用溜槽溜放时,溜槽应坚固,且必须支搭牢固,使用前应检查,确认合格。

(3)严禁向沟槽、基坑内投掷和倾卸支护材料。

7.沟槽中采用板撑支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过程中,应设专人检查,确认支护结构的支设符合施工设计的要求。

(2)施工中应根据土质、施工季节、施工环境等情况选用单板撑或井字撑、稀撑、横板密撑、立板密撑支护。

(3)支护前,应将槽壁整修平整,撑板安装应密贴槽壁,立梁或横梁应紧贴撑板,撑杆应水平,支靠应紧密,连接应牢固。

(4)支护应紧跟沟槽挖土。槽壁开挖后应及时支护,土壤外露时间不宜超过4h。

(5)沟槽土壤中应元水,有水时应采取排降水措施将水降至槽底50cm以下。

(6)安设撑板并稳固后,应立即安设立梁或横梁、撑杆。

(7)严禁用短术接长作撑杆。

(8)槽壁出现裂缝或支护结构发生位移、变形等情况时,必须停止该部位的作业,对支护结构采取加固措施,经检查验收合格,形成文件后,方可继续施工。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