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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23-10-27

业委会职责

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国家、本市有关规定和业主委员会章程履行职责;代表业主选择物业管理企业并与其确立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关系;负责监督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质量,对违反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另行选择物业管理企业;督促业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公约,按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协调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关系;协助物业管理企业搞好物业管理。

业主委员会应当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履行下列职责:

1.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拟定业主公约草案和业主委员会章程草案;

3.执行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决定,与

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4.审议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5.定期检查监督物业管理企业代管的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

6.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7.监督共用设施设备的合理使用;

8.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其章程的规定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员员出席,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

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委员会应当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拟定业主公约草案和业主委员会章程草案;

(三)执行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决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四)审议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五)定期检查监督物业管理企业代管的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

(六)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七)监督共用设施设备的合理使用;

(八)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其章程的规定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必须有过半数成员出席,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

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一、业主的权利

1、对其专有部分依法行使所有权;

2、对该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的共用部分享有共同管理、使用和按其应有比例收益的权利;

3、选举和被选举为业主代表,参加业主代表大会行使业主代表权利;

4、选举和被选举为业主委员会委员、主任、副主任的权利;

5、对物业管理事务处理情况和物业维修资金的收支、使用情况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6、监督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管理服务行为;

7、向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8、请求停止违*同利益的行为;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业主的义务

1、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和在小区内进行活动时,须遵守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制度规定;

2、遵守本公约的规定,执行和服从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决定;

3、遵守物业管理制度;

4、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5、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正当服务管理活动;

6、按时缴纳物业维修资金和物业服务费用;

7、对专有部分进行装饰、装修,应当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应当告知周边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并办理相关手续;

8、出售、出租、出借房屋者,应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要求使用人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和本公约,承担相应责任;

9、物业专有部分危害或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利益的,业主应当及时修缮、维护或采取防范措施;

10、有义务对经由物业专有部分的共有物业和毗邻建筑的维修维护提供配合;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业主委员会代表着全体业主,其权利基础是对物业的所有权。

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除首次业主大会外,以后每年召开的年度大会均由业主委员会筹备、召集和主持。

遇有特殊情况,业主委员会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会议期间,业主委员会应当向业主大会报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小区业主委员会职责

(一)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二)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三)依照法规、规章、规定负责有关公共维修基金的续筹并监督其使用和管理;

(四)审议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年度工作计划、物业管理服务费的预算和决算;

(五)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六)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七)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八)监督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执行;

(九)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予以支持;

(十)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业主大会批准。业主委员会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业主委员会应当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订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管理规则。

因此业主在对物管公司有意见时要首先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业主委员会出面替业主做主,切不可自做主张对物管公司采取不合理手段进行“制裁”。

小区业主委员会职责

1、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3、设立物业维修基金的,负责该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4、审定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5、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6、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7、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小区业主委员会职责

(一)召集并主持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四)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督促业主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五)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六)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小区业主委员会职责

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

3.向业主大会提出修改《业主大会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的议案或其他议案;

4.占有、使用和处分公共财产,收取公共财产的收益;

5.占有、使用和处分公共维修基金,收取公共维修基金的收益;

6.收取和支配物业管理费;

7.与水、电、燃气、暖气等供应商,或者与电话、物业管理、有线电视、网络等服务商,或者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公证处等社会中介机构签订合同,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和承担可能的法律责任;

篇2:学院团委宣传部工作职责与管理制度

贸行学院团委宣传部工作职责与管理制度

贸行学院团委宣传部是一个活泼团结,具有创新精神的团体。在历年中,以其极的态度,踏实的工作,创新的意识,成为学校学生工作的明星。宣传部负责团委学生会的宣传工作,对广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形势教育、素质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宣传部工作职责:

1、充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不懈地进行宣传工作,把学校及学院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时地传递给广大师生,贯彻执行院团总支和学生分会有关决定,对学生会的各项工作进行宣传,使宣传真正成为本院开展各项工作的喉舌。

2、协助学生会其他部门及学生团体开展各项活动,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

3、负责学生会宣传条幅、宣传板报、宣传海报、橱窗,奖状请帖的设计与制作工作。

4、策划学院各类团体活动,进行组织协调与宣传工作。

5、按时参加校团委宣传部的有关工作会议,及时向院团总支书记汇报有关会议情况和需协调处理的事宜。

6、定期不定期召开各班宣传委员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并布置安排有关工作。

7、对各班宣传工作进行量化考核管理。

8、对低年级进行宣传写作技能的培训。

9、协助其它各部开展相关工作。

二、部门成员职责:

1、部长:全面主持宣传部的总体工作,提高部门工作效率和宣传质量;负责向下传达上级的工作指示,并积极安排宣传部成员分工;根据团委总体工作计划,制定宣传部的具体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对副部长、部干事下达工作任务,并指导、落实、检查、协调;检查宣传部所有成员的工作表现,与学院团委其他部门部长建立有效的沟通与协调制度。

2、副部长:协助部长管理宣传部的各项工作,部长不在时,代行其职,保证工作正常运转;负责监督宣传部成员的工作情况;及时向部长反映部干事的意见和建议;带头参加学院团委组织或承办的各项活动。

3、部干事:部干事作为宣传部的成员,是部门的基础。部干事应服从部长、副部长的安排,尽职尽责,做好部长分配的任务,积极参与部门的活动,经常反馈工作思想,对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部门工作人员形象:

1.工作勤勉,态度认真,尽职尽责,精益求精。

2.对外树立良好的宣传部形象

3.会议及工作期间精神饱满,气氛和谐融洽。

4.学习认真,成绩良好,争做学生中的优秀分子。

四、宣传部纪检条例:

1.按时出席学院团委例会、部门例会及各种紧急会议,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要向上级请假。

2.遇学院团委活动时,部门人员须签到,作为年终评优依据。关于学校学院团委分配给宣传部的工作任务,由部长主持召开部门会议,部门成员共同商讨并制定工作计划,经宣传部部长或副部长指定人员对文字材料加以修改整理,并将修改好材料交学院团委书记审核定稿。最后由部长根据部门各成员课程情况安排具体工作。

3.具体奖惩评分细则,参照学院团委总则标准。

贸易与行政学院团委宣传部

篇3:保健食品从业人员岗位职责

保健食品从业人员岗位职责

(一)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1、对企业经营保健食品负全面责任,保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接受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2、负责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经营管理人员的质量教育培训,保证企业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3、负责签发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保健食品安全质量安全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对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企业购进的保健食品质量有裁决权。

5、负责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企业内部的贯彻实施。

6、负责选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健康检查。

(二)质量负责人岗位职责

1、在企业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分管质量工作,带领企业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2、加强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对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协调、有效实施质量否决权。

3、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实施和维护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主持质量管理制度的检查与考核工作,负责向企业负责人报告质量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4、定期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及时掌握质量管理工作动态,研究解决有关质量问题。

5、负责对企业经营产品质量审批

6、负责协调部门之间质量工作的有效开展

7、主管质量方面培训教育工作的实施

8、研究、部署、检查质量管理工作,对质量工作奖惩提出建议并根据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具体实施质量奖惩。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1、树立“质量第一”的管理理念,坚持质量效益原则,承担质量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在保健食品质量管理方面有效行使裁决权。

2、监督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做好记录。

3、负责对企业员工进行质量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对保健食品养护工作的业务技术指导。

5、对不合格保健食品进行控制性管理,负责不合格保健食品报损前的审核及报损、销毁保健食品处理的监督工作,做好不合格保健食品报损、销毁等相关记录。

6、按月检查陈列保健食品的质量状况,保证其符合规定要求。

7、定期检查企业的经营环境及人员卫生情况。

8、负责建立保健食品质量档案和收集质量标准。

9、负责各类质量记录、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保证各项质量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10、负责处理保健食品质量查询,对客户反映的质量问题及时找原因,尽快予以答复、解决。

11、负责保健食品不良反应信息的处理及报告工作。

12、负责质量信息管理工作,定期收集保健食品质量信息和有关质量的意见、建议,并定期进行统计分析,提供分析报告。并做好记录,及时填报质量统计报表。

(四)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和企业各项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特别是采购和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采购人员应根据公司的计划按需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无证、证照不全的供货商进货。

3、对购进的保健食品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和《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该批次的有效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保证保健食品质量,并交质量验收人员逐件验收入库。

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保健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质管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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