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按提成制度结算的销售部员工和厂部的计件员工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加班的原则和程序
第四条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称为应急加班。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第五条因工作性质特殊,司机、售后、经营、投资部工程师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和周末继续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六条内勤人员(含销售部、售后部、经营部、投资部、国际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七条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行政部审核备案,由行政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三章加班管理规定
第八条加班人员应提前向行政部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于当天16: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个星期五的16: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的部门主管电话通知行政部经理,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7:30前补交。
第九条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
第十条加班时间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1.5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第十一条已计算加班补贴或调休,奖金中不再作加班系数计算。
第十二条工作日加班时间最多计4小时/天,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间最多计8小时/天,且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者按36小时计。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规定第十二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第十四条加班调休应在当年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第十五条常驻公司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打卡为准,外派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个人提交书面说明,部门主管签字确认为准。
第四章加班补偿标准
第十六条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一年内累计加班15个工作日(含15个工作日)以下,按调休处理;超过15个工作日,则根据工作紧张程度和员工本人意愿安排调休或发放加班补贴。
第十七条调休时间计算:
(一)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二)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第十八条加班补贴计算:
(一)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5倍计算加班补贴;
(二)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2倍计算工资报酬;
(三)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的3倍计算工资报酬。
第五章罚则
第十九条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第二十条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2倍处罚。
第二十一条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第二十二条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于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发布,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日起实施,此前公司颁布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深圳市****有限公司
二00五年三月
《加班申请单》
申请部门
加班人员
加班日期
加班时间
始至止;共小时
加班原因
部门主管
行政部
总经理
备注:
篇2:职工加班管理制度范例
职工加班管理制度
一、加班范围及规定
1.1.职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期间工作为加班。
1.2.因生产需要职工必须在标准工作时间外提供劳动,并通过加班审批确认为加班。
1.3.加班人员包括工人及在加班现场提供技术支持的管理人员。
1.4.职工一次加班不得超过8小时,紧急抢修除外。
1.5.职工加班结算加班工资。
二、加班申请、审批、撤消步骤
2.1.变电站和门房值班人员及临时工双休日不计加班考勤。
2.2.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时,负责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填写《加班申请单》于加班前1个工作日之前提交分管领导。
2.3.分管领导对加班申请审核并估算加班时间,批复发回申请部门。
2.4.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加班申请,且无正当理由,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2.5.因突发情况需要加班者,负责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于事后1个工作日内填写《加班申请单》并加以额外说明。
2.6.因特殊情况需撤消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于加班前书面通知分管领导及加班人员,撤消加班申请。
2.7.《加班申请单》上填写加班人数及名单、预计加班时间,部门主管和分管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2.8.《加班申请单》经分管领导批复后,不得擅自改动,否则一律无效。
三、加班确认
3.1.职工加班后,负责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根据实际加班情况完成《加班申请单》,明确加班职工选择的加班结算方法,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办公室和局财务以进行考勤处理。
3.2.加班时间根据《加班申请单》中分管领导的批复确定,实际加班时间少于预计加班时间按实际加班时间确定。
四、加班结算
4.1.加班工资结算
4.1.1.一次加班满3小时不超过4小时按半天算。
4.1.2.一次加班满6小时按一天算。
4.1.3.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2倍计发加班工资;双休日加班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倍计发加班工资。
4.1.4.职工日平均工资=职工基本工资/22个工作日。
4.1.5.晚上安排加班的,每考勤一个夜班发放4元加班补助(倒休人员除外)。
五、本制度从2005年1月1日起实行。
篇3:酒吧员工加班管理规则制度
在酒吧这样场所工作的朋友们,可能会在工作中面临着加班,为了对工作以外加班这一事项的管理,酒吧管理制度中特意加上了关于酒吧员工加班管理规则的内容。今天所和大家分享的酒吧管理制度的内容便是这部分内容,详细内容如下:
酒吧员工加班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临时加班;第二休假日加班
接下来我们便一起看看这一酒吧管理制度中关于这部分内容的详细内容:
①本酒吧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酒吧经理安排加班时,如果员工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推诿
②员工在接受领导安排加班的时候需要填写加班单,并由相关领导签字然后送财务部核发加班费
其次我们来看看酒吧管理制度中关于员工加班津贴支付标准规定的内容
第一点:酒吧平日加班时间超过一小时不足两小时按平日每小时工资加给三分之一支付加班津贴
第二点:平日加班时间超过2小时不足4小时者按平日每小时工资加给三分之一支付加班津贴
第三点:平日加班时间超过4小时以上,每增加1小时支付津贴30元
酒吧管理制度中加上员工加班管理规则更好的,更有效的保障了员工工资方面问题。不过酒吧管理者需要注意每一名员工每个月的加班时间不得超过相关法律条例所规定的时间。
篇4:某某企业加班管理制度范文
对于员工的加班,需要有一个加班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加班行为,合理管理员工的上下班打卡,下面企业管理网为大家整理了某企业加班管理制度范本,请阅读下文,仅供参阅。
第一条目的: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第四条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五条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周末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7.领导出差: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总部为_____,分公司为各地办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员。
8.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六条加班工资计算
1.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点以后(即加班2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50元加班补贴;周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300%。
3.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由财务一起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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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建筑公司加班加点控制制度
建筑公司加班加点控制管理制度
1、原则上不允许加班加点。
2、确实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加点的,要做好后勤保障措施,给予加班补贴,并在合适的时机给予轮休或换休。
3、不得安排身体或精神状况不佳的人员加班加点。
4、加班加点工作必须安排专门的安全监护人员。
5、夜间加班必须保证足够的照明,并严格管理临时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