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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酒店采购实施细则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8

某大酒店采购实施细则

采购部是酒店的一个重要的支出部门,为了保证各部门所需物品的品质和价格的合理性,结合集团总部《招标管理办法》制订采购方式及程序。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非招标类物品。

总则

第一条为了搞好酒店采购工作,保证采购到优质廉价的物品,确保经济指标的完成,防止一些不正常事情发生,特制定此细则。

第二条采购部是酒店采购工作的专业部门,酒店所需物品原则上均由其统一购买,其他部门有参与监督、支持、配合权,但一般不得自行采购。

第三条所有采购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令、法律和法规。

第四条相关人员在采购、收货过程中,必须遵循职业道德;努力提高业务水平,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讲究文明礼貌;遵守法律、法规;以酒店利益为重,相互监督,相互配合,共同把好"粮草"关。

第一节采购申请

第五条仓库保管员要根据酒店的经营情况,掌握定额指标和日常使用情况,编制年(季、月)的采购计划交酒店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批后报酒店管理班子讨论,通过后列入年(季、月)度计划,由酒店财务部具体安排执行。

第六条凡是仓库储备的项目均由其提出采购申请。申请之前须认真检查库存量、消耗量及编制的采购计划,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第七条仓库储备以外的项目由各使用部门提出采购申请。申请之前须查询仓库是否有该项物资,或在仓库多余物资中是否有代用品。

第八条经确认实属必需购买项目,必须由仓库或使用部门按照不同情况提前填写不同类型的申购单,经部门授权主管审批签字后报送采购部。

1.厨房直接正常消耗食品填写"厨房每日市场订单",一式四联报送采购部。

2.厨房直接正常消耗食品以外的采购项目填写"采购申请单",一式五联报采购部。

第九条所有申购单必须用中文(或中英文)填写,并写清楚其规格、型号等条件(或特殊要求)等,以便采购员购买。

第十条所有采购项目的申请要加强计划性,减少盲目性,提前填写,留有余地。

1.国外进口项目需提前二至三个月提出申请。

2.国内加工或订做的项目需视生产周期提前提出申请。

3.国内常用批量项目需在当年度底提出下年度全年或半年申请计划,分批到货。

4.国内市场一般项目需提前两周提出申请。

5.厨房直接正常消耗食品每天下午提出申请,次日上午进货。

6.特殊项目或紧急项目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节采购项目的择商、确认和报价

第十一条所有"厨房每日市场订单"以外的采购申请单报送到采购部审批后,由采购部经理统一登记后分发给相应采购员,由其具体负责申请单上采购项目的择商、确认和报价。

第十二条"厨房每日市场订单"直接报送采购部经理,由其具体负责落实采购人员报价后,留存第一联,其余三联返送厨房及收货部。

第十三条采购人员收到自己分管的申请单后要归纳、分类整理,对其中有疑问的内容要与主管和申报部门授权人及时沟通;在确认无误后,按照要求时限寻找至少三家以上供应厂商,进行业务洽谈;经过酒店择优确定报价填入申请单,并填好总金额、供应厂商名称后上报上级审阅。

第十四条"国外采购申请单"由采购部经理负责。通常以发电传、传真的方式向香港或国外供应厂商询价;属国家控制进口的项目在询价的同时,向酒店集团采购配送部汇报。

第十五条供应厂商的优惠、折扣、赠送、回扣等必须归酒店所有,并在报价中注明。

第十六条对于特殊要求的或需要加工订做的项目,申请部门要作详细说明或提供样品;供方按要求提供样品,并经管理班子授权人确认签字后方可进一步洽谈。

第十七条采购部对内要主动与使用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树立服务意识,熟知酒店物品的标准和使用情况;对外经常作好市场调查研究,掌握市场行情,积极主动向使用部门推荐新产品及质优价廉的代用品;积极主动向管理班子提供市场情况所购物品的策略。

第十八条所有采购项目的择商、报价必须由采购部在充分了解并掌握市场行情的条件下择优确定;使用部门有权了解所需物品的价格并提出质疑,采购部在择商报价中必须认真研究对待,使用部门主动与采购部办理协调配合,对于所掌握的供应厂商情况及购货意向通报采购部,以便由其选定质好价廉服务优的供应厂商。

第十九条确属疑难采购项目,采购部和使用部门双方必须及时联系沟通或上报酒店集团采购配送部,研究对策。无力解决的必须及时上报领导,不得拖延误事。

第三节基准单价

第二十条基准单价的确定按集团总部《招标管理办法》进行。

第二十一条基准单价的适用范围:蔬菜、肉类、水果、酒水及其它餐饮材料等。

第二十二条基准单价确定后须报酒店集团采购配送部、审核岗及招标中心备案。

第二十三条基准单价的上浮及下降,均按集团总部《招标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节审批程序

第二十四条审批程序按集团总部《招标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节购买

第二十五条所有采购项目依据有效订单,原则上由采购部统一购买,其他部门一般不得自行购买。

第二十六条经审批签字的采购单返回采购部后,由采购部经理统一注册登记后分到采购部有关主管等人。

1.国外进口订单由采购部经理直接负责订购,通常以邮寄订单、发电传、传真方式订购。同时注明相关单证。

2.国内采购订单由各主管落实到采购员实施购买。所有购买活动必须依据有效订单规定的项目、数量、价格、时限、供应厂、商及其他要求进行。

第二十七条在购买过程中要认真检查所购物的品质、商标、期限、卫生标准等内容,坚决杜绝假冒伪劣等不合格商品流入酒店。

第二十八条对于期货或供需双方认为必须签约的经济活动,首先要与供应厂、商认真洽谈有关业务的细节,向财务总监请示汇报;在达成协议后,按财务管理规定签订供需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取得合法公证后方能生效。

第二十九条采购人员在购买中要将采购订单号码、所需部门明确告诉送货到店的供应厂商。

第三十条由于当地市场变化或其他原因造成购买时价格高于有效订单报价或数量多于有效订单数量时,必须按集团总部《招标管理办法》审批后方能购买。

第六节进口货物报关与报验

进口项目入关到货后均需由专职报关、报验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关、报验。

第三十一条进口用品到货后,首先填写关税征免表向海关办理征免审批。然后完整、准确地填制有关单证

,附交合法、齐全、有效的报关单证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交税过关后方能提货。

第三十二条准确地填制报关手续。交税过关后方能提货,检疫合格后方能使用。

第三十三条报关、报验员必须认真学习并切实遵守国家有关进出口政策、法令、海关和检疫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履行报关员义务,行使报关员权力。

第三十四条与相关部门的人员搞好关系,做好报关、报验工作。

第七节货物运输

第三十五条所有购买项目必须首先争取供应厂、商送货到店。采购部的车辆仅对不具备送货条件的采购项目进行运输。

第三十六条采购运输要做到及时、安全、完好、节约且有效率;禁止食品与其它货物混装,保证食品卫生。

第三十七条凡是需要酒店提供运输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员外出联系业务或其他业务用车,首先由主办人向各自主管提出用车申请,并详细说明所运项目的名称、数量、重量、地点、路线、期限及特殊要求。然后由采购部经理根据情况安排运输、用车计划,并填写派车单。

第三十八条司机必须遵守车辆维护保养的各项制度;必须遵守各项交通法规。司机必须持有采购部经理签字的派车单驾驶车辆外出,并在收车后如实地填写好派车单的逐项内容,上报采购部经理。

第三十九条非酒店业务用车必须经过财务总监批准。

第八节货物验收

第四十条无论是采购人员自提项目还是供应厂、商送货项目,货到酒店后,必须首先与收货部联系,说明酒店采购订单号码及部门,由收货部依据采购订单或合同过数检验,合格后分送所需部门。不允许采购人员或供应厂、商直接交与所需部门。不符合采购订单内容的项目一律拒收。

第四十一条验收合格并已付款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员将发货票、支票存根登记后交与收货部签收。

第四十二条验收合格但未付款的采购项目由收货部开具收货单经交货人签字后,将第五联给交货人作为结算凭证,第一联随同收货日报上交财务部,第二联收货部留存备用,第三联交使用部门。

第四十三条收货部在对购入项目的质量、规格、样式等难以确认的情况下,要主动请示所需部门的授权人协助,有关部门和人员积极帮助解决。

第四十四条在验收中,收货部或所需部门均有权提出退货要求。经确认,实属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由采购部负责退货事宜。

第四十五条购买、收货和使用三个环节上的相关人员要相互监督、相互合作,共同做好工作。对争议不决的有关事宜,其双方进行协调解决。如仍存分歧,由酒店管理班子授权人裁决。

第九节结算工作

所有采购项目的结算均由采购人员凭该采购订单到财务部取得付款凭证后进行。

第四十六条国外进口采购项目凭采购订单、发货票、收货单证由财务部办理付款事宜。

第四十七条国内本市采购项目金额在五百元以上的,由采购部人员凭采购申请单、相应的收货记录及发票到财务应付款处办理付款手续。五百元以下的,按第一章第十五条1.4款处理。

第四十八条供需双方认可的带有预付款的采购项目必须由采购人员填写"支票申请单"附该项采购订单、预付款协议书报采购部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及酒店集团审批签字后,由采购人员凭采购订单领取转帐支票后付款。付款后采购人员要及时将发货票收货记录、支票存根一并登记后交与递交财务部。

第十节特殊采购项目

第四十九条一些技术性较强,或有特殊要求的采购项目,采购部可以邀请有关部门相关人员共同购买或授权有关部门相关人员购买,并与之共同承担责任。有关部门对此要予以协助。

第五十条所有紧急采购项目均由所需部门依照有关规程自行办理手续。采购部要急人所急,以最快速度择商报价,一经收到所需部门已经形成的有效订单取得结算手续后,必须千方百计采取紧急购买措施,保证供应。采购部人力不足的情况下,可以授权有关人员代购,并与之共同承担责任。

第五十一条对采购部、收货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需求项目,尽可能提前申购。若确有个别紧急需求,须经有关授权人批准后,由所需部门自行购买,在有关授权人监督下收货,于次日及时补办申请、审批、收货手续。

第五十二条酒店集团当局决定的特殊专项专人采购项目不受此规程限制。

第十一节采购业务管理

第五十三条为了搞好酒店的采购工作,保证优质廉价适时的供应,采购部全体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规范。搞好店内店外的业务合作关系,树立良好的企业及个人形象,廉洁自律。

第五十四条采购人员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必须依法办事,提高业务技能,不断降低采购成本,按时完成本职工作,讲求实效。

第五十五条采购部经理主要负责收集、分析、研究市场信息;按财务规定制定采购原则。

第五十六条采购计划;控制采购成本及采购费用;认真审定各类采购申请单的报价及推荐的供应商,提出主导意见上报,督促、检查各类采购项目的执行情况;加强与酒店各部门及供应商之间的沟通与协调。

第五十七条采购人员按酒店采购项目的分类进行分工负责,采购部经理负责进口物资的订购,不负责具体项目的采购,对于一些技术较强,或有特殊要求的采购项目,采购部可要求有关部门共同招标购买,并共同承担此责任。

第五十八条供应商的客史档案、业务信息资料归酒店所有,归类存放,未经批准不得私留、借阅。

第十二节奖惩规定

第五十九条按集团总部《招标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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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大酒店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某大酒店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酒店集团的资金营运管理,及时了解和反馈酒店集团资金营运计划和实际营运情况,明确各类付款的审批权限、程序和各级审批职责,及时满足各类资金需求,加速资金流转,特制定本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酒店集团及下属各酒店项目从资金计划到资金支付及反馈的全部过程的管理规定。

第一节资金计划管理

第三条集团根据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对资金需求实行计划管理。资金计划包括年度资金计划和月度资金计划。

年度资金计划

第四条年度资金计划是根据各酒店项目全年费用预算和经营计划编制的资金需求概算,是资金营运管理的目标计划;由酒店集团对酒店的全年度资金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第五条年度资金计划编制的主体是各酒店财务部。根据下一年的经营任务及市场预测,结合营销部、工程部及行政人事部的资金需求计划和费用预算作出。酒店集团根据酒店的全年度资金计划汇总上报集团总部。集团总部审批后在酒店集团管理目标中下发,作为酒店集团资金营运目标和规模。

月度资金计划

第六条月度资金计划是酒店根据每月实际完成经营任务和工作内容编制的资金需求。是指导每月资金调拨和支付的操作性计划,由酒店集团对酒店实行监控。

第七条月度资金计划编制的主体为酒店财务部,由财务部每月25日向酒店集团财务管理部上报酒店负责人审批的下月资金需求计划申请表。酒店集团财务管理部将各酒店和本部的资金计划进行分类汇总后制定月资金计划,并对上月资金计划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对比检查并说明原因,经酒店集团总经理审核后于每月29日前上报集团。

第八条月度资金计划的执行规定。月度资金计划由集团财务副总裁签发。在计划内20万元以下的合同付款,其最后审批权限为酒店集团第一负责人;计划内20万元以上或计划外的付款须经集团财务副总裁审批后方可支付。

第二节付款审批管理

合同付款审批

合同请款及规则

第九条合同的跟踪、请款、登记、移交由合同跟踪单位负责,具体按《合同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条由非合同跟踪单位提交的,或未盖有《请款专用章》合同复印件作附件的请款申请,各审批单位必须退回,不予审批。

第十一条付款审批表及相关资料

请款人进行合同请款(包括未能及时签订合同的预付款请款),必须在《付款审批表》上写明合同名称、编号、内容、合同总额(或预计总额)、已付款数额、现请款金额、请款依据和理由、结算款的结算金额,并附上盖有《请款专用章》的合同复印件、合同会签表,附上反映合同执行情况的附件。

第十二条各审批部门有权要求请款人补充欠缺的付款依据和资料。

第十三条所有以酒店名义签订的合同请款,请款跟踪单位审批后,需先经签订合同的酒店财务部合同管理员进行合同登记和审核,酒店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批后才可送酒店集团行政人力资源部,由酒店集团行政人力资源部跟踪会签情况;请款跟踪单位为酒店集团各部门的合同请款,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原则上须经合同签订单位的酒店财务部合同管理员、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审批,如遇特殊紧急合同付款,应以传真方式经酒店财务部合同管理员、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审核后,报酒店集团财务管理部审核。

第十四条各酒店和酒店集团各部门应做好合同的付款计划,按时编制《付款申请表》。

第十五条为保证合同的正常审批和资料的安全传递,付款审批表及附件送酒店集团财务管理部,须办理文件的签收手续。请款人不得擅自到各审批人处查问审批情况或擅自取走审批资料递向下一审批人。若有需要,可到酒店集团财务管理部查询。

第十六条酒店集团各部门对收到的付款申请和附件资料需在24小时内审核,对不符合要求或需补充资料的须马上向跟踪人反馈,或退回跟踪人。

合同付款审批职责

第十七条各单位具体审批职责

1.跟踪部门和跟踪人

1.1由合同跟踪人根据合同条款和实际到货情况填写付款审批表,并根据付款内容附齐资料:

1.1.1营销推广合同--市场营销部

1.1.1.1合同会签表和合同(加盖《请款专用章》)复印件(或计划)

1.1.1.2广告实际发布统计表、样报

1.1.1.3监播证明和质量验收签证表

1.1.1.4营销费用预算

1.1.2工程维修合同--工程部

合同会签表和合同(加盖〈请款专用章〉)复印件、验收证明等。

1.1.3购销合同--相关经办部门

合同会签表和合同(加盖〈请款专用章〉)复印件、验收证明等。

1.1.4其他合同----合同会签表和合同(加盖〈请款专用章〉)复印件、验收证明等

1.2由跟踪单位负责人审批;

2.酒店

2.1由酒店财务部合同管理员根据合同和公司有关规定审核此项请款的合理性及正确性,确认付款记录及已付款金额,凡有已请款金额与已付款金额不相符的要在付款审批表上说明已请款数和已付款数,检查付款依据及附件是否齐全,检查结算方式与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是否一致,有无违反合同条款之处,及时提出处罚意见,并签名确认、登记备案;

2.2由酒店财务部负责人对各项付款按规定权限进行审核,检查已付款数和应付款数的正确性,除复审合同登记员已审核的事项外,还检查是否按规定程序办妥付款审批,对合同规定结算为承兑汇票的是否支付现金,是否按规定扣除贴现息,最后根据批准后的月资金计划安排出纳付款。

2.3由酒店负责人确认合同执行情况;

3.酒店集团对口职能部门

酒店集团各对口职能部门审核管辖内的合同付款是否符合合同执行情况。

4.审核部

对已经审核部会签立项的合同,付进度款时,不再经审核部审核,但付结算款时必须经审核部审核并签名。若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合同金额有较大的变更,审核部对此应有明确的确认意见。

5.酒店集团财务管理部

5.1酒店集团财务管理部合同管理员对签收到的付款审批表分酒店、部门登记;

5.2检查付款审批表的审批程序是否完整,酒店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是否同意付款,有无酒店财务部确认;

5.3检查付款依据是否齐全,是否要提出处理意见;

5.4复核付款金额是否正确无误;

5.5对不合格的付款审批表,退回或通知跟踪人更正或补齐付款依据;

5.6建立合同付款档案,核对已付款记录,核算应付款金额,并提出审核意见;

5.7酒店集团财务负责人对合同付款进行审核。

6.酒店集团总经理

酒店集团总经理对月资金计划内20万元以下的合同付款进行审批。

7.集团财务副总裁

集团财务副总裁对酒店集团月资金计划内20万元以上和月资金计划外的合同付款进行审批(超过500万元由总裁/董事局加签)。

合同付款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十八条各级审批权限和程序

1.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非结算款或10万元以下的一次性付款的合同付款审批程序:

合同跟踪人--合同跟踪部门负责人--酒店财务负责人--酒店总经理--酒店集团涉及部门--酒店集团财务负责人--酒店所属地地区公司审核部

2.金额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或20万元以下的结算款的合同付款审批程序:

合同跟踪人--合同跟踪部门负责人--酒店财务负责人--酒店总经理--酒店集团涉及部门--酒店集团财务负责人--酒店集团总经理--酒店所在地地区公司审核部

3.月资金计划内金额在20万元以上和月资金计划外的合同付款审批程序

合同跟踪人--合同跟踪部门负责人--酒店财务负责人--酒店总经理--酒店集团涉及部门--酒店集团财务负责人--酒店集团总经理--地区公司审核部--集团财务副总裁(超过500万元由董事局加签)

非合同付款审批

开业前行政管理费付款审批

第十九条开业前行政管理费付款审批

酒店经办部门**酒店财务负责人**酒店总经理**酒店集团财务负责人--酒店集团总经理

行政管理费付款审批

第二十条行政管理费包括工资、福利费、场地租金及管理费、水电费、邮政费、业务费、工作餐、劳保费、交通费、车辆费、差旅费、培训费、办公场地费等。

第二十一条行政费用实行预算管理。

第二十二条行政费用预算内付款审批程序

原则:

1.年度预算不得超支。

2.年内各月累计<=各月累计预算的110%。

3.工资福利、业务费、交通费、全年度内不能单项超支。

审批程序:

1.酒店行政费用开支

经办人--经办部门负责人--酒店财务负责人--酒店总经理

2.酒店集团总部各部门行政费用开支

经办人--经办部门负责人--酒店集团财务负责人--酒店集团总经理

3.酒店集团总经理费用的开支由集团财务副总裁或其指定负责人审批,并由指定人员审核。

第二十三条行政费用预算外付款审批程序

1.预算外累计费用总额在年度预算额3%(含3%)以内的开支,酒店集团或酒店的,须报酒店集团财务管理部和酒店集团第一负责人审批。

2.预算外累计费用总额超过年度预算额3%-5%(含5%)的开支,须报集团财务副总裁审批。

3.预算外累计费用总额超过年度预算额5%以上的开支,须报董事局审批。

行政管理费外付款审批(预算内)

第二十四条各酒店和部门对于非合同的付款,在办理请款手续时除费用借支外,必须填写"付款审批表",费用借支填写"借支单",写明请款的原因、用途、金额及计算依据,并附上经审批的附件。

第二十五条各类非合同项目请款及借支所附附件:

1.促销活动┈┈┈活动预算计划及会签表

2.装饰品、电器等物品┈┈┈预算计划和购置请示和验收结算书

3.食品、酒水等其他经营物品的购买┈┈┈采购申请单和三家以上报价比较和验收结算书

第二十六条行政管理费外紧急借支的审批程序

1.金额在5千元以下借支的审批程序:

经办人--经办部门负责人--酒店财务负责人--酒店总经理

2.金额在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借支的审批程序:

经办人--经办部门负责人--酒店财务负责人--酒店总经理--酒店集团财务负责人

3.金额在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借支的审批程序:

经办人--经办部门负责人--酒店财务负责人--酒店总经理--酒店集团财务负责人--酒店集团总经理

4.金额在4万元以上借支的审批程序:

经办人--经办部门负责人--酒店财务负责人--酒店总经理--酒店集团财务负责人--酒店集团总经理--集团财务副总裁

紧急借支的报销在事后按性质以正常手续审批。

第二十七条行政管理费外非合同付款请款的审批程序

1.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非合同付款的审批程序:

经办人经办部门负责人酒店财务负责人酒店总经理

2.金额在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非合同付款的审批程序:

经办人--酒店财务负责人--酒店总经理--酒店集团财务负责人--酒店集团总经理--酒店所在地地区公司审核部

3.月资金计划金额在10万元以上和月资金计划外的非合同付款的审批程序:

经办人--酒店财务负责人--酒店总经理--酒店集团财务负责人--酒店集团总经理--地区公司审核部--集团财务副总裁(超过500万元由总裁/董事局加签)

第二十八条以上审批程序,包括行政费用预算内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文具的采购及印刷品的印刷业务,若立项时已经审核部会签同意或单价为招标单价,付款时可不须地区审核部审批,若立项时未经审核部会签同意,付款时必须经审核部审批。

资金管理规定

第二十九条资金管理

1.资金的管理原则是既要保证酒店营业所需的资金,又要加快资金周转。

2.资金管理的依据是按酒店报酒店集团,并经集团财务副总裁审批的现金流量计划表执行。要加强资金管理,严格审查各项库存占用的资金,应收结算款占用的资金。信贷部定期进行核对,及时催收应收款项;合理安排应付款的支付。

第三十条现金管理

1.现金管理采用备用金制度。

1.1根据酒店经营情况,向出纳等有关部门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金。

1.2备用金金额的核定是根据每天现金的平均支出量,按三天的用量进行核定。核定出的备用金由使用部门填制备用金申请表,报财务部批准后,从银行提款。

1.3财务部审

计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备用金的使用情况,核对备用金的金额,并填制备用金核查情况表,说明检查结果,对于核查出的长短款,要说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酒店财务负责人批准。

1.4酒店支付500元以下(含500元)的款项都要使用出纳备用金来支付,因此,出纳备用金要根据支出情况随时补充。酒店支付500元以上的款项都要通过支票或银行转帐支付,具体见第三十六条.2.出纳申请补充备用金,要填制备用金补充申请表,并将有关零星支出凭证及原始发票附在申请表后,送财务部逐一审核后,填写支票申请,报财务负责人审批后,从银行提款补足备用金。

2.对于使用转账支票付款的管理

2.1财务部根据所附单据或其它有关明细单证审批,由财务部填写支票后,再送财务总监审核,报总经理签字批准。

2.2支票领取者,需在财务部的支票登记簿和支票根上签字后,方可领用。

2.3凡领用后的支票要在7天内将发票送回财务部,并注销登记。超过一个月未回的支票,由财务总监督促回收,并按制度提出处理意见。

3.每月定期编制现金流量表。

第三节资金调拨

第三十一条资金调拨的权限在集团总部,酒店集团每月报资金计划,由集团总部根据其资金计划进行综合平衡与调配。

第三十二条酒店银行帐户的开立、取消统一按《合生集团银行帐户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为保证资金计划的可行性及准确性,可明确预计支付时间及金额的付款事项,原则上禁止计划外的付款及无计划的资金调拨。

第三十四条对于计划内已调拨转入酒店帐户的资金,若因故取消付款计划,酒店及时通知酒店集团财务管理部。

第三十五条对于已安排转入酒店支出专户的资金,如酒店集团急需时,可直接知会酒店财务部,应立即直接划入指定帐户。

第四节资金的支付

现金付款规定

第三十六条现金付款范围

1.日常工资、奖金、福利、补贴的发放;

2.行政预算内的各项费用的报销;

3.经审批的临时借支项目。

第三十七条原则上可以不付现金的付款都不支付现金。

资金支付的反馈

第三十八条酒店出纳员每天下午4:30分之前向酒店集团财务管理部报送(或传真)《每日资金收付情况一览表》;酒店集团财务管理部根据酒店出纳报送的收付情况表进行汇总,在次日上午10点钟之前报送至集团财务管理中心。

第三十九条酒店财务部在每月的27日前向酒店集团财务管理部报送《月现金流量表》,酒店集团财务管理部根据酒店出纳报送的报表进行汇总后于每月29日前报送集团财务管理中心。

第四十条酒店出纳在每年会计年度结束后,将当年的年度资金营运情况表报送酒店集团财务管理部,由酒店集团财务管理部汇总后报集团财务管理中心。

第五节监控体系

第四十一条监控主体:资金管理办法监控主体为酒店集团、集团总部、集团监事会;

第四十二条为加强资金管理降低支付风险,防止挪用资金和计划外使用资金,酒店集团有权对各酒店资金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检查周期为每季或每月一次,并出具内部稽查书面报告。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可定时和不定时进行检查。

第四十三条集团监事会有权对各酒店资金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检查周期为每季一次,并出具书面审计报告。

第六节奖惩规定

第四十四条基本规定

1.本规定分为奖励和处罚两部份,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和物质奖励,处罚分为警告、记过、降级、辞退。

2.一年内受到两次警告者作记小过一次处理,一年内受到两次记小过者作记大过一次处理。依此类推。

3.主管级以下员工的降级处罚按降低一级工资处理。

4.对出现工作失职但拒不接受本处罚规定的,经酒店查实后予以辞退处理。

5.对未办正常离职手续擅离岗位的员工,取消其当月及年度奖金。

6.凡员工当月奖金不足以扣罚时以扣除当月全部奖金处理,不再累计到下月执行。

7.造成酒店经济、信誉严重损失或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除按制度辞退外,酒店保留追究其经济或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奖励规定

1.通报表扬:

1.1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规定,并积极反馈执行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1.2发现资金管理执行过程中存在不足,避免可能给酒店造成损失五千元以下的;

2.物质奖励:对以下单位或个人,除给予通报表扬外并给予物质奖励。

3.发现资金计划管理中存在漏报,或付款审批管理中存在多头请付款、请错款,审批手续不齐,或对资金管理中的违章行为(如暗箱操作等)及时向监事会反映,举报属实,避免对酒店造成损失五千至三万元的,增发当月奖金50%;避免对酒店造成损失三万元至五万元的,增发当月奖金100%;避免对酒店造成损失五万至十万元的,增发当月奖金100%及年度奖金50%;避免对酒店造成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增发当月及年度奖金100%,同时晋升工资一级。

第四十六条处罚规定:凡因工作失职发生如下情形之一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1.警告:凡因失职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对第一责任人给予警告处分:

1.1.各酒店财务部不按规定按时报送资金计划等有关报表,逾期在一个工作日内,且无正当理由。

1.2.各酒店财务部报送资金计划、付款审批管理,资金调拨和支付中存在个别过错但情节较轻微者。

2.记过和降级:凡因失职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且造成或可能造成酒店损失五千至三万元者,对第一责任人处以记小过处分,扣发当月奖金50%;造成或可能造成公司损失三万至五万元者,对第一责任人处以记大过处分,扣发当月奖金100%;造成或可能造成酒店损失五万至十万元者,对第一责任人给予降低行政级别一级处理,扣发当月奖金100%及年度奖金50%。

2.1各酒店财务部不按规定按时报送资金计划等有关报表且逾期在一个工作日以上,影响资金调配的。

2.2各酒店财务部因未做好资金计划申请,漏报或有意多报,导致付款不及时,给酒店带来损失的。

2.3非合同跟踪人进行请款,造成重复请款,造成酒店损失的。

2.4合同跟踪单位不按本规定认真履行请款责任,进行合同请款、付款登记,办理合同跟踪移交手续而造成损失的。

2.5跟踪人不按本规定认真填写付款审批表,所要求的应附附件不齐全,不认真履行请款人对合同条款执行情况及请款金额的基本审核职责的

2.6各级付款审核人未能履行其审批职责,造成多头请款、重复请款、错误请款和付款的。

2.7未经审批,擅自改变经指定的拟付款项目付款的。

2.8对已调拨资金,由于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款的。

2.9其他未按本规定执行,而造成损失的。

3.辞退:凡因失职发生以下情形之一者且造成或将造成酒店直接损失达十万元以上者,对第一责任人给予辞退处理,扣发当月奖金及年终奖金,酒店保留追讨有关经济损失或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

3.1付款审核人未能履行其审批职责,造成多头请款、重复请款、错误请款和付款的。

3.2在资金管理执行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不正当地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

3.3各酒店财务部不认真履行资金管理规定职责的;

3.4凡有任何账外经营或其他对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

第四十七条奖罚程序:

当事人或责任人为各酒店人员的,不管其职位高低,均由集团监事会作出处理决定,由集团人事部进行奖惩。

第四十八条"第一责任人"指事项的经办部门、酒店负责人;"第二责任人"指事项的经办人及主管,其奖惩按"第一责任人"降低一个档次(如是最低档则不必再降);"第三责任人"指集团的老总、财务副总裁及最后审批人,其奖惩按"第二责任人"降低一个档次(如是最低档则不必再降)。

篇3:火炬监理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安全监理的依据:

⒈1998年3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⒉20**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安全生产法》(20**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⒊2004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⒋国务院2004年1月9日颁发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

⒌2004年1月13日公布并实施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

⒍200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年10月13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⒎建设部1999年5月1日颁布并施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以上简称“两法、三条例、一决定、一标准”);

⒏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⒐施工组织设计。

二、安全监理的具体工作:

⒈严格执行“两法、三条例、一决定、一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⒉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⒊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⒋审核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⒌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

⒍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⒎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⒏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程序

⒈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⑴《营业执照》;

⑵《施工许可证》;

⑶《安全资质证书》;

⑷《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书》;

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

⑹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

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⑻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

⑼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⑽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⒉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总包单位要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⒊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⑴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

①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②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安全、工会、设备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

③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④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

⑤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⑵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①土方工程:

A.地上障碍物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地下隐蔽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相临建筑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D.场区的排水防洪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E.土方开挖时的施工组织及施工机械的安全生产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F.基坑的边坡的稳定支护措施和计算书是否齐全完整;

G.基坑四周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②脚手架:

A.脚手架设计方案(图)是否齐全完整可行;

B.脚手架设计验算书是否正确齐全完整;

C.脚手架施工方案及验收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D.脚手架使用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E.脚手架拆除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③模板施工;

A.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

B.模板设计应包过支撑系统自身及支撑模板的楼、地面承受能力的强度等;

C.模板设计图包过结构构件大样及支撑系统体系,连接件等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图纸是否齐全;

D.模板设计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

④高处作业:

A.临边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洞口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⑤交叉作业:

A.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安全防护棚的设置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C.安全防护棚的搭设方案是否完整齐全。

⑥塔式起重机:

A.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是否能满足使用安全和设计需要;

B.起重机拆装的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起重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维修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D.起重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计划和班前检查制度是否齐全;

E.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制度是否健全。

⑦临时用电:

A.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

B.负荷计算是否正确完整;

C.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是否正确;

D.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是否正确完整;

E.施工用电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F.是否实行“一机一闸”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

G.照明用电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⑧安全文明管理:

检查现场挂牌制度、封闭管理制度、现场围挡措施、总平面布置、现场宿舍、生活设施、保健急救、垃圾污水、放火、宣传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4.审核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资格;

⒌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⒍审核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

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设施的产地、厂址以及出厂合格证书

⒎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⒏现场监督与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

①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责令施工企业整改;

②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③每日将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

④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作好汇报记录。

⒐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理人员要直接下达暂停施工令,并及时向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汇报:

⒈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⒉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⒊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⒋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⒌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⒍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

⒎出现安全事故时。

篇4:石化党政同责安全生产实施细则

1?基本原则

1.1?为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依据《中国石化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中国石化安[2015]278号),结合燕山石化实际,制定本细则。

1.2?公司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适用本细则。

1.3?本细则所称“党政同责”,是指领导班子对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负有领导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1.4?领导班子要牢固树立“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落实“当利润、产量、进度、成本等与安全环保发生矛盾时,都要让位于安全环保”的工作要求。

2?工作职责

2.1?行政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主要职责

2.1.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指示要求,以及集团公司和公司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和工作要求。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有重点地开展安全生产各项活动,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1.2?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落实安全发展战略。

2.1.3?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安全监督考核机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2.1.4?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1.5?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提供人、财、物支持保障。

2.1.6?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消防、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安全设施、职业卫生设施、消防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2.1.7?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安全检查。

2.1.8?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并纳入绩效考核。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投入,并纳入年度预算。

2.1.9?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落实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1.10?按规定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2.1.11?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2.2?党委主要安全生产职责

2.2.1?对分管领域中的安全工作经常调研指导,经常听取安全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分管领域或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出现的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2.2.2?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提供思想、政治、组织的保证与监督。

2.2.3?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召开一次专题研究安全工作的党委会,每年党委中心组至少组织一次专题安全学习。

2.2.4?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组织人事工作。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注重被考察对象的安全生产业绩,对在安全管理中有重大失误的干部,原则上不予重用;选拔任用思想过硬、作风扎实、能力突出、严于律己的干部担任安全生产工作岗位领导职务;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岗位干部的关心指导,为他们行使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创造条件;协助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2.2.5?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把安全工作纳入“党员责任区”活动中,规范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加强指导和考核,反对形式主义,增强活动实效。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引导,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安全生产情况作为党员评议、先进评选的重要依据。把安全生产纳入党支部达标创优考核,实施安全生产事故“一票否决”。

2.2.6?把安全发展和安全生产纳入政治思想宣传教育重要内容。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集团公司和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禁令等;宣传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曝光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推动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提升。

2.2.7?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纪检监察范畴。对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指令、意见执行不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党政领导及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

2.2.8?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工会组织认真组织好“安康杯”劳动竞赛、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职工代表专项提案等工作,要把安全生产知识作为班组长培训的重要内容,适时组织安全技能比武等竞赛活动;共青团组织要组织好“青年安全卫士”活动和“青年与安全”主题活动,做到团员青年身边无违章、无违纪、无事故。

2.2.9?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隐患。

3?工作要求

3.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监督体系

3.1.1?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规范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对具体分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各级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要建立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安全生产责任真正得到落实。

3.1.2?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体系。根据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要求,结合实际及时组织制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和规程,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1.3?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落实安全总监配备,建立安全管理专家队伍,建立安全专业职称和安全专家序列,落实安全专业人才成长通道,抓好安全管理后备队伍建设。

3.1.4?完善安全生产培训体系。要把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集团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燕山石化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工作部署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安全专题学习。要把安全管理培训纳入到各级各类管理干部业务培训的必修课,建立各级干部年度安全轮训制度。落实好全员安全培训,通过事故教育、案例教学、仿真模拟等培训方式,提高安全培训效果。

3.1.5?完善安全生产考核体系。结合实际,层层分解安全生产年度责任目标,签订安全责任书,并与生产经营责任目标同步考核,同步奖惩。

3.1.6?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和管控机制。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管控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促进本质安全。

3.1.7?完善安全应急体系。制定简洁实用的应急预案,组织各级单位和人员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把应急演练纳入岗位练兵和基本功训练中,切实提高应急能力。

3.1.8?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3.2?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要把安全文化建设纳入企业文化建设统筹规划,统筹推进。通过各种渠道、各种形式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常态化地开展“我为安全作诊断”、“未遂事件报告”和“人人争做安全员”等活动,营造“人人重视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安全文化氛围。

3.3?安全生产监督与考核

3.3.1?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体系,并作为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

3.3.2?对因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部门、单位及其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严格实行安全生产问责办法和“一票否决”;造成重(特)大事故或产生重大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应的领导责任。

3.3.3?党政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重大隐患、重大事项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

3.3.4?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突出隐患、重要事项要亲自推动、负责落实。

3.3.5?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定点联系制度,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检查督导,解决问题。

4?附件

《燕山石化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细则(暂行)检查底稿》。

篇5:化学废弃物处置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1号)、《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2005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7号)、《大学化学品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为加强实验室化学废弃物的管理,确保师生健康与安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对象为我校从事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单位和师生。

第三条?全校化学废弃物处置工作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统一监管。各单位对化学废弃物收集、存储和移交的全过程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员协助单位领导统一管理,负责统计和上报等工作。所有师生有权监督此项工作,发现问题可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

第二章收集和存储?

第四条?严禁将可能污染环境的化学废液、废渣倒入普通下水道,或将危险化学废弃物(包括受沾染的容器具)随意弃置、填埋。严禁将危险化学废弃物与生物废弃物、放射性废弃物等其它危险废弃物一起混装回收。

第五条?收集时,化学试剂空瓶须盖紧瓶塞再装入坚固的包装箱,箱上标明数量。残液瓶、失效试剂和废液瓶(不宜倒入废液桶)须完好无损、瓶口密封,再装入坚固的包装箱内,清单与实物相符。化学废液尽量倒入学校配发的专用废液桶。化学废液可按照一般无机物废液、一般有机物废液和含卤有机物废液三类进行收集和存放。倒入废液桶时,须注意以下几点:

(一)倾倒废液前,须确认倒入后不会与桶内已有物质发生异常反应(如产生有毒挥发性气体、产生剧烈放热现象等)。判断有危险的,可倒入化学试剂空瓶中,贴上标签,注明主要成分。每次倒入废液桶的废液数量和主要成分须做好记录,以便其他人员倾倒时,可对危险性作出明确判断;

(二)化学性质不稳定的废弃物须先做预处理再行收集;

(三)倾倒废液时,注意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废液溅到身上,并避免将废液倒出桶外;

(四)废液桶须随时盖紧,避免内部液体挥发,危害实验人员健康,并放置于阴凉且远离火源和热源的位置,保持良好通风,避免倾倒;

(五)废液桶不得盛装太满,须保留1/10左右的空间。

第六条?严禁将含有剧毒物质的化学废液倒入上述三类废液桶,须倒入化学试剂空瓶中,贴上标签,注明主要成分。

第七条?化学废弃物临时存储数量不宜过多,存储时间不宜超过两个月。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单独处理的,由所在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临时处置。

第三章移交和处置

第八条?需要处置时,各实验中心(课题组)根据学校通知和要求填写《实验中心(课题组)化学废弃物登记表》,交所在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员统计。管理员统一汇总,填写《大学化学废弃物统计表》并签字确认,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汇总,上报南京市环保局审批。获得批准后,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保卫处配合将化学废弃物运至专业处置公司统一销毁处置。

第九条?移交时,实验室安全管理员须负责组织将化学废弃物分批分类按时送交指点地点,做好技术指导、查验和统计等工作。移交完毕后,方可离岗。

第十条?对有能力无害化处置化学废弃物的单位,需将处置方案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批。

第四章其他

第十一条在处置过程中,对可能发生的泄漏事件,各单位要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本规定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凡违反本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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