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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销售公司存货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8

石油销售公司存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优化企业存货管理,保障仓库保管安全、有序、规范,提高仓库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的,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在产品,以及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主要包括各类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等。

第三条存货只有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能加以确认:

(一)该存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二)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二章存货的计量

第四条存货的初始成本的计量

存货在取得时,应按照实际成本入账。存货实际成本的计量因来源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购入的存货,其实际成本包括买价、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等。

(二)自制的存货,有自制的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它们的实际成本包括制造过程中所耗用的原材料、工资和有关费用等实际成本。

第五条存货发出成本的计量

采用加权平均成本进行日常核算。

第三章存货的收发管理

第六条化工产品采购必须由销售部依据公司年度制定的采购计划采购,周转材料由综合办公室依据公司年度制定的周转材料采购计划采购。

(一)存货入库管理

1.存货采购必须按规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对确实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事先提出申请,报经财务部批准,方可采购。

2.化工产品入库由经办人员根据发票、运杂费等外来凭证与采购计划、采购合同核对,检查凭证所列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和发货日期等是否与合同、计划相符。核对无误后,交由仓库人员填制材料验收入库单,仓库人员根据入库单的内容核对入库并签字,化工产品经办人据此报帐。财务人员根据有关凭证审核发票合法性、正确性及价格的合理性,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3.周转材料入库由综合办公室经办人员根据发票等外来凭证,检查凭证所列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相符。核对无误后,交由综合办公室仓库人员填制周转材料入库单,综合办公室仓库人员根据入库单的内容核对入库并签字,综合办公室经办人据此报帐。财务人员根据有关凭证审核发票合法性、正确性及价格的合理性,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存货验收过程中,如有数量、质量、型号规格不符及破坏、毁坏等情况应查明原因,属产品质量问题的,拒绝入库,实行退货,如不符,应由销售部或综合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公司关于质量管理规定提出索赔等处理意见,财务部门应当拒绝付款或部分拒绝付款。

(二)存货发出的管理

1.周转材料,根据当期消耗计划,由使用部门填制"周转材料领用单",由责任部门审核签字,综合办公室仓库人员据此办理周转材料出库。

2.化工产品出库,公司坚持先款后货原则,由销售部依据公司制定客户管理办法和结算管理办法进行销售出库单编制,财务部相关人员对货款是否到账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销售出库单签字确认,公司领导进行最终签字确认,销售部将确定无误的销售出库单盖章传真至仓库,仓库据以办理提货手续。

第四章存货明细账管理

第七条所有入库储存的商品、材料物资,应按品种登记明细卡,记录收发数并结出余额,随时与实存数量进行核对,并做到卡、实相符。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并及时纠正。

第八条仓库应建立存货明细账,详细登记存货的类别、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等,并定期与财务部就存货品种、数量、金额等进行核对。

第九条存货明细账是记录实物的收入、发出、结存情况的重要账册,必须按品种、规格登记,妥善保管,年终装订成册,至少保存5年。

第十条入库记录不得随意修改。如确需修改入库记录,应当经有效授权批准。

第五章存货的清查

第十一条每月要进行不定期盘点,每年要进行期末全面盘点工作,对库存材料、在制品、产成品等存货资产进行盘点。

第十二条由财务部组织力量,做好充分准备,根据工作计划进度,安排盘点时间;要事先准备盘点清册,盘点时逐一登记,发现损坏、变质、陈旧、失效的存货,要单独注明,写明盘点日期,并由盘点人签章。对从实际盘点日至12月31日的存货每一笔收发业务都要单独列示计算。

第十三条存货发生盘盈、盘亏及毁损,应及时按规定审批处理,盘盈的存货冲减当期的管理费用,盘亏的存货,应查明原因,由于管理人员管理不善原因造成的,应予以罚款,在扣减过失人或者保险等赔款和残值后,计入当期的管理费用,属于非正常损失的,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篇2:用水电燃气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学校规模的扩大,学校用水、电、燃气范围和用量都在不断扩展,使用安全已成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搞好用水、电、燃气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生活用水管理:

一、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要求,学校要为学生提供饮水供应,并成立管理小组,确定管理人员和巡视安放人员。保证提供相应的经费保证,加强饮水管理。

二、学校制定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指派饮水卫生管理员(李钦法兼管)负责监督饮水工作,安排供水管道管理人员。

三、提供的饮用水和饮水机的生产单位必须具有食品卫生许可证、涉水产品许可批件。

四、饮水设备、设施(饮水机、电热水器)应完好有效,及时修理和调换。电热水器箱必须加盖,饮水机需进行加框防护,防止恶意投毒破坏、灰尘杂物等进入箱内污染水质。

五、学校平时供水做到足量、安全、卫生、有效。做好日常维护,使设备完好无损。

六、寒暑假开学前、每月对饮水机进行一次清洗消毒,并定期为饮水机出水口进行消毒清洗。每天应及时处理隔夜的剩水废水,长期不用的水处理掉。

七、学生饮用取水时,应保证使用个人自带的饮水用具,不可用口直接接饮。

八、学校每日安排护导人员巡视各饮水机和水龙头处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报告学校领导部门。

九、蓄水池每半年清洗消毒一次,清洗工作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才能进行水池清洗。尽可能请专业清洗队清洗,有水池清洗消毒记录。并接受卫生部门水质检测,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十、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进入水房。

十一、每逢冬季应对水管系统进行检查,做好必要的防冻防护措施,尤其是室外管路必须包扎防冻保温层。

十二、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取水指导,避免烫伤事故。并教育学生节约水电、爱护公物。

用电管理:

一、安全用电管理由后勤管理处负责,校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水电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未经水电管理中心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水电管理部门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二、室外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水电管理部门直接组织施工,任何单位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路属新建工程的由教育局基建处统一组织施工。扩建项目在1kw以上的必须经水电管理部门同意后,委托有执照的电工施工。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三、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五、各办公楼、教学楼禁止使用电炉。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水电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教学、科研必须使用电炉时,须经学校安全委员会批准,并发给许可证,由专人负责管理。

六、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七、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八、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水电管理中心或用电单位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九、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十、学校装修时,电源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设计、施工,并充分考虑电源容量和线路安全,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路。

十一、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单位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十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十三、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严重的停止供电;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燃气管理:

一.学校必须使用有稳定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使用的燃气器具的安装维修应当符合国家颁布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并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条件的使用场所;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瓶装燃气;

二、严格执行年检制度,接受有关部门对学校安全用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消除。

三、燃气使用场所,配备专业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等设备,制定各类突发事故的抢险抢修预案。

四、不得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计量装置和燃气设施;改变燃气用途或者私自安装、改装、拆除固定的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的,应当到燃气经营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五、应当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门的操作人员。其操作维护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燃气安全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六、燃气场所内未经批准不得动用其它明火作业。

篇3:公司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装卸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等内容。其目的是为了预防和控制危险化学品泄漏,避免发生火灾、中毒事故而造成人体伤害和环境污染。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2?管理职责

2.1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领导工作。

2.2生产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管理。

2.3生产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发放管理。

2.4管理部负责对各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进行监督。

2.5技术部负责新产品开发、工艺设计过程中优先选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品;选用可将危害消除或减少到最低程度的技术,消除、减少和控制工作场所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

2.6各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和管理。

3?术语与定义

3.1危险化学品

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公司涉及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氮气、六氟化硫、氩气、乙醇等。

3.2废弃危险化学品

指淘汰、过期和失效的危险化学品。

4?管理内容

4.1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4.1.1生产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采购时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a)负责调查、收集、保存危险化学品供方的资质;

b)供货方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提供与其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物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生产部负责保存采购的相关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传递给相关使用单位。

c)要求供方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箱上,标注醒目的“危险品”、“防火”、“防爆”及“有害”等警示标志和安全注意事项等标识。

4.1.2生产部要确保所采购的危险化学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严禁采购国家明令禁止的化学品。

4.2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转运

4.2.1装卸人员,必须熟知危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根据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和警示标志,堆放稳妥。

4.2.2装运汽油、乙醇、煤油等易燃液体物品时,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4.2.3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化学品,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混合装运。

4.2.4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在装运时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4.3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4.3.1危险化学品的存储必须符合《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的规定。分类、分库存放,存放地点和数量要适宜,性质相互抵触的严禁一起存放(详见JHAJ027);储存地点应注明危险化学品的名称、性质及灭火方式,有明显的严禁烟火等警示标志。

4.3.2储存地点要有相应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作业指导书和应急救援措施,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应急救援物资。

4.3.3危险化学品库应有良好的通风,并根据不同要求设置防火、调温、泄压、防爆、导除静电、防护堤等安全防护设施。

4.3.4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配备专人保管,同时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4.3.5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时,保管人员必须填写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登记台帐。

4.3.6生产部于每月5日前,填写《危险化学品使用统计表》(JHAJ026)报安监部。

4.4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4.4.1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单位和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岗位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技术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严禁超量使用和违规操作。

4.4.2特殊情况需要将危险化学品转移或分装到其它容器时,容器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并在容器上张贴安全标签标志,消除容器的静电隐患,容器在未净化处理前,不得更换原有安全标签,防止爆炸、火灾、中毒、污染等事故的发生。

4.4.3生产作业现场危险化学品的存放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作业现场应有相关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措施和配备急救设施。

4.4.4作业人员必须配带相应的防护用品,使用专用器具操作,防止泄漏、火灾。

4.4.5使用单位负责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要求掌握识别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了解安全技术说明书,及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

4.5危险化学品的废弃

4.5.1废弃的危险化学品,按照危险废物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4.6危险化学品使用的监督管理

4.6.1使用单位应按Q/PGG19G.004-2012《安全、环保检查制度》

对使用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隐患或不合格的要及时整改。

4.6.2管理部每季度对公司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未按此管理制度执行的,按公司相关规定予以考核。

5?相关文件

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

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Q/TYG19?033—20**《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

GB15603《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6?记录(表格)

JHAJ026?危险化学品使用统计表

JHAJ027?禁止一起贮存的物品

附件:部分危险化学品的扑救须知

篇4:化妆品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生产安全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适用于广州旭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3.1.1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最高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监督、检查、评比工作,公司总经理代表安委会行使职权。

3.1.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令,政策,规章制度。

3.1.3定期检查岗位操作规程、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1.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负责工伤事故的处理工作。

3.1.5严格监督执行劳保用品发放、使用、配备到位。

3.2公司总经理

3.2.1作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全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3.2.2保证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具备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及其他有关要求。

3.2.3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落实人员,组织制定并批准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及巡全操作规程。

3.2.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领导和支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开展工作。

3.2.5组织制定并审批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计划,保证公司安全生产设施所需资金的投入。

3.2.6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2.7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预案。

3.2.8审批公司年度培训教育计划,确保公司从业人员具备与本职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3.3厂长职责:

3.3.1协助总经理做好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3.3.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核安全生产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检查督促执行。

3.3.3组织制定,审查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的安全技术措施。

3.3.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经常深入生产现场了解生产中的安全工作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消除;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采取措施,同时向总经理汇报。

3.3.5组织落实公司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制定和批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3.3.6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负责办理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审验工作。

3.4行政人事部

3.4.1负责牵头公司安全教育计划制定,实施。

3.4.2负责牵头组织公司应急救援预案方案的编制和演练组织。

3.4.3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和使用管理。

3.4.4负责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的组织。

3.4.5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4.6组织、检查、落实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3.5仓储部

3.5.1负责仓储部的安全防火工作。

3.5.2负责对仓库物品按类别进行有关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保管工作;对于危险性化学品如酒精、天那水、溶剂设置危险品仓库进行管理。

3.5.3负责报废物品的回收和处理,在处理过程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安全。

3.5.4负责参与本部门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3.6生产部

3.6.1负责公司生产设施,设备,装置的安全管理。

3.6.2负责制定和审查设备改造,维护,检修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编制设备检修安全规程并组织措施计划。

3.6.3组织制定、修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贯彻落实。

3.6.4组织人员每周一次的安全,防火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管线,安全装置,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3.6.5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并抓好上岗员工劳动保护穿戴,保证上岗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3.6.6负责参与本部门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3.7品管部

3.7.1负责公司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作业指导书和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

3.7.2监督公司各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3.7.3负责参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技术管理改进工作

3.7.4负责本部门内的安全生产培训、检查、管理工作。

3.7.5负责参与本部门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3.8.3研发部

3.8.1负责公司乳化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8.2负责参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技术管理改进工作。

3.8.3负责参与本部门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4.安全管理制度

4.1防火管理制度

4.1.1凡进入作业区域内(生产现场、仓储现场、研发现场、实验室现场),禁止吸烟。

4.1.2外来人员进入各作业区域,由该区域所在的部门负责禁烟行为。

4.1.3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4.1.4动用明火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参与用火作业危害分析,并进行检查确认,禁止盲目用火,用火结束后,要及时对现场进行清理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4.1.5行政人事部定期组织对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按规程要求每年至少进行1次功能检验,确保能正常使用。

4.1.6行政人事部牵头制定消防演练方案并组织实施。

4.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4.2.1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

4.2.1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于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内。

4.2.3危险化学品仓库应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和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的标志,进行专人管理。

4.2.4储存有火灾、爆炸性质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内,其电气设备和照明灯具要安装防爆电气和防爆照明灯具。

4.2.5装卸腐蚀性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4.2.6危险化学品仓库必须严格进行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登记和安全检查。

4.3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4.3.1各类生产设施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组织使用人员接受操作培训。

4.3.2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严重事故时,按照操作规程要求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报告组长或有关人员。

4.3.3实行操作者包机管理,做到各类生产设施有专人负责。

4.3.4新进生产设备及配件需设备管理人员验收后方可入库,必要时需进行试运行测试。

4.3.5所有动力设备不经设备管理人员允许,不准私自拆卸,不准在电气设备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棉纱类物品。

4.3.6设备管理人员对操作设备人员进行培训,操作人员负责生产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

4.3.7对于设备本身由于在设计方面存在的操作明显安全隐患,比如易烫伤等,使用部门应在明显位位置张贴安全提示语。

4.4事故管理制度

4.4.1事故是指个人或集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与人的意志相背的,迫使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暂时地或永久地中断的事件,事故的后果为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环境恶化并形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4.4.2公司应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各类事故的应急预案。并在行政人事的监督下组织各类应急预案的演练。

4.4.3发生事故时,各部门负责人应按照应急预案的分工组织抢险和救护活动,没有应急预案的在场的最高行政领导为抢险和救护活动的总指挥。

4.4.4各部门应参与本部门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并提也处理意见。

4.4.5事故处理应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全体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4.4.6事故的档案由行政人事部备案。

4.5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4.5.1安全检查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检查包括综合检查、专业检查、节假日检查和日常检查。

4.5.2检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4.5.1公司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4.5.2个人劳保用品是否齐备并正确使用。

4.5.3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4.5.4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5.相关文件:

5.1《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5.2《各部门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防护用具》

6..相关表单:

篇5:危险化学品装卸车安全管理制度

1、车辆进入装卸作业区前,必须安装防火罩,操作及相关人员不准随身携带火种,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时,不准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2、现场装卸人员必须检查押运证人员资格证有效;危化车辆驾驶员资格证有效;运输许可证有效;行车证有效;槽罐车使用证有效;检查槽车上消防器材完好;罐体有与将充灌的介质相符告示指示牌;罐体无外观损伤,警示灯具完好。

3、检查鹤管及发货系统完好;高限位联锁探头完好。

4、装卸危险化学品时司机必须将车钥匙交给现场操作工,司机离开驾驶室。

5、车辆进入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作业区人员要告知本岗位安全管理规定。

6、车辆停靠栈台时,应听从作业区指定人员的指挥,车辆与栈台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7、装卸过程中,车辆已停稳并熄火;车后轮前后垫木固定。

8、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车辆。

9、装卸作业时,必须先将车体有效接地,卸车时易燃液体要静止2分钟后方可取样卸料;作业完毕,要经过规定的静止时间,才能进行拆除接地线等其他作业。

10、装卸易燃可燃液体时,应避免在阳光直射天气炎热的情况下装卸,温度超过35度时,应10点之前4点之后装车。

11、操作人员要自始至终坚守充装现场,充装完毕后检查各有关阀门是否关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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