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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一氧化碳检测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8

为进一步加强井下作业地点一氧化碳浓度检测,防止炮烟中毒事故发生。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生产安全原则,结合我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施工单位井口负责人对本井口一氧化碳监测工作负全面责任;安全环保部负责一氧化碳检测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管理,并定期组织对检测仪器进行校验,保证仪器灵敏可靠。

第二条检测范围:

(1)井下正在施工的采掘工程各类作业面;

(2)重新恢复生产的各类作业面;

(3)发生炮烟中毒事故井下应急抢救地点;

第三条检测人员与检测仪器的配备

1、井下每个作业地点都必须设有专(兼)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人员(可由段长、班组长、井口安全员、班组兼职安全员兼任),必须在每班作业前进行检测。

2、职能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人员以及其他特殊需要人员。

3、上述检测人员、监督人员及特殊需要人员配备一氧化碳检测仪器。

第四条检测标准:

作业地点一氧化碳气体控制标准低于30ppm。

第五条设置一氧化碳警示牌(见附图1).每次作业地点爆破后,由爆破人员将警示牌翻转到红色面;每次作业前由检测人员检测空气质量合格后,将警示牌翻转到绿色面。警示牌要选择在作业地点入口处可靠地点悬挂,其他人员不得翻动警示牌,同时避免受其他原因影响;作业人员看见绿色面方准进入作业地点。

第六条检测人员应遵守以下要求:

1、检测人员必须遵守检测要求,尽职尽责地做好一氧化碳检测工作,牢记检测制度,检测方法和控制标准。

2、严格执行一氧化碳检测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的规定。

3、进入工作面之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准进入工作面检测。当检测仪器报警时,应及时撤出工作面,并在强制通风30分钟以上,再进行检测。

4、检测人员检测时,必须不少于两人;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前后保持一定距离,严禁单人作业。

5、检测人员必须将作业地点检测结果写在确认单上,对检测数据的准确性负全面责任。

6、检测后,按规定确认翻转警示牌。

7、检测仪器如有以下现象,应停止使用,并报井巷公司安全办公室。

(1)数值显示不正常,声光、震动报警单一等。

(2)被水浸泡、损坏等。

8、检测人员应正确使用一氧化碳检测仪。由于人为原因造成仪器故障或损坏的,责任人应按维修费用进行赔偿。

9、当班生产主管应对当班检测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本规定的有效落实。

10、井下作业单位必须将本单位所有作业地点的每天每班的检测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井巷公司安全办公室,每月汇总后报公司安全环保部。

第七条违反本规定的处罚:

1、自本规定印发后,对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事故的公司单位,责令正副职引咎辞职;外包施工单位处罚50000元。

2、自本规定印发后,对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公司单位,处罚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2000---5000元。

3、对一氧化碳检测工作责任不落实、分工不明确的,由安全环保部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并处罚单位主要领导1000---2000元。

4、单位领导未指定专人负责检测,主要领导罚款500元,分管领导罚款1000元。

5、爆破人员发炮后没有正确翻转或悬挂警示牌,每次罚款200元;导致人员误入并发生事故的按《二0一一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办法》的间接责任人责任处罚。

6、检测人员检测以上作业地点时,必须2人作业。违反以上规定罚款500元。导致本人发生事故的按《二0一一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办法》的直接责任人责任处罚。

7、检测人员未能尽职尽责进行检测,或没有将检测结果及时公布,或不按规定翻转警示牌的检测人员,每次处罚200元;导致事故的,按《二0一一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办法》的间接责任人责任处罚。

8、对无检测、不将检测结果准确填写在确认单上、不将每天的检测结果上报项目部安全办公室的,每次罚款1000元。(一氧化碳检测表见附2)

9、对无检测结果的地点,任何人不准进入.对违反此规定的人员罚款500元;导致本人发生事故的,按《二0一一年度全生产考核办法》的直接责任人责任处罚。

10、当班班长、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监督检查不到位,导致人员误入,对当班班长罚款200元;导致事故的,按发生事故的轻重程度,根据《二0一一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罚。

第八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内蒙古银都矿业

?

一氧化碳浓度超标?

禁止入内?

一氧化碳浓度合格

可以入内?

2011年6月?

篇2:现场内燃机设备燃烧式加热采暖设备防止一氧化碳中毒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1.[目的]为防止施工现场及其他生产经营场所使用的燃油、燃气等内燃机设备和燃烧式加热采暖设备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保障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住总集团所属建安施工项目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加工区、材料料场以及各生产经营场所、车辆专业运输单位。

3.[设备范围]本规定所称内燃机设备包括:动力内燃机(发动机)及包含内燃机的机械设备如:燃油发电机、燃油砼泵、汽车等。燃烧式加热采暖设备包括各种燃油、燃气、燃煤等采用燃烧方式升温的加热器具、采暖炉具等。

第二章设备的选用与入场要求

4.[选用要求]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项目工程客观条件科学合理的选用内燃机设备、燃烧式加热采暖设备。有条件的单位应当本着安全、环保、经济的前提,优先选用电动、电热设备。

5.[技术方案]采购和使用内燃机设备、燃烧式加热采暖设备前应提前了解设备性能,并编制专项方案,明确安全措施。

6.[方案协议]在签订的设备租赁、采购经济合同中应当约定或单独签订协议,明确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检修等工作内容、标准和责任,还应明确出租设备出现故障或事故时的责任。

7.[进场检验]内燃机设备、燃烧式加热采暖设备入场时应进行入场检验,并履行设备入场手续。设备接收人员应要求出租、出售方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8.?[出库]内燃机设备、燃烧式加热采暖设备出库使用时应当履行材料设备出库领用手续,并有书面签字记录。

9.[安全交底]内燃机设备、燃烧式加热采暖设备使用前应当由工长向操作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明确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应急措施。

第三章?设备安全使用要求

10.[使用范围]内燃机设备、燃烧式加热采暖设备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许可范围使用,按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设备的废气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11.?[明确责任人]内燃机设备、燃烧式加热采暖设备必须落实每一台设备的管理责任人和管理职责,并对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进行专项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使用期间专业人员要进行值守,

12.[室外使用]内燃机设备必须设置在室外,严禁在有限空间内使用内燃机设备。

13.[设备选址]固定使用的内燃机设备必须远离生活区、宿舍、办公室、值班室等人员工作和休息场所以及建筑物的通风口,原则应置于下风向位置,防止出现一氧化碳倒灌的情况。

14.[场所通风及监测]内燃机设备、燃烧式加热采暖设备工作场所必须通风良好。凡是可能积聚可燃、有毒或窒息性气体的场所,均应安装通风设施,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对场所的空气中氧气、一氧化碳等成分进行监测。

15.[安全设施标志]现场使用的大型发电机应设置封闭围栏,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和责任人姓名,由专业人员操作。

16.[内燃机排烟要求]搭设有封闭式的防护棚、隔音棚的砼泵、发电机等大型内燃机设备的废气排烟管道必须伸出棚(室)外。

17.[燃烧式采暖设备动火审批]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种燃烧式加热采暖设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专项方案,并办理审批手续。

18.[燃烧式采暖设备排烟要求]建筑物内、室内使用的燃烧式加热采暖设备应设置排烟装置,排烟管道必须伸出建筑物外或室外。

第四章设备的管理要求

19.[设备检查保养]施工现场使用的内燃机设备、燃烧式加热采暖设备应当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定期的检查、维修、保养、检测。严禁私自拆改内燃机设备、燃烧式加热采暖设备。

20.[停用封存]施工现场停用的内燃机设备、燃烧式加热采暖设备应当依照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入库或现场封存。

21.[特殊天气要求]遇到雨、雪、大雾等不利于内燃机设备、燃烧式加热采暖设备一氧化碳散发的恶劣天气时,应当及时检查设备工作场所,必要时应监测场所的空气成分含量,并可根据情况暂停设备使用。

22.[应急要求]使用内燃机设备、燃烧式加热采暖设备的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应急预案,并对员工进行专项培训、演练。如果发现内燃机设备、燃烧式加热采暖设备使用场所人员出现头晕、胸闷,手脚无力等症状,应该立即与医疗急救联系,室内进行通风。

23.[检查与处罚]内燃机设备、燃烧式加热采暖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行保、机械设备、技术等有关主管部门要对上述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立即采取措施,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可依据《北京住总集团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处罚规定》等有关文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五章附则

24.[时效说明]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3: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预防管理制度

为全面加强我校冬季防火安全工作,大力预防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我校冬季取暖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深化消防安全整治,彻底清除火灾隐患,切实提高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我校师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冬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我校成立冬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卢光辉

副组长:马进洪

组员:马正军、汪康盛、赵俊、纯洁。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

(一)主要任务

1、全面开展冬季防火安全大检查。冬防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各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开展检查,集中整治各种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加强节假日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检查工作可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重点针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地点开展检查。一是加强对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防火分隔设施的检查。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时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挤占疏散通道;要确保防火门能够按照要求正常使用;坚决清理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的违章建筑。二是加强对用火用电设施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检查。对食堂宿舍和各班级、安装用火用电设备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一经发现,要立即纠正,并指定专人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人员密集场所严禁违法储存或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要加强对周边地区的巡逻检查,学生宿舍等要杜绝使用电炉子、酒精炉、液化气灶具等用火用电设施。冬季取暖要严格预防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发生。三是加强对建筑消防器材的检查。入冬初期,我校对配置的灭火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保养,落实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防冻措施,严禁关闭消防给水阀门。四是加强夜间防火检查。我校根据冬季火灾特点,把安检人员布置在火灾高发时段和高发部位,认真执行“错时”工作制,严厉查处脱岗漏班等行为。五是加强节日和举办大型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检查。做到提前部署,强化措施,及时堵塞漏洞,确保消防安全。六是对今年以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回查。对遗留隐患进行集中研究,坚决消除火灾隐患。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

2、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我校要牢固树立“灭大火,救大灾,打恶仗,打硬仗”的思想,制定完善各类事故预案,加强组织指挥和人员调度,及时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积极组织安检人员开展灭火演练,确保人员、器材时刻处于良好状态。

4、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各班级要大力开展以冬季防火安全为主题的消防宣传工作,不断改进宣传教育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向教职工及学生宣传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提高教职工及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各班级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班级、部门要加强放火工作的意识,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把责任分解到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各种责任规定都应具体、量化、具有可操作性。

2、及时反馈信息。各班级、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各班级冬防工作的安排部署情况、检查落实情况、冬防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交政教处。

德令哈市五中

篇4:防止一氧化碳中毒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防止生产工艺流程中产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根据公司的相关要求,结合炼钢总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炼钢总厂各作业区接触或产生一氧化碳的场所。

第二章?内容与要求

第三条对VOD炉精炼生产过程中产生一氧化碳污染的区域必须按规定安装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仪、并配备便携式一氧化碳监测仪,其报警点应设置在30mg/m3。一氧化碳监测报警仪的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应达到100%。

第四条炼钢总厂统一配备适用的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的防护器材,在一氧化碳浓度大于30mg/m3或浓度不明的区域内应使用空气呼吸器。

第五条在生产过程中,接触或产生一氧化碳部门员工要人人掌握一氧化碳的分布情况,并在超浓度危险点设置警示牌。

第六条对生产作业环境中的一氧化碳含量,要进行检测与评价,并做好台账。对一氧化碳浓度超过常规含量时,操作工要加强通风和吹扫。超标较重时,主管部门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通知有关作业区、班组或岗位,防止发生中毒事故。

第七条生产操作、检修及有关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预防一氧化碳中毒救护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新员工及转岗人员必须经系统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内容为:

(一)掌握作业现场一氧化碳分布情况;

(二)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三)掌握一氧化碳的理化性质,作业场所空气中最高允许浓度、毒性、中毒后的表现,自救和互救技能及预防中毒的防护措施。

(四)掌握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的空气呼吸器和便携式一氧化碳监测仪等防护器材的使用方法、使用条件等知识。

(五)熟悉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方法。

第八条检修有可能积聚CO的VOD炉罐体、管道时,使用便携式监测仪对现场的一氧化碳浓度进行监测,确认CO浓度在正常值以内才能进行,且操作人员要站在上风方向。如果检修需要焊接,必须按规定,彻底冲洗、吹扫、置换,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进入作业。

第九条佩戴防护用品在一氧化碳污染区域作业时,未脱离危险区域前,严禁脱(摘)下防护用品,以防中毒。

第十条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后,事故班组除组织人员抢救外,并同时逐级汇报作业长、生产安全科、厂领导和公司生产调度室、安全管理部门报告,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一条要在易发生一氧化碳泄漏的部位设立“当心一氧化碳中毒”的警告标志。

第十二条一氧化碳泄漏、报警及中毒的应急处理。

(一)当一氧化碳报警仪发生报警时,应立即沿上风方向进入操作室,佩戴好呼吸防护器材,再进入现场,查明一氧化碳泄漏原因并组织人员撤离一氧化碳污染区域;

(二)当生产现场发生一般性一氧化碳吸入反应时,岗位人员应立即将患者安置在空气流通处休息,并视情况送往医院观察和治疗;

(三)当生产现场发生人员中毒时,抢救人员应及时首先做好自身安全防护,然后进入现场将中毒者抬至通风处,并按抢救步骤进行现场心肺复苏。同时,立即通知医院;

第十六条对可能发生一氧化碳中毒的作业场所,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在没有适当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作业人员进行作业,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并可直接向上级安全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按照炼钢总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考核。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生产安全科负责解释。

篇5:可燃有毒性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应用可燃性气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报警器)监视生产现场可燃性气体泄漏和积聚状况,是预防爆炸事故的重要手段,必须纳入制度管理。

第二条?必须加强报警器的使用和管理,报警器的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达到100%。

第三条?选择报警器应具备条件

1、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国家法令的要求。

2、取得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颁发和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3、取得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并达到安装现场所要求的防爆等级。

4、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应灵敏、便于维修、保证备品备件的供应。

5、受其它气体的干扰小,受温度、湿度影响小。

6、在国家标准颁布后,严格执行国家标准。

第四条?凡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装置及贮运系统等有可燃性气体意外泄漏可能的,必须按着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三同时”原则配备报警器。引进项目和国内配套项目也要按照这一原则配备报警器。

第五条?报警器设置的地点、数量、方式应参照国内外同类装置,设备的配备情况,依据生产经验和装置实际情况执行。

第六条?报警器安装场所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可能泄漏的可燃性气体的密度。

2、室外安装应考虑主导风向等环境因素。

3、雨水及有毒气体对检测原件的影响。

第七条?报警器校验用标准气体,校验仪器、校验方法及校验人员应征得所在地市级计量部门的书面许可。

第八条?报警器实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管理,专业管理以仪表车间为主,安全科、生产技术科、设备科等职能部门共同负责。

第九条?仪表车间要认真制订以下有关记录:

1、报警器管理、检查、报废、更新、拆除、停用、临时停用和验收记录。

2、强制定期检验和标定记录。

3、维护保养和检修记录。

4、有关人员的培训记。

第十条?各管理部门的工作任务:

1、仪表车间负责组织现有生产装置新增报警器的施工及投用前的验收检查,负责报警器年(季)度检修,技改计划的制订和审核,负责报警器运行状况和维护,检修质量的检查,负责报警器运行指标(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的考核评比,负责正常业务范围内的其它工作。

2、安全科、仪表车间参加增设报警器的审查和投用前验收检查,负责排除、停用、临时停用的审查和备案,负责对报警器的投用、管理、维修工作的监督。并且负责新装置报警器的选型、设置方案工作。

3、仪表车间应指定班组,指定专人负责报警器的维护、校验工作,健全档案资料。

4、生产车间的操作人员必须懂得报警器的性能、原理、并会操作使用。

第十一条?公司要加强报警器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实技术力量和维修人员,完善必要的标定手段。

第十二条?公司根据本制度制订实施细则,并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范围。

第十三条?在报警器使用和管理中,由于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情节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仪器选型及要求

1、明确检测目的,选择仪器类别简而言之,有害气体的检测有两个目的,第一是测爆,第二是测毒。所谓测爆是检测危险场所可燃气含量,超标报警,以避免爆炸事故的发生;测毒是检测危险场所有毒气体含量,超标报警,以避免工作人员中毒。测爆的范围是0~100%LEL,测毒的范围是0~几十(或几百)ppm,两者相差很大。危险场所有害气体有三种情况,第一、无毒(或低毒)可燃,第二、不燃有毒,第三、可燃有毒。前两种情况容易确定,第一测爆,第二测毒,第三种情况如果有人员暴露测毒,如无人员暴露可测爆。测爆选择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测毒选择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2、明确检测用途选择仪器种类(便携式或固定式)生产或贮存岗位长期运行的泄漏检测选用固定式检测报警仪;其他象检修检测、应急检测、进入检测和巡回检测等选用便携式(或袖珍式)仪器。仪器型号包含了生产厂家、功能指标和检测原理三项主要内容。

3、明确检测对象,择优选择仪器型号选择仪器型号时要考虑以下几点原则:

①生产厂家讲诚信、信誉好、生产的质量有保证,通过了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具有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C生产许可证,具有消防、防爆合格证。

②选择的型号产品功能指标要符合标准的要求。

③仪器的检测原理要适应检测对象和检测环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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