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员工手册:员工关系篇劳动合同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员工手册:员工关系篇劳动合同
第一章劳动合同
1、劳动关系
①、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延续
员工加入公司后,为了明确和公司彼此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又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将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每年三月份,公司根据上一年考核结果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续签的劳动合同一般以一年为期限。
②、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员工提出辞职或公司对员工予以资遣或辞退,双方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辞退
2.1辞职
员工因某种原因需辞职时,应提前提出辞职申请。部门负责人及相应专业职位员工辞职须提前1个月申请;其他副职主管需提前20天提交申请,普通员工需提前10天申请。
2.2资遣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员工应予资谴:
①、停业或转让时
②、亏损或业务紧缩时
③、暂停工作在1个月以上时
④、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劳工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以安置时
⑤、劳工对于所担任工作确实不能胜任时
员工资遣先后顺序:
①、历年平均考核较低者
②、曾受惩戒者较未受惩戒者
③、工作效率低者
员工资遣,通告日期如下:
①、在公司服务3个月以上未满1年者,提前10日通告
②、在公司服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提前20日通告
③、在公司服务3年以上者,提前30日通告
员工接到资遣通告后,为另谋工作可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2日工作时间。请假期间工资及补贴照发,如未能依照前条规定通告而即时终止雇用者,以前条规定预告期间工资及津贴照发,如经预告,发给预告期间工资。
员工如因受惩罚而被开除或自行辞职者,不以资遣论。
员工资遣,根据以下规定发给资遣费:
①、在公司连续服务每满1年者,发给相当于1个月平均工资的资遣费。
②、在本公司工作年资满3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发相当于10天本薪的资遣费,但剩余月数,或工作未满1年者,以比例给与,未满1个月以1个月计算。
2.3开除: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有下列情况者之一的员工,人力资源部经过调查并核实后,公司将予以辞退(不发资遣费)。
①、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②、殴打同事或相互斗殴者;
③、在公司及办公区域内赌博者;
④、偷窃或侵占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实者;
⑤、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第二次损毁涂改重大文件或公物者;
⑥、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⑦、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⑧、一年中记大过满2次,功过无法平衡抵消者;
⑨、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旷工6日或1年旷工达20日者;
⑩、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⑾、吸食*或其他毒品者;
⑿、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者或挑拨劳资双方关系者;
⒀、伪造或盗用公司印件者;
⒁、携带刀枪或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进入公司者;
⒂、故意泄露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⒃、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⒄、在明示禁烟区内吸烟者;
⒅、参加非法组织者;
⒆、擅离职守,致生变故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⒇、其它违反法令法规或本规则规定情节重大者。
辞职、资遣和开除经过审批后,离职者须在离职之前完备离职手续。离职手续包括:
①、交接工作;
②、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工服、胸牌、员工卡及其他公物;
③、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
④、报销公司账目,归还公司欠款;
⑤、如果与公司签有其他协议,按其他协议约定办理;
⑥、离职手续完备后,公司向员工支付最后结算工资。
篇2:地产顾问公司员工手册劳动合同篇
地产策划顾问公司员工手册:劳动合同篇
第一条为确立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第二条公司的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以国家颁布的《劳动法》和各地方相关劳动法规为依据,本条例未提及事项均遵照上述各项法规执行。
(一)适用范围
员工在公司期间,均需与具有法人资格的所在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二)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公司与职员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职员可以提出与公司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合同签订、续订、变更和解除
新入职的员工,公司将在职员入职后与其签订试用期合同。本公司员工入职后都要经历为期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前一周内,员工向上级主管经理提交工作总结一份。员工的上级主管及综合管理部和行政办公室对其试用期工作表现进行评估。评估合格者转为正式员工;不合格者,可考虑辞退或适当延长试用期(但总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
对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公司与员工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四)完备调离手续
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职员在离职前必须完备离职手续,未完备离职手续擅自离职,公司将按旷工处理。离职手续包括:
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按《员工离职单》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并到公司管理部或所在项目部办理退房手续。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员,临时确没有住房需租住公司住房的,必须与公司签订续租契约,租金按市价收取,租住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报销公司账目,归还公司欠款;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
员工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有关费用。
如与公司签订有其它合同(协议),按其它合同(协议)的约定办理。
第一负责人或中层以上岗位管理人员离职,公司将安排离职人员工作审查。
(五)离职面谈
离职前,公司将根据员工意愿安排管理部或员工上司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听取员工意见。
(六)纠纷处理
合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员工可通过申诉程序向上级负责人或管理部申诉,公司不能解决时可向当地劳动局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篇3:公司员工手册劳动合同规定
公司员工手册:劳动合同
合同总则:
1、为明确公司与职员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实施劳动合同制管理。
2、公司的劳动合同制管理以国家颁布的《劳动法》和各地方相关的劳动法规为依据,本条例未提及事项均遵照上述各项法规执行。
适用范围:
3、职员在公司就职,均需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合同期限:
4、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两种。
5、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公司与职员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职员可以提出与公司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同签定、续订、变更和解除:
6、新入职的职员,公司将在职员试用期满转正后与其签定劳动合同。
7、对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与职员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如原合同到期双方未提出终止合同,试为续签合同。
8、公司与职员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9、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并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员本人并予以一定补偿:
(1)职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职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的;
(4)公司经营困难发生经济性裁员的;
11、职员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2、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必须办理相关手续(详见***)。
篇4:人力资源顾问公司员工手册: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顾问公司《员工手册》: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一、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的签订
1、为了使公司和员工的责任和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公司所有正式员工都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准备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一式两份,一份由员工保存,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入人事档案。
2、保密协议在员工入职第一天即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在员工入职第一周内且提交完入职资料后,与员工签署。
二、劳动合同的变更
关于《劳动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如有变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变更书》。
三、劳动合同的续签
1、人力资源部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征求员工所在部门领导的意见。
2、人力资源部根据部门领导意见、日常考核、定期考核结果提出是否续聘的建议。
3、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后呈总裁审批,决定是否续聘。
4、人力资源部根据总裁的最终决定,提前35天向员工本人发出《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员工需在规定日期签署意见并将回执返至人力资源部;员工如不愿意续签合同,应在合同期满前30日书面通知人力资源部。
5、人力资源部汇总后向部门领导反馈续签情况,与部门领导达成一致后,向总裁汇报,征得同意后与员工签署《续订劳动合同书》,或按规定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与员工签署《终止劳动合同书》。
四、劳动合同的终止或解除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分为在试用期内离职和在转正后离职两种情况,以下就员工主动辞职、公司除名、劝退、公司与员工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终止劳动合同等各种情况下的规定分别进行说明。
1、试用期内:
试用期离职,工资截止到公司规定的工作交接完毕日当天,原则上试用期员工的工作交接在一天内完成。
A、员工辞职:
辞职员工需提前三天书面向部门负责人提交《辞职申请》,部门负责人与其进行正式面谈,就其真实辞职原因与其沟通,为公司的发展、招聘工作的改进、管理的改进提供建议。
部门负责人立即通知人力资源部,请该员工持部门负责人及上级主管领导签字同意的《辞职申请》,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人力资源部与辞职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并与之签署《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书》。
B、公司解聘:
部门负责人与员工进行正式面谈,就本部门不再试用做出说明,并立即通知人力资源部。请该员工持部门负责人及上级主管领导签字的《人员退回人力资源部说明》到人力资源部报到。由人力资源部与其办理离职手手续,并签署《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书》。
2、转正后:
A、员工辞职:
工资截止到工作交接完毕当天。
辞职员工需提前三十天向部门负责人提交《辞职申请》,部门负责人与其进行正式面谈,就其真实辞职原因与其沟通,为公司的发展、招聘工作的改进、管理的改进提供建议。
部门负责人在辞职申请上签署意见后报上级主管领导,上级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立即转交人力资源部,并告知人力资源部该员工的工作交接日期,原则上尽量在员工提出辞职后立即安排人员进行工作交接。无特殊情况,辞职人员应在规定交接日期的当天或第二天办理完毕工作交接。
在交接日期,请员工持相关领导签字同意的《辞职申请》,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人力资源部与辞职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并与之签署《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书》。
B、公司除名、劝退的员工:
工资截止到工作交接完毕当天。
员工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相关条款、绩效考核不达标的情况下,公司视情节严重程度做出除名或劝退的决定。
部门负责人在征得直接上级主管领导的同意下,与员工进行正式面谈,就本部门不再任用做出说明,并立即通知人力资源部。请该员工持部门负责人及上级主管领导签字的《人员退回人力资源部说明》到人力资源部报到。由人力资源部与其办理离职手续,并签署《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书》。
除名或劝退员工必须在当天办理完毕所有离职手续。
C、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
工作交接及工资截止日期等,均按协议执行。
D、终止劳动合同:
在劳动合同到期一个月前,公司与员工均同意续签合同的,由人力资源部办理续签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续订书》。终止合同不再续签的,由人力资源部与员工签署《终止或解除合同书》。并在员工合同到期一周前配合部门负责人安排好员工工作交接的问题。
五、离职审批程序
1、离职人员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离职审批表》及《交接明细清单》,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全部交接手续,交接工作必须有第三方监交人在场,原则上第三方监交人是离职人员的直接上级或更上一级的主管领导。
2、离职人员到本部门办理工作交接,由部门负责人确定并负责:离职员工应交接的工作内容、交接工作需注意事项、工作接交人、监交人,并负责销售资料、宣传资料及其它资料的收回及电子文件的交接。
3、离职人员到行政部办理相关手续,行政部负责将耐用及易耗办公用品、钥匙、门卡、名片等收回;网管负责检查并收回电脑软硬件及辅助配件如键盘、U盘、插线板等。
4、离职人员到财务部,财务人员负责离职员工借款、报销的清算。
5、离职人员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完整的《离职审批表》和《交接明细清单》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计算最后的工资和提成,并提交财务部,由财务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发给员工。
6、离职员工,在离职过程中若因个人原因,致使离职交接手续等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员工要对公司进行补偿,补偿标准为:拖延天数*日工资*10;员工需在半个月内转出个人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
7、在下列情况下,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从公司通知员工解除合同之日起的工资不再给付,且无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员工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C、工作中有其它不当行为或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
D、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违反本手册中所涉及到的"严禁"和"必须"条款时均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E、违反《劳动法》或《劳动合同》中的相关规定。
F、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合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员工可通过申诉程序向上级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申诉,公司不能解决时可向当地劳动局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