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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举报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9

房地产有限公司举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举报制度,规范举报程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举报实行"首问负责制"。举报原则上统一由江苏**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办负责接报,其他部门或分公司接到举报时,也应热情接待,并向举报人介绍举报办理程序。

第二章举报的受理

第三条根据举报需要,举报人进行举报时尽可能提供以下内容:

举报人的姓名、部门、地址、联系方式等;

被举报人的姓名、部门、地址、联系方式等;

具体的举报内容、有关证据。

第四条举报的方式:

匿名报名

非匿名当面举报;

非匿名通过邮件进行举报;

非匿名通过书面形式进行举报;

非匿名通过电话进行举报;

其它举报方式。

第三章举报的办理要求

第五条在办理举报时应视不同情况分类处理:

对核实后的举报,应视不同情况分类处理:

(一)经查被举报人的事实不成立的,由承办人写出答复说明,经总经办主任批准后及时答复举报人;

(二)经查举报的事实清楚,但证据不明确的,由总经办组织人员立案安排调查核实。

(三)经营被举报内容违法或者违纪事实成立的,应按公司制度或者法律进行办理。

第六条经批准由总经办立案的举报,承办人办理完毕后五日内将书面处理意见提交至总经办主任处。对举报的处理情况由总经办汇总统计。

第七条"处理结果"要写明:检查时间;事实情况;明确有无违纪和违法行为;处理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处理意见。处理结果应有承办人签字,总经办主任审核后签字生效。

第八条办理投诉举报,一般案件一个周内查结并答复,重大案件三个周内查结并答复,特别重大案件三个月内查结并答复,并视情况将办理结果告知举报人。不能按期办结的,应当向董事长做出书面说明。

第九条举报中涉及的重大问题,由总经办主任提请董事会研究。

第十条总经办要严格对举报人进行保密,在立案检查过程中,不得有意或无意透露举报人任务信息。

第十一条经举报重大案件或经济案件,一经查实,给予100-10000元的奖励!

第四章举报的流程

第十二条原则上各类举报由总经办负责处理,对于一些特殊举报,如果举报总经办员工,由总经办负责人负责调查核实,如果举报总经办负责人,由董事长直接安排人员调查核实。

第十三条其他需要移交的举报视情况确定。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程序的解释权归江苏地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总经办。

第十五条本程序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附图1:

第五章举报分工办理原则

篇2:房地产公司员工投诉举报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员工投诉、举报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能够正确处理好员工所提出的各项投诉(举报),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管理职责:总经理负责员工投诉、举报的工作。

4.投诉、举报流程流程权责单位相关文件相关表单各部门员工部门主管总经理会议决定

4.投诉、举办执行办法:

4.1对上级主管在执行公司各种奖励制度时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有意偏袒,实行不正之风的各种行为的举报。

4.2对上级主管在执行公司的惩罚制度时,滥用职权、歪曲事实、有意报复和打击不同意见的人,或对本人的处罚不公正等方面的投诉与举报。

4.3对公司各级人员中正在进行和已经进行的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举报。

4.4对公司各职能部门管理者在履行权力和职能工作中的一切违反政策、违反制度、违反纪律的错误行为的反映与投诉。

4.5员工在公司内受到人格侮辱、被人诽谤、遭受不公正的对待,或被人陷害时可向上级进行求助。

4.6员工对公司各项制度、规章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偏离、过头或被曲解等问题,可提出质疑和意见。

4.7员工认为应当向上级提出的需解决和投诉的其他问题。

5.员工投诉的途径和方法

5.1属于部门内部日常工作中的事务纠纷,一般应向本部门的主管领导提出,由部门主管负责裁决。

5.2虽然是部门内部工作纠纷,但问题较为重要,员工认为本部门主管解决不了的,可向公司总经理提出。

5.3投诉内容涉及直接主管的,可以越级投诉。

5.4员工向部门主管投诉后一周之内得不到明确答复,或答复处理与事实出入较大,而又无法进行良好沟通时,可直接向总经理反映。

5.5跨部门的纠纷问题,一般都向总经理提出给予裁决。

6.员工投诉的应知事项

6.1所有的投诉都要求举报人署实姓名。对涉及的人物及事件表述清楚,以便于调查证实。

6.2投诉的方式由员工自己选择,可以将投诉信放入公司投诉信箱,也可以直接交给上级部门,还可以用电子信箱的方式传送。

7.投诉办理工作的要求

7.1各部门主管收到员工投诉后,限时处理。一般一周之内要给予明确答复,确需延时的,也应将延时理由告知投诉人。

7.2对投诉的问题要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分析,处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要带个人偏见。

7.3对于投诉人要求保密的,严格保密,不得外传泄露。同时,投诉的信件也应进行专项保管,一般应保存一年,再行销毁。

7.4各级部门主管都应不得拒接受理员工投诉。

8.有关处理规定

8.1投诉属实,责成原处理部门重新处理,撤消或修改原处理方案,并在原通报范围内时行通报。

8.2对于投诉举报属实,应根据投诉人的意愿予以保密,如对公司产生较大收益效果的,应按特殊奖励标准予以奖励。

8.3投诉或举报不实或不完全属实,但投诉人或举报人并无恶意的,则由投诉处理部门向当事人双方作出适当说明。

8.4对于无中生有、造谣生事,冒署他人姓名,有意扰乱公司正常管理秩序的,一经查实予以记过以上处分,严重者予以除名。

8.5负责办理投诉的人员,如果违反纪律或外传泄露投诉人名字,将给予记过以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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