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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8

(1)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企业法人/经理是我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做到“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

(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政策、法令、制度指示和决定,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5)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参与批复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计划,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6)定期检查、考核各副职、安全部门和所属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7)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和公司专兼职安全员,并确保其责、权、利到位。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并做出指示;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检查其落实情况,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8)坚持安全工作“五同时”和“安全一票否决权”。

(9)参加重大燃气抢险的现场指挥。

(10)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本单位的重要安全活动。

(11)按国家规定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用于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加防护设施,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

(12)每年与下属单位行政一把手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定期考核,视完成情况进行奖惩。

篇2:设计公司经理主管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1)要求设计公司设计员严格按照燃气工程设计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地方文件等设计,使设计尽量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

(2)严格执行“三同时”,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要有相关职业安全卫生内容,初步设计中须有《职业安全卫生专篇》,并将安全注意事项落实到施工图设计中。

(3)对建设项目应开展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确保建设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以及设计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燃气法律法规标准。

(4)指导设计人员在设计中在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将危害消除在生产过程中,生产工艺达到本质安全化。

(5)接到新建、改建、扩建生产设备或改造工艺流程等工程设计时,需审核设计公司及设计员(或设计工程师)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在设计公司及设计员(或设计工程师)具备相应资质的前提下,方可进行接受并开展此类工程设计,并严格按照燃气行业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进行。

(6)如明知本单位无相应资质而接某工程设计,或强行分配给无资质的下属设计员进行有关设计的,需承担相关责任。

(7)督促设计审核工程师对有关设计进行审核,争取设计尽量满足法律、规范、标准。

(8)需对新进设计人员进行资质培训、认定,确保其有设计资质,并持证上岗。

(9)对因本设计公司设计存在安全隐患造成的事故负领导责任。

(10)对本部门内部安全工作(包括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篇3: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各生产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5)负责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6)负责指导集团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7)负责集团公司安全奖励基金的审批和使用。

(8)负责集团公司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9)负责集团公司组织有关部门对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及上报工作。

(10)对公司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负责。

篇4:常务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1)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安全技术经理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政策、法令、制度指示和决定,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3)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协助总经理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亲自主持批复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计划,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4)定期检查、考核各副职、安全部门和所属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5)指导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和公司专兼职安全员,并确保其责、权、利到位。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并做出指示;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检查其落实情况,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6)坚持安全工作“五同时”和“安全一票否决权”。

(7)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本单位的重要安全活动。

(8)按国家规定每年批准一定比例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用于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加防护设施,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

(9)对公司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负责。

篇5:企业法人董事长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1)企业法人/董事长/总经理是我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安全技术部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政策、法令、制度指示和决定,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参与批复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计划,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定期检查、考核各副职、安全部门和所属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6)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和公司专兼职安全员,并确保其责、权、利到位。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并做出指示;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检查其落实情况,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7)坚持安全工作“五同时”和“安全一票否决权”。

(8)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本单位的重要安全活动。

(9)按国家规定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用于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加防护设施,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

(10)每年与下属单位行政一把手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定期考核,视完成情况进行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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