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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监事会主席职责(5)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9

房地产公司监事会主席职责(五)

1.召集、主持监事会会议,负责监事会的日常工作和对监事会成员的管理;

2.检查监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审定、签署监事会报告、决议和其他重要文件;

3.组织对企业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篇2:监事会主席工作职责

篇一:监事会主席职责

(1)参与公司投融资和项目建设方案的研究制定,对重大事项享有表决权和建议权;

(2)对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3)定期听取财务总监关于公司财务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

篇二:监事会主席职责

一、主持监事会工作。

二、建立健全监事会各类检查、监督和考核的体系和相关制度。

三、组织监督、检查董事会的经营管理和重大决策。

四、组织监督、检查校务委员会及其成员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学校章程及董事会决议的行为。

五、配合驻校副董事长对校务委员会及其成员的年度、学期和月度工作实施考评;监督、检查各级管理部门的工作。

六、有权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提出质询,相关人员必须给予解释。

七、参加校长办公会和各类行政会议,对学校重大事项的决定和处理有建议权。

八、出席董事会会议,参与审议董事会的重大事项。

九、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向董事会通报工作。

十、完成股东会议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三:监事会主席职责

1.召集、主持监事会会议,负责监事会的日常工作和对监事会成员的管理;

2.检查监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审定、签署监事会报告、决议和其他重要文件;

3.组织对企业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篇四:监事会主席职责

全面负责主持监事会工作;

组织检查、监督董事、经理等管理人员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

组织检查、监督公司业务、财务状况;

有权组织检查、查阅公司财务帐簿和其它会计资料;

有权组织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会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

有权组织对各级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有权对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工作提出质疑;

有权组织对各部门和驻外机构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有权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对董事起诉;

有权对公司所发生的问题提出质询;

负责组织完成股东大会交办其他重要工作;

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

篇3:监事会主席工作职责

公司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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